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益鑫】《大學》首句與周文政治理想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3-07-12 15:44:39
標簽:《大學》
何益鑫

作者簡介:何益鑫,男,西元一九八六年生,複旦大學哲學博士。現為(wei) 複旦大學哲學學院副教授。著有《成之不已:孔子的成德之學》《孔門成德之學的演進研究》《竹簡〈性自命出〉章句講疏》《<周易>卦爻辭曆史敘事研究》等。

《大學》首句與(yu) 周文政治理想

作者:何益鑫(複旦大學哲學學院副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孔子研究》2023年第2期


摘要:《大學》首句乃是全篇的宗旨所在。它以《周書(shu) 》等所見的周文理想政治之傳(chuan) 統為(wei) 依據,提煉出儒學最高的實踐理想。就其古義(yi) 而言,“明明德”是在政治領域中顯明其光明之德,亦即行明德之政。明德之政,除了恤民懷柔之外,很重要的一點是選賢任能。行明德之政,即親(qin) 民、安民的過程。在此意義(yi) 上,“親(qin) 民”與(yu) “明明德”是一體(ti) 之兩(liang) 麵。其最終所達到的道德政治的理想境界,如文王後期之所至,即“止於(yu) 至善”。《大學》首句是以平天下為(wei) 視域,故其本義(yi) 乃就最高處說。但在後續的論述中,則又可以作泛化的理解,普通人在各個(ge) 層麵都可以有相應的實踐。後儒以“明明德”為(wei) 修己,以“親(qin) (或新)民”為(wei) 治人,以立“三綱領”的結構,不是《大學》古義(yi) 。

 

 

七十子後學的作品,多以首句或首章揭示宗旨。《大學》首句“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qin) 民,在止於(yu) 至善”,乃全篇體(ti) 要之所在。【1】朱子以明明德、親(qin) 民、止於(yu) 至善為(wei) “三綱領”,與(yu) 格、致、誠、正、修、齊、治、平“八條目”對舉(ju) 。【2】此後,“三綱八目”成了《大學》詮釋的基本結構。宋以後的儒者,除了在八條目的解釋上爭(zheng) 論不休【3】、對於(yu) 三綱領的把握也有重要的差別之外,又有共通之處,這源於(yu) 理學的思想結構。然而,就《大學》古義(yi) 而言,所謂“三綱領”的提法是不合適的。【4】《大學》首句乃是對周文理想政治的提煉,以之為(wei) 儒者最高的實踐理想。下麵,我們(men) 來做具體(ti) 的考察。


一、“明明德”古義(yi)

 

關(guan) 於(yu) “在明明德”,朱子曰:“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虛靈不昧,以具眾(zhong) 理而應萬(wan) 事者也。但為(wei) 氣稟所拘,人欲所蔽,則有時而昏;然其本體(ti) 之明,則有未嚐息者。故學者當因其所發而遂明之,以複其初也。”【5】朱子認為(wei) ,明德是天生稟賦的性德,所謂“虛靈不昧,以具眾(zhong) 理而應萬(wan) 事者也”。虛靈不昧,指心而言。這句話又相當於(yu) 說,心具眾(zhong) 理而應萬(wan) 事。本體(ti) 本明,隻因氣稟遮蔽,有時而昏,故須通過“明之”的工夫以複其本然之明。【6】朱子認定明德為(wei) 超越的本體(ti) ,從(cong) 理學的角度說,它雖不是現實之真實,卻可以說是理性之真實。但這一解釋,不合先秦的語脈。

 

先秦的“明德”概念,源遠流長。除了《大學》所引《康誥》“克明德(慎罰)”、《太甲》“顧諟天之明命”、《堯典》“克明峻(俊)德”之外,《尚書(shu) 》《詩經》直接提到“明德”的,還有《梓材》“勤用明德”“既用明德”、《多士》“明德恤祀”、《君奭》“恭明德”、《多方》“明德慎罰”、《君陳》“明德惟馨”、《文侯之命》“克慎明德”,以及《大雅·皇矣》“帝遷明德”“予懷明德”等。“明德”作為(wei) 一個(ge) 理念,可以上溯至《堯典》《太甲》;但作為(wei) 一個(ge) 固定的專(zhuan) 詞,出現於(yu) 殷周之際,尤其盛行於(yu) 周公的典誥。且《康誥》《梓材》《文侯之命》《皇矣》用“明德”,都是形容文王(或兼文武)之德;《多士》《多方》追溯商先王之德,以對比紂之不德;《君奭》則是後人對文王之德的感念。我們(men) 有理由推測,明德概念的產(chan) 生,最初可能是周公時代對文王之德的認定或界說。或者說,文王之德,乃是明德這一概念的活水源頭;正是文王之德,撐起了明德一詞的核心意涵。

 

在以上文例中,明德有兩(liang) 種用法。第一種,是偏正結構的名詞,指光明之德。《大雅·皇矣》“帝遷明德”,毛傳(chuan) :“徙就文王之德也。”【7】“予懷明德”,毛傳(chuan) :“我歸人君有光明之德。”【8】《梓材》“勤用明德”“既用明德”、《君陳》“明德惟馨”等,也都是這個(ge) 意思。古人常以光明形容聖君或聖君之德。如《堯典》說帝堯“光被四表,格於(yu) 上下”,孔子稱歎“煥乎,其有文章”(《論語·公冶長》)。《大雅·大明》毛序:“《大明》,文王有明德,故天複命武王也。”首句“明明在下,赫赫在上”,毛傳(chuan) :“明明,察也。文王之德,明明於(yu) 下,故赫赫然著見於(yu) 天。”鄭箋:“明明者,文王、武王施明德於(yu) 天下,其征應炤晢見於(yu) 天,謂三辰效驗。”【9】此中“大明”“明明”,正是形容文王之德光顯於(yu) 天下。《易·明夷·彖》:“內(nei) 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內(nei) 文明”,則是形容文王內(nei) 有文明之德。第二種,是動賓結構,謂顯明其德。其中,德相當於(yu) 上述的明德,而明是顯明義(yi) 。《康誥》“克明德”,《文侯之命》“克慎明德”,《多士》“明德恤祀”,《多方》“明德慎罰”等,都是這種用例。另如《大雅·皇矣》“其德克明”,兩(liang) 字倒置,表達結果的含義(yi) 。《魯頌·泮水》“明明魯侯,克明其德”,“明明”是形容魯侯之德,“明其德”是明此明明之德。

 

在此,所謂“明德”,首先是指現實中的德行,而不是指本然的心性之德。誠如牟宗三所說:“《堯典》《康誥》言‘德’或‘峻德’皆指德行說,那時似更不能意識到本有之心性也。”10其次,它也不是指己身私有的德行,更多的是指能夠在公共領域中表達為(wei) 相應的政治舉(ju) 措、造就清明的政治秩序的能力,作為(wei) 動賓結構的明德尤為(wei) 如此。【11】換言之,它是一種“政治德行”,或“政治概念”。12孟琢指出:“早期明德是貴族性的政治道德,其行為(wei) 主體(ti) 為(wei) 上古聖王,它以天命為(wei) 依據,具有理性化的特點。”【13】這一判斷應是合乎實情的。

 

值得說明的是,在“明德”(作為(wei) 動詞)所蘊含的政治舉(ju) 措中,很重要的一個(ge) 方麵是選賢任能。故傳(chuan) 統對動賓結構的明德多從(cong) 選賢的角度來解釋。《堯典》“克明俊德”,偽(wei) 孔傳(chuan) :“能明俊德之士,任用之。”鄭玄亦曰:“俊德,賢才兼人者。”【14】《康誥》“克明德”,偽(wei) 孔傳(chuan) :“能顯用俊德。”15《文侯之命》“克慎明德”,偽(wei) 孔傳(chuan) :“能詳慎顯用有德。”【16】皆是如此。誠然,選賢在古代政治舉(ju) 措中居於(yu) 核心的地位。如《皋陶謨》“知人則哲”,孔子回答樊遲“問知”曰“知人”(《論語·顏淵》),都是對此的強調。統治者最大的明,就是識人、知人。這一理念,源於(yu) 古代悠久的政治傳(chuan) 統。子夏解“舉(ju) 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雲(yun) :“舜有天下,選於(yu) 眾(zhong) ,舉(ju) 皋陶,不仁者遠矣;湯有天下,選於(yu) 眾(zhong) ,舉(ju) 伊尹,不仁者遠矣。”(《論語·顏淵》)以選賢為(wei) 其政治的要義(yi) 。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亂(luan) 臣十人。”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唐虞之際,於(yu) 斯為(wei) 盛。有婦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論語·泰伯》)

 

舜因為(wei) 得了五個(ge) 人才而天下大治,武王因為(wei) 有了十位治世之臣,而平定天下。孔子感歎人才難得,所謂“唐虞之際,於(yu) 斯為(wei) 盛”,意謂:“自唐虞以下,周初為(wei) 盛。”【17】盛讚周初之德。文武周公對人才極度重視,誠為(wei) 典範。《君奭》周公曰:“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亦惟有若虢叔,有若閎夭,有若散宜生,有若泰顛,有若南宮括。……武王惟茲(zi) 四人,尚迪有祿。後暨武王,誕將天威,鹹劉厥敵。惟茲(zi) 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單稱德。”【18】而周公自道:“我一沐三捉發,一飯三吐哺,起以待士,猶恐失天下之賢人。”(《史記·魯周公世家》)對人才的重視,可以說是周文政治的重要遺產(chan) 。或許正是因為(wei) 這個(ge) 原因,偽(wei) 孔傳(chuan) 、鄭玄才會(hui) 從(cong) 選賢的角度解釋“克明俊德”“克明德”等。

 

但從(cong) 明德概念的一致性來講,解作先王明己明德更為(wei) 合適。如《梓材》“先王既勤用明德,懷為(wei) 夾”,偽(wei) 孔傳(chuan) :“言文、武已勤用明德,懷遠為(wei) 近,汝治當法之。”孔疏:“先王文、武在於(yu) 前世,已自勤用明德,招懷遠人,使來以為(wei) 親(qin) 近也。以明德懷柔之故……”【19】這裏的“明德”,就是指明德之政,孔穎達所謂“為(wei) 政用明德以懷萬(wan) 國”是也。再比如,《君奭》前引“亦惟有若虢叔”等之後,提到“乃惟時昭文王”,偽(wei) 孔傳(chuan) :“乃惟是五人,明文王之德。”賢臣之得重用,最終也歸結為(wei) 昭示、顯明文王之德。故從(cong) 概念上,我們(men) 可以說,選賢之義(yi) 從(cong) 屬於(yu) 聖王的明德之治,乃是聖王明其德的具體(ti) 舉(ju) 措之一。既然如此,聖王的“克明德”“克明俊德”等,就不宜直接理解為(wei) 明用賢人。

 

回到《大學》“明明德”,鄭注:“明明德,謂顯明其至德也。”【20】孔疏:“謂身有明德而更章顯之。”【21】應是正解,與(yu) 作動賓理解的“明德”古義(yi) 是一致的。所謂“明明德”,本指聖王顯明己身光明之德於(yu) 天下,故下文雲(yun) “古之欲明明德於(yu) 天下者”。從(cong) “天下”一詞說,明明德的究竟義(yi) ,是就古代聖王的明德之治而言的,不是從(cong) 普通人來講的。當然,《大學》在把它設為(wei) 大學之道的最高理想的同時,也對之作了一種泛化的理解。結合孔子“修己安人”的設想,明明德可以理解為(wei) 士人實踐活動的一種內(nei) 在結構,即在自我方麵養(yang) 成光明的德行(明德),而在不同的實踐層麵上彰而明之(明明德)。換言之,明明德是一個(ge) 嵌套結構,既包含了明德之成於(yu) 己,亦包括了明德之向外的顯明。


二、“親(qin) 民”古義(yi)

 

“親(qin) 民”二字,也是一個(ge) 疑案。伊川定《大學》,改正了兩(liang) 處文字。一是在“身有所忿懥”的“身”字之下注“當作心”,一是在“親(qin) 民”的“親(qin) ”字之下注“當作新”。【22】朱熹認同“新”字:“新者,革其舊之謂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當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舊染之汙也。”【23】這一解釋,無疑是順著理學對明德的理解而來的。明明德既然是學者自明、自複本有之性德,自明之後,便當推而行之,使天下之人皆能去其染汙,而各複明德。此孟子所謂“以先覺覺後覺”(《孟子·萬(wan) 章上》)的過程,也是理學的實踐理想。

 

文字學上,“親(qin) ”“新”二字可以假借。郭店竹簡“親(qin) ”都寫(xie) 作“新”,李學勤先生據此推論:“《大學》的‘親(qin) 民’原來也應該是‘新民’,程朱所說還是有道理的。”【24】這一推理,在邏輯上是不嚴(yan) 格的。郭店簡證明了兩(liang) 字可以通用,但此處能否通用還需討論。我們(men) 甚至可以反問,《大學》既有“新”字,也有“親(qin) ”字,若是“親(qin) 當作新”,古人為(wei) 何不直接寫(xie) 為(wei) “新”呢?若《大學》寫(xie) 本是自覺的,則兩(liang) 字的並存反而說明“親(qin) ”不能直接改為(wei) “新”。

 

當然,以上的分析,還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說到底,文字的讀法還關(guan) 涉思想的理解。從(cong) 文本看,程朱改字,主要依據以下一段:“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惟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此處連引五個(ge) “新”字,朱子以為(wei) 即自新新民之旨。其《盤銘》注:“言誠能一日有以滌其舊染之汙而自新,則當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間斷也。”其“君子無所不用其極”注:“自新新民,皆欲止於(yu) 至善也。”【25】朱子認為(wei) ,這幾句是專(zhuan) 門闡述新民之意,遂將之獨立出來,作為(wei) “新民”之傳(chuan) 。進一步,又將明德、新民對應於(yu) 八條目:“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修身以下,新民之事也。”【26】這一說法,建立在己與(yu) 人的對舉(ju) 格局之上。但按古人傳(chuan) 統,齊家也作新民講,將家人視為(wei) 民,實難令人接受。

 

王陽明提倡《大學古本》,不同意改“親(qin) 民”為(wei) “新民”。他說:“‘作新民’之‘新’,是自新之民,與(yu) ‘在新民’之‘新’不同,此豈足為(wei) 據?‘作’字卻與(yu) ‘親(qin) ’字相對,然非‘親(qin) ’字義(yi) 。下麵‘治國平天下’處,皆於(yu) ‘新’字無發明。如雲(yun) ‘君子賢其賢而親(qin) 其親(qin) ,小人樂(le) 其樂(le) 而利其利’,‘如保赤子’,‘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之類,皆是‘親(qin) ’字意。‘親(qin) 民’猶《孟子》‘親(qin) 親(qin) 仁民’之謂,親(qin) 之即仁之也。百姓不親(qin) ,舜使契為(wei) 司徒,敬敷五教,所以親(qin) 之也。《堯典》‘克明峻德’便是‘明明德’,‘以親(qin) 九族’至‘平章’‘協和’,便是‘親(qin) 民’,便是‘明明德於(yu) 天下’。又如孔子言‘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便是‘明明德’,‘安百姓’便是‘親(qin) 民’。說‘親(qin) 民’便是兼教養(yang) 意,說‘新民’便覺偏了。”(《傳(chuan) 習(xi) 錄》第1條)陽明指出,下文“作新民”自有語脈,與(yu) 首句“在親(qin) 民”不同,程朱據以改《大學》首句,證據不足。又指出,《大學》下文於(yu) “新民”無所發揮,而“親(qin) 民”之意則在在而是。又指出,隻是“親(qin) 民”,教養(yang) 之意已包括其中;但說“新民”,則不見親(qin) 睦協和之意,與(yu) 《堯典》及孔子之意不符。進一步,他還從(cong) “萬(wan) 物一體(ti) ”的角度,發揮了“親(qin) 民”之義(yi) 。

 

曰:“然則何以在‘親(qin) 民’乎?”

 

曰:“明明德者,立其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體(ti) 也。親(qin) 民者,達其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於(yu) 親(qin) 民,而親(qin) 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是故親(qin) 吾之父,以及人之父,以及天下人之父,而後吾之仁實與(yu) 吾之父、人之父與(yu) 天下人之父而為(wei) 一體(ti) 矣;實與(yu) 之為(wei) 一體(ti) ,而後孝之明德始明矣!親(qin) 吾之兄,以及人之兄,以及天下人之兄,而後吾之仁實與(yu) 吾之兄、人之兄與(yu) 天下人之兄而為(wei) 一體(ti) 矣;實與(yu) 之為(wei) 一體(ti) ,而後弟之明德始明矣!君臣也,夫婦也,朋友也,以至於(yu) 山川鬼神鳥獸(shou) 草木也,莫不實有以親(qin) 之,以達吾一體(ti) 之仁,然後吾之明德始無不明,而真能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矣。夫是之謂明明德於(yu) 天下,是之謂家齊國治而天下平,是之謂盡性。”【27】

 

陽明認為(wei) ,“明明德”確立了萬(wan) 物一體(ti) 的本體(ti) ,“親(qin) 民”則是在現實的實踐活動之中真正達到萬(wan) 物一體(ti) 的境界。從(cong) 親(qin) 我之父兄,而親(qin) 天下人之父兄,與(yu) 之一體(ti) ;以至於(yu) 親(qin) 君臣、夫婦、朋友,及於(yu) 世間萬(wan) 事萬(wan) 物,以實現一體(ti) 之仁。隻有在這個(ge) 過程中,才能真正實現以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的境界,此即“明明德於(yu) 天下”。

 

從(cong) 先秦的思想語脈來說,陽明之說更為(wei) 可取。誠如陽明所說,孔子“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論語·憲問》)的“安”,是一個(ge) 社會(hui) 理想的完整實現,而不能僅(jin) 僅(jin) 理解為(wei) 教化。再者,先秦所說的民眾(zhong) 的教化,是一個(ge) 自然影響的過程,不強調民眾(zhong) 自覺的自我更新和自我完善,君子也不會(hui) 用對自己的德行要求來要求民眾(zhong) 。子曰:“困而不學,民斯為(wei) 下矣。”(《論語·季氏》)這不是鄙視民眾(zhong) ,隻是因為(wei) 古代民眾(zhong) 一般勞碌於(yu) 生計,沒有專(zhuan) 門學習(xi) 的機會(hui) 。子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論語·裏仁》)普通民眾(zhong) 對於(yu) 故土和恩惠的關(guan) 切,出於(yu) 自身分位的自然要求,乃是社會(hui) 的事實。子曰:“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論語·顏淵》)君子對民眾(zhong) 的風化,是在不知不覺間發生的。至於(yu) 《康誥》所說“作新民”,是周公麵對故商貴族的申令,並非文王、武王教化民眾(zhong) 之道。


三、周文的政治理想

 

回到先秦思想的出處,可以發現,“在明明德,在親(qin) 民,在止於(yu) 至善”的語義(yi) 結構,恰恰反映了古人的政治理想。如《堯典》記載:

 

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於(yu) 上下。克明俊德,以親(qin) 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wan) 邦,黎民於(yu) 變時雍。

 

第一句話中,“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是說帝堯之德;“光被四表,格於(yu) 上下”,偽(wei) 孔傳(chuan) :“故其名聞充溢四外,至於(yu) 天地。”【28】四表、四外,若四海、四荒,指極遠之地。“至於(yu) 天地”,孔穎達曰:“喻其聲聞遠耳。《禮運》稱‘聖人為(wei) 政,能使天降膏露,地出禮泉’,是名聞遠達,使天地效靈。是亦‘格於(yu) 上下’之事。”【29】總之,“光被四表,格於(yu) 上下”是說堯帝聲名著盛,無遠弗屆,感格天神、地祇。這實際上也是明德之所謂“明”。

 

第二句以下,寫(xie) 明德、親(qin) 民事。“克明俊德”,鄭玄注:“俊德,賢才兼人者。”偽(wei) 孔傳(chuan) :“能明俊德之士,任用之。”【30】前已分析,這個(ge) 解釋是不合適的。且按《堯典》的邏輯,“乃命羲和”是在“協和萬(wan) 邦”之後,再行設立官職製度。此處的“俊德”,“當指一己之俊德”【31】,孫星衍雲(yun) “自明其德”【32】是也。《堯典》之意,“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即堯之“俊德”;“以親(qin) 九族”“平章百姓”“協和萬(wan) 邦”,即堯之“明俊德”。施己大德於(yu) 天下,所謂“博施濟眾(zhong) ”是也。陽明說,此“便是親(qin) 民,便是明明德於(yu) 天下”,實是的見。《堯典》對堯的描述,與(yu) 《大學》明德、親(qin) 民之旨是一致的。

 

《堯典》雖是今文所傳(chuan) ,但所述年代過於(yu) 久遠,今人未必置信。學者更願意相信,它是後人根據相關(guan) 史料整理、增竄而成。【33】除《堯典》之外,《周書(shu) 》對文王之政的描述,也有相似的結構。典型的如《康誥》雲(yun) :

 

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用肇造我區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時怙,冒聞於(yu) 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惟時敘。

 

偽(wei) 孔傳(chuan) :“惟汝大明父文王,能顯用俊德,慎去刑罰,以為(wei) 教首。……惠恤窮民,不慢鰥夫寡婦,用可用,敬可敬,刑可刑,明此道以示民。用此明德慎罰之道,始為(wei) 政於(yu) 我區域諸夏,故於(yu) 我一二邦皆以修治。”【34】要之,文王治民之道,在“明德”與(yu) “慎罰”二者。明德,即顯明其盛德,或曰用明德之政。其具體(ti) 的舉(ju) 措,即以仁恩施及百姓,舉(ju) 用賢人(小德小用、大德大用),所謂“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慎罰,則申明法度,所謂“威威”。德政為(wei) 主,刑罰輔之,故曰“顯民”。故《康誥》所謂“克明德”,實即文王的親(qin) 民之道。文王由是而親(qin) 虞、芮,以至“三分天下有其二”,孔子歎為(wei) “至德”(《論語·泰伯》)。至武王,而殪戎殷、有天下。

 

類似的,如《梓材》雲(yun) :“先王既勤用明德,懷為(wei) 夾。庶邦享作,兄弟方來,亦既用明德。”意思是說,文王、武王勤用明德,懷遠為(wei) 近,以至於(yu) 眾(zhong) 多小國皆來朝享,兄弟之邦亦來賓服。又《文侯之命》雲(yun) :“丕顯文、武,克慎明德,昭升於(yu) 上,敷聞在下。惟時,上帝集厥命於(yu) 文王。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越小大謀猷,罔不率從(cong) ,肆先祖懷在位。”意思是說,文王、武王能戒慎明德,故受命於(yu) 天;能任用左右賢良之臣,故天下無不順從(cong) 。以上說法,我們(men) 可以列一個(ge) 表格。


 

要之,周人認為(wei) ,文王之所以能受天大命、能在武王時代平定天下,原因在於(yu) 文王能夠彰顯明德,以“明明德”的方式去治民,去“親(qin) 民”。事實上,據史書(shu) 記載,以及筆者關(guan) 於(yu) 《周易》卦爻辭的研究,文王從(cong) “明明德”到“天下歸周”的過程,經曆了三個(ge) 階段:首先是一批賢人的歸附。《史記·周本紀》所謂“太顛、閎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歸之”,他們(men) 見識非凡,能於(yu) 潛龍勿用之際,看到文王的內(nei) 在盛德,預見其將成大業(ye) 。其次是諸侯的分批歸附。文王決(jue) 虞、芮之訟,虞、芮兩(liang) 國率先歸附。戡黎之後,文王獻千裏之地,諸侯紛紛歸附。克崇遷豐(feng) ,形勢趨於(yu) 明朗,諸侯更是魚貫而來。《左傳(chuan) ·襄公四年》載“文王帥殷之叛國以事紂”,便是這個(ge) 時候。最後是各國民眾(zhong) 的歸心。文王征伐是為(wei) 了征討有罪諸侯,解民於(yu) 倒懸。他非常重視被征服國家的秩序重建。民眾(zhong) 不一定有政治上的遠見,但對政俗美惡的感受卻非常敏銳。民眾(zhong) 在直接感受到文王德澤之後,便歸心文王,盡力事文王(如《大雅·靈台》所述)。到了這一步,文王才真正做到了“三分天下有其二”“天下歸心”。【35】這三個(ge) 階段之中,虞、芮之訟是文王從(cong) “治國”到“平天下”的轉折點。故《大雅·綿》曰:“虞、芮質厥成,文王蹶厥生。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後,予曰有奔奏,予曰有禦侮。”說的正是此事之後諸侯紛紛歸附文王的情景。《康誥》所謂“越我一二邦以修”,《梓材》所謂“庶邦享作,兄弟方來”,便是指虞、芮來賓、諸侯來朝之時,屬於(yu) 第二個(ge) 階段的親(qin) 民成果。

 

若將《堯典》與(yu) 《周書(shu) 》比較,兩(liang) 者有明顯的不同。在《周書(shu) 》的敘述結構中,“明德”與(yu) “親(qin) 民”是一體(ti) 的事情。文王的明德,即體(ti) 現在“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等具體(ti) 的親(qin) 民措施之中。民眾(zhong) 直接感受到的文王之明,即文王的明德之政。如《易·井》九三:“井渫不食,為(wei) 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文王允許民眾(zhong) 與(yu) 之共用井水,民眾(zhong) 方能感受到文王明德之所以明。而到了《堯典》,“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於(yu) 上下”,先是極致描寫(xie) 帝堯的明德之明,此後再有克明俊德之事。顯然,後者從(cong) “明德”到“明明德”的關(guan) 係呈現得更為(wei) 清晰。從(cong) 思想史發展的一般曆程來推斷,《堯典》這句話的思想結構,在年代上應是晚於(yu) 《周書(shu) 》的。它可能是在文王明德的範型之下,東(dong) 周時人反推三代,對政治理想及古代聖王的重新表述。

 

要之,以“明明德”“親(qin) 民”為(wei) “平天下”的實質,這一思想源於(yu) 周文王政治實踐的曆史型範。此型範,在周初時代,通過周公等人的深刻反思而得以確立,故見諸周人典誥之中,也成了周代商的政權合法性的一種表述。此即《大學》“在明明德,在親(qin) 民”思想的曆史根源。唐文治指出:“《禮記》所載《大學》,乃周文王之教也。……文王之學以明德為(wei) 主,故成周之教士,亦以明明德為(wei) 先。”【36】這一判定,可謂卓識。

 

孔子以周文為(wei) 理想,在道德與(yu) 政治上提出了“修己以安人”的理想。子路問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論語·憲問》)孔子先提“修己以敬”,隻是成德於(yu) 己的工夫。到了“修己以安人”,已經明確了以己身的成德,達至政治的實踐。“修己以安百姓”,則將範圍與(yu) 程度往極處說,相當於(yu) “平天下”。故曰:“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從(cong) 根源上說,孔子的這一思想,源於(yu) 周文的政治理想,但這一思想的結構則近於(yu) 《堯典》。

 

曾子的思想繼承自孔子,但《大學》首章所論更近於(yu) 《周書(shu) 》所見的文王之道。《大學》把它提煉為(wei) 大學之道,作為(wei) 儒家終極的實踐理想。其中,“明德”是己身光明之德;“明明德”即“親(qin) 民”之道,以“明明德”的方式“親(qin) 民”,亦以“親(qin) 民”為(wei) “明明德”的落實。故無論對於(yu) 文王、周公而言,還是對於(yu) 《大學》古義(yi) 來說,明明德與(yu) 親(qin) 民都是表達各有側(ce) 重但內(nei) 在一致,不是把它們(men) 對應於(yu) 修己、治人兩(liang) 個(ge) 階段(如宋明儒者的解釋)。

 

事實上,修己、治人二者,統攝於(yu) “明明德”的概念之內(nei) ,乃是它的內(nei) 部結構。其區分不在“明明德”與(yu) “親(qin) 民”之間,而在“明德”與(yu) “明明德”“親(qin) 民”之間。前者對應於(yu) “修身為(wei) 本”,即以明德的修為(wei) 為(wei) 具體(ti) 實踐的基礎;後者對應於(yu) “齊家、治國、平天下”,即在人倫(lun) 政治的層麵彰顯明德。《大學》對這兩(liang) 層是有清晰區分的。“誠意”章先引《康誥》《太甲》《帝典》,曰:“皆自明也。”鄭注:“皆自明明德也。”【37】接著又引湯之《盤銘》《康誥》,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鄭注:“君子日新其德,常盡力,不有餘(yu) 也。”【38】即由政治上明明德的理想,返回到個(ge) 人的修身成德,以自身明德的生成作為(wei) 明明德的基礎。此正孔穎達所謂“彰明其德於(yu) 天下,卻本明德”之義(yi) 。當然,對於(yu) 古人來說,明德的修為(wei) 與(yu) 施用,很大程度上統一於(yu) 具體(ti) 的實踐中。在此意義(yi) 上,兩(liang) 者又並無絕對的先後之分。關(guan) 鍵是在其中識得本末,故曰:“自天子以至於(yu) 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wei) 本。……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最後,“止於(yu) 至善”的“至善”,朱子認為(wei) :“至善,則事理當然之極。言明明德、新民,皆當至於(yu) 至善之地而不遷。蓋必其有以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欲之私也。”【39】所謂至善,既是純粹至善的天理,也是天理流行的極致境界。陽明亦曰:“至善者,明德、親(qin) 民之極則也。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靈昭不昧者,此其至善之發見,是乃明德之本體(ti) ,而即所謂良知也。”【40】至善即良知。朱子和陽明的說法,當為(wei) 思想的轉進與(yu) 發揮,卻不是先秦的古義(yi) 。

 

若順著之前的思路,從(cong) 政治實踐的理想來看,這一句不難理解。明明德與(yu) 親(qin) 民,隻是實踐的活動,還沒有說到實踐的結果(效驗)。止於(yu) 至善,即指政治實踐所要達到的極致目標或理想境界。明明德,而明德明於(yu) 天下;親(qin) 民,而天下之人皆來親(qin) 附。實踐到了這個(ge) 程度,便是真正的明明德、親(qin) 民,便是現實的至善境界。故下文雲(yun) “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明明德而民不忘(親(qin) ),此即至善之境。又引《詩》雲(yun) :“邦畿千裏,惟民所止。”百姓皆來休止於(yu) 文明禮樂(le) 之邦,就是止於(yu) 至善。又曰:“《詩》雲(yun) :‘穆穆文王,於(yu) 緝熙敬止!’為(wei) 人君,止於(yu) 仁;為(wei) 人臣,止於(yu) 敬;為(wei) 人子,止於(yu) 孝;為(wei) 人父,止於(yu) 慈;與(yu) 國人交,止於(yu) 信。”文王止於(yu) 敬德,人臣百姓莫不止於(yu) 人倫(lun) 之所當止,以至於(yu) 無訟之境。此誠道德政治之理想境界之極致,即《大學》首章所謂“止於(yu) 至善”者也。


注釋
 
1如孔穎達題注疏曰:“此《大學》之篇,論學成之事,能治其國,彰明其德於天下,卻本明德,所由先從誠意為始。”(《尚書正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236頁。)除了最後一句,都是在說首句。
 
2(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3-4頁。
 
3關於“八條目”古義的討論,參見何益鑫《論〈大學〉古義--以“格物致知”與“誠意”的詮釋為中心》(《中國哲學史》2019年第4期)。
 
4勞思光指出:“唯‘三綱領’乃後人杜撰耳。何以謂之‘杜撰’?蓋《大學》所謂‘明明德’及‘親民’,即指‘平天下’而言,故說‘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依此語脈與下文對照,可知‘明明德於天下’即‘平天下’,並非在此一‘條目’之外作為‘綱領’。至於‘止於至善’,則不過標指一‘目的’觀念,與‘明明德’及‘親民’之語義,亦不是並列者。”(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卷二,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40頁。)
 
5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頁。
 
6 將明明德理解為發明自身的性德,幾乎是宋明諸家的共識。如陽明曰“‘修己’便是‘明明德’”(《傳習錄》第1條),“窮理即是明明德”(《傳習錄》第7條)。
 
7 《毛詩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469頁。
 
8 《毛詩注疏》,第1483頁。
 
9 《毛詩注疏》,第1388頁。
 
10 牟宗三:《心體與性體》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34頁。
 
11 徐複觀說:“明德之德,在周初原係指行為而言;‘明德’乃指有明智的行為;峻(俊)德,乃指有才俊的行為。……《大學》此處的明德,大概也隻能作明智的行為解釋,而不是指的是心;明明德,是推明自己明智的行為,而不是推明自己的心。”(徐複觀:《中國人性論史》,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172頁。)按,徐先生強調“明德”原本的行為意義是正確的。不過,更確切地說,它是關乎政治的行為。
 
12 鄭開指出:“早期的‘明德’一定和‘天命’‘天德’概念脫不了幹係。……‘明德’既是一個宗教術語,同時也是一個政治概念。”(鄭開:《德禮之間》,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年,第280-281頁。)
 
13 孟琢:《明德的普遍性--〈大學〉“明德”思想新探》,《中國哲學史》2019年第2期,第64頁。
 
14 《尚書正義》,第36、37頁。
 
15 《尚書正義》,第532頁。
 
16 《尚書正義》,第800頁。
 
17 錢穆:《論語新解》,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5年第2版,第217頁。
 
18 偽孔傳:“虢叔先死,故曰四人。”(《尚書正義》,第653頁。)
 
19 《尚書正義》,第567、568頁。
 
20 《禮記正義》,第2232頁。
 
21 《禮記正義》,第2240頁。
 
22 (宋)程頤:《伊川先生改正大學》,《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第1129頁。
 
23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頁。
 
24 李學勤:《郭店竹簡與儒家經籍》,《中國哲學》第二十輯,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21頁。
 
25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5頁。
 
26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4頁。
 
27 (明)王陽明:《大學問》,《王陽明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067頁。
 
28 《尚書正義》,第35頁。
 
29 《尚書正義》,第36頁。
 
30 《尚書正義》,第37、36頁。
 
31 臧克和:《尚書文字校詁》,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28頁。
 
32 (清)孫星衍撰,陳抗、盛冬鈴點校:《尚書今古文注疏》,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7頁。
 
33 參見劉起釪:《堯典寫成時代諸問題》,《尚書研究要論》,濟南:齊魯書社,2007年,第156-173頁。
 
34 《尚書正義》,第532頁。
 
35 參見何益鑫:《〈周易〉卦爻辭曆史敘事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283-285頁。
 
36 唐文治:《大學大義》,《唐文治經學論著集》第3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741頁。又,李旭指出:“《書》《詩》二經是《大學》重要的思想淵源,《尚書·康誥》一篇所體現的政教傳統,尤為《大學》首句之義理原型所在。”(李旭:《〈書〉〈詩〉政教傳統下的〈大學〉義理綱維》,《哲學研究》2020年第7期,第90頁。)也是很正確的。不過,是文具體的分析尚有可商榷之處。
 
37 《禮記正義》,第2239頁。
 
38 《禮記正義》,第2239頁。
 
39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頁。
 
40 (明)王陽明:《大學問》,《王陽明全集》,第106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