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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益鑫作者簡介:何益鑫,男,西元一九八六年生,複旦大學哲學博士。現為(wei) 複旦大學哲學學院副教授。著有《成之不已:孔子的成德之學》《孔門成德之學的演進研究》《竹簡〈性自命出〉章句講疏》《<周易>卦爻辭曆史敘事研究》等。 |
儒家“怨”的超拔
——論孔子“無怨”思想及“不怨天、不尤人”的境界
作者:何益鑫(複旦大學哲學學院副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齊魯學刊》2026年第1期
摘要:在《論語》中,“怨”是一個(ge) 重要的話題。它作為(wei) 一種負麵的基本情感,主要發生在人倫(lun) 關(guan) 係之中。孔子的基本主張,是“遠怨”和“無怨”。一方麵,通過更好承擔和履行自己的倫(lun) 理責任,避免引起他人的怨恨;另一方麵,在身處貧困、無人認識,或者付出辛勞、不被理解,甚至遭受種種不公對待的情況下,專(zhuan) 注於(yu) 做更好的自己,而不要對他人心懷怨懟。子曰“勞而不怨”,又曰“在邦無怨,在家無怨”。在孔子看來,“無怨”是君子人格的基本規定之一。至於(yu) 孔子的“不怨天,不尤人”,則是“無怨”的極致境界。他將自己的一切努力,視為(wei) 對天命的承擔;將一切的人與(yu) 事,視為(wei) 天命窮通的一環。縱使自己窮盡了一切道義(yi) 與(yu) 努力,仍要遭遇不可理解、難以接受的結果,也從(cong) 無“怨天”的情緒。孔子的“無怨”思想,表現了其反求諸己、寬容於(yu) 人的基本精神;他的“不怨天”,則是“畏天命”真實體(ti) 現。
關(guan) 鍵詞:怨 無怨 勞而不怨 不怨天尤人 畏天命
“怨”是一種基本的人類情感。所欲得不到滿足,期待沒有實現,或者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都會(hui) 引起不滿、怨恨,乃至憤怒的情感,這就是怨。其原因一般是外在的,它往往發生在人際之間,有時也發生在自我與(yu) 超越者之間。
孔子很重視“怨”的情感。在《論語》中,孔子時常論及“怨”的問題。《論語》中的怨,包含多個(ge) 層麵:有他人對自己的怨,有自己對他人的怨,還有對客觀世界之不理想、不公正而生出的怨。孔子的基本態度,一是要做好自己,避免引發他人的怨;二是不要心懷怨懟於(yu) 他人,以正當方式回應他人的怨。孔子的“不怨天,不尤人”,是以超越的天命視角來理解自身之存在與(yu) 人事之順逆,從(cong) 而達到的“不怨”的最高境界。孔子的遠怨、無怨和不怨,是君子人格的重要組成麵向,表現了儒者反求諸己的處事精神,也表現了孔子“對越在天”的生存理解。
一、“躬自厚而薄責於(yu) 人”:君子的“遠怨”之道
關(guan) 於(yu) 怨的生成,孔子有一個(ge) 基本的判斷。
子曰:“放於(yu) 利而行,多怨。”(《論語·裏仁》)
孔安國曰:“每事依利而行,取怨之道。” [1]意思是說,若行事皆以利益為(wei) 原則,很容易引發他人的怨恨。程子曰:“蓋欲利於(yu) 己,必損於(yu) 人。” [2]自身的利益與(yu) 他人的利益總是衝(chong) 突的。追求自身利益,必妨礙他人利益,導致他人的怨恨。又,張栻曰:“怨由不得其欲而生。彼雖每求便利,而事亦豈能盡利於(yu) 己哉?不得其欲,則怨矣。其胸次擾擾,無須臾以寧也。若夫君子正己而已,無所求利,故無不足,而奚怨之萌哉?” [3]在這裏,“放於(yu) 利而行”,泛指人的行事準則,不是特指某人。但凡以利益為(wei) 準則,總是心緒不寧,求而不得便會(hui) 生怨。兩(liang) 解相通,後者更具有普遍的意義(yi) 。
孔子的話,揭示了怨的一個(ge) 重要根由:貪利不足,欲而不得。世間多少怨,都是由貪利之欲不得滿足而生。若以利益為(wei) 考量、為(wei) 計度,縱使一時滿足,也難保此後求而不得。求而不得,小則生怨恨,大則啟禍端。故《孟子》開篇記載: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裏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yi) 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wan) 乘之國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wan) 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wei) 不多矣。苟為(wei) 後義(yi) 而先利,不奪不饜。”(《孟子·梁惠王上》)所謂“上下交征利”,是說君臣皆以利為(wei) 準則,以利益相勾連,這個(ge) 國家就危險了。利益的追求永無止境,不可能得到滿足。得不到滿足,不隻是心生怨恨,最終將導致“弑其君”而“奪其利”。如此,我們(men) 就好理解,孔子為(wei) 什麽(me) 說不能“放利而行”、為(wei) 什麽(me) “罕言利”了,對利益原則的擯斥和警惕,正是孔子的原則性主張之一。
一般而言,人都把利字看得極重。但若能以道義(yi) 為(wei) 原則,即便剝奪了他人的財產(chan) ,也未必會(hui) 招致私人的怨忿。(或)問管仲。曰:“人也:奪伯氏駢邑三百,飯疏食,沒齒,無怨言。”(《論語·憲問》)有人問管仲如何評價(jia) 。孔子說,這個(ge) 人,削奪了伯氏的駢邑三百戶,使他畢生貧窮,但至死(對管仲)沒有怨言。孔子的話,暗含了對管仲的讚許。伯氏有罪,被管仲剝奪了采邑,斷了他的供養(yang) 。從(cong) 利的邏輯說,奪人錢財,如殺人父母。他必與(yu) 管仲(主事之人)不共戴天,而實際上,卻是“沒齒,無怨言”。原因在於(yu) ,管仲之所為(wei) ,是對有罪的懲罰,不是出於(yu) 私意,不是為(wei) 了謀奪他的財產(chan) 。他的行為(wei) ,是“放於(yu) 義(yi) ”的,是出於(yu) 公心的。從(cong) 這個(ge) 故事,我們(men) 固可以看出管仲在時人心目中的威信[4],也可以看出伯氏其人的格局。
也有很多怨,與(yu) 利沒有直接的關(guan) 係。在家庭倫(lun) 理之中,怨的生成,往往是由於(yu) 情感親(qin) 疏的失當。《大學》雲(yun)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qin) 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在作者看來,齊家的最大問題,就在於(yu) 治家者的偏愛、偏見、偏私、偏心。一旦情感有所偏,就容易造成關(guan) 係的失衡,引發被疏遠者的怨恨。子曰:“唯女子與(yu) 小人為(wei) 難養(yang) 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論語·陽貨》)這裏的“女子”與(yu) “小人”,專(zhuan) 指家中的仆妾。在古代,他們(men) 依附於(yu) 主人家生活。若過於(yu) 親(qin) 密,則無遜讓之心;若過於(yu) 疏遠,又會(hui) 心懷怨恨。與(yu) 他們(men) 相處,同樣要注意正確的方式和適當的距離。
上麵是從(cong) 家主或家長的角度說。若從(cong) 子女角度說,《中庸》有一句話:“親(qin) 親(qin) 則諸父昆弟不怨。”能親(qin) 親(qin) ,能孝友,則父母兄弟不會(hui) 有怨言。我們(men) 可以舉(ju) 閔子騫的例子。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yu) 其父母昆弟之言。”(《論語·先進》)所謂“不間”,朱熹引胡寅曰:“父母兄弟稱其孝友,人皆信之無異辭者,蓋其孝友之實,有以積於(yu) 中而著於(yu) 外,故夫子歎而美之。” [5]何以“無異辭”,就引發了孔子如是深切的感慨呢?這得聯係閔子騫特殊的家庭關(guan) 係才能理解。據《說苑·佚文》記載,閔子騫生母早死,有同父同母兄弟一人。父親(qin) 續娶,又生了兩(liang) 個(ge) 兒(er) 子,繼母對他們(men) 區別對待。一次意外,讓父親(qin) 看到了繼母對閔子騫的苛待。他想要把繼母趕走,閔子騫說了一番話:“母在一子單,母去四子寒。” [6]閔子騫不因被苛待而怨恨繼母,又處處為(wei) 兄弟著想。這是他的孝,他的友。這樣的閔子騫,自然能感化繼母、兄弟,讓父母昆弟稱讚他的孝友。故孔子說,父母昆弟對他的稱讚之言,即便說得再好,他人也沒有異議[7]。因為(wei) 能讓他的父母昆弟稱讚,是多麽(me) 困難的事情。閔子騫的孝友,是有目共睹的。
在政治領域,在上位者有更多關(guan) 係要處理,包括親(qin) 族關(guan) 係、君臣關(guan) 係,以及君民關(guan) 係。周公謂魯公曰:“君子不施其親(qin) ,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yu) 一人。”(《論語·微子》)“施”,當作弛,遺棄義(yi) 。君子不應當遺棄他的親(qin) 人。不要讓大臣產(chan) 生怨恨。大臣的怨恨,是“怨不見聽用”。故舊若是沒有大的過惡,不要舍棄。也不要求全責備於(yu) 他人。遺棄親(qin) 人,則親(qin) 人怨;疏遠大臣,則大臣怨;舍棄故舊,則故舊怨;求備於(yu) 人,則其人怨。周公所說,正是讓在上位者“遠怨”的方法。子張問從(cong) 政,子曰君子“尊五美,屏四惡”。“五美”之中,有一條“勞而不怨”,所謂“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論語·堯曰》)。這是說如何對待老百姓、征用民力。孔子曾說“使民以時”,又說“使民也義(yi) ”。故“擇其可勞而勞之”,意思就是,在適當的時間(不誤農(nong) 時),以正當的理由和方式征用民力,則民眾(zhong) 雖勞而不怨。
孔子認為(wei) ,要減少甚至避免他人的怨,最根本的是堅守義(yi) 利之辨,不要把利益作為(wei) 行事的出發點。在此前提之下,最重要的是把自己做好,以免於(yu) 他人的怨。為(wei) 人君盡君道,不弛其親(qin) ,聽用大臣,使民以時;為(wei) 人父盡父道,持身中正,無所偏愛;為(wei) 人子盡子道,親(qin) 親(qin) 而孝友。子曰:“躬自厚而薄責於(yu) 人,則遠怨矣。”(《論語·衛靈公》)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對別人有更多的寬容,凡有不得則反求諸己,是遠離他人怨恨的最好方法。
二、“在邦無怨,在家無怨”:君子的“無怨”
怨是我們(men) 普通人麵對世界、麵對他人的基本情感。雖然一般是負麵的,卻又是難以克服的。(原憲問)“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wei) 仁矣?”子曰:“可以為(wei) 難矣,仁則吾不知也。”(《論語·憲問》)人人都有好勝之心,人人都有自我誇伐之心,人人都有怨恨,人人都有貪欲。原憲大約是把最難克製的人性通病列舉(ju) 了出來。原憲問孔子,四者不行,算作仁嗎?若人能克製四者,使之不再表現,已是極其困難之事,故孔子說“可以為(wei) 難矣”。但製之不行,畢竟與(yu) “仁者安仁”不同。孔子雖不認為(wei) 四者不行就是仁,但也肯定了“怨”不行是難能之事。
人遇貧困,易生怨。子曰:“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論語·憲問》)人一旦富貴顯達,則容易驕慢,這是常態。富而無驕,也不容易。但相比之下,“貧而無怨”更難。人處貧困,很容易怨天尤人,將當下的遭遇歸咎於(yu) 他人,或歸咎於(yu) 命運的不公;為(wei) 了擺脫貧困,又會(hui) 無所不用其極。故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論語·裏仁》)。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le) ,富而好禮者也。”(《論語·學而》)貧困易使人諂媚,貧而無諂已經不容易了。但孔子更欣賞的,是“貧而樂(le) ”。貧而樂(le) ,不是樂(le) 於(yu) 貧,是雖貧而不改他在為(wei) 學求道中所獲的快樂(le) 。
人有才德,而不被了解、不受重用,也易生怨。子曰:“學而時習(xi) 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le) 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論語·學而》)前兩(liang) 句是講自己的修學與(yu) 成德,最後一句是講君子的人格境界。慍,惱怒。如朱子所說,“隻有些小不快活處便是”,“但心裏略有些不平底意思便是慍了”[8]。自己懷有這樣的學問與(yu) 才德,卻不為(wei) 人知,得不到在上位者的賞識,多少令人心意難平。但君子沒有怨怒。君子之學是“為(wei) 己之學”,是修身成德之學。他關(guan) 注自身成德與(yu) 否,人格挺立與(yu) 否,他在為(wei) 學過程中既已獲得了由衷的喜悅與(yu) 充實的意義(yi) 。至於(yu) 他人的了解與(yu) 賞識,雖關(guan) 乎行道的目的,但說到底是外在偶然之事,不取決(jue) 於(yu) 自己[9]。
對於(yu) 孔子,乃至大多數儒者而言,不見知、不見用,乃是常態。或者可以說,是他們(men) 必須麵對的政治處境。故“不慍”二字,尤為(wei) 孔子所重視。在《中庸》中,子曰:“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見知而不悔,唯聖者能之。”遵守中庸之道,一生避世隱居,不為(wei) 人知,也不生悔恨,唯有聖人才能真正做到。《乾卦·文言》記載,子曰:“龍,德而隱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樂(le) 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乾卦》初九的潛龍,象征著有德而隱居的君子。他不為(wei) 世道改變操守,不求成名於(yu) 天下,避世隱居而不煩悶,不被人認可而不苦悶。在儒家對理想人格的想象中,不見知而不慍,遁世而無悶,是重要的一條。
無論在家庭倫(lun) 理中,還是在政治實踐中,孔子認為(wei) ,都不要心懷怨懟。
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仲弓曰:“雍雖不敏,請事斯語矣。”(《論語·顏淵》)
仲弓是德行科弟子,孔子對他評價(jia) 很高。仲弓問仁,孔子回答了三句話。第一句是敬,第二句是恕,第三句一般認為(wei) 是前兩(liang) 句的效驗。如皇侃曰:“既出門、使民皆敬,又恕己及物,三事並足,故為(wei) 民人所懷,無複相怨者也。”[10]無複相怨,是說沒有人怨他。朱子曰:“如孔子告顏淵克己,則言‘天下歸仁’;告仲弓以‘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則言‘在邦無怨,在家無怨’。此皆以效言,特其效有小大之異耳。”[11]朱子把這一章問答,與(yu) 顏淵問仁章作了對比,認為(wei) “在邦無怨,在家無怨”,正與(yu) “天下歸仁”相似,都是指效驗而言。焦循以為(wei) ,“無怨”正仁行之效:“‘在家無怨’,仁及乎一家矣;‘在邦無怨’,仁及乎一國矣。”[12]
錢穆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認為(wei) ,“在邦無怨,在家無怨”與(yu) 前兩(liang) 句一樣,是從(cong) 自己方麵說的:“無怨,舊說謂是為(wei) 仁之效。疑當如求仁得仁又何怨之義(yi) 。乃指不怨天不尤人,無論在邦在家皆無怨。非人不怨己,乃己不怨人。”[13]這一解法是有道理的。一來,孔子答弟子問,多講工夫,少講效驗。二來,即便講效驗,前後多有嚴(yan) 格的對應。顏淵問仁章,從(cong) 效驗處講了“天下歸仁”,是因為(wei) “一日克己複禮”本是就完成處說。並且,“天下歸仁”與(yu) “問仁”二字,緊緊照應。而本章問答,第一句、第二句都是從(cong) 工夫來說,沒有從(cong) 完成處說的;而“無怨”與(yu) “問仁”,也無法直接對應。值得注意的是,“在邦無怨,在家無怨”的類似結構,見於(yu) 子張問聞達章。子曰:“是聞也,非達也。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yi) ,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在邦必達,在家必達。夫聞也者,色取仁而行違,居之不疑。在邦必聞,在家必聞。”(《論語·顏淵》)孔子分別論述了達與(yu) 聞的行為(wei) ,而以“在邦必達,在家必達”,“在邦必聞,在家必聞”為(wei) 相應的效驗。這兩(liang) 句話,也都是緊緊扣住問答主題“達”與(yu) “聞”而來的。回看本章,仲弓不是問怨,孔子不當以“無怨”為(wei) 答。有人把“在邦無怨,在家無怨”視為(wei) 仁的效驗之一種。但“無怨”二字,似還不足代表仁的整全意義(yi) 。因此,“在邦無怨,在家無怨”一句,當從(cong) 工夫處說。孔子之意,“敬”“恕”及“無怨”三者,是為(wei) 仁的重要方麵。故仲弓曰:“雍雖不敏,請事斯語矣。”這三句話我都要努力去做。這是工夫上的承當[14]。
“在家”與(yu) “在邦”,傳(chuan) 統多作狹義(yi) 的理解。包鹹曰:“在邦,為(wei) 諸侯也;在家,為(wei) 卿大夫也。” [15]從(cong) 者甚眾(zhong) 。但這樣一來,其意義(yi) 就僅(jin) 限於(yu) 諸侯卿大夫,與(yu) 士君子或普通人無關(guan) 了。孔子對仲弓雖有很高期待,但仲弓問仁,不當僅(jin) 僅(jin) 以諸侯卿大夫之事相告。楊伯峻認為(wei) :“把‘家’字拘泥於(yu) ‘大夫曰家’的一個(ge) 意義(yi) ,不妥當。”[16]這句話應該作廣義(yi) 的理解,在邦指出仕為(wei) 官,在家指在家庭或家族中,內(nei) 外之別。
先看“在家無怨”。在家庭中,子女是相對弱勢的一方。盡心竭力侍奉父母,可能得不到真正的理解;全心全意付出情感,可能得不到正麵的回應;生活瑣事,或生異見,可能得不到基本的尊重,諸如此類的事情發生,難免生怨。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誌不從(cong) ,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論語·裏仁》)
父母有過,則要幾諫。幾諫,是微言婉勸。若父母不聽,不能強行爭(zheng) 辯,繼續尊敬他們(men) 、順從(cong) 他們(men) 的意誌,再辛勞也無怨言。《禮記·內(nei) 則》有一個(ge) 更加具體(ti) 的描述:“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複諫;不說,與(yu) 其得罪於(yu) 鄉(xiang) 黨(dang) 州閭,寧孰諫。父母怒、不說,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勸諫父母,要低聲下氣,和顏悅色。父母不聽,要更加恭敬,更加孝順,等他們(men) 心情好的時候再去勸諫。如此反複,即便他們(men) 發怒、很不高興(xing) ,甚至把你打到流血,也不敢怨恨。侍奉父母日常飲食起居的辛勞,很多人還能無怨無悔;但在遇到父母頑固不化,低聲下氣勸諫又不能聽的時候,“勞而不怨”就尤為(wei) 難得了。這是“在家無怨”的一個(ge) 極端情況。
再來看“在邦無怨”。在政治生活中,難免有怨。不得在上位者的賞識與(yu) 親(qin) 近,有怨;諫言不聽,有怨;主張不從(cong) ,有怨;行道遇阻,有怨;小人詆毀、誹謗,也有怨,等等。但凡遇到不公正的對待,或誌願得不到伸張,多少都會(hui) 生出怨怒之心。故“在邦無怨”,實是很難的事情。
子曰:“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論語·公冶長》)
這句話有兩(liang) 種理解,一種是說,伯夷、叔齊不念舊怨,相應地,他人也就不再有怨恨。故他人對伯夷、叔齊的怨很少。一種是說,伯夷、叔齊不念過往夙怨,隻要能改就可以包容。故伯夷、叔齊的怨很少。前一種解釋,顯然是高估了惡人的道德水準。若隻要自己不念舊惡,他人就會(hui) 恩怨俱泯,曆史上何來種種“以怨報德”的事情?孟子對伯夷的為(wei) 人,曾有這樣的描述:“伯夷,非其君不事,非其友不友。不立於(yu) 惡人之朝,不與(yu) 惡人言。立於(yu) 惡人之朝,與(yu) 惡人言,如以朝衣朝冠坐於(yu) 塗炭。推惡惡之心,思與(yu) 鄉(xiang) 人立,其冠不正,望望然去之,若將浼焉。”(《孟子·公孫醜(chou) 上》)這樣一個(ge) 在道德上有潔癖的人,他的一舉(ju) 一動,甚至存在本身,都會(hui) 是對一眾(zhong) 小人的挑釁。怨恨伯夷、叔齊的人,絕不會(hui) 少。他們(men) 所能決(jue) 定的,也隻是自己方麵的存心。錢穆說:“蓋二子惡惡嚴(yan) ,武王伐紂,二子猶非之,則二子之於(yu) 世,殆少可其意者。然二子能不念舊惡,所謂朝有過夕改則與(yu) 之,夕有過朝改則與(yu) 之。其心清明無滯礙,故雖少所可,而亦無所怨。如孔子不怨天不尤人,乃二子己心自不怨。”[17]此說很是精切。
政治上的很多選擇,說到底也隻是求一個(ge) 安心而已。心安,故無怨。
冉有曰:“夫子為(wei) 衛君乎?”子貢曰:“諾。吾將問之。”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為(wei) 也。”(《論語·述而》)
衛靈公逐太子蒯聵。靈公死後,衛人立蒯聵之子蒯輒。晉人支持蒯輒回國即位,而衛人不納,造成了父子對峙的僵持局麵。弟子很想了解孔子的政治立場,但又不敢直接問。子貢想到了一個(ge) 主意。他問孔子,如何評價(jia) 伯夷、叔齊。伯夷、叔齊是孤竹君的長子、三子。孤竹君遺命立叔齊,叔齊讓伯夷。伯夷不受,逃離了;叔齊也不即位,也逃離了。伯夷、叔齊,以國相讓,正與(yu) 當時蒯聵、蒯輒父子相爭(zheng) ,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隻要了解了孔子對伯夷、叔齊的看法,也就自然可以推出他對蒯聵、蒯輒的看法。孔子說,是古代的賢人。子貢追問,他們(men) 有怨恨嗎?孔子回答說:“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伯夷的不受,是因為(wei) 父親(qin) 遺命立叔齊,若自己即位,違背了父親(qin) 的意願。叔齊的讓位,是因為(wei) 伯夷是兄長,越過兄長而即位,內(nei) 心終是不安。所以兩(liang) 人都以逃離的方式,表達了他們(men) 的決(jue) 絕態度。故孔子所謂“求仁而得仁”,求的是父子兄弟之情,求的是心安。雖然兩(liang) 人都失去了即位的機會(hui) ,但都保全了內(nei) 心的真實情感,實現了父子兄弟之情,故是“求仁而得仁”。而蒯聵、蒯輒相爭(zheng) ,何曾念及半點父子親(qin) 情?以子拒父,更是違背人倫(lun) 大道。子貢聽出了孔子的言外之意,於(yu) 是得出結論:“夫子不為(wei) 也。”
要之,從(cong) 自己方麵說,孔子主張君子“無怨”。“在家無怨,在邦無怨”,推而言之,在一切時、一切處,都不要心懷怨懟。接受一切,以反求諸己的心態麵對一切,最終求一個(ge) 心安。
三、“可以怨”與(yu) “以直報怨”:怨的抒發與(yu) 應對
然而,怨也有積極的意義(yi) 。孟子在此方麵,尤有深刻的發明。
萬(wan) 章問曰:“舜往於(yu) 田,號泣於(yu) 旻天,何為(wei) 其號泣也?”孟子曰:“怨慕也。”萬(wan) 章曰:“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勞而不怨。然則舜怨乎?”曰:“長息問於(yu) 公明高曰:‘舜往於(yu) 田,則吾既得聞命矣;號泣於(yu) 旻天,於(yu) 父母,則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爾所知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為(wei) 不若是恝,我竭力耕田,共為(wei) 子職而已矣,父母之不我愛,於(yu) 我何哉?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cang) 廩備,以事舜於(yu) 畎畝(mu) 之中。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將胥天下而遷之焉。為(wei) 不順於(yu) 父母,如窮人無所歸……”(《孟子·萬(wan) 章上》)
萬(wan) 章問孟子,《大禹謨》記載,舜往耕於(yu) 田,呼天而泣,為(wei) 什麽(me) 號泣呢?這是一個(ge) 很尖銳的問題。根據禮的要求,“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勞而不怨”[18],舜的號泣,似不符合“勞而不怨”之義(yi) 。但孟子說,這是“怨慕”。他引了公明高的意思,孝子之心不會(hui) 像下麵這樣滿不在乎:我盡心竭力耕種,履行兒(er) 子的職事,父母不喜歡我,我又有什麽(me) 辦法呢?這種心理看上去很合理,實際上是將父母視為(wei) 與(yu) 己無關(guan) 的外人[19]。舜的“怨慕”,是“既憂且慕”[20],是“怨己之不得其親(qin) 而思慕也”[21]。怨,是為(wei) 得不到父母之愛而憂愁;慕,是終身思慕父母。堯把天下禪讓於(yu) 他,天下士人跟隨於(yu) 他,但隻要不順於(yu) 父母,舜就像鰥寡孤獨之人找不到依靠。天下士人喜歡他,不足以解他的憂愁;娶了堯的兩(liang) 個(ge) 女兒(er) ,不足以解他的憂愁;富有天下,不足以解他的憂愁;貴為(wei) 天子,不足以解他的憂愁。唯有順於(yu) 父母,得父母之愛,能夠解他的憂愁。舜的怨與(yu) 舜的慕,是孝子之心最深沉的表現。
孟子論《詩》,也能發明怨的積極意義(yi) 。
公孫醜(chou) 問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詩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為(wei) 詩也!有人於(yu) 此,越人關(guan) 弓而射之,則己談笑而道之;無他,疏之也。其兄關(guan) 弓而射之,則己垂涕泣而道之;無他,戚之也。《小弁》之怨,親(qin) 親(qin) 也。親(qin) 親(qin) ,仁也。固矣夫,高叟之為(wei) 詩也!”曰:“《凱風》何以不怨?”曰:“《凱風》,親(qin) 之過小者也;《小弁》,親(qin) 之過大者也。親(qin) 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親(qin) 之過小而怨,是不可磯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磯,亦不孝也。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孟子·告子下》)
《小弁》是《小雅》的一篇。“周幽王娶申後,生太子宜臼;又得褒姒,生伯服,而黜申後、廢宜臼。於(yu) 是宜臼之傅為(wei) 作此詩,以敘其哀痛迫切之情也。”[22]高子認為(wei) ,《小弁》是小人之詩,裏麵充滿了怨言。孟子很不同意,他舉(ju) 了個(ge) 例子:有一個(ge) 人,如果越人拉弓射他,他可以有說有笑地談論這事;如若他的哥哥拉弓射他,他必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談及這事。為(wei) 什麽(me) 呢?親(qin) 疏不同。《小弁》的怨,正是因為(wei) 親(qin) 親(qin) 的緣故,而親(qin) 親(qin) 是仁的表現。公孫醜(chou) 又問,《凱風》也是親(qin) 親(qin) ,何以不怨呢?《凱風》是講一位生有七子的母親(qin) 想要改嫁,七子自責“我無令人”“莫慰母心”。孟子指出,父母的過錯大小不同。若有大過而子女不怨,則情感更加疏遠;若隻小過而子女怨,則是反應過度,不能受一點點委屈[23]。換言之,“勞而無怨”固是孝子,但父母大過而有怨,也是出於(yu) 自然的真情,是孝的表現。
在《論語》中,孔子論詩,也提到了正麵意義(yi) 的怨。
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xing) ,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yu) 鳥獸(shou) 草木之名。”(《論語·陽貨》)
孔子說,詩可以興(xing) 發人的情感與(yu) 誌意,可以觀察社會(hui) 曆史的盛衰,可以相互親(qin) 近、與(yu) 人共處,可以抒發怨恨不平之情。近可以侍奉父母,遠可以侍奉君主。《詩經》中的怨,多發生於(yu) 人倫(lun) 關(guan) 係之中,所謂“臣之不得於(yu) 其君,子之不得於(yu) 其父,弟之不得於(yu) 其兄,朋友之不相信” [24],等等。錢穆說:“忠臣孝子有時不能無怨,惟學於(yu) 詩者可以怨,雖怨而不失其性情之正。”[25]父母或君主有大過,孝子忠臣有怨。若是無怨,反而不見得是孝子、忠臣。故“可以怨”,是說借由詩可以表達自己當下的怨,做到怨而不失其性情之正。怨的表達,對自己而言是情感的抒發;對父與(yu) 君而言,則具有諷諫的意義(yi) 。
以上所論,對父母、君主有憂愁、欲諷諫,都是正當的怨,出於(yu) 人道之正,出於(yu) 孝子、忠臣的真心。隻要以適當的方式表達,不失其性情之正,即可。此外,若是僅(jin) 僅(jin) 出於(yu) 個(ge) 體(ti) 的關(guan) 切、自私的欲求,君子應是“無怨”的。這是怨與(yu) 不怨的基本分界[26]。
他人的怨,有時不可避免。無論自己盡多大努力,也難免遭受無端的怨恨。此時,如何對待他人的怨,就成了一個(ge) 重要的實踐問題。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論語·憲問》)
或人所問,可能是古語。《老子》也有“報怨以德”一句。無論他人如何待我,我都以善意和道德報之,這或許是很高的境界。但孔子並不認同。一方麵,這不符合人之常情。他人以怨待你,你的內(nei) 心必是厭惡與(yu) 抗拒的。另一方麵,也不利於(yu) 建立真實的人際關(guan) 係。若善的行為(wei) 一直得不到善的回報,則不能勸勉。若惡的行為(wei) 反而得到善的回報,則不能懲戒。
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論語·公冶長》)若能化解怨恨,己不怨人,人不怨己,當然是最理想的。但明明有怨,卻匿藏在心,表麵與(yu) 人交好、親(qin) 近,則是虛偽(wei) 可恥之行。《表記》有一句話:“以德報怨,則寬身之仁也。”鄭注:“寬,猶愛也。愛身以息怨,非禮之正也。”[27]作者認為(wei) ,以德報怨,不是真的包容別人,很可能是愛惜自己,想要息事寧人。這就類似於(yu) “匿怨而友其人”,是出於(yu) 私心的虛偽(wei) 表現。故朱子曰:“或人之言,可謂厚矣。然以聖人之言觀之,則見其出於(yu) 有意之私,而怨德之報皆不得其平也。”[28]“出於(yu) 有意之私”,是動機有問題;“怨德之報皆不得其平”,是行為(wei) 不公正。其說是也。
孔子的反問很直接:若以德報怨,以什麽(me) 報德呢?報怨與(yu) 報德者齊一,顯然是不合理的。但孔子也沒有說“以怨報怨”,他說的是“以直報怨”。李零說:“這裏的‘直’,其實應讀為(wei) ‘值’,是以怨報怨。”[29]聽起來合理,仔細一想,問題很大。這意味著,他人以不義(yi) 的方式待你,你也以不義(yi) 的方式回報於(yu) 他。他人檢舉(ju) 你,你也檢舉(ju) 他;他人施暴於(yu) 你,你也找人施暴於(yu) 他。雖然從(cong) 對方的角度講,他是罪有應得;但是從(cong) 你的角度講,你也就變成了不義(yi) 之人了。這顯然是不對的。“以直報怨”,是以該有的態度和正確的方式回報對方。若以怨恨待我,我也不會(hui) 隱匿自己的情緒,假裝與(yu) 人為(wei) 善。這是“直”的態度。但也不會(hui) 因為(wei) 他人的不義(yi) ,而突破自己的底線,采取同樣的手段對付他。而是會(hui) 選擇以公正的方式,讓對方受到應有懲戒的同時,保持自己的行事原則和道德底線。這是“直”的方式。
不訴諸私憤,必以正直之道回應之,是以直報怨。
四、“不怨天、不尤人”:孔子的生命境界
孔子的“無怨”,達到了一個(ge) 更高的境界。晚年,他有一個(ge) 重要的自我表白。
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wei) 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論語·憲問》)
孔子感歎,“莫我知也夫!”隨著子貢的追問,孔子用兩(liang) 句話概括了自己的為(wei) 人:“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所謂“下學而上達”,下學,指禮樂(le) 文章之學,知人論事之能。子貢說“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是也。上達,指圓滿的德行與(yu) 高明的境界,也是天命的契會(hui) 與(yu) 領受。子曰“五十而知天命”(《論語·為(wei) 政》),《中庸》雲(yun) “極高明而道中庸”,“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cong) 容中道”是也。孔子正是在禮樂(le) 文章的修學、深造與(yu) 自得中,獲得德行的不斷積累、境界的不斷提升,乃至與(yu) 天、天命之間的契會(hui) 。故孔子說“知我者,其天乎!”郭店《五行》雲(yun) “德,天道也”,最高的德行境界與(yu) 天道是相通的。可以說,“下學而上達”,是孔子一生的路徑和宗旨所在。
但“下學而上達”之前,孔子說“不怨天,不尤人”。這一句在孔子心目中,顯然擁有極其特殊的重要性。不抱怨上天,也不責怪他人,看上去沒有什麽(me) 高明。但若我們(men) 帶著孔子一生的遭遇與(yu) 經曆去理解,兩(liang) 句話的分量就不一般了。
先來看“不尤人”。所謂“人不知而不慍”,孔子不會(hui) 因為(wei) 不被了解、不被重用而怨怒。“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他不擔心自己不被了解和重用,卻會(hui) 擔心自己不能識別人才,不能任用人才。這種不對稱的關(guan) 係,體(ti) 現出孔子待人的寬容。孔子很少批評他人。子貢方人。子曰:“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論語·憲問》)方人,比方人物,校其短長。在《論語》中,也會(hui) 看到孔子對人物的評價(jia) 甚至批評(比如管仲,或臧文仲)。但孔子的評論,是為(wei) 了道理,讓弟子更深刻、更準確地看待曆史人物。而子貢方人,可能隻是為(wei) 了貶低他人,或顯示自己的高明。兩(liang) 者用心是不同的。故孔子說“夫我則不暇”。子張問明。子曰:“浸潤之譖,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明也已矣。浸潤之譖,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遠也已矣。”(《論語·顏淵》)浸潤的誣告、中傷(shang) ,容易讓人深信;肌膚所受、利害切身的控訴,容易讓人動情。兩(liang) 者都行不通,可謂“明”和“遠”了。孔子認為(wei) ,對他人的理解和判斷,要免於(yu) 譖言和控訴的幹擾,這是他的審慎態度。子曰:“吾之於(yu) 人也,誰毀誰譽?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論語·衛靈公》)他不輕易批評或讚譽一個(ge) 人,但有所批評或讚譽,必是有具體(ti) 的征驗。這是他的審慎態度。子曰:“不逆詐,不億(yi) 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論語·憲問》)不預先設想他人欺詐,也不臆測他人不誠信。但若真有欺詐或不信,又可以提前察覺。其背後秉持的精神,是一致的。
孔子求道行道,不知不覺間也會(hui) 得罪很多人。這些人反過來,會(hui) 成為(wei) 孔子行道的障礙。即便對於(yu) 這些人,孔子也沒有太多怨尤。舉(ju) 一個(ge) 例子。
公伯寮愬子路於(yu) 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誌於(yu) 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子曰:“道之將行也與(yu) ?命也。道之將廢也與(yu) ?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論語·憲問》)
此事發生在孔子為(wei) 魯司寇時期。公伯寮在季孫麵前詆毀子路。子路是孔子弟子,此行為(wei) 背後應是針對孔子的。子服景伯告訴孔子:季氏已經受了公伯寮的蠱惑,以我的力量還能把他殺了,街頭示眾(zhong) 。孔子的反應,看上去卻很淡然:道若能行,是命所決(jue) 定的;道若不行,也是命所決(jue) 定的。公伯寮的譖言,相比於(yu) 命,算得了什麽(me) 呢?換言之,公伯寮的譖言若是得行,那也是命,與(yu) 公伯寮個(ge) 人無關(guan) 。孔子的說法,初看很難令人接受。明明可以阻止,卻不去盡人事方麵的努力;即便不殺公伯寮,也可以向季氏陳情,以消除誤會(hui) 。然而,若聯係孔子當時的處境,卻又不難理解:墮三都不成,季氏與(yu) 孔子之間,理念已有分別,實踐又生嫌隙。這是背後真正起決(jue) 定意義(yi) 的根本邏輯。倘若季氏與(yu) 孔子精誠一致,公伯寮怎會(hui) 譖言子路?既然認識到公伯寮的行為(wei) ,隻是小醜(chou) 一般的投機行為(wei) ,無關(guan) 於(yu) 根本,又何必抓著公伯寮不放,何必殺公伯寮來泄憤呢?這是孔子待人的態度。
再來看“不怨天”。孔子對天命保有極端敬畏的態度。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論語·季氏》)天命是超越性的命使,它在人事之外,卻對人事之結果起決(jue) 定性的作用。然而,它又是無聲無息的,隻存在於(yu) 天人之間超越性的契會(hui) 經驗之中。故“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小人不敬畏天命,正是因為(wei) 小人沉浸在世俗世界中算計,而“不知”有天命。孔子的敬畏,源於(yu) 對天命的獨特的理解與(yu) 領受。子曰“五十而知天命”,此“天命”,“指人生一切當然之道義(yi) 與(yu) 職責” [30];更具體(ti) 地說,當理解為(wei) 推行其道的政治使命,與(yu) 傳(chuan) 承斯文的文化使命。如此,我們(men) 才可以理解,為(wei) 什麽(me) 孔子五十之後用世之心愈發迫切,為(wei) 什麽(me) 儀(yi) 封人說“天將以夫子為(wei) 木鐸”,為(wei) 什麽(me) 麵臨(lin) 匡人的圍困,孔子感慨:“文王既沒,文不在茲(zi) 乎?天之將喪(sang) 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yu) 於(yu) 斯文也;天之未喪(sang) 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論語·子罕》)孔子對天命的領受,實是基於(yu) 對自身所學與(yu) 成就的自信。孔子既已確認,文王之後,斯文、斯道在自己身上凝成,同時也便將自身的命運,與(yu) 斯文、斯道的命運,與(yu) 天意和天命,關(guan) 聯在了一起。在此境遇之中,他的行為(wei) ,就不是個(ge) 體(ti) 的行為(wei) ,而是在履行上天的命使;他的行為(wei) ,是對天命的負責。
故我們(men) 看到,孔子總是在天人交感的視域中,在天命的關(guan) 照下,理解具體(ti) 的人與(yu) 事。孔子的很多行為(wei) 與(yu) 選擇,不是在與(yu) 具體(ti) 的人交涉,而是在與(yu) 天命互動。
萬(wan) 章問曰:“或謂孔子於(yu) 衛主癰疽,於(yu) 齊主侍人瘠環,有諸乎?”孟子曰:“否,不然也。好事者為(wei) 之也。於(yu) 衛主顏讎由。彌子之妻與(yu) 子路之妻,兄弟也。彌子謂子路曰:‘孔子主我,衛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進以禮,退以義(yi) ,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癰疽與(yu) 侍人瘠環,是無義(yi) 無命也。”(《孟子·萬(wan) 章上》)
癰疽是瘍醫,衛靈公的近臣;瘠環是閹人,齊景公的近臣。兩(liang) 人職位雖低,卻有能力影響君主的心意。或人之意,孔子住二人家中,是以他們(men) 為(wei) 上升的通道。這一聽就不是孔子的為(wei) 人 [31]。故孟子說,是“好事者為(wei) 之”,好事之徒生造出來的。孟子講述了孔子居衛的實情。彌子瑕是衛靈公寵幸之臣,與(yu) 子路又是連襟關(guan) 係。彌子瑕跟子路說,若是孔子在我家住,可得卿位。孔子知道後,隻說了兩(liang) 個(ge) 字:“有命。”孔子之意,他不想通過近臣、幸臣的關(guan) 係,獲得在上位者的眷顧,他隻想以合乎道義(yi) 的方式去求取相應的機會(hui) 。至於(yu) 能不能得到上位者的賞識和重用,則聽天由命。孟子說:“孔子進以禮,退以義(yi) ,得之不得曰‘有命’”。孔子的“有命”,是在自身盡了道義(yi) 之後,將得與(yu) 不得的結果,委諸超越性的決(jue) 定。若不遵循禮義(yi) ,先已違背了上天的意誌,也就無所謂“命”了。又說:“主癰疽與(yu) 侍人瘠環,是無義(yi) 無命也。”無義(yi) ,則得罪於(yu) 天,何談有命。
孔子的“不怨天”,是對不可期必之結果,或超越者之最終決(jue) 定的安然領受。有時,這種領受充滿了內(nei) 在的張力與(yu) 矛盾。為(wei) 什麽(me) 堅守道義(yi) ,卻屢遭困乏?為(wei) 什麽(me) 遵天命以行道,卻窮困不可通?遇到種種矛盾的情形,常人便會(hui) 懷疑天命,便會(hui) 抱怨上天。但孔子在種種不可理解之處、難以接受之時,仍然不減對天命的敬畏。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論語·雍也》)冉伯牛是德行科的高足,無端生出了惡疾。孔子感歎,這真是命啊!這樣的人,竟然得了這樣的病!重複的感歎,飽含了孔子內(nei) 心的惋惜和無奈。但又能如何呢,這是命。命不隻會(hui) 成全善,也會(hui) 以一種讓人難以理解、難以接受的方式,向人展示它的權威。顏淵死。子曰:“噫!天喪(sang) 予!天喪(sang) 予!”(《論語·先進》)孔子一生學問,斯文在茲(zi) ,又棲棲遑遑十四年,不得行道。及至晚年,已然將他的希望,全然寄托在了顏回身上。但造化弄人,顏回先孔子而亡。孔子感歎,老天爺喪(sang) 了我啊!老天爺喪(sang) 了我啊!這是如何的感慨。在此番遭遇之時,孔子發出“不怨天”的感歎,可以想象,背後是多少複雜的心情。
孔子之於(yu) 天,正如舜之於(yu) 父母,無論自己遭受多少困厄與(yu) 傷(shang) 痛,有多少心酸與(yu) 不解,對於(yu) 父母、對於(yu) 天命,總是愛之、慕之,勞而不怨。孔子的生存,是“對越在天”(《詩經·周頌·清廟》)的生存。他把自己的存在與(yu) 行動,理解為(wei) 天命籠罩下的使命與(yu) 責任;把具體(ti) 人事的順逆、道的行否,理解為(wei) 天命的征兆與(yu) 顯示。孔子的“不怨天”,是出於(yu) 對天命的敬畏,以及敬畏之下承擔一切可能之結果的勇氣。這種天人交互的生存境遇與(yu) 生命感知,也是他“不尤人”的內(nei) 在原因。
結語
大部分情況下,“怨”是一種消極的情感,是造成人際關(guan) 係惡化的重要原因。故從(cong) 道理上講,所謂“遠怨”“無怨”,是再正確不過的了。但從(cong) 實踐上說,怨與(yu) 怒一樣,與(yu) 好勝心、自大心、貪欲心一樣,都是人性的痼疾。說“遠怨”“無怨”容易,真正做到卻很難。故孔子在《論語》中,反複申明此義(yi) ,甚至以“在邦無怨,在家無怨”答仲弓問仁,把“無怨”作為(wei) 一種重要的工夫法門來提。如果說,怨的發生主要在人倫(lun) 關(guan) 係之中;那麽(me) ,孔子的“怨遠”與(yu) “無怨”,正是為(wei) 了達成更加理想的、和諧的人倫(lun) 之道。其基本的途徑,則是在自己方麵盡更多的努力,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責任,承擔更多的辛勞,更少在意個(ge) 人的得失;同時對他人,則給與(yu) 更多的寬容與(yu) 諒解。這是孔子為(wei) 己之學、反求諸己的基本精神。
當然,“怨”也有正麵的意義(yi) 。有的怨,是因人倫(lun) 失常而不得不發的怨,是孝子、忠臣情難自控的怨,是出於(yu) 人道之正的怨。這種“當怨則怨”的怨,孔子平日提到不多。但“可以怨”一句,肯定了它的積極意義(yi) 。後來,孟子對《小雅·小弁》的發明,也可以追溯到孔子。但這不是《論語》言“怨”的主要方麵。至於(yu) 孔子自己,則把“不怨”做到了極致的境界。他的“不怨天,不尤人”,已經不是在人世的層麵來理解具體(ti) 的人與(yu) 物,而是從(cong) 與(yu) 超越者的關(guan) 係來看待當下的人和事。他的“不尤人”,是他對他人的寬容與(yu) 善意;根本上,取決(jue) 於(yu) 他的“不怨天”。他的“不怨天”,是將自己的一切努力,視為(wei) 對天命的承擔;將與(yu) 他對待的一切人與(yu) 事,理解為(wei) 天命窮通的一環。在盡了一切努力,盡了自己的道義(yi) 之後,他坦然接受一切可理解、不可理解,可接受、難以接受之結果。孔子對於(yu) 天命,對於(yu) 命運,懷有沉重的、複雜的心情。但從(cong) 來沒有“怨天”的情緒。這是孔子“畏天命”的真實寫(xie) 照。
注釋
[1]劉寶楠撰,高流水點校:《論語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49頁。
[2]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1138頁。
[3]張栻著,楊世文點校:《張栻集》,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第128頁。
[4]錢穆補充說:“此如後代諸葛亮廢廖立、李平為民,及亮之卒,廖立垂泣,李平致死,皆以執法公允,故得罪者無怨。”(錢穆:《論語新解》,北京:三聯書店,2005年,第359頁)
[5]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24頁。
[6]劉向撰,向宗魯校證:《說苑校證·佚文輯補》,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533頁。
[7]這句話有另一種解釋,是說閔子騫能感化父母兄弟,使別人對其父母兄弟沒有非間之言。王充《論衡·知實》引此章而說“隱藏骨肉之過”,《後漢書·範升傳》提到“子以人不間於其父母為孝”,都這般理解。清儒由此發揮,如焦循曰:“一諫而全家感化,父母不失其慈,二子不失其悌,使可間化而為無可間。”(焦循著,陳居淵主編:《焦循著作集·雕菰樓經學九種》,南京:鳳凰出版社,2015年,第654頁)但按此理解,原文“不間”當作“無間”,組成“無……之言”的結構;或者去掉“之言”二字,寫作“不間於其父母昆弟”。
[8]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454頁。
[9]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論語·學而》)子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論語·裏仁》)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論語·憲問》)
[10]皇侃撰,高尚渠校點:《論語義疏》,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300頁。
[11]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1072頁。
[12]焦循著,陳居淵主編:《焦循著作集·雕菰樓經學九種》,第659頁。
[13]錢穆:《論語新解》,第305頁。
[14]若“在邦無怨,在家無怨”作效驗說,則“請事斯語”雲雲,就承接不了它了。
[15]皇侃撰,高尚渠校點:《論語義疏》,第300頁。
[16]楊伯峻:《論語譯注》,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122頁。
[17]錢穆:《論語新解》,第132頁。
[18]類似說法,見於《禮記·祭義》和《大戴禮記·曾子大孝》。
[19]對待外人,固可如此。參考《孟子·離婁下》的一段話:孟子曰:“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於禽獸又何難焉?’”
[20]鄧秉元:《孟子章句講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435頁。
[21]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02頁。
[22]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40頁。
[23]鄧秉元說:“上古時代,再嫁尚屬自由,後世視為‘淫風’者,孟子但言‘小過’而已,蓋其時本無後世所謂‘從一而終’之說也。”(鄧秉元:《孟子章句講疏》,第629頁)
[24]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2102頁。
[25]錢穆:《論語新解》,第451頁。
[26]陳建美對《詩集傳》中的“怨”作了詳盡分析,指出:“怨情的恰當性要通過把握怨與不怨的界線以及落實‘怨而不怒’的原則來達到。”(陳建美:《人倫關係中的愛與公正——朱子〈詩集傳〉中的“怨”情分析》,《哲學評論》第30輯,長沙:嶽麓書社,2023年,第122頁)
[27]《禮記正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057頁。
[28]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57頁。
[29]李零:《喪家狗:我讀〈論語〉》,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62頁。
[30]錢穆:《論語新解》,第27頁。
[31]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論語·八佾》)王孫賈勸孔子,與其討好尊者,不如討好掌握實權的人。孔子回答說:若得罪了上天,就無處禱告了。意思很明白,孔子不想討好諂媚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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