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青翰】工夫與教化——論朱子“學之大小”思想結構的形成與特點

與(yu) “學之大小”的思想結構相應,朱子在工夫上先後將“大學”“小學”分判為(wei) “格物”與(yu) “主敬”;與(yu) 此同時,朱子編撰《小學》,注釋、序定《大學》,重塑了以“小學”“大學”為(wei) 基礎的教化體(ti) 係:以“禮樂(le) 射禦書(shu) 數”入“小學”,以“大人之學”闡釋“大學”,強調了人皆可以“學為(wei) 聖人”的平等性,又構建了高下有分的德性秩序。

【劉強】論杜甫的經學與詩學

杜詩之所以難讀,蓋因其詩中有“學”,詩中有“道”,詩中有“神”;這三點,恰好對應著杜甫作為(wei) 學者、儒者、詩人這三種文化身份認同。學者杜甫雖不以經學立身,卻有著深厚的經學修養(yang) ;儒者杜甫的聖賢誌向和醇儒抱負,成就了杜詩的思想深度和詩學高度;詩人杜甫則“經學與(yu) 詩學並重”,通過“以《詩》入詩”“經史並用”“以道運詩”的詩學創造,開出···

【李佳】儒戶、生員與元明社會管理模式變遷——以基層儒士優免為中心

元明易代後,元代實行的儒戶製度與(yu) 生員製度皆得以延續,但前者已經失去了圈定優(you) 免對象的功能,後者在明初擴大發展,成為(wei) 基層儒士獲得優(you) 免權的主要渠道。之所以出現這種轉變,是因為(wei) 蒙元時期將儒學視為(wei) 一種宗教文化,明代則將儒學提升為(wei) 官方獨尊的政治文化,並建立與(yu) 之相適應的社會(hui) 流動模式。

【劉強】《世說新語》“名教樂地”說新解——兼論西晉玄學家樂廣的玄學立場及思想史意義

樂(le) 廣此說在中國思想史上意義(yi) 重大:一方麵,它是對魏晉玄學“名教與(yu) 自然之辨”的現實回應,從(cong) 中可見樂(le) 廣在“貴無”與(yu) “崇有”的二極論爭(zheng) 中,秉持的是一種不偏不倚、折中調和的中道立場,體(ti) 現了他對儒家“名教”中“內(nei) 聖”境界的體(ti) 認和捍衛;另一方麵,此說還直接啟發了宋儒對“孔顏樂(le) 處”的探尋,豐(feng) 富並提升了宋明理學中“名教之樂(le) ”的思辨品格和形上···

【黃玉順】中國美學意識的覺醒 ——《詩經》美學思想研究

《詩經》出現大量的“美”字,並且不再與(yu) “善”相關(guan) 聯,而是由更高的價(jia) 值詞“好”來統攝。這意味著中國美學意識從(cong) 道德意識中獨立出來,標誌著中國美學意識的覺醒,這是中國美學思想的真正開端。《詩經》所有“美”字都形容人,包括女性之美和男性之美,表明中國美學思想一開始就不是藝術美學,而是“人的美學”。

【孟鑫】簡述“文”在漢語世界的多元意涵及其對中國闡釋學理論建構的價值

現代語境中的“文”,往往指向文字、詞句、文章、文本等固定領域,而在曆代漢語文獻的考察中,‘文’則體(ti) 現出剝離語言文字、文章、文本的固定領域,而向著中國社會(hui) 基礎層麵延伸的顯化狀態,並最終形成對個(ge) 人和社會(hui) 具有導向意義(yi) 的“文教”傳(chuan) 統。

【喬飛】​作為儒家法律思想基礎的“天”

“物質自然之天”“神靈主宰之天”“義(yi) 理規則之天”可以整合為(wei) “位格之天”,荀子、朱子以及王陽明對“天”的理解皆莫出其右。“位格之天”顯明了“天”的生命屬性、倫(lun) 理屬性以及至高、永恒等屬性,其不僅(jin) 創生了萬(wan) 物與(yu) 人類,還對萬(wan) 物和人類擁有主權;權力的來源、法律的創製、司法的過程等儒家法律思想核心問題,無不與(yu) “天”有關(guan) 。

【呂文明】雅道相傳:蘭陵蕭氏家族在南朝齊梁間的儒學傳承

蘭(lan) 陵蕭氏的發跡得益於(yu) 劉宋皇室的裙帶關(guan) 係和軍(jun) 功,“皇舅房”據此而快速崛起,但沒有形成良好的家學。“蕭齊房”和“蕭梁房”繼續發展,建立宋、齊兩(liang) 朝,為(wei) 了迅速提升家族文化地位,而全力投入到儒學振興(xing) 活動中。“蕭齊房”的蕭道成、蕭賾、蕭長懋三代皇帝和諸王都篤好儒學,家族基本完成從(cong) 尚武到崇文的轉型。

【梁濤】“絕地天通”的層累建構與曆史素地——兼評學界的三種詮釋進路

“絕地天通”發生於(yu) 原始社會(hui) 末期的父權家族階段,這是理解“絕地天通”的核心和關(guan) 鍵,“民神雜糅”並不是指人人都為(wei) 巫,家家都為(wei) 巫,而是指每個(ge) 家族乃至宗族都有自己的神,都可以與(yu) 神溝通。“絕地天通”也不是指完全斷絕人與(yu) 天的溝通,而是壟斷祭天的權力,將其掌握在少數人手裏。這裏的天已不是家族的祖先神,而是超越其上的至上神,誰壟斷通···

【謝晶】緣何“列舉”?——清代例文編纂模式及其啟示

“列舉(ju) ”而非高度抽象、概括、普遍的法典編纂模式,是傳(chuan) 統法典著意保持“謙抑性”的體(ti) 現,其不僅(jin) 不會(hui) 導致法典繁雜,反而在事實上做到了“簡易”並有效地應對社會(hui) “變易”。為(wei) 了實現“簡易”、應對“變易”,《大清律例》編纂模式還需要“不易”做保障,其包括律之傳(chuan) 承數千年而“不易”、例萬(wan) 變不離律之範疇“不易”以及律例之外的德、禮“不易”。

【唐文明】三才之道與中國文明的平衡藝術

在將沃格林關(guan) 於(yu) 意識的平衡的主題擴展為(wei) 教化的平衡之後,通過對《中庸》中論述聖人之道的一段話的深入分析,我們(men) 能夠得出結論說,中國文明中強烈的宇宙論關(guan) 切,並非像沃格林在韋伯的影響下所認為(wei) 的那樣,是精神突破不徹底、不完全的表現,而是出於(yu) 教化的平衡這一重要考量有意保持的。

【任鋒】《先秦政治思想史》的“百年孤獨”

作為(wei) 百年中國政治思想史書(shu) 寫(xie) 的開端,這本著作難免是孤獨的。鑒於(yu) 對現代性精神中罪惡災難的警醒,它沒有將權利觀念、鬥爭(zheng) 哲學和國家主義(yi) 奉為(wei) 圭臬法則,而是在文明根源上試圖為(wei) 諸神之爭(zheng) 泊定天人性命的仁義(yi) 原點,真可謂“何妨舉(ju) 世嫌迂闊”!

【專訪】安樂哲、田辰山:解決全球性挑戰,儒學如何提供思路?

近來,國際局勢複雜動蕩,大國之爭(zheng) 加劇政治對抗,和平與(yu) 發展的時代主題正麵臨(lin) “零和博弈”的嚴(yan) 峻挑戰。

【東方朔】“性惡”與為善的動機——荀子“凡人之欲為善者,為性惡也”析義

通過對中外學者關(guan) 於(yu) 荀子“凡人之欲為(wei) 善者,為(wei) 性惡也”的理解以及對“苟無之中者,必求於(yu) 外”“苟有之中者,必不及於(yu) 外”的分析,可以看到他們(men) 的觀點雖良莠不齊,各不相同,但這些觀點都從(cong) 不同的角度深化了我們(men) 對荀子有關(guan) 道德動機思想的理解,值得我們(men) 正視和思考。

【吳飛】仁者之學——略論陳來先生的哲學體係

陳先生從(cong) 1980年代以來,一直關(guan) 注現代性語境下的道德問題,他兩(liang) 部著作中呈現出的成熟哲學體(ti) 係牢牢堅持對此一基本問題的理解和回答,形成其仁學哲學思想。陳先生堅持,仁之本義(yi) 為(wei) 利他主義(yi) ,具有濃厚的道德色彩。陳先生哲學是熊十力的體(ti) 用不二和李澤厚的萬(wan) 物一體(ti) 思想的綜合與(yu) 提升,既關(guan) 心天地總體(ti) 作為(wei) 仁體(ti) 的整體(ti) 性,也特別關(guan) 心利他主義(yi) 的···

【穀繼明】南北朝儒家講經與撰疏之再檢討

義(yi) 疏學之出現,既是儒家經學之重要階段,亦是佛教解經學一重要環節。其實“疏”之名號,其起源當是“條分陳述”,而非牟潤孫所謂講經記錄,儒家已有用其名義(yi) 者。至於(yu) 儒家講經,已有念誦經文、都講論難等事;而講經後撰集解釋,亦出現在皇家講儒經中。

【黃湛】清中葉偽《古文尚書》的義理辯護與廢立爭議——以‌“虞廷十六字”為中心

清中葉考據學興(xing) 盛之際,賴以發明道統心傳(chuan) 的“虞廷十六字”因屬於(yu) 偽(wei) 《古文尚書(shu) 》,義(yi) 理價(jia) 值遭到質疑,廢黜偽(wei) 《書(shu) 》之議甚囂塵上。不少學者以義(yi) 理價(jia) 值為(wei) 依據,為(wei) 偽(wei) 《古文》辯護。此外亦有尊尚漢學者,在辨偽(wei) 的同時,重視道統心傳(chuan) ,將文獻真偽(wei) 和義(yi) 理是非分別劃入經學、道學兩(liang) 個(ge) 範疇,使兩(liang) 者互不幹涉,以化解考據與(yu) 義(yi) 理的緊張。

【陳贇】“原史”:中國思想傳統中的原初符號形式

中國古典的經史子集四部之學的知識譜係,是以原史為(wei) 原初符號形式,經、子、史等都是從(cong) 中分化出來的。以原史作為(wei) 原初符號形式的中國古典思想與(yu) 以神話作為(wei) 原初符號形式的古希臘、希伯來思想的一個(ge) 重大的文明論差異在於(yu) ,在中國傳(chuan) 統中,曆史意識與(yu) 宇宙秩序可以相容,而在後者,宇宙論秩序的經驗則著力泯除曆史意識。

【範忠信】傳統血緣社會組織自治的財團法人運作模式——北宋“範氏義莊”之契約性意義···

以“義(yi) 田”或家族基金式財團法人為(wei) 自治經濟基礎,以五服內(nei) 宗親(qin) 為(wei) 自治團體(ti) 成員,以祀祖聚族、扶貧濟困、獎學勵誌為(wei) 自治公益的目標,這一組織成功地彌補了國家公共管理和服務的嚴(yan) 重不足。範氏義(yi) 莊符合今日民法學上的社團、財團兩(liang) 種法人定義(yi) ,它是中華民族在契約文明、自治文明方麵為(wei) 人類共同價(jia) 值所作貢獻的典型樣本之一。

【幹春鬆】“感而遂通”:交感、感動與教化——宋明道學政治哲學的一個切入點

“感”作為(wei) 宋明道學政治哲學的一個(ge) 重要概念素來缺乏研究者的關(guan) 注,然二程、張載和朱熹通過對《周易·係辭》和鹹卦中有關(guan) “感”的意義(yi) 的闡發,尤其是建構寂感體(ti) 用的哲學框架,來闡明聖人感萬(wan) 物而照察人間疾苦,並通過感化來調節社會(hui) 秩序的思想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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