【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緒論

我把這些“象辭”跟《詩經》以及其它一些先秦古謠作了比較研究。結果令我確信:《易經》中隱藏著一部比《詩經》還古老的詩集。

【龔曉康】良知“坎陷”抑或“呈現”?——兼論陽明學對道德主體與認知主體的開出

陽明學所言之良知,為(wei) “造化的精靈”,雖能呈顯萬(wan) 物,但卻“與(yu) 物無對”,並不能自我坎陷以產(chan) 生主客的分化。主客的分化其實是源於(yu) 意識的作用,“意之所在便是物”,意識活動的發動者成為(wei) 主體(ti) ,意識活動的對象則成為(wei) 客體(ti) 。故而,主客的分化並非源於(yu) 良知的“坎陷”,而是源於(yu) 意識的自我對象化,由此而有道德主體(ti) 與(yu) 認知主體(ti) 的開出。

【陳榮灼 楊儒賓 何乏筆 賴錫三】氣論、體用論與牟宗三對理學係譜的再反思

2022年4月,台灣中山大學文學院舉(ju) 辦了一場“氣論與(yu) 中國哲學”學術座談會(hui) 。這場活動的主軸在於(yu) 通過“氣論”來反省牟宗三對中國哲學詮釋之限製,尤其聚焦在牟宗三因低看氣論、貶低氣學而造成他對宋明理學係譜分判之可爭(zheng) 議性。我邀請了當前對氣論哲學極具關(guan) 鍵影響力的兩(liang) 位重量級學者,楊儒賓和陳榮灼教授,進行一場麵對麵的深入對談。兩(liang) 位先···

【任文利】推原治道——程伊川《堯典》解引義

程伊川《堯典》解是其《書(shu) 解》中比較完備的篇章。伊川認為(wei) ,“治道”之成始於(yu) 堯。其根本即在於(yu) 堯之治理本於(yu) 客觀法度,由此形成的典常、法則足以垂憲後世。要而言之,本於(yu) “義(yi) 理”所安以為(wei) 治;明用俊德之人乃為(wei) 治之先;治理的目的在於(yu) “正家”;分官設職,明確政治責任;選賢與(yu) 能。如此諸般,勾勒出了華夏治理之道的基本規模。

【姚海濤】荀子對先秦之“理”的集成與推拓——以“理”與“道”、“禮”的關係為中心

荀子論“理”大義(yi) 有三:一,以“道”、“理”關(guan) 係觀之,荀子之“道”,多為(wei) 人道,“理”為(wei) “道”之內(nei) 容,“道”即“大理”;二,從(cong) “理”字含義(yi) 角度,荀子之“理”亦包含條理之“理”與(yu) 治理之“理”,構成“治理”一詞來源;三,從(cong) “禮”、“理”關(guan) 係觀之,荀子之“理”在禮出乎理、禮理通用、禮義(yi) 與(yu) 文理三個(ge) 維度上進行了理論創新,且構成“文理”一詞來源。

【姚海濤】荀子人本主義群道生態哲學的建構與詮釋

在生態哲學元關(guan) 係天人關(guan) 係的建構上,天生人成實現了對天人相分與(yu) 天人合一的理論超越。由此,荀子生態哲學推展出了三個(ge) 方麵:其一,天生人成,天道人道;其二,天德人政,和養(yang) 生成;其三,人可知天,人物有類。

【苟東鋒】“生生”與“名名”——論中國哲學的“底本”

“生生”觀念體(ti) 現了部分當代學者對中國哲學“底本”的一種更切近的把握。然而,“生生”哲學主要側(ce) 重於(yu) 古今問題,由近代“名學”發展所彰顯的中西問題同樣重要。進而言之,不管從(cong) 中西兩(liang) 種哲學形態的比較,中國古代哲人對“底本”的體(ti) 貼,亦或從(cong) “形名相耦”的漢語言哲學思維特點來看,“生生”都無法脫離“名名”問題。

【楊澤波】再議“坎陷”——對盧雪崑教授批評的回應

“坎陷的外王指向”內(nei) 含“讓開一步”“下降凝聚”“攝智歸仁”三個(ge) 要素。“讓開一步”意指讓開身段,以發展自己不擅長的方麵,這項工作必須在“攝智歸仁”的前提下展開,不是嫌棄“道德無力”,更不是主張“道德無用”。“讓開一步”之後的發展方向是“向下”的,此即為(wei) “下降凝聚”,這一義(yi) 理可以借助“多重三分法”得到合理說明。

【周嘉豪】“爵”“齒”的抑揚:儒家禮法秩序的兩難境地——以孟子與晚明管誌道為例

孟子首次闡釋了三者統一且共存的交互關(guan) 係,但同時賦予其不同的管轄範圍,從(cong) 而為(wei) 其適用於(yu) 差異化的禮法情境辯護,並基於(yu) 分封製的狀況對這一連續體(ti) 構造了分權與(yu) 抗衡的邏輯,意在防止統攝性權力的出現,通過反對爵權獨尊而護衛德權、齒權。晚明思想家管誌道針對政治秩序和社會(hui) 道德的衰敗,意圖以自身方式重構孟子的學說,高揚了爵的重要性···

【周海天】“經學現代化”的曆史變革與新範式的可能性

對西方理論的誤讀性應用卻貫穿了“經學現代化”之曆程:“五四”時期的“實證主義(yi) ”顛覆了經學的統治地位,並產(chan) 生了至今依然存在的兩(liang) 個(ge) 問題:一方麵,經學被視為(wei) 一種研究注疏的技藝科學;另一方麵,經學被判定為(wei) 政權證明自身合法性的文化偽(wei) 裝。

【曾海軍】理學作為哲學的身份辨疑——與趙汀陽先生商榷

趙文本身也存在著“模仿複製”疑案,不免減損了質疑中國哲學身份的力量。在哲學主導之下的理學研究,正是各種思想派別或方法的演練場,雖不無啟發,卻往往失大於(yu) 得。對哲學抱有的任何預期,都可能意味著從(cong) 一開始就與(yu) 經學或理學不在同一個(ge) 頻道上。若轉換為(wei) 理學何以為(wei) 理學的問題,避免受任何哲學的預期形態幹擾,才有可能擺脫身份的困擾。

【餘治平】子家駒定律:人皆柔順於“委食”——公羊學語境下昭公流亡的政治哲學分析

昭公、季平子君大夫之間的博弈不隻是“民為(wei) 邦本”政治哲學底線要求在春秋學語境中的一次生動演繹,還交織著君臣一倫(lun) 形式與(yu) 實質、“得名”與(yu) “得民”的對衝(chong) 和較量。昭公是君,但已名存實亡,徒有禮製形式的合法性。而季氏大夫攥權,雖非禮卻因有政績而能夠獲得民眾(zhong) 支持,具有實質的合法性。昭公之失是他在任期間始終沒能名副其實地履行國君職···

【馬猛猛】從春秋公法到天下秩序的現代重建——以宋育仁《公法駁正》為中心

晚清“春秋國際法”範式可按思想文本和曆史實踐予以區劃,宋育仁是罕見地對國際法原理及其理想世界方案提出批判的思想家,他反對倫(lun) 理與(yu) 政治的“脫嵌”,提倡家國天下一體(ti) 的禮法秩序,並主張不同於(yu) “世界主權”構想的以民本—治理權為(wei) 中心的天下秩序。宋育仁春秋公法學所體(ti) 現的“古典的現代性”方案至今仍有其理論意蘊和時代價(jia) 值。

【陳贇 柯小剛 劉鐵芳 劉莉 李明達】重申經典研讀的當代意義(筆談)

當代教育需要適應此快捷的、技術化的時代,但教育的根本乃是育人,育人的根本在於(yu) 育心,育心的根本在於(yu) 文化的傳(chuan) 承,亦即以文化人。今日教育在適應時代特征的同時還需要超越時代,以人的整全發展來引領時代。這意味著經典研讀在今天,甚至在任何時代都不過時。

【段重陽】 “攝用歸體”與“攝體歸用”:論熊十力形而上學的兩個步驟

對普遍者(恒轉—本心)和最高者(一元實體(ti) )的闡明以及二者如何共屬一“體(ti) ”構成了熊十力形而上學建構的核心,前者指向了“攝用歸體(ti) ”,後者指向了“攝體(ti) 歸用”,而起始處在於(yu) 以“用”或者“行”言“相”,並經由“用”的不同樣態而獲得對兩(liang) 種“體(ti) ”的把握。“攝用歸體(ti) ”和“攝體(ti) 歸用”是形而上學的兩(liang) 個(ge) 步驟,前者提出了最高者和普遍者的問題,後者則表明···

【周浩翔】徐複觀論《孝經》與孝道

與(yu) 熊十力,徐複觀強調孔孟孝道與(yu) 《孝經》所陳孝道絕然不同,孔孟以及後來的宋明理學家都不是所謂孝治派,曆史上所謂的孝治派實由《孝經》開其端。《孝經》“中於(yu) 事君”的觀念,混同了事親(qin) 與(yu) 事君,從(cong) 而造成了對孝道思想的歪曲。徐複觀回應了“五四”時期的非孝思潮,肯定了孝道和家庭在現代生活中的倫(lun) 理和政治意義(yi) 。

【許家星】道之辯——以船山對雙峰《學》《庸》解的評議為中心

船山對雙峰的批判解析上溯朱子及元代朱子學,體(ti) 現了對朱子後學思想的重視與(yu) 吸收,顯示出雙峰對船山思想的積極影響,表明船山學同樣建立在層累式詮釋朱子《四書(shu) 》思想的基礎上,而具有濃厚的朱子學底色。研究補充了對《讀四書(shu) 大全說》核心內(nei) 容朱子後學之評的不足,有助於(yu) 全麵深入地理解船山學,把握朱子學傳(chuan) 承發展的思想脈絡。

【黃玉順】《易經》“天”“帝”超越意義的詮釋

《易經》之“天”是至上神,即超凡存在者。《易經》之“帝”亦然,與(yu) “天”同義(yi) ,同位同格。《易經》“天”“帝”不僅(jin) 是至上神,而且是唯一神。《易經》蓍筮不是超凡的,而是超驗的,即人的一種超越經驗世界而通達超凡者的努力。《易經》的超越觀念存在著一種矛盾:一方麵肯定帝王的超驗性、神聖性,另一方麵又解構帝王的超驗性,否定帝王的神聖···

【廖可斌】多維視角下的中國古代社會“禮法共治”模式

中國古代“禮法共治”思想的形成,與(yu) 小農(nong) 經濟占主導地位、大一統政治體(ti) 製建立、宗教的社會(hui) 功能偏弱、信奉人性善理論等有關(guan) 。挖掘中國古代“禮法共治”模式中的合理成分,有助於(yu) 在當代國家和社會(hui) 治理中加強個(ge) 人心靈自治、家庭自治、地方自治、社會(hui) 自治的功能,完善國家和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促進社會(hui) 和諧發展。

【賈泉林】章太炎晚年儒學詮釋的三種麵向

章太炎晚年“粹然成為(wei) 儒宗”,積極提倡儒家“修己治人”之學,其對儒家“修己治人”之學的詮釋具有十分豐(feng) 富的內(nei) 涵,具體(ti) 可以總結為(wei) 三種麵向:一是曆史的麵向,即從(cong) 奠定中華文明核心價(jia) 值的角度,肯定儒家“修己治人”之學的曆史合法性;一是世界的麵向,即在中外文化、中外文明比較的視野中,確認儒家“修己治人”之學構成了中國文化主體(ti) 性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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