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始終認為(wei) 《孟子》言“性善”,不僅(jin) 是就性之本體(ti) 而言,而且更是“即其發見之端而言之”,因而與(yu) “未生”“已生”無關(guan) 。後世引述朱熹《答嚴(yan) 時亨》或《朱子語類》(卷74)所言,大都沒有注意到朱熹對自己所言作出的更改,造成誤解。
麵對當今《論語》詮釋中所存在的各種觀點之間的差異和分歧,本書(shu) 選取《論語》中最能體(ti) 現其根本思想且曆代有著不同詮釋又為(wei) 當今學者最為(wei) 關(guan) 注的重要概念和論題,以朱熹的詮釋為(wei) 中心展開論述;從(cong) 學術思想史的角度,分析朱熹的詮釋與(yu) 漢魏諸儒的異同,以及清儒的詮釋與(yu) 朱熹的分歧與(yu) 相通。
《論語》講“禮之用,和為(wei) 貴”,對於(yu) 其中的“和”的解讀,在古代,經曆了自皇侃、邢昺從(cong) 禮樂(le) 關(guan) 係的角度講“和,即樂(le) 也”,“和,謂樂(le) 也”,到朱熹從(cong) 禮有體(ti) 用的角度講“和者,從(cong) 容不迫之意”,再到王夫之講“‘和’者,以和順於(yu) 人心之謂”,劉寶楠以《中庸》“發而皆中節謂之和”解“禮之用,和為(wei) 貴”的過程。
民國時期對於(yu) 王陽明“知行合一”的解讀,既有以謝無量《陽明學派》為(wei) 代表的從(cong) 認識論、倫(lun) 理學角度的解讀,深化了對於(yu) 知與(yu) 行不可分割的認識。重要的是,研究民國時期對王陽明“知行合一”的不同解讀,有助於(yu) 弄清從(cong) 王陽明“知行合一”到今人所言“知行合一”的思想發展過程。
朱熹多講義(yi) 與(yu) 利的相互聯係,繼承程頤講“君子未嚐不欲利”、“仁義(yi) 未嚐不利”,講“利不是不好”,不僅(jin) 沒有完全否定利,而且包含了對於(yu) 利的一定程度的肯定。遺憾的是,朱熹門人後學將朱熹所言與(yu) 胡安國所言“義(yi) 者,天理之公;利者,人欲之私”相混淆,強調義(yi) 與(yu) 利的相互對立,實際上誤讀了朱熹的思想,掩蓋了其中對於(yu) 利的肯定。
先秦儒家講“仁”,重視人與(yu) 人的關(guan) 係,強調與(yu) 人為(wei) 善、和諧相處,所謂“仁者愛人”,同時又尊崇天地,並對自然有所研究,尤為(wei) 強調人與(yu) 自然的和諧相處。宋代大儒朱熹上接孔孟儒學,又集宋代儒學之大成,不僅(jin) 發展了先秦儒家的仁學,而且弘揚了先秦儒家講究人與(yu) 自然和諧相處的思想,由此可以開發出以人與(yu) 自然和諧為(wei) 中心的生態觀。
朱熹既講“理”、“性”,也講“情”,並將“心”、“性”、“情”統為(wei) 一體(ti) 。因此在朱熹那裏,“性”與(yu) “情”並非對立,並非以“超越”的“理”、“性”否定“情”,而且,“心”對“情”的主宰,並非外在的壓製,而是“心”的自我的調適,是一種功能性的主宰。
王陽明的“去人欲而存天理”來自朱熹的“存天理,滅人欲”,且二者又存在諸多差異
朱熹講“三綱五常”,認為(wei) “五常”是“三綱五常”之本,派生“三綱五常”,強調“三綱”與(yu) “五常”的不可分割,並且還多講“五倫(lun) ”,認為(wei) “五倫(lun) ”就是“三綱五常”;其後學真德秀把“三綱”解讀為(wei) “君正則臣亦正”,“父正則子亦正”,“夫正則妻亦正”,強調“三綱”的率先垂範之義(yi) 。
對於(yu) 子貢曰“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也”,曆代的解讀,眾(zhong) 說紛紜。漢儒認為(wei) ,孔子不言性與(yu) 天道;魏晉南北朝的儒者則把孔子所言與(yu) 孔子學說之旨區別開來,認為(wei) 孔子學說之旨在於(yu) 性與(yu) 天道,由於(yu) 其理深微,不可得而聞也。清儒認為(wei) ,孔子言性與(yu) 天道在《易傳(chuan) 》,又在平日教學中而不言,所以不可得而聞也。
在班固《白虎通》對於(yu) 儒家“三綱五常”的係統闡述中,“三綱”所表達的君、父、夫對於(yu) 臣、子、妻的主導地位,以“五常”為(wei) 心性基礎,是就率先垂範而言。朱熹講“三綱五常”,認為(wei) “五常”是“三綱五常”之本,派生“三綱五常”,強調“三綱”與(yu) “五常”的不可分割,並且還多講“五倫(lun) ”,認為(wei) “五倫(lun) ”就是“三綱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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