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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海軍作者簡介:曾海軍(jun) ,男,西元一九七六年生,湖南平江人,中山大學哲學博士。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四川大學哲學係《切磋集》係列書(shu) 係主編,著有《神明易道:〈周易•係辭〉解釋史研究》(光明日報出版社2009年)《諸子時代的秩序追尋——晚周哲學論集》(巴蜀書(shu) 社2017年)。 |
“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有什麽(me) 道理嗎?
作者:曾海軍(jun) (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
來源:作者賜稿
原載於(yu) 《文史天地》2025年第10期
《管子》一書(shu) 中多次出現的“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後世典籍多有引用,亦為(wei) 現代人所熟知,堪稱流傳(chuan) 廣遠的經典名言。不過,要是與(yu) 《論語·衛靈公》篇中的“君子謀道不謀食”相對照,則明顯感覺兩(liang) 者之間的齟齬。孔子所謂“謀道不謀食”,相當於(yu) 在“謀道”與(yu) “謀食”之間,製造一種彼此衝(chong) 突的局麵。而管子則以為(wei) ,兩(liang) 者之間不應該成為(wei) 非此即彼的選項,不是在“謀道”與(yu) “謀食”之間二選一,而可以先選“謀食”後選“謀道”,此即“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的意思。管子的這個(ge) 主張要是沒錯的話,孔子所言“謀道不謀食”就無法成立了。那麽(me) ,管子主張“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有什麽(me) 道理嗎?
一、“謀道”與(yu) “謀食”
人們(men) 為(wei) 何對“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抱有這麽(me) 大的好感呢?人在吃飽穿暖之後,還要懂禮節、守規矩,這是人們(men) 比較容易接受的。假如人都快餓死了,還要求守那麽(me) 多的規矩,仿佛講道德卻還可以不顧人的死活,這就特別容易激起人的反感。講一講“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或許還能讓很多人接受道德的約束。一定要講“謀道不謀食”,製造“謀道”與(yu) “謀食”的對立,很可能讓那些原本願意親(qin) 近道德的人,帶上反道德的情緒。這其中既有時代的風尚造成的問題,更有個(ge) 人不願意深入思考而人雲(yun) 亦雲(yun) 導致的誤解。不能由於(yu) 擔心有這種不好的效果,就在道理上退讓幾分,不再講“謀道不謀食”,以為(wei) 能夠做到“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就很不錯了,這是對兩(liang) 者的誤解。
很多人想當然地認為(wei) ,在“謀道”與(yu) “謀食”之間隻能二選一的話,就浮現這樣一種場景,一個(ge) 餓著肚子的人,寧願眼睜睜地看他守著規矩而死,也不願意讓他逾越規矩而活。這種簡單粗暴的聯想不能說毫無關(guan) 係,卻存在著極大的問題。孔子在“君子謀道不謀食”之後,進一步表示,謀食之人有吃不飽肚子的,謀道之人有吃飽穿暖的。謀食之人不必然得食,謀道之人更不意味著會(hui) 餓死。君子憂道而未必貧,憂貧者亦未必富。“謀道”與(yu) “謀食”固然隻能二選一,卻完全不等同於(yu) “道”與(yu) “食”的對立。
所謂“謀道”,亦即《論語》中“誌於(yu) 道”的意思。“誌”乃心之所向,一心所謀劃應在於(yu) “道”,卻無意反對“食”。在《論語·子路》篇中,弟子樊遲向孔子請教稼穡、園圃方麵的事,孔子則表達了嚴(yan) 厲的批評。這一事例往往當作孔子鄙視勞動人民的“罪證”,與(yu) “謀道不謀食”形成完整的鏈條。孔子批評樊遲,並非看不起稼穡、園圃,而反對以此為(wei) 誌,其意與(yu) 反對“謀食”相同。
“道”與(yu) “食”不相矛盾,但一門心思放在“道”上,還是放在“食”上,這兩(liang) 者才相互衝(chong) 突。要麽(me) 以“謀道”反對“謀食”,要麽(me) 以“謀食”反對“謀道”。以“謀道”反對“謀食”,隻是一門心思放在“道”上,卻決(jue) 非一門心思反對“食”,謀道而食在其中,並不構成“道”與(yu) “食”的對立。相反,以“謀食”反對“謀道”,一門心思放在“食”上,一旦發現“道”總是構成對“食”的妨礙,就難免變成一門心思反對“道”。古往今來那些殺人放火、謀財害命的勾當,或者貪汙腐化、搜刮民脂民膏者,皆為(wei) 瘋狂謀食而反對“道”,這才導致“食”與(yu) “道”的對立。假如聽到“謀道不謀食”,就構造一幅“道”與(yu) “食”之間非此即彼的畫麵,這顯然是一種誤解。
二、禮與(yu) 食的輕重
“道”與(yu) “食”之間一般不存在對立,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境中,不排除有這種對立現象的出現。早在兩(liang) 千多年前,孟子那個(ge) 時代就有人提出過這種困惑。在《孟子·告子下》篇中,有人向孟子的弟子提出“禮與(yu) 食孰重”的問題,得到“禮重”的答案後,便進一步發難說,麵對一種要麽(me) 違禮就能吃飽,要麽(me) 守禮就得餓死的情景,該怎麽(me) 辦呢?問題變得非常尖銳,即便事到如今,我們(men) 仍然感覺很難應對。弟子應對不了,隻好回去向孟子請教。孟子一句“於(yu) 答是也何有”,這個(ge) 問題有那麽(me) 難嗎,包含了對弟子回答不了的失望,同時也令兩(liang) 千多年之後的我們(men) 為(wei) 之汗顏。
孟子首先指出這一問題的根本謬誤,不把根本對齊而比較末端,沒有這麽(me) 比較輕重短長。就像三歲小孩那樣,常常站在桌子上,然後大聲嚷嚷,比爸爸媽媽還要高了。按照這個(ge) 邏輯,將三寸之木放到樓頂,豈不比樓房更高了,這就是“不揣其本而齊其末”。再以輕重而論,金屬自然重過羽毛,但不能拿一丁點金屬與(yu) 一車羽毛比,然後質疑金屬未必更重。同理,不能拿禮之輕與(yu) 食之重相比,以此質疑禮重於(yu) 食。經過孟子這樣一分析,是否有點茅塞頓開的意思了呢?孟子犀利的眼光真是令人不服不行。最後,孟子調整了禮與(yu) 食的比重,重新進行了比較,說是扯著兄長的胳膊奪下手中食,就有得吃,不扯兄長的胳膊搶奪,就沒得吃。要吃就得搶奪,要守禮就沒得吃,禮與(yu) 食孰輕孰重,豈不一目了然?
謀道而食在其中,守禮亦食在其中,一般情況下兩(liang) 者之間並無衝(chong) 突。但亦有衝(chong) 突之時,隻要不故意動輒以死相逼,兩(liang) 者之間的輕重並不難比較。當然,一定要說到最極端的地步,也並非全不可說。有一個(ge) 我們(men) 耳熟能詳故事叫“嗟來之食”,可以用來說明這個(ge) 問題。故事的情節我們(men) 都非常熟悉,也有各種不同的版本。我們(men) 就取《禮記·檀弓下》篇中的記載,說是齊國鬧饑荒的時候,有一個(ge) 叫黔敖的人在路邊擺攤施粥做公益,救濟饑餓的百姓。故事的主人公登場,他餓著肚子,用袖子蒙著臉,腳上拖著鞋,前來接受救濟。黔敖有可能忙於(yu) 發放救濟品,大聲吆喝著,態度不太友好,有失禮之舉(ju) 。換作普通人,有人願意施舍,已經感恩戴德了,肚子太餓,誰還計較這個(ge) 。偏偏這人不一般,他說現在如此落魄,就是由於(yu) 不肯吃嗟來之食,難道肚子餓就沒有尊嚴(yan) 了嗎?
這個(ge) 故事一般就講到這裏為(wei) 止,主要為(wei) 了表彰主人公很有骨氣,寧願餓死也不肯受這種侮辱。主人公因不接受嗟來之食最終而餓死,卻並沒有人批評他不知輕重,相反還爭(zheng) 相傳(chuan) 頌這一故事,說明很認可這種精神。但這明顯不符合“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的邏輯,這人肚子都還沒吃飽,卻還要什麽(me) 尊嚴(yan) 。為(wei) 了保住所謂的尊嚴(yan) ,連命都不要了,這值得嗎?我們(men) 為(wei) 何不覺得可悲,反而有種肅然起敬的感覺呢?這就充分說明,哪怕在某種極端情形下,有人在禮之輕與(yu) 食之重之間選擇了前者,我們(men) 仍然會(hui) 表達敬意。既然如此,卻又為(wei) 何對“謀道不謀食”如此耿耿於(yu) 懷,而更親(qin) 近“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呢?
三、一種實然的描述
或許,這其中於(yu) 古有君民之別,於(yu) 今則有人我之分。孔子分明在說“君子謀道不謀食”,或“君子憂道不憂貧”,而管子所言“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則針對百姓而言。“謀道不謀食”是對君子的要求,而對於(yu) 百姓隻需要做到“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如今已不再區分君子與(yu) 百姓,則“謀道不謀食”可以成為(wei) 自我的追求,卻不能以此要求他人。對於(yu) 他人的期待,能做到“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就很不錯了,而自我可以有更高的追求。這種區分看起來也說得通,仍以嗟來之食為(wei) 例,主人公是古之君子,其行為(wei) 令人敬佩;放在如今,有人以此自我要求是好事,若由此期待他人就會(hui) 變成壞事。君民之別、人我之分固然存在,卻不可能分別用不同的道理進行割裂,這樣無異於(yu) 人為(wei) 製造不可跨越的鴻溝。更何況這種區分將“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視為(wei) 某種道德底線,而將“謀道不謀食”視為(wei) 更高的道德標準,這並不能成立。準確來說,後者屬於(yu) 應然的道理,前者隻是實然的描述。
“謀道”與(yu) “謀食”大約類似於(yu) “知禮節”與(yu) “倉(cang) 稟實”的關(guan) 係,“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相當於(yu) 在表達先謀食而後謀道的意思,與(yu) 孔子所言“謀道不謀食”相衝(chong) 突。對於(yu) “謀道”與(yu) “謀食”的辨析,同樣適用於(yu) “知禮節”與(yu) “倉(cang) 廩實”,簡言之,“禮節”也並非為(wei) 了反對“倉(cang) 廩”。根據“謀道不謀食”的道理,倉(cang) 廩實未必知禮節,而知禮節也未必基於(yu) 倉(cang) 廩實。經驗生活中大量為(wei) 富不仁者足以說明前者,而總有那些“窮且益堅,不墜青雲(yun) 之誌”者,則說明了後者。然而,嚴(yan) 格來說,“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這話並不算錯,先謀食而後謀道則一定是錯的。作為(wei) 一種實然的描述,隻要生活經驗中確實大量存在這種現象,就不能說這話錯了。而作為(wei) 一種應然的道理,必定唯一,“謀道不謀食”是對的,先謀食而後謀道就是錯的。
生活經驗十分複雜,存在著大量相互矛盾的現象,有很多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的例子,也有很多倉(cang) 廩實而不知禮節的表現。管子聲稱“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那後世還流傳(chuan) 著“飽暖思淫欲”的說法呢。這隻是對不同經驗現象的描述,而並非出自道理上的要求。基於(yu) “謀道不謀食”的道理予以判斷,“飽暖思淫欲”固然不對,“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究竟也說不通。很多話聽起來覺得有道理,隻是由於(yu) 反映了很多的經驗現象。若能仔細加以推敲,其實並不難發現其中的謬誤之處。“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的最大謬誤,倒不在於(yu) 倉(cang) 廩實未必自然就知禮節,而是在倉(cang) 廩實的過程中,知禮節究竟應該在哪一個(ge) 節點突然發生呢?
比如說一個(ge) 處於(yu) 饑寒交迫中的人,他的境況如此悲慘,我們(men) 不計較他的各種無禮表現。然後開始讓他吃飽穿暖,請問我們(men) 應該在他吃到多飽、穿到多暖的時候,可以計較他的無禮表現呢?不是在現實生活中無法操作,而是劃分這種節點毫無道理可言。一個(ge) 人處於(yu) 饑餓狀態可以不顧禮義(yi) 廉恥,等吃飽到一定的程度再來顧及,這就仿佛知禮節不由人心主宰,而反倒由肚皮決(jue) 定。知禮節不能從(cong) 倉(cang) 廩實這個(ge) 過程的開頭就出現,在此後的任何節點,也找不出突然出現的理由。不是倉(cang) 廩實之後方才知禮節,而是知禮節伴隨著倉(cang) 廩實的整個(ge) 過程。進一步而言,乃至先知禮節而後倉(cang) 廩實,才會(hui) 有《韓詩外傳(chuan) 》卷八中所言,“發倉(cang) 廩,振困窮,補不足”,開倉(cang) 濟糧而救助窮苦,保障了倉(cang) 廩實自始至終處於(yu) 知禮節之中。不然,脫離了知禮節的倉(cang) 廩實,如《孟子·梁惠王下》篇所言,出現“君之倉(cang) 廩實,府庫充”,而“君之民老弱轉乎溝壑”的現象,亦即國君的倉(cang) 廩充實而百姓卻處於(yu) 水深火熱之中,倉(cang) 廩實始終處於(yu) 知禮節的對立麵。
在《禮記·檀弓下》篇中,我們(men) 熟悉的嗟來之食這個(ge) 故事,一般都沒有講完整,其實還有下文。黔敖看到這人不屑於(yu) 施舍,馬上意識到自己的處置得不對,趕緊為(wei) 剛才的態度賠禮道歉。但這人卻不肯原諒黔敖的失禮,最後餓死了。曾子聽到這件事評價(jia) 說,有人吆喝著施舍可以拒絕,但人家既然已經道歉,也就可以接受了。我們(men) 熟悉的故事一般刪除了這個(ge) 結尾,大概覺得有損主人公的形象,其實這個(ge) 結尾更有意味。“倉(cang) 廩實”可以讓人吃飽穿暖,與(yu) 此相比,人們(men) 總覺得“知禮節”就沒那麽(me) 重要了,乃至會(hui) 妨礙吃飽穿暖。故事的主人公寧死也不願在失禮之中接受施舍,但他最終餓死卻出於(yu) 自己的失禮。他不肯原諒別人,不給別人改過的機會(hui) ,也葬送了自己活下去的可能。這就印證了“謀道”並不反對“食”,還能更好地促成人吃飽穿暖,乃至成全人過上更好的生活。
總之,我們(men) 生而為(wei) 人,從(cong) 我們(men) 吃的第一口飯開始,就已經具備做人的尊嚴(yan) 。不存在先吃飽肚子到一定程度之後,再來講人的尊嚴(yan) 。這也是嗟來之食告訴我們(men) 的道理,有人做到了,我們(men) 感到由衷的敬佩。一般人不容易做到,不能從(cong) 道理上做出讓步,從(cong) “謀道不謀食”撤退到“倉(cang) 廩實則知禮節”。後者隻是一種實然的描述,不能當成道理來對待。否則就經不起推敲,既造成自身的誤讀,還累及“謀道不謀食”這一道理。倉(cang) 廩實既不會(hui) 自然知禮節,更不會(hui) 必然知禮節,而知禮節也不基於(yu) 倉(cang) 廩實。倉(cang) 廩實隻是更易於(yu) 知禮節,古往今來的現實社會(hui) 存在這種實然狀況,而治國理政需要充分尊重這一實情,如此而已。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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