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世陵】博愛的理念與愛人情懷——在屈子書院講壇的演講

欄目:演講訪談
發布時間:2023-12-16 10: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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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世陵

作者簡介:向世陵,男,西元一九五五年生,四川仁壽人,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哲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孔子研究院副院長。社會(hui) 兼職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華朱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國哲學史》雜誌副主編。著有《宋代經學哲學研究·基本理論卷》《理氣性心之間——宋明理學的分係與(yu) 四係》《理學與(yu) 易學》《中國學術通史·魏晉南北朝卷》《中國哲學範疇精粹叢(cong) 書(shu) ·變》《善惡之上——胡宏·性學·理學》《儒家的天論》等。

博愛的理念與(yu) 愛人情懷

作者:向世陵

來源:“屈子書(shu) 院”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四年歲次癸卯十一月初三日丁未

            耶穌2023年12月15日

 

導言

 

“博愛”作為(wei) 仁愛的基本蘊含,是中華文明本有的智慧和優(you) 秀傳(chuan) 統。儒家既說“仁者愛人”“泛愛眾(zhong) 而親(qin) 仁”,又曰“愛由親(qin) 始”。仁愛與(yu) 博愛的關(guan) 係是什麽(me) ?“博愛”思想的內(nei) 涵、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何在?近代以來,世人對“博愛”和“愛有差等”存在哪些誤讀?如何愛人愛己,構建和諧文明的社會(hui) ?

 

2021年10月16日,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孔子研究院副院長向世陵先生蒞臨(lin) 屈子書(shu) 院講壇,發表“博愛的理念與(yu) 愛人情懷”的主旨演講,並與(yu) 現場觀眾(zhong) 進行了精彩的互動。講座由鳳凰網湖南頻道全球同步直播,在線參與(yu) 人數多達46.2萬(wan) ;長沙理工大學設計藝術學院教授、湖南汨羅屈子書(shu) 院執行院長王琦擔任嘉賓主持。

 

博愛的理念與(yu) 愛人情懷

 

向世陵

 

謝謝王琦教授溢美的介紹!我很高興(xing) 來到屈子書(shu) 院和大家會(hui) 麵。上午我參觀了屈子書(shu) 院,屈子書(shu) 院突出了屈原的愛國主義(yi) 精神,跟我今天演講的內(nei) 容有相合之處。無論是從(cong) 大的層麵講愛祖國、愛人民,還是從(cong) 小的層麵講愛父母、愛師長,雖然沒有用“博愛"這個(ge) 詞,但是推廣出去,都是愛人。這也就是今天我要演講的內(nei) 容:《“博愛”的理念與(yu) “愛人”情懷》。

 

“博愛”觀念的緣起

 

“博愛”,作為(wei) 一種跨越血緣而撫慰人心的崇高情懷,突出的是人與(yu) 人相愛的美好境界,從(cong) 它產(chan) 生的那一天開始,就注定與(yu) 中華民族精神及其生命智慧的生發和綿延分不開。從(cong) 先秦、漢唐到宋元明清,博愛的傳(chuan) 統從(cong) 不曾中斷。中華五千年的文明史,固然有戰爭(zheng) 、瘟疫、剝削和壓迫等苦難,但“和”作為(wei) 一個(ge) 中華民族的核心理念,也在一定程度上體(ti) 現了先民們(men) 的相互尊重和互助互惠。

 

“博愛”的字義(yi) ,按《漢語大詞典》的解釋,是廣泛地愛一切人,遵循了孔子“泛愛眾(zhong) ”的蘊含。事實上,孔子的後裔孔安國在注解《孝經》的“博愛”概念時便稱:“博愛,泛愛眾(zhong) 也。”【注:孔安國:《古文孝經孔氏傳(chuan) 》,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商務印書(shu) 館1986年版】這個(ge) 傳(chuan) 承2000多年來一直沒有變化。由此可見,儒家之愛就是一種普遍意義(yi) 的對人的關(guan) 愛。

 

“博愛”體(ti) 現的是“仁”的普遍之愛,與(yu) 我們(men) 通常講的“仁愛"是上下位的關(guan) 係,孟子則直接稱之為(wei) “仁者愛人”(《孟子·離婁下》),東(dong) 晉以後更有了“博愛之謂仁”【注:袁宏雲(yun) :“博愛之謂仁,辨惑之謂智,犯難之謂勇,因實立名,未有殊其本者也。”見袁宏撰,張烈點校:《後漢紀》卷3《光武皇帝紀》,中華書(shu) 局2002年版,第38頁。】之說。這些都是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典型語句,也充分揭示了仁愛與(yu) 博愛貫通的性質。

 

如果我們(men) 不局限於(yu) 語詞而論其思想,中華文化的博愛情懷,最早可以追溯到虞舜時代。作為(wei) 後代頂禮膜拜的聖王,舜的偉(wei) 大在於(yu) 他“善與(yu) 人同”。舜之為(wei) 善,沒有個(ge) 人的私相偏愛,舜認為(wei) 是善的,全天下人都會(hui) 認可,這被孟子叫做“心之所同然”,舜自己也是全身心去推行。用朱熹的話解釋,就是“公天下之善而不為(wei) 私也”【注:朱熹:《孟子集注·公孫醜(chou) 上》,《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1983年版,第239頁。】。善就是對所有人的無私大愛,也就是博愛,愛的情感與(yu) 善的德行在這裏是融為(wei) 一體(ti) 的。在此之後,觀念層麵的博愛逐漸萌發和孕育,並開始在商周時期形成的仁的觀念中顯露出來。

 

回到文獻層麵來講,博愛觀念在中國社會(hui) 的萌發,大致以夏商周時期形成的保民愛民意識為(wei) 標誌。在這一時期,執政者們(men) 已認識到民在天下國家的地位和作用,並以民是否感懷歸順作為(wei) 保有王位的根本。按《尚書(shu) ·皋陶謨》記載,在禹接任天子之位以後,與(yu) 賢臣皋陶有知人安民的對話:

 

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禹曰:“籲!鹹若時,惟帝其難之。知人則哲,能官人。安民則惠,黎民懷之。能哲而惠,何憂乎驥兜?何遷乎有苗?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

 

曆來《尚書(shu) 》的注解,將這段話的中心思想概括為(wei) 知人與(yu) 安民二事。皋陶提出這二者作為(wei) 天子最根本的執政方針,對禹是極高的要求,因為(wei) 即便是帝堯本人亦未必能真正實現。但禹對此卻有相當的自覺。所謂“知人則哲”的“哲”是智慧的意思。智慧首先表現在什麽(me) 地方?就是能夠恰當地任用人才。“安民則惠”,《爾雅·釋詁》:“惠,愛也”;《說文解字》:“惠,仁也。”安民在於(yu) 落實於(yu) 惠政,庶民百姓愛戴歸順。為(wei) 政者如果能做到知人善任和惠愛民眾(zhong) ,就不用再擔心驩兜、有苗之作亂(luan) 和巧言令色之奸佞了。

 

為(wei) 什麽(me) 需要惠民政治?從(cong) 國家管理和社會(hui) 治理的層麵說,惠民政治是由農(nong) 業(ye) 社會(hui) 和農(nong) 耕文明依賴於(yu) 土地和勞作人口的多寡這一根本經濟基礎所決(jue) 定的。惠政落到實處,民眾(zhong) 才可能來歸順,國家才可能強盛,華夏社會(hui) 也才有競爭(zheng) 力。所以說愛民觀念的興(xing) 起,首先是治理天下的需要。後來在中國社會(hui) 長期流行的“父母官”之類的說法,固然也有家長製下不平等地位的縮影,但這一觀念的初起,主要是指民感恩天子之德教和養(yang) 育,從(cong) 而欣然歸順之意。所謂“曰天子作民父母,以為(wei) 天下王”也(《尚書(shu) ·洪範》)。這與(yu) 執政者對作為(wei) 國家依憑的人民的力量和地位的認識是相關(guan) 聯的。

 

對於(yu) 民眾(zhong) ,應當像父母對待初生嬰兒(er) 一般愛惜。“若保赤子,惟民其康又”(《尚書(shu) ·康誥》),這樣人民才能安心地接受治理。初生嬰兒(er) 是柔弱的,但柔弱的不止是初生嬰兒(er) ,更有煢獨鰥寡一類的弱勢群體(ti) ,“父母”對此也應當予以關(guan) 照。周繼殷商而有天下,周公為(wei) 訓誡成王而例舉(ju) 殷先王事跡,稱祖甲因曾生活於(yu) 民間而知曉民情,故即位後能行惠民之政,“能保惠於(yu) 庶民,不敢侮鰥寡”(《尚書(shu) ·無逸》)。惠民政治體(ti) 現了普遍之愛即博愛的精神,應是能夠成立的。

 

在語詞層麵,三代萌發的博愛或仁的意識,“惠”是一個(ge) 重要的關(guan) 節點,因為(wei) 它一開始表達的就是愛的情懷。商周的統治者們(men) 都意識到,上天親(qin) 近扶助的與(yu) 民眾(zhong) 感懷歸順的,實際是同一對象,即有德施仁和惠愛民眾(zhong) 的君主。以惠愛為(wei) 仁,在中華後來的文明史中,一直沒有變過。《尚書(shu) ·蔡仲之命》講“皇天無親(qin) ,惟德是輔。民心無常,惟惠之懷”。“惠”表達的是愛民的情懷,這其實就是後來所謂的仁政。後來孔子稱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論語·裏仁》),便可看作是對這一傳(chuan) 統的承接。雖然小民的懷土懷惠似乎不及君子的懷德懷刑高尚,但它真實地反映了下民百姓對鄉(xiang) 土的依戀和盼望物質生活幸福的情懷。在這裏,普遍之愛的孕育與(yu) 德行的被逐漸強化相關(guan) 。

 

不論是“正德利用厚生”還是“敬德保民”,其中承載的對民眾(zhong) 民生的體(ti) 恤和愛民意識,都成為(wei) 博愛觀念形成的母體(ti) 並促使其萌發生長,最終在春秋戰國時期的仁的觀念體(ti) 係中塑造成型,從(cong) 根本上呼應了普遍的人道關(guan) 愛與(yu) 和諧群體(ti) 的社會(hui) 發展需要。

 

春秋後期,晉公子孫周(後為(wei) 悼公)在周都侍奉周王卿士單襄公,其“言仁必及人”,而單襄公評價(jia) 他亦是“愛人能仁”,並預言孫周以其近乎完美的品行必然成為(wei) 晉的新君【注:《國語》卷3《周語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94、96頁。】。這個(ge) 評價(jia) 出現在孔子出生前二十多年,披露了仁的規範在其孕育和發展中,開始具有了一般性的愛人或博愛的蘊涵。聯係到孔子,不能不想到孔子弟子“樊遲問仁”,孔子以“愛人”作答(《論語·顏淵》);又有“節用而愛人”“泛愛眾(zhong) 而親(qin) 仁”(《論語·學而》)等普遍性的愛人之說。孔子所言仁愛或博愛具體(ti) 針對的是個(ge) 別的人,但任何個(ge) 別都是一般,對個(ge) 別具體(ti) 之人的愛與(yu) 對一般普遍的民眾(zhong) 之愛,事實上不可能分隔開來。換句話說,博愛觀念的萌發,源自對特定人士品行的評價(jia) 和對善的治道的真誠期待,但它的出現和被提倡本身,無疑具有一般性的普遍意義(yi) 。後來韋昭注《國語》的解釋便是:“博愛於(yu) 人為(wei) 仁”,“言愛人乃為(wei) 仁也”【注:《國語》卷3《周語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95、97頁。】。以博愛釋仁,以愛人為(wei) 仁,將博愛與(yu) 仁德相關(guan) 聯,說明愛在滿足心理需要的同時,也在根本上滋潤著人的德性培育。這表明孔子創建自己具有普遍意義(yi) 的仁愛思想體(ti) 係,是有深厚的曆史底蘊的。

 

愛到底是一種什麽(me) 樣的情懷、有什麽(me) 樣的生成根據?從(cong) 根源來看,愛作為(wei) 一種普遍而深厚的情感,它的生發有“類”或血緣的生理基礎:“凡生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知愛其類。”(《禮記·三年問》)落實於(yu) 人身,愛引出的是人內(nei) 在的高級需要。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提出了人的需要有五個(ge) 層次: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愛和歸屬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後三者屬於(yu) 高級需要,是基於(yu) 一種生理的驅力。進入到價(jia) 值領域,高級需要與(yu) 德性層麵的仁直接聯係,仁與(yu) 愛可以互為(wei) 訓解,具體(ti) 包括關(guan) 切、責任感、尊重和了解等,並體(ti) 現為(wei) 愛老、敬長、恤孤的多重情感交流。用《禮記·禮運》的話來說,就是“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yang) ”,這是博愛最高的境界了。

 

講到博愛,必然就涉及儒家“愛有差等”的問題。古人講的“差等”跟百年來我們(men) 理解的“差等”的含義(yi) 是不一樣的。古人的“愛有差等”是指愛在具體(ti) 實施中間體(ti) 現出來的差別,比如說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等,這些都是愛,但是表現出不同的對待,這就叫差別。養(yang) 老送終是對老人的愛,但是對年輕人就要鼓勵他、培養(yang) 他,這就是差別。差別之愛的實質在於(yu) 給不同人群,尤其是老幼弱勢人群以各自所需的關(guan) 愛,而貫穿其中的就是博愛的精神。這些由先人提出而曆代受到推崇的愛的境界,至今仍是激發人們(men) 由此去努力的動力,用羅爾斯差別原則的語言來說,就是“它們(men) 應該有利於(yu) 社會(hui) 之最不利成員的最大利益”【注:[美]約翰·羅爾斯:《作為(wei) 公平的正義(yi) 》,姚大誌譯,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56頁。】,從(cong) 根本上呼應了普遍的人道關(guan) 愛與(yu) 和諧群體(ti) 的社會(hui) 發展需要。

 

愛既是生理的需要,也是心理的需要。就心理的方麵看,愛之所由生,揭示了個(ge) 體(ti) 心理最為(wei) 自然和本能的反應。我如此,他也應當如此,所以需要“將心比心”。按心理學的分析,“將心比心”反映的是人心的移情作用。這一問題實際包括兩(liang) 方麵的內(nei) 容,即不忍人之心的自覺和推廣與(yu) 心理學意義(yi) 的移情作用。

 

《心理學大辭典》對移情的解釋是:“人際交往中,個(ge) 體(ti) 因感知到對方某種情緒而把自己置於(yu) 對方位置上體(ti) 驗到與(yu) 對方同樣的情緒或感情的能力,即所謂將心比心。不僅(jin) 能使個(ge) 體(ti) 把自己設身處地設想成他人,識別並體(ti) 驗到他人的情緒,而且對社會(hui) 知覺、人際交往有重要意義(yi) 。”【注:[美]約翰·羅爾斯:《作為(wei) 公平的正義(yi) 》,姚大誌譯,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56頁。】移情實際包含了情感和認知活動兩(liang) 方麵的內(nei) 容。孟子當年講過,“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yu) 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孟子·公孫醜(chou) 上》)。怵惕惻隱或不忍人之心的產(chan) 生,意味著移情被喚醒和激發,即在自己心中產(chan) 生了與(yu) 孺子同樣的將入於(yu) 井的情境或曰移情憂傷(shang) ,從(cong) 而促使形成幫助處於(yu) 危險境地的孺子獲得解救的關(guan) 愛行為(wei) 。在美國心理學家霍夫曼看來,“關(guan) 愛即要我們(men) 經常為(wei) 別人著想。移情性的悲傷(shang) 同關(guan) 愛之間的聯係是很明顯而直接的。事實上,關(guan) 愛看起來更像是在特定情景下移情憂傷(shang) 的自然延伸”【注:[美]馬丁·L·霍夫曼:《移情與(yu) 道德發展:關(guan) 愛和公正的內(nei) 涵》,楊韶剛、萬(wan) 明譯,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51頁。】。由此,重要的不是移情本身,而是移情憂傷(shang) ,這才是需要關(guan) 注的焦點。霍夫曼說:“無數研究表明,當人們(men) 目睹別人處在憂傷(shang) 中時,他們(men) 通常會(hui) 做出移情反應,或表現出一種外部的助人行為(wei) 。”【注:[美]馬丁·L·霍夫曼:《移情與(yu) 道德發展:關(guan) 愛和公正的內(nei) 涵》,楊韶剛、萬(wan) 明譯,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5頁。】不論是心理上的移情憂傷(shang) 還是隨之而來的實際助人行為(wei) ,在當代心理學中得到了科學的證明,故可以認為(wei) 孟子所說的“無惻隱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孫醜(chou) 上》)是一個(ge) 科學的論斷。

 

當然,孟子是從(cong) 先天性立論,心理學的研究則立足於(yu) 後天,即從(cong) 人有心理活動——在這裏是惻隱之心開始。惻隱之心,或者說不忍之心、同情之心,是仁愛行為(wei) 可能發生的前提,老老、長長、恤孤等愛的實施,都隻能在此同情心基礎上發生。用孟子的話,即是“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yu) 其所忍,仁也”(《孟子·盡心上》)。“達”其實已屬於(yu) 仁政,不忍本身則是仁心,“仁”在孟子那裏具有惻隱或同情的內(nei) 涵。

 

同時,跟孟子的先天論不太一樣,心理學家並不認為(wei) 同情心是當然地直接生成,而認為(wei) 它是由移情引起和轉化而來的。霍夫曼認為(wei) 這種轉變乃是一種質變,它是從(cong) 幼兒(er) 能夠把自己與(yu) 他人區別開來的時候開始,並一直持續到成年。在這裏,“兒(er) 童的移情憂傷(shang) 總是包括一種同情的成分,由此可見,兒(er) 童之所以想要提供幫助,是因為(wei) 他們(men) 對受害者感到遺憾,而不隻是想減輕他們(men) 自己的移情憂傷(shang) 。因而,移情憂傷(shang) 中的同情憂傷(shang) 成分是兒(er) 童的第一種真正的親(qin) 社會(hui) 動機”【注:[美]馬丁·L·霍夫曼:《移情與(yu) 道德發展:關(guan) 愛和公正的內(nei) 涵》,楊韶剛、萬(wan) 明譯,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1-102頁。】。一切親(qin) 近他人、親(qin) 近社會(hui) ,願意幫助他人和社會(hui) 的行為(wei) ,都叫做親(qin) 社會(hui) 行為(wei) 。親(qin) 社會(hui) 的關(guan) 愛產(chan) 生於(yu) 對他人(受害者)的同情。由同情而來的愛心,雖然不必是天生,但它的確從(cong) 人的嬰幼兒(er) 時代就開始了。

 

當代心理學對兒(er) 童愛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親(qin) 社會(hui) 行為(wei) 方麵。嬰幼兒(er) 大致在出生之後不久,便開始能感受到愛的情感的浸染。按照一些心理學家的研究,初生的嬰兒(er) 在聽到別的嬰兒(er) 哭時會(hui) 跟著哭,這就是一種征兆,預示著嬰兒(er) 早期的同情性反應。在隨後的成長中,一個(ge) 隻有6個(ge) 月大的嬰兒(er) ,有時也會(hui) 對他人的不幸表示出關(guan) 注。“在一項研究中,人們(men) 發現,49%的嬰兒(er) 能夠對處於(yu) 困境中的同伴做出反應,他們(men) 會(hui) 向這些小夥(huo) 伴靠攏,向他們(men) 做手勢,摸摸他們(men) ,要不然就是‘咿咿呀呀’地和那些小夥(huo) 伴打招呼。”【注:[美]南茜·艾森伯格(Eisenberg,N.):《愛心兒(er) 童——兒(er) 童的親(qin) 社會(hui) 行為(wei) 研究》,鞏毅梅譯,四川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9頁。】雖然這些研究的成果尚不能確定,但大致可以歸納為(wei) 赤子之心意義(yi) 上的同情性反應。

 

嬰兒(er) 的早期階段,人的主體(ti) 意識尚未建立,“孩子們(men) 在他們(men) 的第一個(ge) 年頭裏是不太分得清楚自己和其他人的,所以說當他們(men) 看到別人難受的時候也搞不清楚到底是自己還是別人在難受”【注:[美]南茜·艾森伯格(Eisenberg,N.):《愛心兒(er) 童——兒(er) 童的親(qin) 社會(hui) 行為(wei) 研究》,鞏毅梅譯,四川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頁。】。正是在這樣一種主體(ti) 意識尚未建立、人與(yu) 周圍環境還融為(wei) 一體(ti) 的時候,愛已與(yu) 愛他實際是統一不分的,惻隱之心的“不忍”可以看作嬰兒(er) 最初的自然心理反應,即既不忍人又不忍已的混合。由此人已混合不分,可以在一定情景下引出愛人先於(yu) 愛己的結論。事實上,中國傳(chuan) 統博愛觀念興(xing) 起時首先形成的,便是愛人先於(yu) 愛己的先人後己說。鑒於(yu) 嬰幼兒(er) 的發育是整個(ge) 人類進化史的縮寫(xie) ,愛人的先人後己說也相對地獲得了心理科學的支持。

 

就兒(er) 童自身的發育看,到了1~2歲,他們(men) 便逐步形成了朦朧的自我意識下的同情心。在擴展的意義(yi) 上,這種同情心既是關(guan) 心也是分享。心理學家的調查表明,“分享的早期形式出現在生命的頭一年裏,到了1歲半到2歲的時候這種現象就已經很普遍了。……比較1歲半和2歲的兒(er) 童,合作交換的頻率在持續增長”【注:[美]Dale F.Hay:Cooperative Interactions and Sharing between Very Young Children and Their Parents,Developmental Psychology,1979,Vol.15,No.6,p.647-653.】。就這些親(qin) 社會(hui) 行為(wei) 來講,行為(wei) 本身可以說是交換和互惠,但其中滲透著最初的愛心也是能夠察覺到的,因為(wei) 此時的孩子們(men) 尚不具有自覺的利益交換意識。

 

與(yu) 當代心理學主要集中於(yu) 親(qin) 社會(hui) 行為(wei) 方麵研究兒(er) 童愛心不同,古代中國的儒家學者更多關(guan) 注的是兒(er) 童與(yu) 父母之間親(qin) 愛關(guan) 係的培育,在此基礎上再推廣為(wei) 普遍性的博愛。

 

“博愛”這個(ge) 詞是什麽(me) 時候出現的,有不同的說法,但是從(cong) 比較確定的文獻來說,是從(cong) 《孝經》開始的:“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qin) 。”(《孝經·三才章》)關(guan) 於(yu) 父母兒(er) 女之間的愛,《孝經·聖治章》有“故親(qin) 生之膝下,以養(yang) 父母日嚴(yan) ,聖人因嚴(yan) 以教敬,因親(qin) 以教愛”之說。親(qin) 愛之情生於(yu) 膝下,就是父母和子女之間真正的親(qin) 愛之情,是兒(er) 童繞膝而走,後天逐漸培養(yang) 、生成的。即《孝經》認為(wei) 幼兒(er) 的愛心並非源自先天,而是生於(yu) 後天的教化,生於(yu) 父母的愛敬之教,它是儒家仁愛的價(jia) 值係統內(nei) 化的結果。所以,古代社會(hui) 關(guan) 於(yu) 仁愛的生成,有兩(liang) 個(ge) 不同的認知路向:一個(ge) 是孟子認為(wei) 人生來具有惻隱、同情之心;另一個(ge) 是《孝經》強調的教化的意義(yi) 和經由內(nei) 化而形成的愛的價(jia) 值。

 

孟子認定仁義(yi) 禮智“我固有之”“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ti) 也”(《孟子·公孫醜(chou) 上》),就像我們(men) 生來有手腳一樣。仁義(yi) 禮智是我們(men) 生來就有的,由此推廣出去,尊敬父母,熱愛人民,愛護萬(wan) 物,最終便有仁民愛物之心。愛心既是天生,所以說愛人之仁是“內(nei) 也,非外也”(《孟子·告子上》)。仁愛是內(nei) 在於(yu) 我的,不是外來灌輸的。但是,仁愛內(nei) 在的觀點可能並不適宜解釋利益至上、貪欲橫行的戰國現實。所以,那個(ge) 互相征伐的年代是不支持孟子的仁義(yi) 內(nei) 在和先天說的,而支持《荀子》的化性起偽(wei) 和《孝經》的博愛教化說。人的善心和愛心是後天教化的結果。《孝經》的“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qin) ”的教化信念,就是要以博愛引導愛親(qin) 。人們(men) 的愛親(qin) ,是由君主倡導和推行博愛而來,博愛的情感和不忍之心,已經成為(wei) 德行教化和維護國家秩序的理想手段。

 

當然,要維係這個(ge) 社會(hui) ,“愛”隻是其中之一而不是全部,但是我們(men) 也要看到,在其他的社會(hui) 關(guan) 係中也貫穿著“愛”的因素。比如說今天最常見的交換關(guan) 係,如商品交換、利益交換、信息交換,等等。人們(men) 通過交換,可以實現與(yu) 提升自己的價(jia) 值,社會(hui) 在各種交換活動中得以正常延續。然而,交換並不限於(yu) 物質的層麵,還有社會(hui) 和精神性的需要,愛、尊重及其相互幫助等親(qin) 社會(hui) 行為(wei) 就是其表現形式。

 

現實中,沒有人不會(hui) 遇到困難,人人都需要他人的幫助。孫中山先生從(cong) 進化論的角度總結道,“物種以競爭(zheng) 為(wei) 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為(wei) 原則”【注:孫中山:《建國方略·心理建設》,《孫中山全集》第6卷,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第195頁。】。如果說,物質需要可因一定程度的滿足而暫時中止,“譬若臨(lin) 河飲水,飽而自足”【注:周叔迦輯撰,周紹良新編:《牟子叢(cong) 殘新編》,中國書(shu) 店2001年版,第5頁。】,太渴了,如果將水喝足,對物質的需要就暫時中止了;而心理或精神需要則不同,它是持續以至終生的過程。而且時間上的持續是與(yu) 空間上的不斷往返傳(chuan) 遞相呼應的,沒有一個(ge) 中止的時候。

 

講愛和價(jia) 值的交換,這不僅(jin) 是中國的,也是外國的,還是整個(ge) 人類的。西方價(jia) 值倫(lun) 理學家舍勒說:“甲對乙的愛,不僅(jin) 喚起——如果沒有任何阻力的話——乙對甲相應的愛,而且在報以回愛的乙心中,衍生出一種溫暖人心的、喚起生命的愛的能力;這種趨勢自然導致乙對丙和丁也產(chan) 生愛。這條河在道德宇宙間繼續流淌,由丙至丁至戊至已——以至無窮。”【注:[德]馬克斯·舍勒:《基督教的愛理念與(yu) 當今世界》,劉小楓選編:《舍勒選集》下,上海三聯書(shu) 店1999年版,第827頁。】這種愛的不斷流淌蔓延,不但促成了受惠者對愛的回報,而且在愛與(yu) 回愛之間,體(ti) 現了一種注重公平和換位思考的意識。

 

五代末宋初,徐鉉奉旨校訂《說文》,補注“仁”的“從(cong) 人從(cong) 二”意涵時便曰:“仁者兼愛,故從(cong) 二。”【注:許慎撰,徐鉉等校訂:《說文解字》(附檢字),中華書(shu) 局1963年版,第161頁。】顯然,“從(cong) 二”就是人與(yu) 人兼愛互惠之義(yi) 。因而,“愛人”不是單向度的,而是彼我的雙向互惠。二人相愛或雙向互惠,從(cong) 最初始的意義(yi) 說,應當是夫妻互惠。宋代理學家程頤有言:“夫愛其內(nei) 助,婦愛其刑家,交相愛也。”【注:[宋]程顥,程頤:《周易程氏傳(chuan) ·家人》,王孝魚點校:《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第887頁。】夫婦交相愛,以家庭及社會(hui) 角色的分工為(wei) 基礎並由此滋生出男主外女主內(nei) 的傳(chuan) 統家庭模式。程顧將此模式歸結為(wei) 交相愛,說明夫妻雙方是建立在互助互補的親(qin) 愛關(guan) 係上的。如此的雙向互惠,反映了人類繁衍的客觀需要,也孕育了男女欣慕相愛的主觀追求。

 

孔子答仲弓“問仁”,有“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論語·顏淵》)之說。代入愛的內(nei) 涵,可以表述成自己不想要他人不愛我,也就不要把自己的不愛施與(yu) 他人;或(正麵的)自己想要他人愛我,也就要把自己的愛施與(yu) 他人。如此互愛互惠的觀念,在博愛的實踐中,表現為(wei) 利他性、目的性與(yu) 自覺性的統合。

 

“博愛”的命運與(yu) 中西異同

 

近代以來,本來攜帶中華文化自身基因的博愛觀念,卻少被人提及,人們(men) 言儒家之愛通常隻講仁愛,亦曾涉及兼愛,但往往諱談博愛——“博愛”成為(wei) 西方文化尤其是基督教文化的專(zhuan) 有名詞。為(wei) 什麽(me) 會(hui) 這樣?這一情形的出現,有曆史和社會(hui) 多方麵的原因,尤其與(yu) 西方文化在近代中國的傳(chuan) 播,並以此為(wei) 參照對中國等級專(zhuan) 製社會(hui) 的批判相關(guan) 。

 

我們(men) 都知道舊時的封建社會(hui) 是一種專(zhuan) 製社會(hui) ,而占中國文化主導地位的儒家正好有維護等級尊卑的思想。近代以來,中國知識分子基於(yu) 救亡圖存的需要,批判封建專(zhuan) 製的弊端,將其根源歸結到作為(wei) 儒家文化核心的仁愛觀念上。仁愛因此被簡單地理解為(wei) 愛有差等,從(cong) 而與(yu) 博愛的普遍之愛對立起來。於(yu) 是仁愛與(yu) 博愛各自成為(wei) 封建專(zhuan) 製和資產(chan) 階級民主的代表,象征著落後與(yu) 先進,處於(yu) 直接衝(chong) 突的地位。儒家仁愛本有的普遍之愛這一比愛有差等更為(wei) 重要的內(nei) 涵,在無形中被注銷了。由此,形成近代中國文化的一個(ge) 怪圈:本土人士用中國自產(chan) 的“博愛”語詞認同(翻譯)了西方的類似觀念,反過來又用西方的博愛觀念否定、束縛了自身的思想,認為(wei) 講博愛的就是西方文化。結果,不經意間將傳(chuan) 揚了數千年的能夠撫慰心靈、和諧群體(ti) 、關(guan) 愛大眾(zhong) 福祉的博愛情懷讓位給了外來的基督教。

 

基督教在華的傳(chuan) 播,無疑也有較長的曆史,但它對中國人產(chan) 生較大的普遍影響,則是在一百多年前中國被西方列強打敗,不得不接受包括基督教在內(nei) 的西方文化之後。由於(yu) 當時中國處於(yu) 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hui) ,一方麵是渴望自由、民主、平等的中國人對西方文明的認可並積極引進;另一方麵,以傳(chuan) 播基督“福音”為(wei) 使命的傳(chuan) 教士們(men) 的優(you) 越感漸增,為(wei) 爭(zheng) 奪信眾(zhong) ,顯示基督教教義(yi) 的優(you) 越性,突出宣傳(chuan) 基督教之愛是“金律”。而儒家同類性質之愛——“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隻是“銀律”。那麽(me) ,相對於(yu) 儒家仁愛又被限定於(yu) 差等之愛,基督教的博愛(神愛)似乎就顯得更加完美,基督教也相應成為(wei) “愛”的宗教。

 

從(cong) 曆史的實踐看,基督教方麵,最初翻譯“愛”時,也是立足於(yu) “仁愛”來表達的。作為(wei) 基督教核心教義(yi) 的“愛上帝”和“愛人如已”之愛,從(cong) 希伯來文翻譯為(wei) 希臘文agape,在英語中翻譯為(wei) love等。要將其恰當地引入漢語世界,諳熟漢文典籍、中西兼通的利瑪竇,其所因循的便是孔子仁者“愛人”的理路。當然,在基督教中愛人首先要愛天主(上帝)。在他的《天主實義(yi) 》中,“愛天主"被視作“第一仁德”,“愛人是愛天主的果效”,“所謂‘仁者愛人’,不愛人,何以驗其誠敬上帝歟?”【注:[意]利瑪竇著,[加]鄭安德編輯,《天主實義(yi) 》,《明末清初耶穌會(hui) 思想文獻匯編》第1卷第2冊(ce) ,北京大學宗教研究所2000年印行,第159、160頁。】。簡言之,既愛敬上帝,則“博愛”天下人及萬(wan) 物就是順理成章的。

 

不過,200多年後,第一個(ge) 把《詩經》譯成中文的馬禮遜已直接將“love”譯為(wei) “愛”,而不再注重與(yu) “仁”的關(guan) 聯。相較而言,“愛”比之“仁愛”,含義(yi) 更為(wei) 寬泛,語義(yi) 也更為(wei) 模糊。隨著西方來華人士對中國文化了解的深入,他們(men) 對儒家的“仁愛”也有了新的理解,逐漸將“仁”和“愛”分離,“仁”更多地成為(wei) 一種完美的德行,強化了道德價(jia) 值層麵的意義(yi) ,仁本有的“愛”的蘊含逐漸淡出。到近代,理雅各翻譯《四書(shu) 》時,“泛愛眾(zhong) ”與(yu) “仁”已看不出直接的聯係。那麽(me) ,“愛”既然可以脫離“仁”而獨立,理雅各不理解“仁”的本來意蘊就是愛一切人和物,認為(wei) 儒家為(wei) 銀律、基督教為(wei) 金律也就不奇怪了。

 

但是,我們(men) 要看到,中國近代先進人士繼承了仁與(yu) 博愛統一的以愛言仁的傳(chuan) 統,堅持博愛作為(wei) 仁愛的基本內(nei) 涵。梁啟超就曾概括康有為(wei) 的哲學是“博愛派哲學”,因為(wei) 康有為(wei) 的哲學是“以仁字為(wei) 唯一之宗旨”,以為(wei) 世界萬(wan) 物“無一不本於(yu) 仁”,從(cong) 而,孔子、佛祖、耶穌“三教可以合一”,因為(wei) 他們(men) 立教都是以博愛為(wei) 主,“以故當博愛,當平等,人類皆同胞”【注:梁啟超:《南海康先生傳(chuan) 》,《梁啟超全集》第1冊(ce) ,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88頁。】。在梁啟超的仁愛一博愛觀中,既有西方近代的平等博愛,也有張載以來的“民胞物與(yu) ”。梁氏所持的是中西會(hui) 通背景下以“愛”為(wei) 中心的新博愛觀。

 

基督教對仁與(yu) 博愛的分離也有一定的道理,這就是仁作為(wei) 善的價(jia) 值導向必須要堅守和維護。既然如此,構成仁的基本內(nei) 涵的愛人就應當是愛善——舜之大愛正在於(yu) “善與(yu) 人同”。在中國文化係統裏,曆來講究的是愛憎分明,對惡的正常情感應當是憎惡而非關(guan) 愛,“惡惡臭”便是通行的原則。相對於(yu) 此,西方基督教的博愛除了“愛上帝”“愛人如己”之外,還有所謂“愛仇敵”的說教,這可謂中西博愛觀之最大的不同。

 

在儒家文化中,“愛仇敵”不但不可能真正行得通,而且會(hui) 導致不恰當的價(jia) 值選擇,因為(wei) 它可能導致嚴(yan) 重的社會(hui) 價(jia) 值導向的扭曲。這也說明博愛雖然是講普遍之愛,但中國社會(hui) 和中國文化有自己的界限,博愛的情感和行為(wei) 必須受是非、善惡的價(jia) 值判斷的製約:“須愛得是方是愛之本體(ti) ,方可謂之仁”【注:王陽明:《與(yu) 黃勉之(甲申)·二》,吳光等編校:《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94-195頁。】。愛得不是,比方因其私意而愛惡人惡行,就隻能予以否定,絕不可以認知為(wei) 仁。“夫仁慈以惠良善,刑罰以鋤凶暴,固亦為(wei) 政之大端”【注:王陽明:《牌行崇義(yi) 縣查行十家牌法》,吳光等編校:《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615頁。】,王陽明信守的,是獎善罰惡這一社會(hui) 最通行的原則。換句話說,儒家的博愛是有邊際的,性善的指向是博愛雖未言明卻是必須預設的前提。人的情感、意誌和德行在這裏是一個(ge) 統一整體(ti) 。它不能越俎代庖去處理本當由刑罰施行的領域。

 

“愛有差等”與(yu) 博愛的推行

 

我們(men) 在談論“博愛”或“兼愛”時,有必要澄清一個(ge) 問題,即儒家仁愛的“愛有差等”觀念到底當作何解釋?為(wei) 此,我們(men) 首先需要回到《論語》上。自孔子創立儒家學派始,《論語》是儒家最直接的第一手的文獻,然而其中並不見有愛有差等的說法。就流行的作品言,《禮記·中庸》可謂最早的出處。《中庸》稱引孔子的話,對仁愛作了進一步的規定,有“親(qin) 親(qin) 為(wei) 大”“親(qin) 親(qin) 之殺”等說法,後人往往是據此來理解仁愛。但這在古代社會(hui) 對於(yu) 仁愛差等性的一般理解,卻受到近代以來把專(zhuan) 製等級和仁愛掛鉤的思想影響,導致此段經文在相當大程度上遭到誤讀,以為(wei) “親(qin) 親(qin) 為(wei) 大”是說親(qin) 親(qin) 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其實,孔子根本沒有這個(ge) 意思,這種理解在古代社會(hui) 從(cong) 來不存在,這是當代人在批判孔學的基礎上生成的一種先入為(wei) 主的觀念。這就需要我們(men) 靜下心來,回到儒家經學去探尋它的本來含義(yi) 。

 

《禮記·中庸》(稱引孔子之語)說:

 

仁者,人也,親(qin) 親(qin) 為(wei) 大。義(yi) 者,宜也,尊賢為(wei) 大。親(qin) 親(qin) 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

 

孔穎達疏曰:

 

“仁者人也,親(qin) 親(qin) 為(wei) 大”者,仁謂仁愛相親(qin) 偶也。言行仁之法,在於(yu) 親(qin) 偶。欲親(qin) 偶疏人,先親(qin) 己親(qin) ,然後比親(qin) 及疏,故雲(yun) “親(qin) 親(qin) 為(wei) 大”。

 

……“親(qin) 親(qin) 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者,五服之節,降殺不同,是親(qin) 親(qin) 之衰殺(cuīshài)。……禮者所以辨明此上諸事,故雲(yun) ‘禮所生也”。【注:鄭玄注,孔穎達疏,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yi)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40-1442頁。】

 

這段話中的“親(qin) 親(qin) 之殺”的“殺”,不讀shā(殺害),而讀shai,本義(yi) 是“衰減”。如:到了秋天,樹木凋零落葉,這就叫殺(shài)。“衰”在這裏也不讀shuāi,讀作cui(喪(sang) 服)。從(cong) 儒家經學的經典解釋可以看出,自“仁者,人也”開始,是講仁的踐履或行仁之法,說明仁愛落實於(yu) 相互間的親(qin) 愛致意,其具體(ti) 實施是一個(ge) 自然的過程,即先親(qin) 己親(qin) ,然後由親(qin) 及疏,愛及他人,這就是“親(qin) 親(qin) 為(wei) 大(先)”;相應地,人為(wei) 親(qin) 屬服喪(sang) 的喪(sang) 服輕重,亦要根據與(yu) 其關(guan) 係的親(qin) 疏遠近而依次遞減,服喪(sang) 漸輕,是所謂“親(qin) 親(qin) 之衰殺”。“禮”便是由分辨明晰這些差等關(guan) 係而生,愛有差等的觀念正是從(cong) 這裏衍生出來。

 

因此,“愛有差等”不是規定愛父母、愛親(qin) 人多一點,愛其他人少一點,隻是反映愛由近及遠實施的先後次序,或者喪(sang) 服、喪(sang) 期由親(qin) 及疏的依次遞減,並不

 

關(guan) 涉親(qin) 親(qin) 是否最重要或愛本身的尊卑貴賤問題。如服喪(sang) ,至親(qin) 的喪(sang) 期長,遠親(qin) 的喪(sang) 期短,清末以前都是這樣理解。事實上,孔子弟子子夏所聽聞的“四海之內(nei) 皆兄弟也”(《論語·顏淵》),正是在以恭敬有禮的博愛之心對待所有人的基礎之上才有可能。

 

雖然儒家的思想有愛有差等的內(nei) 涵,但並不意味著就要強化等級(專(zhuan) 製),它是在承認社會(hui) 既有的上下尊卑地位的前提下,倡導將親(qin) 情之愛推向社會(hui) 、惠及他人。我們(men) 回到《中庸》的文獻,可以看到治理國家天下有“九經”,自“修身”之後的“八經”,所謂“尊賢也,親(qin) 親(qin) 也,敬大臣也,體(ti) 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都可以看作是愛之推廣。這些“常法”作為(wei) 普遍之愛的具體(ti) 表現,披露出的意義(yi) 很值得我們(men) 深省。一則它將“尊賢”放在了“親(qin) 親(qin) ”之先,表明“大道之行”的“天下為(wei) 公”不論在思想還是文本上都繼續發揮著影響——《中庸》與(yu) 《禮運》原來就是《禮記》的篇目,“選賢與(yu) 能,講信修睦"本來就先於(yu) “親(qin) 其親(qin) ”“子其子"。二則從(cong) 尊賢或親(qin) 親(qin) 往後,可以表述為(wei) 愛之先後差別,但更重要的是對於(yu) 治國來說,這裏的先後次序隻是從(cong) 操作的層麵說明誰在先誰在後,並不具有誰比誰更重要之意。我們(men) 不能說“體(ti) 群臣”比“子庶民”重要、“柔遠人”比“懷諸侯”重要。三則從(cong) 結果來看,差等之愛不是封閉的,它必然要向前推進或擴充,從(cong) 親(qin) 親(qin) 一直推到他人、社會(hui) ,其結果正好表明博愛的訴求,所以它們(men) 是相互關(guan) 聯的,即差等之愛與(yu) 博愛在目的上趨向一致。事實上,儒家仁學除了維護現實的差等外,更有高揚理想、主張一般地愛人的博愛內(nei) 涵。

 

中國自秦漢開始了“大一統”的中央集權製社會(hui) ,這種組織構架能夠通行兩(liang) 千多年,光靠剛性的國家機器的統治能行嗎?肯定是行不通的。必須有觀念上的認同和相應的理論支撐。如漢王朝倡導以孝治天下,從(cong) 思想的層麵維護中央集權,《孝經》適應這一氣候而成為(wei) 最為(wei) 通行的經典。董仲舒也特別強調“博愛”的思想內(nei) 涵,他認為(wei) 博愛蘊含著一定的平等要求,博愛的教化有助於(yu) 緩和其時嚴(yan) 重的貧富不均導致的社會(hui) 矛盾。董仲舒在“大一統”視域下的博愛,實際把孔子的“仁愛”與(yu) 墨子的“尚同”“兼愛”整合起來了,民心的舒慰凝聚與(yu) 國家的統一安定本來是良性的互動關(guan) 係。

 

民在受教的情況下,“循三綱五紀,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愛,敦厚而好禮,乃可謂善”【注: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號》,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yi) 證》,中華書(shu) 局1992年版,第303頁。】。在儒家的名言係統中,愛與(yu) 性、善的聯係,是在聖人的仁德教化下才真正得以打通的。博愛固然緣起於(yu) 愛親(qin) 之情,但在境界和程度上又高於(yu) 愛親(qin) 之情。重要的其實不在於(yu) 潛在的善性,而在於(yu) 現實的善行。董仲舒作為(wei) 儒家王道政治及其治國理想規範化的關(guan) 鍵性人物,將三綱五紀和八端之理都融入善的德行,以期民眾(zhong) 能“忠信而博愛,敦厚而好禮”,這也是他推崇聖人之善的真實目的。在董仲舒的理論架構中,“仁者愛人”的蘊含經由“博愛”而得到更充分的擴展,他提出了統治者愛人當“以仁厚遠”和“遠之為(wei) 大”。董仲舒的這種“厚遠”觀念從(cong)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推恩”而來,他說,“推恩者遠之為(wei) 大,為(wei) 仁者自然為(wei) 美”【注:董仲舒:《春秋繁露·竹林》,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yi) 證》,中華書(shu) 局1992年版,第52頁。】。從(cong) 國家統治的角度來講,不能講“親(qin) 親(qin) 為(wei) 大”,而應以“愛人為(wei) 先”。下麵我們(men) 看一個(ge) 實際的例證:

 

據《左傳(chuan) 》(宣公十五年夏五月)記載,春秋時期,宋國和楚國兩(liang) 國交戰,當時楚軍(jun) 圍宋已九月之久,雙方都到了極其疲乏難以為(wei) 繼的狀態,尤其是被圍的宋國,已經出現了“易子而食,析骸以爨”的慘景。於(yu) 是兩(liang) 國大夫私下會(hui) 麵,華元表述了宋國即便拚到最後一息,也不會(hui) 接受楚國脅迫,簽訂“城下之盟”那樣屈辱投降的盟約;但若楚國願意主動退兵,禮遇宋國,則宋國願意聽從(cong) 楚國的號令。子反害怕最後拚到魚死網破的前景,故與(yu) 華元訂立了盟約,然後報告楚國國君。結果,楚國守約退兵三十裏,兩(liang) 國休兵止戰,實現了和平。

 

對此幾乎耗盡了人力物力的宋楚兩(liang) 國講和止戰,理當得到肯定和讚賞,但這在漢以後卻引起了不小的爭(zheng) 議。責難宋楚講和的儒者,有兩(liang) 種觀點:一種認為(wei) 子反作為(wei) 楚國的使者,卻同情宋國人的苦難,私自與(yu) 宋講和,這是“內(nei) 專(zhuan) 政而外擅名”,如果這樣的“輕君”“不臣”都不譴責,怎麽(me) 能行?第二種觀點是“春秋之法,卿不憂諸侯,政不在大夫。子反為(wei) 楚臣而恤宋民,是憂諸侯也;不複其君而與(yu) 敵平,是政在大夫也”【注:董仲舒:《春秋繁露·竹林》,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yi) 證》,中華書(shu) 局1992年版,第52頁。】。認為(wei) 子反私自和宋國訂盟約,最後才報告給國君,不是以下犯上嗎?這兩(liang) 條都是批評子反的。作為(wei) 漢儒《春秋》學代表的董仲舒,則是從(cong) 他的“仁義(yi) 法”出發看待和評價(jia) 這一事件的。董仲舒從(cong) 孟子的不忍人之心出發,肯定子反“為(wei) 其有慘怛之恩,不忍餓一國之民,使之相食”【注:董仲舒:《春秋繁露·竹林》,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yi) 證》,中華書(shu) 局1992年版,第52頁。】,故其立場和決(jue) 策具有正當性。人的愛心和仁德的推廣是出於(yu) 自然的情感,故應當跨越諸侯與(yu) 諸侯、人與(yu) 人之間的界限,以普遍的人道關(guan) 愛即“遠”為(wei) 王者治理天下的優(you) 先選項:“故王者愛及四夷,霸者愛及諸侯,安者愛及封內(nei) ,危者愛及旁側(ce) ,亡者愛及獨身,獨身者,雖立天子諸侯之位,一夫之人耳,無臣民之用矣,如此者,莫之亡而自亡也”【注:董仲舒:《春秋繁露·仁義(yi) 法》,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yi) 證》,中華書(shu) 局1992年版,第252頁。】。愛及“獨身”並非真正的愛身,因為(wei) 它背棄了“仁者愛人”的基本精神,最終隻能被人民所拋棄。因而,對國家的統治者來說,愛及天下而保有萬(wan) 民,才是真正的自得和自好。董仲舒如此的講法,既立足於(yu) 思想家的遠見,闡明越是普遍之愛,越能保統一國家長遠的道理;同時也在於(yu) 通過他所高擎的“仁義(yi) 法”對統治者進行規勸。在“獨尊儒術”的氛圍下,按照儒家理想建立起來的漢代國家製度,其中也貫徹了博愛的精神,從(cong) 維護親(qin) 情、引導行孝到五刑改革、輕徭薄賦和對孤寡老弱的體(ti) 恤便是如此。

 

唐代政治繼續了漢代的以孝治天下,博愛的觀念直接進入了國家的法典。唐高宗永徽年間完成並頒行,後被譽為(wei) 中國古代法典楷模和中華法係代表作的《唐律疏義(yi) 》,便有“懲其未犯而防其未然,平其徽韁而存乎博愛”的條款,按其《疏義(yi) 》的解釋,此條“言國家製刑,懲一而誡百,使之畏於(yu) 未犯之先。不幸而麗(li) 於(yu) 法,則寬平其徽韁,而心則主於(yu) 博愛之仁也”【注:長孫無忌等撰:《唐律疏義(yi) 》卷1《名例一》,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商務印書(shu) 館1986年版,第672冊(ce) ,第21-22頁。】。在唐代的立法者這裏,製定刑法固然是為(wei) 了懲戒犯罪,但最後的目的並不在懲戒本身,而是在未犯之先的預防和已犯之後的寬宥,其中貫穿的是博愛仁德的精神指導。

 

從(cong) 漢到唐,倡導普遍性的仁和博愛,已成為(wei) 包括統治者和思想家在內(nei) 君臣上下的共識,並成為(wei) 一種比較流行的社會(hui) 情懷。這當然不是說漢唐時期沒有了等級觀念和階級衝(chong) 突的情勢,而是表明要成功維護大一統的中華國家,不可能隻從(cong) 差等的觀念來強化等級和職分。董仲舒之“聖人之道,不能獨以威勢成政,必有教化。故曰:‘先之以博愛,教以仁也’”【注: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yi) 證》,中華書(shu) 局1992年版,第319頁。】的觀點,便是對此做出的深刻闡發。國家的長治久安需要內(nei) 在的凝聚力,博愛觀念的灌輸和相應政策的施行是最有利於(yu) 國家的安定和民心的疏通的。今天的人們(men) 喜言漢唐盛世,固然是就當時的強盛國家而言,但這中間也包含著對儒家仁愛一博愛觀念所發揮的作用的肯定。北宋以後,理學從(cong) 形而上的層麵論證了博愛的理論價(jia) 值和普遍意義(yi) 。不論是張載立於(yu) 氣性一源基礎上的“民胞物與(yu) ”、程顥從(cong) 人身知覺推論的“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還是王陽明的“一體(ti) 之仁”,都為(wei) 自先秦以降的“天下一家”的博愛說提供了更為(wei) 充實的論據。

 

“博愛”在先賢的現身說法

 

博愛不止是觀念,更是實踐,這不僅(jin) 僅(jin) 是漢唐製度中體(ti) 現的博愛精神,宋以後的理學家們(men) ,不論是二程、朱熹還是陸九淵、王陽明,他們(men) 在實際執政中都是身體(ti) 力行地踐行他們(men) 對民眾(zhong) 的關(guan) 愛,並在身後受到長期的讚譽。明代後期更有楊東(dong) 明等創立的同善會(hui) 的組織形式,由同心同理走向了共生同善,並真正落實到慈善救助的物質關(guan) 懷。下麵略舉(ju) 幾例。

 

(一)程顥

 

《宋史》本傳(chuan) 記載,程顥任晉城縣令:“度鄉(xiang) 村遠近為(wei) 伍保,使之力役相助,患難相恤,而奸偽(wei) 無所容。凡孤煢殘廢者,責之親(qin) 戚鄉(xiang) 黨(dang) ,使無失所。行旅出於(yu) 其途者,疾病皆有所養(yang) 。鄉(xiang) 必有校,暇時親(qin) 至,召父老與(yu) 之語。兒(er) 童所讀書(shu) ,親(qin) 為(wei) 正句讀,教者不善,則為(wei) 易置。擇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注:脫脫等撰:《宋史》卷427《道學一·程顥傳(chuan) 》,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第12714-12715頁。】這是後人對程顥事跡的記載。他在任期間,使遠近鄉(xiang) 村相互幫助,患難相須,孤煢殘廢皆有固定居所,疾病皆有所養(yang) ,在鄉(xiang) 村建立學校,教化父老鄉(xiang) 親(qin) ,這是不是一種博愛精神的貫徹呢?

 

(二)陸九淵

 

陸九淵在實際麵對金溪、荊門等地的荒政時,重在強調基於(yu) 仁心的民本考量。認為(wei) 從(cong) 此心出發賑濟,就不能隻是空洞的呼喚,而是應考慮賑濟的物質基礎。後者表現在他提出的置平糴輔助社倉(cang) 、以平糴代社倉(cang) 之匱,出常平賑濟與(yu) 一定時間內(nei) 限製糧米流通等措施上。

 

陸九淵希望救荒不僅(jin) 要考慮眼前,更要為(wei) 後日長久之計。簡單地說,需要全麵考慮國與(yu) 民之取予、政之寬猛、社倉(cang) 與(yu) 平糴兼顧等措施,但中心隻有一個(ge) ,就是仁愛之心。愛民事實上是陸九淵的“己分內(nei) 事”,“仁即此心也,此理也"【注:陸九淵:《與(yu) 曾宅之》,鍾哲點校:《陸九淵集》卷1,中華書(shu) 局1980年版,第5頁。】。做好“己分內(nei) 事”而仁愛普施,真心實意地濟民利用,博愛天下,是陸九淵仁說的現身說法。

 

(三)王陽明與(yu) 友人黃敬夫

 

王陽明的友人黃敬夫赴邊遠的廣西履職,王陽明在為(wei) 他寫(xie) 的序中,回顧其先前的愛民事跡:“宰新鄭,新鄭之民曰:‘吾父兄也。’入為(wei) 冬官主事,出治水於(yu) 山東(dong) ,改秋官主事,擢員外郎,僚采曰:‘吾兄弟也。’蓋自居於(yu) 鄉(xiang) 以至於(yu) 今,經曆且十餘(yu) 地,而人之敬愛之如一日。君亦自為(wei) 童子以至於(yu) 為(wei) 今官,經曆且八九職,而其所以待人愛眾(zhong) 者,恒如一家。”【注:王陽明:《送黃敬夫先生金憲廣西序》,吳光等編校:《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045頁。其中“僚采”,原文為(wei) “僚案”並標為(wei) 人名。“宋”不通,當為(wei) “采”。“僚采”即同僚。】黃敬夫先前在八九個(ge) 地方任職,每到一個(ge) 地方,當時的民眾(zhong) 對他的評價(jia) 都是如父兄一樣,跟當地民眾(zhong) 親(qin) 如一家。天下一家的觀念在陽明和他的同僚這裏,已不僅(jin) 僅(jin) 是形上層麵同體(ti) 一氣的理念設定,而是通過愛意的真實播撒,通過“一體(ti) 之仁”的具體(ti) 發用,其所治下的民眾(zhong) 能真實感受到“一家”的親(qin) 情。

 

隨著黃敬夫的就任,陽明真誠地相信:“嶺廣之民,皆其子弟;郡邑城郭,皆其父兄宗族之所居;山川道裏,皆其親(qin) 戚墳墓之所在。而嶺廣之民,亦將視我為(wei) 父兄,以我為(wei) 親(qin) 戚,雍雍愛戴,相眷戀而不忍去,況以為(wei) 懼而避之耶?”【注:王陽明:《送黃敬夫先生金憲廣西序》,吳光等編校:《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045頁。】黃敬夫顯然並不具有充裕的物質手段,他也不可能完全滿足民眾(zhong) 所需,但基於(yu) 同心同理和互惠報應的信念,民眾(zhong) 是能夠體(ti) 會(hui) 到我之愛心和回報我的。從(cong) 而,偏遠之鄉(xiang) 民,可以經由互相關(guan) 愛而與(yu) 我連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夫以天下為(wei) 一身也,則八荒四表,皆吾支體(ti) ,而況一郡之治,心腹之間乎?”【注:王陽明:《書(shu) 趙孟立卷》,吳光等編校:《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025頁。】這也是弘揚博愛在他的時代的真實的期待。

 

(四)楊東(dong) 明

 

楊東(dong) 明是一個(ge) 深諳民眾(zhong) 疾苦的官員。他在做刑部右給事中時,中州遭遇嚴(yan) 重災情,他繪製上呈《河南饑民圖》(《饑民圖說》),圖共十四幅,幅幅觸目驚心。其中有一幅圖叫《全家縊死》,畫的是一家7口逃荒到一個(ge) 樹林裏,已經很多天沒有吃飯了,先是想把15歲的女兒(er) 賣掉換吃的,後來又說把兒(er) 媳婦賣掉,但是大家都不忍離去,最後全家大人吊死在樹林裏,隻丟(diu) 下一個(ge) 2歲的孩子在哭喊呼叫。楊東(dong) 明打破禁忌,想辦法將圖上呈獻皇帝,最終促使萬(wan) 曆下令賑濟。

 

楊東(dong) 明的勸善是把民胞物與(yu) 的博愛論與(yu) 利益的驅動關(guan) 聯起來考慮的。他呼喚富紳將為(wei) 子孫做馬牛之心轉換到救難恤貧上,做到與(yu) 民同樂(le) 。他希望這些人明白的道理,中心是天道酬勤和積善必有餘(yu) 慶的傳(chuan) 統勸善觀,同時也吸收了佛教的因果報應觀念,如此的觀念在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應當是有說服力的。“天福善人,如持左券”【注:楊東(dong) 明:《同善會(hui) 序(庚寅)》,《山居功課》卷1(頁7左至8右),河南新鄉(xiang) 圖書(shu) 館藏,明萬(wan) 曆四十年刊本。】,既然善的報償(chang) 必定會(hui) 到來,堅守此善念就是有萬(wan) 利而無一害之事,那又何樂(le) 而不為(wei) 呢?在此前提下呼籲與(yu) 民同樂(le) ,實際上便是與(yu) 民同享善的福報。他將所組織的善會(hui) “同樂(le) 會(hui) ”改稱為(wei) “同善會(hui) ”,因為(wei) 行善可以給人帶來最大的快樂(le) 。其最終的指向,是通過利益的驅動而達致客觀上的天下為(wei) 公——公此善於(yu) 天下,同善成為(wei) 走向大同世界的橋梁。

 

(五)孫中山

 

進入近代社會(hui) ,一方麵,中國因為(wei) 遭受屈辱而導致了對自身傳(chuan) 統和曆史的不公正評判,在此影響下,“博愛”在中國成為(wei) 西方先進文化的象征,儒家的仁愛因含有差等之愛而變成落後的標誌。但另一方麵,中國的先進知識分子將西方傳(chuan) 入的博愛觀念與(yu) 中國本土的思想資源融合,使傳(chuan) 統的博愛觀得到更新。康有為(wei) 針對以差等之愛為(wei) 內(nei) 涵的專(zhuan) 製等級觀念,引進西方的博愛思想並將之加以改造,建構了“重仁而愛人”的“博愛”哲學。譚嗣同亦接納西學的平等博愛觀念,賦予“仁”以新的規定,創建了“仁一通一平等”的新的仁學體(ti) 係。孫中山更是在進化論基礎上將博愛與(yu) 革命的觀念相結合,企圖以此來推進中國社會(hui) 的變革。近代思想家們(men) 都希望通過改造儒家的仁愛體(ti) 係,使傳(chuan) 統的仁愛能和西方的現代文明銜接起來。

 

譚嗣同、孫中山等人已經不是典型的儒家,但他們(men) 的思想根底與(yu) 儒家有著千絲(si) 萬(wan) 縷的關(guan) 聯,並且體(ti) 現了儒家傳(chuan) 統與(yu) 西方新思想交匯而再生的特點。他們(men) 在進化論的基礎上重新思考和闡揚博愛,使博愛與(yu) 平等訴求和革命主張相關(guan) 聯,並強調人類互助的原則。譬如,孫中山將耶穌對門徒所言的“爾旨得成,在地若天”(你的旨意實現在地上,如同實現在天上),解釋成貫穿博愛精神的天地同樂(le) 的情景【注:孫中山:《建國方略·心理建設》,《孫中山全集》,第6卷,中華書(shu) 局1985年版,第195-196頁。】。這說明,孫中山的博愛是在中西交匯的大背景下闡揚的。

 

法國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愛”口號,給孫中山的影響非常深刻,但他不是原樣照收,而是通過了自己的消化。在他那裏,“自由”就是民族主義(yi) ,“平等”就是民權主義(yi) ,“博愛”則與(yu) 中國傳(chuan) 統的同胞之愛相通。他說:“此外還有博愛的口號,這個(ge) 名詞的原文是‘兄弟’的意思,和中國‘同胞’兩(liang) 個(ge) 字是一樣解法,普通譯成博愛,當中的道理,和我們(men) 的民生主義(yi) 是相通的。因為(wei) 我們(men) 的民生主義(yi) 是圖四萬(wan) 萬(wan) 人幸福的,為(wei) 四萬(wan) 萬(wan) 人謀幸福就是博愛。”【注:孫中山:《三民主義(yi) ·民權主義(yi) 》,《孫中山全集》,第9卷,第283頁。】

 

孫中山所言“名詞”原文的“兄弟”,不知具體(ti) 是指哪種語言及哪些詞匯,但今天英文中表達“兄弟”和“博愛”意義(yi) 的詞語,如“fraternity”或“brotherhood”等,的確是既可以指兄弟情誼和互助友愛,也可通譯為(wei) 博愛。孫中山強調這些外語詞匯“普通譯成博愛”,又和中國“同胞”兩(liang) 字是一樣的解法,並與(yu) 他的民生主義(yi) 主張相通,顯然引入了當年子夏所稱“四海之內(nei) 皆兄弟也”和北宋張載“民胞物與(yu) ”說的博愛精神。在今天國際交會(hui) 對接的大背景下,我們(men) 應該看到博愛實際上是古今中外孔、墨、釋、耶各家的共同追求。

 

如果說,在過去的時代人們(men) 更多地強調了仁愛的等差而突出儒墨之異,那麽(me) 我們(men) 今天應當更多地看到儒墨之同。在概念上,儒家博愛主要依存於(yu) 儒家仁學的懷抱,是仁愛精神的集中體(ti) 現,在這一層麵,它與(yu) 墨家倡導的兼愛在目的上是一致的。當然,在出發點或根源上,儒家堅守親(qin) 親(qin) 的源頭,堅守仁性從(cong) “裏麵”發出來必然呈現的次序先後,這又是與(yu) 墨家有不同的。我們(men) 要做的,是著力發掘儒家仁學本有的博愛思想和普遍的人道關(guan) 愛資源,以更好地適應今天的時代。

 

結語

 

博愛的精神和理想,可以說深深地紮根於(yu) 中華文明的沃土。自孔子講“博施濟眾(zhong) ”“泛愛眾(zhong) ”和弟子概括的“四海之內(nei) 皆兄弟”開始,到後來的“博愛之謂仁”“民胞物與(yu) ”“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一體(ti) 之仁”和注重物質救助的“同善”觀念,博愛的精神一直為(wei) 中國社會(hui) 所固有。作為(wei) 仁愛的題中應有之義(yi) ,博愛的傳(chuan) 統從(cong) 不曾中斷。博愛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並不僅(jin) 僅(jin) 是觀念的宣揚,它也在相當程度上導向了實際的行動。不論是漢代大一統國家的政治製度,還是明清之際民間社會(hui) 的同善救濟,都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博愛理念已深入社會(hui) 的方方麵麵。

 

人際交往的“親(qin) 親(qin) 為(wei) 先”與(yu) 治國理政的“愛人為(wei) 大”作為(wei) 儒家仁愛的兩(liang) 大基本內(nei) 涵,在形式上似乎存在一定的緊張,但從(cong) 兩(liang) 千多年曆史發展的實際看,它們(men) 是能夠協調並相互適應的,在總體(ti) 上如同儒家學者所期待的那樣,是由根到枝葉的漸進生長或推恩的關(guan) 係。博愛觀念當然隻是儒家仁學的一個(ge) 組成部分,但在儒家思想占主導地位的情況下,仁愛或博愛本身就是社會(hui) 提倡的思想,在規範化為(wei) 製度之先,它具有指導和引領的作用;在製度形成之中和之後,它影響著製度的製定者、執行者和遵守者,潛在地調節著他們(men) 的行為(wei) 。

 

由於(yu) 仁愛的潤滑和調節作用,剛性的製度和規範的秩序得以維持,並能夠靈活地適應複雜多變的社會(hui) 情勢和人際關(guan) 係,使國家不至於(yu) 因缺乏黏合劑而最終分裂。聯係到四海之內(nei) 皆兄弟的個(ge) 人境界和情懷,四海之內(nei) 合敬同愛是統治者治國期望達致的理想目標,也就是所謂“太平盛世”。按《韓詩外傳(chuan) 》的描繪,“太平”實際就是天下為(wei) 公的大道之行的情景。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大同理想與(yu) 適宜的禮製秩序的融合,在古人的心中,最終的走向是人間的“大同”與(yu) 天道的“太和”:

 

太平之時,民行役者不逾時,男女不失時以偶,孝子不失時以養(yang) 。外無曠夫,內(nei) 無怨女。上無不慈之父,下無不孝之子。父子相成,夫婦相保。天下和平,國家安寧。人事備乎下,天道應乎上。故天不變經,地不易形,日月昭明,列宿有常。天施地化,陰陽和合。【注:韓嬰:《韓詩外傳(chuan) 》卷3,許維遹校釋:《韓詩外傳(chuan) 集釋》,中華書(shu) 局1980年版,第102頁。】

 

博愛的理想社會(hui) 在這裏已經實現,當然它附加了天地有序而陰陽和合的前提。所謂“陰陽和合”,在廣義(yi) 上也就是天地人和合、父子夫婦和合,“萬(wan) 民育生,各得其所”,愛意貫穿整個(ge) 天地。天下國家人民的和平安寧,意味著整個(ge) 國家和合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

 

漢唐儒學提出了這些構想和期待,但缺乏作為(wei) 其支撐的本體(ti) 論基礎。宋明理學則發掘了傳(chuan) 統儒學的理論資源,從(cong) 陰陽氣化的和同走到了一氣一性、同心同理,並最後推進到同善博愛。在後者,不僅(jin) 表現為(wei) 高尚的救民疾苦的慈善行為(wei) ,而且向下灌注到幼教啟蒙讀物。

 

清代初年,李毓秀編寫(xie) 《弟子規》,雖講述了若幹的“規矩”,但《論語》的“泛愛親(qin) 仁”仍是貫穿其中的主線,並表現出明顯的兼愛或博愛色彩。故其所述對父兄之愛,就不是孟子由近及遠式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而是普遍之愛式的“事諸父如事父,事諸兄如事兄”,“凡是人,皆須愛,天同覆,地同載”【注:李毓秀著,周劍之譯注:《弟子規》,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第35、101頁。】。後者可以說是從(cong) 孔子的“泛愛”、墨子的“兼愛”到張載的“民胞物與(yu) ”一脈貫穿,這是中國傳(chuan) 統的“愛人如己”,它與(yu) 後來傳(chuan) 入的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在普遍之愛的意義(yi) 上可以對應起來。

 

我們(men) 要實現中華民族的偉(wei) 大複興(xing) ,離不開對包括儒家博愛論在內(nei) 的中華優(you) 秀文化的繼承和弘揚。不論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還是倡導“天下為(wei) 公”,在理論上都屬於(yu) 博愛論應當闡揚的內(nei) 容。當然,博愛的觀念和實踐是在不斷推進的。經曆了從(cong) 樸素情感到理性把握的轉向和升華,成為(wei) 一道永不枯竭的浸潤中華民族精神及其生命智慧的源頭活水,博愛在今天更展現出了它既獨特又普適的思想魅力。

 

我就講到這裏。謝謝大家!

 

(王琦整理並經主講嘉賓審定)

 

主講嘉賓簡介

 

 

 

向世陵,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孔子研究院副院長,中國人民大學書(shu) 報資料中心《中國哲學》執行編委;中國政法大學國際儒學院兼職教授。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華朱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國哲學史》雜誌副主編、其他多個(ge) 學會(hui) 的學術委員、常務理事、理事等。著有《宋代經學哲學研究·基本理論卷》《理氣性心之間——宋明理學的分係與(yu) 四係》《理學與(yu) 易學》《中國學術通史·魏晉南北朝卷》《中國哲學範疇精粹叢(cong) 書(shu) ·變》《善惡之上——胡宏·性學·理學》《儒家的天論》等學術專(zhuan) 著,發表學術論文一百六十多篇。先後獲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國人民大學等多項優(you) 秀科研成果獎。目前作為(wei) 首席專(zhuan) 家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仁學發展史》(多卷本)。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