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祥元】從內在超越到感通——從牟宗三的“內在超越”說起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10-08 17:29:04
標簽:內在超越、牟宗三
蔡祥元

作者簡介:蔡祥元,男,西元一九七五年生,浙江衢州人,北京大學外國哲學專(zhuan) 業(ye) 博士。現任中山大學哲學係(珠海)教授,曾任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錯位與(yu) 生成——德裏達與(yu) 維特根斯坦對意義(yi) 之源的思考》等。

從(cong) 內(nei) 在超越到感通——從(cong) 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說起

作者:蔡祥元

來源:《中國哲學史》2021年第5期


摘要:對於(yu) 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說,當前學界有兩(liang) 個(ge) 典型批評。一個(ge) 是外部批評,它的著眼點是如何應對外部世界的超越性問題。一個(ge) 是內(nei) 部批評,其著眼點是道德主體(ti) 性建構的合理性與(yu) 合法性。外部批評者的問題在於(yu) 沒有明確將內(nei) 在超越與(yu) 理性界限關(guan) 聯起來,學理上並未切中內(nei) 在超越說的要害。內(nei) 部批評雖然指出了牟宗三思想的內(nei) 在困境,但沒有看到牟宗三理路還可以有新的發展空間。通過進一步考察牟宗三對智的直覺如何可能的回答,我們(men) 發現內(nei) 在超越說麵臨(lin) 的責難,可以從(cong) 感通的視角出發做進一步闡釋。


關(guan) 鍵詞:超越 內(nei) 在超越  智的直覺 感通



引言


內(nei) 在超越是牟宗三重構儒家思想體(ti) 係的核心概念。他借鑒康德批判哲學的思路,在熊十力體(ti) 用說的基礎上,對儒家義(yi) 理進行了批判性改造。如何理解其改造的價(jia) 值與(yu) 力度,到今天也還充滿挑戰。有無超越問題,如何理解內(nei) 在超越,不僅(jin) 關(guan) 乎對牟宗三本人的思想解讀,也關(guan) 乎當下儒學發展的思想方向。


筆者注意到,當前學界對於(yu) 內(nei) 在超越說有兩(liang) 大典型批評。一是張汝倫(lun) [1]、黃玉順[2]等學者著眼於(yu) 外部世界的超越性視野出發提出的批評。另一個(ge) 是楊澤波[3]著眼於(yu) 牟宗三與(yu) 康德哲學的思想關(guan) 係提出的批評,他特別圍繞智的直覺如何可能的問題,對內(nei) 在超越說的思想特點與(yu) 困境作了一係列解讀與(yu) 批評。這兩(liang) 個(ge) 批評,可以說,分別從(cong) 外部還內(nei) 部去“終結”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說,對我們(men) 理解、評估牟宗三乃至中國古代哲學的基本精神提出了兩(liang) 個(ge) 重要挑戰。牟宗三哲學體(ti) 係建構的一個(ge) 重要契機就是康德哲學的理性界限問題。他通過回應康德哲學的“直覺”觀來跨越此界限,並以此來重新詮釋宋明理學的基本精神。這在某種意義(yi) 上完成了一次中國哲學的“世界化”或“現代化”轉型,也即,在西方哲學的視域中重新提出中國哲學的基本問題,並展示中國傳(chuan) 統哲學獨特的哲理特征。


本文通過追溯內(nei) 在超越說的儒學背景和康德哲學背景,並重新考察智的直覺如何可能的問題,一方麵回應外部批評,表明內(nei) 在超越確實構成了中國哲學的一個(ge) 基本特質,另一方麵則表明,智的直覺雖有其內(nei) 部困境,但牟宗三所展示出來的基本思路還可以有進一步的發展空間。這就是筆者最後嚐試引出的感通視角,它將通過重新審視人心的認識能力或生存可能性,參考並對話西方哲學康德以降的認識論批判尤其是現象學傳(chuan) 統,嚐試以更為(wei) 學理化的方式表明內(nei) 在超越如何可以有進一步的發展空間。


一、 “內(nei) 在超越”說的兩(liang) 大責難


我們(men) 先看張汝倫(lun) 、黃玉順的外部批評,主要有兩(liang) 個(ge) 方麵:第一個(ge) 方麵是對內(nei) 在超越的消解及其思想後果的批評。張汝倫(lun) 認為(wei) 內(nei) 在超越是矛盾的概念,自身難以圓融,並認為(wei) 這個(ge) 概念也不符合傳(chuan) 統儒家的超越觀。黃玉順則認為(wei) 西方哲學傳(chuan) 統也有內(nei) 在超越,因此它並不構成中國哲學特質。不僅(jin) 如此,在他們(men) 看來,內(nei) 在超越的思想模式與(yu) 西方近代哲學的主體(ti) 性轉向具有某種平行關(guan) 係,後者是造成現代價(jia) 值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麵是對外在超越的訴求。在指出內(nei) 在超越的問題之後,他們(men) 都轉向中國古代“天”的觀念,表明其中蘊涵著外在超越的維度。


關(guan) 於(yu) 外在超越的視角我們(men) 後麵再回應,這裏先看一下他們(men) 對“內(nei) 在超越”的批評是否切中牟氏哲學的要害。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說是熊十力體(ti) 用說的深化。他吸取了熊十力對中國古代哲學本體(ti) 觀的基本洞見,也即,此本體(ti) 是可以當下體(ti) 認、當下直接呈現的,不是理智通過推理活動來設定的。[4]牟宗三內(nei) 在超越說的思想建構,跟熊十力這裏指點出的此種對待“本體(ti) ”的態度有直接關(guan) 係。正是這個(ge) 態度觸及到了中西哲學的一個(ge) 重要分水嶺。用康德的話說,就是對形上本體(ti) 的直覺也即“智的直覺”是否可能?康德認為(wei) 這是不可能的,這是上帝的能力。牟宗三則通過重構儒家哲學義(yi) 理表明它是可能的。因此,對內(nei) 在超越義(yi) 理的展示,需要結合牟宗三對理性界限問題的思考與(yu) 回應。張汝倫(lun) 與(yu) 黃玉順也都看到了康德與(yu) 牟宗三的思想關(guan) 聯。他們(men) 都指出,在康德那裏,上帝是一種理智的假設,不是理性直觀的對象。黃玉順為(wei) 了證成西方近代哲學同樣具有內(nei) 在超越的維度,對此還做了進一步的解讀。他指出,既然上帝是實踐理性的公設,而實踐理性乃是人的理性,這就表明“上帝”終究也是內(nei) 在於(yu) 人的理性之中的。[5]張汝倫(lun) 通過考察康德之後在德國古典哲學發展,表明康德那裏不能被直觀的“超越”者有一個(ge) 內(nei) 化的過程,並到黑格爾那裏實現了超越的內(nei) 在化,也即實現了“內(nei) 在超越”。張汝倫(lun) 還總結指出,此種“內(nei) 在超越”不是超越者的主觀化,而是一種純粹思維王國中的“邏輯”。[6]但是,我們(men) 由此也可以看到,雖然他們(men) 都注意了德國古典哲學中有個(ge) 超越者的內(nei) 在化維度,但都沒有明確意識它與(yu) 儒家傳(chuan) 統中形上本體(ti) 的“內(nei) 在化”有關(guan) 鍵不同。康德那裏的上帝關(guan) 涉的隻是一種理性“設定”,因此是一種理性設定的“內(nei) 在”,哪怕是黑格爾的絕對精神,其本質正如張汝倫(lun) 所總結指出的是一種純粹思維中的“邏輯”,可以說某種純理性的東(dong) 西。正是這種理性或理性的設定,在熊、牟看來是外在於(yu) 生命的東(dong) 西。儒家的形上本體(ti) 與(yu) 此不同,它是內(nei) 在於(yu) 人的生命-存在的,可以為(wei) 我們(men) 所直接體(ti) 認。“吾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從(cong) 本體(ti) 上說是同體(ti) ,即是同此大生命。”[7]也因此,不僅(jin) 僅(jin) 康德,乃至整個(ge) 德國古典哲學的主體(ti) 性,在熊、牟看來,都可以視作為(wei) 某種形式的“外在超越”,從(cong) 而有別於(yu) 儒家(乃至整個(ge) 中國哲學傳(chuan) 統中)那種可以在生命中獲得直接體(ti) 認的“內(nei) 在超越”。


在熊十力看來,不僅(jin) 德國古典哲學中的思辨性特征與(yu) 中國哲學的精神是隔膜的,甚至叔本華、柏格森那種注重體(ti) 驗、注重直覺的生命哲學也不同於(yu) 中國古代哲學的生命觀。[8]按熊十力的說法,我們(men) 可以說,西學傳(chuan) 統中的生命體(ti) 驗沒有超越的維度,它隻從(cong) “習(xi) 海”亦即從(cong) 熟習(xi) 的日常經驗中去考慮生命,“不越習(xi) 海之域”,看不到人的固有生命相對日常經驗的有一個(ge) “越出”的維度,而這正是內(nei) 在超越的思想立足點。張、黃都沒有對中西兩(liang) 種不同的“超越”作出回應,這裏姑且稱之為(wei) 外部批評。在我看來,外部批評者真正的思想訴求在於(yu) 外部世界的超越性問題,後者確實對內(nei) 在超越說、儒家哲學乃至整個(ge)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提出了一個(ge) 重大挑戰。


再看楊澤波的內(nei) 部批評。他清楚地看到並指出牟宗三傳(chuan) 承了熊十力的有關(guan) 良知呈現的觀點,因此其基本思路跟整個(ge) 宋明理學是一貫的,也就是都立足於(yu) 儒家心學。但他同時指出,牟宗三的思維方式相比前人並無突破,隻不過換種方式強調良心本心具有本源性地位,並未對其做進一步的理論透視。[9]其缺陷的根源在於(yu) 牟宗三的思想方法受限於(yu) 感性理性的兩(liang) 分模式。在他看來,儒家的道德結構具有欲性、仁性和智性三個(ge) 維度,感性與(yu) 理性大致對應於(yu) 第一種和第三種,從(cong) 而忽視了最重要的中間維度。這個(ge) 缺陷使得他對理學心學的判教有失偏頗。不僅(jin) 如此,也正是這個(ge) 缺陷,使得他對“智的直覺”的相關(guan) 闡發偏離了康德問題的要義(yi) ,充滿了對後者的誤解。所以在他看來,牟宗三的思想方法已經過時了,可以“終結”了。[10]筆者很認同楊澤波對內(nei) 在超越說困境的分析和批評,但是不讚同他對此困境根源的分析。牟宗三“智的直覺”的提出,就是要在感性和理性二分框架之外尋求一個(ge) “居間領域”,可以說,“內(nei) 在超越”說的要義(yi) 正是在於(yu) 對“仁性”的展示,而不是要將它納入感性和理性的框架之中。“所以這是在第一序的存有——客觀的或主觀的——外,淩空開辟出的不著跡的‘虛室生白吉祥止止’的居間領域,……”[11]


因此,內(nei) 在超越可以構成理解儒家哲學特質的一個(ge) 重要視角,但是,我們(men) 也不能把它作為(wei) “教條”簡單接受下來,需要結合康德的視角進一步追問其可能性,如此才能更好把握其問題與(yu) 洞見,看它有無進一步的發展空間。


二、內(nei) 在超越與(yu) 儒學的思想傳(chuan) 統


我們(men) 先看內(nei) 在超越的視角在儒學傳(chuan) 統中是否存在,以及它跟早期儒學中“天”的外在超越義(yi) 是何種關(guan) 係。


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說是相對於(yu) 西方哲學與(yu) 宗教的外在超越說而言的。牟宗三本人也已經意識到這一概念可能包含理解上的矛盾,他指出“內(nei) 在”與(yu) “超越”是相反的(“Immanent”與(yu) “Transcendent是相反字”)。[12]牟宗三為(wei) 什麽(me) 要把這兩(liang) 個(ge) 矛盾的詞合在一起使用呢?這是為(wei) 了標識中西方文化傳(chuan) 統對超越者理解上的區別。西方哲學宗教傳(chuan) 統中的超越者,無論是上帝還是實體(ti) ,整體(ti) 上言,都具有一種超出自然界或現實世界的存在方式。中國古代哲學傳(chuan) 統中的天或天道同樣也具有這個(ge) 維度。但是,與(yu) 西方傳(chuan) 統不同,中國古代哲人,無論儒家還是道家,都在尋求如何把此外在的天跟人心打通。“內(nei) 在超越”標識的就是這一哲理特征。


那麽(me) ,這樣一種思想特征是否存在呢?牟宗三對此就做了特別考察。他認為(wei) 中國古代的“天”或“天命”與(yu) 西方的上帝在超越維度方麵是相似的,但是它與(yu) 人的德性一開始就有某種關(guan) 聯,這是它與(yu) 西方宗教意識中的上帝的區別所在。[13]他根據《尚書(shu) 》中的文字總結指出,周人的天命觀有兩(liang) 層含義(yi) :一方麵,它高高在上,決(jue) 定人間吉凶,掌控人類的命運,這是古代人對超越者的通常領會(hui) ,中西無異;另一方麵,在如何對待天命方麵,出現了以德配天的理路,通過敬德修德,來獲得天命的庇佑。雖然如此,牟宗三依然指出,早期的“德”還沒有達到與(yu) 天命相貫通的意思,換言之,這裏的天及天命人仍以早期的(外在)超越義(yi) 為(wei) 主。[14]這種(外在)超越的維度在孔子那裏還保存著。


但是,孔子在實踐仁的過程中,又發展出了另外一種天,一種跟仁也即人的德性有內(nei) 在關(guan) 係的“天”或“天命”。比較典型的有如下幾個(ge) 地方:


子曰:“大哉堯之為(wei) 君也!巍巍乎!唯天為(wei) 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論語·泰伯》)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yu) 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cong) 心所欲,不踰矩。”《論語·衛靈公》)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論語·憲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論語·季氏》)


這幾處的“天”與(yu) “天命”,如果單純著眼於(yu) 其(外在)超越義(yi) ,義(yi) 理上就不通透。一種外在超越的天,堯如何能效仿它,並以它為(wei) 楷模?對於(yu) 此種“天”或“天命”,根據孔子上麵的自述,他到五十歲左右才有真切領會(hui) 。牟宗三據此指出,孔子通過“下學而上達”達到了與(yu) 天命的“遙契”,從(cong) 而作出了“知我者其天乎”的感歎。盡管如此,牟宗三依然指出,孔子對天命的遙契中包含著敬畏,因而還保留超越的維度。[15]但是,如此一來,踐仁以通天命的思想路子就打開了。孟子將孔子那裏隱含著的“踐仁知天”發展為(wei) “盡心知天”,這個(ge) 維度就得到了進一步突顯。一個(ge) 外在超越的天是不可能通過人自己的“盡心知性”就可以知道的。這種意義(yi) 上的天,與(yu) 超越的上帝或實體(ti) 相比,它相對於(yu) 人心而言,已經具有明顯的“內(nei) 在性”特征了。《中庸》直接將仁與(yu) 天、進而將人德與(yu) 天德關(guan) 聯起來,“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苟不固聰明聖智達天德者,其孰能知之?”(《中庸》)牟宗三認為(wei) 到《中庸》這裏,超越的遙契轉變成了內(nei) 在的遙契,消除了超越之天的宗教意味。[16]


我們(men) 知道,整個(ge) 宋明理學的主要思想焦點就在於(yu) 對此天道人道的貫通上,既包括義(yi) 理的辨析,也包括工夫的實踐。牟宗三的內(nei) 在超越是正是接著孔孟以降宋明理學的基本思路而來的。這個(ge) 內(nei) 化或者說儒學的這個(ge) 發展合不合理,能否經得起康德式的批判,這是可以討論的。但是,否認儒學傳(chuan) 統中存在這麽(me) 一種思想特征,這就不成立了。


那麽(me) ,內(nei) 在與(yu) 超越有沒有可能實現相互貫通呢?張汝倫(lun) 的真正擔憂也在此。在他看來,天的超越性主要是指哲學層麵的那種無限性、絕對性概念,而人心乃是有限之物,有限的東(dong) 西自然不可能跟絕對無限之物相等同。天之為(wei) 天,就是相對於(yu) 人的有限性而言的。[17]楊澤波對牟宗三的批評也與(yu) 此相關(guan) 。因此,我們(men) 需要結合康德哲學的視角,對內(nei) 在超越說本身再作進一步審視。


三、內(nei) 在超越與(yu) 理性的界限


牟宗三有關(guan)  “超越”一詞的使用雖然義(yi) 理上是著眼於(yu) 康德哲學而來的,但它與(yu) 康德的相關(guan) 界定並不完全一致,尤其跟現代比較流行的康德術語的翻譯出入較大。他一方麵用“超越”來翻譯“transcendental”,而以“超絕”和“超離”來翻譯“transcendent”。[18]另一方麵,牟宗三並不嚴(yan) 格在康德的界定的transcendental下使用“超越”一詞,相反,而是在“transcendent”層麵使用該詞。比如,在《中國哲學特質》中,他在闡發內(nei) 在超越時,明確使用的是“transcendent”來注釋“超越”。[19]因此,牟宗三有關(guan) “超越”一詞的使用,雖然有康德哲學的淵源,但不能完全視作對康德相關(guan) 語詞的翻譯。就其自身的思想體(ti) 係而言,“超越”主要針對康德的transcendent而言。當他著眼於(yu) 中國哲學來反思此超越的本體(ti) 界時,他改變了康德那裏的超出經驗、隔離於(yu) 經驗之外的意思,相反,此超越界是可以為(wei) “人心”所通達的。“內(nei) 在超越”說的就是此種通達的可能性。


牟宗三在《現象與(yu) 物自身》一書(shu) 的開端處指出,康德哲學的《純粹理性批判》及其整個(ge) 哲學有兩(liang) 個(ge) 預設:一個(ge) 是現象與(yu) 物自身的區分;一個(ge) 是人的存在的有限性。這兩(liang) 個(ge) 預設是有關(guan) 聯的,後一個(ge) 預設更根本,它潛在地蘊涵第一個(ge) 預設。牟宗三對康德的批判性解讀就是從(cong) 第一個(ge) 預設入手,通過對第二個(ge) 預設也即人的有限性進行重新審視,來回應第一個(ge) 預設留下的難題。


牟宗三認為(wei) ,康德有關(guan) 現象與(yu) 物自身的區分是超越的,這個(ge) 觀點隻是隨文點到,並未給予明晰的說明,且包含內(nei) 在的矛盾。從(cong) 物自身來說,它隻是一個(ge) 人類知識永遠無法企及的彼岸,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它隻是一個(ge) 邏輯設定,容易成為(wei) “空洞的概念”。[20]另一方麵,它又不能隻是一個(ge) 空洞的邏輯概念,因為(wei) 沒有它,現象呈現的多樣性複雜性就不能得以說明,換言之,現象的多樣性本身除了主體(ti) 的先驗感性形式以外,還需要物自身的內(nei) 在支撐。因此,物自身應該是有真實內(nei) 容的。所以康德又退一步指出,物自身可以是智的直覺對象。但是,這種直覺能力隻為(wei) 上帝所擁有,人類具有的隻能是感性直覺,所直覺到的隻能是現象。[21]牟宗三認為(wei) ,即便如此,物自身依然隻有形式的意義(yi) 。因為(wei) 人不是上帝,也就不擁有智的直覺,因此,我們(men) 永遠不能從(cong) 正麵了解物自身的積極內(nei) 容是什麽(me) 。這就進一步導致物自身及其與(yu) 現象的區分都基於(yu) 一個(ge) 假定。[22]


為(wei) 此,牟宗三接著康德的基本思路對它進行了改造。首先,他借助神學的基本理路,表明上帝的直覺,也即智的直覺,不隻是單純的認知,而同時也是一種創造。與(yu) 神學或宗教中的造物不同,他所謂的這種哲學層麵的上帝造物,說的並不是上帝創造出具體(ti) 的有限存在物,而是物自身。在牟宗三看來,康德這個(ge) 說明同樣不充分,隻是概念層麵指點。因為(wei) ,如果上帝創造的隻是物自身,而我們(men) 對物自身又無直觀,這就表明,對於(yu) “上帝造物”這件事,我們(men) 同樣不可能有正麵、積極的“知識”。 [23]因此,這個(ge) 困境也就不能從(cong) “上帝”側(ce) 予以化解,於(yu) 是,牟宗三轉向人的主體(ti) 側(ce) 。根據康德的思路,人隻具有感性和知性這兩(liang) 種認知形式,從(cong) 而我們(men) 的所知隻能局限於(yu) 現象。牟宗三把它稱為(wei) 有限心。相應地,能夠進行智的直覺的就是無限心。這是康德的基本劃分。牟宗三指出,康德隻是作了這個(ge) 區分,但並未給予明確理由表明,為(wei) 何人隻有感性和知性,為(wei) 何必須以時間空間這樣的形式去直觀以及用這樣的概念(知性範疇)去思考?這裏同樣隱含著一個(ge) 理路的困境:如果我們(men) 隻有感性和知性,我們(men) 隻有有限心,我們(men) 的知就永遠局限於(yu) 現象界,那麽(me) ,我們(men) 何以知道有“物自身”?何以知道我們(men) 所知的隻是現象,而不是物自身?


對於(yu) 這樣一個(ge) 困境,康德本人也明確指出過,他在《未來形而上學導論》中寫(xie) 道,“界限”一詞在此具有比喻的意謂,本身是一個(ge) 無法被證成的概念,因為(wei) 對此界限的勘界需要知道界限的兩(liang) 側(ce) ,需要跨越界限,而對於(yu) 物自體(ti) 的那一側(ce) ,人類知性是無從(cong) 進入的,對知性而言,“物自體(ti) ”同時就意味著一個(ge) “空”的領域。[24]這裏我們(men) 可以接著康德的思路說,“物自體(ti) ”本身也是一種理念。這一理念對認知而言沒有實際的內(nei) 涵。因此,上述困難不能在思辨理性內(nei) 部得到解決(jue) ,哪怕是主體(ti) 對自我的反思,這種反思所直觀到的依然是“現象”——諸種心理活動的體(ti) 驗與(yu) 事實,而不是“本體(ti) ”。


我們(men) 知道,康德由此轉向實踐領域。這一在認知領域沒有積極內(nei) 容的物自體(ti) 在實踐領域卻可以發揮作用,有其積極價(jia) 值。康德對傳(chuan) 統形而上學的批判揭示出,傳(chuan) 統形而上學的對象(亦即理念)是理性自身思辨的結果,是理性追求終極統一性的“意願”的映射,不能把它作為(wei) 實體(ti) 對象來對待,那樣一來就會(hui) 造成先驗幻相。但是,這種追求統一性的意願或目的本身並沒有錯,它出自理性的本性,雖然就認知來說沒有積極內(nei) 涵,不能得到徹底滿足,但它可以用來指導我們(men) 的實踐。隻要把理念作用調節性原則來對待,那它就是有積極含義(yi) 。[25]人類的實踐活動本身也是經驗的,能夠“彰顯”本體(ti) 領域的並不是所有的實踐活動,而隻有道德實踐。換言之,道德感能夠給我們(men) 顯露“本體(ti) ”。這個(ge) “本體(ti) ”就是“主體(ti) 的自由”。康德的“自由”不是通常經驗領域或心理學層麵的自由現象,真正的自由或本體(ti) 層麵的自由是無法被認知,因為(wei) 我們(men) 的認知活動總是帶著“因果關(guan) 係”的範疇,從(cong) 而無法發現“自由”。自由是在實踐活動中通過道德律啟示出來的。可以說,自由是在實踐的道德感中“折射”出來的,它直接源自一種不受事實約束的、超出事實因果鏈之上的“應當”意識。自由雖是實踐理性的基本概念,在康德的思想體(ti) 係中,它扮演的角色卻不止於(yu) 此,它同時構成了純粹理性、乃至整個(ge) 思辨理性之整體(ti) 的“拱頂石”。 [26]通過自由,理性的實踐運用與(yu) 理論運用被聯結成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使其整個(ge) 理性的思想大廈得以前後一貫。正如前麵所指出過的,在康德批判哲學中,由於(yu) 人類理性的限製,我們(men) 無法對“自在之物”獲得直觀,容易成為(wei) 一種思辨的設定,導致整個(ge) 世界現象(包括客觀現象與(yu) 主觀現象)都奠基於(yu) 某種“設定”之上,其實在性不能獲得保障。實踐理性則為(wei) 我們(men) 透露出其中的某種“實情”,也即自由,從(cong) 而讓“自在之物”獲得了某種實在性。[27]


雖然如此,在牟宗三看來,康德這裏依然有一個(ge) 很大的“跨越”。因為(wei) 自由這個(ge) 概念充滿道德、價(jia) 值的意味,它作為(wei) 主體(ti) 現象背後的“物自身”問題不大,但是,它如何能夠成為(wei) 客觀現象背後的“物自身”呢?牟宗三認為(wei) ,要跨越上述界限必須重新審智的直覺。按康德,智的直覺是無限心,隻有上帝才有,人類不可能具有,因此,對於(yu) 客觀現象背後的“自在之物”(或“物自身”)不可能有直覺,從(cong) 而我們(men) 也就無從(cong) 知曉其實情。這就反過來表明,隻要證成人具有智的直覺,我們(men) 就可以同時獲得對主觀、客觀兩(liang) 種現象背後的“自在之物”的直覺。換言之,隻有賦予人以智的直覺,康德哲學的上述兩(liang) 難才能得到化解。而這一步,康德本人並未做到。[28]


四、智的直覺如何可能


我們(men) 先看一下牟宗三如何在中國哲學語境下證成智的直覺,從(cong) 而完成其對康德所劃下的“界限”的超越,然後再考察他的證成是否合理。牟宗三接著康德的思路區分了兩(liang) 種直覺,一種是通常意義(yi) 上的直覺,也即感官直覺,這是康德所許可的,也即人所具有的直覺能力;另一種就是智的直覺,它是對“自在之物”的直覺。此種直覺的獨特性在於(yu) ,它同時也是物的創生原則,直覺即創造,一般來說這是上帝所具有的能力。那麽(me) ,這一作為(wei) 存有論層麵的創造性實現原則(Principle of ontological (creative) actulization)[29]的直覺對人來說是否可能呢?


牟宗三以張載有關(guan) “識知”和“心知”(或“見聞之知”與(yu) “德性之知”)的區分表明,這種意義(yi) 上的“直覺”對於(yu) 儒家傳(chuan) 統而言是可能的。按張載,識知或見聞之知是通過人的耳目來完成的,用來獲得對通常事物的認知,心知或德性之知不同,它是用來把握天、太虛或天道的。


見聞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於(yu) 見聞。(《正蒙·大心篇》)天之明莫大於(yu) 日,故有目接之,不知其幾萬(wan) 裏之高也。天之聲莫大於(yu) 雷霆,故有耳目屬之,莫知其幾萬(wan) 裏之遠也。天之不禦莫大於(yu) 太虛,故心知廓之,莫知其極也。(《正蒙·大心篇》)


這裏的關(guan) 鍵在於(yu) 心知是如何把握天道的。張載用了“心知廓之”來描述它。牟宗三指出,這裏的“廓之”表明“心知”把握天道的方式不是把它作為(wei) 認知對象(如果那樣,會(hui) 陷入對象化的巢窟,產(chan) 生先驗幻相),而是“廓之”,即以開闊其心以達到與(yu) 天道的如如相應,並以此獲得對天道的體(ti) 知。因此心知是通過“廓之”來讓天道得以“形著”的。那“心知廓之”是如何可能的呢?牟宗三注意到張載用“合內(nei) 外於(yu) 耳目之外”來描述它:


人謂己有知,由耳目有受也;人之有受,由內(nei) 外之合也。知合內(nei) 外於(yu) 耳目之外,則其知也過人遠矣。(《正蒙·大心篇》)


牟宗三以此對張載的區分作了進一步辨析。在他看來,通常的識知或耳目之知,是通過內(nei) 外相合而來的,因此它以內(nei) 外或能所的區分為(wei) 前提。心知不同,它是“合內(nei) 外於(yu) 耳目之外”,這就表明它不是簡單的“合內(nei) 外”。換言之,它不是在內(nei) 外、能所已經現成存在的前提下去實現雙方的相合——這是識知——,而是本心仁體(ti) 的自身朗現,在這種朗現中實現的內(nei) 外之合。因此,心知的“合內(nei) 外”跟識知的“合內(nei) 外”是不同的。一個(ge) 以能所、內(nei) 外的區分為(wei) 前提,一個(ge) 則先於(yu) 此種區分而發生的。按牟宗三的說法,這種朗現才首先成就了主客、內(nei) 外、能所的區分。在這個(ge) 意義(yi) 上,這種朗現就具有創生義(yi) 。[30]為(wei) 此,牟宗三又把“心知”的呈現稱為(wei) “圓照”。圓照不是靜態地觀照,此圓照同時還具創生義(yi) ,其所照者即是其所創生者。在本心的圓照和遍潤之中,萬(wan) 物不是以被認知的對象出現,而是以“自在之物”的姿態顯示自身。這種意義(yi) 上的圓照或德性之知,就既不同於(yu) 對感性層麵對事物的感知,也不是以範疇的方式對事物的認知。按牟宗三的說法,它隻能是康德意義(yi) 上的智的直覺。[31]


在張載這裏,與(yu) 此心知相對應的表述還有“誠明之知”、“天德良知”等等,它們(men) 說的都是本心仁體(ti) 的朗現,亦即一種對本體(ti) 的直覺。由於(yu) 此種直覺不是對物的外部直觀,而是通過返身、反觀自身而獲得的對自身心性本體(ti) 的洞察,所以,如此洞察到的本體(ti) 也就可以稱為(wei) 心體(ti) 、性體(ti) ,由於(yu) 它同時就是天道自身的朗現,此心性之體(ti) 同時就是道體(ti) 、誠體(ti) 、神體(ti) 。在牟宗三看來,此一思路不是為(wei) 張載所獨有,而是貫穿在《論語》《孟子》《中庸》《易傳(chuan) 》之中,為(wei) 濂溪、明道、象山、陽明等宋明儒者所共有。


以上還是概念的疏解,為(wei) 了避免陷入單純的概念思辨,牟宗三還以康德式的批判為(wei) 視角,對智的直覺如何可能,作了進一步的詮釋與(yu) 辯護。辯護的關(guan) 鍵在於(yu) 回應康德的責難,也即,我們(men) 人類作為(wei) 有限的存在,如何可能具有這種智的直覺。他從(cong) 理論和實踐兩(liang) 方麵來證成這種直覺是如何可能的。


先看智的直覺在理論上是如何可能的。該問題的關(guan) 鍵在於(yu) ,作為(wei) 道德行為(wei) 之根源的本心仁體(ti) 何以能夠同時作為(wei) 萬(wan) 物之根源的道體(ti) ?對此牟宗三首先表明,儒家道德哲學中的心性之體(ti) 不同於(yu) 康德的自由意誌。在康德那裏,道德律令的發出者就出自人的自由意誌本身,而在儒家哲學中,作為(wei) 道德行為(wei) 之根基的本心仁體(ti) 內(nei) 涵上要廣得多。心性之體(ti) 並不局限於(yu) 人類的心性,它是絕對而普遍的,可以超出道德領域而涉入存在界,成為(wei) 萬(wan) 物存在的根據。由於(yu) 它涵蓋天地萬(wan) 物,心性之體(ti) 最終指向的就是一個(ge) 純粹的創造原則本身。那麽(me) ,這種意義(yi) 上的心性之體(ti) 是否存在呢?牟宗三指出,儒家的本心或良知都是依從(cong) 孔子的“仁”而來的,而仁心的發動與(yu) 運作不會(hui) 隻限製於(yu) 道德領域,推其極可以與(yu) 天地萬(wan) 物共為(wei) 一體(ti) 。正因為(wei) 如此,仁心可以挺立為(wei) 仁體(ti) ,也即通過仁心體(ti) 物而成為(wei) 萬(wan) 物之體(ti) ,以此成就物之為(wei) 物。這就是仁心本體(ti) 的創生性或創造性原則。這是正麵闡說仁心本體(ti) 必然同時挺立自身為(wei) 道體(ti) ,以成就物之為(wei) 物。從(cong) 反麵來說,如果心性之體(ti) 隻局限於(yu) 道德領域,那麽(me) 它就不足以成為(wei) 無條件的道德律令的發出者。因為(wei) 那樣一來,自由意誌就會(hui) 受製於(yu) 外物而淪為(wei) 習(xi) 心、成心,不足以成為(wei) 無條件的命令發布者,不能成為(wei) 絕對無待的主體(ti) 。


牟宗三又接著表明,這種意義(yi) 上的本心仁體(ti) 不僅(jin) 在概念上是合理的,它在事實上也是存在的,它就彰顯於(yu) 我們(men) 的實踐活動之中。本心仁體(ti) 在道德層麵的呈現就是如孟子所說的,見父自然能孝,見兄自然能弟,當惻隱自然惻隱,當羞惡自然羞惡,這是本心自然的發動。這種本心仁體(ti) 的發動並不局限於(yu) 人與(yu) 人之間。人的悱惻、不忍之感會(hui) 自然波及萬(wan) 物,施與(yu) 萬(wan) 物。[32]可以說,本心仁體(ti) 時時在活躍在我們(men) 待人接物的過程中。在我們(men) 待人的過程中,仁心表現為(wei) 道德規範的根源。在我們(men) 接物的過程中,它能夠“潤生”萬(wan) 物。因此,這樣一種時時活躍著的本心仁體(ti) ,並不是一種理智的假定,而是可以具體(ti) 呈現於(yu) 我們(men) 的生活之中。


以此,牟宗三從(cong) 儒學的視角出發對康德智的直覺給予了新的解釋,本心仁體(ti) 的“自知自證”就是其感通潤物而成人成物的過程,這也就是智的直覺之創生性的表現。牟宗三由此表明,中國儒學傳(chuan) 統完全認可了智的直覺也即無限心的存在,並且是可以歸之於(yu) 人的,它就是人之為(wei) 人的本心、大心。此大心、本心也就是一種本源性的創造原則,它不隻是顯現於(yu) 道德行為(wei) 之中,同時也具有存有論的含義(yi) 。[33]由此,牟宗三完成了對內(nei) 在超越的雙重辯護。可以說,牟宗三借助康德哲學的思路,完成了一種對儒學心性哲學的一次批判性改造與(yu) 當代重建,裏麵觸及存在論、認識論的核心問題。


五、智的直覺麵臨(lin) 的雙重困難


牟宗三通過重新詮釋張載的心知或德性之知,表明它就是智的直覺。智的直覺如何可能的問題,其關(guan) 鍵在於(yu) 表明一種道德層麵的本心如何能夠同時就是形上層麵的道心。牟宗三用“明覺”來綜括仁心如何同時兼具這兩(liang) 個(ge) 維度。智的直覺就是本心仁體(ti) 的“明覺”活動,既“自覺”,又“覺他”。[34]但是,在這兩(liang) 方麵,牟宗三的論述都有困難。


1、外部困境:對康德“物自身”的改造


明覺的關(guan) 鍵在於(yu) 它不是對一個(ge) 已經存在的對象的覺察,而是它在覺察的行為(wei) 之中給出對象。如果這是可以證成的,那麽(me) ,智的直覺也就是可能的。但是,明覺物,覺潤物,跟創生物,有關(guan) 鍵區別。覺潤通常需要物已經存在,而創生意味著給出物的存在。牟宗三也意識到這裏有理路上的困難。為(wei) 此,他對“物之自在”作了重新詮釋。他指出,在智的直覺中,萬(wan) 物得其自在(“在其自己”),如此直覺到的就不是現象,而是物自身或自在之物,也即“物之在其自己”。換言之,在本心仁體(ti) 的覺潤中,萬(wan) 物得其“自在”。


一切存在在智的直覺中,亦即在本心仁體(ti) 之覺潤中,都是為(wei) 一“在其自己”之自在自得物,(萬(wan) 物靜觀皆自得),都不是一現象的對象,如康德所認知地規定者。[35]


這確是中國哲學的一個(ge) 基本理路。但是,我們(men) 也不難發現,中國哲學語境中的物之“自在”、“自得”,與(yu) 康德批評哲學中的“物自身”或“自在之物”,並不能簡單等同。康德的“物自身”或“自在之物”是著眼於(yu) 它跟現象的區分而來的。在康德這裏,“自在之物”為(wei) 現象奠基,現象是人的感性形式跟自在之物相融合的產(chan) 物,由於(yu) 我們(men) 總是透過這種先驗的感性形式(也即時間與(yu) 空間)去看物,因此,我們(men) 所直觀到的東(dong) 西總是時空之中的現象,而無法隻直觀到現象背後的“物自身”。中國哲學語境中的“自在”、“自得”說的是物不受人為(wei) 幹涉、任其自然而然。聽任萬(wan) 物自然而然、得其自在,並不等同於(yu) 把握該現象背後的“自在之物”。由此我們(men) 可以說,牟宗三這個(ge) 對接在根子處是錯位的。他並沒有接著康德的視野,正麵回答人類如何能夠能夠透過現象直覺到其背後的物自身。他回應康德問題的基本策略是修改了康德有關(guan) “物自身”的界定。當然,牟宗三自己也意識到了這裏其實涉及到兩(liang) 種不同的“自在”或“物自身”,並指出,中國哲學語境下的自在、自得才是“物自身”的積極含義(yi) ,言外之意就是康德的“物自身”是一個(ge) 消極的概念。[36]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我們(men) 也就不能說他誤解了康德哲學的概念,而是對後者進行了有意的改造。通過重新“界定”物自身來化解矛盾,不失為(wei) 一種方案,正如康德之後的費希特、謝林、黑格爾乃至叔本華等等,無不嚐試著通過改造康德哲學的某些維度來打開新的哲學視野,以此來消解康德哲學的某種不徹底性。


2、內(nei) 部困境:創生義(yi) 不明


牟宗三通過逆覺體(ti) 證來說明是本心仁體(ti) 對自身的明覺是如何可能的。在儒家傳(chuan) 統中,人心確實有一個(ge) “大心”的維度。問題是,這個(ge) 維度是一種獨斷的形而上設定(一種“先驗理念”),還是確有其思想實情可言?自覺是本心仁體(ti) 對自身的明覺,它所自覺到的就是本心仁體(ti) ,牟宗三又稱之為(wei) 逆覺體(ti) 證。這種自覺或逆覺體(ti) 證不能簡單理解為(wei) 對內(nei) 心知覺活動的反思。反思活動仍是對象性的,它把握到的乃是經驗性的內(nei) 容與(yu) 經驗性的“我”。逆覺體(ti) 證把握的是“大我”、“本我”。通常的知覺活動(無論外部知覺還是內(nei) 部知覺)都是以能所的區分為(wei) 出發點的,也即它總是“能覺者”對“所覺者”的知覺。逆覺體(ti) 證不同,它沒有這種能所的區分。本心仁體(ti) 在逆覺體(ti) 證中不是作為(wei) “對象”被把握,相反,它本身正是在“覺”的活動中作為(wei) “明”之體(ti) 而朗現。因此,逆覺體(ti) 證說的就是本心仁體(ti) 自身的彰顯。[37]


那麽(me) ,本心仁體(ti) 如何彰顯自身呢?它就彰顯在我們(men) 的人倫(lun) 日用之中。雖然人倫(lun) 日用是經驗性的,離不開感觸界,但是,我們(men) 可以透過本心在感觸界的活動而反觀其本體(ti) ,達到對自性的明覺。比如,見父能孝,見兄能悌,該惻隱自惻隱,該羞惡自羞惡。這些孝悌惻隱羞惡之情,都是經驗性的,但是我們(men) 能夠孝悌惻隱羞惡之心則不是經驗性的,它是純智的。在經驗的目光中,我們(men) 看不到自己的本心。雖然人心總是活動在感觸界,但是由此感觸界的活動可以折射出“本體(ti) ”。 [38]此“體(ti) ”並不能離開它在經驗界的活動而被直觀,隻能在其活動中以逆覺的方式領會(hui) 其存在;並且,即便在逆覺中把握其存在,所把握到的存在也不是對象化的實體(ti) 。如此明覺到的本心仁體(ti) 就是創生性本身。[39]對此,牟宗三還有多種不同的表述,比如,誠體(ti) 、神體(ti) 、寂感真幾等等。如此,人心就不隻是有限心,而同時具有一個(ge) 無限心的維度,後者乃是人心之本。自覺的關(guan) 鍵就在於(yu) ,我們(men) 通過內(nei) 部的直覺或逆覺體(ti) 證,認識到自身的存在就是那個(ge) 創生不已的“寂感真幾”(或“誠體(ti) ”、“神體(ti) ”)。經驗層麵的自我,當然不具有這種能力。牟宗三把經驗層麵的“我”稱為(wei) “邏輯的我、結構的形式的我”。它是“真我”(本心仁體(ti) )的某種“曲成”或“坎陷”。這樣一來,就有兩(liang) 個(ge) 不同層麵的“我”,相應地,也就有兩(liang) 個(ge) 不同層麵的存在。世間的事物對“邏輯的我”而言,也即對“經驗層麵的我”而言,表現為(wei) 與(yu) “我”相對的現象;對作為(wei) 本心仁體(ti) 的真我看來,它就表現為(wei) 物自身,呈現的是“自在相”。 [40]


以上是逆覺體(ti) 證的基本思路。雖然已經極為(wei) 精微與(yu) 細致,但創生義(yi) 並未得到明確展示。這裏麵涉及宋明理學的一個(ge) 關(guan) 鍵問題,也即覺跟生成的關(guan) 係。我們(men) 知道,程(伊川)朱都反對以覺訓仁。在他們(men) 看來,仁(對應的是“生”、“生生”、“生意”等)才是更為(wei) 本源性,以覺訓仁,會(hui) 陷入禪的空幻困境。牟宗三也注意到了這個(ge) 問題,他嚐試通過區分兩(liang) 種“覺”的含義(yi) 來化解它。“覺”除了程朱所擔憂層麵的知覺義(yi) 以外,還有仁心本體(ti) 的警覺義(yi) 。“覺是‘惻然有所覺’之覺,是不安不忍之覺,是道德真情之覺,……”[41]這就是前麵所講的仁心本體(ti) 的自覺。這個(ge) 意義(yi) 上的“覺”正是仁心本體(ti) 自身的朗現。但是,這並沒有解決(jue) 問題。萬(wan) 物跟仁心本體(ti) 的關(guan) 係由此就成為(wei) 一種單純的顯-隱模式之中:從(cong) 識知的角度看,萬(wan) 物乃是現象,從(cong) 心知的角度看待,萬(wan) 物就是仁心本體(ti) 的朗現。但是,仁心本體(ti) 的“生生”之意並未由此得到落實。天地“生”物,跟本體(ti) 朗現,兩(liang) 者之間並不能簡單劃等號。


當然,這有可能通過重新詮釋“生”來化解。牟宗三也確實這樣做了。他明確指出,此“創生”不是指經驗層麵的創造,而是本源層麵地“生生”,對此,牟用“即存有即活動”進一步詮釋它的特點。[42]牟宗三對“生生”的這一重新刻劃,也有意接取了西方哲學的存在論視角,但他並沒有真正解決(jue) 問題。存有與(yu) 活動如何相“即”,在這裏更多是對本源層麵的創生義(yi) 做了某種概念疏解,並未展示對其可能性,所以其關(guan) 鍵處隻能用“妙運”、“神化”來刻劃它。但是,這就容易淪為(wei) 思辨性的玄學。


六、從(cong) 內(nei) 在超越到感通


我們(men) 注意到,在論及人的精神生命如何能與(yu) 天地萬(wan) 物共為(wei) 一體(ti) 的時候,牟宗三提及了感通。他說,成聖不隻是限製於(yu) 提升個(ge) 人道德,而必須同時能夠“上通”天命與(yu) 天道的。[43]那麽(me) ,如何實現這種上通呢?他用“感通”來說明人與(yu) 天道的貫通:


換句話說:便是人生的幽明兩(liang) 麵與(yu) 宇宙的幽明兩(liang) 麵互相感通而配合。……[44] 


“知我其天”表示如果人能由踐仁而喻解天道的時候,天反過來亦喻解人,此時天人的生命互相感通,而致產(chan) 生相當程度的互相了解。[45]


為(wei) 什麽(me) 我們(men) 可以通過感通達到與(yu) 天命天道的貫通呢?因為(wei) 仁的本性就是感通。感通可以讓我們(men) 的生命逐層擴大,超出“自己”,達到與(yu) 親(qin) 人、與(yu) 他人、進而與(yu) 天地萬(wan) 物共為(wei) 一體(ti) 的生命狀態。這個(ge) 思路在《心體(ti) 與(yu) 性體(ti) 》《中國哲學的特質》和《智的直覺與(yu) 中國哲學》等著作中均有提及:


此正是開辟創造之源、德行之本者。故由其指點與(yu) 啟發而可總謂此體(ti) 之本質實性曰覺曰健,以感通為(wei) 性,以潤物為(wei) 用。[46]


感通是生命(精神方麵)的層層擴大,而且擴大的過程沒有止境,所以感通必以與(yu) 宇宙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為(wei) 終極,也就是說,以“與(yu) 天地合德、與(yu) 日月合明、與(yu) 四時合序、與(yu) 鬼神合吉凶”為(wei) 極點。[47]


何以能如此放大?須知儒者所講的本心或良知,都是根據孔子所指點以明之的“仁”而說的。仁心底感通原則上是不能有封限的,因此,其極必與(yu) 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48]


尤其是,牟宗三在論及智的直覺如何可能時,其關(guan) 鍵處也是轉向感通。他指出,無限心就是仁心之感通本性所在。可以說,感通是實現“合內(nei) 外”的樞機。這種“合”不是認知層麵能所相符的“合”,而是攝物歸心的創生性的“合”,這就是仁心的“感通”:“吾人今日可隨康德名曰‘智的直覺’之知。……這是‘萬(wan) 物皆備於(yu) 我’的合,這不是在關(guan) 聯方式中的合,因而嚴(yan) 格講,亦無所謂合,而隻是由超越形限而來之仁心感通之不隔。”[49]上述意義(yi) 上的感通或仁,才是人心的根本,是人的真實生命所在,也是其內(nei) 在超越的最終依據。


但是,以上有關(guan) 感通的論述,牟宗三隻是隨文提及,對感通的運作本身並無進一步展開。如果不對感通如何可能的問題做進一步剖析,那麽(me) 感通同樣會(hui) 成為(wei) 一個(ge) “大概念”,跟“妙用”、“神化”一樣,容易成為(wei) 玄學或神秘主義(yi) 。牟宗三有關(guan) “感應”的分析可以視作其感通論的一部分。他區分了兩(liang) 種不同的感應。一種是“物感物應”,也即經驗層麵外物感動人心的方式,此種接物的方式把握物的“現象”。另一種是“神感神應”,這就是本心仁體(ti) 的覺物方式,它把握到的是“無相”的物自體(ti) 。


知體(ti) 明覺之感應既是無限心之神感神應(伊川所謂“感非自外也”),則感無感相,應無應相,隻是一終窮說的具體(ti) 的知體(ti) 之不容已地顯發而明通也。即在此顯發而明通中,物亦如如地呈現。物之呈現即是知體(ti) 顯發而明通之,使之存在也。故知體(ti) 明覺之神感神應即是一存有論的呈現原則,亦即創生原則或實現原則,使一物如如地有其“存在”也。[50]


從(cong) 牟宗三對“神感神應”的論述中我們(men) 不難看出,他已經陷入了一種概念循環說明的困境之中。兩(liang) 種感應方式的區分是為(wei) 了更好說明智的直覺如何可能,也即一種對物自身的直接明覺如何可能。但是,他這裏又直接用“物自體(ti) ”的明覺來說明“神感神應”,這並沒有推進問題,隻是在原有概念中兜圈子。


圍繞感通何以可能,通過吸取並對話現象學視域中的本質直觀、價(jia) 值直觀,來進一步闡發感通是如何運作的,這一視角可以稱之為(wei) 感通現象學。與(yu) 內(nei) 在超越論的外部批評者不同,筆者以為(wei) ,外部世界的超越性問題隻能通過深化認識論的方式來重構,而不是通過回歸人類文明早期的那種外在超越者來獲得;也不同於(yu) 內(nei) 部批評者,感通現象學可以視作對內(nei) 在超越如何可能的一個(ge) 現象學展示,它不是去“終結”內(nei) 在超越論,而是對它的深化或拓展。


注釋:
 
[1] 張汝倫:“論‘內在超越’”,《哲學研究》,2018年第3期。
 
[2] 黃玉順:“中國哲學‘內在超越’的兩個教條——關於人本主義的反思”,《學術界》,2020年第2期。
 
[3] 楊澤波:“論牟宗三儒學思想方法的缺陷”,《哲學研究》,2015年第1期。
 
[4] 熊十力:《十力語要》,嶽麓書社,2011年,第251頁。
 
[5] 黃玉順:“生活儒學的內在轉向:神聖外在超越的重建”,第163頁。“中國哲學‘內在超越’的兩個教條——關於人本主義的反思”,第72頁。
 
[6] 張汝倫:“論‘內在超越’”,第85頁。
 
[7] 熊十力:《新唯識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109頁。
 
[8] 熊十力:《新唯識論》,第108頁。
 
[9] 楊澤波:“論牟宗三思想方法的缺陷”,第57頁。
 
[10] 楊澤波:“論牟宗三儒學思想方法的缺陷”,第63頁。
 
[11] 牟宗三:《心體與性體》上,第188頁。
 
[12]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20-21頁。
 
[13]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5頁。
 
[14]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16頁。
 
[15]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33頁。
 
[16]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34頁。
 
[17] 張汝倫:“論‘內在超越’”,第88頁。
 
[18] 參見牟宗三:《中西哲學會通十四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38、93頁。
 
[19]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20頁。
 
[20] 牟宗三:《現象與物自身》,吉林出版集團有限公司,2010年,第9頁。
 
[21] 康德:《純粹理性批判》(A248;B307-308),鄧曉芒譯,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06-307頁。
 
[22] 牟宗三:《現象與物自身》,第10頁。
 
[23] 康德:《現象與物自身》,第10頁。
 
[24] 康德:《未來形而上學導論》,李秋零譯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98頁。
 
[25] 康德:《純粹理性批判》(A326-328;B383-385),第278-279頁;第539頁。
 
[26] 康德:《實踐理性批判》,鄧曉芒譯,2003年,序言第2頁。
 
[27] 康德:《實踐理性批判》,第4-5頁。
 
[28] 牟宗三:《現象與物自身》,第12頁。
 
[29]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第160頁。
 
[30]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第161-163頁。
 
[31]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163頁。
 
[32]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第166-168頁。
 
[33]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第173頁。
 
[34]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第174頁。
 
[35]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第173-174頁。
 
[36]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第174頁。
 
[37]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第171頁。
 
[38]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第171頁。
 
[39] 牟宗三:《心體與性體》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5頁。
 
[40]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175頁。
 
[41] 牟宗三:《心體與性體》下,第229頁。
 
[42] 牟宗三:《心體與性體》上,第36頁。
 
[43]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28頁。
 
[44]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29頁。
 
[45]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32頁。
 
[46] 牟宗三:《心體與性體》下,第228頁。
 
[47] 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第30頁。
 
[48]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第166頁。
 
[49] 牟宗三:《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第162頁。
 
[50] 牟宗三:《現象與物自身》,第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