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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溪作者簡介:和溪,女,河南洛陽人,華東(dong) 師範大學古典文獻學博士。曾任廈門大學人文學院博士後、副研究員,韓國成均館大學儒教研究所研究員,浙江財經大學人文與(yu) 傳(chuan) 播學院特聘教授。現為(wei) 海南大學人文學院教授。主要從(cong) 事中國古典文獻學、禮學與(yu) 朱子學研究,尤致力於(yu) 禮學文獻、禮服製度及中華儒學禮製對東(dong) 亞(ya) 文明的影響研究。著有《大宋夢華錄——宋代人的生活美學》。 |
衣冠明道:傳(chuan) 統官服彰顯禮樂(le) 教化
作者:和溪(海南大學人文學院教授、博導)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人民論壇》雜誌2025年第18期
【摘要】在古代政治文化體(ti) 係中,官員服飾不僅(jin) 是標識其身份的物質載體(ti) ,而且包含著文明秩序的核心隱喻,服飾的形製、色彩與(yu) 紋飾共同構成一套精微的文化符號係統。儒家禮樂(le) 教化在這一係統中獲得最直觀的體(ti) 現,古代官員服飾的莊重華美絕非簡單的審美偏好,而是超越實用功能,被賦予道德理想的政治圖騰,是對傳(chuan) 統禮樂(le) 文明的價(jia) 值認同。這種將自然秩序、道德理想與(yu) 政治製度熔鑄於(yu) 衣冠之中的智慧,創造出人類文明史上罕見的服飾文化體(ti) 係。
【關(guan) 鍵詞】官員服飾 教化 衣冠 明道 【中圖分類號】K23 【文獻標識碼】A
中國自古有“衣冠上國”之稱,服飾作為(wei) “禮治”的外顯,承載著“昭名分、辨等威”的功能。《易》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標誌著華夏文明自肇始之初便將服飾與(yu) 政治製度緊密關(guan) 聯。《周禮·春官》載:“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與(yu) 其用事”,明確服飾作為(wei) “禮器”之屬性。在古代政治文化體(ti) 係中,官員服飾不僅(jin) 是標識其身份的物質載體(ti) ,而且包含著文明秩序的核心隱喻,服飾的形製、色彩與(yu) 紋飾共同構成一套精微的文化符號係統。儒家禮樂(le) 教化在這一係統中獲得最直觀的體(ti) 現,古代官員服飾的莊重華美絕非簡單的審美偏好,而是超越實用功能,被賦予道德理想的政治圖騰,是對傳(chuan) 統禮樂(le) 文明的價(jia) 值呈現。傳(chuan) 統官服製度將自然秩序、道德理想與(yu) 政治製度熔鑄於(yu) 衣冠之中,創造出人類文明史上罕見的官服文化體(ti) 係,其影響遠播東(dong) 亞(ya) 儒家文化圈。今天我們(men) 重新審視中國古代官員服飾中的文化隱喻,既能體(ti) 會(hui) “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傳(chuan) 統政治智慧,又能發現物質文化塑造文明認同的深層機製。
以色辨等——形製色彩中的等級秩序
中國古代官員服飾花樣繁複、等級森嚴(yan) ,其中蘊涵著古人對宇宙規律和人間秩序的反思,構成一套獨特的政治文化符號係統。據《周禮·考工記》記載:“畫繢之事,雜五色。東(dong) 方謂之青,南方謂之赤,西方謂之白,北方謂之黑,天謂之玄,地謂之黃。”周人率先將青、赤、黃、白、黑五色與(yu) 東(dong) 、南、中、西、北五方相對應,此後又發展出綠、紅、碧、紫、騮黃五間色,與(yu) 五行相對應,共同構成傳(chuan) 統中華色彩體(ti) 係,並進一步將色彩與(yu) 政治、經濟、文化等元素相聯結,形成包含視覺審美、社會(hui) 等級、文化隱喻的傳(chuan) 統色彩觀。戰國末年的“五德終始說”以色彩為(wei) 媒介,結合陰陽五行以解釋王朝更迭,將色彩上升為(wei) 國家政治符號,後來被秦始皇所采納。
自秦漢以降,曆代王朝初立之時皆“改正朔,易服色”以宣示王朝的合法性,確立官服製度,構成規訓官員的符號權力。帝王通過修改服色製度進行權力結構的調整,既是審美趣味的變更,又是等級秩序的“符號重構”。《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chuan) ,以為(wei) 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cong) 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①秦尚黑並為(wei) 漢所承繼,其時自帝王至官吏皆著黑衣,上下服色無差。官員品秩的高低則依靠印綬區分,所謂“懷金垂紫”指的就是高級官員所佩戴的金印紫綬。隋煬帝楊廣於(yu) 大業(ye) 元年始定服色之製,“自天子逮於(yu) 胥吏,章服皆有等差。始令五品以上,通服朱紫……”,“朱紫”遂成為(wei) 達官貴人的代指。②唐代品色衣製度,表麵看是行政等級的視覺區分,實則每種色彩都被賦予特定的政治意涵。唐太宗貞觀四年,昭令“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以上服緋,六品、七品以上綠,八品、九品以上青”③,至此,官員品色衣製度基本形成,此後曆代官服隻是在紫、緋、綠、青四色基礎上細化調整。自唐以來,色彩成為(wei) 古代官員等級製度最為(wei) 直觀的物質載體(ti) ,其通過色彩符號、配飾體(ti) 係以及形製規定共同構建起“以色辨等”的官僚身份識別係統。
在傳(chuan) 統官服係統中,服飾形製與(yu) 色彩的設計,不僅(jin) 是等級製度的物質外化,而且是倫(lun) 理秩序的具象表達。在這裏,抽象的倫(lun) 理觀念通過服飾形製完成對身體(ti) 的規訓,如宋代官服的“方心曲領”,其形製上圓下方,隱含著“天圓地方”的宇宙觀念。服飾色彩則始終遵循“尊卑有序,貴賤有別”的禮治原則進行等級化配置。作為(wei) 貫穿封建社會(hui) 的政治文化符號,官員服色製度的等差演變既折射出強化等級秩序的治理需求,又反映出傳(chuan) 統禮製對社會(hui) 生活的深度滲透。
以紋喻德——紋飾符號中的文化隱喻
中華傳(chuan) 統文化是一種“崇尚道德”的文化,官員服飾毫不例外地體(ti) 現著中華文明的道德功能。官員服飾作為(wei) 標識官員身份等級的物質載體(ti) ,其具象呈現是多要素協同的結果,在主體(ti) 服色之外,還使用各種紋飾圖案強化視覺區分度,形成與(yu) 服色並行的補充標識係統。官服紋樣構建出一套精密的視覺符號語言,通過服飾紋樣嚴(yan) 格的等級區分與(yu) 文化隱喻,實現“以紋喻德”的道德規訓。這一符號語言最早可追溯至《尚書(shu) ·益稷》所載的“十二章紋”,它將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等意象轉化為(wei) 身份地位的視覺明證,其中“山”紋象征著莊嚴(yan) 和鎮靜,“火”紋昭示光明,“黼”紋象征做事果斷,隱含對帝王及官員品行的道德要求。唐武德元年“高祖詔其諸衛將軍(jun) ,每至十月一日,皆服缺胯襖子,織成紫瑞獸(shou) 襖子。左右武衛將軍(jun) 服豹文襖子,左右翊衛將軍(jun) 服瑞鷹文襖子。其七品已上陪位散員官等皆服綠無文綾襖子”,以配合服色顯示官秩的高低,而紋飾道德符號體(ti) 係的完善,則體(ti) 現於(yu) 明清兩(liang) 代文武官員服飾的“補子”上。④
明代補服製度將符號文化學運用到極致,文官繡禽、武官繡獸(shou) 的設計,隱含著對官員道德品性的要求。明代官服的前胸後背均飾有金線彩絲(si) 繡成的“補子”,以標識官品。明洪武二十六年定百官常服:“公、侯、駙馬、伯,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二品仙鶴、錦雞,三品、四品孔雀、雲(yun) 雁,五品白鷳,六品、七品用鷺鷥、㶉鶒,八品、九品用黃鸝、鵪鶉、練鵲,風憲官用獬豸;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九品犀牛、海馬。”⑤文官用禽鳥,武官用猛獸(shou) ,這便是“衣冠禽獸(shou) ”的最初來源。“衣冠禽獸(shou) ”的文化符號實則包含著嚴(yan) 密的道德隱喻:白鷳因其“行止閑雅”被用於(yu) 五品文官補子,暗喻貞靜清正;鷺鷥取“鷺行有序”之意配置給六品官,強調官場秩序;即便是武官係統的犀牛補子,也借犀牛“強悍耿直”的特性傳(chuan) 遞忠厚威嚴(yan) 的寓意。在繼承明代補服製度基礎上,清代官服進一步精細化,清人在官服冠飾中增加“花翎”,通過羽毛眼數區別身份,這種視覺符號的量化處理,將官僚係統的等級秩序轉化為(wei) 更加直觀的紋飾語言。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官服紋飾除正向的道德隱喻,也常采用“負向警示”的設計策略,最具代表性的是漢代司法官員的獬豸冠和明代風憲官的獬豸補服。《後漢書(shu) ·輿服誌》記載:“法冠,一曰柱後……或謂之獬豸冠。獬豸,神羊,能別曲直,楚王嚐獲之,故以為(wei) 冠。”⑥將獬豸形象應用於(yu) 服飾中,是取法傳(chuan) 說中這種神獸(shou) 能辨曲直的特性,以其獨角的特殊造型,形成對貪腐及不公的潛在威懾。在符號學視野下,官服紋飾實現了三重維度的語碼轉換,即生物特征轉化為(wei) 道德規訓(如以白鷳潔羽喻清正)、動物行為(wei) 引申為(wei) 日常準則(如以鷺行有序彰顯官場紀律)、神話意象演繹為(wei) 監察權威(如以獬豸辨奸對應禦史職能)。最終將官服紋飾變成“穿在身上的監督”,將警示符號嵌入日常生活。
以製束行——禮儀(yi) 製度中的實踐規範
禮儀(yi) 製度是華夏製度文明的核心,官員服飾則是禮儀(yi) 製度的具象呈現,其形製、顏色、紋飾、質料的區別不僅(jin) 是一種政治文化符號,而且是對官員等級、德行的製度約束。在禮法同構的傳(chuan) 統社會(hui) 中,官員服飾製度在法律編撰中屬於(yu) 禮令的範疇,一般包含在法典中的禮令章節之內(nei) 。這一製度通過嚴(yan) 密的符號體(ti) 係及穿著規範,建構出一套“以製束行”的政治文化實踐機製,將作為(wei) 官員日常物質載體(ti) 的服飾轉化為(wei) 規訓官員行為(wei) 、強化政治秩序的重要治理工具。這一製度可追溯至先秦時期,從(cong) 荀子提出的“修冠弁衣裳,黼黻文章,雕琢刻鏤,皆有等差”,到管仲提出的“度爵而製服”,已具備用服飾區分爵秩之雛形。據《漢書(shu) 》記載:丞相、太尉和太傅、太師、太保,皆金印紫綬,掌副丞相、禦史大夫則銀印青綬,通過印綬顏色差異區分官階,漢代將身份標識轉化為(wei) 官員隨身佩飾,使等級規訓貫穿於(yu) 日常。⑦
唐代正式確立“品色服”製度,將官員服飾的製度約束推向新的高度。通過顏色區分,在視覺上塑造出“滿朝朱紫貴”的政治景觀,更通過“借服”製度允許低品級官員在特定場合穿著高階服色,形成激勵官員進取的符號動力機製。《宋史·輿服誌》載:“以金銀飾為(wei) 魚形,公服則係於(yu) 帶而垂於(yu) 後,以明貴賤。”⑧宋承唐製,在繼承唐代官員服色製度的基礎上擴大魚袋這一配飾的功能,使其在標識身份之外更添優(you) 撫之意,將製度的監督性柔化處理。明清時期的補服製度更把“以製束行”的理念發揮到極致,通過文化隱喻及禮儀(yi) 規定,使服飾與(yu) 政務、禮儀(yi) 場景相對應,這些儀(yi) 式化場景通過服飾的標準化,塑造官員的身體(ti) 記憶和行為(wei) 範式,從(cong) 而借助服飾管理把官員儀(yi) 表變為(wei) 製度規訓的直接載體(ti) 。
在法律層麵,曆代對官員著裝違製的懲處都有著嚴(yan) 格的規定。鹹亨五年五月十日,唐高宗頒發敕令:“如聞在外官人百姓,有不依令式,遂於(yu) 袍衫之內(nei) ,著朱、紫、青、綠等色短衫襖子,或於(yu) 閭野公然露服,貴賤莫辨,有蠧彝倫(lun) ;自今以後,衣服下上,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僭上,仍令所司嚴(yan) 加禁斷。”《大明律》規定:“凡官民房舍車服器物之類,各有等第。若違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罷職不敘。”⑨此外,當官員受到懲罰時,其服飾也會(hui) 發生相應的變化。明代對於(yu) 降級違法的官員會(hui) 褫奪其冠服,清代則直接“革去頂戴花翎”以示懲戒,這種“去符號化”的懲罰手段,把服飾製度與(yu) 官員政治生命緊密綁定。站在現代行政學之視域,我們(men) 可以發現,古代官員服飾製度的管理充滿智慧。一是傳(chuan) 統官服將抽象的社會(hui) 倫(lun) 理、政治製度轉化為(wei) 具象的穿著要求,使官員日常著裝行為(wei) 變成製度內(nei) 化的實踐過程;二是利用服飾的可視性與(yu) 標誌性,建構起全天候的權力監督網絡;三是古代官服製度借助紋飾符號的文化隱喻,形成非強製性的行為(wei) 引導機製。
以服明道——傳(chuan) 統官服中的禮樂(le) 教化
中國古代官服製度跨越千年,其形成、發展與(yu) 演變曆程綿延不絕,蘊含著深厚的政治智慧與(yu) 精妙的符號藝術。該製度不僅(jin) 是禮樂(le) 文明的載體(ti) ,而且是儒家教化思想的具象呈現。儒家提倡的禮樂(le) 教化,實則為(wei) 一種社會(hui) 治理方式,即借助禮樂(le) 文化的浸潤與(yu) 規範,以涵養(yang) 德性、整飭秩序、化育百姓。從(cong) 哲學維度審視,禮樂(le) 教化通過引導個(ge) 體(ti) 精神意識與(yu) 行為(wei) 模式從(cong) 特殊性向普遍性轉化,最終實現人類存在本質的普遍性躍升。因此,它既是高遠的政治智慧,又是深刻的實踐智慧。
從(cong) 黃帝“垂衣裳而天下治”的政治寓言,到“以色辨等”的唐宋服色製度,再到“以紋喻德”的明清補服製度,這套將體(ti) 製運行、道德教化與(yu) 服飾製度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展現出儒家禮樂(le) 製度獨特的教化功能。“品色服”製度通過等級可視化提高治理效率,以色譜管理替代繁瑣的身份驗證,這種將等級標識轉化為(wei) 日常視覺符號的理念貫穿於(yu) 此後曆代封建王朝官員服飾;補服製度的文化隱喻性規訓,比抽象的道德說教更具滲透性,而“借服”製度則將官員政績考核具象化。此外,古代官服製度頗具創造性地將法律約束轉化為(wei) 服飾語言,從(cong) 而形成一套“服飾—身份—懲罰”的閉環管理係統。
從(cong) 傳(chuan) 播學視角觀察,古代官員服飾作為(wei) “行走的政治標語”,其宣傳(chuan) 效果遠勝於(yu) 靜態的文字書(shu) 寫(xie) 。例如,獬豸因其“觸邪辨奸”的象征意義(yi) ,被廣泛應用於(yu) 古代司法監察人員的服飾中,以時刻提醒他們(men) “辨忠奸、明法理”;補服紋樣所承載的道德隱喻,通過日複一日的穿戴,潛移默化地教化官員保持清正廉潔。古人將“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的政治理想,轉化為(wei) 可操作、可感知的服飾製度,通過對抽象製度的物化,增強其治理效力。這一傳(chuan) 統秉承“衣冠明道”的理念,通過將禮樂(le) 教化的精神內(nei) 核與(yu) 服飾符號的物質形態有機融合,構建起官員服飾體(ti) 係作為(wei) 職業(ye) 倫(lun) 理載體(ti) 的象征係統,進而實現人格完善、秩序規範與(yu) 化民成俗的多重功能。這種製度設計既彰顯傳(chuan) 統政治哲學對現實治理的深刻關(guan) 切,又以物質文化實踐的方式確證儒家禮樂(le) 文明的主體(ti) 性地位,生動詮釋中華文化在禮製建構中一以貫之的文化自覺與(yu) 曆史主動精神。
【注釋】
①[漢]司馬遷:《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北京:中華書(shu) 局,2014年,第306頁。
②[後晉]劉昫等:《舊唐書(shu) 》卷四十五《誌》第二十五《輿服》,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5年,第1975頁。
③[宋]王溥:《唐會(hui) 要》卷三十一《輿服上》,北京:中華書(shu) 局,1960年,第569頁。
④[清]陳元龍:《格致鏡原》卷十六《冠服類》,揚州: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89年,第149頁。
⑤[明]申時行等:《明會(hui) 典》卷六十一《冠服二》,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9年,第386頁。
⑥[宋]範曄:《後漢書(shu) ·誌》第三十《輿服》,北京:中華書(shu) 局,1965年,第3667頁。
⑦[漢]班固:《漢書(shu) 》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北京:中華書(shu) 局,1964年,第724-726頁。
⑧[元]脫脫等:《宋史》卷一五三《輿服五》,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6年,第3568頁。
⑨[明]劉惟謙等:《大明律》卷十二“服舍違式”條,《續修四庫全書(shu) ·史部》第862冊(ce)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493頁。
【注:本文係2022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禮與(yu) 服飾的關(guan) 係研究”(項目編號:22&ZD038)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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