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明超】入道與成德:程朱理學格物、主敬工夫的“第一義”之辨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5-12-28 20: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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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道與(yu) 成德:程朱理學格物、主敬工夫的“第一義(yi) ”之辨

作者:洪明超

來源:《道德與(yu) 文明》2025年第5期


摘要:格物致知和主敬涵養(yang) 是程朱理學工夫論最重要的兩(liang) 支。對兩(liang) 者的關(guan) 係,程朱有時強調格物在先,有時強調主敬在先,有時又主張二者不可分先後,留下了許多看似矛盾的說法。從(cong) 工夫論體(ti) 係的理論結構上看,這涉及的是何者為(wei) “第一義(yi) ”的問題。程朱的修身思想可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維度:第一個(ge) 維度稱為(wei) “入道”,表示由自然生命跨入道德生命的階段,在此格物致知具有“第一義(yi) ”的地位;第二個(ge) 維度稱為(wei) “成德”,表示切己自得以成就道德生命的階段,在此主敬涵養(yang) 則具有“第一義(yi) ”的地位。通過區分這兩(liang) 個(ge) 維度,便可以安頓程朱的不同說法,由此既能對其工夫論體(ti) 係的結構有更清晰的把握,也能對其在實踐中強調兩(liang) 者互發並進的思想有更深刻的理解。


關(guan) 鍵詞:程朱理學格物致知主敬涵養(yang) 工夫論


作者簡介:洪明超,武漢大學曆史學院博士後流動站研究人員,現為(wei) 武漢大學哲學學院副教授



程伊川有言:“涵養(yang) 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1](188)可以說主敬涵養(yang) 和格物致知構成其工夫論最重要的兩(liang) 支。朱子繼承伊川之學,盛稱此語:“兩(liang) 言雖約,其實入德之門無逾於(yu) 此。”[2](1409)可以說,程朱之工夫論若詳究之,則細目極其繁多;若綜括之,則此兩(liang) 項無疑為(wei) 其綱領。

 

然而程朱之工夫論既有此兩(liang) 支,則兩(liang) 者之關(guan) 係如何,便成為(wei) 一個(ge) 問題。程門弟子周行己雲(yun) :“先生教人為(wei) 學,當自格物始。”[3](1009)而尹焞卻自述:“初見伊川時,教某看敬字。”[1](433)如此,在教學實踐中伊川對兩(liang) 者次序之先後,已不免有異說。事實上,在理論層麵伊川也曾對兩(liang) 者關(guan) 係有過探討,其雲(yun) “入道莫如敬,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1](66),則主敬當在格物致知之先;然其又說:“子以誠敬為(wei) 可勉強,且恁他說。到底,須是知了方行得。”[1](187)則致知又反在主敬之先。這些說法的矛盾,難免讓人懷疑伊川對兩(liang) 者的關(guan) 係沒有定見。

 

至於(yu) 朱子,雖然他對兩(liang) 者的關(guan) 係問題做了更細致的思考,但同樣留有令人疑惑的異說,如他說:“持敬是窮理之本”[4](150),是以主敬為(wei) 先;又說:“未能識得,涵養(yang) 個(ge) 甚”[4](152),則是以格物為(wei) 先。此外,朱子又嚐說:“窮理涵養(yang) ,要當並進。蓋非稍有所知,無以致涵養(yang) 之功;非深有所存,無以盡義(yi) 理之奧。正當交相為(wei) 用而各致其功耳。”[2](2142)則強調兩(liang) 者應同時並進,似又不可有先後之分。

 

綜上所述,關(guan) 於(yu) 格物致知與(yu) 主敬涵養(yang) 究竟孰先孰後的問題,程朱前後所說如此不同,不能不讓人疑惑。特別是兩(liang) 者又是程朱思想中綱領性的工夫,如果不能妥善解決(jue) 這一問題,其工夫論體(ti) 係縱然不會(hui) 崩塌,也難免有支離破碎之虞。有鑒於(yu) 此,本文試圖對兩(liang) 者的先後問題加以辨析,以安頓程朱這些不同的說法,並展現其工夫論的體(ti) 係性和深刻性。

 

需要注意的是,程朱對這兩(liang) 項工夫的具體(ti) 內(nei) 涵、實踐步驟、操作方法,乃至其與(yu) 其他工夫細目的關(guan) 係,都有極為(wei) 複雜的辨析和論述,但全麵研究這兩(liang) 者不是本文的目的,本文僅(jin) 僅(jin) 聚焦於(yu) 有關(guan) 兩(liang) 者“先後”的問題。而為(wei) 了概念的嚴(yan) 格性,下文將通過辨析而使用“第一義(yi) ”的說法來代替“先後”這種具有歧義(yi) 性的表達。

 

一、主敬、格物的先後之辨及其“第一義(yi) ”問題


事實上,學者們(men) 對上述問題已經有所注意,並且采用了不同的詮釋策略來解釋程朱的異說【1】。

 

由於(yu) 朱子嚐言:“涵養(yang) 、窮索,二者不可廢一,如車兩(liang) 輪,如鳥兩(liang) 翼。”[4](150)錢穆據此指出二者實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關(guan) 係,本不可拘泥分先後,亦不必定要分先後[5](494-497)。陳來亦指出二者是“平行的基本修養(yang) 方法”,“不能說有什麽(me) 先後輕重,二者當並進互發”[6](379-380)。他還批評以往的學者把二者的關(guan) 係簡單地等同於(yu) “知行”關(guan) 係,又在“知先行後”的思路下對二者強分先後。這類觀點當然有大量的文獻依據,並且在實踐上也完全合乎情理,但卻未能充分解釋為(wei) 何程朱又有眾(zhong) 多單方麵強調主敬或格物為(wei) 先的言論。

 

還有些學者試圖將這些不同的說法分別置於(yu) 朱子思想發展的不同階段中以避免其矛盾。如蔡茂鬆提出,朱子早年以致知為(wei) 先,中晚年則以存養(yang) 為(wei) 先[7](578)。蒙培元亦指出朱子思想有一個(ge) 由先致知後用敬,變為(wei) 先用敬而後致知的發展過程:“須是持敬,方能窮理而有所見,不是窮理而有所見之後再持敬。這才是朱子關(guan) 於(yu) 持敬與(yu) 窮理關(guan) 係的根本主張。”[8](160)然而朱子說:

 

然不先致知,則正心、誠意之功何所施;所謂敬者,何處頓放。(寓)[4](545)

 

問致知涵養(yang) 先後。曰:“須先致知而後涵養(yang) 。”(文蔚)[4](152)

 

萬(wan) 事皆在窮理後。經不正,理不明,看如何地持守,也隻是空。(道夫)[4](152)

 

所喻前論未契,今且當以涵養(yang) 本原、勉強實履為(wei) 事,此又錯了也。此是見識大不分明,須痛下功夫鑽研勘核教透徹了,方是了當。自此以後,方有下手涵養(yang) 踐履處。[2](2344)

 

前三條分別是徐寓、陳文蔚、楊道夫所錄語錄,據《朱子語類姓氏》,其中最早的也在淳熙十五年(1188)(朱子59歲)之後。最後一條是朱子給呂祖儉(jian) 的信,寫(xie) 於(yu) 慶元四年(1198)(69歲)。[9](1975)這些晚年的說法都強調致知在涵養(yang) 之先,且並非孤證,可見學者們(men) 提出由先致知到先主敬的轉變並不準確。當然,這裏並非想證明朱子晚年偏重先致知,因為(wei) “先主敬涵養(yang) ”的提法在這一時期仍然大量存在,例如朱子說:“須當以涵養(yang) 為(wei) 先。若不涵養(yang) 而專(zhuan) 於(yu) 致知,則是徒然思索”(以下訓道夫)[4](2771)。“持敬是窮理之本”(夔孫)[4](150)。楊道夫錄在淳熙十六年(1189)(60歲)以後,林夔孫錄則在慶元二年(1197)(68歲)以後,這些說法也可以代表朱子晚年的觀點。因此,兩(liang) 種工夫先後的異說顯然和朱子思想發展的過程無關(guan) ,二者是同時存在的。

 

還有一些學者認為(wei) 朱子的言說著眼於(yu) 不同的層次或語境。如劉述先指出,朱子尊崇的《大學》以格物為(wei) 首出,但從(cong) 教育程序上看,小學先於(yu) 大學,而小學階段則以敬為(wei) 本。因此他區分了兩(liang) 種層次,在教育程序上,涵養(yang) 在先;不過在知行關(guan) 係上,或從(cong) 義(yi) 理的客觀根據上看,則格物在先。[10](123-127)吳震也同樣指出,在《大學》的體(ti) 係中,朱子堅持格物在先;而在小學先於(yu) 大學的意義(yi) 上,主敬作為(wei) 小學的工夫則在先[11](263-265)。

 

然而這類解釋也有嚴(yan) 重的局限性。首先是關(guan) 於(yu) 大學、小學之分,把主敬歸於(yu) 小學工夫,在朱子那裏固然是一種別出心裁的創造,但若拘泥於(yu) 其說,則不免未能善會(hui) 其心。格物和主敬有不同的來源,格物來自《大學》,朱子尊經,自然在解釋時順其理路標舉(ju) 為(wei) 先;敬雖有先秦典籍的淵源,然主敬工夫則來自二程。如何把這兩(liang) 種工夫整合起來,既弘揚二程精義(yi) ,又不背離儒家經典,才有了朱子的這番說法:

 

古人由小學而進於(yu) 大學,其於(yu) 灑掃應對進退之間,持守堅定,涵養(yang) 純熟,固已久矣。是以大學之序,特因小學已成之功而以格物致知為(wei) 始。今人未嚐一日從(cong) 事於(yu) 小學,而曰必先致其知然後敬有所施,則未知其以何為(wei) 主而格物以致其知也。[2](1945-1946)

 

然而實質上,這種說法恐怕隻能視為(wei) 詮釋上的策略,亦即權而非實。理由很簡單,我們(men) 隻要看看朱子對小學工夫和主敬涵養(yang) 的說明就可以發現其間巨大的差別。朱子論小學時指出:“古者小學教人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愛親(qin) 敬長、隆師親(qin) 友之道。”[2](3991)又說:“古者初年入小學,隻是教之以事,如禮樂(le) 射禦書(shu) 數及孝弟忠信之事。自十六七入大學,然後教之以理,如致知、格物及所以為(wei) 忠信孝弟者。”[4](124)在他編撰的《小學》一書(shu) 中,記載的也多是經典和史籍中有關(guan) 行為(wei) 準則、禮儀(yi) 規範的論說以及先賢的道德事跡。在踐行這些規範時,儀(yi) 容要保持整齊嚴(yan) 肅,內(nei) 心要保持恭敬、醒覺,這無疑是主敬的基本要求;然而朱子論敬又有“常用提省此心,使如日之升,則群邪自息”[4](201),“弗貳以二,弗參以三。惟精惟一,萬(wan) 變是監。從(cong) 事於(yu) 斯,是曰持敬。動靜無違,表裏交正”[2](4377),“未發之前,是敬也固已主乎存養(yang) 之實;已發之際,是敬也又常行於(yu) 省察之間”[2](1404)等說法,這都屬於(yu) 極為(wei) 精深的修養(yang) 工夫和心靈境界,絕非小學階段所能掌握,也絕不見於(yu) 朱子對小學教學的要求。換句話說,主敬工夫的內(nei) 容遠遠超出了小學階段所能學的範圍,因此可知朱子把主敬安置於(yu) 小學階段,以避免與(yu) 《大學》衝(chong) 突的做法,隻能看作權宜之計而不可拘泥。故學者們(men) 順此思路來解釋主敬在先,雖然看似有朱子說法的支持,但從(cong) 學理上講則有所不足。

 

其次是劉述先關(guan) 於(yu) “教育程序”和“知行關(guan) 係”的區分,這約略相當於(yu) 實踐和理論兩(liang) 個(ge) 層麵。對程朱之異說區分層次當然是必要的,但劉氏的區分則存在問題。事實上,朱子在教學實踐中,顯然沒有嚴(yan) 守劉氏所謂的教育程序(以敬為(wei) 先),反而常常告知弟子們(men) 致知為(wei) 先。這同樣是因為(wei) ,這種小學—大學的“教育程序”原本就隻是權說,最多隻是一種理想形態。

 

此外,還有一些學者試圖證明“主敬”與(yu) “敬”是兩(liang) 個(ge) 概念,以為(wei) 前者是如整齊嚴(yan) 肅的具體(ti) 工夫或行為(wei) ,與(yu) 格物致知相對立,本無所謂先後;後者則是一種精神層麵的諸如主一、惺惺的狀態,超乎主敬、格物之上。由於(yu) 人們(men) 把“主敬”與(yu) “敬”混淆了,於(yu) 是才有了敬與(yu) 格物何者為(wei) 先的問題。如果意識到兩(liang) 者並非同一層次,則這不過是一個(ge) 偽(wei) 問題。[12]然而,一方麵,沒有文獻表明朱子在論述中區分過兩(liang) 種層次的敬;另一方麵,所謂“主一”“惺惺”的精神狀態在朱子思想中同時也是下手工夫【2】,亦無截然二分之可能。因此試圖做兩(liang) 個(ge) 層次的區分來避免這個(ge) 問題,恐亦無據。

 

總之,到目前為(wei) 止,前賢對這個(ge) 問題雖然提出了許多具有啟發性的看法,但整體(ti) 上看仍不盡如人意。有鑒於(yu) 此,本文嚐試提出一種新的解釋。不過在展開分析之前,仍要對某些相關(guan) 概念做出澄清,以確保思想的清晰。

 

其實,朱子對伊川的異說已有所注意,他在《大學或問》中羅列了二程論格物在先的言論後雲(yun) :“此兩(liang) 條者,皆言格物致知所以當先而不可後之意也。”[13](524)又羅列了論涵養(yang) 在先的言論後雲(yun) :“此五條者,又言涵養(yang) 本原之功,所以為(wei) 格物致知之本者也。”[13](526)兩(liang) 種說法似相抵牾,但朱子卻同時表出,可見未視其為(wei) 真有內(nei) 在矛盾。隻是他的說法不甚清晰,因此我們(men) 仍有必要往下追問。

 

正所謂“叩小則小鳴,叩大則大鳴”,很遺憾弟子沒有進一步窮詰這個(ge) 問題,使得程朱的相關(guan) 思想未能充分明朗。與(yu) 此相對的另一個(ge) 典型的例子是理氣問題。朱子強調理氣本不可分先後,但在弟子窮詰其說時,則有“但推上去時,卻如理在先,氣在後相似”[4](3)的經典言論。顯然“理氣不可分先後”與(yu) “理在氣先”涉及的先後是兩(liang) 種意義(yi) ,雖然朱子並沒有在概念上對“先後”做出區分,以至於(yu) 引發後來的各種誤解,但他的思路畢竟是清晰的,因此當後來的學者們(men) 用“事實的先後”與(yu) “邏輯的先後”[14](371)或“時間的先後”和“形而上的先後”[15](366)來加以解釋時,其義(yi) 便頓然顯豁。

 

“格物”與(yu) “主敬”的關(guan) 係當然和理氣關(guan) 係不同,但其間有關(guan) “先後”的論說卻同樣有不同的層次,有時候表示實踐的次序,有時候則表示工夫論體(ti) 係中的結構關(guan) 係。為(wei) 了避免混淆,本文在追問兩(liang) 者的關(guan) 係時,將主要著眼於(yu) 後者,並改用“第一義(yi) ”的概念。在一個(ge) 工夫論理論體(ti) 係中,“第一義(yi) ”的工夫具有最基礎的地位,它是其他工夫的基礎和前提;但在實踐的次序中,“第一義(yi) ”的工夫未必最先,這受到人的認識能力、實踐能力等多方麵的製約。例如按照理學家的觀點,形上之理無疑是世界的根本,但是人的認識過程卻不可能不從(cong) 形下事物開始。

 

不過程朱思想的複雜性在於(yu) ,即使撇除實踐次序的層次引發的混淆,而僅(jin) 聚焦於(yu) 理論結構的層次,仍然無法直接對兩(liang) 種工夫孰為(wei) “第一義(yi) ”做出清楚的回答。因為(wei) 兩(liang) 者具有的不同性質以及承擔的不同功能,在整個(ge) 修身活動中分別起到了不同且不可代替的基礎作用。本文嚐試證明,程朱理學的整個(ge) 修身工夫體(ti) 係,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維度——“入道”與(yu) “成德”,格物與(yu) 主敬在這兩(liang) 個(ge) 維度下,分別具有“第一義(yi) ”的地位,也正因此,程朱才始終保留了這兩(liang) 種異說。而區分了這兩(liang) 個(ge) 維度,這些異說便能夠各自得到安頓,兩(liang) 者“互發”“並進”的說法也才具有了更準確而深刻的意義(yi) 。

 

二、格物致知作為(wei) “入道”第一義(yi) 的四重意旨


遍檢程朱對主敬與(yu) 格物先後的眾(zhong) 多言論,不得不承認他們(men) 的說法並沒有充分展開,因而無法為(wei) 二者何為(wei) 第一義(yi) 的問題提供現成答案。這就要求我們(men) 在整體(ti) 把握其思想旨趣的基礎上,對其思想加以申說乃至重構。

 

本文認為(wei) 程朱完整的修身論具有兩(liang) 個(ge) 維度,第一個(ge) 維度稱為(wei) “入道”,表示由自然生命跨入道德生命的階段;第二個(ge) 維度稱為(wei) “成德”,表示切己自得以成就道德生命的階段。而當人們(men) 追問修身工夫何為(wei) 第一義(yi) 時,如果著眼於(yu) “入道”,則可以說格物致知為(wei) 第一義(yi) ;如果著眼於(yu) “成德”,則可以說主敬涵養(yang) 為(wei) 第一義(yi) 。而這兩(liang) 個(ge) 角度都是有意義(yi) 的:“入道”是“成德”的必要前提,著眼於(yu) 此,關(guan) 注的是整個(ge) 修身活動的基礎;“成德”則是道德德性的真正實現,故著眼於(yu) 此,關(guan) 注的是德性生命的養(yang) 成。

 

還需注意的是,韓愈曾說“道與(yu) 德,為(wei) 虛位”[16](15),佛道二教也有各自不同於(yu) 儒家觀念的“道德”,但這卻不被程朱視為(wei) 真正的道德。所以在他們(men) 眼中,所入之“道”和所成之“德”,必然是儒家所注重的以仁義(yi) 為(wei) 核心的道德。基於(yu) 此,以下論述在“入道”維度上格物致知在四種意義(yi) 上具有“第一義(yi) ”的地位。

 

1.超脫氣稟之桎梏


按照朱子的思想,天地萬(wan) 物都由理與(yu) 氣構成,人亦不例外,故雲(yun) :“人物之生必得是理,然後有以為(wei) 健順仁義(yi) 禮智之性;必得是氣,然後有以為(wei) 魂魄五髒百骸之身。”[13](507)理純善無惡,構成作為(wei) 人之本質的善性;而氣所構成的形質則是中性的,既能將理貫徹到現實生活中,但也可能對理有所遮蔽。

 

在這種以理氣作為(wei) 萬(wan) 物兩(liang) 大根據的思路中,朱子又特別強調“心”的獨特地位,心一方麵具有知覺作用,因此不可離氣而言;另一方麵具有性理之本質,因此也不能離理而言。對於(yu) 心不被氣稟物欲遮蔽的本然狀態,朱子又將其稱為(wei) “明德”:“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虛靈不昧,以具眾(zhong) 理而應萬(wan) 事者也。但為(wei) 氣稟所拘,人欲所蔽,則有時而昏;然其本體(ti) 之明,則有未嚐息者。故學者當因其所發而遂明之,以複其初也。”[17](3)這種本然狀態容易受到氣稟物欲的遮蔽,但終究會(hui) 透顯出來,學者應該在其透顯之時彰明之,回複到這種本然狀態中。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人們(men) 多被氣稟物欲所遮蔽,其行為(wei) 和實踐都受到自然生命的感性欲求的驅動,雖然偶有善端萌發,但缺乏自覺,於(yu) 是善端隨即泯滅,甚至根本不知有此善端。顯然,對於(yu) 這種人,讓他們(men) 主敬涵養(yang) 是不切實際的,其首先必須從(cong) 這種自然生命中走出來,要對道德的善惡是非至少有基本的了解,才可能以自覺的狀態走向道德生命。這種對善惡是非的了解,便屬於(yu) 格物致知的範圍。正如朱子說:

 

既有是形體(ti) 之累,而又為(wei) 氣稟之拘,是以物欲之私,得以蔽之,而天命之本然者,不得而著。其於(yu) 事物之理,固有瞢然不知其善惡之所在者,亦有僅(jin) 識其粗,而不能真知其可好可惡之極者……聖人於(yu) 此,蓋有憂之,故為(wei) 大學之教,而必首之以格物致知之目,以開明其心術,使既有以識夫善惡之所在,與(yu) 其可好可惡之必然矣。[13](532-533)

 

問:“《或問》中雲(yun) ,知有未至,是氣稟、私欲所累”。曰:“是被這兩(liang) 個(ge) 阻障了,所以知識不明,見得道理不分曉。聖人所以將格物、致知教學者,隻是要教你理會(hui) 得這個(ge) 道理,便不錯。”[4](412)

 

常人受到氣稟物欲遮蔽的程度不同,有些人善端容易萌發,那麽(me) 若能自我反思,“求之性情”,便能認識到本有之善性;但有些人氣稟蔽錮極深,善端不易透出,那麽(me) 就應該求之聖人之教,通過讀書(shu) 明白道理,再切己反思。但無論如何,要從(cong) 自然生命超脫出來而有所自覺,必須以格物致知為(wei) 第一義(yi) 。也是在此意義(yi) 上,朱子又將格物稱為(wei) “夢覺關(guan) ”:“格得來是覺,格不得隻是夢。”[4](298)不經過此關(guan) ,一切修身活動都無從(cong) 談起。

 

2.避免知覺之混淆


縱使人對自己的行為(wei) 有了一番自覺的了解,不再停留於(yu) 冥行的狀態中,卻不代表完全擺脫了自然生命,因為(wei) 人們(men) 可能混淆了知覺與(yu) 道德,故仍有待從(cong) 事格物致知的工夫。朱子說:

 

儒者之學,大要以窮理為(wei) 先。蓋凡一物有一理,須先明此,然後心之所發,輕重長短,各有準則……若不於(yu) 此先致其知,但見其所以為(wei) 心者如此,識其所以為(wei) 心者如此,泛然而無所準則,則其所存所發,亦何自而中於(yu) 理乎?且如釋氏擎拳豎拂、運水般柴之說,豈不見此心?豈不識此心?而卒不可與(yu) 入堯舜之道者,正為(wei) 不見天理,而專(zhuan) 認此心以為(wei) 主宰,故不免流於(yu) 自私耳。[2](1288)

 

這裏且不論朱子對佛教思想的理解是否準確,但他無疑看到了格物工夫對區別“知覺”和“理”的關(guan) 鍵意義(yi) 。如果隻是對身體(ti) 層麵的知覺作用有所自覺,而沒有透過這些實然的作用看到其應然之理,那麽(me) 從(cong) 儒家的角度來說,修身便隻是虛妄。沿此一路,甚至可能走向“認欲為(wei) 理”。正是基於(yu) 這種認識,朱子對象山學的學風大加批評:

 

陸子靜之學,看他千般萬(wan) 般病,隻在不知有氣稟之雜,把許多粗惡底氣都把做心之妙理,合當恁地自然做將去……隻道這是胸中流出,自然天理;不知氣有不好底夾雜在裏,一齊袞將去,道害事不害事?[4](2977)

 

朱子認為(wei) 陸九淵正是沒有意識到人心的氣稟因素,於(yu) 是把心之所發都看作理,這就不免把知覺活動和道德意識相混淆。他還對陸門弟子感歎說:“公們(men) 都被陸子靜誤,教莫要讀書(shu) ,誤公一生!使公到今已老,此心倀(chang) 倀(chang) 然,如村愚目盲無知之人,撞牆撞壁,無所知識。使得這心飛揚跳躑,渺渺茫茫,都無所主。”[4](2978-2979)他認為(wei) 正因象山學不講格物,不教讀書(shu) ,於(yu) 是弟子們(men) 專(zhuan) 在心之知覺層麵上用功,養(yang) 得“飛揚跳躑”,但實際上沒有真正的道德意義(yi) 。

 

朱子高弟陳淳也批評陸門:“大抵其教人終日默坐,以求本心,以萬(wan) 善皆吾心所固有,無事乎辨說之勞,屏去格物一段工夫。而其所以為(wei) 心者,乃錯認形氣之虛靈知覺,以為(wei) 天理之妙。”[18](377)他們(men) 對象山學固然有所誤解,但是從(cong) 這些說法中也可以看到他們(men) 都強調了格物對於(yu) 區分知覺和理的重要性。可以說,如果沒有此番分判而從(cong) 事涵養(yang) ,那麽(me) 可能隻是養(yang) 得一個(ge) 知覺形氣而已,無法真正入道德之門。在此意義(yi) 上說,格物致知也無疑是第一義(yi) 的工夫。

 

3.不惑於(yu) 異學之說


明道曾說:“昔之惑人也,乘其迷暗;今之入人也,因其高明。”[1](196)這裏所說的“高明”,指的便是當時學佛者。顯然,在宋儒眼中,有太多聰明又博學者卻歸心釋老,這些人顯然不同於(yu) 未擺脫自然生命狀態的人。對於(yu) 這種情況,程朱主要仍歸結為(wei) 格物致知上的不足。如伊川說:“若要不學佛,須是見得他小,便自然不學。”[1](261)朱子更具體(ti) 地指出了儒釋所見之不同:

 

吾儒萬(wan) 理皆實,釋氏萬(wan) 理皆空。[4](2976)

 

儒者見道,品節燦然。佛氏亦見天機,有不器於(yu) 物者,然隻是綽過去。[4](3016)

 

吾以心與(yu) 理為(wei) 一,彼以心與(yu) 理為(wei) 二。亦非固欲如此,乃是見處不同,彼見得心空而無理,此見得心雖空而萬(wan) 理鹹備也。雖說心與(yu) 理一,不察乎氣稟物欲之私,是見得不真,故有此病。《大學》所以貴格物也。[4](3015-3016)

 

這些說法從(cong) 不同角度指出了儒釋所見之不同,這也屬於(yu) 格物致知的範圍,故最後一條歸結於(yu) “《大學》所以貴格物”。對於(yu) 程朱來說,他們(men) 篤信儒家所見才是真理,因此儒與(yu) 佛道之別從(cong) 根本上可以歸結為(wei) 認識上的是非對錯之別;但如今看來,我們(men) 不妨承認真理具有多個(ge) 麵相,各家各有所見,其差異既包括所見角度不同,也包括價(jia) 值選擇不同。對這種價(jia) 值選擇,程朱其實也有所涉及,如伊川就說:“釋氏之學,又不可道他不知,亦盡極乎高深,然要之卒歸乎自私自利之規模。”[1](152)朱子亦雲(yun) :“佛氏之失,出於(yu) 自私之厭;老氏之失,出於(yu) 自私之巧。”[4](3013)與(yu) 之相比,儒家則是大公。在這些說法中,主要強調的便是儒者的價(jia) 值選擇。但無論是對真理的把握,還是對價(jia) 值立場的選擇,也莫不以格物致知為(wei) 基礎。

 

可以說,對於(yu) 任何學派來說,要想入其道,首先就應當認定其價(jia) 值立場和基本觀念,如此修身才有方向。而這種認定,顯然是一種屬知的工夫。因此對於(yu) 程朱來說,修身自然以認定儒家的學說為(wei) 前提,否則涵養(yang) 工夫便無處施加:“經不正,理不明,看如何地持守,也隻是空。”[4](152)在此意義(yi) 上,格物致知無疑也是第一義(yi) 之工夫。

 

4.使行為(wei) 具有道德意義(yi)


格物與(yu) 主敬的關(guan) 係,在朱子思想中還常常被寬泛地納入知行關(guan) 係中來探討,其中也蘊含著格物之為(wei) 第一義(yi) 的慧識。朱子論知行關(guan) 係,提出了知先行後、行重於(yu) 知、知行互發等不同的說法。這裏則僅(jin) 僅(jin) 關(guan) 注其關(guan) 於(yu) 知先行後的思想。他說:

 

欲行而未明於(yu) 理,則所踐履者又未知其果何事也。故《大學》之道雖以誠意正心為(wei) 本,而必以格物致知為(wei) 先。[2](3012)

 

若實欲求仁,固莫若力行之近。但不學以明之,則有擿埴冥行之患,故其蔽愚。若主敬致知交相為(wei) 助,則自無此蔽矣。[2](1312)

 

如果人的實踐活動不是基於(yu) 對其原理的自覺了解,那麽(me) 這種活動即便在客觀上符合道德規範,也不具有真正的道德價(jia) 值;更何況缺乏認知的主導,其行為(wei) 實際上往往也難以符合道德規範。因此在後一條中,朱子雖然強調了主敬致知交相為(wei) 助,但實際上他強調的仍然是認知的先在性。總之,要進行修身,就必須從(cong) 事道德實踐,而要讓實踐具有道德意義(yi) ,則由格物致知達到對道德之理的自覺無疑具有決(jue) 定作用。在此意義(yi) 上,也可以說格物致知具有第一義(yi) 的地位。

 

通過以上四個(ge) 角度的論述,我們(men) 可以看到格物致知決(jue) 定了人能否從(cong) 自然生命跨入儒家意義(yi) 上的道德生命,這也正是本節所謂的“入道”。可以說,如果未經這種跨入,主敬涵養(yang) 的工夫是無處下手的,就算勉強從(cong) 事,也是沒有方向的,甚至流於(yu) 異學而不自知。故在此意義(yi) 上可以肯定格物致知的第一義(yi) 地位。當然需要強調的是,這裏絕不是主張應當先格物至極——“眾(zhong) 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ti) 大無不明”[17](7)——才能從(cong) 事主敬涵養(yang) 。因為(wei) 一方麵,在具體(ti) 的實踐中,要格物至極,本身也需要主敬的參與(yu) 和互相發明(參見下文);另一方麵,這種主張恰恰停留在時間先後的思維中,並非本文基於(yu) 工夫論體(ti) 係的結構來探討“第一義(yi) ”的旨趣。

 

三、主敬涵養(yang) 作為(wei) “成德”第一義(yi) 的三重意旨


在“入道”的意義(yi) 上,格物致知固然具有第一義(yi) 的地位,但是對整個(ge) 修身活動來說,這毋寧說隻是一個(ge) 開端或基礎而已。就算通過格物致知超脫了氣稟之桎梏,避免了知覺的混淆,不惑於(yu) 異學之說,乃至對行為(wei) 的道德價(jia) 值有充分的了解,卻仍然可能隻是停留在外在知識的層麵上,而未必能切己踐行。換言之,思想上“入道”了,卻未必能反諸於(yu) 身,讓道在身上展現,即“成德”。“德者得也,須是實到這裏須得。”[1](42)“成德”關(guan) 注的是切身的修養(yang) 和德性的成就,在此意義(yi) 上主敬涵養(yang) 可以說具有第一義(yi) 的地位,可以從(cong) 三個(ge) 方麵加以論述。

 

1.切己自得之始與(yu) 道德實踐之初


如果說格物致知尚可停留在智思之際,則主敬涵養(yang) 必然要求著實切己下工夫,由此才能使知識真正與(yu) 自己的生命相關(guan) ,也才能通向自得。故伊川說:“切要之道,無如‘敬以直內(nei) ’。”[1](152)所謂“切要”,是對自己成德而言的。而朱子也說:“伊洛垂訓以持敬為(wei) 先,此要切之語。若不於(yu) 此處立得根本,即讀書(shu) 應事,思惟計度,徒成統擾,卒無歸宿之地。”[2](3089)所謂“歸宿之地”,即是德性修養(yang) 這一最高目的,主敬在此可以說規定了格物的方向,使其不至於(yu) 淪為(wei) 無意義(yi) 的逐物。

 

此外,相比於(yu) 格物致知這種認知活動,主敬涵養(yang) 本身就是一種道德實踐。伊川說:“敬是閑邪之道。”[1](185)朱子亦雲(yun) :“敬勝百邪。”[4](210)這是從(cong) 反麵指出主敬本身就是克除邪念的工夫。而能除邪念,所存便是善念,故伊川說:“隻是主於(yu) 敬,便是為(wei) 善也。”[1](170)朱子亦雲(yun) :“人能存得敬,則吾心湛然,天理粲然。”[4](210)能主敬,則心本具之性理便能自然展現出來,雖然這種展現還需要格物致知來磨礪,意念也需要誠意慎獨來點檢,行動的真正落實還需要各種工夫的輔助,但無疑主敬已經是道德實踐的初步實現了。

 

總之,格物致知縱然為(wei) 修身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主敬涵養(yang) 才首次使人邁出了切己成德的第一步,其本身也是道德實踐的初步實現,因此在“成德”的意義(yi) 上自然具有第一義(yi) 的地位。

 

2.持守不失與(yu) 自作主宰之要領


儒者的生存還常常要麵臨(lin) 思慮紛擾之問題。人生在世,有各種事務需要處理,有各種人物需要交接,有各種欲望需要克服,無論是在家盡孝、出仕盡忠,都要和紛繁複雜、變化萬(wan) 千的事物打交道,在此過程中,自然會(hui) 感到思慮紛擾。不同於(yu) 有著鮮明出世性格的佛道二教以選擇通過避開世事以求寧靜,儒家的價(jia) 值理念內(nei) 在地要求儒者必須投入世間事務,於(yu) 是這個(ge) 問題更加突出。若不能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以安頓心靈,修身成德便不可能真正實現。格物致知雖然能使人明白外物之不足擾,但真正能自作主宰而使其不能擾的根本工夫,則在主敬。

 

呂大臨(lin) 曾受困於(yu) 思慮紛擾,伊川說:“但為(wei) 心無主,若主於(yu) 敬,則自然不紛擾。譬如以一壺水投於(yu) 水中,壺中既實,雖江湖之水,不能入矣。”[1](191)如果內(nei) 心沒有主宰,那麽(me) 外在事物與(yu) 此心交感,便自然會(hui) 引發各種紛擾之意識;而通過主敬確立此心主宰之作用,那麽(me) 外物之來,此心能應之,但卻不會(hui) 被其幹擾左右,自然能克服紛擾。朱子亦曾雲(yun) :“人心湛然虛定者,仁之本體(ti) 。把捉不定者,私欲奪之,而動搖紛擾矣。然則把捉得定,其惟篤於(yu) 持敬乎!”[4](213)通過主敬,能喚起人心本有的主宰作用,保持意識的專(zhuan) 一、醒覺,外物自然不能引起紛擾。

 

可以說,在此意義(yi) 上,格物致知反而可能因為(wei) 接觸外物而引起紛擾,而主敬涵養(yang) 則能使此心收攝凝定,挺立主宰而不隨波逐流,這對於(yu) 成德來說也具有關(guan) 鍵的作用。

 

3.徹上徹下的生存基調


在與(yu) 湖湘學派交往和辯論的過程中,朱子意識到人心的活動既然不曾停息,那麽(me) 修身工夫也不能間斷,他批評了湖湘學者先察識後涵養(yang) 的工夫有所間斷,提出了以“敬”貫通動靜的觀點:

 

蓋心主乎一身而無動靜語默之間,是以君子之於(yu) 敬,亦無動靜語默而不用其力焉。未發之前,是敬也固已主乎存養(yang) 之實;已發之際,是敬也又常行於(yu) 省察之間。方其存也,思慮未萌而知覺不昧……及其察也,事物紛糾而品節不差。[2](1404)

 

在未與(yu) 外物相交、思慮沒有明顯活動時,要主敬涵養(yang) ,保持意識的醒覺不昧;在與(yu) 外物相交、思慮有明顯活動時,也要繼續保持主敬,並在此基礎上進行省察。由於(yu) 此文是針對湖湘學者而言,故對已發之際隻論及省察,實際上朱子強調一切活動都要以敬為(wei) 基礎:“方其當格物時,便敬以格之;當誠意時,便敬以誠之;以至正心、修身以後,節節常要惺覺執持,令此心常在,方是能持敬。”[4](226)就此而言,可以說“敬”便是人的道德生活基調,是一切修身活動得以良好展開的前提,也正是在此意義(yi) 上,朱子也將其稱為(wei) 第一義(yi) 工夫:“‘敬’字工夫,乃聖門第一義(yi) ,徹頭徹尾,不可頃刻間斷。”[4](210)又說:“聖人教人徹上徹下,不出一‘敬’字也。”[4](332)

 

綜上,要從(cong) 事主敬的工夫並使其發揮成效,必須對道理有一定的了解,也即以格物致知為(wei) 先;但格物致知並不能保證認知的道理能與(yu) 己切身相關(guan) ,真正內(nei) 化為(wei) 自己的德性。而主敬則要求人真正切身地修身,並使人在紛繁的世界上有所主宰而不至於(yu) 動搖,它甚至被提為(wei) 徹上徹下的生存基調,作為(wei) 一切活動的意識根基,就此而言,在“成德”的意義(yi) 上,它無疑具有第一義(yi) 的地位。

 

餘(yu)  論


通過以上論述,我們(men) 可以對“格物致知”與(yu) “主敬涵養(yang) ”在程朱理學中孰為(wei) “第一義(yi) ”工夫的問題做出回答。

 

如果我們(men) 著眼於(yu) “入道”的維度,那麽(me) 不得不承認,格物致知無疑是“第一義(yi) ”之工夫。如果沒有經由此項工夫使人擺脫氣稟之桎梏、避免知覺之混淆、不惑於(yu) 異學之說並了解行為(wei) 之道德意義(yi) ,那麽(me) 道德修養(yang) 非但無從(cong) 下手,甚至連努力的方向都沒有。

 

然而如果我們(men) 著眼於(yu) “成德”的維度,那麽(me) 則可以說,主敬涵養(yang) 才是“第一義(yi) ”之工夫。如果沒有主敬涵養(yang) ,對道理的認知完全可能僅(jin) 僅(jin) 停留在思維中而與(yu) 自己無關(guan) 。而人有此工夫,才真正能夠切己自得,能夠挺立主宰而不動搖;以此作為(wei) 生存基調,則人的修身活動才能得以良好展開。

 

因此,何為(wei) “第一義(yi) ”之工夫取決(jue) 於(yu) 我們(men) 對修身活動的理解,我們(men) 關(guan) 注的是整個(ge) 修身活動的開端,還是德性生命的開端?這會(hui) 導向不同的答案。而這兩(liang) 種角度又都有重要的意義(yi) ,前者回答了走向儒家意義(yi) 上道德生命的根據,後者回答了真正切己成德的根據。主敬涵養(yang) 的“成德”對於(yu) 道德修養(yang) 固然具有更直接的決(jue) 定意義(yi) ,但格物致知的“入道”也是不可或缺的。理解了這一點,我們(men) 也能明白在朱陸之辨中朱子為(wei) 何始終堅持“尊德性”和“道問學”兩(liang) 者缺一不可。

 

誠如理氣在理論上可分先後而在現實中不可截然分先後,以上對兩(liang) 種工夫關(guan) 係的探討也是在工夫論的理論結構上來說的,我們(men) 是根據兩(liang) 種工夫的不同性質、功能和特點來判定何者為(wei) “第一義(yi) ”的。而在現實的教學中,則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說法。如果一個(ge) 學者對為(wei) 學的方向、思想義(yi) 理的認識尚不甚清晰,那麽(me) 自然可以先教其在格物致知上用功;如果其對為(wei) 學的方向和思想義(yi) 理已經有大致正確的了解,隻是在實踐上有所欠缺,那麽(me) 自然會(hui) 要求其先在主敬涵養(yang) 上著手。

 

而在一般的情況下,程朱則常要求兩(liang) 者同時並進,伊川“涵養(yang) 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的說法將兩(liang) 者並舉(ju) ,便可如是觀。而朱子更明確地說:“學者工夫,唯在居敬、窮理二事。此二事互相發。能窮理,則居敬工夫日益進;能居敬,則窮理工夫日益密。譬如人之兩(liang) 足,左足行,則右足止;右足行,則左足止。”[4](150)又說:“涵養(yang) 中自有窮理工夫,窮其所養(yang) 之理;窮理中自有涵養(yang) 工夫,養(yang) 其所窮之理,兩(liang) 項都不相離。才見成兩(liang) 處,便不得。”[4](149-150)在具體(ti) 的實踐中,兩(liang) 者是相互促進、相互發明的,格物致知愈精愈明,則主敬涵養(yang) 愈深愈厚,反之亦然。然而本文想指出的是,兩(liang) 者在實踐中雖然應當並進而不可截然分先後,但在理論上卻自可有“先後”之可言,也應當分出“先後”(即孰為(wei) “第一義(yi) ”),由此才不至於(yu) 籠統含混,錯失對程朱這兩(liang) 種工夫乃至其整個(ge) 工夫論體(ti) 係的深入理解,甚至誤以為(wei) 其說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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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由於朱子的相關論述較多,因此學者們主要以朱子為中心進行探討,以下論述亦以此為主。
【2】如朱子說:“學者須要主一,主一當要心存在這裏,方可做工夫。”又說:“須用常提掇起得惺惺,不要昏晦。若昏晦。則不敬莫大焉。”參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2927、28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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