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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曉東作者簡介:郭曉東(dong) ,男,西元一九七〇年生,福建霞浦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複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著有《識仁與(yu) 定性——工夫論視域下的程明道哲學研究》《宋明理學》(第二作者)《經學、道學與(yu) 經典詮釋》《戴氏注論語小疏》《春秋公羊學史》(第二作者)等。 |
原標題:中華文明何以賡續不已
作者:郭曉東(dong) (複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三年歲次癸卯五月廿七日癸酉
耶穌2023年7月14日
中華文明的重要特質之一,就是數千年來薪火相傳(chuan) 、從(cong) 未斷絕。中華大地雖然曆經改朝換代,但中華文明始終賡續不已。這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一個(ge) 獨特現象。中華文明之所以能賡續不已,固然可以從(cong) 中國獨特的地理條件等諸多因素加以說明,但更重要的是,我們(men) 可以從(cong) 中國文化傳(chuan) 統本身找到對這一現象的內(nei) 在解釋,即中華文化傳(chuan) 統決(jue) 定了它能夠延綿不絕。
信仰基礎與(yu) 哲學根據是中華文明賡續不已的內(nei) 在驅動力
任何一種源遠流長的文明,其核心觀念都離不開一個(ge) 堅實的信仰基礎與(yu) 哲學根據,中華文明亦然。在肇始之初,中華文明就已經具備相當牢固的天道信仰。《尚書(shu) ·康誥》篇指出:“我西土惟時怙冒,聞於(yu) 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此謂周人之有天下,實乃上天降命的結果。但在周人的心目中,天命並不是永恒地被賜予,是以有“天命靡常”(《詩經·文王》)之說。在周初的統治者看來,是否能得到上天的眷顧,完全在於(yu) 人間是否有“德”,失德也就意味著失去天命,是以又有“皇天無親(qin) ,惟德是輔”(逸《書(shu) 》,《左傳(chuan) 》僖公五年引)的說法。而君王是否有德,則可從(cong) 民情民意中體(ti) 現。《尚書(shu) ·康誥》指出,“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見”。由此可見,周人的天命信仰,事實上是在天道與(yu) 人道的交互關(guan) 係中被確立的。
《春秋》對這樣一種天人關(guan) 係做了更係統的論證。《春秋》開篇書(shu) “元年春王正月”,東(dong) 漢何休在《公羊解詁》中指出,這裏的“元”是在天地判分之前的“元氣”,由“元氣”判分天地之後,就有了四時,而春為(wei) 四時之首,所以《春秋》在“元年”兩(liang) 字之後緊接著就是“春”字。《公羊傳(chuan) 》稱“王”為(wei) “文王”,何休指出,之所以如此,是因為(wei) “王”字緊接在“春”字之後。按照他的解釋,周文王是周始受命王,是天之所命,所以這個(ge) “王”字寫(xie) 在了“春”字後麵。也就是說,“元年春”就意味著天命所在,而“王”字則意味著是受天命的王者,這一受天命的王者為(wei) 後世奠定了政教法度,從(cong) 而何休把“王”稱為(wei) “人道之始”。所謂的“人道之始”,我們(men) 可以把它理解為(wei) 文明的開端所在。王者受命之後,要布政施教於(yu) 天下,則王者之政教一一係之於(yu) “正月”,因此“正月”就被公羊家看作“政教之始”。
從(cong) 上述論證看,人道本之於(yu) 天道,無論是作為(wei) “人道之始”的“王”,還是作為(wei) “政教之始”的“正月”,都必須具有天道的合法性。合“人道”與(yu) “政教”,可以說共同構成了中華文明的基幹內(nei) 容,就此而言,《公羊傳(chuan) 》也為(wei) 中華文明賦予了相當堅實之天道信仰的哲學基礎。當然,從(cong) 另一方麵來講,這裏說“天道”,並不是說對“天”要有一種盲目迷信的態度。董仲舒也認為(wei) ,王者之所以能夠得到天命,同樣是人間努力與(yu) 作為(wei) 的結果,是“天下之人同心歸之,若歸父母”(《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的結果。董仲舒說:“王者,民之所往;君者,不失其群者也。故能使萬(wan) 民往之,而得天下之群者,無敵於(yu) 天下。”(《春秋繁露·滅國上》)由此可見,君王所以能統治天下,是他能得天下之群,從(cong) 而為(wei) 萬(wan) 民所歸往。在這一意義(yi) 上說,天道固然被視為(wei) 中華文明之哲學基礎,而事實上又不可能離人道而挺立。唯有人道與(yu) 天道“相須成體(ti) ”,我們(men) 才可以將天道信仰視為(wei) 中華文明的哲學根基。
正是在天道與(yu) 人道“相須成體(ti) ”的意義(yi) 上說,《春秋》之“大一統”才逐漸成為(wei) 中華文化的核心信念之一。“大一統”並不是簡單的政治一統,而應該看作天人的一統,其實質在於(yu) 以“天”正“王”,其內(nei) 容則落腳於(yu) “人道”與(yu) “政教”,也就是德禮和刑政,由此構成中華文明曆世不衰的政道傳(chuan) 統。
改朝換代不否定曆代共通之文明價(jia) 值
一種文明能夠生生不息,意味著它不因世俗政權的更迭而興(xing) 衰。在中國曆史上,曆經無數次改朝換代,但這些都沒有影響到中華文明的傳(chuan) 承與(yu) 延續。其中一個(ge) 非常關(guan) 鍵的原因就是,在改朝換代的過程中,雖然易姓改號,但後來的勝利者往往都會(hui) 承認前一王朝在政治上與(yu) 文化上的合法性。
按《春秋》的常例,每年第一個(ge) 月是正月時,要寫(xie) “王正月”;第一個(ge) 月是二月,寫(xie) “王二月”;首月如果是三月,則要寫(xie) “王三月”;其他月份則不在月份前加寫(xie) “王”字。在公羊學家看來,這裏體(ti) 現了孔子作《春秋》的深意。在他們(men) 看來,夏、商、周三代的曆法各不相同,如果以周代的曆法為(wei) 參照係,夏代的正月是周的三月,商代的正月是周的二月。那麽(me) ,《春秋》經裏記載的正月、二月與(yu) 三月,便分別是周、商與(yu) 夏三代的“正月”。《春秋》在二月前麵寫(xie) “王”字,意味著它是殷商一朝的“王正月”,表明殷商一朝的“王”也是具有天命合法性之“王”。《春秋》在三月前麵寫(xie) “王”字,道理亦同於(yu) 此,表明夏朝的王者也是“王正月”的“王”。《春秋》通過“王二月”“王三月”這種特殊寫(xie) 法,表明承認殷、夏兩(liang) 朝的政權與(yu) 周一樣,同樣受之於(yu) 天,同樣具有天命的合法性。這樣,《春秋》就兼具了三代之“正月”,也就兼具了三代之政教與(yu) 文明。《公羊傳(chuan) 》視“王正月”為(wei) “大一統”,而三代之“正月”既然兼存於(yu) 《春秋》之中,那麽(me) 也就表明三代之“統”是可以相通的,所以公羊家稱之為(wei) “通三統”。
《春秋》既然以“通三統”的方式承認前兩(liang) 朝政治的天命合法性,於(yu) 是公羊家進一步提出了“存二王後”的說法。在公羊家看來,每一個(ge) 新王朝興(xing) 起,就應當保留以前兩(liang) 王朝之後,為(wei) 之封土建國,授予最高的爵位,讓他們(men) 依然遵守前王朝之舊傳(chuan) 統與(yu) 舊製度。這樣就表明曆史上各王朝之“統”均是合法的,其治世之法都具有天道的合理性,值得新興(xing) 王朝加以借鑒,從(cong) 而以成新一代之治法。
這一觀念對於(yu) 中華文明史來說,意義(yi) 至關(guan) 重大。根據這一觀念,新成立的王朝在理論上均能承認前一代王朝的政治合法性。事實上,承認前朝擁有天命的合法性,也就意味著新朝的成立也具有天命的合法性,是受之於(yu) 天而非取之於(yu) 人。朱元璋在洪武元年正月頒布的《即位詔》中,也表明了明王朝對元朝正統地位的認可。而明王朝的合法性,則建立在元朝“今運亦終”的基礎上,也就是說,正是元朝天命不再,才有了明王朝之應天而興(xing) 起。
因此,根據“通三統”的原理,王朝可以更迭,但王朝更迭背後的邏輯是“天之曆數”的體(ti) 現,得此天命者方為(wei) “正統”。如果說“大一統”是從(cong) 天道與(yu) 人道的相須關(guan) 係中奠定中華文明所具有的基本價(jia) 值;那麽(me) ,“通三統”說則從(cong) 兼具三代之“正月”而承認過去王朝也具有天道之合法性,意味著對過去曆代共通之價(jia) 值觀念的認可、學習(xi) 、繼承與(yu) 保守,由此中華文明方得以綿綿不絕、傳(chuan) 承不已。
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使得中華文明賡續不已
在世界文明史上,許多文明的衰亡都與(yu) 異族的入侵有著極大的關(guan) 係。中國古代也曆經異族入侵,少數民族時有入主中原,但無論如何,中華文明不僅(jin) 沒有遭到毀滅性的摧折,反而通過與(yu) 這些文化的充分融合,更加枝繁葉茂。其所以如此,可在傳(chuan) 統儒學的“夷夏之辨”中找到答案。
“夷夏之辨”是先秦儒學的一個(ge) 重要論題。在春秋時期,夷狄多次侵擾諸夏,所以先秦儒家特嚴(yan) 夷夏大防。《左傳(chuan) 》成公四年說:“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從(cong) 而視夷狄為(wei) “非我族類”。《春秋》魯成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叔孫僑(qiao) 如會(hui) 晉士燮、齊高無咎、宋華元、衛孫林父、鄭公子鰍、邾婁人,會(hui) 吳於(yu) 鍾離”。《公羊傳(chuan) 》說:“曷為(wei) 殊會(hui) 吳?外吳也。曷為(wei) 外也?《春秋》內(nei) 其國而外諸夏,內(nei) 諸夏而外夷狄。”《穀梁傳(chuan) 》也說:“會(hui) 又會(hui) ,外之也。”按《公羊》《穀梁》之義(yi) ,《春秋》先寫(xie) 魯國大夫叔孫僑(qiao) 如會(hui) 諸侯之大夫,然後再寫(xie) 會(hui) 吳,這是因為(wei) 吳被認為(wei) 是“夷狄”之國,要將它與(yu) 諸夏其他國家區別對待,這即所謂的“外夷狄”的態度,從(cong) 中我們(men) 也可以看出夷夏之間的界限。《春秋》對齊桓公、晉文公給予高度評價(jia) ,就是因為(wei) 他們(men) 能夠攘夷狄而救中國。《論語》中記載微管仲,吾其披發左袵矣(《論語·憲問》)。在孔子看來,管仲與(yu) 齊桓公有攘夷狄的功勞,在夷狄交侵中國的危機時刻,拯救了中華文明,其功莫大焉。
但是,這種將夷夏之辨視為(wei) 一種現代意義(yi) 的種族或民族之分別的說法並不能全盡《春秋》之義(yi) 。皮錫瑞曰:“《春秋》時夷狄,非真夷狄也。吳,仲雍之後;越,夏少康之後;楚,文王師鬻熊之後;而薑戎是四嶽裔胄,白狄鮮虞是姬姓,皆非異種異族。”《春秋》所謂夷夏之辨,並不能簡單地等同於(yu) 現代民族學意義(yi) 上的少數族裔與(yu) 主流民族的區別。
那麽(me) ,夷夏之間的區別到底何在呢?唐代經師孔穎達在注釋《左傳(chuan) 》時說:“中國有禮儀(yi) 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也就是說,華夏之為(wei) 華夏,正在於(yu) 華夏文明所表現出來的“禮儀(yi) 之大”和“服章之美”。公羊家也有同樣的看法。《公羊傳(chuan) 》隱公七年,何休注“不與(yu) 夷狄之執中國”時指出:“中國者,禮義(yi) 之國也。執者,治文也。君子不使無禮義(yi) 製治有禮義(yi) 。”按何休的說法,“中國”是“禮義(yi) 之國”,則“夷狄”“無禮義(yi) ”。由此可見,所謂夷夏之分野,不在於(yu) 種族與(yu) 地域,而在於(yu) 文明的認同。童書(shu) 業(ye) 也指出:“至春秋時人所謂‘華夏’,實是文明偉(wei) 大的意思;所謂‘中國’,便是天下之中的意思。”(《春秋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22頁)由此可見,“中國”並不是一個(ge) 單純地理學或政治學的概念,同時也是一個(ge) 文明論意義(yi) 上的概念。中國之所以為(wei) 中國,正是因為(wei) 它是這一文明的承載者。
在《春秋》家看來,這意味著夷夏不是絕對的。當夷狄認同與(yu) 接納諸夏文明時,那麽(me) 夷狄就可以進於(yu) 諸夏。在這一意義(yi) 上的夷夏之辨,與(yu) 其說是為(wei) 了“殊夷狄”,毋寧說是論證了夷狄可以有機地融入中國之中,從(cong) 而“為(wei) 中華民族的不斷融合與(yu) 最終形成,做出了一種最為(wei) 恰當的理論說明”。在中國曆史上,雖然不斷有少數民族政權侵擾中國,乃至統治中國,但這些少數民族也在不斷地接受華夏文化。中華文明通過不斷吸納不同民族的優(you) 秀文化,最終不分夷夏,都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的洪流當中。
綜上所述,中華文明之所以能薪火相傳(chuan) 、賡續不已,正是由其文化內(nei) 在地決(jue) 定的。我們(men) 可以看到,中華文明事實上是自覺地被形塑成為(wei) “中華文明”。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中華文明具有突出的連續性,從(cong) 根本上決(jue) 定了中華民族必然走自己的路。如果不從(cong) 源遠流長的曆史連續性來認識中國,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國,也不可能理解現代中國,更不可能理解未來中國。”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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