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兵】孟子論“養民”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19-09-26 00:49:16
標簽:養民、孟子
馮兵

作者簡介:馮(feng) 兵,男,西元1975年生,重慶奉節人,廈門大學哲學博士。現華廈門大學哲學係教授。著有《朱熹禮樂(le) 哲學思想研究》等。

孟子論“養(yang) 民”

作者:馮(feng) 兵(華僑(qiao) 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發展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八月十九日丁巳

          耶穌2019年9月17日

 

孟子在《梁惠王章句》篇中由齊宣王的惻隱之心進一步探討了行仁政而王的普遍的人性基礎,由“人人皆可為(wei) 聖人”到“國君皆可為(wei) 聖王”,鼓勵齊宣王推恩於(yu) 百姓,與(yu) 民同樂(le) ,從(cong) 而“王天下”。所以,“與(yu) 民同樂(le) ”可以說是孟子仁政思想的核心意涵。而“與(yu) 民同樂(le) ”的實質就是“養(yang) 民”。關(guan) 於(yu) “養(yang) 民”,先秦儒家有著明確的提法,如《論語·公冶長》中的“其養(yang) 民也惠,其使民也義(yi) ”;《荀子·富國》中的“垂事養(yang) 民”。《孔子家語·五儀(yi) 解》甚至還有著“養(yang) 民之道”的說法,將“養(yang) 民”提升到了政治學的高度。《孟子》一書(shu) 裏雖然沒有“養(yang) 民”一詞,但《梁惠王章句》篇指出,君王應行仁政,“使民養(yang) 生喪(sang) 死無憾”,認為(wei) 這才是“王道之始也”。這一說法正是典型的“養(yang) 民”觀念,而且貫徹孟子政治哲學與(yu) 政治倫(lun) 理思想之始終。

 

那麽(me) ,君主究竟該如何“養(yang) 民”?通觀《孟子》一書(shu) ,可見其論“養(yang) 民”的具體(ti) 措施大致有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是“製民之產(chan) ”,滿足民眾(zhong) 的基本物質需求,實行物質上的“供養(yang) ”;二是進行禮義(yi) 教化,導民向善,對民眾(zhong) 予以道德上的“教養(yang) ”。

 

製民之產(chan)

 

孟子說:“無恒產(chan) 而有恒心者,惟士為(wei) 能。若民,則無恒產(chan) ,因無恒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wei) 已。及陷於(yu) 罪,然後從(cong) 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wei) 也?是故明君製民之產(chan) ,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le) 歲終身飽,凶年免於(yu) 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cong) 之也輕。”(《梁惠王章句上》)孟子在這裏明確指出,對於(yu) 普通民眾(zhong) 而言,無恒產(chan) 則無恒心,穩定的物質生活保障是穩定價(jia) 值觀的養(yang) 成基礎,要想“驅而之善”,使他們(men) 知仁義(yi) ,行孝悌,就必得有“恒產(chan) ”。而民之恒產(chan) 的得來,是由君主所決(jue) 定和安排的。我們(men) 從(cong) 孟子“製民之產(chan) ”之“製”以及後麵的“使”這些語詞的使用可以明確看出,孟子對民眾(zhong) 生活水平的決(jue) 定機製有著清醒的認識,即民眾(zhong) 的生活水平如何,是由統治者在基本國策的製定中所預先設計和決(jue) 定的。如果民眾(zhong) 在盡了自己個(ge) 人的努力之後,仍然很難獲得穩定的生活保障,那麽(me) 就應該明白問題在於(yu) 統治者沒有令民有“恒產(chan) ”之心,所以就沒有“製民之產(chan) ”。

 

那麽(me) ,“製民之產(chan) ”的具體(ti) 方略與(yu) 措施有哪些呢?針對民眾(zhong) 的農(nong) 業(ye) 、漁業(ye) 等生產(chan) 活動,孟子說:“不違農(nong) 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穀與(yu) 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yang) 生喪(sang) 死無憾也。養(yang) 生喪(sang) 死無憾,王道之始也。”(《梁惠王章句上》)在這裏,孟子一方麵要求君主領導百姓開展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時“不違農(nong) 時”,嚴(yan) 格按照季節時令進行;同時又強調在漁業(ye) 與(yu) 林業(ye) 等生產(chan) 活動中要注意保持生態平衡,使漁業(ye) 資源與(yu) 林業(ye) 資源能夠可持續發展。如此,全體(ti) 民眾(zhong) 在基本生活資料方麵就能得到有效保障。

 

另外,在具體(ti) 的家庭生產(chan) 與(yu) 生活方麵,孟子也提出了較為(wei) 明確的指導性意見:“五畝(mu) 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mu) 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梁惠王章句上》)在孟子的設計中,各個(ge) 家庭都分配有五畝(mu) 宅基地,在這片屬於(yu) 家庭私有的土地上,可以在住宅周圍種上大片的桑樹,養(yang) 蠶織絲(si) ,喂豬養(yang) 雞,就足以令長者衣帛食肉。而在井田製中,戶均一百畝(mu) 田地,隻要能夠保障民眾(zhong) 按時生產(chan) ,也就足以養(yang) 活一個(ge) 八口之家。孟子的這一段話所描述的富庶祥和、自給自足的家庭生活圖景,實乃中國傳(chuan) 統小農(nong) 自然經濟時代裏對普通民眾(zhong) 最具吸引力的生活夢想。

 

在與(yu) 齊宣王關(guan) 於(yu) “王政”的討論中,孟子以文王治岐為(wei) 例,也為(wei) 齊宣王提供了如何製民之產(chan) 的具體(ti) 借鑒:“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祿,關(guan) 市譏而不征,澤梁無禁,罪人不孥。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梁惠王章句下》)耕者、仕者、關(guan) 市、澤梁、罪人,孟子借文王之事所提出的仁政主張基本上將社會(hui) 各個(ge) 階層與(yu) 行業(ye) 的人,甚至是罪人都覆蓋到了,並且給出了具體(ti) 的意見,其中又特別強調了對鰥寡孤獨者的優(you) 先保障問題。

 

總的來看,孟子對如何“製民之產(chan) ”的政策設計大體(ti) 上可分為(wei) 三個(ge) 層麵:一是自然生態的保護,二是家庭生產(chan) 的安排,三是社會(hui) 福利的保障。

 

富而後教

 

“富而後教”一詞首見於(yu) 《論衡·問孔》:“子適衛,冉子仆。子曰:‘庶矣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語冉子先富而後教之。”可見在民眾(zhong) 有了較好的物質生活保障之後著重施行道德教化,正是先秦儒家一貫的政治主張。

 

孟子在談及“製民之產(chan) ”之後,往往都會(hui) 進一步提到對民眾(zhong) 的教化問題。因為(wei) “民有恒產(chan) 則有恒心”,恒產(chan) 是恒心得以養(yang) 成的基礎。他說:“今也製民之產(chan) ,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le) 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yu) 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yi) 哉?”但是,僅(jin) 僅(jin) 有恒產(chan) 似乎並不能直接令民眾(zhong) 有恒心,還需要對民眾(zhong) 進行係統的教化,這就體(ti) 現了“養(yang) 民”之“養(yang) ”的另一重內(nei) 涵:對民眾(zhong) 進行教養(yang) 。事實上,這也是孟子強調國君“為(wei) 民父母”的題中應有之義(yi) 。

 

一般情況下,父母之於(yu) 子女,不僅(jin) 要保障子女能夠吃飽穿暖(物質生活的滿足),開心快樂(le) (精神生活的滿足),同時還要教育子女成人。所以,孟子在反複要求君主“製民之產(chan) ”“與(yu) 民同樂(le) ”時,也一再強調“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yi) ,頒白者不負戴於(yu) 道路矣。”關(guan) 於(yu) “庠序之教”,孟子在《滕文公章句上》中有所解釋,其曰:“設為(wei) 庠序學校以教之。庠者,養(yang) 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lun) 也。人倫(lun) 明於(yu) 上,小民親(qin) 於(yu) 下。”“庠序之教”的目的就是要通過一係列的“教”“養(yang) ”活動讓人們(men) “明人倫(lun) ”,養(yang) 成仁義(yi) 之德性,從(cong) 而彼此相親(qin) 相愛,建立起和諧的社會(hui) 秩序與(yu) 氛圍。而“未有仁而遺其親(qin) 者也,未有義(yi) 而後其君者也”。(《梁惠王章句上》)王者一方麵通過自身率先垂範,以仁義(yi) 之行感染民眾(zhong) ,並推行仁義(yi) 之政使民眾(zhong) “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le) 歲終身飽,凶年免於(yu) 死亡”,讓“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梁惠王章句上》),另一方麵則通過孝悌禮義(yi) 之教以“驅而之善”,引導人民向善,人民自然也就能夠“親(qin) 其上”了。由此可見,製民之產(chan) 與(yu) 富而後教是一體(ti) 相關(guan) 的,前者為(wei) 基礎與(yu) 前提,後者是對前者的補充和完善,唯有兩(liang) 者的有機結合,才能構建起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仁政實踐體(ti) 係。

 

 

責任編輯 :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