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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壽澂作者簡介:嚴(yan) 壽澂,男,西元一九四六年生,上海人。華東(dong) 師範大學碩士,美國印第安納大學博士。現執教於(yu)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國立教育學院教授,兼任上海社會(hui) 科學院曆史研究所及美國克萊蒙研究生大學(Claremont Graduate University)宗教學院經典詮解研究所(Institute for Signifying Scriptures)特約研究員。治學領域為(wei) 中國學術思想史與(yu) 古典文學,旁涉政治思想及宗教學。撰有專(zhuan) 著《詩道與(yu) 文心》《近世中國學術思想抉隱》《近世中國學術通變論叢(cong) 》等。 |
孔教與(yu) 理財——陳煥章小論
作者:嚴(yan) 壽澂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刊於(yu) 《上海文化》2016年1月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正月十九日戊寅
耶穌2016年2月26日
最初知道陳煥章的名字,是在1974年,正值“批林批孔”鬧劇緊鑼密鼓地上演之時。當時有一本小冊(ce) 子,題為(wei) 《五四以來反動派、地主資產(chan) 階級學者尊孔複古言論輯錄》(副題是“附:蘇修以及美、日帝國主義(yi) 分子有關(guan) 孔子的反動言論”),發行全國各地,供所謂學習(xi) 批判之用。黑名單中名列第一的便是陳煥章。介紹文字為(wei) :“清末進士,孔教會(hui) 會(hui) 長,民國後曾任總統府顧問、國會(hui) 議員、孔教大學校長。清王朝剛推翻,立即鼓吹‘效忠素王’,創立‘孔教會(hui) ’,‘冀以挽救人心,維持國運’,並得到民國政府的‘嘉許’與(yu) 批準。”這段介紹大體(ti) 不誤,但有幾點須澄清。首先,民國元年,全國孔教總會(hui) 成立於(yu) 上海,陳煥章為(wei) 主任幹事,總攬會(hui) 務,總會(hui) 長則是陳的老師康有為(wei) 。第二,孔教會(hui) 發起人中頗多前情遺老,如沈曾植、梁鼎芬、朱孝臧,然而陳氏本人絕非前朝遺老,更不主張複辟。最後,這段介紹漏掉了重要的一點,即陳煥章不僅(jin) 是清朝進士,還是美國哥倫(lun) 比亞(ya) 大學的經濟學博士,其博士論文(The Economic Principles of Confucius and His School,陳氏本人譯為(wei) “孔門理財學”,其理由是:“經濟”一詞,原本指經邦濟世,與(yu) 政治學為(wei) 近)於(yu) 1911年由哥倫(lun) 比亞(ya) 大學正式出版,在西方世界頗有影響。
一、生平簡介
陳煥章(1881-1933),字重遠,廣東(dong) 高要(今屬肇慶市)人。早年就學於(yu) 康有為(wei) 設於(yu) 廣州長興(xing) 裏的萬(wan) 木草堂,可說是康南海的高第弟子。光緒廿五年,受乃師影響,在家鄉(xiang) 創立昌教會(hui) ,弘揚孔子之教。廿九年(1903)即鄉(xiang) 試中式,成為(wei) 舉(ju) 人。三十年(1904),成進士(次年科舉(ju) 即除,故陳氏為(wei) 中國曆史上最後一科的進士),時年虛歲不過二十四,可說是少年科第,春風得意。經朝考,簡任內(nei) 閣中書(shu) ,入進士館(按:此館為(wei) 晚清時新設,目的在於(yu) 對獲取科舉(ju) 最高功名者進行法政再教育,以供推行新政之需)。嗣後向清政府申請公費出洋留學,獲批準後,於(yu) 1905年赴美國,先修讀英文二年,第三年進入哥倫(lun) 比亞(ya) 大學,就學於(yu) 經濟學名家Edward Seligman 及 John Bates Clark 。1911獲博士學位,其博士論文同年即由哥倫(lun) 比亞(ya) 大學破格資助出版(New York: The Faculty of Political School of Columbia University),列入《曆史、經濟與(yu) 公共法律研究》叢(cong) 書(shu) 。在陳煥章之前,已有國人在西方大學取得社會(hui) 人文學科的博士學位。例如1906年,陳錦濤(Chen Chin-tao)在耶魯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題目是:Societary Circulation)。然而以科舉(ju) 進士(有別於(yu) 廢科舉(ju) 後的留學生進士)身份兼西洋博士者,曆史上大概是僅(jin) 此一人。
煥章歸國之時,清朝已為(wei) 民國所取代。他主持孔教會(hui) ,尊孔不遺餘(yu) 力,卻讚同共和,曾任大總統袁世凱的法律顧問;段祺瑞當國時,又任安福國會(hui) 議員。但是他最重要的政治活動則是與(yu) 梁啟超、夏曾佑、王式通諸人代表孔教會(hui) ,上書(shu) 參、眾(zhong) 兩(liang) 院,請於(yu) 憲法中明文規定孔教為(wei) 國教。這一倡議,受到基督教新、舊二宗的反對,新教的反對尤為(wei) 強烈。而且當時政治主張相當多元化,各派議論紛紜,莫衷一是。大總統袁世凱雖也主張尊孔,但決(jue) 不讚成國教。即便在孔教會(hui) 內(nei) 部,政治訴求亦不一,難有共識。更重要的是,其時社會(hui) 已丕變,主流意見是共和民主,信仰自由,國教之議難以得到多數國民的首肯。煥章的一切努力,便隻能付之於(yu) 東(dong) 流了。然而其誌並不因此而少衰,他奔走海內(nei) 外,編《孔教會(hui) 雜誌》,在紐約等地成立孔教會(hui) 。並在1928年親(qin) 赴瑞士,出席世界宗教和平大會(hui) 。1929年,在香港設立孔教學堂。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可說弘揚孔教,死而後已。
二、孔教觀
陳煥章大力提倡孔教,當時及後世不少人都視之為(wei) 不合時宜。但是他對西方曆史文化有相當的了解與(yu) 欣賞,絕非抱殘守缺之輩。問題的關(guan) 鍵是如何理解所謂宗教。中國傳(chuan) 統中本無“宗教”這一概念。百餘(yu) 年前,日本人將佛教之“教”與(yu) 各宗之“宗”合為(wei) 一詞,名曰宗教,用以翻譯西文中的religion。陳煥章對此說道,這本是一個(ge) 日本名詞,在中文中則用一個(ge) “教”字便足夠了。又指出:所謂宗教,各家解釋不同,但“大致偏重於(yu) 神道”。此乃“宗教”一詞的狹義(yi) 。若以此狹義(yi) “求之中文”,則與(yu) “禮”字較近。因禮之起源為(wei) 祭祀,“即西人所謂宗教”,而中國本有“禮教”之稱。《中庸》開首即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這正是“教”字的定義(yi) 。天指上帝(但須知此上帝不是人格神,與(yu) 耶教有異);“由上帝所命,與(yu) 生俱來者”,便是性。人依據此性而行,則就是所謂“教”。煥章以為(wei) ,這就是宗教。(以上見其所著《孔教論》)
煥章的這一宗教觀,和現代西方學者之見十分符合。三大一神教(猶太、基督、伊斯蘭(lan) )都是亞(ya) 伯拉罕宗教,有一個(ge) 共同點,即所謂超越性(世界為(wei) 神所創造,但神在世界之外,之上)。而儒家在這方麵,似乎甚為(wei) 不足,故難以稱之為(wei) 宗教。然而近數十年來,隨著宗教研究的長足進步,愈來愈多的西方學者不為(wei) 一神教的形態所囿,對於(yu) 如何界定宗教,於(yu) 是別有一番新的見解。如美國學者Rodney L. Taylor 認為(wei) ,儒家是否絕無超越性,學者中尚多爭(zheng) 論,更何況所謂超越性,本是一神教傳(chuan) 統的基礎,世上其他宗教,如佛教、印度教、道教、神道教等,未必如此,但是這些宗教超越性雖不強,卻有其教典(scripture)。儒家則不然,孔子不談神怪,不顯奇跡,也沒有特異功能,不過還是可以算作宗教,因為(wei) 儒家傳(chuan) 統中有“絕對”(absolute)這一觀念,並有一套使人能向此絕對作最終轉化的方法。(見其”The Religious Character of the Confucian Tradition”,載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48.1 [Jan. 1998] )。陳煥章上述所謂“天命”,即此“絕對”,而所謂“修道之謂教”,則正是“向此絕對作最終轉化的方法”。由此可見,陳氏的宗教觀,實是超越了他的時代,可說是“孤明先發”。
陳煥章更指出,教或宗教,原有兩(liang) 類:一類是“以神道為(wei) 教”,另一類是“以人道為(wei) 教”。廣義(yi) 上的宗教包括此二類。至於(yu) 孔教,則二者兼具,所以說是一個(ge) “特別宗教”。然而不能因其特別而劃出於(yu) 宗教之外。而且孔子並不唯我獨尊,可說是“文明之教主”。孔子不僅(jin) 是宗教家,“凡道德家、教育家、哲學家、禮學家、文學家”等等的資格,“無一不備”,可說是“美富的宗教家”,有別於(yu) 他教教主之為(wei) “單純之宗教家”。孔子弟子及其後學、孔子同時人以及後世,乃至外國人,皆以孔子為(wei) 教主。當時在華的“耶教巨子”如英國人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梅殿華(C. Spurgeon Medhurst),美國人李佳白(Gilbert Reid),亦“皆以孔子為(wei) 教主”。(見《孔教論》)
當時頗有論者,對於(yu) 提倡孔教大為(wei) 反感。其論據主要有兩(liang) 個(ge) :一是孔教使中國積弱,二是即使孔教有功於(yu) 往日,亦不適用於(yu) 今日。對於(yu) 第一點,煥章指出:中國之示弱於(yu) 西方,不過最近數百年間而已,“殊不足以定宗教之優(you) 劣”。如果一定要以近世之國弱為(wei) 孔教之病,則佛教之印度及猶太教之猶太已亡,今日歐美固然是盛強,然而基督教之在古代,不能救羅馬之亡,在今日不能救西班牙、葡萄牙之弱,亦無救於(yu) 中南美洲之亂(luan) 。可見國之興(xing) 衰,原因複雜,不能因此“課宗教以功罪”。而且歐美之富強,亦不過是最近之事,在曆史上大部分時間,其文明富強之程度畢竟不及中國。對於(yu) 第二點,煥章強調,孔教不僅(jin) 大有功於(yu) 既往,更是絕對適用於(yu) 今日。當時的批評者認為(wei) ,孔教以家族,而不是以個(ge) 人為(wei) 本位,故不能行於(yu) 現代。煥章反駁道:孟子說:“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提倡心性自由,此即“個(ge) 人為(wei) 單位之證”。而且孔教不僅(jin) 倡自由,還主張“自任”(即必須承擔社會(hui) 責任)。如“心性不能自由,則無獨立自尊之氣”;然而若“不能自任”,則所謂自由,“必至流蕩而無所歸”。“二者相需而相足”。孔教源自傳(chuan) 統社會(hui) ,自有許多針對當時情況的說法。須知孔子之教,本是因時節因緣而發。“孔子之治法,千條萬(wan) 緒,皆以重民為(wei) 主。法無所謂善,民欲之即善;亦無所謂惡,民惡之即惡。”(以上均見《孔教論》)按:如此見解,至為(wei) 透徹。民主政治的精髓,豈非正是如此?
陳煥章為(wei) 孔教訂立了種種辦法,如遍立孔教會(hui) ,特立教會(hui) 籍,特設教旗,以孔子紀年,遍祀上帝而以孔子配,來複日集眾(zhong) 講教,以教會(hui) 主吉凶之禮,發憤傳(chuan) 教等等。(《孔教論》)顯然是以基督教會(hui) 為(wei) 借鑒,宣教與(yu) 組織並行。然而儒家傳(chuan) 統中本無此類組織機構,而大多數國人對嚴(yan) 密的教會(hui) 組織無多興(xing) 趣,加之其時的世界,已進入了所謂世俗化的時代。儒家宗教化運動最終流產(chan) ,可說是勢所必至。以基督教為(wei) 藍本的孔教運動,雖未臻成功(印尼華人圈除外。印尼孔教會(hui) ,今日已儼(yan) 然成為(wei) 一個(ge) 宗教組織,與(yu) 伊斯蘭(lan) 教、天主教、基督新教、佛教、印度教並立為(wei) 印尼國家承認的六大宗教之一),然而孔教(教育之“教”)及儒家思想,在海外華人中至今傳(chuan) 承不絕,陳煥章等粵、閩人士的大力提倡,長期耕耘,終究功不可沒。
三、理財原則
陳煥章在國內(nei) ,長期以來聲光黯然,但在世界經濟學界,則以其《孔門理財學》一書(shu) 而廣為(wei) 人知。此書(shu) 出版次年,Edward Ross 即在《美國經濟評論》(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上發表書(shu) 評,稱讚陳氏以現代西方政治經濟學的架構組織與(yu) 分析中國經濟思想,使西方人大開眼界。同年,大名鼎鼎的凱恩斯在《經濟學報》(The Economic Journal)刊登書(shu) 評,大力介紹。更為(wei) 重要的是,此書(shu) 對羅斯福新政提供了不小的助益。羅斯福當政時任農(nong) 業(ye) 部長達八年之久的華萊士(Henry A. Wallace,後來任羅斯福的副總統)從(cong) 陳煥章書(shu) 中知道了王安石變法與(yu) 中國的常平倉(cang) 製度(穀物價(jia) 賤,以高價(jia) 購入;價(jia) 貴,以低價(jia) 售出;使農(nong) 民與(yu) 消費者均能得益),建立了美國的常平倉(cang) 。(今人李超民撰有《常平倉(cang) :美國製度中的中國思想》,論此甚詳,2002年由上海遠東(dong) 出版社刊行。)今日《孔門理財學》已成為(wei) 經典著作,出版後多次重印,(2000年以來,便至少重版五次(2003、2006、2010、2012、2013)。至於(yu) 國內(nei) ,譯介頗晚。2005年,嶽麓書(shu) 社刊印此書(shu) 英文版。2009年,翟玉忠譯本由中央編譯出版社刊行。2010年,中華書(shu) 局出版了韓華的譯本。
《論語·子罕》分明記載“子罕言利”,孟子更是以反對“言利”而著稱。若不言利,又何能理財?陳煥章對此說道:“欲明孔孟不言利之真精神,當先明公利、私利之別。私利者一己之私,公利者一群之公。”人生而有利己性,又何須孔子對此多作闡發?至於(yu) 一群之公利,孔子又何嚐不言?先富後教,本是孔子治庶民的綱領。孟子也認為(wei) ,有恒產(chan) 者方有恒心,使百姓有五畝(mu) 之宅、百畝(mu) 之田,養(yang) 生喪(sang) 死無憾,乃是王道之始。而且“醫生不以單獨之藥方治病,聖人亦不以單獨之教義(yi) 教人”。即以一己之私利而言,並非人人都不可言。若禁止普通百姓言利,他們(men) 何以為(wei) 生?因此,言利是為(wei) 普通人說法,不言利則是為(wei) 特定人群說法。這特定的人群就是所謂君子,亦即領導政治、社會(hui) 的“在上者”或“食祿者”。換言之,任何一種社會(hui) 政策,必須“均布其利於(yu) 民”,“食祿者不得挾勢言利”。這是孔孟學說的精義(yi) 所在。(見《孔教論》附錄《孔門理財學旨趣》)
所謂孔門理財學,首先是義(yi) 與(yu) 利的一致,亦即理財學(經濟學)與(yu) 倫(lun) 理學的協調。“孔教以為(wei) 真正的利擁有義(yi) ,而與(yu) 義(yi) 抵觸的眼前利,從(cong) 長遠視之,它根本就不是利。義(yi) 與(yu) 利,這兩(liang) 名詞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隻是用了不同的術語表達而已。”國家真正的利,不是金錢上的,而是義(yi) 。孔門以為(wei) ,義(yi) 即為(wei) 利的原則“對全人類有效”。中國人以此原則“作為(wei) 理財學的基本準則”,並付諸日常實踐,這就是“中國商人具有最高道德標準的原因所在”。人類進步發展到現階段,“證實了義(yi) 即為(wei) 利的原則”,我們(men) 愈誠信、正義(yi) ,便愈繁榮昌盛。就社會(hui) 而言,義(yi) 與(yu) 利一致,但就個(ge) 體(ti) 而言,則利與(yu) 義(yi) 常有衝(chong) 突。所以孔子說:“不義(yi) 而富且貴,與(yu) 我如浮雲(yun) 。”(《論語·述而》)因此,必須“見得思義(yi) ”(《論語·子張》),“臨(lin) 財無苟得”(《禮記·曲禮上》)。陳煥章又認為(wei) ,孔子“讚成歸納法”,亦即不是理論先行,而是根據曆史事實,深知“理財為(wei) 進化之母”,理財變革(按:即經濟變革)乃文明進程中“最具力量的因素”, 因為(wei) 凡世界所謂文明,一般都是物質文明占其大部分。這在《易·係辭》中表述得最為(wei) 明白。(見韓華譯《孔門理財學》)
孔門的理財政策有兩(liang) 方麵:一是保育政策,二是放任政策,以討論保育政策者為(wei) 多。代表保育論的是班固,他在《漢書(shu) ·貨殖傳(chuan) 序》中認為(wei) ,自由競爭(zheng) 有其禍害,政府須加以幹涉。(《孔門理財學之旨趣》)煥章因此說道:“在孔教徒的構想裏始終存在社會(hui) 主義(yi) 性質的思想,平均財富為(wei) 最好之事,而將民眾(zhong) 劃分成窮人與(yu) 富人則為(wei) 最糟糕之事。這樣的理論不是共產(chan) 主義(yi) ,說得更確切點,是國家社會(hui) 主義(yi) 。”然而事實上,“中國政府極少采取積極政策以幹預民眾(zhong) 的理財活動。從(cong) 曆史上看,政府無論在何時采取微小措施以幹預民眾(zhong) 的理財活動,均以失敗告終,而極少有例外者”。其中原因,“在於(yu) 中國地域廣袤,而官吏任職期限短暫,民眾(zhong) 生來不願意與(yu) 政府發生瓜葛。因此,從(cong) 秦朝開始,現代中國政府再沒有像古代中國那樣管理、控製民眾(zhong) 的理財活動。代表放任論的則是司馬遷,《史記·貨殖列傳(chuan) 》全篇議論都是如此。然而他一方麵“喜生產(chan) 之盛大”,同時又在篇末表達了對分配不平的憂慮。可見孔門既反對幹擾市場,又無極端放任之論,而是主張“雙方並進”。(見韓譯《孔門理財學》及《孔門理財學之旨趣》)
最後引當代經濟學家趙岡(gang) 教授論司馬遷的一段話作結束:“司馬遷提出的經濟政策之指導原則是;善者因之,其次利導之。政府最好不要去幹擾市場機能,‘因之’,讓它去發揮其優(you) 點。如果政府有特殊的目的要達成,最好是提出誘因式政策措施,‘利導之’,通過市場機能的運作來達成目的,這也就是今天各國實行宏觀調控的基本哲學。”(見其《編戶齊民的市場經濟》,載《薪火集:傳(chuan) 統與(yu) 近代變遷中的中國經濟(全漢昇教授九十壽慶祝壽文集)》)以調控補放任政策之不足,正是《孔門理財學》一書(shu) 的基本哲學,確是“孤明先發”。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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