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具有自己的自由觀念。這種觀念不是境界論的自由觀,而是人性論的自由觀。“個(ge) 人的意誌行為(wei) 不受他人幹預”是這種自由觀的主體(ti) 性維度,即個(ge) 體(ti) 主體(ti) 具有天然的自由意誌;“正義(yi) 的社會(hui) 規範”(禮)是這種自由觀的規範性維度,即它是以孔子的正義(yi) 論為(wei) 基礎的。
《詩經》出現大量的“美”字,並且不再與(yu) “善”相關(guan) 聯,而是由更高的價(jia) 值詞“好”來統攝。這意味著中國美學意識從(cong) 道德意識中獨立出來,標誌著中國美學意識的覺醒,這是中國美學思想的真正開端。《詩經》所有“美”字都形容人,包括女性之美和男性之美,表明中國美學思想一開始就不是藝術美學,而是“人的美學”。
美學意識並不是審美意識,而是對審美的反思。因此,中國美學意識的誕生的標誌是“美”這個(ge) 詞語的出現。漢字“美”的本義(yi) 是“羊大為(wei) 美”,意味著中國美學意識最初是對食物的一種價(jia) 值評判。而“美與(yu) 善同意”則揭示了中國美學意識與(yu) 中國倫(lun) 理學意識的同源,因為(wei) “善”的本義(yi) 是“膳”,意味著中國倫(lun) 理學意識最初也是對食物的一種評價(jia) 評判。這就鑄定了“···
“亞(ya) 細亞(ya) 生產(chan) 方式”的基本特征是“公有製”與(yu) “專(zhuan) 製”的結合,它與(yu) 中國曆史的實際情況不可能、也不應當簡單對應,既不能簡單對應於(yu) “周秦之變”以前的封建製度,也不能簡單對應於(yu) “周秦之變”以後的帝製。就其曆時性而論,“亞(ya) 細亞(ya) 生產(chan) 方式”既然是人類社會(hui) 的原始形態,就不應當、也不可能是人類社會(hui) 的現代形態和未來形態。
情本易學的心靈主體(ti) 論建基於(yu) “人是情感的存在”命題,揭示作為(wei) 心靈主體(ti) 的人的情感主體(ti) 性在《周易》中的體(ti) 現。情本易學的境界超越論揭示《周易》所蘊含的境界超越觀念,即人的存在的心靈境界特征,以及這種境界是如何通過情感主體(ti) 的自我超越而實現的。
夤夜驚聞訃告凶,儒門不幸失飛龍。短歌涙湧如長夜,炎夏心寒似凜冬。魏闕堪傷(shang) 乘鶴去,泉城猶憶與(yu) 君逢。斯人道德文章在,何處更須尋遺蹤!
生活儒學的態度是:必須解構舊的本體(ti) 論,然而同時必須建構新的本體(ti) 論。為(wei) 此,必須追溯到“前本體(ti) ”即“前存在者”的存在或生活,即:生活論或生活存在論為(wei) 本體(ti) 論奠基,本體(ti) 論再為(wei) 形下學(知識論、倫(lun) 理學)奠基。
今天來講我們(men) 研究馮(feng) 先生新理學的意義(yi) ,不是要去繼承他的某些具體(ti) 的哲學結論,而是要學習(xi) 他的基本方法,特別是他的那種基本精神和態度,以此啟示一種複歸與(yu) 重建,即複歸於(yu) 我們(men) 的本源性的生活情感,在這種大本大源上重建中國哲學。
荀子的“約定俗成”思想蘊涵著一般“契約”觀念,可運用於(yu) 政治哲學的“社會(hui) 契約”問題;而這又與(yu) “社會(hui) 正義(yi) ”問題密切相關(guan) ,即隸屬於(yu) 儒家正義(yi) 論的“仁→義(yi) →禮”理論結構。在這個(ge) 意義(yi) 上,社會(hui) 契約乃是“約定俗成”的結果,既涉及正當性原則,即社會(hui) 契約必須基於(yu) 仁愛精神;又涉及適宜性原則,即社會(hui) 契約必須基於(yu) 特定時代的基本生活方式。
現代中國哲學的“中西”“古今”話語即屬主體(ti) 話語;而生活儒學的話語理論則因其“前主體(ti) 性話語”觀念而超越“中西”“古今”話語並為(wei) 之奠基。中國哲學話語體(ti) 係的建構,首先需要解構中國哲學、西方哲學的傳(chuan) 統話語,超越“中西”“古今”對峙,才能建構起一個(ge) 新的“存在哲學→本體(ti) 哲學→分支哲學”話語係統。
雖然這次疫情對人類世界的經濟、政治與(yu) 社會(hui) 的影響之廣度、深度在曆史上是罕見的,但它並不能改變“現代性”與(yu) “全球化”這一時代本質,討論儒家文明的“創造性轉化與(yu) 創新性發展”,必須以這一時代本質的判定為(wei) 前提,故儒學之轉化與(yu) 發展的目標,可以概括為(wei) “現代性訴求的民族性表達”。
所謂“外在超越”是說,外在於(yu) 人的天是超凡的,即超出凡俗世界;而所謂“內(nei) 在超越”則是說,內(nei) 在於(yu) 人的理性或心性是超驗的,即超出感性經驗。孔孟儒學與(yu) 宋明理學都有內(nei) 在超越的維度,然而是兩(liang) 種截然不同的超越範式:孔孟儒學並未取消外在超越之“天”,其內(nei) 在超越旨在“事天”;而宋明理學卻是以內(nei) 在的心性取代了外在超越之“天”,其內(nei) 在超越可···
不論是肉體(ti) 還是心靈的存在,人本身都不足以保證人之為(wei) 人的獨特本質;恰恰相反,正是近代以來的人本主義(yi) 導致了技術的狂悖。因此,唯有孔子的“天本主義(yi) ”才是人類防止人性淪亡、人道泯滅的最後防線。這就是說,人之存在及其本質的根本保證不在“人為(wei) ”,而在“天然”的“自然”。鑒於(yu) 攸關(guan) 技術不斷突破底線,今天必須發出一道最強有力的戒令:敬···
哲學與(yu) 宗教的超越觀念之間本來不應當構成衝(chong) 突,但前提是必須承認人(包括聖人)不可能超越凡俗世界;人可以是超驗的,但絕不可能是超凡的。然而無論西方理性主義(yi) 或中國儒家心性主義(yi) 的超驗哲學,其“內(nei) 在超越”的超驗性都試圖取代超凡性,於(yu) 是導致了人的僭越,而這在凡俗世界的權力格局中必然導致權力的僭越。
目前一些儒者呼籲回歸中國傳(chuan) 統家庭,以為(wei) 這是中國文化區別於(yu) 並且優(you) 越於(yu) 西方文化之處,這其實是誇大了家庭的中西之異,遮蔽了中西家庭形態的古今之變。事實上,無論中西,家庭構成方式是基本一致的,即若幹核心家庭組成較大的家族家庭,若幹家族家庭組成更大的宗族家庭。
對於(yu) 哲學的重建,《周易》與(yu) 現象學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yi) 。現象學的一般方法可以概括為(wei) 三個(ge) 步驟:解構、還原、建構。對於(yu) 《周易》來說就是:解構《易傳(chuan) 》的理性形而上者以及形而下者的觀念;還原《易經》的神性形而上者的觀念;乃至還原到“易經古歌”的前存在者的存在觀念。而建構,按照生活儒學的觀念,實際上是一個(ge) 逆向的過程,即從(cong) 我們(men) ···
這些年來,儒家的超越性問題已成為(wei) 中國哲學的一個(ge) 熱點問題。“生活儒學”創立者黃玉順先生近期發表的一係列相關(guan) 論文,引起了學界普遍的關(guan) 注。為(wei) 此,我們(men) 委托林孝斌博士進行了這次專(zhuan) 訪,以分享黃玉順先生關(guan) 於(yu) 這個(ge) 問題的最新思考。
董仲舒的名言“正其義(yi) 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慣常被誤解,以為(wei) 它是對於(yu) 社會(hui) 全體(ti) 成員的一條普遍的道德要求;其實,它隻是特別針對政治權力與(yu) 政治精英而言的一條特定的政治倫(lun) 理。“義(yi) ”與(yu) “利”的對立乃是基於(yu) 兩(liang) 種主體(ti) 的對置,即“君”與(yu) “民”或“官”與(yu) “民”的對置,意味著:民眾(zhong) 謀利乃是天然權利,權力謀利則是不義(yi)
今天應當怎樣對待孟荀?這是儒學複興(xing) 的一個(ge) 重大課題。孟荀思想本身具有複雜性乃至矛盾性;並且它們(men) 向來就是隨著生活方式的演變和社會(hui) 形態的轉換而不斷地被重新詮釋、塑造和利用的,其影響力也隨之而消長。
孟子的超越觀念並非“內(nei) 在超越”,而是繼承了孔子“外在超越”的神聖之“天”。這根源於(yu) 孟子的問題意識,即對人民水深火熱處境的關(guan) 懷所引出的對政治權力的批判,由此導出“規訓權力”的根本宗旨。而這在邏輯上必須滿足以下三個(ge) 條件:第一是規訓者的確立,他必須具有對於(yu) 權力的價(jia) 值優(you) 越性,於(yu) 是孟子樹立了擁有“天爵”的“天吏”即“王者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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