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慶】從中國儒家立場對全球倫理與普遍人權的幾點看法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2-06-2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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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慶

作者簡介:蔣慶,字勿恤,號盤山叟,西元一九五三年生,祖籍江蘇徐州,出生、成長於(yu) 貴州貴陽。一九八二年畢業(ye) 於(yu)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係(本科),先後任教於(yu) 西南政法大學、深圳行政學院。二〇〇一年申請提前退休。一九九七年在貴陽龍場始建陽明精舍,二〇〇三年落成。著有《公羊學引論》《政治儒學——當代儒學的轉向、特質與(yu) 發展》《以善致善:蔣慶與(yu) 盛洪對話》《生命信仰與(yu) 王道政治——儒家文化的現代價(jia) 值》《儒學的時代價(jia) 值》《儒家社會(hui) 與(yu) 道統複興(xing) ——與(yu) 蔣慶對話》《再論政治儒學》《儒教憲政秩序》(英文版)《廣論政治儒學》《政治儒學默想錄》《申論政治儒學》《〈周官〉今文說——儒家改製之“新王製”芻論》等,主編《中華文化經典基礎教育誦本》。

     

 

 


         
    1993年9月4日“世界宗教會(hui) 議”簽署了《全球倫(lun) 理普世宣言》,並發表了《世界倫(lun) 理宣言·導言》,對“全球倫(lun) 理”或曰“世界倫(lun) 理”進行了解釋,《宣言》的發起者們(men) 希望通過《宣言》的形式形成全球性或世界性的普世倫(lun) 理,以解決(jue) 人類麵臨(lin) 的諸多問題,如貧窮問題、戰爭(zheng) 問題、生態問題以及男女問題。當此人類多難之秋,《宣言》發起者們(men) 的仁心悲懷彌淪天地,其力圖以“全球性倫(lun) 理”來化解人類苦難的決(jue) 心與(yu) 勇氣非常值得吾人讚許,亦使吾人非常感動。但是,要在今日之世界形成所謂“全球倫(lun) 理”或“世界倫(lun) 理”是不可能的,因為(wei) 今日人類的曆史文化條件還未發展到足以形成“全球倫(lun) 理”的階段。故人類困境的解決(jue) 不是依靠學者手定的“全球倫(lun) 理”,而是依靠傳(chuan) 統形成的“本土倫(lun) 理”。下麵,就逐一申論我的看法。
    
    一、當今之世不可能形成—種“全球倫(lun) 理”
    
    要理解此一問題,必須首先了解“當今之世”的性質。當今之世,用中國儒家的話來說,仍是一“據亂(luan) 之世”,此“據亂(luan) 之世”的根本特征是人類生命之失序、人類心靈之無依、宇宙節律之破壞以及物質力量之稱霸世界;此即是人類生命秩序之亂(luan) 、人類心靈秩序之亂(luan) 、宇宙秩序之亂(luan) 以及社會(hui) 秩序之亂(luan) ;此“亂(luan) ”即是“顛倒”、“無序”、“錯置”,即《易經》所謂萬(wan) 物不得“各正性命”而“保其太和”,因而不能得其“貞定”。是故,當今之世,非如啟蒙思想家、人本主義(yi) 者、經濟決(jue) 定論者、生產(chan) 力拜物教者、民丨主崇拜者、自由鼓吹者、人權歌頌者、進步追求者所認為(wei) 的是人類迄今為(wei) 止最美好的時代,恰恰相反,當今之世是人類迄今為(wei) 止最混亂(luan) 的時代,人類的生活已失去了秩序、意義(yi) 、方向與(yu) 希望。依儒家之“三世說”,此“據亂(luan) 之世”離“升平世”尚遠,遑論“太平世”!故針對此“據亂(luan) 世”,屬於(yu) “太平世”的“大同”理想或曰“治法”就不能驟然適用。具體(ti) 說來,在今日尚存在著各別獨立民族國家與(yu) 不同文化形態的曆史條件下,即在今日存在著民族利益衝(chong) 突、價(jia) 值理念衝(chong) 突以及不同文明衝(chong) 突的“亂(luan) 世”,“全球倫(lun) 理”這一屬於(yu) “太平世”的“大同”理想就不能適用。“全球倫(lun) 理”在今日隻能是。人類未來的理想和希望,而不是具體(ti) 的“治法”或“規範”。人類不能超越其特定曆史階段實現其未來理想,隻能在特定曆史階段實現其相應於(yu) 此一特定曆史階段可能實現的理想,未來的理想隻是一種激發人類生存勇氣的希望。職是之故,《全球倫(lun) 理普世宣言》提出的“全球倫(lun) 理”超越了當今之世的特定曆史適用階段,隻能是一種“理想的倫(lun) 理”或“希望的倫(lun) 理”,不能在現實中落實成“具體(ti) 的倫(lun) 理”或“適用的倫(lun) 理”。正是基於(yu) 這一理由,我認為(wei) 當今之世不可能形成一種“全球倫(lun) 理”。
    
    複次,證諸古今中外史乘,所謂“倫(lun) 理”,都是同特定曆史文化相聯係的倫(lun) 理;也就是說,所謂“倫(lun) 理”都是特定曆史文化中的倫(lun) 理,或曰具有特定曆史文化特征的倫(lun) 理,並無超越特定曆史文化的倫(lun) 理或特定曆史文化之外的倫(lun) 理。這是因為(wei) 人類有史以來,都是在特定的曆史文化中生存繁衍,維係其社會(hui) 生活的倫(lun) 理注定具有其特定曆史文化的性質;即使到現在,人類交通發達聯係密切,仍未從(cong) 根本上改變人類聚族而居生活在特定曆史文化中這一事實。因此,當今人類在理解所謂“倫(lun) 理”時,仍是從(cong) 自己特定的曆史文化結構和特質中來把握倫(lun) 理並遵循倫(lun) 理。是故,在當今之世,提出“全球倫(lun) 理”是把倫(lun) 理從(cong) 特定的曆史文化中抽象出,使倫(lun) 理脫離其固有的曆史文十七結構與(yu) 特質,變為(wei) 一種“抽象的倫(lun) 理”或“超越的倫(lun) 理”。盡管這種倫(lun) 理在某些方麵綜合了各種文化中相似或相通的成分,但這種倫(lun) 理(“全球倫(lun) 理”)因脫離了特定的曆史文化結構和特質而不具有對某一特定民族的親(qin) 和性與(yu) 認同力,因而對當今生活在不同文化和國家中的民族不具有實際的約束力。就算世界上的每一個(ge) 人都能讀到《全球倫(lun) 理普世宣言》並在理智上接受其某些原則,但對其具有實際約束力的仍是其特定曆史文化中具有其曆史文化特質的倫(lun) 理。以所謂“金規則”為(wei) 例:基督教民族遵循的是耶穌教導的“金規則”,伊斯丨蘭(lan) 民族遵循的是穆罕丨默德教導的“金規則”,印度民族遵循的是筏馱摩那和佛陀教導的“金規則”,中華民族遵循的是孔子教導的“金規則”。這些民族不會(hui) 去遵循一個(ge) 其曆史文化之外的抽象的全球性的“金規則”倫(lun) 理。這是因為(wei) 倫(lun) 理的曆史文化屬性決(jue) 定倫(lun) 理的權威來自特定的曆史文化傳(chuan) 統,長期的曆史積澱與(yu) 文化認同賦予了各文化固有倫(lun) 理以權威和效力,使其倫(lun) 理變成了一種習(xi) 慣、一種傳(chuan) 統、一種集體(ti) 無意識、一種群體(ti) 記憶,最後變成了某一群人類自覺服從(cong) 的當然律則。因此,少數專(zhuan) 家、學者和宗教領袖通過人為(wei) 的方式製定的“全球倫(lun) 理”沒有曆史文化賦予的權威和效力,缺乏曆史與(yu) 傳(chuan) 統的長期認可與(yu) 支持,隻是一群人理性的決(jue) 定與(yu) 同意,因而缺乏來自曆史文化與(yu) 傳(chuan) 統約束力,人們(men) 不會(hui) 自覺遵從(cong) 。因此,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來說,當今之世不可能形成“全球倫(lun) 理”。
    
    二、切實遵循各種文化中已有的“本土倫(lun) 理”
    
    當今人類解決(jue) 道德困境麵臨(lin) 的問題不是沒有倫(lun) 理的問題,而是有倫(lun) 理而不遵守的問題;即孔子所謂“智及之仁不能守之”的問題。在當今已有的各大文化體(ti) 係中,古代聖人們(men) 已經依其特有的曆史文化形式確立了個(ge) 人及其群體(ti) 應當遵循的倫(lun) 理標準,而且這些標準是可作為(wei) “萬(wan) 世法”的永恒標準;也就是說,各大文化體(ti) 係中的古聖人們(men) 已經為(wei) 我們(men) 今天指明了“生活的終極意義(yi) 和相應地該如何生活的解釋”,我們(men) 不要妄自尊大地去“發明創造”所謂“新倫(lun) 理”,隻要按照古聖人們(men) 為(wei) 我們(men) 確立的倫(lun) 理標準生活我們(men) 就能獲得有意義(yi) 的幸福人生了。每—種文化雖然對“生活的終極意義(yi) 和相應地該如何生活的解釋”有曆史文化形式上的差異;即有語言上、習(xi) 俗上、製度上、學理上以及精粗深淺中正偏至上的差異,但各文化中的倫(lun) 理在精神實質上大體(ti) 皆指向“善”。因此,在當今不能形成“全球倫(lun) 理”的特定曆史條件下,隻要每一個(ge) 民族及其個(ge) 人能切實遵循其文化中古聖人所指明的倫(lun) 理,人類當前麵臨(lin) 的道德困境並不難解決(jue) 。在我看來,人類當前的道德困境恰恰是生活在每一文化中的人們(men) 不遵循其文化中的倫(lun) 理所致。如在和平問題上,近百年來西方人不遵循基督教“登山寶訓”的博愛倫(lun) 理,而遵循“社會(hui) 達爾文主義(yi) ”弱肉強食的所謂“新倫(lun) 理”(強盜倫(lun) 理),結果西方人變為(wei) 專(zhuan) 靠武力侵略擴張的帝國主義(yi) 與(yu) 軍(jun) 國主義(yi) ,與(yu) 強盜無異,最後導致兩(liang) 次世界大戰,給人類帶來了無數災難。至今在以西方文化為(wei) 主導的國際關(guan) 係中盛行的仍是這種以軍(jun) 事實力與(yu) 經濟實力為(wei) 國家目標的社會(hui) 達爾文主義(yi) 倫(lun) 理;不僅(jin) 基督教文化世界如此,印度教文化世界與(yu) 儒教文化世界亦如此。 (如尼赫魯放棄了甘地基於(yu) 印度教尊重生命的倫(lun) 理而接受了西方社會(hui) 達爾文主義(yi) 弱肉強食的倫(lun) 理,大力發展現代軍(jun) 事工業(ye) ,最終使印度成為(wei) 當今南亞(ya) 軍(jun) 事大國;又如日本近代放棄儒教道德完全信奉西方社會(hui) 達爾文主義(yi) 規則而蛻變為(wei) 軍(jun) 國主義(yi) ,中國近代以來亦被迫放棄儒家道德理想追隨西方社會(hui) 達爾文主義(yi) 已成為(wei) 東(dong) 亞(ya) 軍(jun) 事強國。)時至今日,世界軍(jun) 事實力的競爭(zheng) 雖不甚明顯,但經濟實力的競爭(zheng) 則如火如荼,如果國際間源自西方的社會(hui) 達爾文主義(yi) 規則不變,經濟實力的競爭(zheng) 不過是軍(jun) 事實力競爭(zheng) 的前奏。夫如是,建立在社會(hui) 達爾文主義(yi) 規則上的世界最終會(hui) 因為(wei) 各國實力的消長打破力量的平衡最後導致戰爭(zheng) 。故現代世界不能實現永久和平,其根本原因則是放棄了東(dong) 西方文化中古聖人已確立的博愛仁道倫(lun) 理,若東(dong) 西方各國能不折不扣地切實實行並真正做到各自文化傳(chuan) 統中已存在的古老倫(lun) 理,則廢除社會(hui) 達爾文主義(yi) 規則實現永久和平則不難。又如在生態問題上,西方沒有遵循基督教文化已有的“金規則”,而是把自己不願要的生態環境破壞轉嫁到第三世界國家,如不砍自己國家的樹卻大量進口別國的木材,不挖自己土地中的礦藏卻大量廉價(jia) 進口別國的礦藏,更有甚者將核廢料運往第三世界國家傾(qing) 倒埋藏。再如日本,根本放棄了儒教已有的“恕道”(“金規則”),自己的森林覆蓋保護得非常好,卻為(wei) 了進門木材大量砍伐南亞(ya) 的熱帶雨林;製造了大量登山電動纜車出口國外造成別國自然風景的嚴(yan) 重破壞,自己的富士山則一輛不用。至於(yu) 中國,則根本不遵循儒家“仁者與(yu) 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的尊重自然的“天人合一”倫(lun) 理,而是追隨西方急速地工業(ye) 化,最後造成對自然生態萬(wan) 劫不複的破壞。(大躍進時土法煉鋼幾乎將全國的樹砍光,水資源的汙染濫用已使太湖變黑黃河斷流,現在的農(nong) 村已幾乎看不見我兒(er) 時常見的麻雀、八哥、喜鵲、布穀、畫眉等飛鳥,鄉(xiang) 間的河中已無蝦可捉無魚可釣。凡此種種,可知中國不遵循自己古已有之的倫(lun) 理而遵循西方近代以來攻伐自然的倫(lun) 理,對中國自然生態的破壞是何等的嚴(yan) 重!)至於(yu) 世界麵臨(lin) 的貧窮問題與(yu) 男女問題亦可作如是觀。總之,當今世界上各大文化體(ti) 係中已具備了非常豐(feng) 富美善的倫(lun) 理,這些倫(lun) 理不僅(jin) 是好的、可欲的(儒家講“可欲之謂善”),並且得到各自曆史文化傳(chuan) 統幾千年人心智慧的滋養(yang) 護持,具有相當大的親(qin) 和力與(yu) 認同力,隻要現代人類能各自真正切實遵循這些自己古亦有之的“本土倫(lun) 理”,人類當前的道德困境就能夠得到克服。因此,製定所謂“全球倫(lun) 理”要求所有文化傳(chuan) 統中的人共遵之是不現實的,不必要的,也是無效力的。解決(jue) 當前人類道德困境的首要任務不是去不切實際地憑借理性製定抽象的“普世倫(lun) 理”,而是去複興(xing) 、弘揚、光大各種文化傳(chuan) 統中已有的“本土倫(lun) 理”;當今人類的道德災難不是因為(wei) 沒有人類共通的倫(lun) 理原則所致,而是因為(wei) 各大文化傳(chuan) 統中的“本土倫(lun) 理”式微衰落人們(men) 不遵循其固有的倫(lun) 理原則所致。職是之故,解決(jue) 當今人類麵臨(lin) 的道德困境就隻能回到人類各大文化傳(chuan) 統中的“本土倫(lun) 理”,並真正地切實地遵循此一倫(lun) 理,而不是拋開“本土倫(lun) 理”去製定所謂“全球倫(lun) 理”或“世界倫(lun) 理”。試想,若當今人類連自己文化傳(chuan) 統中的倫(lun) 理都不遵守,怎麽(me) 會(hui) 去遵守另一抽象的、外在的、與(yu) 自己文化傳(chuan) 統無關(guan) 的“普世倫(lun) 理”呢?這裏再強調一遍:當代人類的道德病痛不是因為(wei) 沒有倫(lun) 理,而是因為(wei) 不遵守各自傳(chuan) 統文化中已有的倫(lun) 理!
    
    三、《全球倫(lun) 理普世宣言》中的“西方中心論”傾(qing) 向
    
    《全球倫(lun) 理普世宣言》在《總則》中寫(xie) 道:“我們(men) 肯定並讚成這些正麵的人類價(jia) 值——自由、平等、民丨主、對相互依存的承認、對公正和對人權的承諾……。”在這裏,《全球倫(lun) 理普世宣言》不自覺地犯了“西方中心論”的錯誤(此錯誤即是“以西方文化為(wei) 人類共法”的錯誤),因為(wei) 自由、平等、民丨主、人權是西方文化的產(chan) 物與(yu) 特質,而不是“人類價(jia) 值”。以中國儒家文化為(wei) 例,就不如此肯定讚成這些價(jia) 值,因這些價(jia) 值與(yu) 儒家價(jia) 值存在著某種層麵與(yu) 程度的衝(chong) 突,如儒家強調個(ge) 人對家國天下的道德責任而不怎麽(me) 強調個(ge) 人自由,即把道德責任放在行為(wei) 價(jia) 值的第一位,個(ge) 人自由則放在其次;儒家不讚成形式理性一刀切的西方平等觀,而是以“禮”的“中和精神”強調“等差之愛”、合理的等級製度以及相應於(yu) 每一合理等級的生命價(jia) 值與(yu) 行為(wei) 準則;儒家不讚成民丨主,因為(wei) 民丨主的平麵化、世俗化、庸人化以及賢與(yu) 不肖各—票的所謂平等化使有道德、有智慧、有品位、有高才而不肯與(yu) 庸愚為(wei) 伍的人不能進入政治去轉化政治;儒家亦不完全肯定人權,因人權源於(yu) 人的利益欲求而非道德實現,隻有反抗壓迫的消極意義(yi) 而無更高的價(jia) 值目的。即使在所謂“對話時代”的今天,中國儒家文化對西方自由、平等、民丨主、人權等價(jia) 值也是有限製地、有選擇地、有保留地、極謹慎地承認接受,絕不會(hui) 完全擁抱認同,其原因在於(yu) 源自中國曆史文化傳(chuan) 統的儒家價(jia) 值在其發生學意義(yi) 上(即淵源上)與(yu) 西方價(jia) 值存在著許多差別與(yu) 不同,而有些差別與(yu) 不同則是本質性與(yu) 淵源性的,永遠都不可能會(hui) 通融合。正因為(wei) 中國儒家文化並不如此完全肯定讚同自由、平等、民丨主、人權等西方價(jia) 值,故這些價(jia) 值隻能是“西方價(jia) 值”而非“人類價(jia) 值”。《全球倫(lun) 理普世宣言》不自覺地把“西方價(jia) 值”等同於(yu) “人類價(jia) 值”,違背了其《宣言·原則》中所說的“應該使用所有宗教和倫(lun) 理集團都能接受的詞語和形象,它的詞語應該是‘以全人類為(wei) 基礎的”’原則,因自由、平等、民丨主、人權等價(jia) 值並非是“以全人類為(wei) 基礎的詞語”,而是“以西方文化為(wei) 基礎的詞語”。由此可見,“西方文化中心論”在當今之世影響是何等之深,就連製定《全球倫(lun) 理普世宣言》的這些非常尊重非西方文化的人都不自覺地受其影響,亦可知當今解決(jue) 人類道德困境的當務之急不是去製定所渭“全球倫(lun) 理”或“世界倫(lun) 理”,而是去消除無所不在的“西方中心論”。“西方中心論”消除,各種文化都自覺地真正遵循自己的“本土倫(lun) 理”,此各自“本土倫(lun) 理”的共通處即是“全球倫(lun) 理”,又何必再去製定一另外的形式上的“全球倫(lun) 理”呢?至於(yu) 《全球倫(lun) 理普世宣言》所言西方自由、平等、民丨主、人權是“正麵的”人類價(jia) 值,此處所謂“正麵”我則不敢苟同。因這些西方價(jia) 值在今天看來已經出現了許多負麵效用,前麵所言之社會(hui) 達爾文主義(yi) 規則問題、第三世界之貧窮問題、全球生態環境破壞問題以及人類男女關(guan) 係不能各正性命與(yu) 婚姻家庭日趨脆弱破裂問題無不與(yu) 這些西方價(jia) 值有直接關(guan) 聯。現代西方文化是全球主導性的文化,具有強烈的霸權色彩,故現代人類自覺不自覺地都受到西方文化的影響,因而現代人類麵臨(lin) 的諸多困境災難都與(yu) 西方文化有內(nei) 在牽聯。是故,解決(jue) 現代人類困境災難的首要途徑就是去深切反省批判上述西方價(jia) 值的負麵作用,糾正西方文化的偏頗與(yu) 歧出,而不是掩飾西方文化的缺失把西方價(jia) 值上升到屬於(yu) 全人類的所謂“正麵”價(jia) 值。《宣言》的製定者們(men) 在製定《宣言》時未能深切反省批判西方價(jia) 值的負麵作用,而是把西方價(jia) 值看作不證自明的普世真理,這在我看來不能不是一件非常遺憾之事。
    
    四、幾個(ge) 具體(ti) 問題
    
    1.關(guan) 於(yu) 強調“天權”而形成“三權倫(lun) 理”問題
    
    《宣言》強調對人權的肯定和對地球的尊重,此即提出了“二權”——人權與(yu) 物權,但還不夠,還應提出“天權”,形成倫(lun) 理上的“三權”。所謂“天權”,是指超越神聖之權利,即除人與(yu) 物外,超越神聖之“天”亦具有其不可侵犯之權。因人與(yu) 物均是形下界之存在,不具超驗神聖價(jia) 值,而“天”則是形上界之存在,具有超驗神聖之價(jia) 值。若人與(yu) 物隻有形下界之價(jia) 值,而不能通於(yu) 形上界之價(jia) 值,其權利則缺乏超越神聖之貞定與(yu) 安立,即缺乏超越神聖之合理性與(yu) 合法性的證明與(yu) 維係.故不能使人心悅誠服,因而不能使人自覺遵從(cong) 。故在強調人權物權不可侵犯的同時應強調“天權”不可侵犯,而“天權”與(yu) “人權”“物權”本通而為(wei) 一,“天權”正是“人權”“物權”所以合理合法的基礎。若人類倫(lun) 理中缺少了“天權”一權,其倫(lun) 理的權威性與(yu) 合法性就要打許多折扣,其約束力就要降低很多。當今世界日益世俗化、人本化,反應在倫(lun) 理上就是取消倫(lun) 理的超越性與(yu) 神聖性,即取消倫(lun) 理的天道性,使倫(lun) 理失去超越神聖之權威性與(yu) 約束力,人們(men) 不能因敬畏而自覺遵循;退一步說,人們(men) 雖知道應遵循,然“智及之仁不能守之”仍不能遵循,此所以當今之世需確立“天權”而神道設教,以“天”之力量權威促使人遵循人類倫(lun) 理,切實落實“人權”和“物權”。此“三權”思想源自儒家天、地、人參通的“三才”思想與(yu) “畏天命”神道思想,在當今人類超越神聖價(jia) 值失落的時代,複興(xing) 此種思想而形成“三權倫(lun) 理”,正可以對治人類當今有倫(lun) 理而不能遵循的道德困境。 2.關(guan) 於(yu) 強調具體(ti) 禁止性限製規範問題
    
    《宣言》所列倫(lun) 理多為(wei) 抽象的保護性訴求規範,甚少列出具體(ti) 的禁止性限製規範。然在現實生活中,由於(yu) 人私欲習(xi) 見之根深蒂固,《宣言》所言之人人賦有的理性良知並非時時清明朗現,而經常會(hui) 被私欲習(xi) 見乘權作主遮蔽退讓,事事隨軀殼起念。因此,在製定倫(lun) 理規範時就應該考慮到這一因素,以禁止性的限製規範來約束當事者,促使其向善,即促使其遵守保護性的訴求規範。否則,隻有保護性的訴求規範實不足以促使人切實遵循倫(lun) 理規則。是故,我們(men) 不能對人性太天真信任,對人性的負麵價(jia) 值要有一深切的認識,若我們(men) 在現實層麵對人性抱過於(yu) 天真樂(le) 觀的態度,對人性的負麵作用不加以警惕與(yu) 對治,《宣言》所規定的保護性訴求規範就不能實現。以《宣言·前提》為(wei) 例。該部分列舉(ju) 了五項不可或缺的“全球倫(lun) 理”,其中除第二項涉及到一般的道德責任外,其餘(yu) 均為(wei) 保護性的訴求規範。依我之見,此部分及《宣言》其它部分應加上類似下列內(nei) 容的禁止性限製規範。
    
    “每個(ge) 人對他人、自然和天道均無違背其尊嚴(yan) 、價(jia) 值和權利的權利,若有個(ge) 人、國家和社會(hui) 實體(ti) 違背之,其他個(ge) 人、國家和社會(hui) 實體(ti) 均有權利和責任限製或剝奪其權利。”
    
    3.關(guan) 於(yu) 做人本質問題
    
    《宣言》認為(wei) “自由”乃“做人的本質”,並認為(wei) “隻要不侵犯他人的權利或表現出對有生物或無生物適當的尊重,每一個(ge) 人都有自由行使和發展每一種能力”。《宣言》這種關(guan) 於(yu) 做人本質的思想,與(yu) 中國儒家關(guan) 於(yu) 做人本質的思想大異其趣。在儒家看來,“做人的本質”不是實現其“自由”,而是呈現其“良知”,複歸其“性體(ti) ”。此“良知”“性體(ti) ”不是人選擇的結果,而是先驗地存在於(yu) 人的本性之中,是人所以為(wei) 人的先天本質性規定。“良知”“性體(ti) ”會(hui) 被私欲習(xi) 見障蔽,但不會(hui) 消失,永遠是人“做人的本質”。至於(yu) 人的“自由”,隻能是人實現其本質——“良知性體(ti) ”——的手段,而不是人存在的目的,更不是人“做人的本質”。若以“自由”作為(wei) 人“做人的本質”,則是取消人類在“做人本質”上的道德規定性和倫(lun) 理目的性,最終是取消道德和倫(lun) 理本身。因為(wei) 如果在“做人的本質”上不先驗地確立一個(ge) 人性的道德標準或者倫(lun) 理目的,不對“自由”進行道德倫(lun) 理的超驗限製,(對人“做人的本質”作先驗的價(jia) 值規定就是對“自由”進行道德倫(lun) 理的超驗限製),人就可能會(hui) 依仗其所謂“自由的本性”為(wei) 所欲為(wei) ,結果非但不能使人向善,反而可能導人為(wei) 惡。因此,在倫(lun) 理的領域,“自由”隻能是手段而不能是目的,隻能是實現人先驗本質——“良知性體(ti) ”——的工具而不能是人的“做人本質”本身。《宣言》將“自由”作為(wei) 人“做人的本質”,並且作為(wei) 《宣言》(基本原則)的第一條,有取消人真正“做人的本質”——“良知性體(ti) ”之嫌,從(cong) 而有可能取消倫(lun) 理向善價(jia) 值本身,這不能不是一件遺憾之事。
    
    複次,《宣言》所理解的“自由”還有一個(ge) 特征,即隻要人不侵犯他人和他物(有生物和無生物)的權利並尊重之,每個(ge) 人就可自由行使和發展其每一種能力。這一對“自由”的理解是有問題的,甚至是相當危險的。這一“自由”的含義(yi) 即是說,隻要一個(ge) 人不侵犯他人和他物的權利和利益什麽(me) 都可以做。此處的要害是在“不侵犯”和“他人他物”上,即隻對“自由”作了上述兩(liang) 點限製。然而,此限製顯然不夠,“不侵犯他人他物”並不意味著人就擁有做任何事情的“自由”或“權利”。殊不知人雖“不侵犯他人他物”則有可能侵犯“天道”,違背“天理”,並有可能通過對自身的犯罪侵犯“人類尊嚴(yan) ”。如同性戀者結婚組成家庭,雖未“侵犯他人他物”,但卻侵犯了“天道”,違背了“天理”.因“天道”乾男坤女各正性命,家庭是“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之“天道”,“陰陽大化”在人類社會(hui) 兩(liang) 性關(guan) 係中的具體(ti) 體(ti) 現,是“天理”對男女之道與(yu) 婚姻家庭之貞定。離開男女兩(liang) 性之結合而組成單性之婚姻家庭,是對乾道坤道生化萬(wan) 物之神聖律則(“天道”)的侵犯,是對陰陽交合的宇宙自然秩序(“天理”)的破壞,故人的行為(wei) 雖“不侵犯他人他物”,但可能侵犯“天道”“天理”,依此,人在“不侵犯他人他物”的前提下亦無做任何事情的“自由”;也即是說,人雖“不侵犯他人他物”,但亦絕無權利“自由”地“行使和發展其每一種能力”(因人有些能力是相當可怕危險的負麵能力,必須痛加限製與(yu) 約束)。又如人雖“不侵犯他人他物”,但人可能侵犯自己,並通過侵犯自己侵犯“人類尊嚴(yan) ”。以現代泛濫的色情文化為(wei) 例,當事者雖未“侵犯他人他物”,但當事者通過自己的行為(wei) 把自己降為(wei) 禽獸(shou) 動物,甚至連禽獸(shou) 動物不如;因當事者並非孤立一人,而是人類群體(ti) 中的一員,其對人類尊嚴(yan) 負有連帶責任,故當事者把自己降為(wei) 禽獸(shou) 動物並不是自己一個(ge) 人的事,而是影響了人類,連帶地把人類降為(wei) 禽獸(shou) 動物,侵犯了人類的尊嚴(yan) 。也即是說,當事者雖在形式上隻侵犯自己的尊嚴(yan) ,但因其作為(wei) “人”的存在本質與(yu) 身分決(jue) 定其在侵犯自己尊嚴(yan) 的同時即是在侵犯人類尊嚴(yan) 。而侵犯“人類尊嚴(yan) ”就是在侵犯“天道”,因“天命之謂性”,“天”賦予人“良知性體(ti) ”,侵犯了人的“良知性體(ti) ”就是侵犯“天道”。是故,在人:“不侵犯他人他物”的情況下人亦不擁有絕對的“自由”,即人無權利行使和發展人的每一種能力,即使人對自己亦是如此。可惜《宣言》對人性的理解過於(yu) 天真浪漫,隻對人進行“不侵犯他人他物”的限製,沒有看到人在“不侵犯他人他物”的情況下仍可能違犯倫(lun) 理仍需要對人的“自由”和“能力”進行限製。《宣言》之所以有這樣的失誤,是《宣言》不加懷疑地熱切推崇西方“自由”的價(jia) 值觀所致,這是我們(men) 今日在考慮倫(lun) 理問題時不能不警惕之處。
    
    4.關(guan) 於(yu) 平等問題
    
    《宣言》以西方價(jia) 值為(wei) 基礎,故在製定“全球倫(lun) 理”時,以“平等”為(wei) 其基本原則,如強調一切人的平等、權利的平等、男女的平等。主張“平等”並無錯,但不能將“平等”強調過頭,若將“平等”強調過頭,會(hui) 無視“平等”掩飾下的“實際等差”,不能就人現實生活中的“實際等差”製定相應的倫(lun) 理規則,因而不能成就人現實生活中的“殊異存在”。《宣言》在這方麵有過分強調“平等”之嫌,故亦與(yu) 中國儒家文化異趣。依儒家文化,並非不知有“形式的平等”(西方價(jia) 值中的平等及“全球倫(lun) 理”強調的平等即是“形式的平等”),“形式的平等”具體(ti) 是指“法律麵前的平等”,此“平等”是“一刀切”的理性的平等,此“平等”具有法律上一體(ti) 拉平的意義(yi) ,故有其法律上的價(jia) 值。但這種“平等”沒有考慮人實際存在的差異,亦沒有考慮人實際存在的差異有其正當性與(yu) 合理價(jia) 值,而是將某種實際存在的正當合理的不平等扯平削齊,這種將實際正當合理的不平等扯平削奇的“平等”實際上亦是一種不平等,即相對於(yu) 人“殊異存在”價(jia) 值的不平等。故依儒家,強調的是相對於(yu) 特定“殊異存在”的平等,即“實際等差”中相對於(yu) 其等差序列的平等,此平等才是每一個(ge) 人實際的、真實的、可感知的平等。故在製定倫(lun) 理規則時,就要考慮到人“實際等差”的“殊異存在”具有其現實性、正當性與(yu) 合理性,製定出相對於(yu) 特定人的特定的倫(lun) 理(適用於(yu) 不同人的不同的倫(lun) 理),使不同的人在遵循不同的倫(lun) 理中實現其特定的生命意義(yi) 與(yu) 行為(wei) 價(jia) 值。這就是儒家所推崇的“禮的別異特征與(yu) 中和精神”。如關(guan) 於(yu) 男女問題,儒家講“男女有別”而不講“男女平等”。所謂“男女有別”,是講男女因其自然、情感、社會(hui) 、責任等方麵的原因各有其應遵循的倫(lun) 理準則,即“禮”,男女在其各自之“禮”(特定倫(lun) 理準則)中實現其生命之特定意義(yi) 與(yu) 行為(wei) 價(jia) 值。儒家雖不過分強調人的“形式平等”(法律平等),但則強調人的“實質平等” (禮樂(le) 平等),“禮樂(le) 平等”是一種表麵上的不平等實際上的平等,“形式平等”則是一種實際上的不平等而表麵上的平等。《宣言》蔽於(yu) 西方抽象的“形式平等觀”而看不到人有實質性的“禮樂(le) 平等”,從(cong) 而不考慮相對於(yu) 現實不平等的人所適用的倫(lun) 理原則,這也是一件遺憾之事。
    
    5.關(guan) 於(yu) 建立一體(ti) 文化和轉變意識問題 《宣言·導言》第三條(絕對的原則)第二款寫(xie) 明“要建立一體(ti) 的文化”,在我看來,這根本不可能,人類文化過去、現在、將來都不可能建成所謂“一體(ti) 的文化”。這是因為(wei) 人類文化從(cong) 其產(chan) 生演變來看一直都是多元的、豐(feng) 富的、獨特的、殊異的文化,未來文化的發展也必然如此。若人類果能建成“一體(ti) 的文化”,必然是以強製拉齊削平人類文化的多元性、豐(feng) 富性、獨特性和殊異性為(wei) 前提,此是對人類文化的最大不尊重和不平等。故人類文化的多元性、豐(feng) 富性、獨特性和殊異性將是永遠必須存在和應該尊重的!但這並不意味著人類文化不朝“大同”方向演進。所謂“大同”,依儒家不是指“齊一拉平”,而是指“太和一統”。“太和”,是指差別中的合同;“一統”,是指多元中的統一。故未來世界的文化不是單調無別萬(wan) 國齊一的“一體(ti) 文化”,而是殊異多元而又一統共貫的“大同文化”。此“大同文化”是一與(yu) 多、同與(yu) 別、共與(yu) 殊的綜合,是人類文化未來的發展方向。這隻有中國文化可以為(wei) 其提供資源與(yu) 智慧,希望《宣言》的製定者們(men) 能夠認識並吸取中國儒家的資源與(yu) 智慧,不把儒家排斥在世界文化之外。
    
    至於(yu) 轉變意識問題,要解決(jue) 人類的道德困境,隻改變意識還不夠,因人類意識知之,並不能保證人類行為(wei) 行之,如人類如今已知汽車尾氣破壞生態環境,但為(wei) 圖生活便利,仍然大量生產(chan) 使用轎車,並有擴大的趨勢;即人類如今在理智上雖已知生態倫(lun) 理很好,但為(wei) 圖自己生活的安逸舒適,在自己私欲利益的驅使下仍不遵循生態倫(lun) 理。這是因為(wei) 人類行為(wei) 往往不按照人的清明理性行事,而按照人的利欲習(xi) 氣行事,故要使人遵循倫(lun) 理,除改變意識外,更重要的是改變人的氣質之性,即克製人的欲望、調適人的利益、消除人的習(xi) 氣、養(yang) 成人的德性。要做到這些,就必須經由儒家指出的兩(liang) 個(ge) 途徑,即在個(ge) 人方麵經由“工夫”修養(yang) 的途徑,在社會(hui) 方麵經由“教化”熏習(xi) 的途徑。故中國儒家所揭示的“工夫”和“教化”是解決(jue) 當今人類“有倫(lun) 理而不遵循”之道德困境的根本出路。在這一點上,也希望《宣言》的製定者們(men) 留意。
    
    總之,《全球倫(lun) 理普世宣言》有很多值得稱道之處,但也有很多問題,我在這裏謹從(cong) 中國儒家立場提出問題,供《宣言》的製定者們(men) 研究參考。最後,我再重申一遍,在當今人類多難之秋,《宣言》的製定者們(men) 欲解決(jue) 人類麵臨(lin) 的道德困境,其動機是非常可嘉的,其用心是非常良苦的,我在此謹對他們(men) 的道德熱情和實踐勇氣表示由衷的欽佩!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