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新勇】中國亟需建構“公民意識”還是“國家意識形態”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3-02-0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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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新勇

作者簡介:姚新勇,男,西曆1957年出生,文學博士。現任職於(yu) 暨南大學文學院教授。主要著作有《主體(ti) 的塑造與(yu) 變遷——中國知青文學新論(1975-1995)》《悖論的文化——二十世紀末葉中國文化現象掃描》《觀察、批判與(yu) 理性——時代中一個(ge) 隻是個(ge) 體(ti) 的思考》 。





中國亟需建構“公民意識”還是“國家意識形態”
作者:姚新勇(暨南大學教授)
來源:作者惠賜《儒家郵報》發表
時間:西曆2013年2月5日



       近日讀到鄭永年先生文章《為什麽中國需要建設國家意識形態?》,鄭先生說:“今天的中國,在意識形態真空的狀況下,就必須首先要造就一種全國人民(各階層、各種族等)都能認同的國家意識形態。這樣一種國家意識形態必須是中國的核心價值和共享價值的有機結合。”一個頗有政治學學養且對中國當下社會現狀非常了解的著名學者,居然會寫出這樣一篇既有失基本學術邏輯,更悖反中國現實的文章,實在令人驚訝。首先,我想問鄭先生三個方麵的問題:

       第一,政權權威的“合法性”或“正當性”等於“官方意識形態”的有效性嗎?政治權威的合法性理論來自韋伯,其根本所指是政府、法律等被人民的承認與接受的承諾,其基本意義向度是“一種由人民授予其管治者、相關機構、職位及行為的規範性地位,其基礎是人民同意現政府的組成的合法性以及其運用權力的手法仍然維持恰當”(引自維基百科“合法性”)。而官方國家意識形態,則是指由國家權力主導、操縱的統治階級或集團的意識形態,這在中國尤其如此。因此,如果一個政權的官方意識形態喪失了人民的承認,正說明這個權力已經喪失了統治這個國家的合法性,因此要重建的是新的國家政治權力的合法性,即通過真正的社會變革(改革或革命),以人民權力為主導,重建被社會普遍接受的價值係統,由人民重新賦權於政府。而根本不是什麽由已經喪失了合法性的政府為主導,來重建一種新的官方意識形態。即便在新的合法性認同的具體重建過程中,人民並不一定能夠真正全麵地行使主導權,但至少從現代政治理念的正當性來說,也必須如此定位。怎麽能夠如鄭先生這般,倡導重建什麽官方的國家意識形態呢?

       第二,中國的意識形態危機是官方意識形態的缺失,還是國家或官方對於意識形態等權力高度壟斷的結果?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中國所麵臨的認同危機或意識形態危機,根本原因恰恰是國家權力被獨一政黨高度壟斷的結果。這不僅在新中國頭三十年間,給中國造成了諸多政治、經濟、思想文化、基本人倫價值方麵的嚴重災難,更阻礙了近三十年來思想文化、道德價值的重建。即由於權力的壟斷,政治的高壓,使得國人無法真正反思我們的曆史,也難以真正直麵當下的現實,因此思想文化價值的重建,一直在權力的扭曲下勉強龜行、蟹行。無論是鄭先生提到的“左”“右”之爭,還是他沒有提到的中國式“後殖民批評”、“後現代言說”、“傷痕文學”、“反思文學”、“文革反思”、“製度反思”、“民族政策討論”等等無不如此。也就是說,不僅新中國的曆史上,從來沒有過什麽真正的“百花齊放”,而且鄭先生所謂的當下的“意識形態多元化,呈現出百花齊放的局麵”,本質上也是子虛烏有的,充其量隻是虛假的表麵的眾聲喧嘩罷了。最近發生的“‘南周’維權”事件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一家已經相當“自律”的報紙,無非是說了幾句盼望憲政、相信憲政一定可以實現之類的話,就被宣傳部的官員蠻橫刪改,請問這哪裏有什麽“百花齊放”可言?

       第三,中國現在各種問題究竟是因為缺失強有力的官方意識形態,還是仍然是因為權力的高度壟斷?或是在權力引導或驅使下所形成的利益致上的意識形態指導下的全民道德價值淪喪的結果?鄭先生在文中例舉了諸多現實問題,諸如國家權威喪失、腐敗、物質主義、信仰危機、求助宗教或邪教、社會矛盾衝突等等。前麵已經指出,官方意識形態權威的喪失,恰是政府執政合法性的危機或正當性的喪失,是社會危機的表現,而非社會危機的原因。至於說其他方麵的問題,也是權力高度壟斷的結果。因為國家權力被高度壟斷,被統治的人民缺少法律機製的保障去參與國家、社會、社區、單位乃至於自身事務的決策、實施、監督、管理等公民實踐。較真、積極踐行公民權利或以法維護自己或他人權利者,往往會受到打壓;反之,那些放棄原則、唯利是圖、弄虛作假、道貌岸然者,則更易無往而不勝。這樣惡劣狀況的長期存在,就決定了健康的現代社會所需要的公民意識難以通過公民與權力的博弈互動來加以培養,決定了社會道德的普遍淪喪。所以鄭先生所指出的“物質主義”或“GDP主義”“的非意識形態的‘意識形態’”的惡相,既是權力高度壟斷、思想言論自由被剝奪的結果,也是喪失了權威的合法性卻又執意不還權於社會的權力不得不勉強操縱的意識形態的稻草而已。

       所以,中國需要建構的不是什麽官方的意識形態,而是能夠有效約束權力的憲政民主製度。不過由於製度建構本身的剛性的衝突性,以及還涉及到不同製度意識形態的訴求,故此很難即刻開啟。因此,從現實改革的推進與長遠製度建設的綜合性效果來看,中國現在最亟待建構的應該是嚴重缺失的公民意識。

公民意識包含個人權利與社會責任的雙重性。公民權利的神聖不可侵犯,要求切實打破國家權力高度壟斷的現狀,切實進行政治體製的改革,建立起以憲法認同為根本合法性表征的權威係統,這樣才可能“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這既是對於一個自稱是代表人民並許諾要改革的政黨和政府的無可回避的要求,也是對公民積極投身於社會改革的基本責任指向。而公民的社會責任,還指向公民對於自身道德責任的負責。作為一個公民,你有權選擇是否參過問社會公共事務,但卻不應也不能逃避按照法律的規範、普遍通行的社會道德或行業準則,來要求自己,約束並指導自己的行為。因此,即便是在權力壟斷、道德淪喪的今天,一個人也應該而且也有條件做到用基本的公民或做人的價值要求自己守住道德的底線。

       公民意識的建立,不僅針對的是製度的變革和個人倫理的操守,它同時還是最為基本的社會公共價值認同,是公民、政府達成更高程度的真正由公民主動參與其中的“國家”意識形態建構的基礎。更簡單的說,它本身就是最基本的為大多數人民所擁有的公民意識形態。如果建立起了普遍的公民意識形態,那麽盡管現行社會的思想觀念五花八門、社會矛盾複雜嚴重、推進民主製度的阻力相當強大,個人、族群、政府、乃至政黨也可能通過基本的公民意識的認同,達成階段性的改革共識,攜起手來共同推進國家製度、司法權力等方麵的改革,推進社會道德、思想文化方麵的公民意識的建設。在此過程中,喪失了人民合法性認同的國家權威,也才可能得以逐漸恢複。

    另外,公民權利的強調、公民意識的培養,對於中國日益激化的族群衝突或“民族矛盾”的解決或控製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社會各不同文化群體都自覺地將公民身份作為最基本的身份認同,那麽,公民、族群、國家三者才會有堅實的互動基礎,各方才可能在公民權利、責任、意識三本位的基礎上,來伸張自己的權利,並尊重他人、他族群或國家的權利。即便是有個別族群執意要求獨立,它也隻有在納入被全社會普遍認同的國家憲法製度的框架中加以訴求時,才有言說的合法性。若否而是試圖以暴力恐怖的手段來謀求獨立,那麽國家以及全社會,都有充分的理由和權力堅決反對這種暴力。而且退一萬步說,中國真的不幸因為嚐試建設民主製度而最後分裂,那麽分裂之後的“諸”國家,也仍然需要全社會的基本的公民意識,需要超族群、超政黨、超個人的基本的民主法製觀念的認同。否則多樣性的個人及族群權利,何以保障?國家的穩定何以可能?多元、和諧而又一體的良性社會又何以建成?

    總之,如果繼續舍棄全社會公民意識基礎的建設,而去求助於重建什麽官方的意識形態,不僅無助於社會問題的解決,相反倒可能將人民現在所擁有的不多的思想言論及行動的自由,重新被黨國剝奪,並將國家引向納粹國家社會主義的末路!

    鄭永年先生過往的中國觀察,一般都既有思想的銳利性和現實的針對性,又不片麵否定中國的國家利益,具有超越“左右”的見識,但是近來擁有境外思想言論自由的他,卻接二連三地推出一些將國家未來一相情願地寄托於中共主導的奇談怪論,不由不令人玩味再三。(附:鄭先生類似文章請參閱:《中國可能發展出一黨主導下的開放性體製》,《十八大開啟了中國現代政治元年》)


附:

為什麽中國需要建設國家意識形態?
作者:鄭永年(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所所長)



  今天的中國,在意識形態真空的狀況下,就必須首先要造就一種全國人民(各階層、各種族等)都能認同的國家意識形態。這樣一種國家意識形態必須是中國的核心價值和共享價值的有機結合。

    今天的中國,在執政黨本身的意識形態急劇衰落的同時,社會層麵的意識形態多元化,呈現出百花齊放的局麵。可以說,什麽樣的“主義”都可以從中國社會找到,並且任何一種社會意識形態都有或多或少的社會影響力。這個情況有些類似於晚清和五四運動前後的局麵。在很大程度上,這是一個必然的局麵。晚清和五四運動前後,各種意識形態的背後是革命,信仰者的動機是通過革命為國家尋找一條出路。今天,各種意識形態的出現不僅反應了中國利益多元化的局麵,更重要的是,它們的出現也再次說明了意識形態的本質就是要改造社會。隻有當人們對所處的社會感到不滿的時候,才會去求助於一種不同的意識形態。沒有人可以排除,今天的一些意識形態尤其是左、右派所秉持的那些大意識形態,其目標也是影響國家和社會的發展方向。
    
  再者,無論是五四運動期間還是今天,百花齊放體現出三個主要特點。其一,社會層麵的各種意識形態大都是從西方進口,很少有植根於中國本土的,也就是說,和五四運動期間一樣,中國社會還是試圖繼續用西方思想來改造中國。第二,代表各種意識形態的社會力量之間不存在任何共識,各種意識形態都在競爭其信仰者,在爭取其在社會的支持者。第三,各種意識形態的不斷激進化,各方都在創造著自己的意識形態神話和烏托邦。不過,也有和五四運動不同的特征。五四運動期間,各種意識形態的信仰者主要局限於知識階層,對普通社會群體來說,這些意識形態離他們的實際生活太遠。不過,當代各種社會意識形態信仰者更廣。一方麵是因為今天的社會成員所接受的教育程度越來越高,另一方麵是今天有更有效的傳播方式,尤其是以互聯網為基礎平台的傳播技術的普及。

  社會意識形態多元的局麵不可避免,但也在產生著嚴重的負麵後果。首先是政府權威和權力的急劇衰落。任何一種政權都必須具有建立在意識形態之上的合法性。一旦這種合法性不再存在,政權也會失去其存在的“理由”。清政權的解體和其意識形態不再和社會現實相關是有很大關係的。當時,種種從西方進口的意識形態沒有一種可以論證清政府的合理性,為清政府提供政權的合法性。今天的情形也差不了多少。各種進口的意識形態要不和中國社會不相關,要不可以對現政權產生非常負麵的影響。

  第二是政府和社會之間的溝通無法有效進行。對任何一個政權來說,其意識形態是軟力量,是政府和社會兩者溝通的最有效手段。在官方意識形態衰落的情況下,社會不再能夠理解政府的意圖,社會對政府既沒有信任感,也沒有信心感。相反,因為缺少官方意識形態,政府和社會之間的衝突麵就凸顯出來。兩者之間一旦缺失軟力量,那麽雙方的關係必然體現為“硬碰硬”,即暴力對暴力。

  第三,缺失官方意識形態使得執政黨和其政府內部的腐敗每況愈下。執政黨從前有兩種力量,一是組織,二是意識形態。一旦沒有了意識形態這種軟力量的約束,而隻有硬力量(組織)的約束的時候,腐敗變得不可避免。在中國的文化環境中,意識形態往往扮演一種準宗教的角色,來規範和約束人們的行為。現在沒有了軟約束,硬力量的應用越來越甚。但腐敗為什麽越來越風行呢?很簡單,個人總比政府聰明。腐敗者總能逃離“硬力量”的約束,被發現腐敗案例總會是少數。腐敗不僅有效損害著政府的合法性,而且更使得維持政權的成本急劇提高。

  第四,缺失官方意識形態,信仰不同意識形態的社會群體之間也容易發生衝突。一個社會出現意識形態多元化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這一社會沒有一個主流意識形態。很難想象,美國社會沒有了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會成為什麽樣子?主流意識形態是調節社會群體的有效手段。不同社會群體因為利益不同會偏離主流意識形態,但它們的中心仍然以主流意識形態作為參照物。沒有了主流意識形態,那麽各社會群體會顯得極其自私,因為它們視自己所信仰的意識形態為唯一真理。

  第五,缺失官方意識形態使得社會成員,無論是官員還是老百姓,都感覺不到生活的真正意義。中國文化是世俗文化,沒有宗教。但這並不是說,中國人不需要宗教。在傳統社會,官方以儒家為核心的意識形態扮演了宗教的角色,因此儒家也被成為“世俗宗教”。現在傳統文化衰落了,人們便轉向各種主義例如民族主義、民主、公平正義等等尋求意義,把這些視為是“世俗宗教”,但因為大多這樣的主義在中國並不存在,人們很難從這些主義中得到生活的真實意義。當然,也有大量的民眾直接轉型信仰各種宗教,也有人轉向創造宗教(大多是人們稱之為“邪教”的東西)。與之相關的就是中國各社會在商業社會麵前顯得焦慮不安,安靜不下來。沒有能夠使人安靜下來的文化或者意識形態,社會就很容易發生動蕩。

  這些現象表明中國要重建官方意識形態。但官方意識形態並不是指執政黨的意識形態,而是指國家意識形態。這裏首先必須把執政黨的意識形態和國家意識形態區分看來,因為這兩者可以是統一的,也可以是不統一的。

  中共的意識形態的形成首先是出於革命的需要,是在長期的革命和政治鬥爭中形成的,因此黨的意識形態充滿了太多的階級鬥爭和其它能夠導致社會衝突的思想因素。建國之後,毛澤東在推行繼續革命的同時努力想把執政黨本身的意識形態塑造成為國家的意識形態。但並沒有成功。繼續革命,就是說執政黨要不斷地破壞其本身所建立起來的製度,而國家意識形態則需要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兩者之間的關係因此表現為嚴重的衝突。

  改革開放之後,執政黨把工作重點從階級鬥爭轉向抓經濟工作,去(毛澤東)意識形態化成為必然。這並不是說執政黨不需要意識形態了,而隻是在當時舊的意識形態有效地阻礙著改革開放,那麽隻好不再強調意識形態的作用,即采用實用主義的做法。現在看來,當時存在的另外一種更有效的做法是,並不否認毛澤東意識形態的曆史作用,而是強調其階段性的任務已經完成,當國家進入一個新的階段的時候,執政黨就必須塑造一種新的意識形態。如果能夠這樣做,就既不會否定意識形態的曆史延續性,也可以有足夠的空間來促成新意識形態的塑造。不過,在當時的情況下,改革者可能麵對來自內部和社會強大的政治阻力,而不能放棄舊意識形態。

  不能放棄舊的意識形態表明新的意識形態創造沒有空間。因此,執政黨隻好放棄在意識形態方麵的努力,這就直接導致了執政黨意識形態的快速衰落。物質主義或者說GDP主義是指導執政黨行為的非意識形態的“意識形態”。一個利益主導的政黨和一個利益主導的社會已經使得舊意識形態和中國政治、社會生活完全不相關了。與現實生活不相關,這應當是每一個意識形態的噩夢。

  盡管已經沒有實質性的內容,但從形式上說,舊的意識形態還是存在著。從政治條件來看,也沒有政治人物可以宣布放棄這種意識形態。要把一種以革命為核心的意識形態轉型成為一種以建設為核心的意識形態,其可能性也並不大。怎麽辦?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可以考量先把執政黨的意識形態放在一邊,而注重於一種國家意識形態的建設。在任何社會,盡管各政黨具有自身的意識形態,但更重要的是需要一種國家意識形態。如果政黨意識形態越靠近國家意識形態,那麽政黨意識形態就越具有生命力。反之,如果政黨意識形態離國家意識形態越遠,就越不被人民所接受,就越沒有生命力。中共是一黨執政,更需要政黨意識形態和國家意識形態的一致性。但應當明確的是,不是強迫社會接受國家意識形態,而是執政黨主動靠向國家意識形態。前者會導致執政黨和社會的對抗關係,而後者則走向執政黨和社會的一致性。這方麵,中國數千年的王權傳統留下了寶貴的經驗。

  中國數千年王權沒有中斷,最主要的因素就是擁有一種統治者和老百姓都接受的國家意識形態。盡管每次革命造成改朝換代,但國家意識形態從未發生根本性的變化。統治者越接受國家意識形態,其合法性就越高,統治壽命就越長。中國傳統國家意識形態核心是儒家。儒家產生之後首先為社會所接受,然後再被轉型成為王權和社會同時接受的國家意識形態。儒家本來就出自民間,是民間思想,它所談論的大都是社會都能了解和實踐的東西(這點和西方的《聖經》類似)。統治者後來接受儒家,並把它確立為國家意識形態。

  在其作為國家意識形態的發展過程中,儒家的很多方麵也被程式化或程序化,無論是皇帝還是士大夫都要遵循這些儒家儀式。對普通老百姓來說,他們認同的不僅僅是皇帝個人(或者作為個體的士大夫),而且更是那些皇帝(士大夫)必須遵循的儀式和程式。通過這種國家意識形態,皇帝和皇帝的位置統一起來了。國家意識形態因此就演變成王權最有效的軟力量。

  今天的中國,在意識形態真空的狀況下,就必須首先要造就一種全國人民(各階層、各種族等)都能認同的國家意識形態。這樣一種國家意識形態必須是中國的核心價值和共享價值的有機結合。作為一種文明,中國文化有其獨特性,有其獨特的價值。同時,作為人類的一部分,作為全球共同體的一部分,中國也存在著和其他國家能夠共享的共享價值。近年來中國社會所討論的“普世價值”在很大程度上是個假命題,因為任何一種文明都是核心價值和共享價值的結合,就是特殊性和一般性的結合。把西方文明視為是普世價值當然有問題,但排斥西方價值也有問題。文藝複興以來,西方的很多價值例如理性主義等已經融合了中國等東方價值。

  先塑造一種國家意識形態,然後,執政黨再主動改造自己的意識形態,努力向國家意識形態靠近。執政黨的意識形態越接近國家意識形態,執政黨的合法性就越會高,最理想的就是執政黨的意識形態和國家意識形態兩者的重合。

    簡單地說,要長期執政,執政黨就必須超越自己的利益。在一些方麵,中共已經走出了第一步。在思想意識上,執政黨開始強調自己是中華民族的代表。在實踐上,執政黨也已經有了“利益代表”的概念。執政黨作為一個政治過程也越來越開放,開始接受和容納不同社會力量。但如果沒有意識形態層麵的變化,所有這些零零星星的變化不足以導致執政黨根本性的轉型,從而也難以避免因為社會和經濟的深刻變化所帶來的合法性危機。在其生存和發展的道路上,執政黨的下一個最重大的挑戰是能否成功塑造一個國家意識形態。毋容置疑,一個能夠以國家利益和中國文明利益為重的政黨會是一個強大的政黨。所謂的“中國夢”就隱含在這個過程之中。
    
    
    (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