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順】《易經古歌考釋》緒論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3-03-11 15:13:20
標簽:《周易》
黃玉順

作者簡介:黃玉順,男,西元一九五七年生,成都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易經古歌考釋》《超越知識與(yu) 價(jia) 值的緊張——"科學與(yu) 玄學論戰"的哲學問題》《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儒學與(yu) 生活——"生活儒學"論稿》《儒家思想與(yu) 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生活儒學講錄》等。

《易經古歌考釋》緒論

作者:黃玉順

來源:作者賜稿伟德线上平台發布

     

 

【編者按】專(zhuan) 著《易經古歌考釋》及“緒論”:完稿於(yu) 1993年10月;巴蜀書(shu) 社1995年3月第1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5月修訂本。

    

 

《周易》是現存最古老的文獻之一,古人奉為(wei) “六經之首”。兩(liang) 千多年來,對它的詮釋一直是文化研究的熱點。但是迄今為(wei) 止,《周易》的廬山麵目仍然模糊不清。千百年來,易學的最大成就在於(yu) 確認了這樣一個(ge) 事實:《易經》是一部占筮之書(shu) ,《易傳(chuan) 》是一部哲理之作。但我們(men) 隻知道《易傳(chuan) 》是對《易經》的哲學化闡釋,卻不知道《易經》本身又是對一種更古老的文獻的神學化闡釋。這種古老文獻,便是殷周歌謠。與(yu) 此相應,我們(men) 早已習(xi) 慣於(yu) 這樣一個(ge) “常識”:《詩經》是中國第一部詩歌總集。殊不知,《易經》裏已經隱藏著一部時代更早的“詩集”。

 

一、《易經》古歌的發現

 

我對《易經》的研究,始於(yu) 幾年前“易經熱”剛剛掀起的時候。原本是湊熱鬧,不料竟至樂(le) 此不疲。當時我正研究古音學奠基人顧炎武的《音學五書(shu) 》之一《易音》,發現一個(ge) 奇怪現象:《易經》筮辭用韻雜亂(luan) 無章。一爻之中,時而有韻,時而無韻;有韻的,或者僅(jin) 前半爻用韻,或者僅(jin) 後半爻用韻,或者僅(jin) 中間用韻、兩(liang) 頭不用韻;無韻的,爻與(yu) 爻之間卻又偶爾有韻。總之,很不規則。這種毫無章法可尋的韻例,在古往今來的韻文中絕無僅(jin) 有。即使那種駢散兼行的韻文,其用韻也是有章法的。這就使我深信:《易經》筮辭用韻的不規則,絕非它本身沒有規則,隻是我們(men) 尚未發現這個(ge) 規則而已。

 

帶著這個(ge) 疑問,我翻閱了一些易學基本著作,結果令我失望,沒有一本書(shu) 能消釋我的疑惑。我隻好轉而對《易經》本身加以深入反複的研究,此即朱熹倡導的“熟讀正文,莫看注解”的讀《易》之法。結果發現一條規律:《易經》筮辭中用韻的和不用韻的,在性質上有顯著的區別。凡用韻的地方,筮辭內(nei) 容往往是關(guan) 於(yu) 敘事描寫(xie) 的,是一些生動具體(ti) 的形象,並且往往采用類似民歌的一些手法,如排比、反複等;凡不用韻的地方,往往是關(guan) 於(yu) 吉凶禍福的斷語,是一些籠統抽象的判斷,並且反複使用一些大致相同的術語。古人稱前者為(wei) “象”或“象辭”,稱後者為(wei) “占”或“占辭”。[1]

 

我又進而集中研究所謂“象辭”的用韻情況,結果發現它們(men) 有章可尋,有時甚至相當規則,與(yu) 《詩經》的韻例差不多。於(yu) 是,我頭腦中不禁閃出一個(ge) 想法:這些所謂“象辭”,會(hui) 不會(hui) 本來就是一些殷周歌謠呢?

 

為(wei) 此,我把這些“象辭”跟《詩經》以及其它一些先秦古謠作了比較研究。結果令我確信:《易經》中隱藏著一部比《詩經》還古老的詩集。

 

以上研究過程斷斷續續持續了幾年,直到1992年夏,我到四川大學中文係任教,才著手對上述研究結果進行整理和充實。第一步工作隻是嚐試性的概括,其結果即拙文《易經古歌的發現和開掘》(1993年初寫(xie) 成,《文學遺產(chan) 》1993年第5期發表)。隨之開始撰寫(xie) 本書(shu) ,前後三易其稿。

 

這裏我想強調的一點是:本書(shu) 的中心論點仍然隻是一種假說。學術研究是來不得半點虛浮的,《易》所謂“修辭立其誠”。不能光是“大膽假設”,還須繼以“小心求證”。因此,祈望海內(nei) 同好加以證實或者證偽(wei) 。[2]

 

二、前人關(guan) 於(yu) 《易經》古歌的研究

 

在撰寫(xie) 本書(shu) 的過程中,唯有兩(liang) 篇文章對我最有啟迪:李鏡池先生的《周易筮辭考》,高亨先生的《周易卦爻辭的文學價(jia) 值》。

 

李鏡池先生是現代最富於(yu) 獨創性的易學家之一。他在《周易筮辭考》第四節“周易中的比興(xing) 詩歌”裏,已十分接近《易經》古歌的發現,或者毋寧說他已經發現一些《易經》古歌。他指出:“‘比’與(yu) ‘興(xing) ’這兩(liang) 種詩體(ti) ,在《詩經》中是很多的,說詩的人自會(hui) 依體(ti) 解釋。但《周易》中也有這類的詩歌,卻從(cong) 來沒有人知道,更沒有以說《詩》之法說《易》了。現在我們(men) 不特從(cong) 《周易》中看出詩歌,且可從(cong) 這些詩歌來推考《周易》的著作年代。”他接著詳細分析了兩(liang) 節(他認為(wei) 是兩(liang) 首):《明夷》初九:“明夷於(yu) 飛,垂其翼;君子於(yu) 行,三日不食。”《中孚》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yu) 爾靡之。”此外,他還列舉(ju) 了以下共十九爻的詩句(其中僅(jin) 《小畜》初九、《漸》初六有誤):

 

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屯六二)

 

乘馬班如,泣血漣如。(屯上六)

 

複自道,何其咎?(小畜初九)

 

其亡其亡,係於(yu) 苞桑。(否九五)

 

賁如皤如,白馬翰如。(賁六四)

 

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大過九二)

 

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大過九五)

 

來之坎坎,險且枕,入於(yu) 坎窞。(坎六三)

 

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離九三)

 

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睽上九)

 

困於(yu) 石,據於(yu) 蒺藜。入於(yu) 其宮,不見其妻。(困六三)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艮)

 

鴻漸於(yu) 幹,小子厲,有言,無咎。(漸初六)

 

鴻漸於(yu) 磐,飲食衎衎。(漸六二)

 

鴻漸於(yu) 陸,夫征不複,婦孕不育。(漸九三)

 

鴻漸於(yu) 木,或得其桷。(漸六四)

 

鴻漸於(yu) 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漸九五)

 

鴻漸於(yu) 阿,其羽可用為(wei) 儀(yi) 。(漸上九)

 

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歸妹上六)

 

可惜李先生不認為(wei) 它們(men) 都是詩句,而稱之為(wei) “這些詩歌式的句子”,“我們(men) 讀到這些話,彷彿是在讀《詩經》了”。

 

因此,李鏡池先生與(yu) 《易經》古歌可謂失之交臂:第一,他所確認的古歌,隻是《易經》古歌的極小部分。這是其“量”的不足。他說:“我想,《周易》的卦爻辭,因為(wei) 是卜筮之辭,以記敘為(wei) 主,質而不文,所以這種詩歌式的詞句很少,這個(ge) 並不足怪。”而事實上,《易經》六十四卦無不徵引古歌:六十四條卦辭中時而有古歌,三百八十四條爻辭絕大部分都有古歌。第二,就他所提到的那一部分歌辭而言,他也不能明確肯定為(wei) 作《易》者所引用的。這是其“質”的不足。即使他傾(qing) 向於(yu) 肯定其為(wei) 詩歌的《明夷》初九歌辭,他也還拿不準:“我很懷疑卦爻辭編者是把這首流行於(yu) 民間的歌謠采入《易》筮辭中,然後把筮辭‘有攸往,主人有言’補上。即不然,這節詩歌就出於(yu) 他的寫(xie) 作。”總體(ti) 看來,他仍然傾(qing) 向於(yu) 認為(wei) 這些歌辭不是作《易》者引用的既有民歌,而是他自己模仿民歌寫(xie) 成的韻文:“卦爻辭的編著者之所以能夠寫(xie) 成這樣的詩歌,喜歡運用這樣的韻文,……就是在這樣的時代潮流中,受詩歌的影響,作成這樣的文章。”這樣,李鏡池先生就在《易經》古歌寶庫的門檻前退回去了。

 

不過,李鏡池先生所得出的一條結論對分析《易經》古歌有巨大的參考價(jia) 值:“卦、爻辭中有兩(liang) 種體(ti) 製不同的文字——散體(ti) 的筮辭與(yu) 韻文的詩歌。”

 

高亨先生也是一位造詣很深的易學專(zhuan) 家,尤擅文字訓詁、史實考據。他在論文《周易卦爻辭的文學價(jia) 值》第二節專(zhuan) 門討論了《易經》中的一些“短歌”。他的最大貢獻,是運用《詩經》的“賦比興(xing) ”範疇來係統分析《易經》古歌。他把“短歌”分為(wei) 四類,各舉(ju) 例證如下:

 

(1)采用賦的手法的短歌:

 

《中孚·六三》:“得敵,或鼓或罷(疲),或泣或歌。”

 

《豐(feng) ·上六》:“豐(feng) 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

 

《睽·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

 

(2)采用比的手法的短歌:

 

《否·九五》:“其亡!其亡!係於(yu) 苞桑。”(按:當為(wei) 賦。)

 

《鼎·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按:當為(wei) 賦。)

 

《井·九三》:“井渫不食,為(wei) 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按:當為(wei) 賦。)

 

(3)采用興(xing) 的手法的短歌:

 

《大過·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按:當為(wei) 比。)

 

《大過·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按:當為(wei) 比。)

 

《明夷·初九》:“明夷於(yu) 飛,垂其翼;君子於(yu) 行,三日不食。”(按:當為(wei) 比。)

 

《中孚·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yu) 爾靡之。”

 

(4)類似寓言的短歌:

 

《睽·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按:當為(wei) 賦。)

 

《困·六二》:“困於(yu) 石,據於(yu) 蒺藜。入於(yu) 其宮,不見其妻。”(按:當為(wei) 賦。)

 

《井》:“往來井,井汔至(窒),亦未繘井,羸其瓶。”(按:當為(wei) 賦。)

 

高亨先生的歸類雖然不盡準確,但他首次用“賦比興(xing) ”的詩學範疇研究《易經》古歌卻是難能可貴的。然而,他對“短歌”究竟是出於(yu) 引用還是創作,態度仍不明確。他說:“《周易》中的比喻是受到民歌的啟示,當無疑問,而且直接采用民歌的語句,都不無可能。”“《易經》本是散文作品,為(wei) 什麼其中有較多的短歌呢?最主要的原因是受民歌的影響,甚至是直接取材於(yu) 民歌。”顯然,這是一種模棱兩(liang) 可的態度。

 

不過,高亨先生有一個(ge) 論斷是非常精辟的:“由《周易》中的短歌到《詩經》民歌,也顯示出由《周易》時代到《詩經》時代,詩歌的創作藝術逐步提高的過程。如果我們(men) 說《周易》中的短歌是《詩經》民歌的前驅,似乎也接近事實。”

 

最後,高、李兩(liang) 家一個(ge) 共同的闕失,就是沒能打破卦辭與(yu) 爻辭、爻辭與(yu) 爻辭之間的界限,以至沒能發現一首完整的古歌。這一點,下文將談到。當然,根本的原因還在於(yu) 他們(men) 沒能明確意識到:作《易》者乃是在引用現成的歌謠。結果,他們(men) 到底未能打開《易經》古歌寶庫的大門。不過即便如此,他們(men) 畢竟已經來到這座門前,隻是一念之差,沒有伸手推門而入。[3]

 

三、《易經》引用古歌的證明

 

《易經》大量地引用了古代歌謠,可以從(cong) 以下各方麵得到說明:

 

1.韻的和諧

 

《易經》往往有韻,這是眾(zhong) 所周知的。當然,有韻不一定就是詩。《易傳(chuan) 》也是有韻的,但它不是詩而是文。《老子》一書(shu) ,也有韻腳。但是古往今來的易學家們(men) 全都忽視了一個(ge) 問題:《易經》的用韻顯得非常“古怪”。我在前麵曾經談到,《易經》韻字出現的位置顯得沒有章法。試舉(ju) 數例,以見一斑:

 

《訟》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否》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係於(yu) 苞桑。”

 

《噬嗑》九四:“噬幹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賁》六五:“賁於(yu) 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鹹》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cong) 爾思。”

 

《萃》初六:“有孚不終,乃亂(luan) 乃萃,若號,一握為(wei) 笑,勿恤,往無咎。”

 

假如這些爻辭全都是出自作《易》者之手的,那麽(me) 《易》以卦為(wei) 單位,卦以爻為(wei) 單位,按照中國詩文的韻律,每一爻的最後一個(ge) 實詞就應該是韻字,否則讀起來就完全沒有用韻的效果。我們(men) 不妨參照一下《象傳(chuan) 》的用韻,例如《乾象》: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終日乾乾”,反複道也。

 

“或躍在淵”,進無咎也。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用九”天德,不可為(wei) 首也。

 

韻字很有規律,都是每句的最後一個(ge) 實詞。而《易經》韻字位置之雜亂(luan) ,古今所無。這是《易經》用韻的千古之謎,從(cong) 來沒有人作出過合理的解釋,甚至沒有人提出過疑問。然而,一旦我們(men) 放棄習(xi) 焉不察的傳(chuan) 統見解,而把用韻的地方看做作《易》者所引用的古歌,無韻的地方是他所作的占斷,問題就很簡單了:

 

《訟》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否》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係於(yu) 苞桑。”

 

《噬嗑》九四:“噬幹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賁》六五:“賁於(yu) 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鹹》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cong) 爾思。”

 

《萃》初六:有孚不終,乃亂(luan) 乃萃。“若號,一握為(wei) 笑。”勿恤,往無咎。

 

這些韻律,與(yu) 《詩經》並沒有什麽(me) 兩(liang) 樣。

 

不僅(jin) 如此,還可找出卦辭與(yu) 爻辭、爻辭與(yu) 爻辭之間的韻律。這是高、李兩(liang) 位先生研究中的盲點,致使他們(men) 未能找出一首完整的古歌來。例如《中孚》的引文,就是一首完整的古歌: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yu) 爾靡之。”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詩中韻字都屬古韻“歌”部;隻有“燕”字屬於(yu) “元”部,卻與(yu) “歌”部具有陰陽對轉關(guan) 係,可以諧韻(清代乾嘉學派所發現的上古韻部“對轉”規律,已為(wei) 古音學家所公認)。這是一首誓師禦敵之歌,與(yu) 《詩經·無衣》有異曲同工之妙。

 

打破卦辭與(yu) 爻辭、爻辭與(yu) 爻辭之間的界限,還能使我們(men) 發現新的韻字,就一爻來看是不諧韻的,但是從(cong) 全卦來看卻是音韻和諧的。例如《大畜》的引文,也是一首完整的古歌:

 

九二:“輿說輹。”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曰閑輿衛。”利有攸往。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

 

六五:“豶豕之牙。”吉。

 

上九:“何天之衢。”亨。

 

詩中“輹”“逐”“牿”押古韻“覺”部,“牙”“衢”押古韻“魚”部。顯然,作《易》者是把一首詩分拆開來,根據詩句意義(yi) 加以附會(hui) [4],編入相應的爻中。

 

總之,隻有將用韻的地方理解為(wei) 引用的古歌,才能解釋《易經》的用韻之謎。

 

2.卜辭的啟示

 

將《周易》筮辭與(yu) 甲骨卜辭加以對比應是合理的,因為(wei) 它們(men) 都屬卜筮吉凶的範疇,並且所處時代也是相當的。卜辭中有許多占卜術語跟《周易》筮辭的相同或者相應。相同的如“貞”、“勿”、“吉”、“宜”、“有”、“有疾”、“有它”[5](亦有對舉(ju) 的“無它”)等;相應的如“卜”相應於(yu) “筮”,“令”猶“告”、“亡”猶“無”,“亡災”猶如“無咎”“無眚”“無悔”,“有災”猶“有咎”“有眚”“有悔”等。

 

但卜辭較之《周易》有一個(ge) 重大區別,就是都不用韻。既然兩(liang) 者相通,那麽(me) 如果筮辭都是《周易》作者所作,而用韻文,則卜辭也應該有韻。為(wei) 什麽(me) 《周易》有韻而卜辭無韻呢?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周易》徵引了歌謠而卜辭沒有徵引。這就是說,《周易》筮辭用韻的地方,並不是作《易》者所作,而是他所徵引得來的。

 

為(wei) 什麽(me) 《周易》要引用歌謠而卜辭不引用?這大概是技術方麵的原因。卜辭用刀刻於(yu) 甲骨,比較困難,因而務求文字簡潔,不宜旁徵博引;筮辭用筆著之竹帛,在技術上相對簡易,文字繁富一些,也不成問題,故不惜筆墨,務求詳明。這也反映了生產(chan) 力與(yu) 意識形態之間的決(jue) 定關(guan) 係,不難理解。

 

3.句式的整飭

 

中國的詩歌,由二言而三言,而四言,而五言,而七言,隨時代發展而遞增。《詩經》是以四言為(wei) 主的,而先於(yu) 《詩經》的《易經》古歌,句式肯定較簡短。事實正是如此,《易經》古歌以二言、三言和四言為(wei) 主。茲(zi) 舉(ju) 數例(已經刪除占辭):

 

坤:履霜,堅冰。直方,含章。

 

括囊,黃裳。龍戰於(yu) 野,其血玄黃。

 

蒙:發蒙,包蒙,困蒙,擊蒙。

 

需:需於(yu) 郊,需於(yu) 沙。需於(yu) 泥,致寇至。

 

需於(yu) 血,出自穴。需於(yu) 酒食,入於(yu) 穴。

 

有不速之客,三人來。

 

同人:同人於(yu) 野,同人於(yu) 門,同人於(yu) 宗。

 

伏戎於(yu) 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xing) 。

 

乘其墉,弗克攻。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

 

大師克相遇,同人於(yu) 郊。

 

將《易經》古歌的句式與(yu) 《詩經》的加以對比,可以看出詩歌句式發展的軌跡。

 

4.風雅頌的體(ti) 製

 

“風雅頌賦比興(xing) ”,古人謂之“六義(yi) ”,是用以分析《詩經》的詩學範疇。按通常理解,“風雅頌”是題材的分類,“賦比興(xing) ”是藝術手法的分類。這套詩學範疇也有助於(yu) 理解《易經》古歌。

 

“風”是民間歌謠,尤其男女愛情婚姻風俗歌謠。朱熹《詩集傳(chuan) ·序》:“凡詩之所謂風者,多出於(yu) 裏巷歌謠之作,所謂男女相與(yu) 詠歌,各言其情者也”;《國風》注:“風者,民俗歌謠之詩也”。《易經》裏風最多,與(yu) 《詩經》“風”最多完全一致。這裏僅(jin) 舉(ju) 其中三首題材相近的婚俗歌謠(已剔除占辭並加以調整):

 

屯: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

 

求婚媾,屯其膏。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賁:賁其趾,舍車而徒。賁其須,賁如濡如。

 

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賁於(yu) 丘園,束帛戔戔。

 

睽:睽孤,遇元夫,厥宗噬膚。

 

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

 

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

 

“雅”是貴族作品,而其中所謂“變雅”乃貴族人物憤世疾俗之作。《詩集傳(chuan) ·序》:“至於(yu) 雅之變者,亦皆一時賢人君子,閔時病俗之所為(wei) 。”《易經》中有“雅”,“變雅”也不少,如《蠱》聲稱“不事王侯,高尚其事”;《無妄》抱怨“不耕獲,不菑畬”;《頤》蔑視龜卜,調侃“舍爾靈龜,觀我朵頤”;《明夷》憤然出走,寧肯“君子於(yu) 行,三日不食”;《家人》嘲弄家長禁戒,“家人嗃嗃,婦子嘻嘻”;《蹇》怨訴仕途艱難,“王臣蹇蹇,匪躬之故”;等等。

 

“頌”是歌功頌德之作,《詩序》所謂:“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yu) 神明者也。”《易經》也有幾首“頌歌”,如《離》寫(xie) 一次天子征討,最後歌頌道:“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chou) ”;《井》歌頌天子下令為(wei) 民掘井成功:“王明,並受其福”。這頗有“飲水不忘掘井人”的意味。總之,都是歌頌聖明天子的,類似《詩經》的《商頌》《周頌》。

 

5.賦比興(xing) 的藝術手法

 

關(guan) 於(yu) 《易經》古歌對“賦比興(xing) ”藝術手法的運用,高亨先生已有分析。他提出:“其表現手法,拿《詩經》來比,或者是‘直言其事”的‘賦”;或者是‘以彼喻此”的‘比’;或者是‘觸景生情’的‘興(xing) ’。”但“賦比興(xing) ”有時很難截然劃分,例如《鼎》古歌就是一首“賦比興(xing) ”交織之作:

 

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

 

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

 

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

 

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

 

鼎黃耳,金鉉,鼎玉鉉。

 

在這首古歌裏,鼎是真的倒了的,這就是“賦”;但鼎的倒毀與(yu) “我妻有病”又有“比”的關(guan) 係;而其中最後一節寫(xie) 鼎,又似乎與(yu) 詩意並無多大聯係,隻是照應了每節開頭以“鼎”起興(xing) 的寫(xie) 法,這又象“興(xing) ”。這首古歌的藝術手法,確乎是很高超的。

 

此外還應指出:《易經》古歌絕大部分為(wei) “賦”,運用“比興(xing) ”的比例不大,不如《詩經》大量運用“比興(xing) ”,這也反映了中國詩歌藝術手法發展的階梯。高亨《雜論》指出:“從(cong) 詩歌的發展過程來看,《詩經》裏的民歌慣用比興(xing) 的手法。其中雖不能肯定有在《周易》前或它同時的詩篇;然而可以肯定民歌的運用比興(xing) ,是源遠流長,並不始於(yu) 周代。那末《周易》中的比喻是受到民歌的啟示,當無問題,而且直接采用民歌的語句,都不無可能。”(第61頁)從(cong) 本書(shu) 的研究結果看,《周易》正是“直接采用民歌的語句”的。

 

6.命題的方式

 

《易經》卦名的由來,至今未有合理的說法。孔穎達《周易正義(yi) 》稱:“但聖人名卦,體(ti) 例不同:或則以物象而為(wei) 卦名者,若否、泰、剝、頤、鼎之屬是也;或以象之所用而為(wei) 卦名者,即乾、坤之屬是也。如此之類多矣。雖取物象,乃以人事而為(wei) 卦名者,即家人、歸妹、謙、履之屬是也。所以如此不同者,但物有萬(wan) 象,人有萬(wan) 事。若執一事,不可包萬(wan) 物之象;若限局一象,不可總萬(wan) 有之事。故名有隱顯,辭有舛駁,不可一例求之,不可一類取之。故《係辭》雲(yun) ‘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wei) 典要’,韓康伯注雲(yun) ‘不可立定準’是也。”這樣的解釋,無異取消了卦名由來的問題。卦名必定是有來由的,怎麽(me) 會(hui) “無常”、沒有“定準”呢?

 

其實,《易經》的卦名本是所引古歌的詩題。這些詩題的命名方式,與(yu) 《詩經》是完全一致的:

 

(1)摘自古歌的文字

 

這是《易經》古歌最常見的情況,也是《詩經》最常見的情況。

 

一種是摘自首句。《易經》的例子,如《屯》摘自古歌首句“屯如邅如”,《需》摘自“需於(yu) 郊”,《同人》摘自“同人於(yu) 野”等。《詩經》的例子,如《關(guan) 雎》摘自“關(guan) 關(guan) 雎鳩”,《卷耳》摘自“采采卷耳”,《氓》摘自“氓之蚩蚩”等。這種情況最多,《易》與(yu) 《詩》均如此。

 

一種是摘自首句以外的某句。《易經》的例子,如《否》摘自“休否”,不是首句;《無妄》摘自“無妄之災”,也非首句;《家人》摘自“家人嗃嗃”,仍非首句。《詩經》的例子,如《漢廣》摘自“漢之廣矣”,《騶虞》摘自“於(yu) 嗟乎騶虞”,《桑中》摘自“期我乎桑中”,均非首句。

 

(2)得自古歌的詩意

 

《易經》古歌有幾個(ge) 詩題文字不見於(yu) 歌辭,它們(men) 是《乾》《坤》《小畜》《泰》《大畜》《大過》和《中孚》。《詩經》也有同類情況,如《雨無正》《巷伯》《常武》《酌》《齎》和《般》。一般來說,這種命題方式雖不是摘自歌辭,但也是取自詩意的,是對詩歌內(nei) 容的一種概括。例如《易·中孚》,“中”即內(nei) 心,“孚”即誠信。這正是對詩意的概括:有美酒而與(yu) 眾(zhong) 人共享,以取信於(yu) 眾(zhong) ,故能上下一心,同仇敵愾。《詩·雨無正》何以不見於(yu) 詩句,《詩集傳(chuan) 》引兩(liang) 說,未作裁斷:“歐陽公曰:‘古之人於(yu) 詩多不命題,而篇名往往無義(yi) 例;其或有命名者,則必述詩之意,如《巷伯》《常武》之類是也。今《雨無正》之名,據《序》所言,與(yu) 詩絕異,當闕其所疑。’元城劉氏曰:‘嚐讀《韓詩》有《雨無極》篇,《序》雲(yun) :“《雨無極》,正大夫刺幽王也。”至其詩之文,則比《毛詩》篇首多“雨無其極,傷(shang) 我稼穡”八字。’愚按劉說似有理。然第一、二章本皆十句,今遽增之,則長短不齊,非詩之例。”按歐陽公的說法,至少《巷伯》《常武》是“述詩之意”的。《詩集傳(chuan) ·巷伯》:“巷是宮內(nei) 道名,秦漢所謂‘永巷’是也;伯,長也。王宮內(nei) 道官之長,即寺人也。”《巷伯》詩中正有“寺人孟子,作為(wei) 此詩”的辭句。可見詩題《巷伯》是與(yu) 詩意有關(guan) 的。

 

(3)同類詩題的分辨

 

《易經》古歌還有一些詩題,在詩題上加以“大”、“小”之類字樣,如《小畜》與(yu) 《大畜》,《大過》與(yu) 《小過》,《既濟》與(yu) 《未濟》等,兩(liang) 兩(liang) 相對。這種情況,《詩經》也有,如《小旻》與(yu) 《召旻》,《小弁》與(yu) 《頍弁》,《小明》與(yu) 《大明》,此外還有《小宛》《小毖》。通常是後一字摘自歌辭,前一字不見於(yu) 詩中。這些原來也是詩題,加字的目的在於(yu) 對兩(liang) 首詩加以分辨。《詩集傳(chuan) ·小旻》注:“蘇氏曰:《小旻》《小宛》《小弁》《小明》四詩皆以‘小’名篇,所以別其為(wei) 小雅也。其在小雅者謂之‘小’,故其在大雅者謂之《召旻》《大明》。獨‘宛’、‘弁’闕焉,意者孔子刪之矣。雖去其大,而其小者猶謂之‘小’,蓋即用其舊也。”蘇氏之說不盡確切:“大”、“小”並非大雅、小雅之別,《小弁》當與(yu) 《頍弁》相對,兩(liang) 詩均在小雅之什;又有《小毖》在頌之什;《召旻》之“召”也不是“大”的意思,《詩集傳(chuan) 》:“因其首章稱‘旻天’,卒章稱‘召公’,故謂之《召旻》,以別《小旻》也。”但蘇氏也有其獨得之見:這些詩名都是《詩經》編成以前舊有的;《小宛》《小毖》沒有對應,當是刪詩不存的結果,盡管未必就是孔子所刪。當初另有詩題中含“宛”、“毖”字樣的古歌,沒能流傳(chuan) 下來。[6] 由此推論,也可能曾有過與(yu) 《易經》古歌《大有》《大壯》題目相對應的古歌,而作《易》者沒有引錄。

 

7.“爻”的含義(yi)

 

《易經》每卦六爻。其所以稱為(wei) “爻”,原因不明。最有代表性的說法是:(1)《係辭傳(chuan) 》:“爻也者,效天下之動也”;“爻也者,效此者也”。這是采用聲訓的方法,認為(wei) “爻”是“效”的假借字,意謂仿效事物的運動變化。這顯然是《易傳(chuan) 》作者的哲學觀念,《易經》本身的目的不是哲學本體(ti) 論,而是占筮學,意在說明吉凶休咎。[7](2)《係辭傳(chuan) 》:“爻者,言乎變者也”;“道有變動,故曰爻”。這個(ge) 解釋與(yu) 第一種說法沒有多大差別,隻不過把聲訓變成了義(yi) 訓。[8](3)《說文》:“爻,交也,象《易》六爻頭交形。”這是形訓的方法,認為(wei) “爻”是六爻相交的形象。這個(ge) 說法也很勉強,因為(wei) “爻”指一爻而言,並不包括全部“六爻”;全部六爻不稱“爻”,而稱“卦”。此外還有一些說法,多為(wei) 臆想之說。

 

其實,“爻”是“繇”的假借字,《左傳(chuan) 》《國語》均稱爻辭為(wei) “繇”。例如《左傳(chuan) 》僖公十五年:“遇《歸妹》之《睽》,……其繇曰:‘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其辭與(yu) 今本《周易》有出入,但也有韻。)《周易正義(yi) 》:“《易》之爻辭,亦名為(wei) 繇。”可見當初不作“爻”,而作“繇”。又如襄公二十五年:“遇《困》之《大過》,……其繇曰:‘困於(yu) 石,據於(yu) 蒺藜;入於(yu) 其宮,不見其妻。凶。’”

 

但是,“繇”顯然也是個(ge) 假借字。《爾雅·釋詁》:“繇,憂也。”《說文》:“繇,隨從(cong) 也。”意義(yi) 都與(yu) 爻辭無關(guan) 。合理的解釋,“爻”、“繇”的本字應該是“謠”,即指歌謠。“謠”、“繇”古同音,常通用。例如《漢書(shu) ·李尋傳(chuan) 》:“人民繇俗”;注:“繇,讀與(yu) 謠同。”[9]《易經》爻辭的特點,就是引用當時流行的歌謠,所以稱之為(wei) “謠”而借作“繇”。高亨先生也談到過這個(ge) 意見:“因為(wei) 《周易》卦爻辭多用短歌,所以《左傳(chuan) 》《國語》都稱它為(wei) ‘繇’,繇便是藉做謠字。”大概稱“繇”或“爻”的意思發展經過三個(ge) 階段:起初僅(jin) 指所引的歌謠,後來擴展到指引有歌謠的整個(ge) 爻辭,最後又擴展到不僅(jin) 指爻辭,而且指爻符。

 

8.“係辭”的含義(yi)

 

《係辭傳(chuan) 》是對《周易》“係辭”的解說,“係辭”屬符號係統之外的文字係統。但對“係辭”,《係辭傳(chuan) 》有三種說法:(1)“《易》有四象,所以示也;係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這裏,“象”當然指符號係統,後麵兩(liang) 項則指文字係統。文字係統又分兩(liang) 類:一是“係辭焉”,當指“象辭”;一是“定之以吉凶”,當指“占辭”。因此,“係辭”並不包括占辭,而應僅(jin) 指我們(men) 所講的引文,尤其古歌。所謂“係辭”,就是把“辭”“係”於(yu) 符號之下。顯然,“辭”是某種既成的東(dong) 西,我認為(wei) ,這就是引文。(2)“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wei) ,係辭焉以盡其言。”這裏,“立象”、“設卦”當然是指符號係統;而“係辭”則已指整個(ge) 文字係統,包括象辭、占辭。(3)“係辭焉,以斷其吉凶。”這裏,“係辭”又似乎盡指判斷吉凶的占辭,而不包括象辭了。

 

我認為(wei) ,第一種理解才是合乎《易經》實際的。《係辭傳(chuan) 》還說過:“《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其中“變”“象”指符號係統,“辭”“占”指文字係統。“辭”與(yu) “占”相對立,即指歌辭與(yu) 占辭相對立。“辭”指引文,尤指所引古歌。古人常稱詩歌為(wei) “辭”。《孟子·萬(wan) 章上》:“不以文害辭”;注:“辭,詩人所歌詠之辭。”“辭”與(yu) “詞”通,《漢書(shu) ·敘傳(chuan) 上》音義(yi) :“詞,古辭字。”所以古人稱詩人為(wei) “詞人”。《易經》所謂“係辭”,原意當指係詩。[10]

 

9.謠占的傳(chuan) 統

 

李鏡池《周易通義(yi) ·明夷》指出:“引詩(包括民歌)為(wei) 占,叫做謠占,屬象占之一。”這就是說,引詩為(wei) 占乃是占筮的一種傳(chuan) 統。這種傳(chuan) 統當不始於(yu) 《周易》,其所由來當更久遠。可惜上古占筮之書(shu) 僅(jin) 存《周易》,使我們(men) 無法作比較。不過,《左傳(chuan) 》中還存有蛛絲(si) 馬跡。成公十六年:“其卦遇《複》,曰:‘南國蹙,射其元王中厥目。’”“蹙”、“目”諧韻,也是一節古謠,但不見於(yu) 今本《周易》,當屬其它筮書(shu) 。僖公十五年:“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yu) ,獲其雄狐。’”這也是一首歌謠,不見於(yu) 《周易》。可惜這類資料太少,文獻不足徵引。但這種傳(chuan) 統在後世的占筮之書(shu) 中卻發揚光大了,使我們(men) 能以今證古。

 

10.後世占筮之書(shu) 的體(ti) 例

 

《易經》引詩為(wei) 占的手法,成為(wei) 後世占筮之書(shu) 的基本體(ti) 例。例如《紅樓夢》第一百零一回,王熙鳳到散花寺去抽簽問卦,簽子上寫(xie) 的是:“第三十三簽:上上大吉”;簽簿上寫(xie) 的是:“王熙鳳衣錦還鄉(xiang) 。‘去國離鄉(xiang) 二十年,於(yu) 今衣錦返家園。蜂采百花成蜜後,為(wei) 誰辛苦為(wei) 誰甜?’‘行人至,音信遲。訟宜和,婚再議。’”這種體(ti) 例與(yu) 《易經》的是完全一致的:“第三十三簽”相當於(yu) 《易經》的爻題,“上上大吉”相當於(yu) 占辭,“王熙鳳衣錦還鄉(xiang) ”相當於(yu) 《易經》的史記(“王熙鳳”是古人名),兩(liang) 詩相當於(yu) 古歌(由於(yu) 《紅樓夢》是虛構的小說,其詩不是引用的,而是曹雪芹所杜撰的)。第一首詩用今韻,第二首詩用古韻。[11] 這種格局,反證了《易經》引用詩歌的事實。

 

11.引文和占辭的區別

 

《易經》引文有史記,但絕大部分則是古歌,因此,引文與(yu) 占辭的區別,基本上也就是古歌與(yu) 占辭的區別。除前麵談到的是否用韻、是否有詩的句式節律以外,還可以從(cong) 以下幾個(ge) 方麵把引文和占辭區分開:

 

(1)具體(ti) 的事物描敘,還是抽象的吉凶判斷。前者是引文,後者是占辭。例如《師》六三:“‘師或輿屍。’凶。”引文記敘敗軍(jun) 載屍,占辭斷定求卦者有凶險。《泰》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引文描寫(xie) 采集勞動,占辭斷定求卦者外出能吉利。《大有》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無咎。”引文形容豐(feng) 收果實很多,占辭斷定求卦者有所前往無災禍。

 

(2)獨特的形象,還是習(xi) 見的術語。引文作為(wei) 一種文學作品,其內(nei) 容具有形象性,其形象具有獨特性,極少出現於(yu) 不同卦之中;而占辭由於(yu) 是占筮術語,在《易經》中反複出現,少則好幾次,多則上百次。例如《鹹》卦:

 

初六:“鹹其拇。”

 

六二:“鹹其腓。”凶,居吉。

 

六三:“鹹其股,執其隨。”往吝。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cong) 爾思。”

 

九五:“鹹其脢。”無悔。

 

上六:“鹹其輔頰舌。”

 

其中引文都是獨特的藝術形象。而占辭則在《易經》中頻繁出現:“凶”出現49次,“吉”出現95次,“吝”出現16次,“貞”111次,“貞吉”35次,“悔”32次,“悔亡”18次,“無悔”6次。

 

(3)樸實的內(nei) 容,還是神秘的意味。引文,尤其古歌,是對當時日常生活的反映,因而其內(nei) 容是樸實無華的;而占辭則是對所謂神意的表達,神在冥冥之中主宰人生吉凶、禍福,天意難測,因而其意味是神秘莫測的。例如《噬嗑》古歌本是描寫(xie) 的囚奴的生活情景,但占辭與(yu) 古歌的聯係卻讓人難以捉摸: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六五:“噬幹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上九:“何校,滅耳。”凶。

 

特別是初九爻和上九爻:囚奴的足械遮住了雙腳,為(wei) 什麽(me) 就無災?而他扛的枷遮住了雙耳,為(wei) 什麽(me) 就凶險?這兩(liang) 者不是有所矛盾嗎?這真是“天意從(cong) 來高難問”。[12]

 

總之,引文和占辭的區別是相當明顯的。當然,也有的時候引文和占辭、尤其古歌和占辭的界限模糊。這主要是兩(liang) 種特殊的占辭製作方法造成的:一種是借用古歌的藝術形象來製作占辭,可稱之為(wei) “因象為(wei) 占”的手法。例如《乾》的“潛龍勿用”,《需》的“敬之終吉”,《師》的“在師中吉”。[13] 另一種則是更進一步直接用詩題來製作占辭,可稱之為(wei) “借題發揮”。例如《乾》的“君子終日乾乾”,《蒙》的“童蒙吉”,《訟》的“訟元吉”,《比》的“比之無咎”,《否》的“先否後喜”。在上述兩(liang) 種情況下,古歌與(yu) 占辭也可以區分:其一,占辭含有占筮術語,如“勿用”、“終吉”、“元吉”、“無咎”等;其二,占辭與(yu) 古歌不諧韻;其三,占辭與(yu) 古歌句式不一致。這些差異,對準確地考求古歌是異常重要的。

 

12.古歌與(yu) 史記的區別

 

《易經》引文除大量古歌外,還有少量史記。關(guan) 於(yu) 《易經》引用曆史記載的問題,可以參考顧頡剛《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古史辨》第三冊(ce) )。古歌與(yu) 史記都是形象具體(ti) 的事物描敘,其區別在於(yu) :

 

(1)音韻是否和諧。古歌有韻,史記無韻。史記本身既無韻,更不與(yu) 古歌諧韻。

 

(2)句式是否一致。古歌以二言、三言、四言為(wei) 主,句式較整齊;史記散文句式較參差,更與(yu) 古歌句式不一致。

 

(3)內(nei) 容是否相關(guan) 。一般來說,史記與(yu) 古歌內(nei) 容不相幹。且以《解》卦為(wei) 例:

 

初六:無咎。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

 

九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yu) 小人。

 

上六:“公用射隼於(yu) 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

 

本卦古歌“矢”、“至”二字用古韻“脂”、“質”陰入對轉協韻,“拇”、“斯”用古韻“之”部;而史記“上”、“獲”或“之”不能諧韻。從(cong) 句式看,“公用射隼於(yu) 高墉之上”明顯是散文句式。從(cong) 內(nei) 容看,古歌寫(xie) “獲狐”,且重點在遇寇被縛得解;而史記則寫(xie) “射隼”,重在記載田獵成功。可見上六爻引文是史記而非古歌。

 

通過以上十二方麵的考察,似能證明《易經》確實徵引了大量古歌。

 

四、《易經》引用古歌的緣由

 

《易經》為(wei) 什麽(me) 要徵引古歌?恐怕是由以下文化傳(chuan) 統促成的:

 

1.引經據典的傳(chuan) 統

 

中國人愛引經據典,這大概是不爭(zheng) 的事實。《易經》除引用古歌,還引用史記。先秦其它文獻也是如此。例如《左傳(chuan) 》就常引用史書(shu) ,不僅(jin) 作者在“君子曰”中大量引用史書(shu) 之言來評論史事,而且《傳(chuan) 》中人物也常引徵史籍。僖公五年,宮之奇諫晉侯:“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qin) ,惟德是依。故《周書(shu) 》曰:‘皇天無親(qin) ,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引文不見於(yu) 《尚書(shu) 》,為(wei) 逸書(shu) 。僖公二十三年:“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shu) 》有之:“乃大明服。”’”引文見於(yu) 《尚書(shu) ·康誥》。二十七年,趙衰引《夏書(shu) 》語:“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語見《尚書(shu) ·堯典》及《皋陶謨》。這種引經據典的傳(chuan) 統,至今不衰。

 

2.賦詩言誌的傳(chuan) 統

 

作為(wei) 引經據典傳(chuan) 統的一個(ge) 方麵,就是賦詩言誌的傳(chuan) 統。春秋時代,此風尤盛。一個(ge) 人不善於(yu) 徵引詩歌表情達意,就是沒有修養(yang) 的表現,乃至孔子所說:“不學詩,無以言。”不記點兒(er) 詩在肚子裏,簡直連話都沒法談。《左傳(chuan) 》人物大量徵引詩歌,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並不見於(yu) 《詩經》。例如襄公四年載子駟語:“周詩有之,曰:‘俟河之清,人壽幾何?兆雲(yun) 詢多,職競作羅。’”昭公四年載子產(chan) 語:“詩曰:‘禮義(yi) 不愆,何恤於(yu) 人言?’吾不遷矣!”不見於(yu) 《詩經》,而見於(yu) 《荀子·正名》。昭公二十六年載晏子語:“詩曰:‘我無所監,夏後及商,用亂(luan) 之故,民率流亡。’”哀公六年載孔子語:“夏書(shu) 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亂(luan) 其紀綱,乃滅乃亡。’”雖不見於(yu) 《詩經》,而偽(wei) 《古文尚書(shu) 》則題為(wei) 《五子之歌》,明顯是詩歌。這些所謂“逸詩”,當是根據比《詩經》更古老的詩集的;《周易》所引古歌,與(yu) 此同理。《國語·魯語》:“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yu) 周太師,以《那》為(wei) 首。”正考父是孔子七世祖,周宣王時宋國大夫,略值《周易》編著時代,他向太師訂正詩歌,可見太師手中持有某種詩集定本,乃是《詩經》的前身之一。我們(men) 有理由相信,《周易》時代有這類詩集存在。可惜它們(men) 早已亡佚,但也更顯示出《易經》古歌的彌足珍貴。作《易》者受賦詩言誌風氣的影響而大量引用古歌,這無異於(yu) 無意中為(wei) 我們(men) 保存了一部奇特的詩集。

 

3.引詩為(wei) 占的傳(chuan) 統

 

引詩為(wei) 占的傳(chuan) 統,又是賦詩言誌傳(chuan) 統的一種表現。這也就是前文所說的“謠占”,不過,它不僅(jin) 用於(yu) 蓍筮,也用於(yu) 龜卜。《易經》是蓍筮謠占的典型,龜卜謠占在先秦文獻中也是有蛛絲(si) 馬跡可尋的。例如《左傳(chuan) 》僖公四年,卜人對晉獻公講:“筮短龜長,不如從(cong) 長。且其繇曰:‘專(zhuan) 之渝,攘公之羭;一熏一蕕,十年尚猶有臭。’”這“繇”當引自龜卜辭,且明顯是一首歌謠:“渝”、“羭”用古韻侯部,“蕕”、“臭”用幽部。這個(ge) 傳(chuan) 統綿延至今,不僅(jin) 蓍筮龜卜引用“繇”(謠),其它各種吉凶占斷之書(shu) 也都引用詩歌。[14]

 

五、《易經》古歌的引用體(ti) 例

 

《易經》引用古歌,體(ti) 例如下:

 

1.單就一條卦辭或爻辭看,通常是古歌與(yu) 占辭相先後:或先詩後占,或先占後詩,或詩與(yu) 占交錯。例如:

 

《家人》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姤》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

 

《鹹》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cong) 爾思。”

 

《大壯》九四:貞吉,悔亡。“藩決(jue) 不羸,壯於(yu) 大輿之輹。”

 

《家人》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

 

《晉》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zi) 介福,於(yu) 其王母。”

 

但有時也有詩無占,或者有占無詩。例如:

 

《困》初六:“臀困於(yu) 株木,入於(yu) 幽穀,三歲不覿。”

 

《歸妹》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恒》九二:悔亡。

 

《晉》六五:悔亡,失得無恤,往吉,無不利。

 

2.僅(jin) 就一卦而言,通常一卦之內(nei) 的詩句出自同一首古歌。例如《渙》:

 

九二:“渙奔其機。”悔亡。

 

六三:“渙其躬。”無悔。

 

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

 

但也偶有一卦之中引用了兩(liang) 首古歌的情況,例如《睽》,如前文所已引證的,六三爻的引文是一首古歌,而九四、六五、上九爻的引文則是另一首古歌。兩(liang) 者不僅(jin) 韻部不同,而且內(nei) 容顯然無關(guan) :第一首寫(xie) 拉車的囚徒,第二首寫(xie) 一位族人遇見的一種奇特婚俗。

 

3.換個(ge) 角度,就兩(liang) 卦之間而言,通常各引其詩;但也偶有兩(liang) 卦同引一首古歌的情況。例如《既濟》有詩句:“曳其輪,濡其尾”,“濡其首”;《未濟》有:“小狐汔濟,濡其尾”,“濡其尾”,“曳其輪”,“濡其首”。顯然,它們(men) 是出自同一首古歌的。

 

每卦所引的古歌並不都是完整的,對作《易》者來說也無這種必要,這就正如賦詩言誌,總是斷章取義(yi) 的。[15] 結果我們(men) 感到這些古歌在語音上有時失去韻腳,在語義(yi) 上有時不太連貫。但這無法狗尾續貂,隻能一仍其舊。不過我們(men) 還是時時感覺到,作《易》者在引用古歌時,還是努力想要保持它的完整,無所遺漏。結果我們(men) 看到,各爻所引古歌辭句的多寡不一,多至四、五句,少至一、二句,以至全然不引,隻有占辭。這大概是由於(yu) 古歌本身有長有短,很難在每卦六爻中均勻分派;況且要盡量與(yu) 各爻占辭語義(yi) 一致,那就更難作全篇的引用和均平的安排了。

 

不僅(jin) 如此,這也迫使作《易》者不得不改變古歌辭句之間原來的順序,以求適應爻位的變化規律。這更加劇了音韻的混亂(luan) 、語義(yi) 的倒錯。為(wei) 此,在考求古歌時,有時必須調整詩句的先後順序,才能求得音韻的自然和諧、詩意的順理成章。

 

六、《易經》古歌產(chan) 生的時代

 

《易經》本身的成書(shu) 已不晚於(yu) 《詩經》,它所引用的古歌當然時代更早。

 

關(guan) 於(yu) 《易經》成書(shu) 年代,較合理的有兩(liang) 說:(1)《易傳(chuan) 》認為(wei) 成於(yu) 殷周之際或者周初。《係辭傳(chuan) 下》:“《易》之興(xing) 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yu) 紂之事邪?”“《易》之興(xing) 也,其於(yu) 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周易正義(yi) 》解釋:“爻卦之辭起於(yu) 中古,則《連山》起於(yu) 神農(nong) ,《歸藏》起於(yu) 黃帝,《周易》起於(yu) 文王及周公也,此之所論,謂‘周易’也。”雖然筮辭未必出自文王、周公之手,但出自他們(men) 那個(ge) 時代則很有可能。(2)李鏡池先生認為(wei) 成書(shu) 於(yu) 西周晚期,《周易探源·序》:“我們(men) 現在認為(wei) 《周易》的編著,出於(yu) 周王朝的卜史之官,成書(shu) 年代,約在西周晚期。”即便《周易》成於(yu) 西周晚期,也比《詩經》成書(shu) 要早,因為(wei) 後者收有春秋時期的作品,約成書(shu) 於(yu) 春秋中葉。

 

而《周易》所引用的文獻當然更早,不會(hui) 晚於(yu) 西周初年。

 

就史記看,最早的是殷高宗的故事。《既濟》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未濟》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yu) 大國。”高宗即商王武丁,為(wei) 殷代中興(xing) 之主,傳(chuan) 八代之後,才至於(yu) 紂王。史記最晚的,也是早在周初封建諸侯之際的故事。《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康侯即康叔,為(wei) 武王之弟,封於(yu) 康,是衛國的始祖,事見《尚書(shu) ·康誥》。因此,《周易》所引史料的下限,絕不晚於(yu) 周公時代。舊有周公係辭之說,從(cong) 時代看似有一定根據。

 

再就古歌而言,其中的史詩,時代是在殷周之際。最無疑義(yi) 的兩(liang) 首是《明夷》和《歸妹》。《明夷》說:“箕子之明夷。”箕子是紂的叔父、太師,商滅之後還曾麵授武王政治方略,事見《尚書(shu) ·洪範》。《歸妹》說:“帝乙歸妹。”帝乙是紂的父親(qin) ,曾嫁妹(一說“少女”)於(yu) 文王。由此看來,《易經》史詩時代是在商末。

 

總的講,《易經》古歌的創作年代當不晚於(yu) 周初,也就是說,比《詩經》早得多。也正因為(wei) 如此,《易經》古歌比《詩經》顯得更古樸。

 

七、《易經》古歌長期湮沒無聞的原因

 

《易經》中有大量古代歌謠而長期不為(wei) 人所知覺,這似乎很奇怪,但考慮到以下原因,恐怕也就不難理解了。

 

1.經傳(chuan) 的影響

 

《易經》本身的筮書(shu) 性質,是其中古歌被掩蓋的根本原因。《詩》的編輯宗旨就是詩本身,因而它就叫“詩”,讀者心中無不明確它是詩集。而《易》的編著宗旨乃是占筮,詩本身不是它的目的,隻是手段之一。編者既不將它當做詩的集結,讀者也不把它視為(wei) 詩的匯萃。並且不僅(jin) 引詩歌,還引了史記;不僅(jin) 引史記,還作了占辭。這些成份混雜交織,而其中心總是在占斷上。求神問卦者所關(guan) 心的不是什麽(me) 詩、史,而是占斷的吉凶禍福。在這個(ge) 意義(yi) 上,詩歌本是可有可無的東(dong) 西,之所以引用,是出於(yu) 傳(chuan) 統習(xi) 慣。設想一部筮書(shu) ,隻字不引什麽(me) 詩歌,隻作吉凶占斷,這也不影響它作為(wei) 筮書(shu) 的功能。因此,古歌在《易經》裏被忽視是極其自然的事情。

 

《易經》筮書(shu) 性質的這種影響,對古歌的最大傷(shang) 害是章句的肢解割裂。這一點,上文“《易經》古歌的引用體(ti) 例”已有過討論。《易經》的性質決(jue) 定了它不關(guan) 心詩歌本來麵貌的保持,而隻關(guan) 心詩句內(nei) 容與(yu) 吉凶占斷是否有某種比附關(guan) 係。為(wei) 此,它不得不斷章取義(yi) ,結果是將一首古歌弄得支離破碎。而斷章取義(yi) 則正是古來“有詩為(wei) 證”的一個(ge) 基本特徵,甚至可以說是一條原則,人們(men) 習(xi) 焉不察。結果,古歌在《周易》經文裏已經麵目全非,難以求索,甚至難以覺察到它的存在。

 

使《周易》古歌湮沒無聞的另一個(ge) 重要原因,則是《易傳(chuan) 》的影響。《易傳(chuan) 》作為(wei) 現存最古的易學傳(chuan) 注、儒學的基本經典之一,其影響之巨,是再怎麽(me) 講也不為(wei) 過分的。但是正如《易經》隻關(guan) 心吉凶占斷一樣,《易傳(chuan) 》隻關(guan) 心哲理發揮,它們(men) 都無意於(yu) 古歌傳(chuan) 述。《經》既肢解古歌於(yu) 前,《傳(chuan) 》更變本加厲於(yu) 後,愈益掩蓋了古歌的存在。

 

《易傳(chuan) 》無視古歌存在的一個(ge) 重要表現,就是在引述《易經》時將其中的占辭與(yu) 古歌“一視同仁”,混同不分,或者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存在這種區分。例如《象傳(chuan) 》釋《漸·九三》:“‘夫征不複’,離群醜(chou) 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這就將歌辭“夫征不複,婦孕不育”與(yu) 占辭“利禦寇”視為(wei) 一體(ti) 了。曆代的易學傳(chuan) 注正是沿著這條思路,給《易經》古歌籠罩上重重迷霧的。

 

2.音韻的演變

 

古歌經過《易經》的肢解,留下諧韻的地方本來已不太多,加之隨著時間的推移,語音的變化,本來是諧韻的地方,讀起來也未必諧韻了。後世的讀者,難以感知音韻的和諧。例如《震》卦辭有一節古歌:“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裏,不喪(sang) 匕鬯。”本來“虩”、“啞”、“鬯”是諧韻的,但是不僅(jin) 今天,就是《詩經》時代讀起來也不和諧了。這裏分別標明《詩經》時代的韻部、現代漢語拚音:“虩”(鐸部,xì)、“啞”(鐸部,yǎ)、“鬯”(陽部,chàng)。鐸、陽兩(liang) 部屬於(yu) 陰入對轉,“鬯”與(yu) “虩”、“啞”在《易經》時代應該是諧韻的。這類例子,在《易經》裏很多,說明從(cong) 《易經》到《詩經》,語音發生了較大變化。《易傳(chuan) 》以來的學者要想理解《易經》的用韻,必須具有古音學的知識,但古音學直到清代乾嘉學派手中才成熟起來,而且真正掌握它的學者並不多。顧炎武的《易音》是考察《周易》古韻的第一部專(zhuan) 書(shu) ,其中就有很多遺漏和錯誤,直到目前,也沒有人能夠正確地加以糾正補充。

 

3.標點的欠缺

 

《易經》古歌的湮沒還有一個(ge) 技術方麵的原因,就是古人的標點符號的欠缺。古人的標點符號極其簡陋,況且《周易》時代恐怕根本尚未發明任何標點符號。至少可以肯定,用以標誌引語的引號是近代的舶來品。但引號對《易經》古歌來說則是至關(guan) 重要的。沒有引號作為(wei) 標誌,古歌作為(wei) 引文就更難以覺察。但是古人不僅(jin) 沒有引號,就是已有的標點也懶得用。古書(shu) 文字往往黏連一片,以至分章斷句也成為(wei) 一門大學問,所謂“章句之學”。沒有標點符號,更難發現《易經》古歌。例如《坎》卦:“習(xi) 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初六習(xi) 坎入於(yu) 坎窞凶九二坎有險求小得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於(yu) 坎窞勿用六四樽酒簋二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九五坎不盈隻既平無咎上六係用徽纆置於(yu) 叢(cong) 棘三歲不得。”不用說今人,就是古人也難以卒讀。但是隻要加上正確的標點符號,古歌就呈現出來:

 

習(xi) 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初六:“習(xi) 坎,入於(yu) 坎窞。”凶。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於(yu) 坎窞。”勿用。

 

六四:“樽酒,簋二,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九五:“坎不盈,隻既平。”無咎。

 

上六:“係用徽纆,置於(yu) 叢(cong) 棘,三歲不得。”

 

由此可見,古人標點符號的欠缺也是《易經》古歌長期湮沒的重要因素之一。

 

八、舊注對於(yu) 研究《易經》古歌的價(jia) 值

 

易學舊說主要有兩(liang) 大派,即象數與(yu) 義(yi) 理。象數之學本於(yu) 《易經》的符號係統,義(yi) 理之學本於(yu) 《易經》的文字係統,兩(liang) 派互相對立,其實具有互補關(guan) 係,都是基於(yu) 《易經》、始於(yu) 《易傳(chuan) 》的。如《彖傳(chuan) 》《象傳(chuan) 》主象數,是基於(yu) 《易經》的卦爻符號的;《係辭傳(chuan) 》《序卦傳(chuan) 》主義(yi) 理,是基於(yu) 《易經》的卦辭爻辭的。而對《易經》古歌,兩(liang) 派都不言及。比較而言,由於(yu) 義(yi) 理之學基於(yu) 文字係統,因而較之象數之學更切近於(yu) 詩意,因為(wei) 詩歌正是訴諸文字的。但這種“切近”也有限得很,因為(wei) 其宗旨在理不在詩。例如《屯》本是詩題,不過是摘自首句“屯如邅如”的一個(ge) 字而已,正如《詩經》的《氓》是摘自首句“氓之蚩蚩”的一個(ge) 字而已,並沒有什麽(me) 微言大義(yi) 。而《彖傳(chuan) 》講:“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剛”指內(nei) 卦為(wei) “震”,“柔”指外卦為(wei) “坎”。這與(yu) 古歌“屯”字的意義(yi) 毫不相幹,古歌“屯”字不能單獨講,“屯邅”為(wei) 雙聲聯綿詞,形容詩中車馬盤桓不進的樣子。《象傳(chuan) 》又講:“雲(yun) 雷,屯;君子以經綸。”“雲(yun) ”指外卦坎的象徵意義(yi) ,“雷”指內(nei) 卦震的象徵意義(yi) ,均與(yu) “屯”字的意思捱不上邊。至於(yu) “君子經綸”,更與(yu) “屯”字風馬牛不相及,因為(wei) 《屯》古歌寫(xie) 的是一種古代婚俗。至於(yu) 《序卦傳(chuan) 》講:“盈天地之間者唯萬(wan) 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盈”字意謂充滿,“物之始生”則指植物出土,總之,都與(yu) 古歌的詩題《屯》沒有關(guan) 係。《易傳(chuan) 》說《易經》,實際上是采取的“六經注我”的態度。後世的傳(chuan) 注,大體(ti) 也都遵循《易傳(chuan) 》的思路。[16]

 

不過,古人傳(chuan) 注中純粹文字訓詁的部分,往往能忠實於(yu) 古歌文字的文義(yi) ,不無可采擷之處。例如《彖傳(chuan) 》:“頤中有物曰噬嗑”;“恒,久也”;“蹇,難也”;“兌(dui) ,說(悅)也”。《序卦傳(chuan) 》:“師者,眾(zhong) 也”;“蠱者,事也”;“賁者,飾也”;“漸者,進也”。曆代舊注,大致如此。但也需注意,注釋者有時為(wei) 遷就其象數、義(yi) 理,往往不惜曲解詩歌文字原意,致使舊注中純粹的文字訓詁也不盡可信。

 

九、關(guan) 於(yu) 《易經》古歌韻部的分析

 

現有漢語音韻學中的古音學,乃是以《詩經》為(wei) 其核心材料的。按理,研究《易經》古歌的用韻,不能以《詩經》的語音係統為(wei) 標準,因為(wei) 兩(liang) 者在時代上畢竟有較大差距。何況即使《詩經》本身的韻部屬於(yu) 什麽(me) 時代,也還是一個(ge) 問題。郭沫若曾在《奴隸製時代》中指出:《詩經》“必然是經過後人修改潤色,整齊劃一過的東(dong) 西。例如從(cong) 時代來講,從(cong) 周初至春秋末年,有五六百年之久;從(cong) 地域來講,從(cong) 黃河流域至長江流域,包含著二十來個(ge) 國家;從(cong) 作者來講,《國風》取自各國民間,《雅》《頌》取自朝廷貴族;但詩的體(ti) 裁大體(ti) 上是一致的,用韻也是一致的,而在《國風》中竟找不到多少民間方言。”(第103–104頁)如果《詩經》用韻確實經過整齊劃一,它所代表的便是春秋時代的韻係。這與(yu) 《周易》的韻係,在時代上相去太遠。但是我們(men) 別無選擇,因為(wei) 《周易》韻部的歸納還是一項必須從(cong) 頭做起的工作,過去沒有發現古歌,對《易經》用韻的研究是很不可靠的。因此,我們(men) 隻能以現有古音學的結果、亦即《詩經》的韻係為(wei) 參照係,用以分析《易經》古歌韻部。

 

根據王力先生的研究,《詩經》時代的韻部係統如下:

 

01.之部  02.職部  03.蒸部

 

04.幽部  05.覺部

 

06.宵部  07.藥部

 

08.侯部  09.屋部  10.東(dong) 部

 

11.魚部  12.鐸部  13.陽部

 

14.支部  15.錫部  16.耕部

 

17.脂部  18.質部  19.真部

 

20.微部  21.物部  22.文部

 

23.歌部  24.月部  25.元部

 

26.緝部  27.侵部

 

28.葉部  29.談部

 

(參見王力《漢語史稿》《漢語語音史》)

 

以上韻部,有些可以通押:橫向相鄰的,謂之“對轉”;縱向相鄰的,謂之“旁轉”;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也是古音學家公認可以諧韻的,如“之微合韻”、“陽蒸合韻”等。所謂可以通押,實際上是說,這些不同韻部中的某些字,曆史上曾經一度屬於(yu) 同一韻部。

 

《易經》古歌中這種情況比較多,這不足為(wei) 怪,因為(wei) 《易經》與(yu) 《詩經》畢竟在時代上相距較遠,韻係自然有差別。

 

十、本書(shu) 的體(ti) 例

 

前麵談到,《易經》有符號係統和文字係統兩(liang) 個(ge) 方麵。符號係統與(yu) 詩歌無關(guan) ,本書(shu) 不予置評。文字係統由卦名、卦辭、爻題、爻辭構成,其中卦辭、爻辭統稱“筮辭”。

 

卦名實際上是詩題,前文已有論述。詩題往往是詩中關(guan) 鍵詞,書(shu) 中將逐一詳加考釋。

 

爻題是後起的名稱,《左傳(chuan) 》《國語》中均無此種稱呼。例如《坤》“六五”爻題,《左傳(chuan) 》昭公十二年稱:“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這種辦法,就是用與(yu) 本卦(貞卦)隻有一爻之別的另一卦(之卦)來指明本卦中某一爻。後來才有了爻題,凡陰爻稱“六”,陽爻稱“九”;又自下而上六爻,分別稱為(wei) “初、一、二、三、四、五、上”。但陰爻、陽爻稱“六”、“九”,卻有極古老的曆史淵源。後世的陰陽卦畫是從(cong) 遠在周代以前的數字卦畫發展而來的。當時陰爻用偶數二、四、六、八表示,陽爻則用奇數一、三、五、七、九表示。這與(yu) 筮法的蓍數有關(guan) 。例如新石器時代晚期淞澤文物上就有“三五三三六四”、“六二三五三一”兩(liang) 組數字,酷似每卦六爻。河南安陽殷墟卜辭即有“七五七六六六”,即《否》卦;“八六六五八七”,即《明夷》;“七八七六七六”,即《未濟》。後來從(cong) 簡,凡奇數用“一”,凡偶數用“六”。“一”即陽爻符號,後來用另一奇數稱“九”。“六”古寫(xie) 做“∧”或“八”[17],後來演變為(wei) 陰爻符號。爻題也與(yu) 古歌無關(guan) ,書(shu) 中略而不論。

 

筮辭由引文和占辭構成,前文已作討論。

 

占辭原非本書(shu) 目的所在,但書(shu) 中卻加以仔細考釋,這是因為(wei) :要挖掘出古歌,必須剝除占辭;而要剝除它,首先就得識別它,證明它是占辭而非古歌。

 

引文中有少量史記,也非本書(shu) 目的所在,但為(wei) 了找出古歌,也得剝除史記,這就必須識別史記,詳加考釋。

 

因此,除卦爻符號和爻題之外,本書(shu) 實際上對整部《周易》都作了考釋[18],而不限於(yu) 古歌。但是,本書(shu) 的旨趣畢竟在詩歌上。《係辭傳(chuan) 》說:“《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這是四種不同的旨趣:文學的,哲學的,科學的,神學的。本書(shu) 屬“以言者”,故“尚其辭”。

 

為(wei) 此,本書(shu) 體(ti) 例如下:

 

1.經文標點

 

本書(shu) 每卦首先引錄《周易》經文。文字根據《十三經注疏》本,但是另行標點斷句,尤其用引號區分引文與(yu) 占辭。引號的大量使用,是本書(shu) 與(yu) 曆來《周易》標點方式的最大區別。

 

2.占辭考釋

 

本書(shu) 將占辭與(yu) 引文分別處理,意在突出古歌的獨立性質。考釋占辭不是為(wei) 了宣揚迷信,而是為(wei) 了證明它不是古歌或史記,因此並不討論“象數”問題,而且在探求“義(yi) 理”時,凡語涉玄虛,均不以為(wei) 然。[19]

 

3.史記考釋

 

本書(shu) 考釋史記,意在將史記與(yu) 古歌區別開來。凡某卦無史記,此項考釋則付闕如。

 

4.古歌考釋

 

這是本書(shu) 宗旨所在,務求詳明。首先考釋詩題(卦名),然後逐句考釋歌辭,最後指明用韻情況。

 

5.古歌譯評

 

根據考釋結果,力求恢複古歌原貌。配以現代漢語譯文,以便對照。加以簡要評論,揭示古歌的題材性質、思想內(nei) 容、表現手法和藝術成就等。評論中突出“風雅頌,賦比興(xing) ”範疇,以便與(yu) 《詩經》聯係對比。

 

“易詩”是一塊誘人的處女地,我相信對它的開墾必將興(xing) 起一門“易詩學”。

 

         

 

附:序言

 

張岱年

 

《周易》古經的卦爻辭,文句簡奧,含義(yi) 幽晦,自漢魏以來,經學家各有不同的理解。漢儒偏重象數,宋學偏重義(yi) 理;或引史事詮釋卦義(yi) ,或以易象文飾術數。至於(yu) 近代,更出現史學家之《易》,古文字學家之《易》。史學家引用《易》經辭句來論證古代曆史,古文字學家依據甲骨金文的知識來詮解《易》經辭句,蓋亦各有所見,各有所長。有的學者發現《易》爻辭中包含一些詩歌,這無疑是一個(ge) 新的觀點,但是雖提出這一觀點,卻尚未進行係統的探索。

 

最近黃玉順同誌鑽研易學,深造有得,發現每卦的爻辭都含有幾句歌辭,例如乾卦所引用的歌是:“見龍在田,或躍在淵,飛龍在天。”坤卦中的歌辭是:“履霜,堅冰。直方,含章。括囊,黃裳。龍戰於(yu) 野,其血玄黃。”中孚卦中的歌辭是:“有它,不燕。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yu) 爾靡之。”既濟卦中的歌辭是:“東(dong) 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實受其福。”未濟卦中的歌辭是:“小狐汔濟,曳其輪,濡其尾。未濟,濡其首,失是。”於(yu) 是進行了係統的考索和詮釋,撰成《易經古歌考釋》一書(shu) ,認為(wei) 易經六十四卦都引用了古歌。這可以說是易學研究別開生麵的新探索。

 

此書(shu) 的基本觀點可以說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確然成一家之言,為(wei) 易學研究開辟了一條新途徑,同時亦為(wei) 古代詩學研究開辟了一個(ge) 新區宇。書(shu) 中的細節,關(guan) 於(yu) 個(ge) 別條目辭句的解釋或非盡當,但從(cong) 總體(ti) 來看,是具有重要的學術價(jia) 值的。

 

黃玉順同誌以書(shu) 稿征詢我的意見,於(yu) 是略述自己的一些感想,質之研究易學的同誌以為(wei) 何如?是為(wei) 序。

 

張岱年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於(yu) 北京大學

 

         

注釋:
 
[1] 易學所謂“象”指卦象、爻象,即卦爻符號所象徵的事物的形象、現象,合稱“易象”。《象傳》中“大象”所解釋的就是卦象,而“小象”所解釋的就是爻象。符號所象徵的易象,同時也體現在筮辭中,此即相傳的聖人“觀象繫辭”。其中,卦爻符號所象徵的事物現象,在筮辭中即體現爲形象的象辭;這種象徵所藴涵的吉凶意義,在筮辭中則體現爲抽象的占辭。——修訂本注
 
[2] 此書出版以來,迄今爲止尚未見到真正有力的證僞,倒是有許多人正麵引證此書。——修訂本注
 
[3] 本節介紹前人對於《易經》古歌的研究,重點介紹了高亨先生和李鏡池先生兩家的成果。除此而外,還有郭沫若先生的研究成果值得注意。早在1928年11月,他在《東方雜誌》第25卷第21、22號上發表了著名長文《周易時代的社會生活》,該文第一章第三節“藝術”部分,首次研究了《周易》的屯、賁、離、井、震、歸妹、中孚等七卦中的古歌片斷。這些分析雖然還很粗略,對這些詩歌的剝離發掘還不完整,對它們詩歌性質的認識還不確定,但已堪稱《易經》古歌研究的最早的先驅。參見黃玉順:《撩開詩神麵紗的一角 ——郭沫若對〈周易〉古詩的天才覺察》,載《郭沫若學刊》1995年第2期,並見本書附録。——修訂本注
 
[4]“附會”這個説法不對。《易經》的古歌與吉凶判斷之間的關係,乃是從本真的生活情感、生活領悟嚮宗教哲學觀念的一種躍遷,這是伴隨著中國第一次社會大轉型的觀念大轉型的“原創時代”思想現象。參見黃玉順:《“生活儒學”導論》,載《原道》第十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1月版;收入黃玉順《麵嚮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修訂本注
 
[5]“有它”應屬古歌辭句,而非占卜術語。參見《中孚》古歌考釋。——修訂本注
 
[6]《詩經·鄭風》第二首《叔於田》、第三首《大叔於田》,皆以開篇第一句“叔於田”爲題。《詩集傳·大叔於田》注:“陸氏曰:首章作‘大叔於田’者誤。”蘇氏曰:“二詩皆曰‘叔於田’,故加‘大’以別之。不知者乃以(共叔)段有‘大叔’之號,而讀曰‘泰’,又加‘大’於首章,失之矣。”蘇氏此説確然。今本《毛詩》此詩首句即作“大叔於田”,鄭玄箋雲:“‘叔於田’,本或作‘大叔於田’者,誤。”——修訂本注
 
[7]“爻”之本義爲“交”,並無“效”義。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爻”字形“象交午之×[五]重疊相積之形。”“×”即“五”字之古文形,其義亦“交”。《説文·五部》:“五:五行也。從二,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古文‘五’,省。”“交午”爲古代成語,屬竝列聯合詞組,“交”“午”同源,皆“交”之義。《甲骨文字典》“午”字條:“象束絲交午之形,爲午字初形。”故“爻”與“五”“午”皆屬同源詞,皆交合之義。《易》“爻”之爲“交”,謂陰陽交合。“爻”訓爲“效”,屬假借義。——修訂本注
 
[8]“爻”字本身亦無“變動”之義。《繫辭傳》此處所説“道有變動,故曰爻”,乃是從“爻也者,效天下之動也”而來,即亦取“爻”字之假借義“效”。——修訂本注
 
[9] 顔師古注:“繇俗者,謂若童謡及輿人之誦。”又:《別雅》卷二:“繇俗,謡俗也。”《爾雅·釋詁上》“繇,於也”邢昺疏:“皆語之韻絶歎辭也。”——修訂本注
 
[10] 以上所言《繫辭傳》中所謂“繫辭”之“辭”的三種意義,其實一以貫之,而表現出語義演變的係列:最初僅指引文,尤指所引古歌、亦即象辭;然後才擴展到既指象辭,也指占辭;最後,有時專指占辭。——修訂本注
 
[11] 音韻學上,“今韻”指以《廣韻》爲代表的中古韻,“古韻”指以《詩經》爲代表的上古韻。——修訂本注
 
[12]《易經》當中,一爻之內,古歌內容的“吉凶”與占辭判斷的吉凶之間並不是簡單的一一對應關係。這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我們認爲,概而言之,這種對應不是一爻之內的個別對應,而是整卦的整首古歌與整卦的整個符號係統之間的某種整體對應,後者取決於爻位等因素。——修訂本注
 
[13]《需》的“敬之”、《師》的“在師中”是否占辭,存疑。——修訂本注
 
[14] 後世占筮之書可分兩類:一類是徵引詩歌,另一類則是自撰詩歌或者韻文。後者例如漢代《易林》。《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其詞蓋出僞託,鄭曉嘗辨之審矣。……其書以一卦變六十四,六十四卦之變共四千九十有六,各繫以詞,皆四言韻語。”然而後世筮書之詩歌或韻語,無論徵引、抑或自撰,其韻律皆極爲規則,而不同於《易經》韻例。——修訂本注
 
[15]“斷章取義”亦是一種古老傳統,原作“賦詩斷章”,典出《左傳·襄公二十八年》盧蒲癸語:“賦詩斷章,餘取所求焉。”杜預注:“譬如賦詩者,取其一章而已。”又《春秋左傳正義·襄公十五年》孔穎達疏:“斷章爲義,與《詩》説不同也。”又《昭公八年》疏:“然則引《詩》斷章取義,得異於本。”這就是説,賦詩不必取詩的本意。雖非本意,但兩意之間卻又有某種關係,例如象徵關係。《易經》的吉凶斷辭與古歌之間,即屬於這種關係。——修訂本注
 
[16] 從觀念史的角度來考察,從古歌、到古經、再到大傳,其實就是從生活感悟、到宗教形而上學、再到哲學形而上學的演變過程。參見本書修訂再版後記。——修訂本注
 
[17] 此處不確。據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六”字條,“六”乃“廬”之古字,此字上部實爲“宀”形,下部爲兩支柱,“象兩壁架有一極兩宇之棚舍正視形,此爲田野中臨時寄居之處,其結構簡易,暴露於野,即古之所謂廬。《説文·廣部》:‘廬,寄也。秋冬去,春夏居。’廬六古音近,故六得借爲數詞六。”而“六”字條與《説文》一致,《説文》:“八: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又“一”字條:卜辭數字“從五至九,則利用假借字”。要之,“六”字之形,上“∧”下“||”,或簡化作“∧”(“實爲‘宀’形”),則形近“八”。——修訂本注
 
[18] 這裡的《周易》是指的古經。孔穎達曾提出:《周易》古經本來即名《周易》。他在《周易正義》卷一“第三論三代易名”中説:“《周易》稱‘周’,取岐陽地名,《毛詩》雲‘周原膴膴’是也。又文王作《易》之時,正在羑裏,周德未興,猶是殷世也,故題‘周’,別於殷。以此文王所演,故謂之《周易》,其猶《周書》《周禮》題‘周’以別餘代,《易緯》雲‘因代以題“周”’是也。”如此説來,古經《易》是原名《周易》的簡稱而已。——修訂本注
 
[19] 我對《周易》的研究,一嚮本著孔子的教導:“不占而已矣。”(《論語·子路》)故《孟子》亦言不及《易》。這也是荀子的態度:“善爲《易》者不占。”(《荀子·大略》)“卜筮然後決大事,非以爲得求也,文之也。故君子以爲文,而百姓以爲神。以爲文則吉,以爲神則凶也。”(《天論》)當然,這決不是要否認蓍筮在思想史上的意義。——修訂本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