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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喬見作者簡介: 陳喬(qiao) 見,男,西元一九七九年生,雲(yun) 南陸良人,武漢大學哲學博士。曾任職於(yu) 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中山大學哲學係教授,兼任上海市儒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中華孔子學會(hui) 理事等,研究領域為(wei) 中國哲學、倫(lun) 理學與(yu) 政治哲學,著有《義(yi) 的譜係:中國古代的正義(yi) 與(yu) 公共傳(chuan) 統》《公私辨:曆史衍化與(yu) 現代詮釋》《閑先賢之道》。 |
朱子對孟子性善論的“哥白尼倒轉”及其倫(lun) 理學差異
作者:陳喬(qiao) 見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杭州師範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9年第6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十一月十九日乙酉
耶穌2019年11月14日
摘要:孟子通過不忍、惻隱、羞惡、愉悅等情感體(ti) 驗來指示人心中的善端,又通過類比推理來闡明人心之所同然,並由此論定人性善。朱子倒轉了孟子道性善的理路,一變而從(cong) 天理之善論定人性之善。其實,天理之善歸根究底是吾人對宇宙萬(wan) 象之觀察、體(ti) 驗與(yu) 體(ti) 悟而來的,換言之,先驗實得自於(yu) 經驗。由於(yu) 道性善之理路不同,孟子與(yu) 朱子性善論與(yu) 倫(lun) 理學之間存在諸多對照性的差異。朱子性善論自有其極高之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但是,孟子性善論較少形而上學的預設,亦更為(wei) 融貫一致。
關(guan) 鍵詞:孟子;朱子;性善;端;體(ti) ;經驗;先驗
作者簡介:陳喬(qiao) 見,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係副教授,上海儒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主要從(cong) 事儒學與(yu) 諸子學研究,興(xing) 趣領域有倫(lun) 理學與(yu) 政治哲學。
人性論是儒家哲學的主幹,性善論又是其主流。性善論肇始於(yu) 孟子,宋代理學家把它確立為(wei) 儒家人性論之正統。在某種意義(yi) 上,宋代理學是在新觀念新思維的時代背景下,對孟子性善論的辯護與(yu) 闡發,以回應佛老尤其是禪宗之挑戰;然而,此種辯護與(yu) 闡發不能不反受其影響而麵目有所改變。就性善論而言,筆者以為(wei) ,這一轉變即由孟子從(cong) 經驗道性善一變而為(wei) 從(cong) 先驗道性善,筆者稱之為(wei) 性善論中的“哥白尼倒轉”。由於(yu) 朱子是宋代理學之集大成者,因此,此文將以朱子性善論為(wei) 中心加以考察和分析,嚐試講明這一倒轉,並簡要評價(jia) 其得失。當然,在此之前,有必要從(cong) 孟子道性善的理路論起。
一、孟子“道性善”的理路:情感體(ti) 驗與(yu) 類比推理
(一)由情感體(ti) 驗指示心善
“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孟子·滕文公上》,以下凡引此書(shu) ,隻隨文夾注篇名)。那麽(me) ,孟子又是如何“道性善”的呢?縱觀孟子全文,《告子上》一篇是孟子“道性善”最為(wei) 嚴(yan) 整的一篇,是篇“一氣嗬成,很有係統性”。[①]是篇前三章載孟子與(yu) 告子關(guan) 於(yu) 人性的三個(ge) 辯論:“杞柳”之辯、“湍水”之辯、“生之謂性”之辯,孟子主要通過歸謬法反駁告子,並未正麵道性善;接下來第四、五兩(liang) 章是孟、告及其門弟子辯“仁義(yi) 內(nei) 外”。第六章始正麵“道性善”。可以想見,這一章就曆史語境而言,當發生在前五章之後,作為(wei) 弟子的公都子看到孟子總是反駁其他人性觀點卻從(cong) 未闡釋自己性善說,故不得不問乃師性善之究竟義(yi) 。公都子首先列舉(ju) 告子“性無善無惡”說及或人“性可以為(wei) 善,可以為(wei) 不善”、“有性善,有性不善”三說及相關(guan) 經驗例證,然後質諸孟夫子:“今曰‘性善’,然則彼皆非與(yu) ?”這才有了《孟子》全書(shu) 中唯一一段明確論證性善的文字:
乃若其情,則可以為(wei) 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wei) 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yi) 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yi) 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告子上》11.6)[②]
從(cong) 形式上看,孟子第一句話“乃若其情,則可以為(wei) 善矣,乃所謂善也”是對其所謂性善論的基本界定。不幸的是,後儒對此句的解讀以及此章中孟子所提到的“心”“性”“情”“才”等概念的理解可謂聚訟紛紜。孫奭《孟子疏》雲(yun) :“且性、情、才三者,合而言之,則一物耳;分而言之,則有三名,故曰性,曰情,曰才。蓋人之性,本則善之;而欲為(wei) 善者,非性也,以其情然也;情之能為(wei) 善者,非情然也,以其才也。是則性之動則為(wei) 情,而情者未嚐不好善而惡惡者也,其不欲為(wei) 善者乎?而才者乃性之用也。”[③]這是從(cong) “才之能為(wei) 善”與(yu) “情之欲為(wei) 善”來說明人性善,其實性善的關(guan) 鍵在於(yu) “情之欲為(wei) 善”即“情之好善而惡惡”。從(cong) 實質上看,孟子顯然是從(cong) 後文所言“人皆有之”的惻隱之心、羞惡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亦即道德情感來論證人性善。
《孟子》全文言此“四心”凡兩(liang) 見,另外一見出自在《孟子》七篇中早於(yu) 《告子上》的《公孫醜(chou) 上》:
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yu) 井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nei) 交於(yu) 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yu) 鄉(xiang) 黨(dang) 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ti) 也。(《公孫醜(chou) 上》3.6)
此章主旨講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即仁政),仁政之所以可能,端賴不忍人之心之實存,故孟子需進一步論證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孟子在此以“人乍見孺子入井”的例子來指示我們(men) 皆有怵惕惻隱之心,並順勢提出其他三心,說明若無此四心,則非人也。然後又說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四心是仁義(yi) 禮智之端,故學者每每稱此四心為(wei) “四端”或“四端之心”。此章與(yu) “乃若其情”章講四心與(yu) 四德的不同之處有二:一是此言四心為(wei) 四德之端,彼則徑雲(yun) 四心即四德也;二是此言“辭讓之心”而彼言“恭敬之心”。然而,無論如何,兩(liang) 章皆是從(cong) 人皆有惻隱、羞惡等心來闡明人性善,這是孟子性善論得以成立的究竟根據。
如此,性善論之成立端賴“人皆有惻隱、羞惡等四心”為(wei) 真命題。孟子對此的證明主要是訴諸經驗例子。如前所引,孟子用“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yu) 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的想象性的卻具有普遍性的例子,來指示人皆有惻隱之心。誠然,當我們(men) 看到一個(ge) 孺子匍匐將要落入井中時,我們(men) 每個(ge) 人都有一種不容已的惻隱傷(shang) 痛之情,都會(hui) 感到不忍心——若非故意與(yu) 孟子抬杠,或者確實大腦的情感組織有先天缺陷或後天損壞——這一點似不容置疑,任何稍加反思的正常人都會(hui) 意識這一點。對人如此,對待動物同樣如此。齊宣王見將以釁鍾之牛而“不忍其觳觫”,但釁鍾之禮又不可廢,故他下令有司“以羊易之”,其背後的心理體(ti) 驗(如孟子向他揭示的那樣)是“見牛未見羊也。君子之於(yu) 禽獸(shou) 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梁惠王上》)。確實,吾人看到一頭活生生的牛將要被殺,我們(men) 的惻隱不忍之情就會(hui) 自然流露;而對於(yu) 那隻僅(jin) 存於(yu) 概念中的羊或不在眼前的羊則無此或較少惻隱不忍之情。此外,孟子又用行人或乞丐不接受“呼蹴之食”(《告子上》)和人們(men) 皆有“無穿踰之心”(即羞於(yu) 偷盜與(yu) 惡人偷盜的心)(《盡心下》)來指示吾人皆有羞惡之心。[④]孟子正是抓住了吾人的這些情感體(ti) 驗或心理反應,來指示心善,進而由心善證成人性善。當代新儒家徐複觀把孟子道性善的理路概括為(wei) “由‘心善’以言性善”、“從(cong) 心善論定性善”,[⑤]這是很到位的。
筆者要特別強調的是,“端”之一字,關(guan) 係甚大。由於(yu) 對“端”的理解導致了對性善論的兩(liang) 種完全不同的致思想進路,一種是經驗式的理解(孟子本人),一種則是先驗式的理解(程頤、朱子)。當然,程朱並不是從(cong) “端”的不同訓詁入手來建立不同的理論,毋寧說是先有一套理論構想,然後以此理論反過來主導文本解釋。我們(men) 還是先看“端”之本義(yi) 如何?《說文·立部》:“端,直也。從(cong) 立,耑聲。”《說文·耑部》:“耑,物初生之題也。上象生形,下象其根也。凡耑之屬皆從(cong) 耑。”段玉裁注:“古發端字作此,今則‘端’行而‘耑’廢,乃多用‘耑’為(wei) ‘專(zhuan) ’矣。”顯然,孟子此所謂四端之心的“端”字不是《說文》作端直的“端”而是“耑”字,其本義(yi) 就是植物根須所發出的端芽,“耑”之一字,自含本根與(yu) 萌芽兩(liang) 義(yi) 。趙岐《孟子注》:“端者,首也。人皆有仁義(yi) 禮智之首,可引用之。”[⑥]這裏的“首”也就是《說文》的“題”,都有額頭、萌芽、發端之義(yi) 。據此,“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的意思就是惻隱之心是仁的萌芽、發端或開端。所謂“可引用之”即孟子擴而充之之義(yi) 。孫奭《孟子疏》進一步申論趙《注》:“‘惻隱之心’至‘智之端也’者,孟子言人有惻隱之心,是仁之端本起於(yu) 此也。有羞惡之心者,是義(yi) 之端本起於(yu) 此也。有辭讓、是非之心者,是禮、智之端本起於(yu) 此者也。以其仁者不過有不忍惻隱也,此孟子所以言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四者,是為(wei) 仁義(yi) 禮智四者之端本也。”[⑦]孫奭對“端”的解釋添加一“本”字是很有見地的,所謂“人有惻隱之心,是仁之端本起於(yu) 此也”意謂:人所固有的惻隱之心是仁之發端和本根;其餘(yu) 三者類此。孫奭用“端本”解“端”頗能得“耑”字之意象,“耑”字上半部為(wei) 題首、端芽,下半部為(wei) 根須、本根,“耑”(端)即由本根而生發的芽苗,所以,如孫奭《疏》所言,惻隱羞惡既可以說是仁義(yi) 之開端,亦可以說是仁義(yi) 之本根,總之是謂仁義(yi) 禮智必由此發展而成,或劄根於(yu) 此四心,故孟子又說“君子所性,仁義(yi) 禮智根於(yu) 心”(《盡心上》)。在此,四端與(yu) 仁義(yi) 禮智四德具有發生學亦是時空意義(yi) 上的先後關(guan) 係:必定是先有惻隱羞惡等情感體(ti) 驗,然後才可能有由此擴而充之,培養(yang) 出來的仁義(yi) 禮智四德。
(二)類比推理:何獨至於(yu) 人而疑之
以上孟子用以指示心善的例證,有的是單稱判斷,如齊宣王不忍牛之觳觫;有的是特稱判斷,如乞丐不受呼蹴之食;有的是全稱判斷,如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yu) 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無論是何種判斷,實際上都是從(cong) 某種個(ge) 體(ti) 性、主觀性的心理體(ti) 驗或情感反應來指示人有善心之萌動。對於(yu) 如何由此種個(ge) 體(ti) 性、主觀性的善心萌動上升到普遍性的關(guan) 於(yu) 人性論的判斷,似乎還有待進一步說明。幸運的是,孟子確實對此有所論證。孟子說:
富歲,子弟多賴;凶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今夫麰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浡然而生,至於(yu) 日至之時,皆熟矣。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養(yang) 、人事之不齊也。故凡同類者,舉(ju) 相似也,何獨至於(yu) 人而疑之?聖人,與(yu) 我同類者。故龍子曰:“不知足而為(wei) 屨,我知其不為(wei) 蕢也。”屨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口之於(yu) 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於(yu) 味也,其性與(yu) 人殊,若犬馬之與(yu) 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耆皆從(cong) 易牙之於(yu) 味也?至於(yu) 味,天下期於(yu) 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耳亦然。至於(yu) 聲,天下期於(yu) 師曠,是天下之耳相似也。惟目亦然。至於(yu) 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故曰:口之於(yu) 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yu) 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yu) 色也,有同美焉。至於(yu) 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yi) 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告子上》)
孟子首先描繪了現實世界中由於(yu) 外在環境之影響,人與(yu) 人之間確實存在賴暴善惡不齊的情況,但他認為(wei) 這“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此所謂“非天之降才爾殊”與(yu) 《告子上》11.6中的“若夫為(wei) 不善,非才之罪也”意義(yi) 完全相同,都是用以說明現實中的惡不能歸咎於(yu) “才”的問題,即不是才能不夠而是其心有所陷溺。這裏借助康德“應當蘊含著能夠”(ought implies can)的說法或許可以幫助我們(men) 理解孟子。實際上,孟子對“不能”與(yu) “不為(wei) ”的區分應蘊含了康德的這一層意思:“挾太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為(wei) 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為(wei) 也,非不能也。”(《梁惠王上》)孟子之意,吾人應當為(wei) 善(比如為(wei) 長者折枝)這蘊含著吾人能夠為(wei) 善,若夫為(wei) 不善,非才之罪也;換言之,為(wei) 不善的根源不在於(yu) “才”能不能、夠不夠,而是我們(men) 的“心”不為(wei) ,也就是缺乏為(wei) 善的意願(孟子所謂“陷溺其心”)。據下文,這裏的“心”就是悅理義(yi) 之心,其實也是一種道德情感(此道德情感是性善的最終根據)。孟子所謂“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是從(cong) 羞惡反說義(yi) ,此“理義(yi) 之悅我心”是正說義(yi) ,前者從(cong) 情感之厭惡來界定不義(yi) ,後者由情感之愉悅來言說義(yi) 。因此,此段結論“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仍是以心善說性善。
筆者要特別關(guan) 注的是,孟子在這裏所采用的類比論證。我們(men) 知道,類比論證廣泛存在與(yu) 哲學論證中,蘇格拉底就經常運用“技藝類比”(craft-analogy)來從(cong) 事哲學活動。當代美德倫(lun) 理學家赫斯特豪斯(Rosalind Hursthouse)在建構新亞(ya) 裏士多德版本的倫(lun) 理自然主義(yi) 時,所運用的主要方法也是類比論證。所謂“倫(lun) 理自然主義(yi) ”,赫斯特豪斯如此界定:“廣義(yi) 上說,它是通過某種方式而把倫(lun) 理學建立在有關(guan) 人性的考慮上。”[⑧]顯然,孟子便是把倫(lun) 理學建立在某種人性論的基礎上,因此孟子的倫(lun) 理學無疑是倫(lun) 理自然主義(yi) 。赫斯特豪斯通過從(cong) 植物到動物再到理性動物(人)的存在序列,揭示人性的某種帶有規範性的事實,在她看來,“我們(men) (人類)的典型生活方式是一種理性的方式”。[⑨]這當然是她從(cong) 亞(ya) 裏士多德傳(chuan) 統的倫(lun) 理視野考察和反思的結果,如果我們(men) 從(cong) 儒家的倫(lun) 理視野來看待人類特性的話就很難說是理性。在此,孟子通過類比推理得出的結論是:人是會(hui) 對理義(yi) (道德善)感到愉悅的動物。換言之,人的獨特性是具有道德情感而非理性。至於(yu) 究竟是亞(ya) 裏士多德還是孟子的看法更有說服力與(yu) 吸引力,非此文所討論的問題。此文關(guan) 注的是孟子的類比論證的結構。孟子在此首先通過植物之生長來說明一個(ge) 道理:“凡同類者,舉(ju) 相似也”。然後通過第一個(ge) 反問“何獨至於(yu) 人而疑之”來肯定人必有相似之處,如人之足必相似,人之口、耳、目亦必有相似之處,此即“口之於(yu) 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yu) 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yu) 色也,有同美焉”。無獨有偶,二千年後的達爾文發出了與(yu) 孟子同樣的反問,達爾文從(cong) 進化論的視域考察道德感的演化,在反駁對功利主義(yi) 者穆勒認為(wei) 道德是後天獲得的觀點時,他說:“低等動物中間的一些社會(hui) 性感覺是發乎本能的,是內(nei) 在而固有的,對這一點我們(men) 該不容再有所爭(zheng) 議。在低等動物既如此,何獨人就不能如此呢?”[⑩]孟子然後又遞進一步,通過第二個(ge) 反問“至於(yu) 心獨無所同然乎”來肯定人心必有所同然。在孟子看來,人心之所同然即理也義(yi) 也。不難發現,孟子這個(ge) 類比推理似乎隻能得出“心有所同然”的結論,卻得不出“同然”之內(nei) 容到底為(wei) 何的結論。為(wei) 什麽(me) 是理義(yi) ,孟子的邏輯是:聖人與(yu) 我同類,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其蘊含的前提即聖人能體(ti) 驗到“理義(yi) 之悅我心”——關(guan) 於(yu) 這一點,孟子並沒有給出實例。當然,從(cong) 孟子的倫(lun) 理視野看,他完全有理由相信“理義(yi) 之悅我心”是一個(ge) 十分顯白的心理事實,就像惻隱、羞惡那樣,任何正常人隻需當下體(ti) 證即知,這是人人都能且都會(hui) 體(ti) 驗到的心理經驗,難道不是嗎?
在孟子的性善論中,“心”“性”兩(liang) 個(ge) 概念的輕重、虛實不一樣:“心”重“性”輕,“心”實“性”虛;換言之,“心”具有實質的內(nei) 容(此即惻隱羞惡等四端乃至愉悅等),“性”是形式概念,沒有一個(ge) 實體(ti) 與(yu) 他相對應,它隻表示某類事物普遍具有的特性,如孟子所謂“犬之性”、“牛之性”、“人之性”等。孟子是以道德情感來界定人之為(wei) 仁的特性,並且在此意義(yi) 上說明人性善。
二、朱子道性善的理路:經驗變先驗
孟子性善論在先秦兩(liang) 漢並非主流,同時代有告子“性無善無惡”論,之後更有荀子針鋒相對的“性惡”論,此後又有西漢董仲舒的“性三品”論,故東(dong) 漢王充在遍數孟子以來數家人性說而歎曰:“自孟子以下,至劉子政,鴻儒博生,聞見多矣,然而論情性竟無定是”,其本人則附和公孫尼子之徒的“性有善有惡”論(《論衡·本性》)。據學者研究,孟子地位的上升要到了唐宋時期。[11]孟子性善論被視為(wei) 儒家正統始於(yu) 宋代理學,朱子《孟子序說》引程頤曰:“孟子有大功於(yu) 世,以其言性善也。”[12]揚孟必然抑荀,故朱子說:“荀子極偏駁,隻一句‘性惡’,大本已失。”[13]據筆者理解,宋明理學的一個(ge) 核心議題是在新時代新觀念的背景下重新發展和辯護孟子性善論。然而,由於(yu) 時代觀念和整體(ti) 思維的變化,宋明理學對孟子性善論的辯護與(yu) 發展實際上與(yu) 孟子道性善的理路有較大分歧,故其辯護與(yu) 發展有得亦有失。總體(ti) 上看,程頤與(yu) 朱子在此方麵論說頗多,朱子又集其大成,頗具代表性,故本節以朱子為(wei) 中心給予考察,說明朱子性善論實際上是“經驗變先驗”。[14]下文對此嚐試說明。
(一)“性即理也”與(yu) 性善論中的“哥白尼倒轉”
如所周知,朱子的人性論主要有三個(ge) 命題構成:(1)源自程頤的“性即理也”;(2)同樣源自程頤的“性體(ti) 情用”;(3)源自張載的“心統性情”。三個(ge) 命題中最為(wei) 核心的是第(1)個(ge) 命題,這是朱子闡明性善的根據所在,其餘(yu) 兩(liang) 個(ge) 命題乃在於(yu) 說明“心”“性”“情”三個(ge) 概念的內(nei) 涵及其相互關(guan) 係。茲(zi) 就其核心命題簡要概述一番。理學之所以名為(wei) “理學”這一點即表明其核心概念是“理”或“天理”。“理”的意涵,按朱子,“若理,則隻是個(ge) 淨潔空闊底世界”,[15]表明“理”是一無聲無臭的形而上的實體(ti) ,它可以獨立於(yu) 經驗世界而存在,如朱子所言:“且如萬(wan) 一山河大地都陷了,畢竟理卻隻在這裏”;[16]理更為(wei) 實質的內(nei) 涵是“所以然之故”與(yu) “所當然之則”,朱子說:“所以然之故,即是更上麵一層,如君之所以仁”,[17]在這裏,君當仁便是“所當然之則”,君之所以仁便是“所以然之故”。
在理學的思維框架中,“理—性”關(guan) 係猶如先秦之“道—德”,“道”或“理”是普遍性的超越的存在,但它們(men) 卻內(nei) 在於(yu) 世界萬(wan) 有的每個(ge) 個(ge) 體(ti) 中,個(ge) 體(ti) (通人、物而言)得之以為(wei) “德”或“性”。關(guan) 於(yu) 這個(ge) 意思,理學家一再言之,程頤說:“自理言之謂之天,自稟受言之謂之性,自存諸人言之謂之心。”[18]朱子說:“這個(ge) 理在天地間時,隻是善,無有不善者。生物得來,方始名曰性。隻是這理,在天則曰命,在人則曰性。”[19]質言之(此但就人性而論),吾人之“性”稟受於(yu) “天理”,故程頤說:“性即理也,所謂理,性是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20]吾人之“性”與(yu) “天理”(可理解為(wei) 宇宙的秩序與(yu) 原理)在性質上是同質的,因為(wei) 天理無有不善,故性亦無又不善。朱子完全接受並盛讚程頤此說:“如‘性即理也’一語,直自孔子後,惟是伊川說得盡。這一句便是千萬(wan) 世說性之根基。”[21]朱子所謂說性之根基,一則是說性根源於(yu) 理,一則是說明性善根源於(yu) 理善。程朱所謂“理”,就人性而言,其實質內(nei) 容即孟子所謂的仁義(yi) 禮智,如所言朱子說:“性是太極渾然之體(ti) ,本不可以名字言。但其中含具萬(wan) 理,而綱理之大者為(wei) 四,故命之曰仁義(yi) 禮智。”[22]總之,在程朱理學的哲學體(ti) 係中,性善的最終理據在天理——這與(yu) 孟子性善的根據在吾人之本心者迥異。
在程朱的哲學體(ti) 係中,“理”與(yu) “性”都是一形而上的實體(ti) (請回憶我前言孟子之“性”無相應之實體(ti) 說),這個(ge) 實體(ti) 就其本原來說先驗(先於(yu) 經驗)地就是“善”的。在此哲學架構中,“心”隻是“性”這一形上實體(ti) 的質料載體(ti) ,故朱子經常讚同性稱引邵雍的一個(ge) 說法:“‘性者,道之形體(ti) ;心者,性之郛郭。’康節這數句極好。蓋道即理也,如‘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是也。然非性,何以見理之所在?故曰:‘性者,道之形體(ti) 。’仁義(yi) 禮智性也,理也,而具此性者心也;故曰:‘心者,性之郛郭。’”關(guan) 於(yu) 前句,朱子解釋說:“道是泛言,性是就自家身上說。……道是在物之理,性是在己之理。”關(guan) 於(yu) 後者,朱子解釋說:“郛郭是包括。心具此理,如郛郭中之有人。”[23]其實,道(理)與(yu) 性本無形,所謂形體(ti) 乃是一形象說法,表明“性”乃是一實體(ti) ;心為(wei) 性之郛郭是說這一形上實體(ti) 在人就落在心上,故朱子亦可說“心具理”,但絕不可能如陸王那樣說“心即理”。
比照孟子與(yu) 程朱性善論可知,孟子性善論的思路是由下往上、由人達天,所謂“盡心”以“知性”“知天”是也(《盡心上》),其言性善的根據在人人可體(ti) 驗到的“情端”;程朱的思路是由上往下、由天降人,所謂理賦予人為(wei) 性是也,其言性善的根據在先驗的“天理”而內(nei) 在於(yu) 人心的“性體(ti) ”。筆者把這稱為(wei) 性善論中的“哥白尼倒轉”,隻不過,與(yu) 康德在認識論中的哥白尼倒轉不一樣,朱子把孟子訴諸主觀的本心言性善倒轉為(wei) 訴諸客觀的天理言性善。
在了解朱子人性論的基本結構與(yu) 觀念後,我們(men) 再來看在此義(yi) 理主導下,他對前引孟子道性善兩(liang) 段文字的詮釋:
3.6注文:惻隱、羞惡、辭讓、是非,情也。仁、義(yi) 、禮、智,性也。心,統性情者也。端,緒也。因其情之發,而性之本然可得而見,猶有物在中而緒見於(yu) 外也。……本章論人之性情,心之體(ti) 用,本然全具,而各有條理如此。(《孟子集注·公孫醜(chou) 上》)
11.6注文:乃若,發語辭。情者,性之動也。情者,性之動也。人之情,本但可以為(wei) 善而不可以為(wei) 惡,則性之本善可知矣。……前篇言是四者為(wei) 仁義(yi) 禮智之端,而此不言端者,彼欲其擴而充之;此直因用以著其本體(ti) ,故言有不同耳。(《孟子集注·告子上》)[24]
在3.6注文中,朱子的解釋把“性即理也”、“性體(ti) 情用”、“心統性情”三個(ge) 命題及其觀念似乎天衣無縫地添加進去。在11.6注文中,朱子敏銳地注意到孟子本文前篇言“端”而後篇不言“端”,朱子對後者的解釋是“直因其用以著本體(ti) ”,特拈出“本體(ti) ”以對“端”(在朱子那裏也是“用”)言。據朱子,仁義(yi) 禮智是性,是本體(ti) ;惻隱、羞惡等是情,是性之用、性之發、性之動,是性之本體(ti) (或本然)發現於(yu) 外的可見的端緒。故朱子說:“前輩說甚‘性惡’,‘善惡混’,都是不曾識性。到伊川說‘性即理也’,無人道得到這處。理便是天理,又那得有惡!孟子說‘性善’,便都是說理善;雖是就發處說,然亦就理之發處說。”[25]這裏,朱子再次強調孟子說性善其實是說理善(這當然是他的理解),所謂“理之發處”即惻隱羞惡等四端情感。在這樣的義(yi) 理間架下,性善論的根據不再是“端”,而是作為(wei) 本體(ti) 的先驗的“性”,性又源自天理,天理先天地是善的,故人性善的最終根據在先驗的天理。
在此義(yi) 理下,朱子訓“端”為(wei) “緒”改變了“端”之含有本根與(yu) 萌芽的原初意象。《說文·糸部》:“緒,絲(si) 耑也。”段玉裁注:“絲(si) 耑也。耑者,艸木初生之題也,因為(wei) 凡首之稱。抽絲(si) 者得緒而可引,引申之,凡事皆有緒可纘。”“耑”之意象為(wei) 草木初生之額頭或芽苗(也蘊含了草木在土壤下的根須),“緒”之意象為(wei) 絲(si) 之頭。很明顯,“緒”喪(sang) 失了“端(耑)”的很多意象,“端(耑)”有發端也有本根義(yi) ,有生發也有持續生長義(yi) ;而“緒”僅(jin) 有“首”(頭緒)義(yi) ,且這個(ge) “首”毫無生意。在朱子這裏,“緒”的意義(yi) 在於(yu) ,透過見於(yu) 外之緒(如惻隱羞惡等情),吾人可以認識到背後的在中之物(如仁義(yi) 等形上性理)。“端”的意義(yi) 在此有二:一是由端之善證性之善;一是由情端推知背後有一形上本體(ti) (亦可說實體(ti) ,故戴震批評朱子之“理”為(wei) “如有物焉,得於(yu) 天而具於(yu) 心”[26])。我們(men) 先討論前者,下一節討論後者。
朱子在第11.6注文中解釋性善的關(guan) 鍵一句話是:“情者,性之動也。情者,性之動也。人之情,本但可以為(wei) 善而不可以為(wei) 惡,則性之本善可知矣。”這句話其實頗為(wei) 費解,筆者姑且稱之為(wei) “本但說”。筆者嚐試從(cong) 朱子義(yi) 理係統為(wei) 之疏解。在朱子哲學係統中,不善的根源在於(yu) 氣稟,《朱子語類》卷4載:“問:‘天地之性既善,則氣稟之性如何不善?’曰:‘理固無不善,才賦於(yu) 氣質,便有清濁、偏正、剛柔、緩急之不同。蓋氣強而理弱,理管攝他不得。’”[27]在朱子,“性”有“天地之性”(天命之性、本原之性)與(yu) “氣質之性”之兩(liang) 名,但此兩(liang) 性不是對立的兩(liang) 體(ti) ,所謂氣質之性不過是天命之性墮入在氣質之中的性,天命之性無不善,墮入在氣質之中的性即氣質之性才有善有不善,因為(wei) 稟氣有清濁、偏正、剛柔、緩急之不同,理管攝不主氣便流而為(wei) 惡。此外,在中國傳(chuan) 統術語中,情亦有四端與(yu) 七情之分,朱子認為(wei) :“四端是理之發,七情是氣之發。”[28]四端既為(wei) 理之發,則四端本善可知,但四端之發亦有中節不中節,中節則為(wei) 善,不中節則為(wei) 不善:“惻隱羞惡,也有中節、不中節。若不當惻隱而惻隱,不當羞惡而羞惡,便是不中節”。[29]仔細玩味前引朱子頗為(wei) 費解的“本但說”那句話,似乎是從(cong) 情(四端)本可以為(wei) 善而不可以為(wei) 惡來推證性之本善,簡化之,即,由情(四端)之本善推證性之本善。在筆者看來,這句話至少存在兩(liang) 個(ge) 疑難,其一,這裏似乎是個(ge) 循環論證(beg the question),一方麵,朱子欲從(cong) 情之本善(所謂“本但可以為(wei) 善而不可以為(wei) 惡”)來推證性之本然為(wei) 善;另方麵,情之本善的根據又在於(yu) 性之本善,因為(wei) 四端之情乃性理之所發。其二,若四端亦有中節不中節,換言之,四端亦有善有不善,那麽(me) ,如何可能從(cong) 有善有不善之四端推證性之本然是善的?朱子本人似乎無法解答這兩(liang) 個(ge) 疑難,故有“本但”一說。“本但”恰似英語中之虛擬語氣,“情本但可以為(wei) 善而不可以為(wei) 善”表明現實中的情是可以為(wei) 惡的或者至少有善有惡的。其實,就朱子義(yi) 理係統而言,他本可以不必如此曲折而徑雲(yun) 天理無不善故性亦無不善;但是,在此,他是以這套義(yi) 理來主導對孟子文本的詮釋,故對孟子原有之概念不得不做出一番疏解,但孟子原文之“心”“性”“情”等概念實與(yu) 朱子的規定用法有別,因此才有如此費解之說。這亦表明朱子之性善論的進路實際上有異於(yu) 孟子性善論的進路。這個(ge) 區別,質言之:孟子是以可體(ti) 驗和明見的惻隱羞惡之心(亦可說是“情”)來指示人性善;朱子則是形上天理作為(wei) 人性善的先驗根據。至於(yu) “天理”如何是純善無惡?要麽(me) 獨斷地認定,朱子所謂“理便是天理,又那得有惡!”(前引)的語氣似乎便表明這一點;[30]要麽(me) 經驗地證明。在朱子那裏,兩(liang) 者皆有,但如前所析,經驗的證明(即通過“本但可以為(wei) 善而不可謂惡”之情來推證性善)乃是一循環論證。所以,歸根結底,在朱子的義(yi) 理係統中,性善的根據最終隻能是獨斷地認定天理純善無惡。然無論如何,這一認定仍是出自對宇宙萬(wan) 象的觀察體(ti) 悟,宋儒對此頗有言說,如朱子所提到的“周子窗前草不除去,即是謂生意與(yu) 自家一般”,“橫渠驢鳴”,程子“觀雞雛可以觀仁”、“觀天地生物氣象”等皆屬此類,[31]通過此種對宇宙萬(wan) 象的觀察而體(ti) 悟出“天地以生物為(wei) 心者也”[32],亦即天具有仁德。在此意義(yi) 上,徐複觀先生說“超經驗的特性,依然是由經驗之心所認取”[33]可謂一語中的。
(二)“因其情之發,而性之本然可得而見”與(yu) 形上本體(ti) 的構造
在朱子那裏,不止理善(性善)不得不最終訴諸情之善端來給予說明,而且就“性”這一形上本體(ti) 的存有,亦有待可見之“情”來推知。根據程朱理學,性理是形而上者,無形象,無聲臭,不是感性認識的對象。那麽(me) ,吾人如何知道在情底背後有一性體(ti) ?實際上,類似地,朱子亦是從(cong) 情之發來推證其背後必有一本體(ti) ,此即他在3.6注文中所說的,“因其情之發,而性之本然可得而見”。這一思路亦來自程頤。朱子說:“程子曰:‘因其惻隱,知其有仁。’因其外麵發出來底,便知是性在裏麵。”[34]《朱子語類》卷53對此有一大段議論:
(1)惻隱、羞惡,是仁義(yi) 之端。惻隱自是情,仁自是性,性即是這道理。仁本難說,中間卻是愛之理,發出來方有惻隱;義(yi) 卻是羞惡之理,發出來方有羞惡;禮卻是辭遜之理,發出來方有辭遜;智卻是是非之理,發出來方有是非。仁義(yi) 禮智,是未發底道理,惻隱、羞惡、辭遜、是非,是已發底端倪。……如今因孟子所說惻隱之端,可以識得仁意思;因說羞惡之端,可以識得義(yi) 意思;因說恭敬之端,可以識得禮意思;因說是非之端,可以識得智意思。緣是仁義(yi) 禮智本體(ti) 自無形影,要捉模不著(一作“得”),隻得將他發動處看,卻自見得。恰如有這般兒(er) 子,便知得是這樣母。程子雲(yun) ‘以其惻隱,知其有仁’,此八字說得最親(qin) 切分明。也不道惻隱便是仁,又不道掉了惻隱,別取一個(ge) 物事說仁。譬如草木之萌芽,可以因萌芽知得他下麵有根。也不道萌芽便是根,又不道掉了萌芽別取一個(ge) 根。……孟子說性,不曾說著性,隻說“乃若其情,則可以為(wei) 善”,看得情善,則性之善可知。[35]
如前所析,在“心性情三分”、“心統性情”、“性體(ti) 情用”、“性即理也”的義(yi) 理間架下,朱子性善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先驗(先於(yu) 經驗)斷定一超驗(超越經驗)實體(ti) 即“性體(ti) ”之存有,性體(ti) 在質上與(yu) 天理同構,乃天理所賦予在人(物)者,因為(wei) 天理純善無惡,故性無不善。這是其性善論的第一層次亦是其根本義(yi) 理(朱子所謂“千萬(wan) 世說性之根基”),就此而言,朱子完全可以不用考慮“情”的問題,但是,因為(wei) 公都子問“性善”而孟子答之以“乃若其情”,作為(wei) 主要通過詮釋《四書(shu) 》來建構哲學理論的朱子來說,他不得不對此有所解釋。因此,在性善論的第一層義(yi) 理(先驗地肯定“性體(ti) ”為(wei) “善”),他也不得不通過“端”這一經驗現象來反證看不見摸不著的“性”之善。在這裏。程頤的“因其惻隱,知其有仁”一語是其解釋公都子問“性善”孟子答之以“乃若其情”的最佳解釋模式。程朱此說顯然是其“形上”“形下”之本體(ti) 論區分在人性論中的展開。理(性)是形而上者,是所以然之理;惻隱羞惡等情端是可感的現象。由形上之理性(如仁義(yi) 禮智),才會(hui) 有由之發出來的惻隱羞惡等情。
“端”是“體(ti) ”之發,由端可知其背後必有一“體(ti) ”。關(guan) 於(yu) 這一點,朱子反複論及。《朱子語類》卷59載朱子與(yu) 門人討論《告子上》11.6章雲(yun)
(2)“乃若其情,則可以為(wei) 善。”性無定形,不可言。孟子亦說:“天下之言性者,則故而已矣。”情者,性之所發。
(3)問“乃若其情”。曰:“性不可說,情卻可說。所以告子問性,孟子卻答他情。蓋謂情可為(wei) 善,則性無有不善。所謂四端者,皆情也。仁是性,惻隱是情。惻隱是仁發出來底端芽,如一個(ge) 穀種相似,穀之生是性,發為(wei) 萌芽是情。所謂性,隻是那仁義(yi) 禮知四者而已。四件無不善,發出來則有不善,何故?殘忍便是那惻隱反底,冒昧便是那羞惡反底。”
(4)問“乃若其情,則可以為(wei) 善矣”。曰:“孟子道性善,性無形容處,故說其發出來底,曰‘乃若其情,可以為(wei) 善’,則性善可知。……情本不是不好底。李翱滅情之論,乃釋老之言。程子‘情其性,性其情’之說,亦非全說情不好也。”[36]
這是對公都子問“性善”而孟子答之曰“乃若其情”的一種解釋。朱子認為(wei) 性無定形、性不可說、性無處形容,然而,由於(yu) 情(四端)乃性之所發,是已行之跡(故),所以我們(men) 可以透過“情”(四端)之善來認知和言說性之善。在(2)中,朱子所引孟子“言性者則故而已”一句,朱子《孟子集注·離婁下》注孟子“天下之言性也,則故而已矣,故者以利為(wei) 本”雲(yun) :“性者,人物所得以生之理也。故者,其已然之跡,若所謂天下之故者也。利,猶順也,語其自然之勢也。言事物之理,雖若無形而難知,然其發見之已然,則必有跡而易見。故天下之言性者,但言其故而理自明,猶所謂善言天者必有驗於(yu) 人也。”[37]隻有結合朱子的這一解釋,才能明白《語類》這一段極簡的論述。在這裏,“情”(四端之心)就是“性”所發之“故”(已然之跡),性無形而難知,唯有透過“情”(故)來察識。在此,我們(men) 很容易就看出程朱理學對形上形下的預設:四端或情是形而下者,是然(或“故”亦即“跡”);性是形而上者,是所以然之理。在朱子形上形下、性體(ti) 情用的義(yi) 理間架中,“四德”與(yu) “四端”的關(guan) 係是本體(ti) 論上的體(ti) 用關(guan) 係或形而上與(yu) 形而下的關(guan) 係。從(cong) 邏輯上看,一定是先有性(“所謂性,隻是那仁義(yi) 禮知四者而已”)這一形而上的實體(ti) ,然後才可能有這一實體(ti) 發出來的形而下的情即四端之心。故朱子自言:“以體(ti) 用言之,有體(ti) 而後有用,故端亦可謂之尾。”[38]可見,“端”在朱子哲學中地位實在無足輕重,它完全可以理解為(wei) “尾”,這就取消了“端”在孟子性善論與(yu) 倫(lun) 理學中的奠基意義(yi) ,倒轉了孟子“以心善言性善”的理路。如前所析,在孟子那裏,“四端”與(yu) “四德”的關(guan) 係是發生學意義(yi) 上的關(guan) 係,時間上有先後,一定是先有四端,然後擴而充之,才有四德。然而,朱子對“四德”與(yu) “四端”的詮釋是靜態的邏輯分析,是體(ti) 用關(guan) 係,一定是先有體(ti) 然後才有用:“見在底便是體(ti) ,後來生底便是用。此身是體(ti) ,動作處便是用。”[39]這裏的“見在”並非經驗上可感與(yu) 可見,而是一種形而上的實體(ti) 。這也顛倒了“四端”與(yu) “四德”關(guan) 係。
朱子的這一解釋模式,似乎很難自圓其說。如前所引,一方麵,他說“蓋謂情可善,則性無有不善”,另方麵,他又說“四件(仁義(yi) 禮智)無不善,發出來則有不善”。這裏麵有某種循環論證,前者是講由情善識性善,但後者顯然是先斷定性(仁義(yi) 禮智)善;而且,按理說,既然性善,則其所發之情亦當為(wei) 善,然朱子又說發出來的情亦有不善,雖然他承認情亦不是不好底。至於(yu) 他用“何故”來解釋為(wei) 何四德發出來有不善,是因為(wei) “殘忍便是那惻隱反底,冒昧便是那羞惡反底”,更是不知所雲(yun) ,難道仁性可發出殘忍?義(yi) 性可發出冒昧?這裏的困境在於(yu) ,既然情有善有不善,那麽(me) ,吾人又如何可以透過情之發而見性之善?如何能夠如上述引文(1)所說“看得情善,則性之善可知”?更進一步,若四端亦有中節不中節、有善有不善;那麽(me) ,又如何能每次皆“看得情善”?由於(yu) 這一困境,朱子在解釋“乃若去情”章時便有些不可理喻的話,或者難免有循環論證之嫌。在上述引文(1)中,朱子用了兩(liang) 個(ge) 例子類說明程頤“因其惻隱,知其有仁”這番道理:一個(ge) 是“恰如有這般兒(er) 子,便知得是這樣母”,一個(ge) 是“譬如草木之萌芽,可以因萌芽知得他下麵有根”,我們(men) 確實可以得出“因其子而知其必有母”、“因其萌芽而必知其有根”;但是,我們(men) 很難從(cong) 不善之子或不好的萌芽而推理出其母必善、其根必好的結果。朱子用“母”與(yu) “根”來比喻性體(ti) ,亦可見在朱子性善中,“性”之地位更為(wei) 根本,四端之心隻是萌芽;若沒了四德之性作為(wei) 體(ti) ,則不可能有四端之萌動或發用。如前所言,在孟子那裏,四端之心的“端”字本身兼有本根與(yu) 萌芽兩(liang) 義(yi) ,它們(men) 既是善行如四德的根源,也是善行的萌芽,無需在此情感現象之後預設一形上實體(ti) 作為(wei) 根本。
三、從(cong) 規範奠基與(yu) 工夫路徑看兩(liang) 種倫(lun) 理學之差異
儒家人性論總是關(guan) 聯著倫(lun) 理學的基礎,不同的人性論導向不同的倫(lun) 理學類型。兼通現象學與(yu) 中國心性之學的瑞士哲學家耿寧(Iso Kern)認為(wei) 就對倫(lun) 理學規範的論證而言,可以在儒家傳(chuan) 統內(nei) 部劃分出三種倫(lun) 理學的基本類型:第一種類型最終是用社會(hui) 的福祉、秩序、和諧來論證倫(lun) 理規範(如荀子);第二種類型對倫(lun) 理規範的論證是通過人的個(ge) 體(ti) 的本性,更確切地說,通過個(ge) 體(ti) 的人的精神的本性。倫(lun) 理規範不是從(cong) 外部附加給個(ge) 體(ti) 的,它們(men) 符合人心在其最有價(jia) 值的萌動中最終所想要的東(dong) 西(如孟子)。耿寧說:“孟子教導說,人的本性是善的。四個(ge) 主要德性‘仁義(yi) 禮智’與(yu) 人的精神中或人心中的天生自發萌動相符合,這些萌動不是德性本身,但卻是德性的萌芽、德性的開端。這些善的萌動在孟子看來主要是情感。”[40]第三種類型論證形式的本質在於(yu) ,倫(lun) 理的行為(wei) 舉(ju) 止的根據被看作是一個(ge) 自然法則或宇宙法則,人要想成為(wei) 一個(ge) 真正的人,就必須與(yu) 之相一致(如朱子)。耿寧說:“朱熹傳(chuan) 授一種普遍宇宙的法則,他稱它為(wei) ‘天理‘(天的秩序)、‘道’或‘太極’(世界軸心)。與(yu) 各種宇宙生物的物理狀態相符合,這個(ge) 法則在宇宙的不同的生物中以不同的方式表現自己。他將這個(ge) 法則定義(yi) 為(wei) ‘所以然之故,所當然之則’(《大學或問》),它是某種實際—現實的東(dong) 西,同時也是一個(ge) 規範。”[41]筆者基本讚同耿寧先生的此種劃分,這一劃分與(yu) 我們(men) 對孟子和朱子之性善論和倫(lun) 理學的分析如合符節:孟子倫(lun) 理學的基礎是個(ge) 體(ti) 的本心,亦即先天(與(yu) 生具有)具有的道德情感;朱子倫(lun) 理學的基礎是先驗的天理,或者某種宇宙秩序與(yu) 原理。
由於(yu) 性善論和倫(lun) 理學的基礎不同,兩(liang) 者的工夫論路徑亦不同。孟子以惻隱、羞惡、辭讓(恭敬)之心(孟子在不同語境又稱之為(wei) “本心”(《告子上》)或“良心”(《盡心上》)為(wei) 倫(lun) 理學奠基。由於(yu) 惻隱、羞惡等心僅(jin) 僅(jin) 是本根和萌芽,是比較微小(《廣雅·釋詁二》:“端,小也。”)脆弱的,所以就從(cong) 道德工夫而言,孟子最為(wei) 強調的對本心的存養(yang) ,然後是擴充。首先,關(guan) 於(yu) 存養(yang) 工夫,孟子曾以牛山之木來譬況人之心性存養(yang) :“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yi) 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yu) 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wei) 美乎?……人見其禽獸(shou) 也,而以為(wei) 未嚐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故苟得其養(yang) ,無物不長;苟失其養(yang) ,無物不消。”(《告子上》)。良心本來是美善的,但由於(yu) 後天環境的影響,我們(men) 也可能放失良心,行為(wei) 類同禽獸(shou) ,這是我們(men) 的良心“失其養(yang) ”的結果。一旦我們(men) 警覺到良心放失了,我們(men) 就應該把他找回來,故孟子說“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告子上》)。孟子反複叮嚀存養(yang) 本心的重要性,他說:“人之所以異於(yu) 禽於(yu) 獸(shou) 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離婁下》),“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盡心上》)。如何存養(yang) 本心,孟子說:“我善養(yang) 吾浩然之氣”(《公孫醜(chou) 上》);“養(yang) 心莫善於(yu) 寡欲”(《盡心下》);“養(yang) 其小者為(wei) 小人,養(yang) 其大者為(wei) 大人”(《告子上》)。凡此種種,無不表明孟子道德工夫首重存養(yang) 本心。其次,關(guan) 於(yu) 擴充工夫。本心是“端”,故體(ti) 認、存養(yang) 之後,還應加以擴充,故孟子說:“凡有四端於(yu) 我者,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公孫醜(chou) 上》)此外,孟子很多說法,雖然不帶“擴充”字眼,但實際上講的正是如何擴充的工夫,如《盡心下》雲(yun) :“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yu) 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為(wei) ,達之於(yu) 其所為(wei) ,義(yi) 也。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逾之心,而義(yi) 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受爾汝之實,無所往而不為(wei) 義(yi) 也。”如齊宣王不忍一牛之觳觫,卻忍黎明百姓之就死地,這就需要由其不忍達於(yu) 其所忍;又如人羞於(yu) 接受嗟來之食,但卻於(yu) 萬(wan) 鍾之祿卻不辨禮義(yi) 而受之,這就需要由其羞惡所不為(wei) 達之於(yu) 其所為(wei) 。凡此情形,孟子此所謂“達”即是擴而充之之義(yi) ,是從(cong) 一種顯白的“惻隱不忍”和“羞惡不為(wei) ”擴而充之,使之達之於(yu) 那些不那麽(me) 顯白卻往往更為(wei) 重要的不忍與(yu) 不當為(wei) 的事上。
朱子從(cong) 先驗哲學的路徑闡明人性善,故其道德工夫論始終走不出“複性論”的基調。《朱子語類》卷8雲(yun) :“大抵為(wei) 己之學,於(yu) 他人無一毫幹預。聖賢千言萬(wan) 語,隻是使人反其固有而複其性耳。”[42]《大學章句序》雲(yun) :“大學之書(shu) ,古之大學所以教人之法也。蓋自天降生民,則既莫不與(yu) 之以仁義(yi) 禮智之性矣。然其氣質之稟或不能齊,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一有聰明睿智能盡其性者出於(yu) 其閑,則天必命之以為(wei) 億(yi) 兆之君師,使之治而教之,以複其性。”[43]《大學章句》雲(yun) :“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虛靈不昧,以具眾(zhong) 理而應萬(wan) 事者也。但為(wei) 氣稟所拘,人欲所蔽,則有時而昏;然其本體(ti) 之明,則有未嚐息者。故學者當因其所發而遂明之,以複其初也。”[44]在孟子那裏,惻隱羞惡等萌動是初心、本心,是有待擴充的倫(lun) 理之端,而非有待複的本體(ti) 。無疑,複性論的前提是預設了本體(ti) 的完滿具足,這種觀念在孟子那裏乃至整個(ge) 先秦時期都是沒有的,它應當來自佛教的佛性自足觀念。當然,朱子工夫論亦大談特談涵養(yang) ,但他所謂涵養(yang) 本原,那個(ge) 本原是完滿具足的未發的性體(ti) ,而孟子所要存養(yang) 的本心卻是已發的有待擴充的端芽,不可一概而論。
值得特別討論的是,在孟子與(yu) 朱子的性善論中“天”的地位。很多論者認為(wei) ,孟子性善論的根據在“天”,筆者安全不讚同此種觀點,這是從(cong) 理學的視域看孟子。從(cong) 文本上看,我們(men) 所引孟子論性善的幾段文字中,根本就沒有出現“天”字(除了《告子上》11.6引《詩》“天生蒸民”處,其實如我所引去掉這一段文字,對孟子道性善的義(yi) 理沒有絲(si) 毫影響)。孟子“心”“性”“天”關(guan) 聯著講最為(wei) 重要的一段文字是:“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盡心上》)對照而言,孟子在此所謂“盡心知性知天”與(yu) 朱子“天理賦予人為(wei) 性”完全不可同日而語,孟子此語是說工夫,與(yu) 性善不必有關(guan) ;朱子是說本體(ti) ,與(yu) 性善有根本之關(guan) 聯。吾人論孟子性善,完全可以不必引這一句,也完全不必言天;若吾人嚐試把朱子性善論中的“天”去掉,則其論述必將無法繼續進展下去,性善論的地基必將坍塌,那真是抽調了朱子所謂“千萬(wan) 世說性之根基”。總之,在孟子道性善的理論中,有無“天”並無實質影響;但是,在朱子道性善的理論中,我們(men) 無法想象沒有“天”。由“天”在孟子、朱子中之地位之不同亦可以見兩(liang) 者性善論之差異。
茲(zi) 作一表,以明孟子與(yu) 朱子兩(liang) 家性善論與(yu) 倫(lun) 理學之差異,以及朱子對孟子性善論與(yu) 倫(lun) 理學的“哥白尼倒轉”:
問題 | 孟子 | 朱子 |
1.道性善的理路 | 以心善證明性善 | 以理善闡明性善 |
2.性善論的核心命題 | 人皆有惻隱羞惡等心 | 性即理也(性具仁義(yi) 禮智) |
3.個(ge) 體(ti) 與(yu) 普遍 | 從(cong) 個(ge) 體(ti) 體(ti) 驗經反思、類比上升到普遍(人心之所同然) | 由普遍之天理賦性於(yu) 個(ge) 體(ti) 之心(心具眾(zhong) 理) |
4.心性情之關(guan) 係 | 三者異名同謂(主觀地言曰“心”、客觀地言曰“性”,其實質為(wei) “情” | “心”“性”“情”三分;性體(ti) 情用;心統性情(心兼體(ti) 用);心包性 |
5.倫(lun) 理學之基礎 | 端(道德情感) | 體(ti) (天理) |
6.天之地位 | 虛(去掉天對性善論無任何影響) | 實(完全沒法想象沒有天) |
7.工夫基調 | 存養(yang) 與(yu) 擴充 | 複性之本體(ti) |
8.哲學性格 | 經驗論 | 先驗論/形而上學實在論 |
朱子對孟子性善論的“哥白尼倒轉”必有其時代思想的背景,亦必有其所欲會(hui) 通以求超勝的對象,此即由印度傳(chuan) 入中國並在中華大地上盛行了幾百年的佛教。誠如丁為(wei) 祥先生所言:“現在,由於(yu) 有了佛教的介入,而佛教又是以其空觀理論將儒道二教一並斥之為(wei) ‘權教’的,這樣一來,儒道兩(liang) 家也就都必然麵臨(lin) 著一個(ge) 全新的挑戰,當然也就必須要展開一個(ge) 自我反省與(yu) 自我重建運動;而佛教的‘空觀’理論在事實上又給儒道二教提供了一個(ge) 全麵的參照坐標,這就是純粹以超越性見長的本體(ti) 論或本體(ti) 意識的坐標,從(cong) 而也就可以使儒道兩(liang) 教重新詮釋自己的‘有’與(yu) ‘無’。實際上,這也等於(yu) 是給儒道二教提供了一個(ge) 重新崛起的機會(hui) 。”[45]丁先生目光如炬,特地拈出佛教超越性的本體(ti) 論或本體(ti) 意識視為(wei) 儒道二教必須麵對之挑戰,同時亦是二教發展之機遇。在此,朱子便是把傳(chuan) 統儒學中的“理”“性”概念改造成一超越性的本體(ti) 以回應佛教的挑戰。[46]毋庸置疑,這套哲學體(ti) 係自有其極高之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但亦不必諱言,它不必與(yu) 孟子性善論完全吻合。由於(yu) 朱子主要是通過詮釋《四書(shu) 》來建立自己哲學體(ti) 係,因此他不得不對孟子性善論的有關(guan) 說法盡量做出融貫的解釋。雖然朱夫子良工用心獨苦,但亦難免有與(yu) 孟子扞格不入之處。時過境遷,如今,這種超越性的本體(ti) 論或本體(ti) 意識是否還具有七八百年前那樣的震懾力和吸引力,恐怕無需多言,如前所述,所謂超驗性其實是從(cong) 經驗中所提取;或如前引徐複觀所言:“超經驗的特性,依然是由經驗之心所認取”。本著“奧卡姆剃刀”的“如無必要,毋增實體(ti) ”的哲學理論建構原則,如果我們(men) 無需預設一形而上學的實體(ti) 就能很好地解釋性善與(yu) 倫(lun) 理之根基,那麽(me) ,筆者以為(wei) ,回到孟子性善論似乎更為(wei) 平實可取。
注釋:
[①]牟宗三:《圓善論》,台灣:學生書(shu) 局,1985年,第58頁。
[②]由於(yu) 後文對孟子言四端與(yu) 四德兩(liang) 章會(hui) 經常提及,故對此兩(liang) 章據楊伯峻《孟子譯注》(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5年)標出序號,以便後文論述方便。
[③]趙岐注、[宋]孫奭:《孟子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355頁。
[④]詳參陳喬(qiao) 見:《羞惡、義(yi) 與(yu) 正當——孟子“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詳解及其理論內(nei) 涵》,《中山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6年第2期。
[⑤]徐複觀:《中國人性論史》,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106頁。
[⑦]趙岐、孫奭:《孟子注疏》,第114頁。是書(shu) 校者“端”“本”分開作“孟子言人有惻隱之心,是仁之端,本起於(yu) 此也”,這與(yu) 疏文結語“此孟子所以言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四者,是為(wei) 仁義(yi) 禮智四者之端本也”不協調,且如此斷句頗難通,故筆者不取。
[⑧]羅莎琳德·赫斯特豪斯:《美德倫(lun) 理學》,李義(yi) 天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16年,第215頁。
[⑨]羅莎琳德·赫斯特豪斯:《美德倫(lun) 理學》,第258頁。
[⑩]達爾文:《人類的由來》,潘光旦、胡壽文譯,上冊(ce) ,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2013年,第191頁。
[11]參徐洪興(xing) :《唐宋間的孟子升格運動》,載《中國社會(hui) 科學》1993年第5期。
[13]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137,《朱子全書(shu) 》,朱傑人、嚴(yan) 佐之、劉永翔主編,上海、合肥: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修訂本,第18冊(ce) ,第4258頁。
[14]這一術語借自李澤厚先生,見李澤厚:《人類學曆史本體(ti) 論》,天津:天津社會(hui) 科學院出版社,2008年,第94頁。
[15]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1,《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116頁。
[16]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1,《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116頁。
[17]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17,《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585頁。
[18]程顥、程頤:《二程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4年,第296-297頁。
[19]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5,《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216頁。
[21]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93,《朱子全書(shu) 》,第17冊(ce) ,第3107-3108頁。
[22]朱熹:《答陳器之問<玉山講義(yi) >》,《文集》卷58,《朱子全書(shu) 》,第23冊(ce) ,第2778頁。
[23]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100,《朱子全書(shu) 》,第3349、3351、3351頁。
[24]以上兩(liang) 條分別見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3年,第238、328-329頁。
[25]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95,《朱子全書(shu) 》,第17冊(ce) ,第3191頁。
[26]戴震:《孟子字義(yi) 疏證》,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2年,第3頁。
[27]朱熹:《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200頁。
[28]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53,《朱子全書(shu) 》,第15冊(ce) ,第1776頁。
[29]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53,《朱子全書(shu) 》,第15冊(ce) ,第1762頁。
[30]吳震先生就曾把宋明理學中超越的、絕對的、本體(ti) 界的存在如天理、天命、天性、心體(ti) (良知)至善的判斷與(yu) 西方上帝至善的獨斷論判斷相類比。參吳震:《<傳(chuan) 習(xi) 錄>精讀》,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92頁。
[31]朱子對此有所討論,詳[宋]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96,《朱子全書(shu) 》,第17冊(ce) ,第3256頁。
[32]朱熹:《仁說》,《朱子全書(shu) 》第23冊(ce) ,第3280頁。
[33]徐複觀:《中國思想史論集續編》,台北: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82年,第393頁。
[34]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20,《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691頁。
[35]朱熹:《朱子全書(shu) 》,第15冊(ce) ,第1764-1765頁。
[36]以上三天分別見[宋]朱熹:《朱子全書(shu) 》,第16冊(ce) ,第1880-1881、1881、1881頁。
[38]朱熹:《朱子全書(shu) 》,第15冊(ce) ,第1763頁。
[39]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6,《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239頁。
[40]耿寧:《心的現象——耿寧心性現象學研究文集》,倪梁康編,倪梁康、張慶熊、王慶節等譯,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2012年,第272頁。
[41]耿寧:《心的現象——耿寧心性現象學研究文集》,第273頁。
[42]黎靖德輯:《朱子語類》卷8,《朱子全書(shu) 》,第14冊(ce) ,第280頁。
[45]丁為(wei) 祥:《學術性格與(yu) 思想譜係:朱子的哲學視野及其曆史影響的發生學考察》,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9-100頁。
[46]這是整個(ge) 宋明理學的基本致思傾(qing) 向,分歧隻在於(yu) 把哪一個(ge) 概念打造成一超越性的實體(ti) 作為(wei) 性善論與(yu) 倫(lun) 理學乃至乾坤萬(wan) 有之根基,在陸王那裏,顯然是“心體(ti) ”與(yu) “良知”。雖然陸王哲學確實更為(wei) 接近孟子,但這種與(yu) 物無對的超越性的絕對本體(ti) 概念在孟子那裏無疑也是沒有的或至少之相當薄弱的。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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