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海軍】“道”何以不遠?——“道不遠人”的時空演繹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5-09-23 20:37:50
標簽:
曾海軍

作者簡介:曾海軍(jun) ,男,西元一九七六年生,湖南平江人,中山大學哲學博士。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四川大學哲學係《切磋集》係列書(shu) 係主編,著有《神明易道:〈周易•係辭〉解釋史研究》(光明日報出版社2009年)《諸子時代的秩序追尋——晚周哲學論集》(巴蜀書(shu) 社2017年)。

“道”何以不遠?——“道不遠人”的時空演繹

作者:曾海軍(jun) (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載《天府新論》2025年第5


 曾海軍(jun) 教授


內(nei) 容提要:孔穎達以道可行於(yu) 他人來解釋道不遠人,或許能獲得某種形象的效果,卻產(chan) 生了不必要的空間感。朱子通過化解“彼此之別”,成功地消除了這種空間感,實現了道與(yu) 人之間的零距離,從(cong) 而得以解答一些根本性的問題。但從(cong) “忠恕違道不遠”來看,道與(yu) 人之間終究能以遠近而言。忠恕的工夫隻是離道不遠,自身並不能確保所發皆當。道與(yu) 人不相遠,或道與(yu) 人合一,不是空間距離上的遠近,也不是當下洞見這種意義(yi) 上的合一。隻有置於(yu) 一個(ge) 時間的跨度上,比如當下、日月、三月之類,這才會(hui) 由於(yu) 某種偏離而產(chan) 生或遠或近的現象。顏子“三月不違仁”,實乃日複一日“克己複禮”之功。

 

關(guan) 鍵詞:“道不遠人”;空間;時間


 

“道”何以離人不遠,這並非在追問道為(wei) 何離人很近,而是道與(yu) 人分明沒有距離可言,卻為(wei) 何以“不遠”言之?人在道中,道在人身,若以“道不遠人”而論,則未免有這樣一種嫌疑,把本沒有距離的關(guan) 係,反倒問出了一種距離。聖人教人不會(hui) 如此粗疏,其中必有緣故。遠近以空間論,“道不遠人”卻未必旨在表達一種人與(yu) 道的空間關(guan) 係。不妨將目光轉向時間,或許就能更好地理解“不遠”之論。

 

一、“附近於(yu) 人”的空間感

 

“道不遠人”出自《中庸》,原文如下: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wei) 道而遠人,不可以為(wei) 道。《詩》雲(yun)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wei) 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yu) 人。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yu) 不敢盡;言顧行,行顧言,君子胡不慥慥爾!”[①]

 

鄭康成注“道不遠人”雲(yun) :“言道即不遠於(yu) 人,人不能行也。”孔穎達進一步疏解曰:“此一節明中庸之道去人不遠,但行於(yu) 己則外能及物。‘道不遠人’者,言中庸之道不遠離於(yu) 人身,但人能行之於(yu) 己,則是中庸也。‘人之為(wei) 道而遠人,不可以為(wei) 道’,言人為(wei) 中庸之道,當附近於(yu) 人,謂人所能行,則己所行可以為(wei) 道。若違理離遠,則不可施於(yu) 己,又不可行於(yu) 人,則非道也,故雲(yun) ‘人之為(wei) 道而遠人,不可以為(wei) 道也’。”[②]孔疏以道之中庸與(yu) 不遠人互釋,中庸之道不遠離於(yu) 人,道不遠人即中庸。“不遠人”的要義(yi) 在於(yu) “附近於(yu) 人”,亦即“人所能行”。“附近”在今天是一個(ge) 典型的空間概念,指在空間距離上相鄰。但孔穎達所謂“附近於(yu) 人”,則指君子所行能施於(yu) 人,這個(ge) “附近”的意思並不好理解。

 

一個(ge) 人的行事方式,要能被其他人所效法,這肯定並不容易。隻有極少數人比如君子,才有可能令一己之行成為(wei) 他人取法的對象,更多的人恰恰隻有取法於(yu) 人,否則便有走上歪門邪道的危險。君子所行隻有為(wei) 人所取法,才能稱之為(wei) “道”。這個(ge) 意思倒不難理解,這就好比在生活經驗中,在沒有道路的地方,有人走過之後,隻有成為(wei) 越來越多的人共同行走的地方,才能成為(wei) 一條道路。據說魯迅有一句很有名的話,說是“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若就人世間而言,這話頂多算說對一半。路確實需要行走的人多了才能走得成,但不是隻要走的人多了,任何地方都能走出路來。果然如此,路就完全是偶然的,一撥人隨便想在什麽(me) 地方,都可以走出路來,這豈不就成了“意之所在便是物”(陽明語)了。這世上是不是原本就沒有路呢?嚴(yan) 格來說,其實也不是。設想某個(ge) 地方沒有一條現成的路,某一時期一些人來到這裏,從(cong) 剛開始逐漸在不同的地方走,到最後隻有其中一條最合適的道路成為(wei) 人所共由。既然是“最合適”的,這也意味著換作其他時期,其他一群人在這裏開辟道路時,也最終會(hui) 把這條道路走出路。那麽(me) ,對於(yu) 這個(ge) 地方而言,這條道路究竟是原本就沒有,還是沒有現成的?隻有君子所行才可能為(wei) 人所取法,是君子能以最合適的方式行事,而讓其他人紛紛效法,這才稱得上中庸之道。孔穎達想要表達這種意思,卻為(wei) 何要說“附近於(yu) 人”呢?

 

既然最合適而又令人紛紛效法,那就是中正而常用之意,這正是中庸之道最基本的含義(yi) 。至於(yu) “附近於(yu) 人”,孔穎達是為(wei) 了解釋“不遠人”之意。不遠便是附、是近,似乎隻是作了某種直譯。以“附近”釋之,固然不算錯,卻也不免令人懷疑,經文為(wei) 何不直接聲稱“道近於(yu) 人”呢?畢竟要表達足夠短的距離,直接言“近”似乎比“不遠”更準確,因為(wei) “不遠”也有可能指不是太近。回到經文來看,“道不遠人”之後,緊接著是“人之為(wei) 道而遠人,不可以為(wei) 道”,則否定句式“不遠人”,是對著後麵的“遠人”而言。針對常有“人之為(wei) 道而遠人”的現象,孔子表示“道不遠人”,旨在表達某種不得遠人之意,而並非以“不遠”描述空間上的距離。果然以距離而言,即便聲稱“近於(yu) 人”,亦有不夠近而存在縫隙的可能。故“道不遠人”原本並非空間距離上的描述,卻被孔穎達解釋成空間上的“附近於(yu) 人”,可能出現了某種偏離。再者,“附近於(yu) 人”還略顯突兀,雖說“附近”就是“不遠”之意,但畢竟“不遠”的意思如此淺顯,完全不必再以“附近”釋之,除非另有所指。

 

仔細比對經文內(nei) 容,後文緊接著又引《詩經》中的“伐柯伐柯,其則不遠”,並解釋說,“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wei) 遠”。鄭康成於(yu) 此注曰:“則,法也。言持柯以伐木,將以為(wei) 柯近,以柯為(wei) 尺寸之法,此法不遠人,人尚遠之,明為(wei) 道不可以遠。”[③]拿著斧頭砍伐樹木以做斧柄,斧柄的尺寸就在眼前,故以“此法不遠人”喻道不遠人。伐柯之喻通過生動活潑的生活場景,將“道不遠人”這一道理具象化了,讓人對於(yu) 人與(yu) 道之間的關(guan) 係有了實感。這一比喻無疑很精彩,但也須善加領會(hui) ,不然就有可能把人帶偏。伐柯這一生活場景有著很強的空間感,砍伐木頭時斧柄之法就握在手上,的確夠近了,卻以空間距離的方式呈現。鄭康成注中的“將以為(wei) 柯近”,應該就是孔穎達所言“附近於(yu) 人”的出處,或者說,“附近於(yu) 人”就來自伐柯之喻中斧柄之法相對於(yu) 伐柯的“附近”。看起來也算淵源有自,但將伐柯之喻中描述空間距離的“附近於(yu) 人”,直接挪用成“道不遠人”的解釋,那就屬於(yu) 典型的誤用。在鄭康成那裏還沒有這種問題,“將以為(wei) 柯近”與(yu) 後麵的“人尚遠之”相連,意為(wei) 這種空間上已經很近的例子,與(yu) “道不遠人”相比,還是顯得遠了一些。這也就解釋了經文中的“猶以為(wei) 遠”,引《詩經》中的“執柯以伐柯”,並非直接用來表征人與(yu) 道之間有著類似的空間距離,而是要間接地說明,如此靠近的空間距離尚不足以顯示“道不遠人”。鄭康成很清楚地表明了這個(ge) 意思,但到了孔穎達這裏則出現了某種混淆。

 

孔穎達亦有疏雲(yun) :“柯柄長短,其法不遠也,但執柯睨而視之,猶以為(wei) 遠。言欲行其道於(yu) 人,其法亦不遠,但近取法於(yu) 身,何異持柯以伐柯?人猶以為(wei) 遠,明為(wei) 道之法亦不可以遠。”[④]以伐柯為(wei) 喻,“人猶以為(wei) 遠”,這個(ge) 意思還是清楚的。不過,若以“欲行其道於(yu) 人”而言,他人取法於(yu) 君子之道,在君子、道與(yu) 他人之間,或許就構成了空間距離的關(guan) 係,這就使得“附近於(yu) 人”具有某種實指成為(wei) 可能。根據柯柄之法附近於(yu) 伐柯之人,孔穎達的意思可能是君子行事之法附近於(yu) 他人,若人能依此法“行之於(yu) 己”則為(wei) 中庸之道。這種“附近”並非指君子與(yu) 他人之間的遠近,而是君子之法能否行於(yu) 他人。孔穎達以“人所能行,則己所行可以為(wei) 道”,而以“不可施於(yu) 己,又不可行於(yu) 人”為(wei) 非道。這個(ge) 意思很好理解,卻似乎與(yu) 空間上的遠近又沒什麽(me) 關(guan) 係。道可行於(yu) 人與(yu) 道附近於(yu) 人,看起來是兩(liang) 個(ge) 不同層麵的問題,孔穎達則以道可行於(yu) 人解釋附近於(yu) 人。這可能類似於(yu) 某種通感的手法,當道可行於(yu) 他人時,相當於(yu) 有種可行之道就在手頭的感覺,如同柯柄之法就在伐柯之人手頭一樣。

 

孔穎達以道可行於(yu) 他人來解釋道不遠人,或許能獲得某種形象的效果,卻產(chan) 生了不必要的空間感。道不遠人一旦代入空間感,就好像道是某個(ge) 物件,與(yu) 人形成或近或遠的空間距離。而且,君子何以與(yu) 道有這種特殊關(guan) 係,仿佛道出自君子之身,而後傳(chuan) 遞給他人一般,都變得難以理喻。對於(yu) “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一句,鄭康成注曰:“言人有罪過,君子以人道治之,其人改則止赦之,不責以人所不能。”孔穎達則疏雲(yun) :“以道去人不遠,言人有過,君子當以人道治此有過之人。”[⑤]鄭注、孔疏都解釋成“以人道治人”,也不算錯。但就君子與(yu) 他人而言,也可能就成為(wei) 君子以其所行之人道治此有過之人。這仍然麵臨(lin) 著道在君子與(yu) 他人之間構成何種關(guan) 係的問題,君子為(wei) 何能以所行之人道而治人呢?這個(ge) 問題等到朱子注解時就迎刃而解了。

 

二、“以人治人”的零距離

 

朱子對“道不遠人”一章注解雲(yun) :“言人執柯伐木以為(wei) 柯者,彼柯長短之法,在此柯耳。然猶有彼此之別,故伐者視之猶以為(wei) 遠也。若以人治人,則所以為(wei) 人之道,各在當人之身,初無彼此之別。”[⑥]孔穎達以“附近於(yu) 人”解釋道不遠人,來自伐柯之喻中斧柄之法相對於(yu) 伐柯在空間距離上的“附近”。這種空間關(guan) 係,朱子注解中表述為(wei) “彼此”。彼此之間無論遠近,都意味著存在空間上的距離。距離再短也一定有縫隙,故因彼此之別而“猶以為(wei) 遠”。不同於(yu) 這種彼此之別,朱子明確表示,“以人治人”正意味著“初無彼此之別”,從(cong) 一開始就沒有這種空間距離,不存在任何縫隙的可能,是真正的零距離。隻要在空間之中,彼此之間就必然存在縫隙,真正的零距離不是在空間上相距的數值為(wei) 零,而是原本不在空間之中,根本沒有距離可言。此即朱子所言,“所以為(wei) 人之道,各在當人之身”,不同於(yu) 斧柄之法在伐柯者的附近,為(wei) 人之道就在其人之身,沒有彼此之別。

 

孔穎達所言“附近於(yu) 人”的疏解,在道與(yu) 人之間造成了一種明顯的空間感。朱子通過化解“彼此之別”,成功地消除了這種空間感,實現了道與(yu) 人之間的零距離,從(cong) 而得以解答一些根本性的問題。道決(jue) 非空間中的某個(ge) 物件,“道不遠人”不在於(yu) 表達一種道與(yu) 人形成或近或遠的空間距離。道即在人身,如《中庸》首章所言,“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道不遠人”便是道不可離的延伸,其“不遠”與(yu) “不可須臾離”一樣,道不可片刻離於(yu) 身,更遑論遠於(yu) 人了。由此,君子與(yu) 道並無任何特殊關(guan) 係,更不存在將出自君子之身的道傳(chuan) 遞給他人。孔穎達著意於(yu) 君子之法能行於(yu) 他人,總感覺是在擔心君子所行之法對於(yu) 他人而言會(hui) 不會(hui) 難度太大。類似今人所言,以君子的道德標準要求普通人,分明是一種道德綁架。這裏最大的問題出在君子之法與(yu) 他人之間的關(guan) 係,君子自身的行事法則,又如何取得為(wei) 他人量身定製的效果。伐柯者取法於(yu) 手頭斧柄之短長,隻為(wei) 了製作一把同樣的斧柄,彼此之間可以相互取代。但他人取法於(yu) 君子,並不是要成為(wei) 君子的替身,而是為(wei) 了追求君子的品格。這種品格的根基源於(yu) 自身,而不來自於(yu) 君子那個(ge) 人。

 

對於(yu) “以人治人”,朱子接著注雲(yun) :“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⑦]君子並非以自身所行之人道去治他人,而是以其道治其身。他人也不是從(cong) 君子那裏把道學過來,道根於(yu) 每個(ge) 人自身,君子隻是先於(yu) 其他人覺其道,故他人取法君子,是為(wei) 了如同君子一般覺自身之道。朱子注“學而時習(xi) 之”(《論語·學而》)時認為(wei) :“人性皆善,而覺有先後,後覺者必效先覺之所為(wei) ,乃可以明善而複其初也。”[⑧]君子之能“以人治人”,亦在於(yu) 每個(ge) 人的本性皆善,根於(yu) 每個(ge) 人自身的道是共通的。由此可見,孔穎達所謂君子之法行於(yu) 他人,隻是一個(ge) “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孟子·萬(wan) 章上》)的過程。至於(yu) 所謂“人能行之於(yu) 己”的問題,並非君子之法是否足夠附近於(yu) 人,或者說並不存在君子的道德標準過高,而造成對他人的道德綁架這種問題。試舉(ju) 一例以明之:

 

魯人有獨處室者,鄰之厘婦亦獨處一室。夜,暴雨至,厘婦室壞,趨而托焉。魯人閉戶而不納。厘婦自牖與(yu) 之言:“何不仁而不納我乎?”魯人曰:“吾聞男女不六十不同居。今子幼,吾亦幼,是以不敢納爾也。”婦人曰:“子何不如柳下惠然?嫗不逮門之女,國人不稱其亂(luan) 。”魯人曰:“柳下惠則可,吾固不可。吾將以吾之不可,學柳下惠之可。”孔子聞之,曰:“善哉!欲學柳下惠者,未有似於(yu) 此者,期於(yu) 至善,而不襲其為(wei) ,可謂智乎。”(《孔子家語·好生》)

 

這個(ge) 故事跟柳下惠坐懷不亂(luan) 的傳(chuan) 說相關(guan) ,所謂“嫗不逮門之女”,其義(yi) 難解。與(yu) “柳下惠與(yu) 後門者同衣而不見疑,非一日之聞也”(《荀子·大略》)相參照,雖說“後門者”依舊難解,大概可以將門、女、衣這些信息拚接起來,形成柳下惠與(yu) 某女子相處門內(nei) 的畫麵,還有可能脫下衣服給女子穿。再由“不稱其亂(luan) ”和“不見疑”相印證,推測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的情景便八九不離十。這也是故事中的寡婦要求魯國單身男子做的事情,由於(yu) 暴雨毀壞了家中房屋,寡婦便央求鄰居男子留她過夜。當男子表示孤男寡女不宜共處一室時,寡婦便舉(ju) 出柳下惠的例子,想以此表明也沒什麽(me) 不妥。魯國男子則認為(wei) ,柳下惠可以做到坐懷不亂(luan) ,自己可做不到,從(cong) 而“以吾之不可,學柳下惠之可”。孔子充分肯定了魯國男子學習(xi) 柳下惠的方式,稱讚其“期於(yu) 至善,而不襲其為(wei) ”。這個(ge) 例子就特別形象地表明,學習(xi) 君子並非“襲其為(wei) ”,照著君子依葫蘆畫瓢。以柳下惠坐懷不亂(luan) 而言,若要其他人都照著有樣學樣,那肯定就太讓人為(wei) 難了。今人所謂的道德綁架,可能也有類似的誤解。打個(ge) 簡單粗暴的比方,有人在災情中捐贈百萬(wan) ,然後要求其他人也按這個(ge) 標準來效仿,於(yu) 是就讓人感覺被綁架了。

 

坐懷不亂(luan) 是柳下惠之所為(wei) ,並非人人可學。柳下惠作為(wei) 古之君子,可學之處在於(yu) 何以坐懷不亂(luan) ,原因在於(yu) 男女有別,抑或所謂“男女授受不親(qin) ”(《孟子·離婁上》)的道理。保持男女有別,這是社會(hui) 生活中最基本的秩序,而維護好人間的秩序,才能避免人類相互傷(shang) 害。基於(yu) 對他人的不忍而追求人與(yu) 人之間的睦鄰友好,所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孟子·公孫醜(chou) 上》),這是每個(ge) 人自身本性所固有的,而並不需要向君子學習(xi) 。就像捐贈一百萬(wan) ,也隻是基於(yu) 對災民的不忍,對此本然之性並不多增加一分。君子的作用在於(yu) 印證、提醒或激發——當有人對於(yu) 男女有別的道理表示懷疑時,柳下惠的坐懷不亂(luan) 就能印證這一道理,讓人不再搖擺;當有人有所遺忘時,聽到這個(ge) 故事就能提醒人守住這個(ge) 道理;當有人完全蒙蔽了本心,就能用坐懷不亂(luan) 這個(ge) 具有標杆意義(yi) 的典故激發人心。孔子所言“期於(yu) 至善”,每個(ge) 人都有至善之性而絲(si) 毫不假於(yu) 人,哪怕十惡不赦之人,最終若能幡然醒悟,靠的還是根於(yu) 自身之至善。此即《中庸》所謂“以人治人”,故朱子注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可謂得其正解。

 

當孔穎達擔心君子所行之法對於(yu) 他人而言,會(hui) 不會(hui) 難度太大而偏離中庸之道時,恐怕也是未能揭明此本然之性而導致。“附近於(yu) 人”對此多少有些誤導,道不離於(yu) 人,更不遠於(yu) 人。一個(ge) 人做得再不好,乃至惡貫滿盈,道卻未曾一刻離於(yu) 其身,故而才說得上“以人治人”。一個(ge) 好人可以自始至終不做一件壞事,一個(ge) 壞人卻不可能從(cong) 不做一件好事。一個(ge) 人隻要還活著,就不可能時時刻刻都違理背道,更不用說長大成人必須經曆許多合於(yu) 情理之事。任何人必有不忍、不為(wei) 之時,那許多的殘忍暴虐、無法無天之事,都可以從(cong) 這不忍、不為(wei) 之時找到根源而得以矯正。孟子有雲(yun) :“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yu) 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為(wei) ,達之於(yu) 其所為(wei) ,義(yi) 也。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逾之心,而義(yi) 不可勝用也。”(《孟子·盡心下》)不隻能“以人治人”,任何人的本性之中,其仁、其義(yi) 皆“不可勝用”。這決(jue) 非忽視君子的作用,更不是助長那種每個(ge) 人隻要靠自己就夠了的風氣。每個(ge) 人的本心自足隻是就根本道理而言,現實經驗中少不了格物致知之功,更少不了君子賢人的引領作用。基於(yu) 這種現實經驗的需要,君子的引領作用要做到“附近於(yu) 人”,也並非全然不可說。即便“以人治人”,固然表達了道與(yu) 人的零距離這樣一個(ge) 道理,卻更有現實經驗中的工夫曆程。一旦進入現實層麵,道與(yu) 人之間就不免以遠近相論,此即“忠恕違道不遠”。

 

三、從(cong) “忠恕違道不遠”來看

 

自根本道理而言,“以人治人”是表明治人之道即在其自身,而在現實經驗層麵上展開,則是“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yu) 人”,即所謂忠恕之道。“以人治人”在現實經驗中最接地氣的表達,就是自己不喜歡的,也就不要加到別人頭上。這真是最簡單明了、通俗易懂的道理,也幾乎沒什麽(me) 人有理由拒絕。自己該做什麽(me) 、不該做什麽(me) ,都可以從(cong) 自己出發。想別人怎麽(me) 對待自己,也就這樣對待別人,便是自己該做的;不想別人怎麽(me) 對待自己,也就不這樣對待別人,便是自己不該做的。所謂“以人治人”,自己該做的沒做好,或者做了不該做的,在現實的人倫(lun) 關(guan) 係中以這種方式予以對治,基本上可以做到八九不離十。這種“以人治人”的忠恕,在《大學》中稱為(wei) 絜矩之道,以己身為(wei) 矩,“所惡於(yu) 上,毋以使下;所惡於(yu) 下,毋以事上;所惡於(yu) 前,毋以先後;所惡於(yu) 後,毋以從(cong) 前;所惡於(yu) 右,毋以交於(yu) 左;所惡於(yu) 左,毋以交於(yu) 右”,在《中庸》裏便是“所求乎子,以事父”“所求乎臣,以事君”之類。後者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前者便是“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論語·衛靈公》)。

 

以己身為(wei) 矩,亦可稱為(wei) “近取譬”,或“反求諸己”,這種忠恕之道在《四書(shu) 》中反複出現。朱子注“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論語·雍也》)曰:“近取諸身,以己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猶是也。然後推其所欲以及於(yu) 人,則恕之事而仁之術也。”又注“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孟子·離婁上》)雲(yun) ,“不得,謂不得其所欲”“如此,則其自治益詳”。[⑨]一方麵,以己之所欲推人之所欲,以此立人、達人;另一方麵,以人不得其所欲反推於(yu) 己,“以人治人”亦是“自治”之意。曾子有雲(yun)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論語·裏仁》)朱子注“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又引程子所言“《中庸》所謂‘忠恕違道不遠’,斯乃下學上達之義(yi) ”。[⑩]無論以己身為(wei) 矩,或近取譬,或反求諸己,皆屬盡己、推己的下學工夫。既是下學工夫,在上達的過程中就需要不斷地提醒自己“忠恕違道不遠”。如同“道不遠人”在告誡某種不得遠人之意一樣,忠恕的下學工夫也隻是為(wei) 道的曆程,並不同於(yu) 《中庸》所言“率性之謂道”。這就好比說,自己不喜歡的,不要加到別人頭上,這固然已經有忠恕的工夫在,可謂話粗理不粗,卻終究不是精審的道理。

 

《大學》之論絜矩之道,基於(yu) 首三句“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qin) 民,在止於(yu) 至善”;《中庸》之論“忠恕違道不遠”,亦基於(yu) 首三句“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有了明德或天性的保障,則以己身為(wei) 矩或近取諸身皆可說。不然,失了這種根本保障,如王艮將“吾身是個(ge) 矩,天下國家是個(ge) 方”(《答問補遺》)本身當成根本道理,那就不是“忠恕違道不遠”,而是才忠恕便是道。不言明德,不言天性,己身便是矩,所謂道不可離或不遠人,全都成了多餘(yu) 的話。如此一來,一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或“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便把所有道理給說盡了。這哪是仁之方、之術,分明即是仁了。在現實的經驗生活中,但凡有人努力將自己不喜歡的,不去加到別人頭上,就足以成聖成賢。不需要格物致知,更不必說賢人君子的引領作用了。絜矩之道不能這樣理解,“絜矩之道,須於(yu) 人所當好、當惡絜而知之、知而同之、同而成之,所謂順人之性而成人之美也。故有惡於(yu) 上下、前後、左右,皆不以用於(yu) 上下、前後、左右,自非以此苟習(xi) 偷安,必使上為(wei) 所移而下為(wei) 所化,前後左右無不歸善,然後謂之絜矩矣”[11]。

 

以己身為(wei) 矩而推其所好、所惡及於(yu) 人,自理而言,則為(wei) “當好、當惡”。有明德或天性作為(wei) 保障,才能言及“當好、當惡”,否則如同虛設。不但如此,沒有了這種根本性的保障,“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yu) 人”,固然言及忠恕的工夫,亦有可能“以此苟習(xi) 偷安”。說白了,不將自己不喜歡的加到別人頭上,也有可能隻是做成了一種習(xi) 慣。這固然是一個(ge) 好的習(xi) 慣,卻也失去了上達的機會(hui) ,更與(yu) 成聖成賢的工夫曆程無關(guan) 。基於(yu) 天性而言“修道之謂教”,則由忠恕的工夫“必使上為(wei) 所移而下為(wei) 所化”;基於(yu) 明德而言大學之道“止於(yu) 至善”,則由忠恕的工夫必使“前後左右無不歸善”。絜矩之道決(jue) 非“吾身是個(ge) 矩”這麽(me) 簡單,“忠恕違道不遠”亦並非虛言。一個(ge) 人基於(yu) 所好而施於(yu) 人、基於(yu) 所惡而不施於(yu) 人,這確實是個(ge) 好辦法。但方法不能決(jue) 定一切,不然所有人衝(chong) 著方法論去就好了。再好的方法放在別有用心的人手裏,也不會(hui) 有什麽(me) 好結果。誠然,用心不正之人,也不可能接受“仁之方”。但除了正心,還需要誠意,更有大段格物致知的工夫要做。不然,很難保障其心所發皆能中節,或者其人之好惡都在“當好、當惡”上。如此則無論“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抑或“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都有可能搞錯。因此,忠恕的工夫隻是離道不遠,自身並不能確保所發皆當。

 

“忠恕違道不遠”還可能有另外一層意思。既然是好的方法,那就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忠恕的工夫從(cong) 一開始就離道不遠,這是因為(wei) 得益於(yu) “法之巧”。朱子在注解孟子所論“無傷(shang) 也,是乃仁術也,見牛未見羊也”(《孟子·梁惠王上》)時,其雲(yun) :“術,謂法之巧者。蓋殺牛既所不忍,釁鍾又不可廢。於(yu) 此無以處之,則此心雖發而終不得施矣。然見牛則此心已發而不可遏,未見羊則其理未形而無所妨。故以羊易牛,則二者得以兩(liang) 全而無害,此所以為(wei) 仁之術也。”[12]齊宣王看見牽去祭祀的牛而不忍宰殺,但祭祀又不可廢,於(yu) 是便吩咐下人換一頭羊用於(yu) 祭祀。看見牛就不忍宰殺,牛就真的不能殺嗎?宰殺是為(wei) 了祭祀,祭祀就絕對不可廢嗎?其實都不是。假如沒有羊可以換,牛還是可以忍心宰殺。假如要取活人的鮮血,那就寧可廢除祭祀。以羊易牛隻是一種巧法,在不殺牛與(yu) 不廢祭祀之間得以兩(liang) 全。同樣地,以己之好惡推人之好惡,或以己之所不忍、不為(wei) 而推,這都屬於(yu) “行仁義(yi) ”的巧法,而並非“由仁義(yi) 行”(《孟子·離婁下》)。

 

一個(ge) 人不需要懂多麽(me) 深奧的道理,甚至可以大字不識,但每個(ge) 人都有好惡之情,“其好惡與(yu) 人相近”(《孟子·告子上》),就憑著這種人人相近的好惡相推,人與(yu) 人之間就能有好的相處。甚至不妨說,人與(yu) 人之間隻要真正做到了一句“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大部分爭(zheng) 端可能也就消失了。這個(ge) 世間的人和事如此複雜,卻能被一句如此簡明的話收拾利索,仔細想想,這其實是挺神奇的。好的方法有著驚人的效果,所謂“忠恕違道不遠”,忠恕的工夫曆程本身就離道不遠,也就得到了生動形象的說明。忠恕之道在《四書(shu) 》中以不同的方式反複出現,本身就可以說明其重大性。在日常生活中,像設身處地、將心比心這種說法深入人心,也不是沒有道理的。《中庸》緊接著“道不遠人”之後,又從(cong) “忠恕違道不遠”的角度進一步表達道與(yu) 人之間的遠近關(guan) 係。“道不遠人”旨在告誡人不要把本不離人之道給推遠了,而“忠恕違道不遠”則鼓勵人誤以為(wei) 很遙遠的道,實則一句“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yu) 人”,就已經離道不遠了。

 

當然,這不是誤導人把這個(ge) 事看得很容易,所謂“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孔子雖然在自謙,卻也表明此話雖簡單、此事卻決(jue) 不容易。在生活當中,別看人人都把一句將心比心放在嘴上,卻並沒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這背後其實還有很多道理要說,僅(jin) 從(cong) 好惡之情開始,朱子注曰“好惡與(yu) 人相近,言得人心之所同然也”[13],就得言及心與(yu) 性,而要闡明“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為(wei) 何就那麽(me) 難以做到,那就需要更為(wei) 複雜乃至艱深的道理。總之,雖說道不可離,更不可遠,道與(yu) 人之間並不存在空間上的距離關(guan) 係,但從(cong) “忠恕違道不遠”來看,道與(yu) 人之間終究能以遠近而言。分明道不可離,卻又聲稱離道不遠,如何解決(jue) 這種空間上的矛盾,尚須進一步的探究。

 

四、現代學人的探究

 

在進一步探究這種矛盾之前,先看看現代學人對於(yu) “道不遠人”做何種理解。在中國哲學學科化的大背景之下,現代學人對“道不遠人”的研究,雖然也會(hui) 引用往聖先賢的看法,卻往往作為(wei) 一個(ge) 哲學問題被思考,而不再像先賢那樣視為(wei) 篤信的道理。這就意味著,“道不遠人”在現代學科之中,是一個(ge) 需要通過思考有待證明的命題,而並非一種可以落實於(yu) 己身,借此體(ti) 貼聖賢之意的道理。

 

首先,“道不遠人”可能很容易成為(wei) 某種寬泛的標簽,如有的學者解釋“道不遠人”作為(wei) 書(shu) 名時認為(wei) ,“儒學始終不離民間社會(hui) ,儒學也不離現代生活,儒學內(nei) 部蘊含著中國現代化足資借用的深厚資源,其價(jia) 值具有經曆現代轉化進而呈現出新的深度和廣度的可能”“不自外於(yu) 我們(men) 的傳(chuan) 統”[14],等等。這就是在相對寬泛的意思上,將“道不遠人”理解為(wei) “不離民間社會(hui) ”“不離現代生活”以及不外於(yu) 傳(chuan) 統文化之類。“道不遠人”甚至可以被借用,當成道與(yu) 人的經驗生活緊密相關(guan) 的標簽。比如有一部研究《老子》的著作,卻借用了儒家的“道不遠人”作為(wei) 書(shu) 名,其思想主旨可以通過以下觀點予以說明:“《道德經》想要闡述的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取益於(yu) 個(ge) 體(ti) ——這每一獨特經驗的結合體(ti) 。這正是賦予我們(men) 生活以意義(yi) 的東(dong) 西”“道家關(guan) 聯宇宙論開始於(yu) 這樣一種預設:我們(men) 所經曆的無盡的生活之流是常新且連綿不絕的”“在這個(ge) 世界上,所存在的隻不過是永無止息、跌宕流轉的人類經驗之流”,[15]等等。概括而言,“道不遠人”用來指道不外於(yu) 人的經驗生活,倒也大致不差。

 

也有不少現代學人撰文專(zhuan) 門研究“道不遠人”的思想內(nei) 涵,一方麵基於(yu) 經典注疏,另一方麵闡發一己之見,是現代學術研究的慣常操作。比如有學者主要根據孔穎達的疏解,從(cong) “‘道’為(wei) ‘人之道”“為(wei) 道由己”“為(wei) 道不可以‘遠’人”和“推己及人”四部分,依次闡明“道不遠人”的思想內(nei) 涵。[16]其中以“道”為(wei) “人之道”最為(wei) 現代學人所留意,此與(yu) 其他文化傳(chuan) 統往往自人之外言道的根源不同,亦最與(yu) 現代精神相契合。但一味強調“人之道”也會(hui) 有問題,很容易淪為(wei) 某種現代的人道主義(yi) 精神。故前文特別表明,《大學》之論絜矩之道時,先有“大學之道在明明德”,《中庸》之論“忠恕違道不遠”時,先有“天命之謂性”。“道不遠人”固然區別於(yu) 其他文化傳(chuan) 統,同樣也與(yu) 現代的人道主義(yi) 有著根本的不同。不然,“道不遠人”一旦淪為(wei) 人道主義(yi) 的變種,那也就乏善可陳了。有學者在研究“道不遠人”時也特別注意到這一點,強調“人一生下來,本性當中即有天道,人的一生就是要在生活中不斷地盡性成德,完成其本性”。這就將人道特別說向天道,同時也能表明“普通人在現實中並不能時時率性而行,有時會(hui) 出現悖性、離德的情況,這時候就需要教化”。在不能率性而行時便說向教化,這也符合“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的邏輯。再進一步而言,“教化的意義(yi) 在於(yu) 教人做人,彰顯生命的價(jia) 值。人性即對人的規定性,它是人本身即有的,所以,真正的教育是從(cong) 人的本性中生發出來的,不是向外求之。‘道不遠人’強調的是人不能從(cong) 自身以外的地方尋找為(wei) 人之道的準則”。[17]僅(jin) 強調教化的意義(yi) 在於(yu) 彰顯人自身的規定性,仍稍顯薄弱,而要突出人的規定性來自於(yu) 天之所命,才不至於(yu) 滑向人道主義(yi) 的泥潭。

 

除了研究“道不遠人”基本的思想內(nei) 涵之外,也有學者特別關(guan) 注“道與(yu) 人何以遠離和道與(yu) 人又如何合一”的問題上,對於(yu) 儒釋道三家都通過做“思想實驗”的方式,來證成“人”和“道”之間的關(guan) 係。在儒家這方麵,《論語》“侍坐”章中三子各言其誌,便是這樣一場思想實驗。曾點以其誌不出乎其身之所行,可以見出“道”不遠於(yu) 曾點。其雲(yun) :“曾點之誌雖然隻是立足一處,但其誌願一旦達成,氣象極大,一人身心即可通天通地。這就是朱熹所說:‘人之一身,便是天地。’每個(ge) 人當下一身便具足大全之道,隻須將這一身做實做足,‘洞然自見得斯道之體(ti) ’,自然是道與(yu) 人合一而不遠離,‘直與(yu) 天地萬(wan) 物上下同流’,根本不需要安排期必,向外推求。立足當下,洞見大全,這是儒家複歸大全之道、證成道不遠人的方案。”[18]以曾點氣象論說一身具足大全之道,固然能證成道不遠人,但所謂“立足當下,洞見大全”的論斷就很成問題。“道不遠人”是有己身具足大全的意思,這隻是根本義(yi) ,而不宜以當下洞見來論。“將這一身做實做足”決(jue) 非當下之事,而需要有持續不斷的工夫曆程。道與(yu) 人不相遠,或道與(yu) 人合一,不是空間距離上的遠近,也不是當下洞見這種意義(yi) 上的合一。當下或許能有某種洞見,卻旋即就有可能遮蔽。隻有在己身上持續不斷地下格物致知之功,並且不在工夫上向外求,“至於(yu) 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zhong) 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矣”[19],才能最終證成道不遠人。“用力之久”作為(wei) 一種時間上的曆程,既不同於(yu) 空間上的遠近關(guan) 係,也有別於(yu) 當下的這種時間概念。道與(yu) 人之間的遠近,既不能作空間距離上的理解,也並非當下的合一。這就不禁令人想起顏子的“三月不違仁”,既有長時間曆程的表達,還與(yu) “日月至”這種短時間相並論,或許就能與(yu) “道不遠人”形成更有效的參照。

 

五、“三月不違仁”的時間曆程

 

孔子有雲(yun) :“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其餘(yu) 則日月至焉而已矣。”(《論語·雍也》)顏子“不違仁”與(yu) “忠恕違道不遠”,都在表達人與(yu) 仁道之間的關(guan) 係,隻是後者不免讓人往空間距離上去想,而前者則很明確地以時間曆程而言。既然以空間距離上的遠近來理解“違道不遠”總是不準確,那就不妨與(yu) 顏子“其心三月不違仁”相參照。朱子注雲(yun) :“三月,言其久。仁者,心之德。心不違仁者,無私欲而有其德也。日月至焉者,或日一至焉,或月一至焉,能造其域而不能久也。”並引程子雲(yun) “過此則聖人矣”。[20]所謂“三月不違仁”,並非表達像三個(ge) 月合計九十天這樣一個(ge) 確切的時間段,而隻是長時間的曆程。顏子能在足夠長的時間曆程中保持不違仁,有時則或一天或一月不違仁。比三月更為(wei) 長久的,便是聖人“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yu) 是,顛沛必於(yu) 是”(《論語·裏仁》)。而比“日月至”更短暫的,便是普通人亦常有的當下洞見。短促的當下不違仁,甚至不須費工夫,不經意間就能達到。這種偶然得來的當下性,意義(yi) 其實很有限,不得恣意誇大。要經過艱難的格物致知、正心誠意,才有可能擺脫偶然的當下性而“日月至”。雖然時間還不夠長久,好在擺脫了偶然性,已經能主動地“造其域”。“三月不違仁”就很厲害了,孔子門下僅(jin) 顏子一人得之,過此便到了聖人“從(cong) 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為(wei) 政》)的地步。

 

由顏子“三月不違仁”可以看出,從(cong) 當下、日月、三月不違仁到無終食間違仁,道與(yu) 人之間呈現由遠到近的關(guan) 係,在這種時間曆程中就能有很好的理解。在空間上道不可離與(yu) 離道不遠顯得自相矛盾,通過引進時間曆程,就能得到有效化解。從(cong) 空間上而言,道不可離是根本義(yi) ,而離道不遠隻是時間曆程上的表達。當然,時間上的“不遠”究竟意味著什麽(me) ,還需要進一步探究。由於(yu) 遠近早已默認為(wei) 空間上的概念,突然轉換成時間上的概念,自然不好理解。先從(cong) 容易理解的空間概念說起,空間上的遠近雖然具有相對性,但依據某種標準,是遠是近完全可以精準確定。以這種遠近的概念反映“道”與(yu) “人”的距離,麵臨(lin) 著一個(ge) 巨大的問題,即“人”固然可以在空間中獲得確定的位置,“道”卻無法以同樣的方式確定。這當然不是指形上的“道”,生活經驗中的“道路”看起來是一個(ge) 典型的空間概念,實則不然。一個(ge) 人離某條道路還有多遠,這是現實生活中常見的表達。但仔細分析一下道路的空間特征,就會(hui) 發現其中的特別之處,乃至特別到讓人感到很詭異的地步。

 

古人借著“道”來表達某種根本性的內(nei) 涵,所謂“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第二十五章),自然出於(yu) 道路顯得很特殊。在哲學史上,各種被當作萬(wan) 物本原的存在物,無不因其十分特別。普通的存在物一旦成為(wei) 自身,便與(yu) 他物相區分。某種特殊的存在物卻不一樣,比如在金屬發明之前,土似乎能做成各種物件,尤其是所有東(dong) 西最終都歸於(yu) 塵土,所以土比較容易被當作萬(wan) 物的本原。比土更特殊的可能是水,因為(wei) 土畢竟有色有味有形,而水則無色無味,而且還無形。因為(wei) 無形,所以能成為(wei) 各種有形的東(dong) 西。但水的特殊性又不如火,水終究是一種獨立的存在物,而火甚至無法獨立存在。即是說,水再特殊也是一樣獨立的東(dong) 西,而火的詭異之處在於(yu) ,火雖然必須依附於(yu) 他物,卻又無法否認其作為(wei) 一種存在物。通俗地說,總得燒點什麽(me) ,才能有火的產(chan) 生,但確實又有火這麽(me) 一個(ge) 東(dong) 西。桓譚曾經就利用過火這一無法獨存的特性打比方,其雲(yun) :“燭無,火亦不能獨行於(yu) 虛空。”(《新論·祛蔽》)火隻能存在於(yu) 蠟燭燃燒之時,燭燒完了,火就不可能再憑空存在。這就是著名的燭火之喻,用來論證精神不可離開形體(ti) 而獨存。

 

正因為(wei) 火作為(wei) 一種存在物如此獨特,才會(hui) 成為(wei) 哲學史上著名的本原。火必須依附於(yu) 萬(wan) 物才能存在,這也意味著火就存在於(yu) 萬(wan) 物之中,萬(wan) 物皆能化作一團火,這正是作為(wei) 萬(wan) 物的本原需要的特性。然而,火並非唯一一種獨享這種特殊性的存在物,還有一種東(dong) 西也像火一樣,必須依附於(yu) 他物而存在,卻又顯得更特殊一分,這就是道路。火的依附性十分顯著,僅(jin) 憑生活經驗就能說得比較明白。相比之下,道這個(ge) 東(dong) 西反而容易受生活經驗的幹擾,以為(wei) 路就是由路基、路界等構成,分明是獨立自存的東(dong) 西。這是一個(ge) 誤解,路基、路界這些部件既沒法構成路,而路也不必然依賴這些部件。道這個(ge) 東(dong) 西看起來特別有空間感,仔細想來,卻可能與(yu) 空間無關(guan) 。有了路基、路界這些部件,可以做成了路的樣子,但隻要並沒有人在上麵通行,就不能稱之為(wei) 路。所謂“道行之而成”(《莊子·齊物論》),“行之”就是一種時間曆程,隻有人持續不斷地行走,才能產(chan) 生道這個(ge) 東(dong) 西。由此,道究竟存在於(yu) 空間之中,還是時間之中,就頗值得玩味了。再與(yu) 火相比較,火的依附性再強,卻仍然可以在去除依附的他物之後,單獨理解火焰的存在。而同樣的操作要是發生在道路這裏,就會(hui) 顯得很詭異。設想一下,不管何物在燃燒,都不妨礙將火單獨拍攝下來,照片上除了火焰,並無任何他物。然而,卻無論如何也沒法將所有他物排除之後,隻單獨將道路拍攝下來。

 

特別呈現生活經驗中“道”的這種“詭異性”,可以引發人思考,中華文化如此喜歡憑借“道”表達某種根本性的內(nei) 涵,是否意味著偏愛時間性的變化曆程,而警惕一種空間化的客觀對象呢?如有的學者所論的那樣,“對於(yu) 古代中國來說,時間穿透萬(wan) 事萬(wan) 物,這是無可置疑的。時間不獨立於(yu) 萬(wan) 物之外,而是構成萬(wan) 物的一個(ge) 根本層麵。不同於(yu) 那些忽視時間和變化、追逐非時間性和永恒性的文化傳(chuan) 統,古典中國世界觀裏,事物總是處在變化之中……沒有將現象‘客體(ti) 化’為(wei) ‘客觀對象’的‘客觀性’企圖,中國文化傳(chuan) 統中就不會(hui) 出現時間與(yu) 存在的割裂”[21]。“道”這個(ge) 東(dong) 西就是這樣,看起來就存在於(yu) 空間之中,但果然以一種空間化的眼光打量時,卻顯得那麽(me) 詭異,發現原來並未占據空間中的任何位置,更別說獨立自存了。“道”究竟何以不遠?這裏的“不遠”,表麵上是一個(ge) 空間上的概念,卻隻是包含了本無所謂距離卻又似乎產(chan) 生了距離的意思。以空間而論,“道”與(yu) 人之間無所謂遠近之間的距離,隻有置於(yu) 一個(ge) 時間的跨度上,比如當下、日月、三月之類,這才會(hui) 由於(yu) 某種偏離而產(chan) 生或遠或近的現象。有點類似於(yu) “光年”可以成為(wei) 一個(ge) 空間單位,“不遠”也可以用來衡量時間上的偏離程度。一般人僅(jin) 能當下不違仁,“道”與(yu) 人之間發生嚴(yan) 重的偏離,但隻要肯做忠恕工夫,實則“違道不遠”;“日月至”則偏離較小,可謂“道不遠人”;顏子“三月不違仁”,實乃日複一日“克己複禮”(《論語·顏淵》)之功;聖人則無終食間違仁,乃可謂“從(cong) 心所欲不逾矩”矣!

 

注釋:
 
[①]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3-24頁,中華書局2012年。
 
[②]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1430、1431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
 
[③]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1430頁。
 
[④]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1431-1432頁。
 
[⑤]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第1431-1432、1432頁。
 
[⑥]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3頁。
 
[⑦]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3頁。
 
[⑧]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47頁。
 
[⑨]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83頁。
 
[⑩]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73頁。
 
[11] 丁紀:《大學條解》,第72頁,中華書局2012年。
 
[12]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08頁。
 
[13]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37頁。
 
[14] 郭齊勇:《道不遠人:郭齊勇說儒》,第6、7頁,孔學堂書局有限公司2014年。
 
[15] 安樂哲,郝大維:《道不遠人:比較哲學視域中的〈老子〉》,第13、16、17頁,學苑出版社2004年。
 
[16] 陳建斌:《“道不遠人”解》,《常德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99年第1期。
 
[17] 以上引自吳奇萍:《〈中庸〉“道不遠人”說及其相關問題闡釋》,《濟寧學院學報》2021年第4期。
 
[18] 楊少涵:《“道不遠人”的思想實驗與證成方案》,《哲學研究》2018年第4期。
 
[19]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7頁。
 
[20]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86頁。
 
[21] 安樂哲,郝大維:《道不遠人:比較哲學視域中的〈老子〉》,第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