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凱立作者簡介:王凱立,男,西元一九九四年生,浙江義(yi) 烏(wu) 人,廈門大學中國哲學專(zhuan) 業(ye) 博士。現任廈門大學哲學係助理教授。著有《心學功夫》等。 |
“心之全體(ti) 大用”與(yu) “明德之未嚐息”——論朱子晚年格物致知思想的突破
作者:王凱立(廈門大學哲學係助理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載《中國哲學史》2025年第6期
摘要: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常被學者置於(yu) “內(nei) 外”範疇下來理解,如何打通因氣稟遮蔽所造成的心與(yu) 理、內(nei) 與(yu) 外的區隔便成為(wei) 了學界關(guan) 注的焦點。通過於(yu) 戊午(1198)稍後將“全體(ti) 大用”正式寫(xie) 入“格物致知補傳(chuan) ”,朱子在格物致知思想中凸顯了比“內(nei) 外”範疇更為(wei) 根本的心之“體(ti) 用”,並通過甲寅(1194)之後改注“明德”時所強調的“明德時時發見”,肯定了心本然地就能夠由體(ti) 達用。由此,格物致知的工夫便落腳於(yu) 經由在分殊之事上的窮格以接引明德的發見,從(cong) 而恢複心之“體(ti) 用”機能,實現“心之全體(ti) 大用”,這構成了朱子晚年格物致知思想的一個(ge) 突破。朱子通過格物致知思想所追求的是一個(ge) 全體(ti) 大用的人格,即將自己與(yu) 他人、國家、天下、萬(wan) 物聯係為(wei) 一個(ge) 具有同一性的人倫(lun) 和諧體(ti) 。
關(guan) 鍵詞:朱子全體(ti) 大用明德格物致知人格
一、引言:“內(nei) 外”與(yu) “體(ti) 用”
錢穆曾言:“朱子思想,以論格物窮理為(wei) 最受後人之重視,亦最為(wei) 後人所爭(zheng) 論。”①長久以來,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常被學者置於(yu) “內(nei) 外”範疇下來理解,於(yu) 是“心”與(yu) “理”的關(guan) 係便成了其中的關(guan) 鍵。如王陽明就曾批判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是“外心以求理”②,黃宗羲亦以“向外尋理”譏其為(wei) “無源之水,無根之木”③。現代新儒家牟宗三順此思路,進一步批判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是“泛認知主義(yi) ”的他律道德:“即就道德之事以窮之,其所窮至之理道平置而為(wei) 外在的理道,納於(yu) 心知之明與(yu) 此外在理道之攝取關(guan) 係中,其道德力量亦減 殺。”(1)與(yu) 此相對,錢穆則認為(wei) 朱子格物之教具有內(nei) 在的心性根源,因而“不得以向外譏之”(2)。唐君毅也認為(wei) ,朱子的格物致知“實似人之心知之向於(yu) 外之物理,以拉出其心之性理之事”,“此乃實為(wei) 一合內(nei) 外之事,固不可專(zhuan) 視為(wei) 求諸外,或外在之事也”。(3)唐君毅與(yu) 錢穆的看法雖不同於(yu) 牟宗三,但他們(men) 都基於(yu) 心之“內(nei) 外”範疇來考察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
在格物致知思想的闡發中,朱子十分重視程頤“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曉此,此合內(nei) 外之道也”(4)的說法,可見“內(nei) 外”的確是一對理解朱子格物致知思想的重要範疇。然而,學者們(men) 較少注意到,比“內(nei) 外”更為(wei) 根本的是心之“體(ti) 用”。朱子在闡釋格物致知時曾言:“心雖主乎一身,而其體(ti) 之虛靈,足以管乎天下之理;理雖散在萬(wan) 物,而其用之微妙,實不外乎一人之心,初不可以內(nei) 外精粗而論也。”(《朱子全書(shu) 》第6冊(ce) ,第528頁)如果說“內(nei) 外”範疇下的格物致知所針對的是如何使內(nei) 在之心與(yu) 外在之理相合,那麽(me) “體(ti) 用”範疇則以其“元不相離”(《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514頁)的一元性直接打通了內(nei) 外之隔,進而將格物致知所針對的問題轉化為(wei) 如何恢複心之“體(ti) 用”的整全機能。因此,朱子認為(wei) 格物致知其實不須刻意說合內(nei) 外,因為(wei) “內(nei) 外未嚐不合”,合內(nei) 外是一個(ge) 格物致知純熟後的自然結果。
就從(cong) “體(ti) 用”範疇來理解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而言,藤井倫(lun) 明的研究是值得關(guan) 注的:“朱子試圖透過‘格物致知’這一工夫來恢複‘心’原本的功能。具體(ti) 而言,此種功能就是作為(wei) 本體(ti) 的‘性’(仁、義(yi) 、禮、智),能夠正常地轉換成作為(wei) 作用的‘情’(惻隱、羞惡、恭敬、是非)而展現出來。……‘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該句話,正在表現‘心’完全恢複此種機能的境界。”(5)然而,藤井倫(lun) 明未及詳論的是,明確將格物致知工夫落腳於(yu) 恢複心之“體(ti) 用”機能,是朱子晚年所實現的一個(ge) 突破,而這一突破真正為(wei) 朱子學問“全體(ti) 大用”的基本精神奠定了工夫論基礎。對此,本文將首先考論“全體(ti) 大用”一詞寫(xie) 入“格物致知補傳(chuan) ”(以下簡稱“補傳(chuan) ”)的時間,由此明確朱子是在晚年對格物致知思想的不斷思考中才將心之“體(ti) 用”問題顯題化的。與(yu) 此相應, 本文其次將考論朱子晚年對“明德注”的修改,並論證正是通過對“明德時時發見”的凸顯,朱子肯定了心本然地就能夠由體(ti) 達用,這為(wei) 格物致知工夫落腳於(yu) 恢複心之“體(ti) 用”機能奠定了心性論基礎。最後,本文將以“人格”概念來把握朱子格物致知思想晚年突破的哲學意義(yi) ,進而論證這一突破最終構築了一套能夠回應時代問題的“聖人之學”。
二、“心之全體(ti) 大用”
“全體(ti) 大用”最著名的出處當然是朱子“補傳(chuan) ”中“眾(zhong) 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朱子全書(shu) 》第6冊(ce) ,第20頁)一語,但其實朱子對“全體(ti) 大用”四字的使用甚早,在“己醜(chou) 之悟”(1169年)之前的《答江元適》(“熹嚐謂”)書(shu) 信中,朱子就說:“既不知義(yi) ,則夫所謂仁者亦豈能盡得其全體(ti) 大用之實哉?”(《朱子全書(shu) 》第21冊(ce) ,第1704頁)(6)在朱子晚年,“全體(ti) 大用”被寫(xie) 入“補傳(chuan) ”經曆了漫長的改注過程。《朱子語類》載:
“先生所謂‘眾(zhong) 理之精粗無不到’者,詣其極而無餘(yu) 之謂也;‘吾心之光明照察無不周’者,全體(ti) 大用無不明,隨所詣而無不盡之謂。……此謂格物,此謂知之至也。”先生曰:“是如此。”(泳)(《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618頁)
該語錄至少傳(chuan) 遞了兩(liang) 點信息:(1)記錄該語錄時寫(xie) 入“補傳(chuan) ”的兩(liang) 句話是“眾(zhong) 理之精粗無不到”“吾心之光明照察無不周”,此時“全體(ti) 大用”尚未被寫(xie) 入。(2)雖然如此,但朱子此時已然意識到“吾心之光明照察無不周”和“全體(ti) 大用無不明”相通,因而當提問者問“全體(ti) 大用無不明”時,朱子有“是如此”的答複。可見,該語錄記錄的是朱子將舊本“補傳(chuan) ”中“眾(zhong) 理之精粗無不到,吾心之光明照察無不周”改為(wei) 定本“眾(zhong) 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的思想過程。該語錄最後以“泳”字標識記錄者,這在《朱子語錄姓氏》中對應湯泳和胡泳兩(liang) 人,前者乙卯(1195)所聞,後者戊午(1198)所聞。經分析,該語錄當為(wei) 胡泳戊午所錄,理由有二。
其一,除所聞時間外,《朱子語錄姓氏》還標注了湯泳所錄語錄源自《池錄》卷三十三,而胡泳所錄語錄源自《饒錄》卷三十五。在曆史上,對朱子門人筆記的編纂大致分為(wei) “語錄”和“語類”兩(liang) 個(ge) 係統。《池錄》《饒錄》皆屬“語錄”係統,其特征是以記錄者為(wei) 編纂依據,把同一記錄者的筆記編排在一起。而本文所引的通行本《朱子語類》則匯集了包括《池錄》《饒錄》在內(nei) 的諸家刊印的“語錄”,屬“語類”係統,其特征是以思想內(nei) 容為(wei) 編纂依據,把屬於(yu) 同一個(ge) 思想內(nei) 容的語錄編排在一起。關(guan) 於(yu) 記錄者的身份,通行本《朱子語類》於(yu) 每條語錄最後標出,並另附《朱子語錄姓氏》來注明各記錄者的所聞時間以及原刊“語錄”的版本。《池錄》《饒錄》皆標明記錄者全名,而通行本《朱子語類》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僅(jin) 保留記錄者的“名”,而不記其“姓”。因此,對通行本《朱子語類》一“名”對應兩(liang) 個(ge) 記錄者的情況而言,通過反查語錄原刊版本便可識別記錄者全名。雖然《饒錄》已不可見,《池錄》也所存不全,但幸運的是,編排了湯泳筆記的《池錄》卷三十三卻保存完好。(7)今查閱《池錄》卷三十三,不見上引語錄(8),因而可斷定上引語錄為(wei) 胡泳戊午所錄。
其二,朱子《答周舜弼》(“講學持守不懈”)一書(shu) 信中有載:“‘補亡’之章謂:‘用力之久,而一旦廓然貫通焉,則理之表裏精粗無不盡,而心之分別取舍無不切。’”(《朱子全書(shu) 》第22冊(ce) ,第2337頁)據陳來與(yu) 顧宏義(yi) 考證,該書(shu) 信的寫(xie) 作時間當在丙辰(1196)前後,而不會(hui) 晚於(yu) 戊午(9),此時寫(xie) 入“補傳(chuan) ”的兩(liang) 句話是“理之表裏精粗無不盡,而心之分別取舍無不切”。可見,朱子在乙卯之後的一段時間內(nei) 尚未改定“補傳(chuan) ”。上引語錄既然記錄的是從(cong) 舊本改為(wei) 定本的思想過程,那麽(me) 其所錄時間必定不會(hui) 是乙卯,否則就不會(hui) 有乙卯之後《答周舜弼》一書(shu) 信中的另一改本。此外,從(cong) 改動的內(nei) 容上說,相較於(yu) 《答周舜弼》中“理之表裏精粗無不盡,而心之分別取舍無不切”,上引語錄中的“眾(zhong) 理之精粗無不到,吾心之光明照察無不周”當為(wei) 後出,因為(wei) 其表達更加貼近定本的“眾(zhong) 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以上這些證據都表明,上引語錄不是湯泳乙卯所錄,而是胡泳戊午所錄。因此,朱子將“全體(ti) 大用”四個(ge) 字寫(xie) 入“補傳(chuan) ”應該是在其去世前兩(liang) 年間(朱子1200年去世),具體(ti) 時間大概在戊午稍後。
對於(yu) 《答周舜弼》中所提及的“理之表裏精粗無不盡,而心之分別取舍無不切”,一條錄自陳淳的語錄亦載:“周問《大學補亡》‘心之分別取舍無不切’。”(《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513頁)據《朱子語錄姓氏》,陳淳庚戌(1190)、己未(1199)所聞,田中謙二進一步將陳淳的兩(liang) 次師事時間確定為(wei) :庚戌十一月十八日至辛亥(1191)五月二日與(yu) 己未十一月中旬至庚申(1200)一月五日。(10)語錄問及“補傳(chuan) ”的既然是“心之分別取舍無不切”一語,故陳淳記錄該語錄的時間定在戊午之前,因而隻可能是庚戌十一月十八日至辛亥五月二日間。由此可見,“理之表裏精粗無不盡,而心之分別取舍無不切”一語早在庚戌與(yu) 辛亥間就已被寫(xie) 入“補傳(chuan) ”。
此外,《朱子語類》中還可以找到一個(ge) 比“理之表裏精粗無不盡,而心之分別取舍無不切”更早的版本:
李問“吾之所知無不切”。曰:“某向說得較寬,又覺不切;今說較切,又少些寬舒意;所以又說道‘表裏精粗無不盡’也。自見得‘切’字,卻約向裏麵。”(賀孫)(《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514頁)
該語錄既然涉及“舊說”與(yu) “今說”的對比,故其所錄時間應當在改定“今說”後不久。由朱子的答語可知,“補傳(chuan) ”中相對於(yu) 此時的“舊說”是“吾之所知無不切”,且為(wei) 單句,並沒有以“表裏精粗”為(wei) 核心詞的前一句。根據上文所述,“理之表裏精粗無不盡,而心之分別取舍無不切”早在庚戌與(yu) 辛亥間就已被寫(xie) 入“補傳(chuan) ”,可見在辛亥以前已有朱子答語中的“今說”。據《朱子語錄姓氏》,該語錄為(wei) 葉賀孫辛亥以後所錄,因而該語錄的所錄時間隻可能為(wei) 辛亥,同時也可以確定朱子答語中的“今說”就是“理之表裏精粗無不盡,而心之分別取舍無不切”。由此可見,朱子在辛亥對“補傳(chuan) ”作了一次改動,他認為(wei) 作為(wei) “舊說”的“吾之所知無不切”意思有些寬鬆,所言不夠切實,因此將其改為(wei) “心之分別取舍無不切”;然而,這麽(me) 一改又喪(sang) 失了原有的寬舒意味,因此朱子將單句變雙句,在前麵增加了一句“理之表裏精粗無不盡”,由此有了“今說”。
綜上,朱子將“全體(ti) 大用”寫(xie) 入補傳(chuan) 的改注曆程可以總結為(wei) :

可見,朱子早些時候在“補傳(chuan) ”中更為(wei) 突出的是“心”與(yu) “理”的關(guan) 係,這實際上是一種基於(yu) “內(nei) 外”範疇的把握,而在戊午之後則突出了心之“體(ti) 用”。當然,這一“內(nei) 外”到“體(ti) 用”轉變並不是一個(ge) 以“新說”易“舊說”的過程,即並不是說朱子在“補傳(chuan) ”中置入心之“體(ti) 用”後就拋棄了“內(nei) 外”問題,也不是說朱子在早些時候討論“內(nei) 外”問題時完全不涉及心之“體(ti) 用”。毋寧說,心之“體(ti) 用”恰恰是在朱子對“內(nei) 外”問題的反複思考中得到了顯題化,這一過程應當理解為(wei) 朱子格物致知思想內(nei) 在問題意識的深化,即以心之“體(ti) 用”直接收攝了“內(nei) 外”問題,進而將格物致知工夫落腳於(yu) 對心之“體(ti) 用”機能的恢複,本文也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將朱子晚年格物致知思想的變化稱為(wei) “突破”。
三、明德之未嚐息
為(wei) 了進一步理解朱子將“全體(ti) 大用”寫(xie) 入“補傳(chuan) ”的哲學意義(yi) ,我們(men) 需要對“全體(ti) 大用”的內(nei) 涵作出說明。《朱子語類》有載:
安卿問“全體(ti) 大用”。曰:“體(ti) 用元不相離。如人行坐:坐則此身全坐,便是體(ti) ;行則此體(ti) 全行,便是用。”(《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514頁)
從(cong) “如人行坐”的說明來看,朱子對“全體(ti) 大用”的理解延續的是“形質論”的傳(chuan) 統,即以形下事物的形體(ti) 與(yu) 質地為(wei) “體(ti) ”,以該事物的形體(ti) 與(yu) 質地所對應的功用為(wei) “用”。形質與(yu) 功用無法分離,故說“體(ti) 用元不相離”。然而,對朱子而言,“形質論”傳(chuan) 統下的體(ti) 用觀不能脫離“本體(ti) 論”傳(chuan) 統下的“理氣體(ti) 用”觀來理解,因為(wei) 形下事物的形體(ti) 與(yu) 質地所對應的功用實質上是依形上之“理”而實現。(11)也就是說,形下層麵的由體(ti) 達用本身就是形上之“理”具體(ti) 化為(wei) 形下之“氣”的過程,反之亦然。在這個(ge) 意義(yi) 上,“補傳(chuan) ”中“心之全體(ti) 大用”是指形下層麵的“心”能夠發揮應物處事的妙用,而這同時也是“心”中形上之“性”落實為(wei) 形下之“情”的過程,其中“全”與(yu) “大”則揭示出“心”在這一過程中將全副落實“性”,從(cong) 而在應物處事中實現最充分的妙用。也就是說,“心之全體(ti) 大用”表明“心”具有一種將形上之“性”落實為(wei) 形下之“情”進而發揮應物處事之妙用的機能,這種機能的全副實現正是“補傳(chuan) ”所言“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的境界。
在朱子晚年對“明德注”的修改中,上述“心”所具有的“體(ti) 用”機能得到了凸顯,由此格物致知工夫的焦點由如何貫通心與(yu) 理、內(nei) 與(yu) 外扭轉為(wei) 對心之“體(ti) 用”機能的恢複。朱子不僅(jin) 將格物致知視為(wei) 一種明明德的工夫,而且還經常以“全體(ti) 大用”來形容“明德”。(參見《朱子全書(shu) 》第6冊(ce) ,第516頁;《朱子全書(shu) 》第20冊(ce) ,第700頁;《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434、502頁)這意味著朱子晚年將“全體(ti) 大用”寫(xie) 入“補傳(chuan) ”需要與(yu) “明德注”的修改過程結合在一起來理解。今本《大學章句》“明德注”為(wei) :
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虛靈不昧,以具眾(zhong) 理而應萬(wan) 事者也。但為(wei) 氣稟所拘,人欲所蔽,則有時而昏;然其本體(ti) 之明,則有未嚐息者。故學者當因其所發而遂明之,以複其初也。(《朱子全書(shu) 》第6冊(ce) ,第16頁)
此注可與(yu) 作於(yu) 甲寅(1194)的《經筵講義(yi) 》“明德注”對讀:
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至明而不昧者也。但為(wei) 氣稟所拘、人欲所蔽,則有時而昏,故當有以明之而複其初也。(《朱子全書(shu) 》第20冊(ce) ,第692-693頁)
可以看到,甲寅之後,朱子對“明德注”進行過修改,而修改的關(guan) 鍵點有兩(liang) 處:(1)“至明而不昧者也”改為(wei) “而虛靈不昧,以具眾(zhong) 理而應萬(wan) 事者也”;(2)增加了“然其本體(ti) 之明,則有未嚐息者”一語。關(guan) 於(yu) 前者,朱子曾言:“禪家但以虛靈不昧者為(wei) 性,而無以具眾(zhong) 理以下之事。”(《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439頁)近來的研究指出,“虛靈不昧”一詞來源於(yu) 宗密,而朱子的化用則突出了心之知覺的“主宰”功能。(12)結合“以具眾(zhong) 理而應萬(wan) 事”可知,“虛靈不昧”意味著明德是一種具有主宰功能的心之知覺,它能將其本具之理實現在應接萬(wan) 事的過程中。應當說,朱子以“虛靈不昧”注解“明德”實則凸顯了本有之明德自主發見於(yu) 日用之間的意味,這一點更為(wei) 明確地體(ti) 現在“然其本體(ti) 之明,則有未嚐息者”一語中。朱子曾說:“明德未嚐息,時時發見於(yu) 日用之間。……但當因其所發而推廣之。”(《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434頁)正因為(wei) 本有之明德能自主發見於(yu) 日用之間,因此相應的工夫也由“當有以明之”轉變為(wei) “當因其所發而遂明之”:前者是說受氣稟拘蔽的明德須要依賴“明之”的工夫才能重獲光明;而後者是說受氣稟拘蔽的明德能自主地顯露光明,“明之”的工夫反而是因循此顯露的光明將其進行推廣擴充。
當在“明德注”中凸顯出“未嚐息”的思想時,朱子實際上通過明德“時時發見於(yu) 日用之間”肯定了“心之全體(ti) 大用”並不完全是一個(ge) 後天獲得的狀態,而是心本然地就能夠由體(ti) 達用,即本然地具有一種將形上之“性”落實為(wei) 形下之“情”進而發揮應物處事之妙用的機能,現實之心隻是由於(yu) 氣稟的遮蔽而使得這一本然的“體(ti) 用”機能無法發揮完全,這為(wei) 格物致知工夫落腳於(yu) 去除氣稟遮蔽而恢複心之體(ti) 用機能奠定了心性論基礎。因此,上述朱子“明德注”的修改也連帶著對“格物致知”表述的相應調整。今本《大學或問》(13)有言:
然而本明之體(ti) ,得之於(yu) 天,終有不可得而昧者,是以雖其昏弊之極,而介然之頃一有覺焉,則即此空隙之中,而其本體(ti) 已洞然矣。是以聖人施教,既已養(yang) 之於(yu) 小學之中,而後開之以大學之道。其必先之以格物致知之說者,所以使之即其所養(yang) 之中,而因其所發,以啟其明之之端也。(《朱子全書(shu) 》第6冊(ce) ,第508頁)
此段也可與(yu) 《經筵講義(yi) 》相對照:
是以聖人施教,既已養(yang) 之於(yu) 小學之中,而後開之以大學之道。其必先之以格物致知之說者,所以使之即其所養(yang) 之中而發其明之之端也。(《朱子全書(shu) 》第20冊(ce) ,第694頁)
這兩(liang) 段話除個(ge) 別字詞外所述皆同,因而二者之間的差異當為(wei) 以“今說”易“舊說”的結果。相比於(yu) 《經筵講義(yi) 》,今本《大學或問》賦予了明德能自主發見於(yu) 日用之間的含義(yi) ,故有“是以雖其昏弊之極,而介然之頃一有覺焉,則即此空隙之中,而其本體(ti) 已洞然矣”數句,這實際上就是明德未嚐息的思想,與(yu) 朱子晚年對“明德注”的修改相一致。朱子早先多用鏡子比喻明德:正如附著在鏡子上的塵垢使得鏡子難以映照外物,氣稟對明德的拘蔽阻隔了心與(yu) 理、內(nei) 與(yu) 外的貫通。朱子在廖德明(癸巳[1173]以後所聞)所錄語錄中說:“所謂‘明明德’者,求所以明之也。譬如鏡焉:本是個(ge) 明底物,緣為(wei) 塵昏,故不能照;須是磨去塵垢,然後鏡複明也。”(《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440頁)此時,朱子將格物致知視為(wei) “磨鏡”,即通過工夫的踐行使受塵垢遮蔽的鏡子顯露出本有的光明,這正對應於(yu) 《經筵講義(yi) 》時期對格物致知工夫“發其明之之端”的刻畫。然而,當郭友人戊午問及“明明德”時,朱子放棄了以鏡子比喻明德的看法,強調“此理不比磨鏡之法”,並在向郭友人解釋時“略抬身,露開兩(liang) 手,如閃出之狀”,由此說明本有之明德“忽然閃出這光明來,不待磨而後現,但人不自察耳”,這正對應於(yu) 《大學或問》中“昏弊之極,而介然有覺”的思想。(參見《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578頁)翟奎鳳指出,甲寅之後,朱子轉而以“明珠”比喻明德,“明珠”的光明本身就能夠時時豁顯,這突顯了明德發見的自主性與(yu) 躍動性。(14)由此,格物致知也從(cong) 《經筵講義(yi) 》時期的“發其明之之端”,即以“磨鏡”工夫使明德呈現出本來的光明,轉變為(wei) “因其所發,以啟其明之之端”,即明德的光明會(hui) 自主呈現,格物致知的工夫更多是對明德發見的體(ti) 認與(yu) 擴充。以“內(nei) 外”與(yu) “體(ti) 用”言之,《經筵講義(yi) 》時期的格物致知工夫主要落腳於(yu) “內(nei) 外”問題,即如何通過窮格“外”在事理使明德遮障在氣稟之下的“內(nei) ”在光明重見天日;而甲寅之後朱子對“明德注”的修改實際上是以“體(ti) 用”兼言明德,以本有之明德能自主發見於(yu) 日用之間直接打透內(nei) 外之隔,因而格物致知的工夫便落腳於(yu) 如何去除氣稟遮蔽而全麵地恢複明德本有的“體(ti) 用”機能,這也正是朱子將“全體(ti) 大用”四字寫(xie) 入“補傳(chuan) ”的深意。
敏感的讀者可能會(hui) 意識到,朱子甲寅之後的格物致知工夫頗有陸九淵“發明本心”的意味。然而,“格物”畢竟不是“格心”,其間的差別不得不辨。其實,仔細分析“因其所發,以啟其明之之端”一語的表達可知,雖然明德的發見不依賴於(yu) 工夫,但明之之端仍須“啟”。如何理解這一“啟”的工夫?《朱子語類》有載:
林安卿問:“‘介然之頃,一有覺焉,則其本體(ti) 已洞然矣。’須是就這些覺處,便致知充擴將去。”曰:“然。昨日固已言之。如擊石之火,隻是些子,才引著,便可以燎原。若必欲等大覺了,方去格物、致知,如何等得這般時節。(林先引《或問》中“至於(yu) 久而後有覺”之語為(wei) 比,先生因及此。)那個(ge) 覺,是物格知至了,大徹悟。到恁地時,事都了。若是介然之覺,一日之間,其發也無時無數,隻要人識認得操持充養(yang) 將去。”(僩)(《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577頁)
朱子區分了“物格知至”後的“大覺”與(yu) “介然之頃”的“小覺”,前者是一種“大徹悟”,是工夫純熟之後的狀態,後者則是明德在一日之間無時無數的發見時刻。從(cong) “小覺”到“大覺”,須要識認、操持、存養(yang) 的工夫(這三者正是對《大學》“八條目”工夫的勾勒),正如同擊石之火須要引燃,方可燎原。在這個(ge) 過程中,工夫不是去守著明德的發見,而對明德發見的識認、操持與(yu) 存養(yang) 要以窮格事物之理為(wei) 基點。當有人問格物致知的工夫是否是就本心發見處理會(hui) 時,朱子強調:“公依舊是要安排,而今隻且就事物上格去。如讀書(shu) ,便就文字上格;聽人說話,便就說話上格;接物,便就接物上格。精粗大小,都要格它。久後會(hui) 通,粗底便是精,小底便是大,這便是理之一本處。”(《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466頁)與(yu) 陸王心學主張本心能自主發見且自主擴充不同,朱子在甲寅之後雖然肯定了明德能自主發見,但其推擴的工夫卻無法僅(jin) 憑自身,而是要靠“啟”,即要靠窮格事物之理的接引,就好比擊石之火無法以自身引燃自身,其燎原之勢必須借助其他外源性的可燃物方能實現。因此,朱子說:“聖賢不是教人去黑淬淬裏守著。而今且大著心胸,大開著門,端身正坐以觀事物之來,便格它。”(《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466頁)
四、“全體(ti) 大用”的理想人格
元初理學家熊禾曾言:“文公之學,其體(ti) ,全體(ti) ;其用,大用。”(15)馮(feng) 友蘭(lan) 也說:“然朱子之學之最終目的,亦在於(yu) 明吾心之全體(ti) 大用。此為(wei) 一般道學家共同之目的。”(16)楠本正繼認為(wei) ,“全體(ti) 大用”代表了朱子學的核心精神,對後世思想的發展產(chan) 生了深遠影響。(17)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朱子晚年將“全體(ti) 大用”四字寫(xie) 入“補傳(chuan) ”是一個(ge) 重要的思想史事件,反映了朱子格物致知思想的一個(ge) 突破:以本有之明德的躍動性為(wei) 依托,以“體(ti) 用”收攝“內(nei) 外”,格物致知工夫通過全麵恢複心之體(ti) 用機能,直接打通人因“氣稟所拘,人欲所蔽”所造成的內(nei) 外之隔,使得“全體(ti) 大用”的精神能夠通過一條切實有效的工夫路徑落實於(yu) 現實世界。
值得注意的是,“全體(ti) 大用”指向的是一套“聖人之學”,這提示我們(men) 相比於(yu) 將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置於(yu) 認識論、方法論、義(yi) 務論、美德論等西方哲學的理論框架下進行理解,延續陳來的思路,以“人格”為(wei) 整體(ti) 的倫(lun) 理學形態來把握朱子格物致知思想晚年突破的哲學意義(yi) 應該更為(wei) 合適。(18)在《太極解義(yi) 》中,朱子說:“惟聖人者,又得夫秀之精一,而有以全乎太極之體(ti) 用者也。”(《朱子全書(shu) 》第13冊(ce) ,第71頁)“太極之體(ti) 用”涉及太極本體(ti) 通過陽動陰靜的“用行”與(yu) “體(ti) 立”而具體(ti) 化為(wei) 萬(wan) 事萬(wan) 物,這在心性論上對應形上之“性”在形生神發中落實為(wei) 形下之“情”(《朱子全書(shu) 》第13冊(ce) ,第74頁),而“全乎太極之體(ti) 用”則意味著聖人能夠全副實現這一由體(ti) 達用的過程,此即“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朱子在解釋“格物致知”時強調:“決(jue) 定是要做聖賢,這是第一義(yi) 。”(《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462頁)應當說,當朱子晚年將“全體(ti) 大用”寫(xie) 入“補傳(chuan) ”後,格物致知工夫成就聖賢人格的指向變得更加明確。
在內(nei) 涵上,“人格”概念意味著“自我同一性”。朱子曾說:“聖人則是誠一之至,心與(yu) 理合。”(《朱子全書(shu) 》第15冊(ce) ,第1231頁)心與(yu) 理因氣稟遮蔽所造成的區隔阻礙了聖人人格的養(yang) 成,因此實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的格物致知工夫就是要去除氣稟遮蔽以恢複心與(yu) 理合的狀態,其中正蘊涵著構建自我同一性的要求。格物致知之所以在《大學》工夫中如此重要,其原因就在於(yu) 格物致知能夠打通心與(yu) 理之間的間隔,從(cong) 而在人格結構中實現心與(yu) 理合的自我同一性。可以說,朱子晚年格物致知思想的突破以“體(ti) 用”的一元性收攝了“內(nei) 外”之別,這意味著對建立人格同一性的凸顯。
與(yu) 西方文化封閉在原子式個(ge) 體(ti) 中的自我同一性不同,儒家哲學語境中的“人格”是指內(nei) 嵌於(yu) “人倫(lun) ”中的自我同一性。朱子曾直接以《孟子·滕文公上》中“教以人倫(lun) ”的內(nei) 容言明德(參見《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434頁),這意味著格物致知工夫是在人倫(lun) 的層層拓展中實現“心之全體(ti) 大用”。在此過程中,家、國、天下乃至天地萬(wan) 物,都與(yu) 自己統一為(wei) 一個(ge) 和諧的整體(ti) 而凝聚於(yu) 心之明德,因而朱子指出:“如‘九族既睦’,是堯一家之明德;‘百姓昭明’,是堯一國之明德;‘黎民於(yu) 變時雍’,是堯天下之明德。”(《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435頁)在這個(ge) 意義(yi) 上,作為(wei) 接引明德發見的工夫,格物致知對理想人格的養(yang) 成就自然意味著將自己與(yu) 他人、與(yu) 國家、與(yu) 天下、與(yu) 萬(wan) 物聯係為(wei) 一個(ge) 人倫(lun) 和諧體(ti) 。在《大學或問》論及所格之“物”時,朱子說:
外而至於(yu) 人,則人之理不異於(yu) 己也;遠而至於(yu) 物,則物之理不異於(yu) 人也;極其大,則天地之運,古今之變,不能外也;盡於(yu) 小,則一塵之微,一息之頃,不能遺也。(《朱子全書(shu) 》第6冊(ce) ,第527頁)
在學術史上,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常常因為(wei) 所格之“物”的範圍太過廣泛,而被人質疑為(wei) 泛觀博覽而難以歸於(yu) 約。但其實在朱子看來,萬(wan) 事萬(wan) 物在“理”的層麵上都是統一的,並且都可經由人倫(lun) 之理而收攝於(yu) 己。誠然,相對於(yu) 陸王心學對於(yu) “心體(ti) ”的重視,朱子更為(wei) 強調心之“大用”,即政治、經濟、禮製等具體(ti) 事務方麵的內(nei) 容,這決(jue) 定了朱子實現“全體(ti) 大用”的格物致知工夫必須經由事物的接引。然而,朱子同樣強調心之“全體(ti) ”,即政治、經濟、禮製等經世致用、人文化成方麵的內(nei) 容都奠基於(yu) 心所本有之明德。在“大用”方麵的窮格與(yu) 踐行都最終通過接引明德的發見,而落腳於(yu) 完整地恢複心之體(ti) 用機能,由此所豁顯出的正是“全體(ti) 大用”的整全人格。就此而言,朱子“全體(ti) 大用”所追求的理想人格並不是一種封閉在個(ge) 體(ti) 之內(nei) 的靜態同一性,而是一種向政治、經濟、禮製等經世致用、人文化成方麵不斷敞開的動態同一性。
由此可見,通過將“全體(ti) 大用”寫(xie) 入“補傳(chuan) ”,同時在改注“明德”時凸顯其躍動性,朱子晚年格物致知思想的突破最終構築了一套熔德性與(yu) 政教於(yu) 一爐的“聖人之學”,從(cong) 而為(wei) 養(yang) 成“全體(ti) 大用”的理想人格提供了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全體(ti) 大用”的理想人格正代表著朱子對時代問題的回應。有宋一代,“內(nei) 外異觀”問題深為(wei) 朱子所憂慮(參見《朱子全書(shu) 》第20冊(ce) ,第632頁),即當時的士大夫群體(ti) 以儒學作為(wei) 外在進行人倫(lun) 敦化與(yu) 政教秩序建構的方案,而以釋老之學作為(wei) 內(nei) 在心性修養(yang) 的法門。二者間的割裂將導致注重內(nei) 在心性修養(yang) 之人遺棄外在事為(wei) 而落入虛空之境,而注重外在事為(wei) 之人因虛空之學難以為(wei) 其提供價(jia) 值支撐而滑入功利之習(xi) 。自王安石變法失敗後,“內(nei) 外異觀”便成為(wei) 宋代士大夫群體(ti) 念茲(zi) 在茲(zi) 的時代問題,而“全體(ti) 大用”正是朱子所給出的解答。(19)通過“全體(ti) ”,朱子肯定了人在德性、能力、眼界、格局等方麵具有本然的整全性,進而在本體(ti) 論、心性論上為(wei) 這一整全性奠基,挺立儒家價(jia) 值的絕對性,開拓儒家式的內(nei) 在修煉之方,這克服了功利之學的弊端;通過“大用”,朱子肯定了人的“全體(ti) ”在去除氣稟遮蔽後將足以處理一切人倫(lun) 事務,由此維護了儒學重視敦化人倫(lun) 、建構合理政教秩序的基本立場,這克服了虛空之學的弊端。可以看到,經由本體(ti) 、心性、政教等全方位的經典注疏與(yu) 儒學整合,朱子在格物致知思想中拈出“全體(ti) 大用”,試圖以《大學》的工夫係統為(wei) 依托,在整全人格的養(yang) 成中以體(ti) 用關(guan) 係打通內(nei) 外的對壘,以“全”和“大”實現儒者之道的自足無遺,由此來解決(jue) “內(nei) 外異觀”的時代問題。在今天,中國人往往以現代理論打點外部世界,以傳(chuan) 統之道安頓內(nei) 心,傳(chuan) 統與(yu) 現代的張力構成了一個(ge) 全新版本的“內(nei) 外異觀”。對此,朱子的方案或許依然值得借鑒:作為(wei) 新版“內(nei) 外異觀”問題的時代解答,養(yang) 成一個(ge) 全新的“全體(ti) 大用”的人格要求對傳(chuan) 統思想與(yu) 現代理論的全麵重整。於(yu) 是,我們(men) 也將從(cong) 作為(wei) “聖人之學”的朱子格物致知思想中重新出發。
注釋
① 錢穆:《朱子新學案》第2冊,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621頁。
② 王守仁:《傳習錄》中,《王陽明全集》上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48頁。
③ 黃宗羲:《明儒學案》,中華書局,2008年,第181頁。
(1)牟宗三:《心體與性體》第3冊,《牟宗三先生全集》第7冊,台北:聯經出版事業有限公司,2003年,第437頁。
(2)錢穆:《朱子新學案》第2冊,第630-632頁。
(3)參見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教篇》,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第172-177頁。
(4)《朱子全書》第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525頁。
(5)[日]藤井倫明:《朱熹思想結構探索——以“理”為考察中心》,台北:台灣大學出版中心,2011年,第142頁。
(6)陳來考證此書信作於甲申(1164),參見陳來:《朱子書信編年考證》,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1年,第31頁。
(7)參見許華峰:《兩種〈晦庵先生朱文公語錄〉殘本對朱子學研究的價值》,《國文學報》2011年第49期。
(8)參見李道傳編:《朱子語錄》下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905-924頁。
(9)參見陳來:《朱子書信編年考證》,第436頁;顧宏義:《朱熹師友門人往還書劄匯編》第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3621頁。
(10)參見[日]田中謙二:《朱門弟子師事年考》,《東方學報》1973年第44期。
(11)參見陳睿超:《朱子〈太極解義〉中的“體用”觀念》,《哲學研究》2022年第2期;趙金剛:《實理與體用:朱子體用觀再思》,《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2期。
(12)參見鄭澤綿:《從宗密的“靈知”到朱熹的“主宰”:儒佛思想影響史的方法論反思與新發現》,《政治大學哲學學報》2022年第47期。
(13)今本《大學或問》當為朱子思想的晚年定論。參見孫逸超:《今本〈大學或問〉考略》,《中國哲學史》2019年第5期。
(14)參見翟奎鳳:《“虛靈不昧”與朱子晚年明德論思想躍動的禪學背景》,《哲學研究》2022年第10期。
(15)熊禾:《勿軒集》卷一,福州正誼書院刻正誼堂全書本,1866年,第10-11頁。
(16)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216頁。
(17)參見[日]楠本正繼:《全體大用の思想》,《日本中國學會報》1952年第4集。
(18)參見陳來:《儒學美德論》,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9年,第277-305頁。
(19)許滸:《從“內外異觀”到“全體大用”:朱子所麵對的時代困境與聖人之學的構成方式》,《新宋學》2020年第9輯。
王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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