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順】《易經》“天”“帝”超越意義的詮釋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3-02-15 19:22:14
標簽:《易經》
黃玉順

作者簡介:黃玉順,男,西元一九五七年生,成都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易經古歌考釋》《超越知識與(yu) 價(jia) 值的緊張——"科學與(yu) 玄學論戰"的哲學問題》《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儒學與(yu) 生活——"生活儒學"論稿》《儒家思想與(yu) 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生活儒學講錄》等。

《易經》“天”“帝”超越意義(yi) 的詮釋

 作者:黃玉順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周易研究》2022年第6

 

【提要】上古“鬼”“神”分別:“鬼”指人鬼;其他為(wei) “神”。《易經》有“鬼”字無“神”字,並非沒有神的觀念,而是沒有“神”的概念。《易經》“天”“帝”即神。《易經》之“天”是至上神,即超凡存在者。《易經》之“帝”亦然,與(yu) “天”同義(yi) ,同位同格。《易經》“天”“帝”不僅(jin) 是至上神,而且是唯一神。《易經》蓍筮不是超凡的,而是超驗的,即人的一種超越經驗世界而通達超凡者的努力。《易經》的超越觀念存在著一種矛盾:一方麵肯定帝王的超驗性、神聖性,另一方麵又解構帝王的超驗性,否定帝王的神聖性。

 

【關(guan) 鍵詞】易經;天;帝;超越;詮釋

 


 

本文旨在通過詮釋《易經》的“天”“帝”概念,更加深入地探究《易經》的超越觀念。[1] 這裏的《易經》指成書(shu) 於(yu) 西周時期的《周易》古經,不包括成書(shu) 於(yu) 戰國時期的《周易》大傳(chuan) (《易傳(chuan) 》),因為(wei) 兩(liang) 者分屬於(yu) 不同的時代,體(ti) 現的是不同的觀念係統。

 

所謂“超越”(transcendence)是說超出經驗的範圍,而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層次,分屬兩(liang) 種不同的主體(ti) ,即:人的心性之中的某種能力超越了經驗,謂之“超驗”(transcendental);“天”或“帝”(即《詩》《書(shu) 》中的“上帝”)超越了整個(ge) 凡俗的經驗世界,謂之“超凡”(transcendent);兩(liang) 者之間的關(guan) 係,即屬中國哲學的“天人之際”範疇。[2]

 

一、《易經》的鬼神觀念

 

本文要討論的超凡存在者(the Transcendent Being)——“天”“帝”,屬於(yu) 超越了凡俗世界的存在者。這樣的存在者,中國上古時代通常稱為(wei) “鬼神”。然而整部《易經》並無“神”字,隻有“鬼”字,這是值得注意的。

 

(一)《易經》之“鬼”

 

整部《易經》,“鬼”字出現了3處。其中兩(liang) 處用於(yu) 國名“鬼方”,一是“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3],二是“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yu) 大國”[4]。李鼎祚引虞翻:“鬼方,國名”;引幹寶:“鬼方,北方國也”。[5] 顯然,鬼方之“鬼”與(yu) 本文的論題無關(guan) 。

 

與(yu) 本文論題相關(guan) 的“鬼”隻有一處,見於(yu) 睽卦上九爻辭:“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6] 其中,除占辭“往遇雨則吉”外,其餘(yu) 都是古歌中的詩句,大致是寫(xie) 的某人在路上遇見一種情景而作出反應,筆者曾有考證:“當為(wei) 遠古某些部族的一種婚姻儀(yi) 式,今已不詳。但其風俗必不常見,才使旅行者大感驚異而以為(wei) 盜寇,以至‘先張之弧’,準備射殺。”[7] 故王弼注:“見鬼盈車,籲可怪也;先張之弧,將攻害也。”[8]

 

顯然,這裏的“鬼”即鬼神之鬼。上古時代“鬼神”連言,“神”含天神地衹,“鬼”則專(zhuan) 指人鬼,即人死而為(wei) 鬼。古人以“歸”釋“鬼”,如許慎說:“鬼:人所歸為(wei) 鬼。”[9] 子產(chan) 也說:“鬼有所歸,乃不為(wei) 厲。”[10]《爾雅》也講:“鬼之為(wei) 言,歸也。”[11]《禮記》也講:“眾(zhong) 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12] 如此看來,似乎“鬼”也與(yu) 本文的論題無關(guan) ,因為(wei) 作為(wei) 至上神的“天”或“帝”不屬於(yu) “人鬼”,而屬於(yu) “天神”。然而問題並非這麽(me) 簡單,按照殷周時代的觀念,王公與(yu) 普通人不同,死後並非“歸土”,而是“歸天”,成為(wei) 祖先神,“在帝左右”[13],即呆在上帝的“帝庭”[14],在這個(ge) 意義(yi) 上,這類“鬼”也是一種“神”。但是,盡管如此,這樣的“人鬼”或“人神”畢竟並不是“天神”;而“天”或“帝”卻屬於(yu) “天神”。周人的先王,亦鬼亦神,正好充當了人與(yu) 天帝的一種中介。

 

(二)《易經》無“神”之神

 

最令人詫異的是:“天”“帝”屬於(yu) 神,《易經》蓍筮正是卜問於(yu) 神,然而整部《易經》卻沒有出現一個(ge) “神”字。這大概與(yu) “神”字出現較晚有關(guan) 。《漢語大字典》認為(wei) :“甲骨文、金文‘神’或作‘申’,不從(cong) ‘示’。”[15] 如果僅(jin) 就甲骨文而論,這個(ge) 解釋中的“或”是多餘(yu) 的,因為(wei) 甲骨文根本沒有“神”字;不僅(jin) 如此,甲骨文裏的“申”字也沒有用作“神”的例證。許慎所謂“申,神也”[16],其實並非“申”字的本義(yi) 。徐中舒主編《甲骨文字典》就沒有“神”字;其“申”字的解釋:“申象電形為(wei) 朔誼(初義(yi) ——引者注),神乃引申誼”;並引證“葉玉森謂甲骨文申字象電耀屈折形”。[17] 劉興(xing) 隆《新編甲骨文字典》亦無“神”字;其“申”字亦解釋為(wei) “象閃電形”[18]。由此可見,《易經》之所以沒有“神”字,應該是因為(wei) 當時還沒有“神”這個(ge) 概念詞語,至少是這個(ge) 概念詞語還不穩定(《詩》《書(shu) 》已有“神”字)。這也可見《易經》文本的古老。

 

但是,《易經》沒有“神”這個(ge) 字所代表的概念,並不意味著《易經》沒有神的觀念。觀念(conception、idea、sense)與(yu) 概念(concept)的區別是:一個(ge) 觀念,唯其與(yu) 特定的語音形式或文字形式固定地結合在一起,才是一個(ge) 概念,如索緒爾所說的“所指”(signified)與(yu) “能指”(signifier)的結合。舉(ju) 例來說,就《易經》論,固有陰陽的觀念;但一直到春秋時代,也還沒有形成“陰陽”的概念,如《左傳(chuan) 》稱陰爻為(wei) “六”、陽爻為(wei) “九”,不稱“陰”“陽”。本文討論的“天”與(yu) “帝”即屬於(yu) 《易經》的神的觀念。

 

二、《易經》的至上神“天”

 

顯而易見,《易經》的觀念中,有一個(ge) 至上神,即一個(ge) 形而上的存在者,稱之為(wei) “帝”或“天”。所謂“占卦”,即當人們(men) 發生疑問的時候,通過蓍筮而詢問於(yu) 天帝,其答案即卦爻辭中的吉凶占斷。此即《係辭上傳(chuan) 》所說的“以卜筮者尚其占,是以君子將有為(wei) 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響”,“以斷天下之疑”。[19]

 

整部《易經》的“天”字,共有三種用法:其一,人的頭頂部,即“顛”,而引伸為(wei) 一種刑法,即睽卦“其人天且劓”;其二,與(yu) “地”相對的“天”,如乾卦“飛龍在天”、明夷卦“初登於(yu) 天,後入於(yu) 地”、姤卦“有隕自天”、中孚卦“翰音登於(yu) 天”;其三,上帝,與(yu) 《尚書(shu) 》《詩經》同,共有三處,即大畜卦“何天之衢”、大有卦“自天祐之”及“公用亨於(yu) 天子”。討論如下:

 

(一)上帝之“天”

 

1.大畜卦上九爻:“何天之衢,亨。”[20]“何天之衢”意為(wei) 承天之庥、受天之祐,此處的“天”即上帝。筆者曾考證過:“‘何’(hè),‘荷’(負荷)的本字,意謂承、受。《纂言》[21]:‘何與(yu) 《噬嗑》上九“何校”之何同。’……‘衢’,通‘休’,庇佑。《帛書(shu) 》作‘瞿’,亦假借字。《今注》[22]:‘衢疑當讀為(wei) 休,古字通用’;‘《說文》……重文作庥……故《爾雅·釋言》曰:“庥,蔭也。”《詩·長發》:“何天之休。”休即庥字,謂受天之庇蔭也。此雲(yun) 何天之衢,即何天之休也。……《儀(yi) 禮·士冠禮》雲(yun) :“承天之休。”又雲(yun) :“承天之祜。”又雲(yun) :“承天之慶。”其句法文義(yi) 皆相類。’《通義(yi) 》[23]亦同此說。這是古人的天命觀念,以為(wei) 六畜昌盛是受上天庇佑。”拙著修訂本注:“更確切講,庇佑之‘衢’與(yu) ‘休’皆假借字,本字為(wei) ‘庥’。”[24]

 

2.大有卦上九爻:“自天祐之,吉,無不利。”[25] 此處“天”亦上帝。筆者考證:“‘天’,上天,天帝。‘祐’,助祐,福祐。《係辭傳(chuan) 》:‘祐者,助也。’《集解》[26]作‘右’,引虞翻:‘右,助也。’《今注》:‘蓋天助為(wei) 祐,故字從(cong) 示。’”[27] 所謂“自天祐之”,是說福祐來自上帝。

 

3.大有卦九三爻:“公用亨於(yu) 天子,小人弗克。”[28] 此處“天”亦上帝。筆者考證:“‘亨’同‘享’,獻,貢。上古‘亨’、‘享’、‘烹’為(wei) 同一個(ge) 字。《本義(yi) 》[29]:‘亨,《春秋傳(chuan) 》作享,謂朝獻也。古者亨通之亨、享獻之享、烹飪之烹,皆作亨字。’《說文》:‘亨,獻也’;段(玉裁)注:‘其形,薦神作亨,亦作享;飪物作亨,亦作烹;《易》之“元亨”則皆作亨’。《今注》:‘但此亨字,當為(wei) 致貢之義(yi) 。’‘公用亨於(yu) 天子’,某國公向天子進貢。”[30]

 

這裏的“天子”之說,亦與(yu) 《尚書(shu) 》一致,由來已久,例如《商書(shu) ·西伯戡黎》記載:“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於(yu) 王,曰:‘天子,天既訖我殷命,格人元龜,罔敢知吉……’”所謂“天子”即“天之子”,此“天”顯然即指上帝;天而有“子”,此“天”即是人格化的神。

 

(二)天地之“天”

 

中國最古老的傳(chuan) 世文獻《詩》《書(shu) 》《易》,均無“天地”連言的例子,由此可見,較之獨用之“天”,與(yu) “地”相對的“天”是一個(ge) 後起的觀念。不過,雖無“天地”連言,這種與(yu) “地”相對的“天”觀念,在《易經》裏已經出現,最明顯的是以下四例:

 

1.明夷卦上六爻:“初登於(yu) 天,後入於(yu) 地。”[31]《詩經》也有類似的例子,例如“謂天蓋高,不敢不局;謂地蓋厚,不敢不蹐”[32]。筆者曾經談到:“‘初登於(yu) 天’,(雉雞)起初飛升於(yu) 天”;“‘後入於(yu) 地’,後來墜落於(yu) 地”;“明夷卦‘初登於(yu) 天,後入於(yu) 地’、姤卦‘有隕自天’,這些‘天’顯然都是在說自然界”。[33]

 

盡管是在說自然界,但是,屬於(yu) 自然界的天與(yu) 作為(wei) 至上神的天之間並不是沒有關(guan) 係的,這種關(guan) 係就是:自然之天不過是神性之天的一種顯現形式、顯示方式。孟子也有這樣的觀念:一方麵,天是至上神;而另一方麵,“天不言,以行與(yu) 事示之而已矣”[34]。“孟子的意思是說:天以自己所行之事向人展示自己的意誌。因此,上文所引‘天油然作雲(yun) ,沛然下雨’、‘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之類,其實都是在講天之所‘示’——向人展示,而不是在講‘天’本身。這是《易傳(chuan) 》所說的‘天垂象,見(讀’現‘)吉凶……所以示也’。”[35] 這也就是許慎所說的:“示:神事也。”[36]

 

這裏還有一點需要指明:明夷卦乃是講的殷周之際的事情,所謂“初登於(yu) 天,後入於(yu) 地”表麵是寫(xie) 雉雞,實際上是“暗喻紂王的結局”[37]。這與(yu) 《象傳(chuan) 》的理解一致:“‘初登於(yu) 天’,照四國也;‘後入於(yu) 地’,失則也。”[38] 紂王的命運,按照殷周時代的觀念,乃是天意,所以《尚書(shu) ·周書(shu) 》指出:“辜在商邑”,“故天降喪(sang) 於(yu) 殷”[39];“旻天大降喪(sang) 於(yu) 殷,我有周佑命,將天明威”[40];“乃惟爾商後王,逸厥逸,圖厥政,不蠲烝,天惟降時喪(sang) ”[41];等等。

 

以下各例,亦當作如是觀:按照殷周時代的超越觀念,凡“天地”相對之“天”,即今人所謂“自然之天”,其實隻是神性之天的一種顯現樣態而已。

 

2.乾卦九五爻:“飛龍在天,利見大人。”[42] 筆者曾有解釋:“‘飛龍在天’,龍在空中飛翔”;“筮得此爻,有利天子、諸侯登位”[43]。此“天”也是神性之天而顯示為(wei) 自然之天。

 

3.姤卦九五爻:“有隕自天。”[44] 筆者曾有解釋:“記載一次隕石”;“‘有隕自天’,有隕石雨從(cong) 天而降”。[45] 這同樣是神性之天而顯示為(wei) 自然之天。

 

4.中孚卦上九爻:“翰音登於(yu) 天。”[46] 筆者亦曾解釋:“當屬《小過》古歌,承‘飛鳥遺之音’。《經解》釋‘飛鳥遺之音’即說:‘即《中孚》所謂“翰音”也’;又釋‘翰音登於(yu) 天’說:‘或曰:《中孚》旁通《小過》,《小過》“飛鳥遺音”,鳥之飛且鳴者。’可見古人已覺察到兩(liang) 者關(guan) 係密切。‘翰’是一種野雞。《爾雅·釋鳥》:‘翰,天雞。’《說文》:‘翰,天雞,赤羽也。’又‘翰’意為(wei) 高飛。《釋文》:‘翰,高飛。’《正義(yi) 》注同。《集解》引虞注:‘翰,高也。’《詩·小宛》‘翰飛戾天’傳(chuan) 、《四月》‘翰飛戾天’箋均作:‘翰,高也。’當以後說為(wei) 是。‘翰音’,高飛之聲。‘登’,升。《小爾雅·廣言》:‘登,升也。’‘翰音登於(yu) 天’,鳴聲響徹天空。”[47] 另外,《禮記·曲禮下》也說:“雞曰翰音。”[48] 這裏的“天空”之天,也是神性之天而顯示為(wei) 自然之天。

 

(三)顛頂之“天”

 

此“天”見於(yu) 睽卦六三爻:“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49] 筆者曾考證過:“‘天’,黥刑,一種刺額的刑罰。《釋文》:‘天,剠也’;引馬融:“剠其額曰天”。《集解》引虞翻:‘黥額為(wei) 天。’《正義(yi) 》:‘剠額為(wei) 天。’”[50]

 

但這並非“天”字的本義(yi) 。“天”字的本義(yi) ,人們(men) 普遍接受許慎《說文解字》的解釋:“天:顛也,至高無上。”[51]《漢語大字典》引王國維:“古文天字本象人形。……本謂人顛頂,故象人形。……所以獨墳其首者,正特著其所象之處也”;另注其義(yi) :“天神,上帝,自然界的主宰者”。[52] 顯然,從(cong) “顛頂”到“剠黥”,這是字義(yi) 的引申;從(cong) “顛頂”到“天神”,這同樣是字義(yi) 的引申。

 

那麽(me) ,從(cong) “顛頂”到“天神”的這種引申何以可能發生呢?許慎的解釋“至高無上”值得留意。筆者曾探討過這個(ge) 問題:作為(wei) 至高無上的存在者,至上神是不可見的,人們(men) 最初對這個(ge) 神隻有一種渾沌的、前存在者的生活感悟,這種非存在者的存在乃謂之“無”,人們(men) 隻感悟到“至高無上”;然後將其存在者化,乃謂之“有”。[53] 所以《老子》說:“萬(wan) 物生於(yu) 有,有生於(yu) 無。”[54] 這個(ge) “形而上者”要能為(wei) 人所見所知,必須由“無形”而“有形”,此“形”何來?即來自人自身:“大”為(wei) 人形,“天”為(wei) 人之顛頂。然而顛頂本身並不是天;天在顛頂之上,乃至“至高無上”。這樣的以“頂”示“天”,乃是以“有”示“無”。所以,指稱上天的漢字“天”,“不應被理解為(wei) 象形字,而應被理解為(wei) 指事字,即它所表示的甚至並非頭頂,而是指向頭頂之上的上天。因此,許慎的解釋,重點不是‘顛也’,而是‘至高無上’,也就是作為(wei) 至上神的‘天’或‘上帝’”[55]。

 

三、《易經》的至上神“帝”

 

細檢《易經》全書(shu) ,“帝”字總共出現了三次。其中兩(liang) 處“帝乙歸妹”[56],“帝乙”乃是商朝第三十代君主;唯有益卦六二爻的“王用享於(yu) 帝”,其“帝”即是指的至上神——上帝。

 

(一)作為(wei) 超凡者的天上之“帝”

 

益卦六二爻:“王用享於(yu) 帝。”王弼注釋:“帝者,生物之主,興(xing) 益之宗,出震而齊巽者也。”[57] 最後一句“出震而齊巽者也”出自《易傳(chuan) 》“帝出乎震,齊乎巽”[58],即已經是後世的觀念;但“生物之主,興(xing) 益之宗”卻是指的造物主,即至上神。

 

這個(ge) 見於(yu) 《易經》的“帝”,作為(wei) 造物主,是與(yu) 《尚書(shu) 》《詩經》一致的。筆者曾考證過:“記載天子某次祭祀上帝。……《經解》:‘享帝,祭天也。’《禮記·孔子閑居》‘帝命不違’注:‘帝,天帝也。’‘王用享於(yu) 帝’,天子向上帝獻食物。”[59]

 

(二)天上之“帝”唯一性的困惑

 

關(guan) 於(yu) 超凡者“帝”或“天”,還有一個(ge) 問題值得探討:天帝究竟是眾(zhong) 神之中的至上神,還是唯一神?或者說,天帝是複數的,還是單數的?這個(ge) 問題,在宗教學上是一個(ge) 重大問題。

 

在這個(ge) 問題上,《易經》並無任何明確的表示,但也給出了一些線索。上文談過,《易經》“帝”有兩(liang) 種用法:“帝乙歸妹”是說的人間之“帝”,而“王用享於(yu) 帝”是說的天上之“帝”。天帝稱“帝”,帝王亦稱“帝”,這意味著兩(liang) 者之間有一種密切的關(guan) 係。這種關(guan) 係,在《易經》裏給出了一條線索,那就是大有卦九三爻的“公用亨於(yu) 天子”。“天子”這個(ge) 稱謂當然是說:帝王乃是天帝的兒(er) 子或者後代。

 

但這正是困惑所在。筆者在討論周公的超越觀念時,曾經談到“關(guan) 於(yu) ‘天子’稱謂的困惑”:

 

“天子”這個(ge) 稱謂帶來的一個(ge) 問題是:祖先神和至上神究竟是同一的還是分離的?從(cong) 字麵上來看,“天子”之名意味著“天”既是至上神,也是祖先神。但筆者傾(qing) 向於(yu) 認為(wei) ,“天子”是殷商時代遺留下來的一個(ge) 觀念。《尚書(shu) ·商書(shu) ·西伯戡黎》記載了殷紂王與(yu) 祖伊的一番對話:“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於(yu) 王曰:‘天子!天既訖我殷命,格人元龜,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後人,惟王淫戲用自絕,故天棄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今我民罔弗欲喪(sang) ,曰:“天曷不降威?大命不摯?”今王其如台。’王曰:‘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祖伊稱紂王為(wei) “天子”,即“天”之子,又談到已故的“先王”即祖先神,尤其是“先王不相我後人”和“天棄我”是一個(ge) 意思,看起來“天”與(yu) “先王”是一回事。紂王回答:“我生不有命在天?”祖伊斥之為(wei) “責命於(yu) 天”,似乎也都表明紂王與(yu) 天之間存在著某種特殊的親(qin) 近關(guan) 係,所以紂王才會(hui) 這那麽(me) 有恃無恐。

 

但是,根據上文已有的討論,在殷周時代,祖先神和至上神是嚴(yan) 格區分開來的。這就表明殷周時代的天神觀念之中存在著一種矛盾:時而是祖先神與(yu) 至上神同一,時而又是兩(liang) 者分離。人們(men) 認為(wei) 是周公割斷了天人之間的血緣關(guan) 係,即周人興(xing) 起了一種新的觀念——“皇天無親(qin) ”;然而此語乃是出自偽(wei) 《古文尚書(shu) 》,未必可靠。其實,周人仍然繼承了殷人的“天子”這個(ge) 說法,所以在整部《今文尚書(shu) 》中,“天子”共出現5次,其中4次都在《周書(shu) 》中。這是《尚書(shu) 》在超越觀念上的一個(ge) 深刻矛盾,而造成了至上神與(yu) 祖先神之間關(guan) 係的混亂(luan) 。[60]

 

這個(ge) 困惑在《易經》裏同樣存在。“天子”這個(ge) 稱謂意味著:天帝不是單數的,而是複數的,因為(wei) 帝王的祖先乃是複數。然而這會(hui) 帶來麻煩:複數的天帝在回答人們(men) 關(guan) 於(yu) 吉凶的詢問時,有可能意見不一致。

 

這個(ge) 困惑,在周公那裏是另外一種表現,我們(men) 從(cong) 《尚書(shu) ·金縢》就可以看到:武王病重,周公先是阻止別人占卜:“二公曰:‘我其為(wei) 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為(wei) 功……乃告大王、王季、文王。”然後自己禱告天帝:“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於(yu) 天,以旦代某之身。”[61] 但是,他直接申告的對象並不是天帝,而是先王。這裏,祖先“三王”(太王、王季、文王)並不是“天”,他們(men) 隻是“在帝左右”[62],待在“帝庭”[63]。但是,這樣一來,“天子”這個(ge) 稱謂就是不能成立的,因為(wei) 按照周公的這種說法,西周的帝王並非“天之子”,而是“天庭”中“在帝左右”的“先王”的後代。

 

但是,《易經》既然采取了“天子”的稱謂,那麽(me) ,祖先神就是至上神。不僅(jin) 如此,占筮的結果即神的回答,不能因眾(zhong) 神而各執一詞、莫衷一是,那就隻能是唯一神。然而,祖先不止一位,又怎麽(me) 成為(wei) 唯一神呢?這顯然是迄今為(wei) 止的《周易》研究中尚未意識到的一個(ge) 重大疑難問題。

 

四、《易經》“王”的超驗性及其解構

 

在《易經》裏,如果說天帝是超凡的,那麽(me) ,帝王就是超驗的:帝王雖然不是超凡者,但他的“天子”身份賦予他一種超驗性,即可以超越凡俗世界,與(yu) 天帝溝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易經》對帝王的態度存在著矛盾,而且這種矛盾具有重大的意義(yi) 。

 

(一)“王”的超驗性

 

以下幾個(ge) 例子,都標誌著帝王的超驗性:

 

1.益卦六二爻:“王用享於(yu) 帝,吉。”王弼注:“以柔居中,而得其位”;“居益之中,體(ti) 柔當位,而應於(yu) 巽,享帝之美,在此時也”。孔穎達疏:“帝,天也。王用此時,以享祭於(yu) 帝,明靈降福,故曰‘王用享於(yu) 帝吉’也。”[64] 這就是說,帝王“此時”因“得位”“當位”而能夠“享帝”,即能夠與(yu) 天帝溝通。

 

所謂“當位”,不僅(jin) 是說的爻位“六二”,而且以此象征著一種特殊的地位:“‘位’本來是指的筮法中的‘爻位’”,“但當孔子‘不占’、進而儒家《易傳(chuan) 》建構義(yi) 理係統的時候,‘位’進一步獲得了倫(lun) 理學及政治哲學的意義(yi) ”;“‘得位’這個(ge) 觀念意味著:一個(ge) 人原來並不具有某種‘位置’,即並不扮演某種‘角色’;他通過進取而‘得’此‘位’、扮演此‘角色’”;“所謂‘當位’,是說一個(ge) 人的‘德行’與(yu) 其所居的‘位置’要相當、相稱”。[65]

 

這種特殊的“位”匹配著特定的“德”,這就是超驗性:能夠超越凡俗的經驗世界,與(yu) 超凡的至上神溝通。這種溝通,就是“享”,也就是“亨”。筆者曾考察過:“‘亨’同‘享’,獻,貢。上古‘亨’、‘享’、‘烹’為(wei) 同一個(ge) 字。”[66]“《說文》:‘亯:獻也。從(cong) 高省,曰象進孰物形。……許兩(liang) 切,又普庚切,又許庚切。’‘亯’字乃為(wei) ‘烹’‘享’‘亨’三字共同之古字,皆與(yu) 祭祀有關(guan) :普庚切即‘烹’字,許兩(liang) 切即‘享’字,許庚切即‘亨’字。古祭祀,進所‘烹’熟食於(yu) 神,而神‘享’之,於(yu) 是人神可得‘亨’通,實為(wei) 一事而已。”[67] 故《易傳(chuan) 》說:“以木巽火,亨(烹)飪也,聖人亨(烹)以享上帝”;“先王以享於(yu) 帝,立廟”;“先王以作樂(le) 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68];等等。

 

在殷周時代的觀念中,能與(yu) 天帝溝通,這種超驗性的“德”,實際上是王公大人的特權。

 

2.升卦六四爻:“王用亨於(yu) 岐山。”[69] 筆者曾說:這是“記載周天子於(yu) 岐山祭饗祖先的史事”;“《今注》:‘此乃周初故事,蓋太王或王季、或文王、或武王享祭於(yu) 岐山’”。[70] 不過,也可能與(yu) 下卦一樣,是講的祭天。

 

3.隨卦上六爻:“王用亨於(yu) 西山。”[71] 筆者曾考察過:這是“記載周王祭祀上帝的史實”;“‘西山’當即《升》史記中所謂‘岐山’,古周族聚居地,在今陝西省岐山縣東(dong) 北。《詩·綿》:‘古公亶父,來朝走馬,率西水滸,至於(yu) 岐下。’後來文王遷都於(yu) 豐(feng) ,在今西安灃水西岸。《本義(yi) 》:‘自周而言,岐山在西。’《通義(yi) 》:‘西山:岐山。因周文王東(dong) 遷於(yu) 豐(feng) ,岐山在豐(feng) 以西’”。[72]

 

4.萃卦卦辭:“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73]“廟”指宗廟,祭祀祖先的地方。孔穎達解釋渙卦的“王假有廟”說:“‘王假有廟’者,王能渙難而亨,可以至於(yu) 建立宗廟,故曰‘王假有廟’也。”[74] 將“假”解釋為(wei) “建立”,這是不對的。他解釋萃卦的“王假有廟”說:“假,至也。”[75] 以“至”釋“假”,這才是對的,“假”應當讀為(wei) “徦”,從(cong) “彳”。這句卦辭,筆者曾考證過:“‘王假有廟’,天子至於(yu) 宗廟。……《本義(yi) 》:‘“王假有廟”,言王者可以至於(yu) 宗廟之中,王者卜祭之吉占也。’……筮得此卦,人神可通,天子當至宗廟祭饗祖先,有利聖人顯現。”[76]

 

那麽(me) ,這與(yu) 天帝有何關(guan) 係?其實,當時祭祖,同時也要祭天。例如宗廟祭祀之“禘”,“禘是一種祭祀,既祭上帝,也祭始祖”[77]。朱熹談到魯國的禘祭,引證趙伯循說:“禘,王者之大祭也。王者既立始祖之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於(yu) 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之也。”[78] 魯國始祖是周公,其“始祖所自出之帝”是文王,即是以文王為(wei) 天帝,這與(yu) 上文談過的“天上之‘帝’唯一性的困惑”有關(guan) ;但無論如何,祭祖的同時也祭天帝。“帝”與(yu) “禘”乃是古今字,徐中舒主編《甲骨文字典》指出,“帝”字“象架木或束木燔以祭天之形,為(wei) 禘之初文,後由祭天引申為(wei) 天帝之帝及商王稱號”[79]。由此可見,宗廟祭祀同樣是帝王超驗性的一種體(ti) 現。

 

(二)“王”超驗性的解構

 

帝王的上述超驗性,賦予他一種神聖性。所謂“神聖”,並不是說“神”的屬性,而是說一種“人”的屬性,即“聖”,亦即“亨”“通”。“亨,通也”[80];“聖,通也”[81]。所謂“通”,即“亨”,是說的人與(yu) 神之間的溝通,即如《左傳(chuan) 》所說的“先王務修德音,以亨神人”,杜預注:“亨,通也。”[82]

 

但有意思的是:《易經》同時又解構了帝王的這種神聖性。

 

1.比卦九五爻:“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83] 這句爻辭是對處於(yu) “九五至尊”之位的帝王的批評。王弼注:“比而顯之,則所親(qin) 者狹矣。夫無私於(yu) 物,唯賢是與(yu) ,則去之與(yu) 來,皆無失也。夫三驅之禮,禽逆來趣己則舍之,背己而走則射之,愛於(yu) 來而惡於(yu) 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以顯比而居王位,用三驅之道者也。……此可以為(wei) 上之使,非為(wei) 上道也。”所謂“顯比”,類似“任人唯親(qin) ”,“不能普遍相親(qin) ,是比道狹也”;“若為(wei) 行如此,身雖為(wei) 王,止可為(wei) 上使之人,非是為(wei) 王之道”。[84]

 

2.蹇卦六二爻:“王臣蹇蹇,匪躬之故。”[85] 傳(chuan) 統注疏是從(cong) 正麵理解的,認為(wei) 這是在講王臣如何為(wei) 帝王之事而鞠躬盡瘁。其實未必。“‘蹇蹇’,難上加難,非常艱難。《纂言》:‘蹇蹇,蹇而又蹇也。’《經解》:‘進退維穀,蹇之又蹇矣。’……‘匪’,非。……‘躬’,身,自己。……‘故’,事。《經解》引王引之:‘故,事也。’《係辭上傳(chuan) 》‘而察於(yu) 民之故’疏:‘故,事也’;又‘知幽明之故’疏:‘故謂事也’。‘匪躬之故’,不是為(wei) 他自己的事情。是說他倍感艱難的,是天子朝中的事務。《今注》:‘非其身之事,乃君國之事也。’”[86] 我們(men) 從(cong) 中所能感受的,恐怕不是積極的精神狀態,而是“進退維穀”的無奈,乃至一種怨懣之情。

 

3.蠱卦上九爻:“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孔穎達解釋道:“不複以世事為(wei) 心,不係累於(yu) 職位,故不承事王侯,但自尊高慕,尚其清虛之事,故雲(yun) ‘高尚其事’也。”[87] 這是《易經》裏最令人驚異的爻辭之一,所表達的是一種拒斥帝王的態度,即認為(wei) 帝王之事乃是“高尚”的對立麵。筆者曾經談到:“‘不事王侯’,不侍奉王侯,不為(wei) 王侯所役使。……《纂言》:‘賢人高舉(ju) 遠遁之象。’《今注》:‘此隱居不仕之意。’……《通義(yi) 》:‘以不做官為(wei) 高尚’;‘這反映了當時的政治黑暗,人心思遁’。”[88]“《周易》古經表明,龜卜時代的個(ge) 體(ti) 精神人格在蓍筮時代仍然有所保留……就個(ge) 體(ti) 人格的保留看,蠱卦的‘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是最有代表性的宣言,這是後來道家隱逸文化觀念的最早表達之一。這使我們(men) 想到,《周易》古經本身蘊含著個(ge) 體(ti) 精神。”[89]

 

(三)“我”的超驗性

 

更值得深究的是:《易經》不僅(jin) 解構了帝王的神聖性,而且肯定了筮人的神聖性。這是因為(wei) :人與(yu) 天帝的溝通,實際操作者並不是帝王,而是筮人。這就意味著:真正具有超驗能力的不是帝王,而是筮人。

 

蒙卦卦辭記載:“匪(非)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90] 這是迄今可以看到的最為(wei) 古老的筮法記錄。關(guan) 於(yu) “童蒙”和“我”究竟指誰,各說不一。朱熹認為(wei) :“童蒙,幼稚而蒙昧。……筮者明,則人當求我,而其亨在人。……人求我者,當視其可否而應之。”[91] 這就是說,“我”指“筮者”;“童蒙”則指求卦之人,通常就是帝王。高亨也說:“童蒙即幼稚愚昧之人。‘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乃筮人之辭,言非我去求童蒙為(wei) 之占筮,乃童蒙來求我為(wei) 之占筮,即非我往筮,是人來筮。”[92] 筆者也曾說過:“從(cong) ‘匪我求童蒙’到‘瀆則不告’,是一種特殊占辭,不是吉凶判斷,而是以占筮學者的口吻,談占筮的原則”;“‘我’,當指筮人,占筮學者,一種神職人員”;“‘童蒙’,指年幼無知者,此處為(wei) 求卦者。”[93]

 

總之,這個(ge) “我”即筮人,乃是一種中介,介乎天帝與(yu) 包括帝王在內(nei) 的求卦者“童蒙”之間,是中國式的人神之間的信使“赫爾墨斯”(Hermes)[94]:

 

繁體(ti) 字的“聖”字,左邊一隻耳朵,右邊一張嘴巴:耳、口。……耳朵傾(qing) 聽天命,傾(qing) 聽大道的、天道的無聲的言說;嘴巴將此大道傳(chuan) 播出來,講出來,這就是聖。……西方有一門學問,叫作“詮釋學”。詮釋學,英文叫hermeneutics……詞根是Hermes——赫爾墨斯。赫爾墨斯是希臘神話的一個(ge) 神。……他是為(wei) 宙斯傳(chuan) 達消息的信使。……於(yu) 是,他就成為(wei) 了一個(ge) 樞紐:他一邊用耳朵傾(qing) 聽宙斯的聲音,一邊用嘴巴將此傳(chuan) 達出來……[95]

 

中國的筮人亦然。真正的“聖”是筮人,他才是天帝的代言人。但遺憾的是,在現實中,筮人卻隻是聽命於(yu) 帝王的臣屬,而未能成為(wei) 真正的“聖人”——神聖代言人。

 

注釋:
 
[1] 參見黃玉順:《神聖超越的哲學重建——〈周易〉與現象學的啟示》,《周易研究》2020年第2期,第17–28頁。
 
[2] 參見黃玉順:《“超驗”還是“超凡”——儒家超越觀念省思》,《探索與爭鳴》2021年第5期,第73–81頁;《“事天”還是“僭天”——儒家超越觀念的兩種範式》,《南京大學學報》2021年第5期,第54‒69頁。
 
[3]《周易·既濟》,《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版,第72頁。
 
[4]《周易·未濟》,《十三經注疏》,第73頁。
 
[5] 李鼎祚:《周易集解·既濟》,巴蜀書社1991年版,第251頁。
 
[6]《周易·睽》,《十三經注疏》,第51頁。
 
[7]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231頁。
 
[8]《周易正義·睽》,《十三經注疏》,第51頁。
 
[9] 許慎:《說文解字·鬼部》,大徐本,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188頁。
 
[10]《左傳·昭公七年》,《十三經注疏》,第2050頁。
 
[11]《爾雅·釋訓》,《十三經注疏》,第2592頁。
 
[12]《禮記·祭義》,《十三經注疏》,第1595頁。
 
[13]《詩經·大雅·文王》,《十三經注疏》,第504頁。
 
[14]《尚書·金縢》,《十三經注疏》,第196頁。
 
[15] 徐中舒主編:《漢語大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湖北辭書出版社1986‒1990年版,第2392頁。
 
[16] 許慎:《說文解字·申部》,第311頁。
 
[17] 徐中舒主編:《甲骨文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1989年版,第1600、1599頁。
 
[18] 劉興隆:《新編甲骨文字典》,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993頁。
 
[19]《周易·係辭上傳》,《十三經注疏》,第81頁。
 
[20]《周易·大畜》,《十三經注疏》,第40頁。
 
[21]《纂言》指元代吳澄《易纂言》,今有《易纂言·易纂言外翼》,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22]《今注》指今人高亨《周易古經今注》,今有上海書店1991年影印本。
 
[23]《通義》指今人李鏡池《周易通義》,今有中華書局1981年版。
 
[24]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174–175頁。
 
[25]《周易·大有》,《十三經注疏》,第30頁。
 
[26]《集解》指唐代李鼎祚《周易集解》。
 
[27]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121頁。
 
[28]《周易·大有》,《十三經注疏》,第30頁。
 
[29]《本義》指宋代朱熹《周易本義》。
 
[30]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119–120頁。
 
[31]《周易·明夷》,《十三經注疏》,第50頁。
 
[32]《詩經·小雅·正月》,《十三經注疏》,第443頁。
 
[33]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222、425頁。
 
[34]《孟子·萬章上》,《十三經注疏》,第2737頁。
 
[35] 黃玉順:《天吏:孟子的超越觀念及其政治關切——孟子思想的係統還原》,《文史哲》2021年第3期,第86–103頁。
 
[36] 許慎:《說文解字·示部》,第7頁。
 
[37]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222頁。
 
[38]《周易·明夷象傳》,《十三經注疏》,第50頁。
 
[39]《尚書·酒誥》,《十三經注疏》,第207頁。
 
[40]《尚書·多士》,《十三經注疏》,第219頁。
 
[41]《尚書·多方》,《十三經注疏》,第229頁。
 
[42]《周易·乾》,《十三經注疏》,第14頁。
 
[43]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43、38頁。
 
[44]《周易·姤》,《十三經注疏》,第57頁。
 
[45]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256頁。
 
[46]《周易·中孚》,《十三經注疏》,第71頁。
 
[47]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335頁。
 
[48]《禮記·曲禮下》,《十三經注疏》,第1269頁。
 
[49]《周易·睽》,《十三經注疏》,第51頁。
 
[50]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232頁。
 
[51] 許慎:《說文解字·一部》,第7頁。
 
[52] 徐中舒主編:《漢語大字典》,第522頁。
 
[53] 參見黃玉順:《愛與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增補本),四川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79‒181頁。
 
[54]《老子》第四十章,樓宇烈:《王弼集校釋》,上冊,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10頁。
 
[55] 黃玉順:《周公的神聖超越世界及其權力話語——〈尚書·金縢〉的政治哲學解讀》,《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2期,第26–33頁。
 
[56]《周易》泰卦六五爻、歸妹卦六五爻。
 
[57]《周易正義·益卦》,《十三經注疏》,第53頁。
 
[58]《周易·說卦傳》,《十三經注疏》,第94頁。
 
[59]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248頁。
 
[60] 黃玉順:《周公的神聖超越世界及其權力話語——〈尚書·金縢〉的政治哲學解讀》,《東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2期,第26–33頁。
 
[61]《尚書·金縢》,《十三經注疏》,第196頁。
 
[62]《詩經·大雅·文王》,《十三經注疏》,第504頁。
 
[63]《尚書·金縢》,《十三經注疏》,第196頁。
 
[64]《周易·益卦》,《十三經注疏》,第53頁。
 
[65] 黃玉順:《“角色”意識:〈易傳〉之“定位”觀念與正義問題——角色倫理學與生活儒學比較》,《齊魯學刊》2014年第2期,第17–22頁。
 
[66]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119頁。
 
[67] 黃玉順:《哲學斷想:“生活儒學”信劄》,四川人民出版社年2019版,第461頁。
 
[68] 見《易傳》之《鼎彖傳》,第61頁;《渙象傳》,第70頁;《豫象傳》,第31頁。
 
[69]《周易·升卦》,《十三經注疏》,第58頁。
 
[70]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263‒264頁。
 
[71]《周易·隨卦》,《十三經注疏》,第35頁。
 
[72]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131頁。
 
[73]《周易·萃卦》,《十三經注疏》,第58頁。
 
[74]《周易·渙卦》,《十三經注疏》,第70頁。
 
[75]《周易·萃卦》,《十三經注疏》,第58頁。
 
[76]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259頁。
 
[77] 黃玉順:《愛與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增補本),第84頁。
 
[78] 朱熹:《論語集注·八佾》,《四書章句集注》,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64頁。
 
[79] 徐中舒主編:《甲骨文字典》,第7頁。
 
[80]《周易注疏·乾卦》,《十三經注疏》,第13頁。
 
[81] 許慎:《說文解字·耳部》,第250頁。
 
[82]《春秋左傳正義·昭公四年》,《十三經注疏》,第2033頁。
 
[83]《周易·比卦》,《十三經注疏》,第26頁。
 
[84]《周易·比卦》,《十三經注疏》,第26頁。
 
[85]《周易·蹇卦》,《十三經注疏》,第51頁。
 
[86]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235頁。
 
[87]《周易·蠱卦》,《十三經注疏》,第35頁。
 
[88]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136‒137頁。
 
[89] 黃玉順:《中西之間:軸心時代文化轉型的比較——以〈周易〉為透視文本》,《四川大學學報》2003年第3期,第14–26頁。
 
[90]《周易·蒙卦》,《十三經注疏》,第20頁。
 
[91] 朱熹:《周易本義》,廖名春點校,中華書局2009年版。
 
[92] 高亨:《周易大傳今注》,齊魯書社1998年版,第76頁。
 
[93] 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修訂本),第61頁。
 
[94] 參見黃玉順:
 
[95] 黃玉順:《生活儒學:隻有愛能拯救我們》,見文集《從“生活儒學”到“中國正義論”》,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