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進超】《韓詩外傳》經世思想發微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3-03-12 10:14:29
標簽:《韓詩外傳》

《韓詩外傳(chuan) 》經世思想發微  

作者:汪進超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天府新論》2023年第2期

 

摘要:《韓詩外傳(chuan) 》有著明顯的關(guan) 注現實政治,探求治理之道的經世傾(qing) 向。其經世思想體(ti) 現在“天道”論、“王道”論、“道勢”關(guan) 係論等方麵。“天道”層麵,韓嬰闡發《詩》“受命而王”的天命觀,指出神聖之天以災異警示君政之失,以民心代表其意誌,決(jue) 定著政權正當性,告誡君主“畏天之威”並“敬天保民”。其“王道”論兼言“以情度情”之仁政與(yu) “降禮尊賢”之禮製,主張以井田製解決(jue) 土地兼並,以綱紀禮法維係社會(hui) 秩序。此外,韓嬰又從(cong) “道勢”關(guan) 係的角度,強調儒學之正統地位,挺立儒士人格,鼓勵他們(men) 堅守士節,積極參與(yu) 政治,以“道”的力量抗衡帝國形態下不斷擴大之皇權。

 

關(guan) 鍵詞:韓詩外傳(chuan) ;經世;天道;王道;道勢


[作者簡介] 汪進超,同濟大學人文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儒家思想、詩經學。

 

後世言《詩》,多主毛、鄭,於(yu) 三家《詩》之關(guan) 注不足,對於(yu) 《韓詩外傳(chuan) 》這一僅(jin) 存的三家《詩》學著作,評價(jia) 亦不甚高。明代王世貞言其“大抵引《詩》以證事,而非引事以明《詩》,故多浮泛不切,牽合可笑之語。蓋馳騁勝而說《詩》之旨微矣”[1]。又《四庫全書(shu) 總目提要》言“其書(shu) 雜引古事古語,證以詩詞,與(yu) 經義(yi) 不相比附”[2]。此庶可代表後世對於(yu) 《韓詩外傳(chuan) 》的主流看法。今人相關(guan) 研究也多以文獻學及文學視角觀之[3]。關(guan) 於(yu) 其儒家思想及經學大義(yi) 的相關(guan) 研究,較早的有徐複觀《〈韓詩外傳(chuan) 〉的研究》,就韓嬰詩教及“禮”學思想展開討論,並特別關(guan) 注了書(shu) 中特出的“士節”等問題[4]。林聰舜則在此基礎上,專(zhuan) 章探究了《韓詩外傳(chuan) 》的“《詩》教、造士與(yu) 儒士共同體(ti) 的建立”,其對於(yu) 韓嬰在“士”的人格培養(yang) ,及儒士共同體(ti) 建構等方麵的闡發,頗為(wei) 詳當[5]。韓星《〈韓詩外傳(chuan) 〉的治理之道》一文,總結了《韓詩外傳(chuan) 》的“三才之道的政治架構”和“王道仁政、仁本法用、禮義(yi) 主體(ti) 、禮法合治、教主刑輔”的治理模式[6]。此外,亦有數篇碩、博學位論文聚焦於(yu) 《韓詩外傳(chuan) 》的思想研究,其中,尹茂竹討論了韓嬰對“君道”“臣道”“孝道”“民本”的認知,及其“天人合一”思想與(yu) “大一統”的關(guan) 係[7]。宋清員探討了“禮法”“忠孝”“君臣”等概念及其“天人合一”的政治思維模式,認為(wei) 《韓詩外傳(chuan) 》“在肯認王權主義(yi) 政治底色的前提下,確立了政治調節的工具理性功用”[8]。可以看出,學界對於(yu) 《韓詩外傳(chuan) 》的關(guan) 注,以文獻學及文學為(wei) 主,但其儒家思想和經學義(yi) 理也逐漸受到重視,且相關(guan) 研究也正由思想的泛論轉向對於(yu) 其政治、倫(lun) 理思想及經學大義(yi) 的聚焦。“漢人通經本以致用”[9],漢初儒者之治學,尤重五經微言大義(yi) 之闡發,以求經世致用之實效。韓嬰之“推詩人之義(yi) ”以為(wei) 《外傳(chuan) 》,其意亦在於(yu) 此。就此而言,實有尋繹抉發《韓詩外傳(chuan) 》所蘊經世思想的必要,以略見漢初儒者治學風貌。

 

一、《韓詩外傳(chuan) 》的經世傾(qing) 向


關(guan) 於(yu) 韓嬰的生平事跡,史書(shu) 所載不多。《漢書(shu) ·儒林傳(chuan) 》曰:

 

韓嬰,燕人也。孝文時為(wei) 博士,景帝時至常山太傅。嬰推詩人之意,而作內(nei) 、外《傳(chuan) 》數萬(wan) 言,其語頗與(yu) 齊、魯間殊,然歸一也。淮南賁生受之。燕、趙間言《詩》者由韓生。韓生亦以《易》授人,推《易》意而為(wei) 之傳(chuan) 。燕趙間好《詩》,故其《易》微,唯韓氏自傳(chuan) 之。武帝時,嬰嚐與(yu) 董仲舒論於(yu) 上前,其人精悍,處事分明,仲舒不能難也。

 

韓嬰孝文時即為(wei) 博士,又嚐與(yu) 董仲舒論於(yu) 武帝前,知其主要活動於(yu) 文帝、景帝及武帝中前期。其“推詩人之意”,作《內(nei) 傳(chuan) 》及《外傳(chuan) 》,且“語頗與(yu) 齊、魯間殊”,此是班固因襲《史記·儒林列傳(chuan) 》之語。史遷乃韓嬰同時之後輩,於(yu) 齊、魯、韓三家《詩》學,當皆有所涉獵。其言韓嬰之《詩傳(chuan) 》與(yu) 申公、轅固之《詩》學頗殊,應是有所確指的。徐複觀曰:“韓嬰也和漢初其他思想家一樣,以儒家思想為(wei) 主,卻在處世上,也受到道家的若幹影響。”[10]揆諸《韓詩外傳(chuan) 》,的確可以看到道家學說的融入,其中直接引用《老子》原文的章節便有六處。這與(yu) 轅固在竇太後麵前斥老子書(shu) 為(wei) “家人言”(《史記·儒林列傳(chuan) 》)的思想取向是迥異的。此外,韓嬰又是《易》學大師,嚐“推《易》意而為(wei) 之傳(chuan) ”,《漢書(shu) ·蓋寬饒傳(chuan) 》亦載寬饒所奏封事中引《韓氏易傳(chuan) 》之言。今人連劭名詳考《韓詩外傳(chuan) 》中體(ti) 現《易》學思想的章節,共得十七處[11]。王葆弦也認為(wei) 《韓詩》乃是依附於(yu) 《易》學的,與(yu) 《齊詩》之依於(yu) 春秋學及《魯詩》之附於(yu) 禮學的學術特征是不同的[12]。可以說,司馬遷言韓嬰傳(chuan) 《詩》“頗與(yu) 齊、魯間殊”,當是就其中的道家學說與(yu) 《易》學思想而言。

 

當然,“其歸一也”的總結,則又表明魯、齊、韓三家治《詩》的旨歸是一致的。《漢書(shu) ·藝文誌》曰:“漢興(xing) ,魯申公為(wei) 《詩》訓故,而齊轅固生、燕韓生,皆為(wei) 之傳(chuan) 。或取《春秋》,采雜說,鹹非其本義(yi) 。”可見三家授《詩》,所措意者,皆不在詩人本旨,而是取《春秋》或“雜說”進行詩義(yi) 的推衍,表達其政治、倫(lun) 理等思想。傅斯年言三家《詩》“皆是與(yu) 伏生《書(shu) 》、公羊《春秋》相印證,以造成漢博士之政治哲學者”[13],其論可謂得之。所謂“漢博士之政治哲學”,即韓嬰等人以通經致用的精神所闡發的《詩》之微言大義(yi) 。史遷“其歸一也”之說,亦是就三家《詩》之經世追求而言的。考諸儒家論《詩》傳(chuan) 統,子貢嚐以“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回應孔子修身之教(《論語·學而》);子夏亦曾問孔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wei) 絢兮”之義(yi) ,並以“禮後乎”理解孔子“繪事後素”的解釋(《論語·八佾》)。二子皆將詩旨引申至道德禮樂(le) 之教化,可謂“鹹非其本義(yi) ”,但孔子“始可與(yu) 言《詩》已矣”的肯讚,也表明了他“思無邪”的闡釋原則和“興(xing) 觀群怨”的致用理念。此後子思、孟子、荀子等人,莫不是在其“本義(yi) ”之外“斷章取義(yi) ”而言《詩》,賦予詩句以更為(wei) 廣大的政治、倫(lun) 理意義(yi) ,以期在禮崩樂(le) 壞、綱紀不張的社會(hui) 中發揮《詩》的現實功用。由此可見漢初三家以《詩》經世之淵源有自。

 

正如論者所言,韓嬰並非書(shu) 齋中的學究,而是具有強烈現實感,企圖在審時度勢中“改造政治社會(hui) 現實的傑出經學家”[14]。在這一理想的驅動下,韓嬰在《詩》的傳(chuan) 述與(yu) 教授中,便有著經世致用的自覺。故其《韓詩外傳(chuan) 》可謂是“微言大義(yi) ,往往而有”[15]。他通過故事與(yu) 詩句的結合,在曆史中追溯和繪構三代的王道仁政,一麵勸誡君主以古聖先王為(wei) 楷模,得道則王,失道則亡;一麵倡導士君子在對權力的個(ge) 人化與(yu) 絕對化保持警覺的同時,勠力於(yu) 經世與(yu) 教化。是故在重申“三王五帝,政之至也”[16](卷三第二十八章)的同時,強調“道存則國存,道亡則國亡”(卷五第三十一章)。他批評“懷寶絕跡”隱而不仕者是“狷乎非救世者也”(卷八第三章),呼籲士人積極出仕以經國濟世,並鼓勵士人“以諫非君而怨之” “以德調君而輔之”,乃至“以道覆君而化之”(卷四第三章)。非唯如此,韓嬰在傳(chuan) 《詩》時能夠對當時政治與(yu) 社會(hui) 問題有所“微詞”。他不僅(jin) 直言:“今或不然。令民相伍,有罪相伺,有邢相舉(ju) ……於(yu) 仁道泯焉。”(卷四第十三章)還會(hui) 在詩義(yi) 的闡釋中貶抑時弊,徐複觀就指出其重視《關(guan) 雎》,發揮女德對政治的巨大作用,可能就針對漢初呂後專(zhuan) 政而論的[17]。漢初之弊,非僅(jin) 呂後專(zhuan) 政一事,文帝之時,賈誼曾在《陳政事疏》中言辭懇切地列舉(ju) 時勢“可為(wei) 痛哭者一,可為(wei) 流涕者二,可為(wei) 長太息者六”(《漢書(shu) ·賈誼傳(chuan) 》),大體(ti) 指出當時地方諸侯國勢力過大,北方又有匈奴侵擾,國家上下之綱紀禮法未張,社會(hui) 貧富不均等亟待劉氏政權所解決(jue) 的難題。至景、武之時,問題更多,積弊也愈深。有鑒於(yu) 此,韓嬰在解《詩》教授時,既多以隱語微言而斥之,複標舉(ju) 王道觀念以導之。可以說,韓嬰及其《韓詩外傳(chuan) 》的品格與(yu) 精神,有著明顯的幹預現實、切譏時政的經世傾(qing) 向。以下從(cong) 天道論、王道論、道勢論三個(ge) 方麵詳論其經世思想。

 

二、天道論:“受命而王”與(yu) “畏天之威”  


對於(yu) “天道”的彰明,是《韓詩外傳(chuan) 》經世思想的基礎。韓嬰以“受命而王”的政道理念,提醒劉氏集團確證其政權正當性;又申災異征兆之說,告誡君王“畏天之威,於(yu) 時保之”,否則“王”則為(wei) “亡”矣。

 

《大雅·文王》有“周雖舊邦,其命維新”“上帝既命,侯於(yu) 周服”之句,言周之所以王天下,乃是承“上帝”之命,亦即天命。商紂因其無道,使“天位殷適,使不挾四方”(《大雅·大明》),周取而代之,其天命則更易維新。這代表了周初的天命觀,以及周人對其政權正當性的確立。《韓詩外傳(chuan) 》在解《詩》時對此義(yi) 亦有所發揮:

 

黃帝即位,施惠承天,壹道修德,惟仁是行,宇內(nei) 和平,未見鳳凰,惟思其象。……於(yu) 是黃帝乃服黃衣,帶黃紳,戴黃冕,致齋於(yu) 中宮。鳳乃蔽日而至。黃帝降於(yu) 東(dong) 階,西麵,再拜稽首曰:“皇天降祉,敢不承命!”(《韓詩外傳(chuan) 》卷八第八章)

 

《說苑·辨物篇》載此事,其“施惠承天”作“惟聖恩承天”[18],《太平禦覽》引之作“施聖仁恩,承天明命”[19]。知“施惠承天”乃言黃帝承天命而即位之義(yi) 。鳳凰既至,黃帝以之為(wei) 天命之象,故拜而受命。至於(yu) 周代,在“文王果受命而王”(卷十第五章)的表達之外,《韓詩外傳(chuan) 》又載成王時“三苗一秀”之事,周公曰:“三苗同為(wei) 一秀,意者天下殆同一也。”(卷五第十二章)。值得注意的是,天命無論是降於(yu) 黃帝還是成王,皆外現出具體(ti) 之“象”,一為(wei) 鳳凰來集,一為(wei) “三苗一秀”。可見此時所言之天為(wei) 神聖化的人格天,亦即《大雅·文王》中的“上帝”。韓嬰發明《詩》義(yi) ,將政權之正當性係之於(yu) 具有神秘力量的“天”,似乎是為(wei) 漢室之君於(yu) 天下提供理論依據,與(yu) 漢初諸儒“改製度,易服色,更正朔,與(yu) 天下為(wei) 始”(《史記·司馬相如列傳(chuan) 》)的討論相呼應。但實際上,其深義(yi) 卻非在於(yu) 此,而是欲以“天”的最高意誌為(wei) 其“災異”和“民本”說奠基,以求對君權有所限製。

 

《韓詩外傳(chuan) 》在“天道”基礎上限製君權的理路有二:一則見於(yu) 災變異象;一則係於(yu) 民心向背。先論前者,卷五第十六章曰:“天設其高,而日月成明。地設其厚,而山陵成名。上設其道,而百事得序。”世間的秩序賴於(yu) 君主之“設其道”,正如“天設其高”,與(yu) “地設其厚”。如此一來,不僅(jin) 君主之政權來源於(yu) 天,其政治行為(wei) 也是在“天—地—人”的框架之中,須以“天道”為(wei) 參照。在這一“天人相類”的觀念下,《韓詩外傳(chuan) 》強調了順應天道的重要性:

 

傳(chuan) 曰:善為(wei) 政者,循性情之宜,順陰陽之序,通本末之理,合天人之際。如是則天氣奉養(yang) 而生物豐(feng) 美矣。不知為(wei) 政者,使情厭性,使陰乘陽,使末逆本,使人詭天,氣鞠而不信,鬱而不宣,如是則災害生,怪異起,群生皆傷(shang) ,而年穀不熟。是以其動傷(shang) 德,其靜亡救。故緩者事之,急者弗知。日反理而欲以為(wei) 治。《詩》曰:“廢為(wei) 殘疾,莫知其尤。”(卷七第十九章)

 

此章表明,君主合天道而為(wei) 政,則萬(wan) 物皆得其宜,所謂政通人和。但君主若罔顧天道而逆之,世間的秩序便會(hui) 混亂(luan) ,進而則有災害及怪異之象,穀物不收,民不聊生,則國危矣。因此,作為(wei) 承天之命者,須時刻以天道是從(cong) ,絕不可因其位至人極而肆意妄為(wei) 。稍有差池懈怠,上天便會(hui) 降以災變異象而懲戒之。即使聖如商湯、周文,也曾遇到“穀樹”生於(yu) 廷和“地動”的異象。商湯遂“齋戒靜處,夙興(xing) 夜寐,吊死問疾,赦過賑窮”(卷三第二章),周文王亦言:“我必有罪,故天以此罰我也。”因而“謹其禮袟、皮革,以交諸侯;飾其辭令幣帛,以禮俊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群臣。”(卷三第三章)可見,上天常能察政教得失之幾,以災異示君主之過。而君主既見異象,便應內(nei) 訟自省,主動調整其政治行為(wei) ,恩賞臣下,心係民眾(zhong) 。待其為(wei) 政順於(yu) 天道,則災害乃平,怪異之象也會(hui) 消失不見。故其卷三第十七章引孔子之言:“昔桀紂不任其過,其亡也忽焉。成湯文王知任其過,其興(xing) 也勃焉。過而改之,是不過也。”強調了君主敬天命而改過則興(xing) ,逆天命而妄為(wei) 則亡的政治事實。《韓詩外傳(chuan) 》以商湯、周文之事釋“畏天之威,於(yu) 時保之”(《周頌·我將》)之句,誠可謂得其大義(yi) 。而韓嬰於(yu) 此告誡君主慎己以改過的經世旨趣,亦昭然可見。

 

再言“天命在民”。在以“天命”確立君主的政權來源,以“天道”規範君主的政治準則,並以災變異象警示其政治行為(wei) 之外,《韓詩外傳(chuan) 》又將“天命”係之於(yu) “民”,使得神聖意誌具體(ti) 化和世俗化:

 

齊桓公問於(yu) 管仲曰:“王者何貴?”曰:“貴天。”桓公仰而視天。管仲曰:“所謂天,非蒼莽之天也。王者以百姓為(wei) 天。百姓與(yu) 之則安,輔之則強,非之則危,倍之則亡。”《詩》曰:“民之無良,相怨一方。”民皆居一方,而怨其上,不亡者未之有也。(卷四第十八章)

 

在此,《韓詩外傳(chuan) 》通過管仲與(yu) 齊桓公的對話闡釋了“民”在政治中的主體(ti) 地位。古之聖王以百姓為(wei) 天,民心之向背決(jue) 定了其政權之存亡。韓嬰一方麵強調“受命而王”,告誡君主以天命是從(cong) ;另一方麵則又將“天”與(yu) “民”相聯結,以“民”為(wei) 天命的代表,“民心”為(wei) 天之意誌,從(cong) 而將“天命”“王者”和“民”三者綰合為(wei) 一。這一理論實際上是承《尚書(shu) 》而來的,“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尚書(shu) ·皋陶謨》)將民作為(wei) 天之耳目,民之背離即天之懲戒,乃天威的表現;“天矜於(yu) 民,民之所欲,天必從(cong) 之”(《尚書(shu) ·泰誓》)則又表明天以民之好惡為(wei) 其意誌。韓嬰在闡釋“民之無良,相怨一方”之詩時,進一步發揮《尚書(shu) 》“天命在民”之說,明確了“所謂君主對於(yu) 天而負責任者,實無異對於(yu) 民而負責任也”[20]。蓋雖已明言政權源於(yu) 天命,天亦時以災變異象警醒君主之為(wei) 政。但“天命”“上帝”畢竟神秘渺茫,不可確見。一旦君主拋卻對於(yu) 神聖天的敬畏之心,以其世俗權力之至高和絕對而肆無忌憚,進而悖德妄為(wei) ,專(zhuan) 權伐斷,以滿足一己之私欲,使天下為(wei) 其一人之天下。此時災異之象與(yu) 臣下之諫言,則頗有無可奈何之處。因而《韓詩外傳(chuan) 》特將天命係之於(yu) “民”這一具體(ti) 可見的政治主體(ti) ,以民之或頌或怨、或去或往這一具體(ti) 可見的政治現象作為(wei) 警示。如此則貫通“天”“君”“民”三者,在理論上形成具體(ti) 有效的權力震懾機製。

 

《韓詩外傳(chuan) 》以“往”訓“王”,曰“天下往之,謂之王”,又言“往之謂之王,去之謂之亡”(卷五第三十章)。表明興(xing) 亡之關(guan) 鍵在於(yu) “民心”,“民心”亦是“天命”,天命與(yu) 之則王,天命去之則亡。其言“不愛而利之,子或殺父,而況天下乎”(卷四第十九章)。又曰“昔者桀得罪湯,紂得罪於(yu) 武王,此君得罪於(yu) 臣也,至今未有為(wei) 謝者”(卷十第一章)。此處涉及的“湯武革命”論,乃是儒家政治理論的重點之一。肯讚湯武,即是確認革命之合理性與(yu) 合法性。韓嬰認為(wei) 湯武革命而王,桀紂暴虐而亡,皆是天之所命,亦是民之意誌,所謂“天位殷適,使不挾四方”。其意則在揭示災異頻現、民怨四起之後,即是武力之討伐、政權之顛覆。如此,君主對於(yu) “天道”,則不能不有所敬慎。

 

概言之,韓嬰在“天道”層麵的理論建構,實以約束君主之權力為(wei) 鵠的。其所標舉(ju) 者,無論是神聖之天,還是代表天之意誌的民,“總而言之,一種政體(ti) 就此被規範在頗具神聖性的秩序與(yu) 規則之下。掌握國家權力的人,就此失去了恣意妄為(wei) 的理由”[21]。《韓詩外傳(chuan) 》以“天道”製衡君權的經世思想,於(yu) 此可見一斑。

 

三、王道論:“以情度情”與(yu) “降禮尊賢”  


如果說“天道”體(ti) 現的是《韓詩外傳(chuan) 》在政權正當性層麵的經世思想,那麽(me) “王道”理念則是其經世思想在政權合法性,亦即治道層麵的闡發。在早期儒家的政治理論中,對於(yu) “王道”的解釋路徑有二:一是孟子“仁政”說;一是荀子“禮製”論。孟子主張“法先王”,在“仁”的前提下進行道德的推擴,所謂“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孟子·公孫醜(chou) 上》)。荀子則力倡“法後王而一製度,隆禮義(yi) 而殺《詩》《書(shu) 》”(《荀子·儒效》),所謂“君人者,隆禮尊賢而王”(《荀子·強國》)是也。對於(yu) 孟、荀之“王道”論,《韓詩外傳(chuan) 》則兼言之:

 

昔者不出戶而知天下,不窺牖而見天道者,非目能視乎千裏之前,非耳能聞乎千裏之外,以己之度度之也,以己之情量之也。己惡饑寒焉,則知天下之欲衣食也;己惡勞苦焉,則知天下之欲安佚也;己惡衰乏焉,則知天下之欲富足也。知此三者,聖王之所以不降席而匡天下。(卷三第三十八章)

 

百禮洽則百意遂,百意遂則陰陽調,陰陽調則寒暑均,寒暑均則三光清,三光清則風雨時,風雨時則群生寧,如是而天道得矣。是以不出戶而知天下,不窺牖而見天道。(卷五第二十三章

 

聖王之“不出戶而知天下,不窺牖而見天道”者,一方麵是“以情度情”之故,一方麵則是由“百禮洽”而至。前者即孟子所言的仁心之推擴,後者更近於(yu) 荀子之“隆禮尊賢而王”。由此可見韓嬰在“王道”政治理論上對於(yu) 孟、荀的統攝。

 

(一)“以情度情”之仁政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孟子·公孫醜(chou) 上》)其“不忍人之心”即是“四端之心”,或曰人人皆有之“善性”。接著,孟子又言:

 

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yu) 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孟子·離婁上》)

 

可見孟子“仁政”說的理論前提為(wei) “性善論”,而其所效法者,則是“堯舜”,亦即“先王”;而行“仁政”之方則是“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是以人皆有“四端之心”,君與(yu) 民皆然,君者知此,繼而“擴而充之”,則“仁政”乃行,王道亦指日可待。《韓詩外傳(chuan) 》承孟子之說,言“天之所生,皆有仁義(yi) 禮智順善之心”(卷六第十六章),指出天之生人,皆使其有內(nei) 在之“善性”。正如論者所言:“孟子之後,程朱以前,知性善者,韓君一人而已。”[22]在“性善”的人性論基礎上,韓嬰的“仁政”王道論隨即展開:

 

繭之性為(wei) 絲(si) ,弗得女工燔以沸湯,抽其統理,則不成為(wei) 絲(si) 。卵之性為(wei) 雛,不得良雞覆伏孚育,積日累久,則不成為(wei) 雛。夫人性善,非得明王聖主扶攜,內(nei) 之以道,則不成為(wei) 君子。《詩》曰:“天生烝民,其命匪訦。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言惟明王聖主然後使之然也。(卷五第十七章)

 

此章以“繭”和“卵”為(wei) 喻而論“性善”。人性之於(yu) 君子,如繭之於(yu) 絲(si) ,卵之於(yu) 雛。繭之成絲(si) ,需得女工抽理;卵之成雞,不離良雞孵育;人以其“善性”而得為(wei) 君子,則有賴於(yu) 明王聖主之扶攜。可見在政治層麵上,君主對於(yu) 人之成善成德,有著不可或缺的導向與(yu) 教化作用,所謂“動而天下隨,倡而天下和”(卷五第三十章)。因此,君主欲使民眾(zhong) 向善而為(wei) 君子,必須先確保其自身德行兼備,堪為(wei) 天下楷模。否則“上不知順孝,則民不知反本;君不知敬長,則民不知貴親(qin) ;禘祭不敬,山川失時,則民無畏矣”(卷五第十一章)。故而王者之政,“古今一也”,要不出於(yu) “以心度心,以情度情,以類度類”(卷三第二十八章)。此即孟子之“仁政”,韓嬰賡而彰之,複以“度”作為(wei) 此王道工夫論的具體(ti) 入手處,使得君主之“情”與(yu) 百姓之“情”,有以形成實際的聯結,從(cong) 而獲得施行“仁政”的現實可能性。

 

孟子“仁政”王道論倡導“法先王”,即效法堯舜。《韓詩外傳(chuan) 》全書(shu) 但言“先王”,未及“後王”,甚或在引用《荀子·儒效》之文時,將荀子之“法後王”徑改為(wei) “法先王”(卷五第五章),知韓嬰在此問題上,專(zhuan) 主“法先王”之說。而堯舜的先王之道乃是以“公天下”為(wei) 前提的,故孟子言仁政“必自經界始”(《孟子·滕文公上》),主張“井田製”。《韓詩外傳(chuan) 》亦承是說,認為(wei) 井田製下,“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憂,患難相救,有無相貸,飲食相招,嫁娶相謀,漁獵分得,仁恩施行,是以其民和親(qin) 而相好”(卷四第十三章),與(yu) 當時弊端頗多的什伍連坐製度相較,實益於(yu) 仁政的施行。如果說“天下為(wei) 公”是“對儒家王道政治在天道層麵所預定的王道精神的準確表述”[23],那麽(me) “井田製”便是“天下為(wei) 公”理念在國計民生層麵的具體(ti) 政策。韓嬰重提“井田製”,不僅(jin) 是為(wei) 實現“仁政”之王道提供參照,更是針對當時土地私有製下的買(mai) 賣兼並現象而言。土地私有化自東(dong) 周開始,至漢文帝時期廢止“授田製”後而徹底完成。漢景、武之際,土地買(mai) 賣與(yu) 兼並越演越烈,成為(wei) 嚴(yan) 重的社會(hui) 問題,加之繁重的賦稅徭役、頻仍的自然災害,使得大量農(nong) 民淪為(wei) 佃農(nong) 、雇農(nong) 乃至奴婢[24]。在這種狀況下,君主必須以天道民心為(wei) 念,以“井田製”為(wei) 參照,製定更加合理的土地政策,並減輕賦稅徭役,賑災救民,以效法先王而行仁政。可以看出,韓嬰在孟子“仁政”思想的基礎上,以“井田製”為(wei) 鏡鑒,對當時的社會(hui) 狀況和土地政策的弊端進行針砭,體(ti) 現了其以《詩》經世的思想準則。

 

(二)“降禮尊賢”之禮製  


後世有些觀點認為(wei) 孟子式的王道論過於(yu) 理想化,“內(nei) 聖外王”的要求過高,缺乏施行的可能性;而以荀子“法後王”及“隆禮義(yi) 而殺《詩》《書(shu) 》”等相關(guan) 論述為(wei) 切實可行。孟、荀王道論之優(you) 劣非在本文討論範圍,但二人之立論也確有不同,所謂“孟子申古義(yi) 以抗潮流,荀子就時勢以立學說”[25]。大體(ti) 而言,荀子重視時勢之變,以“禮製”“賢能”為(wei) 王者要務。《韓詩外傳(chuan) 》關(guan) 於(yu) 王道的討論,也體(ti) 現了這一特征,多言“降禮尊賢”[26]對於(yu) 政治成敗的決(jue) 定性作用。

 

荀子積極倡導“尚賢使能”,這是在其“法後王”的政治原則,以及“世卿世祿”製度逐漸瓦解的時變下的必然選擇。如果說“法後王”是其王道政治的現實途徑,則“尚賢”便是此現實途徑的一個(ge) 重點[27]。其相關(guan) 論述也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的“賢能政治”模式的建構與(yu) 實踐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資源。《韓詩外傳(chuan) 》雖未推許“法後王”,但對於(yu) “賢能”的重視卻是承自荀子。其言“賢者之不以天下為(wei) 名利者也”(卷一第十五章),又曰“懷其常道而挾其變權,乃得為(wei) 賢”(卷二第三章),分別強調了“賢”所指向的道德修養(yang) ,與(yu) “能”所要求的實踐能力,明確了“賢能”的政治功能。至於(yu) 賢者的作用,《韓詩外傳(chuan) 》言:

 

傳(chuan) 曰:天子居廣廈之下,帷帳之內(nei) ,旃茵之上,被躧舃,視不出閫,莽然而知天下者,以有賢左右也。故獨視不若與(yu) 眾(zhong) 視之明也,獨聽不若與(yu) 眾(zhong) 聽之聰也,獨慮不若與(yu) 眾(zhong) 慮之工也。故明王使賢臣,輻湊並進,所以通中正而致隱居之士。《詩》曰:“先民有言,詢於(yu) 蒭蕘。”此之謂也。(卷五第十五章)

 

蓋天子居廟堂之高,以一人而率天下,悉知四方之政,其關(guan) 鍵便在於(yu) 賢者的輔佐。賢能居於(yu) 左右,則可與(yu) 之共視、共聽、共慮。具體(ti) 而言,天子設“牧”,可知“遠方之民有饑寒而不得衣食,有獄訟而不平其冤,失賢而不舉(ju) ”(卷六第十七章)等政教之失,進而可與(yu) 公卿眾(zhong) 臣商議應對之策。設“三公”則可賦之“主天、主地、主人”之責,使其“典其職,憂其分,舉(ju) 其辯,明其德”(卷八第十九章)。非唯如此,國家有災難危急之事,則有賢能者出謀劃策,行政之當行;君主有德行政令之失,則有賢能者之交爭(zheng) 正諫,以匡其過。凡賦政、布教、勸諫、舉(ju) 賢、遠佞等政事,皆依仗賢者方可施行。故而《韓詩外傳(chuan) 》極言賢能對於(yu) 王道政治的重要意義(yi) 。所謂“無常安之國,無恒治之民,得賢者昌,失賢者亡,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卷七第十六章)。得賢與(yu) 否,決(jue) 定著政治的成敗,因而君主必須以“尚賢使能”為(wei) 務,避免因處高位而擅權獨斷。就當時的政治實踐而言,《韓詩外傳(chuan) 》倡導“尊賢”,或曰積極構建賢能政治,既能以其“賢”而正君化民,又可以其“能”而更為(wei) 公允高效地施行政事。賢能在位,形成與(yu) 皇權相對應的“外朝”,堅守道義(yi) 而代表民意,可對君主權力起到一定的製衡作用。另一方麵,這一由品行端正,能力突出的賢能者組成的行政集團,亦可對“外戚”之擅權謀私起到一定的牽製作用。此皆是“尊賢”的現實意義(yi) 。

 

《韓詩外傳(chuan) 》卷二第三十一章:“治氣養(yang) 心之術,莫徑由禮。”知在“道德”之外,韓嬰又主張以禮修身。禮之於(yu) 個(ge) 人,於(yu) 國家,於(yu) 天下,皆有重要的輔正作用。因此,“禮及身而行修,禮及國而政明。能以禮扶身,則貴名自揚,天下順焉,令行禁止,而王者之事畢矣”(卷五第二十一章)。就此而言,王者之事,便是以“禮”修身,以“禮”治國。實際上,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倫(lun) 常關(guan) 係,以及天下、國、家、個(ge) 人的政治格局,乃客觀存在的社會(hui) 形態。維係這一社會(hui) 形態,則需要一套能夠貫通上下尊卑,聯結不同個(ge) 體(ti) 的“秩序”,在理想化的“仁政”遭遇現實困境時,仍可發揮出現實而有效的政治功用。在此意義(yi) 上,現實性和秩序化,是“禮”在王道思想中的重要意義(yi) 和基本特征。所以《韓詩外傳(chuan) 》強調禮製在社會(hui) 不同層麵的廣泛運用:“君人者以禮分施,均遍而不偏。臣以禮事君,忠順而不解。父寬惠而有禮,子敬愛而致恭。兄慈愛而見友,弟敬詘而不慢。夫照臨(lin) 而有別,妻柔順而聽從(cong) 。”(卷四第十一章)此言禮在不同人倫(lun) 關(guan) 係中的作用,闡述了君臣、父子、兄弟、夫妻之間“禮”的施行原則及效用。其又曰:“故自天子無禮,則無以守社稷;諸侯無禮,則無以守其國;為(wei) 人上無禮,則無以使其下;為(wei) 人下無禮,則無以事其上;大夫無禮,則無以治其家;兄弟無禮,則不同居;人而無禮,不若遄死。”(卷九第八章)此是就禮在不同社會(hui) 政治結構中的不可或缺性而言的。無論是社會(hui) 中的個(ge) 體(ti) 還是群體(ti) ,或政治層麵的家、國、天下,其成敗興(xing) 亡,皆係之於(yu) “禮”。可以說,“禮”亦可謂王道政治中具有決(jue) 定性作用的一環。非唯如此,《韓詩外傳(chuan) 》對“禮”之均遍不偏的要求,更甚於(yu) 荀子:

 

《韶》用幹戚,非至樂(le) 也;舜兼二女,非達禮也;封黃帝之子十九人,非法義(yi) 也;往田號泣,非盡命也。以人觀之則是也,以法量之則未也。《禮》曰:“禮儀(yi) 三百,威儀(yi) 三千。”《詩》曰:“靜恭爾位,正直是與(yu) 。神之聽之,式穀以女。”(卷四第九章)

 

此章不僅(jin) 以“天下為(wei) 公”的政治理念批評黃帝將政權視為(wei) 家庭產(chan) 業(ye) 而分配,還對《韶》樂(le) 及舜的行為(wei) 提出了“禮”的質疑。《韶》用幹戚,有誅伐之意,於(yu) 禮未善;舜妻二女,且不告而娶,有違禮製;又在勞作時號泣於(yu) 昊天,以怨慕父母,不能安命[28]。韓嬰言“以人觀之則是也,以法量之則未也”,是指出這些行為(wei) 於(yu) “禮”而言,尚有未盡之處。“以人觀之”指人的主觀意圖,“以法量之”則是禮公允不偏的客觀要求。韓氏此章所言,意在凸顯“禮”的客觀公正性,以使其獲得社會(hui) 的普遍認同。在此普遍認同基礎上,無論是君主還是普通人,都應共同遵循,避免偏私特權的情況,從(cong) 而更好地發揮其現實作用。徐複觀言此章乃“韓氏的微言所在”[29],可謂深諳其旨。

 

可以看出,《韓詩外傳(chuan) 》之論王道,既注重“以情度情”,又強調“降禮尊賢”,乃是統合孟子之“仁政”與(yu) 荀子之“禮製”而並言的。實際上,孟、荀之王道論並非扞格不通,“情”與(yu) “禮”亦可接洽一貫。韓嬰便對二者進行了綰合:“禮者,則天地之體(ti) ,因人情而為(wei) 之節文者也。”(卷五第十章)禮並非虛飾的儀(yi) 式,其製定亦非隨意為(wei) 之,而是因循人之性情,為(wei) 之節文。就此而言,禮的製作與(yu) 施行,其根源在於(yu) 人情。聖人因情而製禮,又以禮而節民之私欲,“因其情而節之以禮,從(cong) 其欲而製之以義(yi) ”,是以“民之從(cong) 命也速”(卷五第十六章)。蓋“禮”以“情”為(wei) 本,“以情度情”的仁政是王道的理想形態,“降禮尊賢”的禮製則是王道的現實路徑。統攝孟、荀而標舉(ju) “王道”,對君主則正之以“仁”,勸之以“禮”,是《韓詩外傳(chuan) 》經世思想在治道層麵的體(ti) 現。

 

四、道勢論:崇儒尊道以拒“勢” 


以上所述“天道”“王道”之論,乃韓嬰上溯孔子,統合孟、荀,並審時度勢而倡言的政治理念,其目的是以天命、民心威懾君權,以“仁政”“禮製”規勸君主正其身而行王道,使天下維持在綱紀、倫(lun) 常、禮法的具體(ti) 秩序之下。在這一政治理想中,君主能夠上順天命,下從(cong) 民心,以情度情,降禮尊賢。如此則天無災異,萬(wan) 民歸附,賢能盡責,君主德位相配,遂為(wei) “王者”,合“道”與(yu) “勢”於(yu) 一身。然而,理想之為(wei) 理想,即在於(yu) 其對現實的超越與(yu) 導引。也正是現實的不堪,才顯得理想有萬(wan) 丈的光芒,吸引著無數仁人誌士為(wei) 之奔走疾呼,死而後已。《韓詩外傳(chuan) 》的政治理想,在當時的社會(hui) 現實中也麵臨(lin) 著重重阻礙。首先便是政治格局的轉變。秦始皇統一六國後開始推行郡縣製,以嚴(yan) 刑峻法統治天下。漢興(xing) 之後,其製度多因襲秦朝,雖亦分封諸侯,中央卻頗以為(wei) 患,遂不斷“推恩”削減,以至於(yu) 收歸朝廷。如此一來,分邦建國之周製尚不可得,遑論堯舜之時“天下為(wei) 公”的政治格局了。其次,漢初采用黃老之學治國,謂之“休養(yang) 生息”;采用法家學說行政,以加強劉氏政權對於(yu) 地方的管控。但這兩(liang) 家學說的另一麵,便是以退為(wei) 進,無為(wei) 而無不為(wei) ,及鼓吹“權術勢”以助長專(zhuan) 製與(yu) 集權的帝王之術。而日益膨脹的皇權專(zhuan) 製和中央集權,勢必會(hui) 不斷擠壓、侵占廣大民眾(zhong) 的生存空間與(yu) 資源。在三代之政治格局難以重現,君主專(zhuan) 製集權無所約束,豪強商賈盤剝黎庶之時,韓嬰等一眾(zhong) “誌於(yu) 道”的儒者,雖欲起而以儒學規正綱紀禮法,建立合理的社會(hui) 秩序,卻又有諸多掣肘:其一便是儒學之地位與(yu) 影響尚難與(yu) 黃老之學及法家相頡頏。董仲舒上疏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是在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其實行則更在四年之後。在韓嬰於(yu) 燕地授《詩》,以及入學官為(wei) 博士的大部分時間內(nei) ,儒學皆處於(yu) 被統治者疏離的尷尬境遇。儒學不顯,其“天道”“王道”之論便不受重視,政治理念不能付諸實際,經世濟民的理想亦無從(cong) 實現。其二是儒士之政治地位與(yu) 先秦時期大不相同。昔者孔子率弟子周遊列國,所至則與(yu) 人君分庭抗禮。孟子亦“後車數十乘,從(cong) 者數百人,以傳(chuan) 食於(yu) 諸侯”(《孟子·滕文公下》)。齊國有稷下學宮,天下之士聚之,“皆賜列第,為(wei) 上大夫,不治而議論”(《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國君以師友禮事之,荀子於(yu) 其中“最為(wei) 老師”(《史記·孟子荀卿列傳(chuan) 》)。可以說,春秋戰國時期,“士已發展了群體(ti) 的自覺,而道尊於(yu) 勢的觀點也相當普遍了”[30]。道既尊於(yu) 勢,儒士之地位自然不低,用之則行,如不用之,則既可“舍之則藏”,又可遊於(yu) 他國,所到之處也會(hui) 受國君禮敬。但進入到大一統的皇權專(zhuan) 製時期,儒士與(yu) 君主的關(guan) 係便從(cong) 師友變為(wei) 君臣,其言行無不處於(yu) 專(zhuan) 製的刑法震懾之下,故其地位與(yu) 獨立性便不得不大為(wei) 降低。大肆坑殺士人,以淫威禁言《詩》《書(shu) 》,以峻法逼迫儒者噤聲隱匿的秦朝,自不消說。即使是在諸侯國尚存的漢初,皇權的威力,已容不得“遊士”的奔走,更不可能令其暢所欲言,“不治而議論”了。儒者欲實現濟世安民的政治理想,便隻能選擇服務於(yu) 當下的唯一政權,俯居於(yu) 雷霆萬(wan) 鈞的專(zhuan) 製君權之下,命運被君主隨意支配,猶運之於(yu) 掌。近代學者對此多有論及[31]。概言之,西漢士人對大一統的一人專(zhuan) 製政治,有著極為(wei) 強烈的壓力感[32],而其中尤以西漢中前期為(wei) 甚。作為(wei) “通古今”而“掌承問對”的博士及常山王太傅,更作為(wei) 堅守道義(yi) ,有著經世追求的儒者,韓嬰對於(yu) 如上的困境,不可能不了然,亦不可能不有所號召。於(yu) 是在《詩》的闡釋與(yu) 教授中,一麵標舉(ju) 儒學,擴大儒家學說影響力,追求“天道”“王道”之論對於(yu) 政治秩序的規正;一麵則崇儒尊道,砥礪“士節”,呼籲儒士堅守信念,行道以淑世,用“道”的力量抗衡“勢”。

 

麵對當時的形勢,韓嬰表明了他的態度與(yu) 信念:“君子之居也,綏如安裘,晏如覆杅。天下有道,則諸侯畏之。天下無道,則庶人易之。非獨今日,自古亦然。……故君子居之,安得自若。”(卷九第二十章)他勸慰士人對境遇的轉變“安得自若”。不用於(yu) 世,乃天下無道之故,是“時”之不遇,自古皆然,孔子亦不能免:

 

孔子困於(yu) 陳蔡之間,即三經之席,七日不食,藜羹不糝,弟子有饑色,讀《詩》《書(shu) 》習(xi) 禮樂(le) 不休。子路進諫曰:“為(wei) 善者天報之以福,為(wei) 不善者天報之以禍。今夫子積德累仁,為(wei) 善久矣,意者尚有遺行乎?奚居之隱也?”孔子曰:“由來!汝小人也,未講於(yu) 論也。居,吾語汝:子以知者為(wei) 無罪乎,則王子比幹何為(wei) 刳心而死?子以義(yi) 者為(wei) 聽乎,則伍子胥何為(wei) 抉目而懸吳東(dong) 門?子以廉者為(wei) 用乎,則伯夷、叔齊何為(wei) 餓於(yu) 首陽之山?子以忠者為(wei) 用乎,則鮑叔何為(wei) 而不用,葉公子高終身不仕,鮑焦抱木而立,子推登山而燔?故君子博學深謀,不遇時者眾(zhong) 矣,豈獨丘哉?賢不肖者,材也;遇不遇者,時也。今無有時,賢安所用哉?……夫學者非為(wei) 通也,為(wei) 窮而不困,憂而誌不衰,先知禍福之終始,而心無惑焉。……故君子務學,修身端行而須其時者也。子無惑焉。”《詩》曰:“鶴鳴九皋,聲聞於(yu) 天。”(卷七第六章)

 

孔子與(yu) 眾(zhong) 弟子困於(yu) 陳蔡之間,子路以“德福一致”的觀念質問孔子,疑其“尚有遺行”。孔子則告之道德不一定必然導向現實的福報,比幹、伍子胥等賢者的遭遇皆可證之。其原因即在“不遇時”。天下無道,“賢安所用哉”!至於(yu) 個(ge) 人應當如何對待這種德與(yu) 福的不一致,孔子告誡弟子,君子學道,不可僅(jin) 僅(jin) 追求自身的通達,而應堅持窮而不為(wei) 所困,憂而不衰其誌的精神。所以君子需要做的,便是篤誌務學,修身端行,以待其“時”,對於(yu) 當下的困頓和未來的境遇,當以“無惑”的態度泰然處之。

 

士之不得其時,以致有道窮之困或不善的遭遇,乃是由外部條件所造成的,所謂“非丘之罪也,命也”(卷六第二十一章)。於(yu) 此坦然應之,是安於(yu) 天命。但儒者又多匱乏財物,此則是由其群體(ti) 特征所決(jue) 定的。自“士”階層獨立,便一直以其治國安邦之說為(wei) 安身之本,遊於(yu) 列國之間而不事生產(chan) ,孟子所謂“無恒產(chan) 而有恒心者,惟士為(wei) 能”(《孟子·梁惠王上》)。不事耕織,衣食全賴於(yu) 他人,故而常陷於(yu) 貧困。對此,《韓詩外傳(chuan) 》便以孔子“安貧樂(le) 道”“憂道不憂貧”的精神鼓舞士人,強調“卑賤貧窮,非士之恥也”,士之所憂者,當在“義(yi) 之不立,名之不顯”(卷一第八章)。是以原憲居魯,環堵蕭然,蓬戶甕牖而安然樂(le) 道,韓嬰言其“養(yang) 身者忘家,養(yang) 誌者忘身”(卷一第九章),並以《詩》之“我心匪石,不可轉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而稱讚其守誌之篤。既以“士”自居,就需要意識到“士欲立身行道,無顧難易,然後能行之;欲行義(yi) 白名,無顧利害,然後能行之”,如若不然,“士不能勤苦,不能輕死亡,不能恬貧賤,而曰我行義(yi) ,吾不信也”(卷二第二十五章)。韓嬰此等言語,既是對那些處於(yu) 漢帝國權勢之下,安於(yu) 貧賤而憂於(yu) 道義(yi) 之士的殷切砥礪,也是對當時頗為(wei) 活躍的一部分以“道”自飾,專(zhuan) 事逢迎,曲學阿世之徒的正言痛斥。自稱為(wei) 士,卻又“希世而行,比周而友,學以為(wei) 人,教以為(wei) 己,仁義(yi) 之匿,車馬之飾,衣裘之麗(li) ”(卷一第九章),戚戚於(yu) 貧賤,汲汲於(yu) 富貴,自絕於(yu) 道者,不啻是對士節的損毀,亦是對儒士之名的玷汙。身遭貧窮困厄,又處於(yu) 皇權專(zhuan) 製的重壓之下,難免會(hui) 有一些“士人”對理想產(chan) 生動搖,彷徨而不知所往。是以《韓詩外傳(chuan) 》特言何謂之“儒”,以正其名:

 

儒者,儒也。儒之為(wei) 言無也,不易之術也。千舉(ju) 萬(wan) 變,其道不窮,六經是也。若夫君臣之義(yi) ,父子之親(qin) ,夫婦之別,朋友之序,此儒者之所謹守,日切磋而不舍也。雖居窮巷陋室之下,而內(nei) 不足以充虛,外不足以蓋形,無置錐之地,明察足持天下,大舉(ju) 在人上,則王公之材也,小用使在位,則社稷之臣也,雖岩居穴處而王侯不能與(yu) 爭(zheng) 名,何也?仁義(yi) 之化存爾。如使王者聽其言,信其行,則唐虞之法可得而觀,頌聲可得而聽。《詩》曰:“先民有言,詢於(yu) 蒭蕘。”取謀之博也。(卷五第十四章)

 

此章對“儒者”進行了定義(yi) ,明確了儒者之義(yi) 理淵藪為(wei) “六經”,所謹守之道義(yi) 為(wei) “五常”,其品行則安貧樂(le) 道,其才能則大可為(wei) 王公,小可為(wei) 治世之臣。守死善道,故其名莫能與(yu) 之爭(zheng) 。君主如用之,則可上比於(yu) 三代,以成王者之治。韓嬰於(yu) 此表明了他對於(yu) “道”的信念,以及對儒者經明行修,濟世安邦之才能的表彰。此外,《韓詩外傳(chuan) 》中又多稱揚“士”之仁、義(yi) 、禮、智、信、勇、忠、廉等品行,如“眾(zhong) 人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卷七第八章)之屬,其目的即在於(yu) 挺立“士”之人格,以砥礪士節。為(wei) 進一步使儒士篤定誌向,不至於(yu) 自甘墮落,韓嬰以鳳凰喻之:

 

夫鳳凰之初起也,翾翾十步,藩籬之雀,喔吚而笑之。及其升少陽,一詘一信,展羽雲(yun) 間,藩籬之雀超然自知不及遠矣。士褐衣縕著未嚐完也,糲荅之食未嚐飽也,世俗之士即以為(wei) 羞耳。及其出則安百議,用則延民命,世俗之士超然自知不及遠矣。《詩》曰:“正是國人,胡不萬(wan) 年!”(卷九第二十七章)

 

鳳凰有展羽雲(yun) 間之“質”,故其初雖“翾翾十步”,但終能翱翔天際,為(wei) 藩籬之雀所不及。同樣,儒士之“質”,即是其篤守之“道”與(yu) 內(nei) 修之德,故其雖暫居貧賤,一旦得用,便可發揮其濟世安民的才能。鳳凰之於(yu) 鳥雀,儒士之於(yu) 世俗之士,皆因其“本質”之別而更顯尊貴。是以儒士當“貧如富,賤如貴”(卷十第十九章),篤信好學,守死善道,以道自尊,以德自貴。正如孟子所言:“仁義(yi) 忠信,樂(le) 善不倦,此天爵也。”(《孟子·告子上》)儒士有此天爵,何可謂不尊貴?

 

《韓詩外傳(chuan) 》對儒士之“尊貴”的確證,正是其經世大義(yi) 的關(guan) 鍵所在。崇儒貴士,不僅(jin) 能夠提振士氣,使儒士在專(zhuan) 製皇權的壓力下稍掃頹態,更為(wei) 從(cong) 容自信地堅定理想,立身行道。更為(wei) 重要的是,儒士乃“道”之承擔者,崇儒即是崇道,貴士即是貴道。隻有尊貴之“道”,乃可抗衡赫赫之“勢”。孟子嚐言:“古之賢王好善而忘勢,古之賢士何獨不然?樂(le) 其道而忘人之勢。故王公不致敬盡禮,則不得亟見之。見且由不得亟,而況得而臣之乎?”(《孟子·盡心上》)可見儒家早有“道尊於(yu) 勢”的思想傳(chuan) 統。《韓詩外傳(chuan) 》則賡續此傳(chuan) 統,言“天子不得而臣也,諸侯不得而友也。”(卷一第九章),以彰顯“道”的尊貴和“士”的人格獨立性。又曰“以道覆君而化之,是謂大忠也”(卷四第三章),強調大忠之士,乃是以“道”教化君主,“覆君”則表明其“道”是淩駕於(yu) 君權之上的。如此則在“天命”“民心”之外,又建立“道”的權威,以“道”抗衡世俗之皇權。此外,《韓詩外傳(chuan) 》又有“息邪說”,以儒學為(wei) 正統的主張:

 

夫當世之愚,飾邪說,文奸言,以亂(luan) 天下,欺惑眾(zhong) 愚,使混然不知是非治亂(luan) 之所存者,則是範雎、魏牟、田文、莊周、慎到、田駢、墨翟、宋鈃、鄧㭊、惠施之徒也。……故曰十子者之工說。說皆不足合大道,美風俗,治綱紀。……若夫總方略,一統類,齊言行,群天下之英傑,告之以大道,教之以至順,隩窔之間,衽席之上,簡然聖王之文具,沛然平世之俗起,工說者不能入也,十子者不能親(qin) 也。無置錐之地,而王公不能與(yu) 爭(zheng) 名,則是聖人之未得誌者也,仲尼是也。一天下,財萬(wan) 物,長養(yang) 人民,兼利天下,通達之屬莫不從(cong) 服,工說者立息,十子者遷化,則聖人之得勢者,舜禹是也。仁人將何務哉?上法舜禹之製,下則仲尼之義(yi) ,以務息十子之說。如是者,仁人之事畢矣,天下之害除矣,聖人之跡著矣。《詩》曰:“雨雪麃麃,曣晛聿消。”(卷四第二十二章)

 

此章化引自《荀子·非十二子》。與(yu) 荀子不同,韓嬰減“十二子”為(wei) “十子”,未批判子思、孟軻,此亦是其欲統合孟、荀之顯證。其所舉(ju) “十子”也與(yu) 荀子之論有別,但“息邪說”的主張則是一致的。孟子距揚墨,荀子非十二子,韓嬰斥十子,皆是認為(wei) 其誣惑民眾(zhong) ,充塞仁義(yi) ,破壞綱紀人倫(lun) ,並指出隻有“大道”才能使天下一統,敦化萬(wan) 物,安民濟世。其言“大道”起自舜禹而至於(yu) 孔子,則是將孔子置於(yu) 古聖先王之統列。孔子雖未得其“誌”,但仍為(wei) “大道”的繼承者,亦即公羊學之所謂“素王”。與(yu) 其他各家學說不同,孔子作為(wei) “素王”,其所傳(chuan) 之道乃是聖王之道,孔子之言便是立道之言。因此,後世儒士述孔子之言,學聖人之道,所持守的便是聖王治世理論的正統。同時,其言舜禹為(wei) “聖人之得勢者”,則明確了“道”與(yu) “勢”乃是可以合而為(wei) 一,且真正的聖王必是合“道”“勢”於(yu) 一身的事實。秦朝以法家學說行專(zhuan) 製之暴政,是深為(wei) 天下之人所不滿的。而漢作為(wei) 繼秦而立的新政權,如何獲得民眾(zhong) 的認可,證明其與(yu) 秦朝不同,並非僅(jin) 建立在暴力和嚴(yan) 刑峻法的基礎之上,乃是當時劉氏政權亟需解決(jue) 的問題。因此,《韓詩外傳(chuan) 》崇儒尊道,論“道”“勢”之關(guan) 係,目的即在提醒漢初君主以其世俗之“勢”,合於(yu) 聖王之“道”,追求“勢”“道”合一,以確立其政權之正當性。如此一來,對於(yu) 統治者而言,“天道”“王道”之論便不得不成為(wei) 首選的政治準則,而作為(wei) “道”之當下承擔者的儒士,也自然成為(wei) 他們(men) 問道學德之師。“以政統言,王侯是主體(ti) ;以道統言,則師儒是主體(ti) ”[33]。就此而論,儒士之以“道”拒“勢”,便有其正當性和必要性。

 

《韓詩外傳(chuan) 》之崇儒尊道,是欲在現實層麵提振儒士的自我期許,以消弭由皇權專(zhuan) 製所造成的壓力感,並砥礪士節,鼓舞他們(men) 篤定誌向,守死善道。在現實君主之“勢”未合於(yu) “道”時,儒士應當勇毅地扛起“道”的大纛,或“以道覆君而化之”,或“以德調君而輔之”,再或退而求其次,“以諫非君而怨之”(卷四第三章),從(cong) 而抗拒“勢”的無限擴大。為(wei) 了這一目標的實現,韓嬰呼籲儒士積極進入現實的政治體(ti) 製中。故其以“懷寶絕跡,以病其國”之士為(wei) “狷乎非救世者”(卷八第三章),認為(wei) 儒士的當下使命乃是“救世”,是立身行道以拒“勢”。而且,“以知識分子群體(ti) 意識言之,群體(ti) 力量越強大,群體(ti) 的自覺與(yu) 使命感也越迫切”[34]。所以韓嬰努力摶聚儒士,建構“士”的共同體(ti) ,以轉化出“士”集團堅強的現實力量[35]。《韓詩外傳(chuan) 》約有三分之一的篇幅與(yu) “士”相關(guan) ,就此而言,韓嬰崇儒尊道、砥礪士節,以“道”拒“勢”的經世之誌,不可謂不迫切。

 

結語


在《韓詩外傳(chuan) 》中,韓嬰以事證詩,引詩明理,“有著明確的通過‘解經’幹預政治的意識”,這也是其“借以實現其表達政治意圖的手段”[36]。《韓詩外傳(chuan) 》關(guan) 於(yu) 天命、民心、災異的“天道”論,和統合仁政、禮製的“王道”論,大體(ti) 是對先秦儒家思想的繼承,但其中對於(yu) 舊說的擇取,以及對於(yu) 不同麵向的理論之整合,也體(ti) 現了在儒學不顯、儒士尚未形成現實力量的西漢前期,韓嬰以理論觀照現實,探索社會(hui) 政治問題之解決(jue) 的“時變”。而其“道勢”論之崇儒尊道,砥礪士節,摶聚儒士群體(ti) 以抗衡君權的努力,也為(wei) 其理論設計之實現注入了強勁的現實可能性。在董仲舒以《春秋》係統地建構儒學政治體(ti) 係,獲得漢武帝的認可並以之作為(wei) 官方學說之前,《韓詩外傳(chuan) 》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思想的承上啟下作用。韓嬰與(yu) 董仲舒曾在武帝麵前有過爭(zheng) 論,所論何事已不得而知,但二人之思想有過交流則是事實。就其同的一麵而言,董氏之更化改製、天人合一、災異譴告、限民名田等理論,與(yu) 《韓詩外傳(chuan) 》也確有相通之處。至於(yu) 其不同,非片言可盡,此不枝蔓,但他們(men) 通經以致用的經世追求,則曆曆可見,實無二致。


 

注釋:
   
 
[1] 王世貞:《弇州四部稿》卷一百十二,《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280冊,第763頁。
 
[2] 紀昀:《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韓詩外傳》,《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89冊,第775頁。
 
[3] 如艾春明:《〈韓詩外傳〉研究》,遼寧大學出版社,2020年;於淑娟:《〈韓詩外傳〉研究——漢代經學與文學關係透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4] 徐複觀:《〈韓詩外傳〉的研究》,《兩漢思想史(三)》,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1-45頁。
 
[5] 林聰舜:《儒學與漢帝國意識形態》,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84-118頁。
 
[6] 韓星:《〈韓詩外傳〉的治理之道》,《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1期。
 
[7] 尹茂竹:《〈韓詩外傳〉大一統治道思想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西南政法大學,2014年。
 
[8] 宋清員:《在政治調節中強化王權:〈韓詩外傳〉政治思想研究》,博士學位論文,山東大學,2019年。
 
[9] 錢穆:《兩漢經學今古文平議》,商務印書館,2015年,第222頁。
 
[10] 徐複觀:《〈韓詩外傳〉的研究》,《兩漢思想史(三)》,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25頁。
 
[11] 連劭名:《〈韓詩外傳〉與〈周易〉》,《周易研究》2012年第4期。
 
[12] 王葆弦:《西漢經學源流》,東大圖書公司,2008年,第17-19頁。
 
[13] 傅斯年:《詩經講義》,中華書局,2014年,第9頁。
 
[14] 林聰舜:《儒學與漢帝國意識形態》,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16-117頁。
 
[15] 陳喬樅:《韓詩遺說考自序》,《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6冊,第494頁。
 
[16] 韓嬰撰、許維遹校釋:《韓詩外傳集釋》,中華書局,1980年,第113頁。本文所引《韓詩外傳》皆自此本,下文僅標注卷次與章數。
 
[17] 徐複觀:《〈韓詩外傳〉的研究》,《兩漢思想史(三)》,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43頁。
 
[18] 向宗魯:《說苑校證》,中華書局,1987年,第455頁。
 
[19] 李昉:《太平禦覽》第八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319頁。
 
[20] 梁啟超:《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2頁。
 
[21] 任劍濤:《天道、王道與王權——王道政治的基本結構及其文明矯正功能》,《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2年第2期。
 
[22] 臧琳:《經義雜記》卷一九,《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72冊,第187頁。
 
[23] 任劍濤:《天道、王道與王權——王道政治的基本結構及其文明矯正功能》,《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2年第2期。
 
[24] 陳冬仿:《漢代農民生活研究》,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55-63頁。
 
[25] 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112頁。
 
[26] 《韓詩外傳》卷一第五章作“降禮尊賢”,《荀子》之《天論》《強國》二篇作“隆禮尊賢”。據許瀚考證,“隆”由“降”得聲,二字乃同聲假借。參考許維遹:《韓詩外傳集釋》,中華書局,1980年,第6頁。
 
[27] 幹春鬆:《賢能政治:儒家政治哲學的一個麵向》,《哲學研究》2013年第5期。
 
[28] 事見《孟子·萬章上》。
 
[29] 徐複觀:《〈韓詩外傳〉的研究》,《兩漢思想史(三)》,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27頁。
 
[30] 餘英時:《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8-59頁。
 
[31] 其中就士人地位轉變及其對於專製皇權的壓力感討論較深入者,如錢穆:《中國智識分子》,收入《國史新論》,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8年,第153-198頁;徐複觀:《西漢知識分子對專製政治的壓力感》,收入《兩漢思想史(一)》,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251-263頁;許倬雲:《秦漢知識分子》,收入《求古編》,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359-383頁;餘英時:《道統與政統之間——中國知識分子的原始型態》,收入《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84-112頁;林聰舜:《〈韓詩外傳〉論“士”——〈詩〉教、造士與儒士共同體的建立》,收入《儒學與漢帝國意識形態》,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84-118頁。
 
[32] 徐複觀:《西漢知識分子對專製政治的壓力感》,《兩漢思想史(一)》,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252頁。
 
[33] 餘英時:《士與中國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02頁。
 
[34] 許倬雲:《求古編》,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379頁。
 
[35] 關於《韓詩外傳》如何建立儒士共同體以發揮其社會影響力,林聰舜在其《儒學與漢帝國意識形態》一書中有頗為詳善的論述,此不贅言。
 
[36] 王培友:《〈韓詩外傳〉的文本特征及其認識價值》,《孔子研究》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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