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順】“事天”還是“僭天”——儒家超越觀念的兩種範式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11-25 16:17:20
標簽:超越
黃玉順

作者簡介:黃玉順,男,西元一九五七年生,成都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易經古歌考釋》《超越知識與(yu) 價(jia) 值的緊張——"科學與(yu) 玄學論戰"的哲學問題》《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儒學與(yu) 生活——"生活儒學"論稿》《儒家思想與(yu) 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生活儒學講錄》等。

“事天”還是“僭天”——儒家超越觀念的兩(liang) 種範式

作者:黃玉順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南京大學學報》2021年第5

 

 

【摘要】所謂“外在超越”是說,外在於(yu) 人的天是超凡的,即超出凡俗世界;而所謂“內(nei) 在超越”則是說,內(nei) 在於(yu) 人的理性或心性是超驗的,即超出感性經驗。孔孟儒學與(yu) 宋明理學都有內(nei) 在超越的維度,然而是兩(liang) 種截然不同的超越範式:孔孟儒學並未取消外在超越之“天”,其內(nei) 在超越旨在“事天”;而宋明理學卻是以內(nei) 在的心性取代了外在超越之“天”,其內(nei) 在超越可謂“僭天”。這種“僭天”路徑選擇的現實考量盡管情有可原,但在既有世俗格局下無法實現其初衷,反而帶來嚴(yan) 重後果。正確的選擇乃是改變世俗格局,而這恰恰要求回歸“事天”路徑,重建外在超越之天。

 

 

20世紀80年代以來,牟宗三等提出了儒家哲學“內(nei) 在超越”(immanent transcendence)的觀點;近來,儒家哲學的“超越”問題成為(wei) 學界的一個(ge) 熱點。這個(ge) 問題之所以令人矚目,是因為(wei) 它不僅(jin) 涉及儒學曆史的反思,而且蘊含著深刻的現實關(guan) 涉。本文在筆者發表係列論文的基礎上提出“儒家超越觀念的兩(liang) 種範式”,旨在推進相關(guan) 研究,以深化對儒家思想的曆史嬗變、成敗得失及其未來路徑選擇的認識。

 

一、“超越”概念的厘定

 

在最近這場學術討論中,筆者率先對孔孟之後的儒家、尤其是宋明新儒家的內(nei) 在超越進行了批判,主張回到孔孟的外在超越。[1] 筆者當時的表述易致誤解,似乎孔孟那裏隻有外在超越,沒有內(nei) 在超越。事實上,孔孟儒學與(yu) 宋明理學都有內(nei) 在超越的維度;然而盡管如此,它們(men) 卻是兩(liang) 種截然不同的超越範式,即孔孟儒學並未取消、而是堅持敬奉外在超越之“天”,其內(nei) 在超越旨在“事天”,而宋明理學卻以內(nei) 在的心性取代了外在超越之“天”,實為(wei) “僭天”。

 

之所以產(chan) 生上述誤解,一個(ge) 重要原因是其所使用的“超越”“內(nei) 在超越”“外在超越”等概念的內(nei) 涵混亂(luan) ,特別是混淆了內(nei) 在超越與(yu) 外在超越的不同主體(ti) :外在超越的主體(ti) 是外在於(yu) 人的天或帝;而內(nei) 在超越的主體(ti) 則是人,是指的內(nei) 在於(yu) 人的理性或心性。劉述先曾根據《韋氏大辭典》對“宗教”的解釋,指出:“宗教所關(guan) 懷的是超越可見世界以外的存有……也相信人有了這樣的信仰,乃會(hui) 在精神上得到慰藉。這樣的說法……兼顧超越(神)與(yu) 內(nei) 在(人)兩(liang) 層……”[2] 這也是嚴(yan) 格區分兩(liang) 種不同的主體(ti) 。為(wei) 此,筆者特意撰文指出:天或帝是超凡的(transcendent),即超出凡俗世界,此即所謂“外在超越”;人的理性或心性是超驗的(transcendental),即超出感性經驗,此即所謂“內(nei) 在超越”。[3] 而如果將外在超越與(yu) 內(nei) 在超越都視為(wei) 人這個(ge) 主體(ti) 的超越,便造成混亂(luan) ,乃至帶來嚴(yan) 重後果。然而到目前為(wei) 止,學界關(guan) 於(yu) 儒家超越觀念的爭(zheng) 論仍然停留於(yu) 這樣的主體(ti) 混淆之中。為(wei) 此,有必要進一步厘定“超越”概念。

 

(一)“超越”的語義(yi) 分析

 

存在著兩(liang) 種不同主體(ti) (主詞)的“超越”(transcendence)觀念:

 

(1)“transcendental”的主體(ti) 是“人”,其超越是指的理性對感性經驗的超越(beyond the experience),故應譯為(wei) “超驗的”,這就是所謂“內(nei) 在超越”(immanent transcendence);

 

(2)“transcendent”的主體(ti) 是“天”或“上帝”,其超越是指的形而上者對凡俗世界的超越(beyond the world),故應譯為(wei) “超凡的”,這就是所謂“外在超越”(external transcendence)。

 

這裏需要特別指出:本文對“transcendental”和“transcendent”的漢譯不同於(yu) 通常對康德哲學概念的譯法(表1):

 

表1:超越概念的不同漢譯

 

漢譯

 

英文

 

康德哲學漢譯

 

本文漢譯

transcendental

 

先驗的

 

超驗的

transcendent

 

超驗的

 

超凡的

 

顯然,本文的譯法更加符合漢語的語義(yi) :“超驗”(transcendental)是說的(人的理性或心性)超越經驗;“超凡”(transcendent)是說的(上帝或天)超越凡俗。

 

盡管古代漢語已有“超越”一詞,但現代漢語的哲學與(yu) 宗教術語“超越”是一個(ge) 外來詞,即“transcendence”。西語“transcendence”、“transcendent”、“transcendental”都基於(yu) 動詞“transcend”,來自拉丁語“transcendere”,意為(wei) “超過”或“越過”(某個(ge) 界限)。因此,“超越”問題首先存在著一個(ge) “劃界”問題,因為(wei) “超越”的本義(yi) 就是越過某種“界限”。而對於(yu) 哲學和宗教來說,最基本的界限就是“內(nei) 在”與(yu) “外在”的劃界:“內(nei) 在”指內(nei) 在於(yu) 這個(ge) 凡俗世界,特別是內(nei) 在於(yu) 人的心靈或意識;“外在”指外在於(yu) 人的意識,乃至外在於(yu) 整個(ge) 凡俗世界(表2)。這也是中國哲學所說的“天人之際”問題。

 

表2:兩(liang) 種主體(ti) 超越的劃界

 

外在

 

超凡的

 

天或上帝

內(nei) 在

 

超驗的(理性)

 

心靈意識

經驗的(感性)

 

這裏所謂“理性”不僅(jin) 有認知性的理性,還有意向性的理性,如康德所謂“實踐理性”(Praktischer Grund);所謂“經驗”也不僅(jin) 指感性的認知,還指情感。筆者曾對人類心靈意識結構做過以下分析(表3)[4]

 

表3:心靈意識結構

 

區域

 

層次

 

認知

 

意向

理性

 

思維

 

意誌

感性

 

感知

 

情感

 

表3中的“感性”包括了認知性的感知、意向性的情感。由此可見,在哲學上,所謂“內(nei) 在超越”就是理性超越了感性,如此而已。

 

理性誠然可以超越感性,然而問題在於(yu) :超越了感性以後,理性本身,或理性的主體(ti) ——人本身,是否居然可以自以為(wei) 是上帝或天?理性固然能夠超越感性的界限,然而能否超越此岸的世俗世界的界限?答案乃是否定的。人之所以要以內(nei) 在的理性超越內(nei) 在的感性經驗,從(cong) 而成為(wei) 一個(ge) 內(nei) 在的超驗者,是為(wei) 了朝向那個(ge) 外在的超凡者;然而人的理性盡管指向外在的超凡者,它本身仍然是內(nei) 在的東(dong) 西,而不能取代外在的超凡者,否則就是僭越——以人僭天。

 

(二)西方宗教與(yu) 哲學中“超越”觀念的時代轉換

 

這種“以人僭天”正是西方“超越”觀念近代以來的轉向,即從(cong) 宗教的“超越”觀念轉為(wei) 哲學的“超越”觀念:擁有理性與(yu) 意誌的“人”取代了上帝,成為(wei) 超越的主體(ti) ——不僅(jin) 是超驗的主體(ti) ,而且是超凡的主體(ti) 。

 

1.基督宗教的外在“超凡”觀念

 

在基督宗教中,“超越”本來特指上帝的超凡性或彼岸世界的超凡性。已有學者指出:“‘超越’一詞原本的意思,就有古典形上學的色彩——本體(ti) 論的、唯實的。……在托馬斯那裏,‘存有’是有實在意義(yi) 的,即,它與(yu) 近代哲學以來的主體(ti) 性哲學或唯心論哲學是不同的,因此,托馬斯的‘超越’的使用就是對實在界的描述,或者說,‘超越’就是跨越人的界限,走向一個(ge) 完全不同的領域……有了基督宗教的超越界之義(yi) 。”[5] 這裏的“本體(ti) ”、“實在界”、“超越界”就是外在超越的超凡世界。

 

2.現代哲學的內(nei) 在“超驗”觀念

 

西方哲學在近代發生了“認識論轉向”或曰“主體(ti) 性轉向”,即從(cong) 古典的本體(ti) 論哲學轉向現代的主體(ti) 性哲學。伴隨著這個(ge) 轉向,西方的“超越”觀念發生了轉變:“以康德為(wei) 分水嶺,使我們(men) 看到在西方古典時期與(yu) 近現代的神本與(yu) 人本的對立;這既是哲學與(yu) 宗教的分離,也是古代與(yu) 近現代的轉折。以後的哲學,不管是有神的還是無神的,都開始在人的主體(ti) 內(nei) 尋找超越的根據”;於(yu) 是,“從(cong) 康德開始,西方‘超越’(transcendence)就已轉變為(wei) ‘超驗’(transcendental)了,即原來的‘跨過界限達致本體(ti) ’的含義(yi) 已變為(wei) 在主體(ti) 內(nei) 的一種提升活動”。[6]

 

確實,康德提出:“如果有些原理的應用完全限於(yu) 可能經驗的範圍以內(nei) ,我們(men) 就稱這些原理為(wei) 內(nei) 在的;另一方麵,有些原理想要超出這個(ge) 範圍,它們(men) 稱為(wei) 超凡的(transcendent)。”[7] 應注意的是:康德所謂“內(nei) 在的”、“限於(yu) 可能經驗的範圍以內(nei) ”,並不是指與(yu) “理性”相對的“經驗”,而是指“純粹理性”,即認知理性或理論理性,其實就是“超驗的”(transcendental,通常譯為(wei) “先驗的”)意識,它關(guan) 乎現象界,因而不能脫離經驗;而他所謂“超出這個(ge) 範圍”的、“超凡的”(transcendent,原譯“超驗的”),則是屬於(yu) “實踐理性”範疇的“自在之物”,它是純粹理性無法通達的。所以,他說:“超驗的(transcendental)和超凡的(transcendent)並不是能互換使用的語詞。”[8]

 

但必須指出的是,盡管不能互換使用,但在康德這裏,它們(men) 畢竟都內(nei) 在於(yu) 人的心靈,即:超凡的(transcendent)的東(dong) 西盡管不屬於(yu) 純粹理性,而屬於(yu) 實踐理性,但畢竟還是理性的東(dong) 西;它雖然不是純粹理性可以通達的,卻是實踐理性的“公設”。這就是說,康德是將原來外在的超凡的上帝、本體(ti) 納入了內(nei) 在的超驗的理性之中,即視之為(wei) 實踐理性的邏輯結果。因此,康德所謂“transcendent”(超凡)的東(dong) 西,本質上不過是筆者所說的“transcendental”(超驗)的東(dong) 西(表4)。

 

表4:康德的兩(liang) 個(ge) 超越概念

 

理性

 

純粹理性

 

超驗的(transcendental,或譯“先驗的”)

實踐理性

 

超凡的(transcendent,舊譯“超驗的”)

 

這就意味著:宗教的那種真正的外在“超凡”不複存在,剩下的隻有內(nei) 在“超驗”。所以筆者才說這是典型的“內(nei) 在超越”,即不論是純粹理性,還是實踐理性,既然是理性,就都內(nei) 在於(yu) 人的心靈。這就是筆者所說的“以人僭天”。

 

這種“以人僭天”之所以會(hui) 帶來嚴(yan) 重後果,並不是因為(wei) 它過分抬高了人的地位,而是因為(wei) 現實的人並非抽象的存在者,而是處於(yu) 某種群體(ti) 結構之中的具體(ti) 的存在者,這種世俗格局要麽(me) 受資本權力的控製,要麽(me) 受其他權力的控製,乃至形成福柯(Michel Foucault)所揭露的“權力和知識的合謀”[9],於(yu) 是“人取代上帝”實際上是權力成為(wei) 上帝。這也是後現代主義(yi) “反思現代性”、“反思啟蒙”的重要緣由(盡管他們(men) 致力的方向恐怕恰恰搞反了,即仍然試圖解構外在超越)。

 

二、孔孟儒學的超越範式:事天

 

饒有趣味的是,上述內(nei) 在超越從(cong) “以人事天”向“以人僭天”的範式轉變,中國哲學史上竟然早在宋代即已發生,而特別充分地表現在宋明理學之中(詳下)。其實這並不奇怪,恰如笛卡兒(er) (René Descartes)啟動的西方哲學的主體(ti) 性轉向發生於(yu) 17世紀的前期,而作為(wei) 其時代背景的“文藝複興(xing) ”(Renaissance)更發生在屬於(yu) 中世紀的14世紀,那時距離“現代”社會(hui) 還很遙遠。中國社會(hui) “內(nei) 生現代性”的發生也是在中國的“中世紀”後期,即“唐宋變革”之際,這個(ge) 時候開始出現早期的“儒學現代化版本”。[10]

 

宋明理學作為(wei) 帝製時代儒學的典型,充分體(ti) 現了儒家超越範式的根本轉變;而儒家在帝製時代之前的另一種超越範式的典型,則無疑是軸心時代的孔孟儒學。誠然,從(cong) 殷周到孔孟,超越觀念發生了“周孔之變”[11];但盡管如此,在孔孟儒學中,“天”仍然是外在而神性的超凡者(the Transcendent),這一點並沒有改變。[12]

 

(一)孔子的超越觀念

 

餘(yu) 英時說,孔子實現了“軸心突破”(Axial Breakthrough)[13]。這個(ge) 判斷當然沒錯,但問題是:這個(ge) 突破的內(nei) 涵究竟如何?是否所謂的從(cong) “外向超越”(outward transcendence)轉為(wei) “內(nei) 向超越”(inward transcendence)[14],抑或轉向“中道超越”[15]?筆者認為(wei) :“周公建立了宗法製‘大一統’的世俗權力係統,神聖界的代言人‘巫史’由於(yu) 沒有自己獨立生命形態,而臣屬於(yu) 這個(ge) 權力係統,因而實際上並沒有話語權,這種話語權是被世俗權力壟斷的。……孔子的‘軸心突破’,本質上是要打破這種格局。這主要是通過兩(liang) 種途徑進行的:一是通過‘以仁釋禮’的方式,將由宗法權力體(ti) 係壟斷的外在的‘禮’收歸儒者內(nei) 在的‘仁’,爭(zheng) 取神聖界的話語權;二是通過在權力體(ti) 係之外建立自己的‘學派’,以謀求自己的獨立生命形態。”[16] 這就是說,孔子的突破乃是聚焦於(yu) 內(nei) 在的超驗之“仁”即“德”的確立,而不是否定外在的超凡之“天”的存在。如果孔子取消了周公的外在超凡之“天”,那麽(me) ,強調連續性而非斷裂性的“周孔之道”稱謂就不能成立了。

 

1.天的超凡性:外在超越

 

孔子的天人之際觀念,最集中地體(ti) 現在這個(ge) 命題上:“天生德於(yu) 予。”[17] 這個(ge) 命題,後來《中庸》表達為(wei) “天命之謂性”[18]。在這個(ge) 命題中,一方麵是外在於(yu) 人的超凡之“天”,一方麵是內(nei) 在於(yu) 人的超驗之“德”或“性”,這裏蘊含著兩(liang) 層意義(yi) :其一,天人關(guan) 係絕非後儒所謂“天人合一”[19],而恰恰是“天人二分”(學界通常認為(wei) 儒家主張“天人合一”,這其實並不適用於(yu) 孔孟儒學);其二,天賦予人以德性,這是一種“形上→形下”的生成關(guan) 係、“奠基”關(guan) 係[20]

 

天不僅(jin) 賦予人以德性,而且生成人本身,乃至生成萬(wan) 物,所以孔子指出:“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21] 這就是說,萬(wan) 物皆生於(yu) 天;換言之,天乃是萬(wan) 物的本原、本體(ti) 。所以孔子才說“唯天為(wei) 大”,邢昺疏雲(yun) :“唯天為(wei) 大,萬(wan) 物資始。”[22] 這就是說,“天”乃是一個(ge) 本體(ti) 論範疇。唯其如此,孔子的思想絕非所謂“人本主義(yi) ”,而是“天本主義(yi) ”(tianism)[23]

 

孔子的“天”,其實就是周公的“上帝”:“孔子的天十分近似於(yu) 周公的天……仍然是一個(ge) 具有意誌的人格神。”[24] 唯其為(wei) 人格神,天有情感,故孔子說“天厭之”[25];天有智能,故孔子說“知我者,其天乎”[26]、“吾誰欺?欺天乎”[27];天有意誌,故孔子說“天喪(sang) 予”[28]、“天之將喪(sang) 斯文”“天之未喪(sang) 斯文”[29];等等。

 

對此,牟宗三也指出:“孔子在他與(yu) 天遙契的精神境界中,不但沒有把天拉下來,而且把天推遠一點。……天仍然保持著它的超越性,高高在上而為(wei) 人所敬畏。因此,孔子所說的天比較含有宗教上‘人格神’的意味。而因宗教意識屬於(yu) 超越意識,我們(men) 可以稱這種遙契為(wei) ‘超越的’(Transcendent)遙契。否則,‘知我者其天’等話是無法理解的。……從(cong) 理上說,它是形上實體(ti) 。從(cong) 情上說,它是人格神。”[30] 這就是說,孔子之“天”仍然是外在而超凡的神性之“天”。

 

2.德的超驗性:內(nei) 在超越

 

這個(ge) 超凡之“天”生成萬(wan) 物,包括賦予人以德性。孔子罕用“性”字,即“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也”[31];他用“德”字來表示德性,如上文所引“天生德於(yu) 予”。

 

德性當然是內(nei) 在的,所以孔子說:“君子懷德。”[32] 德性在“懷”,即是內(nei) 在的。孔子又說:“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33] 朱熹引謝氏說:“好好色,惡惡臭,誠也。好德如好色,斯誠好德矣。”[34] 這是以“誠”釋“德”,《大學》說“誠其意”乃“誠於(yu) 中”[35],“中”即內(nei) 在之義(yi) 。這樣的“德”,孔子更多地稱之為(wei) “仁”,當然也是內(nei) 在的:諸如“為(wei) 仁由己”[36],“我欲仁,斯仁至矣”[37],“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38],這裏的“己”“欲”“我欲”,無非是揭示德性的內(nei) 在性。

 

同時,孔子認為(wei) ,德性是超驗的。須注意的是,“德”或“德性”並不等於(yu) 今天所謂“道德”(moral、morality),因為(wei) 道德可以經驗地習(xi) 得,而德性則是超越經驗的。因此,孔子說,“知德者鮮矣”[39],“道聽而塗說,德之棄也”[40],“鄉(xiang) 原,德之賊也”[41],這些話都蘊含著對尋常經驗的超越。但德性也不是純粹“先天的”(innate、inborn),而是“性日生而日成”(王夫之語)[42],需要“崇德”“徙義(yi) ”才能達至:“先事後得,非崇德與(yu) ?”[43]“徙義(yi) ,崇德也。”[44]“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yi) 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45] 注疏指出:“徙,遷也”;“徙義(yi) ,見義(yi) 則徙意而從(cong) 之”。[46] 這個(ge) “崇德”“徙義(yi) ”的過程,其實就是從(cong) 經驗到超驗的內(nei) 在超越過程,需要“修”,需要“講”,需要“功夫”。

 

3.超驗者與(yu) 超凡者的關(guan) 係:敬畏天命

 

德性既是內(nei) 在的,又是超驗的,這當然是所謂“內(nei) 在超越”。但是,這種內(nei) 在的超驗的德性並不能代替外在的超凡的“天”,這是孔子所堅持的立場。在孔子心目中,天在上,人在下,人追求超驗性,不過是“下學而上達”,所以他說:“莫我知也夫!……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47] 邢昺解釋:“下學人事,上知天命……唯天知己誌也。”[48] 這其實是繼承了周公“以德配天”的觀念,周公強調“秉德,迪知天威”[49]、“用德,惟典神天”[50],都是在講以內(nei) 在超驗之“德”達知、敬奉外在超凡之“天”。

 

所謂“上知天命”,並不是要以人為(wei) 天、以人僭天,而是要視“天”為(wei) “人”所“敬畏”的對象。這正如牟宗三所說,在孔子那裏,“天”仍然“高高在上而為(wei) 人所敬畏”。所以,孔子講“畏天命”,邢昺解釋:“天命無不報,故可畏之。……‘天網恢恢,疏而不失。’言天之網羅,恢恢疏遠,刑淫賞善,不失毫分也。”[51] 蒙培元先生亦指出,“‘敬畏天命’就是儒家的宗教精神的集中表現”[52];孔子的“‘天命’既有道德含義(yi) ,又有宗教意義(yi) ”,“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孔子是一位宗教改革家”[53];“中國哲學有敬畏天命的思想,有報本的思想,這就是中國哲學中的宗教精神”[54]。這也表明,孔子的超驗德性不僅(jin) 具有認知性方麵的超越經驗的理性內(nei) 涵,而且更加具有意向性方麵的超越感官情感的道德情感內(nei) 涵,這樣的“哲學”乃是一種“宗教哲學”。[55]

 

(二)孟子的超越觀念

 

孟子繼承了孔子的超越觀念,盡管有所發展,但仍然堅持人之超驗性與(yu) 天之超凡性之間的分界,追求“知天”“事天”而非以“人”僭“天”。

 

1.天的超凡性

 

與(yu) 孔子一樣,孟子也堅持天生萬(wan) 物。他說:“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孫奭解釋:“天之生萬(wan) 物也,皆使其由一本而出矣。”[56] 這個(ge) “本”不是別的東(dong) 西,就是“天”。這就是說,孟子的“天”同樣是萬(wan) 物的本原、本體(ti) ,這絕非任何“人”所能據有的地位。

 

其實,孟子所說的“天”,與(yu) 周公的“上帝”一脈相承。孟子三次提到“上帝”,其中兩(liang) 次雖然是引用《詩》《書(shu) 》[57],卻都是肯定的口吻;另一次則是他自己的話:“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以祀上帝。”孫奭解釋:“如惡人雖曰至醜(chou) ,然能齋戒沐浴,自潔淨其身,則亦可以供事上帝矣。孟子之意,蓋人能修潔其己,雖神猶享。”[58] 上帝能“享”人之“供”,可見其為(wei) 人格神。孟子關(guan) 於(yu) “天”的某些表述看起來似乎不是人格神的意謂,其實都不是說的“天”本身,而是說的“天”之“示”,即天的某些顯現形式。[59]

 

正因為(wei) 如此,孟子特別強調“天”的意誌。他說:“君子創業(ye) 垂統,為(wei) 可繼也;若夫成功,則天也。”孫奭解釋:“若夫其有成功,乃天助之也。”[60] 孟子又說:“吾之不遇魯侯,天也。”趙岐明確釋為(wei) “天意”:“孟子之意,以為(wei) 魯侯欲行,天使之矣;及其欲止,天令嬖人止之耳。行止天意,非人所能為(wei) 也。如使吾見魯侯,冀得行道,天欲使濟斯民也,故曰吾之不遭遇魯侯,乃天所為(wei) 也。”[61] 孟子還說:“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也?”[62] 顯然,在孟子心目中,一切皆取決(jue) 於(yu) 天之“欲”,即天的意誌。

 

2.人之性的超驗性

 

正因為(wei) 一切都取決(jue) 於(yu) 天意、天命,“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所以孟子主張“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63] 然而“俟命”並非消極地等待,而是以積極的“修身”為(wei) 前提的,需要“功夫”;從(cong) 超越的角度看,這其實也就是從(cong) 經驗境界向超驗境界的提升。

 

這裏主要涉及孟子的人性論,通常有兩(liang) 點誤解:一是以為(wei) 孟子之“性”是先天論的,二是以為(wei) 孟子之“性”是本體(ti) 論的。討論如下:

 

(1)孟子人性論並非本體(ti) 論。其所謂“性”既非西方哲學的“本體(ti) ”(noumenon)概念,亦非宋明理學的“本體(ti) ”概念。上文其實已經表明,與(yu) 孔子一樣,孟子的思想並不是所謂“人本主義(yi) ”,而是“天本主義(yi) ”,即以“天”為(wei) 萬(wan) 物之本。

 

最容易誤解的就是“萬(wan) 物皆備於(yu) 我”這句話,以為(wei) 孟子將“我”視為(wei) 宇宙萬(wan) 物的本體(ti) 。其實,這裏所講的並非本體(ti) 問題,而是功夫問題。他說:“萬(wan) 物皆備於(yu) 我矣,反身而誠,樂(le) 莫大焉。”趙岐解釋:“謂人為(wei) 成人已往,皆備知天下萬(wan) 物”;“反自思其身所施行,能皆實而無虛,則樂(le) 莫大焉”。[64] 顯然,這裏所談的乃是“成人”即成為(wei) 某種人之後的問題。孔子說過:“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le) ,亦可以為(wei) 成人矣”;即便退求其次,“見利思義(yi) ,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wei) 成人矣”。[65] 這是何等的後天功夫!所謂“反身而誠”,應聯係到孟子的另一番話:“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66] 孟子嚴(yan) 格區分了“天之道”和“人之道”;“反身”即反思,亦即“思誠”,是“人之道”,即人的功夫、境界、超越。

 

另一句容易誤解的話是“仁義(yi) 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67]。這看起來是說的仁義(yi) 禮智之“性”都是先天的。其實,這裏是在講“性”的內(nei) 在性、超驗性。所以孟子緊接著引《詩》:“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這就是說,“民”(即人)及其“德”(即性)都是“天生”的,“此天之所與(yu) 我者”[68],這是在講“天”的外在性、超凡性。

 

(2)孟子人性論並非先天論。首先要注意孟子對兩(liang) 個(ge) “性”概念的嚴(yan) 格區分,即“天性”和“人性”。告子說“生之謂性”,孟子也承認這種與(yu) 生俱來的“天性”[69],但指出這並非特指的“人之性”。[70] 一方麵,“口之於(yu) 味也,目之於(yu) 色也,耳之於(yu) 聲也,鼻之於(yu) 臭也,四肢之於(yu) 安佚也,性也”,這就是“天性”,然而“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71],因為(wei) 這些都不是“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72];而另一方麵,“仁之於(yu) 父子也,義(yi) 之於(yu) 君臣也,禮之於(yu) 賓主也,知之於(yu) 賢者也,聖人之於(yu) 天道也,命也”,然而“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73],孟子認為(wei) 這才是應當關(guan) 注的“人性”。

 

那麽(me) ,這種人性是否純粹先天的呢?孟子的措辭值得仔細推敲:性乃“命也”,但“君子不謂‘命’也”,因為(wei) “有性焉”。這就是說,仁義(yi) 禮智之性雖有天之所“命”的先天因素,但又有“性”的因素,這顯然是在說“性”並不是純粹先天的天之所“命”,乃同時有後天的因素。這一點正應了上文所引王夫之的說法:“性日生而日成。”

 

誠然,孟子說過:“口之於(yu) 味也有同嗜焉,耳之於(yu) 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yu) 色也有同美焉。至於(yu) 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yi) 也。”[74] 這裏將“義(yi) ”視為(wei) “心之所同然者”,似乎是說“義(yi) ”或“仁義(yi) 禮智”都是先天的。其實不然,“心之所同然”並不意味著先天,如荀子說“塗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義(yi) 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yi) 法正之具”[75],此即人人“皆有”的“同然”;“然則禮義(yi) 積偽(wei) 者,豈人之本性也哉?”[76] 即“仁義(yi) ”“禮義(yi) ”乃後天“積偽(wei) ”的結果。其實孟子亦有此意,且看這段著名的論述:

 

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凡有四端於(yu) 我者,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77]

 

這裏須注意孟子及儒家對“性”與(yu) “情”的區分。這種區分盡管在宋明理學那裏才徹底明晰,卻發端於(yu) 思孟學派。朱熹指出:“惻隱、羞惡、辭讓、是非,情也。仁、義(yi) 、禮、智,性也。心,統性情者也。”[78] 按照孟子的表述,作為(wei) “情”的惻隱、羞惡、辭讓、是非,隻是“端”,即仁義(yi) 禮智之“性”的初始的發端[79];要使先天的“四端”之“情”轉化為(wei) 後天的“仁義(yi) 禮智”之“性”,需要經過“擴而充之”的功夫。所以孟子指出:“乃若其情,則可以為(wei) 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wei) 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80] 這裏的“情”“才”皆指“四端”之“情”,隻是“可以為(wei) 善”而已,即隻是“可以”轉化為(wei) 超驗之“性”而已,需要“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81],即需要轉化為(wei) 理性的超驗之“性”以後,才不會(hui) 停留於(yu) 感性的經驗之“情”。

 

至於(yu) 孟子緊接著所說的“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yi) 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yi) 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這是語言表達上的問題,顯然是與(yu) “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的表達相矛盾的。

 

(3)孟子人性論乃是超驗論。孟子所說的人性之“性”,需要經過“反身”、經過“擴而充之”、經過“思”、經過“立”並經過“養(yang) ”(“存其心,養(yang) 其性”[82]),如此等等,才“可以”達成,這些都表明,“性”是經過後天功夫的、超越經驗的。

 

這種超驗性的一個(ge) 顯著特征,就是“思”,這是孟子反複強調的。他說:“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yu) 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83] 這樣區分感官與(yu) 心思,當然就是區分感性與(yu) 理性,即理性是超越感性的,亦即超驗的。

 

在孟子看來,聖人之所以超出常人,即在其“思”:“聖人……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84] 例如:“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饑者,由己饑之也”[85];“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繼日”[86];“伯夷……思與(yu) 鄉(xiang) 人處,如以朝衣朝冠坐於(yu) 塗炭也”[87]。特別是伊尹之“思”:“伊尹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此道覺此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與(yu) 被堯舜之澤者,如己推而內(nei) 之溝中。”[88] 這就是說,“思”乃是一種“覺”——道德理性的覺悟。

 

3.超驗者與(yu) 超凡者的關(guan) 係:養(yang) 性事天

 

關(guan) 於(yu) 超驗的人之“性”與(yu) 超凡的“天”之間的關(guan) 係,孟子最有代表性的話是:

 

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89]

 

這裏的“盡心”而“知性”、“存心”而“養(yang) 性”都是功夫,其目的乃是“知天”以“事天”:人應當養(yang) 成內(nei) 在超驗的“性”,從(cong) 而侍奉外在超凡的“天”。“知性”以“知天”是人的理性的事情,“養(yang) 性”以“事天”是人的意向(情感、意誌)的事情。

 

總之,孔孟的超越觀念乃是:人的內(nei) 在的超驗性乃是指向、而非取代外在的超凡者。因此,內(nei) 在的超驗性恰恰是“外向的”(outward);餘(yu) 英時以為(wei) 是“內(nei) 向的”(inward),顯然不對,無法解釋孟子所訴求的“知天”以“事天”。

 

三、宋明理學的超越範式:僭天

 

如果說孔孟儒學的內(nei) 在超越是以外在超凡者的存在為(wei) 前提的,因而是“以性事天”的超越範式,那麽(me) ,宋明理學的內(nei) 在超越則是否定外在超凡者的,因而是“以人僭天”的超越範式。新士林學者批評宋明理學:“宋明儒學的發展基本上是向內(nei) 在化方麵走,超越性的價(jia) 值幾乎喪(sang) 失殆盡。”[90] 這個(ge) 批評是中肯的,這裏的“超越性”是指的外在的超凡性(the transcendent)。這裏且以宋明理學中最具代表性的程朱理學和陸王心學為(wei) 典型,加以分析。

 

(一)程朱理學的超越觀念

 

在究竟是否存在著外在超凡之“天”這個(ge) 問題上,程朱理學往往自相矛盾,有時承認“天”的外在性,但更多的時候卻大講“心即天”、“性即天”。這就是說,程朱理學盡管與(yu) 孔孟儒學一樣強調內(nei) 在心性的超驗性,卻是“過度超越”,以致“越界”,以內(nei) 在的超驗性吞沒了外在的超凡者。這在當時的世俗格局中是情有可原的,但畢竟也造成了嚴(yan) 重的現實後果。

 

1.程頤的超越觀念

 

二程兄弟思想差異頗大,有些學者甚至認為(wei) 程顥不屬於(yu) “理學”,而屬於(yu) “心學”。馮(feng) 友蘭(lan) 先生即認為(wei) ,程頤是朱熹理學的先驅,而程顥則是陸王心學的先驅。[91] 蒙培元先生也認為(wei) :“程顥提出‘心即天’的思想,為(wei) 後來的陸九淵一派所繼承,形成了主觀唯心論的心學體(ti) 係”[92];“程顥提倡天地萬(wan) 物皆吾心所生,或以吾心為(wei) 本”,“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程顥開了心學之端”[93]。有鑒於(yu) 此,本文討論“程朱理學”不涉程顥,隻論程頤。

 

程頤接受了張載的“天人合一”命題。張載主張“一天人”、“天人一物”[94],強調“天人不須強分”[95],“天人一物,輒生取舍,可謂知天乎?”[96] 但他偶爾也有天人二分、即承認外在超凡者的表達,如說“天人所為(wei) ,各自有分”[97],進而承認,唯有“天”據有本原、本體(ti) 的地位:“天為(wei) 萬(wan) 物之祖”,“天道運行,生育萬(wan) 物也”。[98] 本來,這樣的觀念必然合乎邏輯地否定人之“心”“性”的本原、本體(ti) 地位;然而,程頤更多的卻是大講“天人合一”,認為(wei) “心也,性也,天也,非有異也”[99]

 

關(guan) 於(yu) “心”,程頤說:“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100];“此心即與(yu) 天地無異,不可小了佗”[101]。在程朱理學,這裏所說的“心”並不是“心統性情”之“心”,而是“性”,於(yu) 是程頤提出:“性之自然者謂之天”[102];“天下更無性外之物”[103]。在程朱理學,“天”與(yu) “理”相當,“理當然者,天也”[104];“曰‘天’者,自然之理也”[105];然而,“性即理也,所謂理,性是也”[106]。於(yu) 是,“理也,性也,命也,三者未嚐有異”[107]。這就是“道”,而“道未始有天人之別”[108];“問:‘聖人與(yu) 天道何異?’曰:‘無異。’”[109] 於(yu) 是,人之性與(yu) 天之理同一,人與(yu) 天同一,即人之性既是超驗的,也是超凡的。

 

這種“天人合一”的觀念其實是很危險的。在程頤心目中,能夠與(yu) 天為(wei) 一的“人”並非任何一個(ge) 人,而是“聖人”,即“天與(yu) 聖人同”[110];“聖人之神(此處“神”指人的精神——引者注),與(yu) 天為(wei) 一,安得有二?”[111] 所謂聖人,即達到了至高的超驗境界的人。然而在世俗格局中,這個(ge) “天人合一”的聖人往往就是自詡“聖王合一”的帝王,亦即所謂“聖王”。例如程頤解釋《周易·師象傳(chuan) 》“承天寵也”時說:“天謂王也。”[112] 這樣一來,天就是王,王就是天,這就是人的僭越所導致的權力的僭越。

 

不過,程頤最終也不得不承認:“天人之際甚微,宜更思索”,“未易言也”[113];“天道甚大,安可以一人之故,妄意窺測?”[114] 確實,任何超驗者(有限的存在者)都不可能完全理解超凡者(無限的存在者),否則就是理性的狂悖。

 

2.朱熹的超越觀念

 

首先必須申明:這裏並非全麵評價(jia) 朱熹的思想。事實上,朱熹的思想係統中包含著某些近代性的因素。例如其著名命題“即物窮理”[115],就蘊含著近代知識論的萌芽。胡適甚至說:“程頤、朱熹一派認定格物致知的基本方法,大膽的疑古,小心的考證,十分明顯的表示一種‘嚴(yan) 刻的理智態度,走科學的路’。”[116] 這種說法不無道理。但這裏隻討論朱熹的超越觀念問題。

 

朱熹有兩(liang) 個(ge) 不同的“天”概念:(1)與(yu) “地”相對的“天”概念。“天地”都是形而下的“氣”。朱熹說:“要之,通天地人隻是這一氣”[117];“自天地言之,隻是一個(ge) 氣”[118]。因此,“天地”與(yu) “理”的關(guan) 係,即“氣”與(yu) “理”的關(guan) 係。他說:“有理而後有氣,雖是一時都有,畢竟以理為(wei) 主。”[119](2)絕對的“天”概念。這個(ge) “天”是一個(ge) 形而上者,即與(yu) “理”同。朱熹說:“天者,理而已矣”[120];“天,即理也”[121]

 

我們(men) 這裏要討論的朱熹“天”概念是形而上的、與(yu) “理”同位的概念,而非形而下的“天地”對舉(ju) 、與(yu) “氣”同位的概念。

 

與(yu) 程頤一樣,朱熹所說的“天”也存在著矛盾。他也有過天人二分的表達,例如:“程子說讚化處,謂‘天人所為(wei) ,各自有分’,說得好”[122];“人做得底,卻有天做不得底”[123];“天莫之為(wei) 而為(wei) ,非我所能必”[124];“‘忠者天道,恕者人道’,此‘天’是與(yu) ‘人’對之‘天’”[125];“天自是天,人自是人,終是如何得似天?”[126] 但朱熹總體(ti) 上繼承了張載和程頤的“天人合一”立場。他盡管曾對“人與(yu) 天為(wei) 一”的命題加以批評,但那是針對《論語·學而》第一章的詮釋問題,而不是對這個(ge) 命題本身的批評。[127] 在他看來,“大抵天人無間”[128];“天即人,人即天”[129]

 

朱熹首先否定了天或上帝的人格性或神性:

 

問:“‘上帝降衷於(yu) 民。’‘天將降大任於(yu) 人。’‘天祐民,作之君。’‘天生物,因其才而篤。’‘作善,降百祥;作不善,降百殃。’‘天將降非常之禍於(yu) 此世,必預出非常之人以擬之。’凡此等類,是蒼蒼在上者真有主宰如是邪?抑天無心,隻是推原其理如此?”曰:“……這個(ge) 也隻是理如此。”[130]

 

周問:“‘獲罪於(yu) 天’,《集注》曰:‘天即理也。’此指獲罪於(yu) 蒼蒼之天耶,抑得罪於(yu) 此理也?”曰:“天之所以為(wei) 天者,理而已。……故曰:‘其體(ti) 即謂之天,其主宰即謂之帝。’……但非如道家說,真有個(ge) ‘三清大帝’著衣服如此坐耳!”[131]

 

對於(yu) 向天禱告,朱熹斥之曰:“天隻在我,更禱個(ge) 甚麽(me) ?”[132]

 

大致來說,朱熹哲學的幾個(ge) 重要範疇之間存在著這樣一種關(guan) 係:以“理”代“天”,以“性”代“理”,因而以“性”代“天”;而“性”主要指“人”之性,於(yu) 是最終以“人”代“天”。

 

(1)以“理”代“天”。如上所引,在他看來,“天者,理而已矣”;“天即理也”;“天之所以為(wei) 天者,理而已”。朱熹還說:“以理言之謂之天。”[133] 朱熹思想並非“理氣”二元論,而是“理”一元論,所以才與(yu) 程頤同屬“理學”。顯然,“理”“天”同位,都是本原、本體(ti) 範疇。

 

(2)以“性”代“理”。朱熹說:“性即天理”[134];“性者,天理之全體(ti) ”[135]。在他看來,“天地間隻是一個(ge) 道理,性便是理”[136];“性者,即天理也,萬(wan) 物稟而受之,無一理之不具”[137]。所以,他很推崇程頤的“性即理”命題:“(程子)‘吾之心,即天地之心;吾之理,即萬(wan) 物之理……’這幾句說得甚好。……程先生又說:‘性即理也’,更說得親(qin) 切。”[138]

 

(3)以“性”代“天”。以上兩(liang) 個(ge) 邏輯環節的必然結論,就是以“性”代“天”。這個(ge) 邏輯就是:既然“性即理,理即天”[139],那麽(me) ,“心性,便是天”[140]。進一步說,“性即天”的邏輯又必然導出這樣的結論:“天下無性外之物”[141];“天下未嚐有性外之物”[142]。這裏尤須指出:按照孔孟的超越範式,性是內(nei) 在的、超驗的,天是外在的、超凡的;而按朱熹的超越範式,既然性即理、性即天,那麽(me) ,性就不僅(jin) 是超驗的,而且是超凡的。

 

(4)以“人”代“天”。“性”畢竟是“人”之性(朱熹雖然也講萬(wan) 物各有其性,但畢竟主要講人性),因此,“性即天”邏輯地蘊含著“人即天”。故朱熹說:“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於(yu) 天也;既生此人,則天又在人矣。凡語言動作視聽,皆天也。隻今說話,天便在這裏。”[143] “蓋以理言之謂之天,自人言之謂之命,其實則一而已。”[144]

 

以“人”代“天”,必然以“心”代“天”,這是由於(yu) 朱熹接受張載的命題:“心統性情。”[145] 朱熹認為(wei) :“蓋心之未動則為(wei) 性,已動則為(wei) 情,所謂‘心統性情’也。”[146] 所以,朱熹才說:“吾之心,即天地之心”[147];“心體(ti) 是多少大!大而天地之理,才要思量,便都在這裏”[148];“又雲(yun) :‘理遍在天地萬(wan) 物之間,而心則管之;心既管之,則其用實不外乎此心矣。……’次早,先生雲(yun) :‘……要之,理在物與(yu) 在吾身,隻一般。’”[149]

 

這裏尤其要注意“心則管之”、“心既管之”的“管”字。如果按照孔孟的“天本主義(yi) ”,應當是天管一切;然而按照朱熹的“人本主義(yi) ”,則人管一切,乃至管天管地。故朱熹說:“‘人者,天地之心。’沒這人時,天地便沒人管。”[150] 對於(yu) 《尚書(shu) 》所說的“天工,人其代之”[151],朱熹這樣解釋:“‘天秩、天敘、天命、天討’,既曰‘天’,便自有許多般在其中。天人一理,隻有一個(ge) 分不同。”[152] 按照朱熹“天即人,人即天”的邏輯,則“天工人其代之”就意味著人代替天行使權力。這樣的“天工人代”[153],豈非“以人僭天”?

 

(5)以“聖”代“天”。正如程頤一樣,朱熹所說的能夠“天工人代”的“人”,當然絕非普通人,而是聖人。所以他說:“聖人便是天,天便是聖人”[154];“若聖人,則超然與(yu) 天地同體(ti) 矣”[155];“聖人之心,即天下之理”[156]。不僅(jin) 如此,天也必須聽從(cong) 聖人:“聖人意要如此,天便順從(cong) ,先後相應,不差毫厘也。”[157] 但是,在世俗格局中,所謂“聖人”隻可能有兩(liang) 種情況:要麽(me) 是帝王本人(孔子之前的道統譜係),要麽(me) 是帝王的臣屬(孔子之後的道統譜係)而終究聽命於(yu) 帝王;然而“這兩(liang) 種情況都蘊涵著權力的僭越”[158],都是“以權僭天”。

 

(二)陸王心學的超越觀念

 

較之程朱理學,陸王心學對外在超凡之“天”的否定更加徹底。如果說,程朱理學那裏還存在著“天”的外在性與(yu) 內(nei) 在性的矛盾,那麽(me) ,到陸王心學這裏,外在之“天”就幾乎完全被內(nei) 在之“心”吞沒了。

 

1.陸九淵的超越觀念

 

其實,不僅(jin) 程朱“理學”講“理”,陸王“心學”也講“理”。陸九淵最著名的話是:“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千萬(wan) 世之前有聖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千萬(wan) 世之後有聖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東(dong) 南西北海有聖人出焉,同此心、同此理也。”[159] 但他的另一個(ge) 著名命題是“心即理”:“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160] 在他看來,“此理甚明,具在人心”[161];“人心至靈,此理至明,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162];“萬(wan) 物森然於(yu) 方寸之間,滿心而發,充塞宇宙,無非此理”[163]。這就是說,歸根到底,“心”是宇宙萬(wan) 物的本原、本體(ti) ,既是超驗的,又是超凡的。

 

顯然,“心即理”與(yu) “性即理”的區別是陸王與(yu) 程朱的根本區別所在。為(wei) 此,陸九淵以“心”為(wei) 終極根據,對程朱“天理、人欲”二分的思想進行了批判:

 

天理、人欲之言,亦不是至論。若天是理,人是欲,則天人不同矣。此其原,蓋出於(yu) 老氏。《樂(le) 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天理、人欲之言蓋出於(yu) 此。《樂(le) 記》之言亦根於(yu) 老氏。……《書(shu) 》雲(yun)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解者多指人心為(wei) 人欲,道心為(wei) 天理,此說非是。心,一也,人安有二心?……因言《莊子》雲(yun) :“眇乎小哉,以屬諸人;謷乎大哉,獨遊於(yu) 天。”又曰:“天道之與(yu) 人道也相遠矣。”是分明裂天人而為(wei) 二也。[164]

 

這是更加徹底的“天人合一”,即內(nei) 在超驗之“心”與(yu) 外在超凡之“天”的同一。然而此“心”畢竟是人之心,“正理在人心,乃所謂‘固有’”[165]。於(yu) 是,陸九淵將“人”與(yu) “宇宙”等同起來:“宇宙不曾限隔人,人自限隔宇宙”[166];“宇宙內(nei) 事,是己分內(nei) 事;己分內(nei) 事,是宇宙內(nei) 事”[167]。歸根到底,就是心與(yu) 天同、人與(yu) 天同:“心之體(ti) 甚大,能盡我之心,便與(yu) 天同。”[168]

 

然而在世俗格局下,這樣的內(nei) 在超越勢必走向君主專(zhuan) 製,他說:“此理在宇宙間,固不以人之明不明、行不行而加損。……垂象而覆物,天之職也;成形而載物者,地之職也;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者,人君之職也。”[169] 這就是說,人君統管天地、人民。他論證道:“民生不能無群,群不能無爭(zheng) ,爭(zheng) 則亂(luan) ,亂(luan) 則生不可以保。王者之作,蓋天生聰明,使之統理人群,息其爭(zheng) ,治其亂(luan) ,而以保其生者也。”[170] 這裏可以明顯地看到荀子的影響。[171] 於(yu) 是,陸九淵所謂“自作主宰”[172],最終在世俗格局中卻是帝王主宰。

 

2.王守仁的超越觀念

 

正如上文對程頤、朱熹、陸九淵等的評價(jia) ,這裏也不是要全麵評價(jia) 王守仁的思想,本文隻討論王守仁的超越觀念及其問題。

 

王守仁是“心學”的集大成者。他說:“君子之學,心學也。”[173] 心學最核心的概念當然就是“心”,那麽(me) ,從(cong) 超越的角度看,何謂“心”?

 

(1)“心”的超驗性:心即性。按照程朱繼張載講的“心統性情”,不能說“心”是超驗的,因為(wei) 其中“情”是經驗的,唯有“性”才是超驗的。而王守仁則認為(wei) ,“心”就是超驗的,因為(wei) 在他看來,“心”就是“性”。他明確講:“心,性也”[174];“盡心即是盡性”[175]。顯然,王守仁所謂“心”,不僅(jin) 有別於(yu) 程朱之“心”,而且有別於(yu) 孟子之“心”。如孟子講“四端”之“心”,皆屬於(yu) “情”,並沒有超驗性。王守仁取消了孟子對感性的“天性”與(yu) 理性的“人性”的區分,認為(wei) :“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ge) 便是性,便是天理。”[176] 本來,“視聽言動”在孟子那裏屬於(yu) “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yu) 物”的“形色天性”而“君子不謂‘性’”[177],王守仁卻說“視聽言動”“便是性,便是天理”。顯然,在王守仁這裏,整個(ge) “心”就是超驗的。

 

(2)“心”的超凡性:心即天。在王守仁這裏,“心”不僅(jin) 是超驗的,還是超凡的,與(yu) “天”同位。他明確講:“心即天,言心則天地萬(wan) 物皆舉(ju) 之矣。”[178] 這裏的邏輯乃是:“心,性也;性,天也。”[179] 他說:“如今人隻說天,其實何嚐見天?……心即道,道即天。”[180] 還說:“心之本體(ti) 無所不該,原是一個(ge) 天。”[181]

 

顯然,這是針對程朱那裏作為(wei) 形而上者、與(yu) “天”同位的“天理”或“理”而論的。王守仁說:“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182]“心之體(ti) ,性也,性即理也。天下寧有心外之性?寧有性外之理乎?”[183] 在他看來,“心之本體(ti) 即是天理”[184](“本體(ti) 即是天理,隻是一個(ge) ”[185]);“理也者,心之條理也”[186];“此心無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須外麵添一分”[187]。他所謂“無性外之理,無性外之物”[188],也就是“無心外之理,無心外之物”[189]。因此,“既無其心矣,而尚何有所謂天理者乎?……吾心即物理,初無假於(yu) 外也。……物理即吾心,不可得而遺也。”[190] 總之,“心外無事,心外無理”[191]。所以,王守仁批評朱熹:“晦庵謂:‘人之所以為(wei) 學者,心與(yu) 理而已。’心雖主乎一身,而實管乎天下之理;理雖散在萬(wan) 事,而實不外乎一人之心。是其一分一合之間,而未免已啟學者心、理為(wei) 二之弊。此後世所以有專(zhuan) 求本心,遂遺物理之患,正由不知心即理耳。”[192]

 

總之,在王守仁看來,“心也,性也,天也,一也”[193]

 

(3)良知:兼超驗與(yu) 超凡。王守仁最突出的理論是“良知”論。在他那裏,“良知”既是超驗的,與(yu) “性”同位;又是超凡的,與(yu) “天”或“理”同位。一方麵講“良知”的超驗性,王守仁說:“是非之心,不待慮而知,不待學而能,是故謂之良知。”[194] 這等於(yu) 說,“良知”就是先天之“性”。另一方麵又講“良知”的超凡性,王守仁說:“‘先天而天弗違’,天即良知也;‘後天而奉天時’,良知即天也。”[195] 這樣的“良知”當然就是萬(wan) 物的本原、本體(ti) ,創造萬(wan) 物:“良知是造化的精靈。這些精靈,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從(cong) 此出,真是與(yu) 物無對。”[196]

 

就“理”而論,他認為(wei) “天理”即“良知”:“天理在人心,亙(gen) 古亙(gen) 今,無有終始;天理即是良知。”[197] 更具體(ti) 地講,“夫心之本體(ti) ,即天理也;天理之昭明靈覺,所謂良知也”[198]。“夫萬(wan) 事萬(wan) 物之理,不外於(yu) 吾心。而必曰‘窮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為(wei) 未足,而必外求於(yu) 天下之廣以裨補增益之,是猶析心與(yu) 理而為(wei) 二也。”[199] 他評論道:“明道雲(yun) :‘吾學雖有所受,然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ti) 認出來。’良知即是天理。體(ti) 認者,實有諸己之謂耳。”[200] 總之,王守仁的主張是:“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是合心與(yu) 理而為(wei) 一者也。”[201]

 

(4)“吾心”:自我之狂。儒家固有狂者、狷者。孔子說過:“不得中行而與(yu) 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wei) 也。”邢昺解釋:“狂者進取於(yu) 善道,知進而不知退;狷者守節無為(wei) ,應進而退也。二者俱不得中。”[202] 這就是說,“狂”“狷”皆非中道。萬(wan) 章問孟子:“孔子在陳,何思魯之狂士?”孟子答:“孔子豈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如琴張、曾晳、牧皮者,孔子之所謂狂矣”。趙岐注:“狂者,進取大道而不得其正者也”;孫奭疏:“琴張、曾晳、牧皮三者,皆學於(yu) 孔子,進取於(yu) 道而躐等者也”。[203] 所謂“躐等”,是說逾越等級。超驗者僭越超凡者,當然也是一種“躐等”。

 

王守仁即屬於(yu) 狂者,好談“吾心”如何如何。他說:“天理之在吾心,而無假於(yu) 外也”[204];“雖至於(yu) 位天地,育萬(wan) 物,未有出於(yu) 吾心之外也”[205];“天下之人心皆吾之心也”[206]。顯然,“吾心”既是超驗的,又是超凡的。“吾心”作為(wei) 本原、本體(ti) 的“良知”,又叫“靈明”。他說:“我的靈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仰他高?地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俯他深?鬼神沒有我的靈明,誰去辨他吉凶災祥?天地鬼神萬(wan) 物離去我的靈明,便沒有天地鬼神萬(wan) 物了。”[207] 還說:“為(wei) 天地萬(wan) 物之宰者,非吾身乎?其能以宰乎天地萬(wan) 物者,非吾心乎?……然則天地萬(wan) 物也,非吾心則弗靈矣。……故曰:‘人者,天地之心,萬(wan) 物之靈也,所以主宰乎天地萬(wan) 物者也。’”[208] 這樣的“吾心”之所以是狂僭“躐等”,因為(wei) 它以內(nei) 在超驗之“心”頂替了外在超凡之“天”。

 

(5)“聖人”:權力之僭。擁有此等超越之心的“人”絕不是芸芸眾(zhong) 生的凡人,而隻能是“聖人”。王守仁雖然說“良知之在人心,無間於(yu) 聖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209],然而,盡管“良知良能,愚夫愚婦與(yu) 聖人同,但惟聖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婦不能致,此聖愚之所由分也”[210]。“《中庸》雲(yun) ‘惟天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又雲(yun) ‘知天地之化育,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此惟聖人而後能然,故曰‘此生知安行,聖人之事也’。”[211] 所以,“人各有能有不能,惟聖人而後無不能也”[212];“惟聖人而後能無悔,無不善也,無不誠也”[213]。由此可見,所謂“天人合一”,其實是說:“天地聖人皆是一個(ge) ,如何二得?”[214]

 

本來,在孔孟儒學中,聖固然是超驗的,但絕不是超凡的。這是因為(wei) :一旦以超凡性加之於(yu) “聖”,而在世俗格局中又不得不以“聖”加之於(yu) 帝王,諸如“聖上”“聖主”“聖明”之類,“在這種境況下,政權與(yu) 教權的合而為(wei) 一就意味著世俗生活與(yu) 神聖世界合而為(wei) 一”[215],這也就意味著權力成為(wei) 主宰一切的超凡力量。但在王守仁的文章裏,每見這樣的“聖”稱,茲(zi) 舉(ju) 數例:“今聖主在上”[216];“主上聖明洞察”[217];“方今聖上推至孝之仁,以子愛黎元”[218];“聖主聰明不世出”[219];“此誠聖主遇災能警,臨(lin) 事而懼之盛心也”[220];“幸遇聖上龍飛,天開日朗”[221];“如此聖明之君”[222];“臣等莫不仰歎聖主包含覆幬之量,範圍曲成之仁,可謂思深而慮遠也已”[223]。所以,他上疏皇帝,這樣說:“冒昧建言,唯聖明察。”[224] 這樣一來,上文所謂“唯聖人”就成了“唯帝王”。其實不僅(jin) 王守仁如此,本文所論程頤、朱熹、陸九淵等皆然。這並不是苛責古人,而是意在指出:一旦內(nei) 在的超驗性僭越了外在的超凡性,那就意味著以人僭天,在世俗格局中的最終結果就是權力的僭越。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王守仁的這一番話:

 

知天,如知州、知縣之知,是自己分上事,已與(yu) 天為(wei) 一;事天,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須是恭敬奉承,然後能無失,尚與(yu) 天為(wei) 二。此便是聖賢之別。[225]

 

他還更為(wei) 明確地說過:“蓋盡心、知性、知天者,不必說存心、養(yang) 性、事天。”[226] 這是公然批評孟子。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227] 而王守仁認為(wei) ,“知天”即“與(yu) 天為(wei) 一”,“事天”則“與(yu) 天為(wei) 二”。就其對孟子的理解而論,王守仁大致沒錯,即孟子所要堅持的正是“與(yu) 天為(wei) 二”;然而就其立場而論,王守仁在這個(ge) 問題上反對孟子,他要追求“與(yu) 天為(wei) 一”。這正是儒家超越觀念的兩(liang) 種範式的最典型表現。


注釋:
 
[1] 黃玉順:《中國哲學“內(nei) 在超越”的兩(liang) 個(ge) 教條——關(guan) 於(yu) 人本主義(yi) 的反思》,《學術界》2020年第2期,第68–76頁。
 
[2] 劉述先:《論宗教的超越與(yu) 內(nei) 在》,《二十一世紀》1998年12月號,第99‒109頁。
 
[3] 黃玉順:《“超驗”還是“超凡”?——儒家超越觀念省思》,《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21年第5期,第73–81頁。此文首次發表於(yu) 2020年8月24至25日舉(ju) 行的“中西會(hui) 通視域下的儒家超越性問題”學術研討會(hui) ,參見常會(hui) 營:《“中西會(hui) 通視域下的儒家超越性問題”學術研討會(hui) 紀要》,《當代儒學》第19輯,四川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263‒280頁。
 
[4] 參見黃玉順:《超越知識與(yu) 價(jia) 值的緊張——“科學與(yu) 玄學論戰”的哲學問題》,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二節“心靈的結構”、第三節“意識的形式及其基礎”,第18–37頁。
 
[5] 耿開君:《“超越”問題:“內(nei) 在”與(yu) “外在”》, 《中國哲學史》1998年第1期,第108–115頁。
 
[6] 耿開君:《“超越”問題:“內(nei) 在”與(yu) “外在”》, 《中國哲學史》1998年第1期,第108–115頁。
 
[7] 康德:《純粹理性批判》,韋卓民譯,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17頁。原文的“transcendent”原譯“超驗的”,這裏譯為(wei) “超凡的”,以與(yu) 本文的譯法統一。
 
[8] 康德:《純粹理性批判》,第317頁。“超驗的(transcendental)和超凡的(transcendent)”原譯為(wei) “先驗的和超驗的”。
 
[9] 周憲:《福柯話語理論批判》,《文藝理論研究》2013年第1期,第121–129頁。
 
[10] 參見黃玉順:《論“重寫(xie) 儒學史”與(yu) “儒學現代化版本”問題》,《現代哲學》2015年第3期,第97–103頁。
 
[11] 參見黃傑:《敬鬼神而遠之:超越觀念的周孔之變—一種與(yu) 列維納斯的比較性解釋》,《當代儒學》第19輯,四川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245–260頁。
 
[12] 參見黃玉順:《生活儒學的內(nei) 在轉向——神聖外在超越的重建》,《東(dong) 嶽論叢(cong) 》2020年第3期,第160–171頁;《周公的神聖超越世界及其權力話語——〈尚書(shu) ·金縢〉的政治哲學解讀》,《東(dong) 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20年第2期,第26–33頁;《天吏:孟子的超越觀念及其政治關(guan) 切——孟子思想的係統還原》,《文史哲》2021年第3期,第86–103頁。
 
[13] 餘(yu) 英時:《中國軸心突破及其曆史進程》,《論天人之際——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代序,聯經出版事業(ye)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版,第1頁。
 
[14] 餘(yu) 英時:《論天人之際: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第219‒252頁。
 
[15] 趙法生:《儒家超越思想的起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9年版,第14‒15頁。
 
[16] 黃玉順:《儒學反思:儒家·權力·超越》,《當代儒學》第18輯,四川人民出版社2020年10月版,第3–10頁。
 
[17]《論語·述而》,《十三經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版,第2483頁。
 
[18]《禮記·中庸》,《十三經注疏》,第1625頁。
 
[19]《正蒙·乾稱篇》《橫渠易說·係辭上》,《張載集》,章錫琛點校,中華書(shu) 局1978年版,第65頁、第183頁。
 
[20] 關(guan) 於(yu) “奠基”(foundation-laying)概念,參見黃玉順:《形而上學的奠基問題——儒學視域中的海德格爾及其所解釋的康德哲學》,《四川大學學報》2004年第2期,第36–45頁。
 
[21]《論語·陽貨》,《十三經注疏》,第2526頁。
 
[22]《論語注疏·泰伯》,《十三經注疏》,第2487頁。
 
[23] 黃玉順:《“超驗”還是“超凡”——儒家超越觀念省思》,《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21年第5期,第73–81頁。
 
[24] 趙法生:《儒家超越思想的起源》,第9頁。
 
[25]《論語·雍也》,《十三經注疏》,第2479頁。
 
[26]《論語·憲問》,《十三經注疏》,第2513頁。
 
[27]《論語·子罕》,《十三經注疏》,第2490頁。
 
[28]《論語·先進》,《十三經注疏》,第2498頁。
 
[29]《論語·子罕》,《十三經注疏》,第2490頁。
 
[30]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3–34頁。
 
[31]《論語·公冶長》,《十三經注疏》,第2474頁。
 
[32]《論語·裏仁》,《十三經注疏》,第2471頁。
 
[33]《論語·子罕》,《十三經注疏》,第2491頁。
 
[34] 朱熹:《論語集注·子罕》,《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1983年版,第114頁。
 
[35]《禮記·大學》,《十三經注疏》,第1673頁。
 
[36]《論語·顏淵》,《十三經注疏》,第2502頁。
 
[37]《論語·述而》,《十三經注疏》,第2483頁。
 
[38]《論語·雍也》,《十三經注疏》,第2480頁。
 
[39]《論語·衛靈公》,《十三經注疏》,第2517頁。
 
[40]《論語·陽貨》,《十三經注疏》,第2525頁。
 
[41]《論語·陽貨》,《十三經注疏》,第2525頁。
 
[42] 王夫之:《尚書(shu) 引義(yi) ·太甲二》,《船山全書(shu) 》第2冊(ce) ,嶽麓書(shu) 社1988年版,第299頁。
 
[43]《論語·顏淵》,《十三經注疏》,第2504頁。
 
[44]《論語·顏淵》,《十三經注疏》,第2503頁。
 
[45]《論語·述而》,《十三經注疏》,第2481頁。
 
[46]《論語注疏·顏淵》,《十三經注疏》,第2503頁。
 
[47]《論語·憲問》,《十三經注疏》,第2513頁。
 
[48]《論語注疏·憲問》,《十三經注疏》,第2513頁。
 
[49]《尚書(shu) ·君奭》,《十三經注疏》,第224頁。
 
[50]《尚書(shu) ·多方》,《十三經注疏》,第229頁。
 
[51]《論語注疏·季氏》,《十三經注疏》,第2522頁。
 
[52] 蒙培元:《為(wei) 什麽(me) 說中國哲學是深層生態學》,《新視野》2002年第6期,第42–46頁。
 
[53] 蒙培元:《從(cong) 孔子的境界說看儒學的基本精神》,《中國哲學史》1992年第1期,第44–53頁。
 
[54] 蒙培元:《中國學術的特征及發展走向》,《天津社會(hui) 科學》2004年第1期,第11–16頁。
 
[55] 參見蒙培元:《心靈超越與(yu) 境界》,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81頁;黃玉順:《“情感超越”對“內(nei) 在超越”的超越——論情感儒學的超越觀念》,《哲學動態》2020年第10期,第40–50頁。
 
[56]《孟子·滕文公上》,《十三經注疏》,第2709頁。
 
[57]《孟子·離婁上》,第2720頁,引《詩經·大雅·文王》;《孟子·梁惠王下》,第2675頁,引《尚書(shu) ·泰誓上》。
 
[58]《孟子注疏·離婁下》,《十三經注疏》,第2730頁。
 
[59] 參見黃玉順:《天吏:孟子的超越觀念及其政治關(guan) 切——孟子思想的係統還原》,《文史哲》2021年第3期,第86–103頁。
 
[60]《孟子注疏·梁惠王下》,《十三經注疏》,第2681頁。
 
[61]《孟子注疏·梁惠王下》,《十三經注疏》,第2683頁。
 
[62]《孟子·公孫醜(chou) 下》,《十三經注疏》,第2701頁。
 
[63]《孟子·盡心上》,《十三經注疏》,第2764頁。
 
[64]《孟子注疏·盡心上》,《十三經注疏》,第2764頁。
 
[65]《論語·憲問》,《十三經注疏》,第2511頁。
 
[66]《孟子·離婁上》,《十三經注疏》,第2721頁。
 
[67]《孟子·告子上》,《十三經注疏》,第2748頁。
 
[68]《孟子·告子上》,《十三經注疏》,第2753頁。
 
[69]《孟子·盡心上》,《十三經注疏》,第2770頁。
 
[70]《孟子·告子上》《盡心上》,《十三經注疏》,第2748、2770頁。
 
[71]《孟子·盡心下》,《十三經注疏》,第2777頁。
 
[72]《孟子·離婁下》,《十三經注疏》,第2727頁。
 
[73]《孟子·盡心下》,《十三經注疏》,第2777頁。
 
[74]《孟子·告子上》,《十三經注疏》,第2750頁。
 
[75]《荀子集解·性惡篇》,王先謙集解,中華書(shu) 局1988年版,第443頁。
 
[76]《荀子集解·性惡篇》,第441頁。
 
[77]《孟子·公孫醜(chou) 上》,《十三經注疏》,第2691頁。
 
[78] 朱熹:《孟子集注·公孫醜(chou) 上》,《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238頁。
 
[79] 關(guan) 於(yu) “端”的理解,參見黃玉順:《中國正義(yi) 論的形成——周孔孟荀的製度倫(lun) 理學傳(chuan) 統》,東(dong) 方出版社2015年版,第208頁。
 
[80]《孟子·告子上》,《十三經注疏》,第2749頁。
 
[81]《孟子·告子上》,《十三經注疏》,第2753頁。
 
[82]《孟子·盡心上》,《十三經注疏》,第2764頁。
 
[83]《孟子·告子上》,《十三經注疏》,第2753頁。
 
[84]《孟子·離婁上》,《十三經注疏》,第2717頁。
 
[85]《孟子·離婁下》,《十三經注疏》,第2731頁。
 
[86]《孟子·離婁下》,《十三經注疏》,第2727頁。
 
[87]《孟子·萬(wan) 章下》,《十三經注疏》,第2740頁。
 
[88]《孟子·萬(wan) 章下》,《十三經注疏》,第2740頁。
 
[89]《孟子·盡心上》,《十三經注疏》,第2764頁。
 
[90] 轉自鄭家棟:《從(cong) “內(nei) 在超越”說起》,《哲學動態》1998年第2期,第18‒20頁。
 
[91] 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下冊(ce) ,商務印書(shu) 館2011年版,第869頁。
 
[92] 蒙培元:《理學的演變》——從(cong) 朱熹到王夫之戴震》,方誌出版社2007年版,第107頁。
 
[93] 蒙培元:《理學範疇係統》,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34、476頁。另可參見:劉宗賢:《程顥“識仁”思想及其與(yu) 陸王心學的關(guan) 係》,《文史哲》1994年第1期,第72‒80頁;盧連章:《論程顥心學思想的傳(chuan) 承》,《天中學刊》2003年第1期,第91‒94頁;辛世俊:《程顥心學思想奠定陸王心學基礎》,《河南日報》2019年6月30日。
 
[94]《正蒙·乾稱篇》,《張載集》,第64頁。
 
[95]《橫渠易說·係辭下》,《張載集》,第232頁。
 
[96]《與(yu) 呂微仲書(shu) 》,《張載集》,第351頁。
 
[97]《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五,《二程集》,王孝魚點校,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第158頁。
 
[98]《周易程氏傳(chuan) 》卷一,《二程集》,第698、697頁。
 
[99]《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二十五,《二程集》,第321頁。
 
[100]《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二上,《二程集》,第18頁。
 
[101]《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二上,《二程集》,第22頁。
 
[102]《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二十五,《二程集》,第318頁。
 
[103]《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八,《二程集》,第204頁。
 
[104]《周易程氏傳(chuan) 》卷一,《二程集》,第757頁。
 
[105]《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二十四,《二程集》,第313頁。
 
[106]《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二十二上,《二程集》,第292頁。
 
[107]《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二十一下,《二程集》,第274頁。
 
[108]《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二十二上,《二程集》,第282頁。
 
[109]《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八,《二程集》,第209頁。
 
[110]《周易程氏傳(chuan) 》卷一,《二程集》,第702頁。
 
[111]《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二上,《二程集》,第22頁。
 
[112]《周易程氏傳(chuan) 》卷一,《二程集》,第735頁。
 
[113]《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八,《二程集》,第238頁。
 
[114]《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八,《二程集》,第215頁。
 
[115]《大學章句集注》,《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6‒7頁;《朱子語類》卷四十六、卷七十五,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1173‒1174、1935頁。
 
[116] 胡適:《胡適文存二集》卷二,歐陽哲生編《胡適文集》第3冊(ce)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頁。
 
[117]《朱子語類》卷三,第36–37頁、第46頁、第47頁、第49頁。
 
[118]《朱子語類》卷五,第85頁。
 
[119]《朱子語類》卷五,第85頁。
 
[120]《孟子集注·梁惠王章句下》,《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215頁。
 
[121]《論語集注·八佾》,《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65頁。
 
[122]《朱子語類》卷六十四,第1570頁。
 
[123]《朱子語類》卷六十四,第1570頁。
 
[124]《論語集注·顏淵》,《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134頁。
 
[125]《朱子語類》卷二十七,第691頁。
 
[126]《朱子語類》卷九十四,第2401頁。
 
[127]《朱子語類》卷二十,第455頁。
 
[128]《朱子語類》卷八十七,第2245頁。
 
[129]《朱子語類》卷十七,第387頁。
 
[130]《朱子語類》卷一,第5頁。
 
[131]《朱子語類》卷二十五,第621頁。
 
[132]《朱子語類》卷九十,第2292頁。
 
[133]《孟子集注·萬(wan) 章章句上》,《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309頁。
 
[134]《孟子集注·告子章句上》,《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325頁。
 
[135]《朱子語類》卷六十,第1434頁。
 
[136]《朱子語類》卷四,第68頁。
 
[137]《朱子語類》卷五,第96頁。
 
[138]《朱子語類》卷九十七,第2483–2484頁。
 
[139]《朱子語類》卷六十,第1424頁。
 
[140]《朱子語類》卷六十,第1428頁。
 
[141]《朱子語類》卷四,第61頁。
 
[142]《朱子語類》卷二十,第476頁。
 
[143]《朱子語類》卷十七,第387頁。
 
[144]《孟子集注·萬(wan) 章章句上》,《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309頁。
 
[145] 張載:《性理拾遺》,《張載集》,第374頁。
 
[146]《朱子語類》卷五,第93頁。
 
[147]《朱子語類》卷三十六,第977頁。
 
[148]《朱子語類》卷三十五,第926頁。
 
[149]《朱子語類》卷十八,第416頁。
 
[150]《朱子語類》卷四十五,第1165頁。
 
[151]《尚書(shu) ·皋陶謨》,《十三經注疏》,第139頁。
 
[152]《朱子語類》卷七十八,第2020頁。
 
[153] 吳兢:《貞觀政要·論擇官》,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92頁。
 
[154]《朱子語類》卷六十八,第1700頁。
 
[155]《朱子語類》卷二十九,第754頁。
 
[156]《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第2914頁。
 
[157]《朱子語類》卷六十九,第1731頁。
 
[158] 黃玉順:《“超驗”還是“超凡”——儒家超越觀念省思》,《探索與(yu) 爭(zheng) 鳴》2021年第5期,第73–81頁。
 
[159] 陸九淵:《雜說》,《陸九淵集》卷二十二,鍾哲點校,中華書(shu) 局1980年版,第276頁。
 
[160] 陸九淵:《與(yu) 李宰》,《陸九淵集》卷十一,第149頁。
 
[161] 陸九淵:《與(yu) 曾宅之》,《陸九淵集》卷一,第7頁。
 
[162] 陸九淵:《雜說》,《陸九淵集》卷二十二,第276頁。
 
[163] 陸九淵:《語錄上》,《陸九淵集》卷三十四,第423頁。
 
[164] 陸九淵:《語錄上》,《陸九淵集》卷三十四,第395–396頁。
 
[165] 陸九淵:《與(yu) 李宰》,《陸九淵集》卷十一,第150頁。
 
[166] 陸九淵:《語錄上》,《陸九淵集》卷三十四,第403頁。
 
[167] 陸九淵:《雜說》,《陸九淵集》卷二十二,第276頁。
 
[168] 陸九淵:《語錄下》,《陸九淵集》卷三十五,第443頁、第444頁。
 
[169] 陸九淵:《與(yu) 朱元晦》,《陸九淵集》卷二,第26頁。
 
[170] 陸九淵:《保民而王》,《陸九淵集》卷三十二,第382頁。
 
[171]《荀子集解·富國篇》,第179頁;《禮論篇》,第346頁。
 
[172] 陸九淵:《與(yu) 胡達材》,《陸九淵集》卷四,第56頁。
 
[173]《謹齋說》,《王陽明全集》卷七,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80頁。
 
[174]《謹齋說》,《王陽明全集》卷七,第280頁。
 
[175]《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第6頁。
 
[176]《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第40頁。
 
[177]《孟子·告子上》《盡心上》《盡心下》,《十三經注疏》,第2753、2770、2775頁。
 
[178]《答季明德》,《王陽明全集》卷六,第228頁。
 
[179]《謹齋說》,《王陽明全集》卷七,第280頁。
 
[180]《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第23頁。
 
[181]《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第105頁。
 
[182]《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第2頁、第3頁。
 
[183]《書(shu) 諸陽伯卷》,《王陽明全集》卷八,第294頁。
 
[184]《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第29頁。
 
[185]《明儒學案·姚江學案·語錄》(修訂本),中華書(shu) 局2008年第2版,第191頁。
 
[186]《書(shu) 諸陽伯卷》,《王陽明全集》卷八,第294頁。
 
[187]《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第第3頁。
 
[188]《傳(chuan) 習(xi) 錄中·答羅整庵少宰書(shu) 》,《王陽明全集》卷二,第83頁。
 
[189]《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第6頁。
 
[190]《象山文集序》,《王陽明全集》卷七,第261頁。
 
[191]《紫陽書(shu) 院集序》,《王陽明全集》卷七,第255頁。
 
[192]《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王陽明全集》卷二,第47頁。
 
[193]《傳(chuan) 習(xi) 錄中·答聶文蔚》,《王陽明全集》卷二,第94頁。
 
[194]《大學問》,《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六,第1019頁。
 
[195]《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第121頁。
 
[196]《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第115頁。
 
[197]《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第120頁。
 
[198]《答舒國用》,《王陽明全集》卷五,第203頁。
 
[199]《明儒學案·姚江學案·語錄》(修訂本),第193頁。
 
[200]《與(yu) 馬子莘》,《王陽明全集》卷六,第232頁。
 
[201]《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王陽明全集》卷二,第49–50頁。
 
[202]《論語注疏·子路》,《十三經注疏》,第2508頁。
 
[203]《孟子注疏·盡心下》,《十三經注疏》,第2779頁。
 
[204]《祭國子助教薛尚哲文》,《王陽明全集》卷二十五,第1004頁。
 
[205]《紫陽書(shu) 院集序》,《王陽明全集》卷七,第255頁。
 
[206]《傳(chuan) 習(xi) 錄中·答聶文蔚》,《王陽明全集》卷二,第88頁。
 
[207]《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第136頁。
 
[208]《年譜附錄一》,《王陽明全集》卷三十五,第1351–1352頁。
 
[209]《傳(chuan) 習(xi) 錄中·答聶文蔚》,《王陽明全集》卷二,第86頁。
 
[210]《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王陽明全集》卷二,第54頁。
 
[211]《傳(chuan) 習(xi) 錄中·答顧東(dong) 橋書(shu) 》,《王陽明全集》卷二,第48頁。
 
[212]《龍場生問答》,《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四,第956頁。
 
[213]《悔齋說》,《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四,第953頁。
 
[214]《傳(chuan) 習(xi) 錄下》,《王陽明全集》卷三,第133頁。
 
[215] 趙嘉霖:《重建超越之維:現代性進程中“世俗與(yu) 超越”之張力的應對——評黃玉順“變易本體(ti) 論”思想》,《當代儒學》第18輯,四川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213–222頁。
 
[216]《自劾不職以明聖治事疏》,《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八,第1065頁。
 
[217]《答聶文蔚》,《王陽明全集》卷二,第89頁。
 
[218]《奏報田州思恩平複疏》,《王陽明全集》卷十四,第503頁。
 
[219]《答方叔賢》,《王陽明全集》卷二十一,第866頁。
 
[220]《陳言邊務疏》,《王陽明全集》卷九,第304頁。
 
[221]《辭免重任乞恩養(yang) 病疏》,《王陽明全集》卷十四,第488頁。
 
[222]《與(yu) 黃宗賢》,《王陽明全集》卷六,第234‒235頁。
 
[223]《辨誅遺奸正大法以清朝列蔬》,《王陽明全集》卷二十八,第1071頁。
 
[224]《年譜三》,《王陽明全集》卷三十四,第1333頁。
 
[225]《傳(chuan) 習(xi) 錄上》,《王陽明全集》卷一,第6頁。
 
[226]《傳(chuan) 習(xi) 錄中·答聶文蔚》,《王陽明全集》卷二,第93頁。
 
[227]《孟子·盡心上》,《十三經注疏》,第27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