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遐齡】董仲舒給儒家的定位:宗教還是神學?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9-05-18 00:22:09
標簽:儒家、國家宗教、天人感應、天道、宗教、神學、董仲舒
謝遐齡

作者簡介:謝遐齡,男,西元1945年生,出生於(yu) 重慶,祖籍浙江溫州,複旦大學哲學博士。現為(wei) 複旦大學教授,中國哲學、社會(hui) 學博士生導師,任複旦大學上海儒學院理事長。著有《文化:走向超邏輯的研究》《中國社會(hui) 是倫(lun) 理社會(hui) 》《康德對本體(ti) 論的揚棄》《文化:意義(yi) 的澄明》等。

董仲舒給儒家的定位:宗教還是神學?

作者:謝遐齡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

           《衡水學院學報》2019年第3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四月十二日癸醜(chou)

             耶穌2019年5月16日

 

作者簡介:謝遐齡(1945-),男,浙江溫州人,複旦大學社會(hui) 發展與(yu) 公共政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摘要:確定董仲舒曆史地位的前提之一是確定儒家是否宗教,而這有待辨明宗教概念。依方法論,現在流行的宗教概念在建類之始就有誤——以基督教為(wei) 典型。以這樣的宗教概念看古代中國社會(hui) ,自古及今一直存在的國家宗教成了“無宗教”,如若有宗教則以“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的儒家當之。


其實,祭天祭祖等重大宗教活動,都由國家舉(ju) 辦,都屬國家事務,證明古代中國社會(hui) 有宗教;宗教活動是治國活動,主體(ti) 是國家,不是儒家。秦漢時期的社會(hui) 整合要求宗教整合。作為(wei) 國家宗教教主的漢武帝向儒家尋求理論支持,求教於(yu) 董仲舒。道家主張天地不仁、聖人不仁;儒家主張天道為(wei) 仁。


董仲舒堅守儒家立場,確認天地大道一陰一陽,陽者天德,陰者天刑,陽順陰逆,德主刑輔,為(wei) 君王行仁政奠定理論根據。當時的宗教整合已完成天與(yu) 五帝的神祇體(ti) 係,董仲舒吸收、綜合各家學說,以“天不變道亦不變”論斷,論證三代改製不變道,確立了天高於(yu) 五帝之原理。以五行失序、相幹與(yu) 君王失德之間的關(guan) 聯,以及天象示警,係統化天人感應理論——既然君權天授,治國理政就必須理解天意、遵奉天道;以宗教思想製約帝王,防止其濫用權力。董仲舒提供的儒學宗教性顯著,但本身不是宗教,而是神學。或者,把儒者比作猶太教的拉比,更為(wei) 接近。

 

關(guan) 鍵詞:董仲舒;儒家;宗教;神學;國家宗教;天道;天人感應

 

董仲舒在中國思想史上有崇高地位,是西漢今文經學家代表人物、儒學統治地位確立者。論公羊學的學者皆給其高度評價(jia) 。關(guan) 於(yu) 他對中華文明的積極貢獻和“消極”影響,學者們(men) 多有研討,共識與(yu) 爭(zheng) 議並存,無須贅述。本文的立論前提是,董仲舒確立了儒家獨尊的地位;要討論的議題是,董仲舒給儒家做的貢獻,是把儒家確定為(wei) 宗教,還是確定為(wei) 神學?

 

要回答這個(ge) 問題,前提是清楚了解古代中國社會(hui) 的宗教狀況,以及孔子是否儒教教主。蓋因康有為(wei) 立說稱孔子是創教者,如果孔子創教,董仲舒或可看作繼承並完成孔子創教事業(ye) 者。孔子是否教主與(yu) 儒家是否宗教,實際上是同一個(ge) 問題。

 

一、孔孟儒家不能看作宗教——了解古代中國社會(hui) 的國家宗教

 

康有為(wei) 堅持孔子創儒教、孔子是教主,意圖在模仿耶穌創立基督教,自己創立孔教。不過,把儒家看作宗教並非自康有為(wei) 始。長遠以來,就有儒釋道三教並稱的流行語。也就是說,儒家到底是個(ge) 什麽(me) 樣的存在,並不清晰。何況今日話語中宗教一詞其實是個(ge) 西方概念之中譯,所以對儒家定位再增加了一重困難。

 

要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至少要做兩(liang) 件事。一是根據社會(hui) 科學的方法論,辨析確定學術概念意義(yi) 的思路。簡要地說,把一個(ge) 存在體(ti) 劃進宗教這個(ge) 集合,根據的是對其特征的實證研究,以及這些特征是否符合宗教(這個(ge) 集合中的單元)概念之規定。然而,研究宗教概念之規定,先須判定把哪些存在體(ti) 歸入這個(ge) 集合。這就是說,當研究某類事物的特性時,先要做建類的工作——把一些存在體(ti) 圈為(wei) 一個(ge) 集合。過程是:(1)圈一些存在體(ti) 建立集合,稱作建類。在本例中就是把道教、佛教、基督教等存在體(ti) 圈在一起,建立一個(ge) 集合,稱作宗教。(2)抽象出其共性,看作這類存在體(ti) 區別於(yu) 其他同種存在體(ti) 的特征。(3)遇到新的類似存在體(ti) 時,在本例中就是儒家,比對特征,判定其可否歸入這個(ge) 集合。人們(men) 對儒家能否歸入宗教,就是按這個(ge) 思路做研究的。由以上分析可見,初始時是否把某個(ge) 存在體(ti) 圈進集合是個(ge) 重要步驟。如果起初就把儒家圈進,那麽(me) 抽象出來的特征就會(hui) 有所不同。所以,在實際的思想史上,建類、抽象特征,是交替進行的。用康德哲學的術語敘述就是,規定性判斷與(yu) 反思性判斷交替開展。

 

這就是說,要提高自己的方法論水平,了解學術研究中概念是怎樣確定、修正、發展的,從(cong) 而對宗教概念有深入地把握。

 

第二件要做的事是,擺脫以基督教為(wei) 典型,直觀出宗教模型的思維定式,從(cong) 猶太史價(jia) 值中立地看待基督教。從(cong) 猶太民族自身立場看,基督教是叛離正統宗教的邪教,為(wei) 本民族不容;到外邦傳(chuan) 教,成為(wei) 全世界最大宗教,其勢力之大,非基督教各國紀年都以耶穌立元,逼迫猶太人也不得不使用耶元。

 

做好以上兩(liang) 件事,再看古代中國,就可了解,中國社會(hui) 自古就有宗教。按照人類學家楊慶堃的術語,稱作原始宗教,而基督教、道教、佛教等,稱作自願性宗教[1]。

 

西方社會(hui) 的經典作家對中國社會(hui) 的宗教狀況有十分清楚的了解。例如黑格爾,在講曆史哲學時明確地講道:“天子是一國的元首,也是宗教的教主。結果,宗教在中國簡直是‘國教’。”[1]馬克斯·韋伯《儒教與(yu) 道教》一書(shu) 有同樣清晰的表述,隻是他稱這“國教”為(wei) 儒教。

 

本文讚同楊慶堃及我國以牟鍾鑒教授為(wei) 代表的一些宗教學學者的看法,認為(wei) 中國社會(hui) 自遠古以來直至清朝末年,存在著一個(ge) 覆蓋全社會(hui) 的宗教。其成形在夏商周期間(這個(ge) 說法稍嫌粗糙。夏商周曆時近兩(liang) 千年。周亡至今也才兩(liang) 千多年。不過,西周時這個(ge) 宗教已經規模嚴(yan) 整,是可以確定的)。其後也未停滯,而是逐漸完善。有本大學教科書(shu) 描述得相當好(雖然不免有可商榷之處),照抄如下:“中國宗法性傳(chuan) 統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為(wei) 核心,以社稷、日月、山川等自然崇拜為(wei) 羽翼,以其他多種鬼神崇拜為(wei) 補充,形成相對穩固的郊社製度、宗廟製度以及其他祭祖製度,成為(wei) 維係社會(hui) 秩序和家族體(ti) 係的精神力量,成為(wei) 慰藉中國人的心靈的精神源泉。這種宗教在中國人心目中占有崇高的地位,它不僅(jin) 在實際生活中為(wei) 官方所遵奉,為(wei) 民眾(zhong) 所信仰,而且為(wei) 學者和史家所關(guan) 注。在《尚書(shu) 》《周易》《詩經》及《春秋》三傳(chuan) 中,特別在《周禮》《儀(yi) 禮》和《禮記》中,有著關(guan) 於(yu) 早期宗教祭祖活動、理論和製度的莊重的記述。這種在夏商周三代形成的宗法性國家宗教,在秦漢以後非但沒有消失,反而在向前發展,不斷走向完備。”“宗法性傳(chuan) 統宗教沒有獨立的教團體(ti) 係,它的宗教祭祀功能由各層次的宗法組織兼任,這可視為(wei) 該宗教的特點。由皇族、宗族、家庭所構成的宗法血緣組織,其功能是多重的。當它肩負起宗教祭祀組織功能的時候,它就是作為(wei) 一種宗教組織在起作用。它也可以再現出作為(wei) 政治組織、社會(hui) 組織的特性。”[2]

 

確認國教存在,就可以討論孔子的活動是否創立新宗教。耶穌在猶太人中的活動有兩(liang) 個(ge) 鮮明特點是孔子不具備的。一是他麵向民眾(zhong) 傳(chuan) 播新的宗教思想;二是他的活動具有反叛性。而孔子是為(wei) 當時的統治者培訓幹部——他的學生出路是到諸侯或大夫那裏去擔任家臣。與(yu) 眾(zhong) 不同的是,他要貫徹自己對大道的理解,不是單純找工作。那麽(me) ,古代中國社會(hui) 是否有與(yu) 耶穌類似的創教者?有的:道教(於(yu) 吉、張角等)。麵向民眾(zhong) 、反叛性,以及對本己傳(chuan) 統的重新闡釋,與(yu) 基督教一樣。耶穌對猶太教的經典作新的闡釋,以至他創立的基督教把它們(men) 一並收入,作為(wei) 自己經典的組成部分,稱作《舊約》。道教以中華民族本己的天道、大道為(wei) 標幟,從(cong) 《老子》《莊子》《淮南子》中搜羅一些篇章充當經典,也未丟(diu) 棄《易經》。

 

凡有明確創始人的宗教,如道教、基督教、佛教,都對本土傳(chuan) 統宗教有反叛性質,因而形成邊界清晰的組織。這是因為(wei) 這些宗教必須從(cong) 原有的國家宗教中動員、吸收成員參加到自己的教派中來,想方設法留住他們(men) 。如刻畫標記、製作一些象征性物件供成員佩帶或設計與(yu) 眾(zhong) 不同的發型(幹脆全部剃光更是鮮明的反傳(chuan) 統),凸顯成員與(yu) 國教的區別。

 

除了反叛性、組織性,民間性是又一特征,即上述要組織新的宗教,必須麵向民眾(zhong) 爭(zheng) 取教徒。再一個(ge) 特征是重視布道——為(wei) 爭(zheng) 奪民眾(zhong) ,必須提出新的宗教觀念,並注重宣教。第五個(ge) 特征:布道內(nei) 容是宣布過去是黑暗時代,自己承諾給民眾(zhong) 帶來光明和幸福。道教:蒼天已死,黃天當立;基督教:許諾信眾(zhong) 得救。

 

所有上述六個(ge) 鮮明特征(第一個(ge) 是,有明確的創始人),儒家均屬闕如。不錯,儒家重視教化。然而,教化並非布道。

 

主張儒家是宗教的學者,想必是知道中國社會(hui) 有宗教,卻未把國家看作宗教組織,於(yu) 是讓儒家承當名頭。他們(men) 都未達到黑格爾那樣清晰的認識。有的學者依照傳(chuan) 統的“三教”說,把儒家看作與(yu) 道教、佛教並列的宗教;而國家則被看作純粹的政權和行政中樞。天子的教主地位也被移植給孔子。

 

對這樣的主張,我們(men) 要問:最重要的宗教活動——祭天大典,是國家的事,還是儒家的事?

 

而且,這等重大宗教活動,自古就有。《尚書(shu) 》中有記載,如舜接過天子之位後的一係列祭祀活動,那時還沒有儒家吧?按《漢書(shu) ·藝文誌》的說法,“儒家者流,蓋出於(yu) 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確定為(wei) 國家職能部門的官員[3],後世或流散民間。按當代學者的研究,追溯到殷商時代,認定為(wei) 源出於(yu) 幫貴族辦理喪(sang) 事的人士[4]。無論按照《漢書(shu) ·藝文誌》說法,儒士參與(yu) 國家祭典,甚或擔當主事者,祭祀天地山川的重大宗教活動畢竟是國家的事,不是儒家的事。儒士是工作人員而已。如若按照當代學者的說法,儒者為(wei) 民間主辦喪(sang) 事混飯吃的打工者,更無涉國家祭祀活動,因而在國家宗教中無地位可言——至多有極為(wei) 低下的地位。

 

孔子的活動與(yu) 耶穌迥然不同。耶穌與(yu) 國家宗教(猶太教)處於(yu) 對立狀態,孔子卻不與(yu) 國家宗教對立,而是做“補台”之事。他一方麵積極尋找體(ti) 製內(nei) 的位置,另一方麵培訓人才為(wei) 完善體(ti) 製提供優(you) 秀幹部。孔子為(wei) 人,溫潤含蓄,被奉為(wei) 萬(wan) 世師表。孟子身處亂(luan) 世,思潮混亂(luan) ,邪說盛行,故而富於(yu) 戰鬥性,被宋儒批評為(wei) “有些英氣”“甚害事”。孔孟儒家與(yu) 國家宗教的關(guan) 係可見一斑。

 

總之,不能把孔孟的活動看作另立宗教的活動。

 

二、董仲舒論證天在神祇體(ti) 係中的地位

 

從(cong) 董仲舒的活動反觀孔孟,可以認為(wei) 孔孟的活動是闡釋國家宗教,有著爭(zheng) 當國家宗教闡釋者的意義(yi) 。孔子為(wei) 當時的統治者培養(yang) 管理工作人員,或者說,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員。他的目標是培養(yang) 君子。對於(yu) 君子的要求,他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把敬畏天命置於(yu) 第一位。這就是說,孔子認為(wei) 幹部的宗教虔誠是最重要的品性。這是合乎國家宗教要求的。孟子的性善論意圖是教導君子們(men) 注重修養(yang) 。至於(yu) 修養(yang) 的目的則是宗教的事天。“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也與(yu) 國家宗教合拍。

 

漢武帝獨尊儒家,意義(yi) 是確定儒學為(wei) 國家宗教的唯一闡釋者。當然,這儒學是吸收、綜合了眾(zhong) 多學派的元素的處於(yu) 新發展階段的儒學。其旗號是儒學則無疑。

 

觀董仲舒答複武帝谘詢的對策,二者關(guan) 係相當清晰。皇帝是天子,即天之子,擔任教主。董仲舒是智者,是理論家。天子要了解天意,谘詢怎樣知道天意。理論家的答複提供學說。董仲舒確實在為(wei) 國家宗教工作,然而他的工作並非把儒學建設為(wei) 宗教,而是吸收各學派精華發展儒學,論證、闡釋國家宗教。在這裏,儒學是在為(wei) 國家宗教做理論解釋。與(yu) 基督教比較,儒學相當於(yu) 神學;與(yu) 猶太教比較,儒者接近於(yu) 拉比。我的淺見:做比較宗教研究,以國家宗教與(yu) 猶太教做比較(於(yu) 是儒家與(yu) 拉比做比較),以道教與(yu) 基督教做比較,配對更佳。

 

秦統一中國,未做宗教上的統一。其宗教行為(wei) 主要在祀帝,顯現僭端(司馬遷《史記·六國年表》論之甚明)。秦的統一中國,須看作中華民族的一次大規模整合。中華民族的曆史,從(cong) 這個(ge) 角度看,就是一個(ge) 整合過程。中華文明在整合中形成和發展。僅(jin) 僅(jin) 在領土、行政上統一,對於(yu) 文明體(ti) 而言,隻是整合的初級工作。精神上的統一,除了書(shu) 同文、車同軌、度量衡統一等製度的和文化的生活要素,還須有宗教上的整合。曆法有宗教意義(yi) ,也有確定農(nong) 時的實用意義(yi) 。信仰的整合與(yu) 統一是“純粹”精神層麵的要素。乃至有的研究者認為(wei) ,秦二世而亡,除了暴政,未做宗教整合是又一重要原因。單隻祭天還不夠,還須把分散的地方信仰整合進一個(ge) 體(ti) 係之中。

 

漢初的一個(ge) 突出問題是天與(yu) 帝的關(guan) 係。帝是天之別稱?抑或天是高於(yu) 帝的存在?

 

殷周之際似乎已有這個(ge) 問題。殷崇拜上帝,論者曰,乃是祖先神。或曰,祖先所配的神。周代殷,以祭天代替祀帝。此是否確論,可進一步研究。可以確定的是,殷周革命,信仰統一是一問題。

 

董仲舒曰:“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春秋繁露·郊語》)“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春秋繁露·郊義(yi) 》)百神,是否包括帝在內(nei) ?

 

時已有五帝之說。一般認為(wei) 乃鄒衍創說。蓋五帝配五行、五色。當看作中華文明神祇體(ti) 係整合過程中的一個(ge) 重要環節。《呂氏春秋》十二紀每紀之首列出當值天帝。五帝之名稱儒者後有爭(zheng) 論(這些爭(zheng) 論的神學性質十分明顯):

 

《周禮注疏》“祀五帝”賈公彥疏引“釋曰:五帝者,東(dong) 方青帝靈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中央黃帝含樞紐、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汁光紀”[5]。孫詒讓按語稱:“賈說深得鄭恉。但五帝之名,依《月令》即太皥、炎帝、黃帝、少皥、顓頊五天帝。鄭《小宗伯》注,依《春秋緯·文耀鉤》說,謂蒼帝名靈威仰等,非也。賈疏亦沿其誤。”[2]《月令》所述,即《呂氏春秋》十二紀之說。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中寫(xie) 道:

 

王者必受命而後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製禮樂(le) ,一統於(yu) 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繼人,通以己受之於(yu) 天也。

 

故湯受命而王,應天變夏作殷號,時正白統。親(qin) 夏故虞,絀唐謂之帝堯,以神農(nong) 為(wei) 赤帝。……製質禮以奉天。文王受命而王,應天變殷作周號,時正赤統。親(qin) 殷故夏,絀虞謂之帝舜,以軒轅為(wei) 黃帝,推神農(nong) 以為(wei) 九皇。……製文禮以奉天[3]185-187。(殷禮質,周禮文。)

 

三王、五帝、九皇、六十四民在董仲舒此學說中為(wei) 諸先王與(yu) 本朝親(qin) 疏關(guan) 係。無論神農(nong) 、黃帝、堯、舜,皆已為(wei) 神,且神農(nong) 、黃帝已列入五帝,有稱其為(wei) 上帝時(當認定其為(wei) 當政朝代之受命帝時)。其地位及所享祭祀視朝代更迭而升降。

 

董仲舒在答武帝策問“三王之教所祖不同”的對策文中寫(xie) 道:舜“改正朔、易服色,以順天命而已”,“王者有改製之名,亡變道之實”“道之大原出於(yu) 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聖相受而守一道”。可見《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篇所述改製,變動諸天帝位置(享祀待遇),無涉天道地位。也就是說,天淩駕於(yu) 諸帝之上。可見,天統領百神,包括統領五帝。

 

確定天在神祇體(ti) 係中的統帥地位,把各位地方性的神祇整合在一個(ge) 係統之中,這對漢朝政權穩固作出重大貢獻,對鞏固剛剛完成的統一打下堅實基礎,也為(wei) 中華民族共同信仰的確立邁出決(jue) 定性的一步。

 

三、董仲舒關(guan) 於(yu) 天道的論述是為(wei) 國家宗教建設神學體(ti) 係

 

前文以武帝策問、董仲舒對策之關(guan) 係說明,儒家在向國家宗教提供闡釋性理論,並非借機把自己轉化為(wei) 宗教。其功能確如《漢書(shu) ·藝文誌》所說“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

 

武帝清楚了解自己麵對的治國難題,他提的問題,既是行政學的、哲學的(怎樣看人之情性),也是宗教的。他的問題是:天命怎樣落實到麵臨(lin) 的亂(luan) 局——是否要改變治理之道?(對先王之道是全盤繼承還是改動?大改動還是稍作調整?)

 

上天信仰(按:即天命、天道信仰;宋儒從(cong) 《樂(le) 記》中抉出天理二字重新闡發,推進其理性化)自古以來就深深地在民眾(zhong) 心中紮下了根。觀察古代可以理解當代;觀察當代也可以理解古代。讀書(shu) 多的、自詡知識豐(feng) 富的,較易傾(qing) 向於(yu) 不信鬼神、不信天命。孔子說“君子有三畏”,要求君子畏天命,或許是針對這類人士的不信態度。

 

董仲舒以研究《春秋》聞名於(yu) 世,足見他精通史學。他的學說不可視為(wei) 迷信而一概排斥,其中不少內(nei) 容,尤其主要精神,是出於(yu) 對曆史的體(ti) 悟。天人合一包含著曆史體(ti) 現天道,可以從(cong) 曆史中領會(hui) 天道之義(yi) 。

 

中國思想自古就認為(wei) 天命存在著,更進一步,認為(wei) 天命是可以認識的。天命可知是極其重要的設定。就方法論言之,當代,認定世界可知,從(cong) 而各門科學有了建立之前提;古代,認定天命可知,就可以探索、求解、立說。卜筮就是認知天命的活動。卜筮活動及其成為(wei) 專(zhuan) 業(ye) 部門、產(chan) 生專(zhuan) 業(ye) 人士從(cong) 業(ye) ,其前提就是天命可知。

 

儒家把知命列為(wei) 君子的基本能力——“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作為(wei) 最重要的訓誡置於(yu) 《論語》結尾處,讓學習(xi) 者牢記。知命包含知天命義(yi) (另義(yi) 是知自身遭際)。孔子自稱五十知天命,足見儒家對知天命的重視程度。

 

擔當天子,最重要的莫過於(yu) 遵奉天命。詩曰: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純,在於(yu) 充分地知天命,完善地遵奉天命。

 

對天命的認知,有兩(liang) 個(ge) 途徑:一是理論分析;一是感應。卜筮的理論前提與(yu) 實踐過程就是專(zhuan) 業(ye) 人士對天命的感應。

 

理論分析之基礎是哲學的認知。中華民族先祖的哲學思考從(cong) 認知天道始。“唯初太始,道立於(yu) 一”。如果傳(chuan) 說無誤,伏羲畫卦,那麽(me) 從(cong) 寫(xie) 出“一”字時,中國哲學就開始了[6]。這比古希臘泰勒斯早至少千餘(yu) 年。問題也不同。西方哲學起源,按亞(ya) 裏士多德說法,乃是追問萬(wan) 物所由出且終返歸之“第一原因”。而中國哲學自始就探尋天道,立意深矣。

 

“道立於(yu) 一”,即為(wei) 太極。太極生兩(liang) 儀(yi) ,即有陰爻、陽爻。

 

有論者謂:董仲舒非純儒,乃陰陽家耳。此大謬。《周易》乃中華文明原典,也係儒家遵奉的思想源頭。孔子讚易或有爭(zheng) 議。然而,孔子五十學易,又自道,五十知天命。此二事有何關(guan) 聯?吾臆:易經,探測天命、解說天命之書(shu) 也。通易則能推衍天命。其廣大悉備,稱之為(wei) 天命全書(shu) 亦不為(wei) 過。孔子示範:知天命才可能深通《易經》。

 

可見,以陰陽解說天命,乃儒家本色。質疑者謂董仲舒吸收鄒衍以五行解說曆史為(wei) 陰陽家。董仲舒本人精《春秋》,探索曆史規律乃當行本色。五行學說是時已成為(wei) 社會(hui) 流行觀念。評論為(wei) “援他說入儒”可,評論為(wei) 儒學進一步吸納、綜合諸家思想亦可。隻要堅守基本立場,則其為(wei) 純儒乃不易之論。

 

何謂基本立場?堅守仁政。

 

與(yu) 道家對比,《老子》曰:天地不仁,以萬(wan) 物為(wei) 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wei) 芻狗。無為(wei) 而治,放任民眾(zhong) 自生自滅耳。此當代放任商人隨意定價(jia) 之思路也。定價(jia) 原則當為(wei) 成本加些許利潤(例如15%);決(jue) 不可以人們(men) 能容忍的最高價(jia) 定價(jia) ,還美其名曰“市場決(jue) 定”。實際上,前者才是健全的市場行為(wei) 。市場當貫徹市場精神——合乎理性。合乎理性的表現之一就是自覺地限定價(jia) 格。對於(yu) 逸出理性製約超限定價(jia) 的企業(ye) 家當有監管。自由的市場由企業(ye) 家組成的行業(ye) 協會(hui) 貫徹其共同意誌及內(nei) 涵的市場精神;不成熟的、尚未達到自由的市場,則政府不能放任自流,在行業(ye) 協會(hui) 未成熟之前,不可推卸責任。道家與(yu) 儒家在當代的分野,此其一也。

 

儒家以天道為(wei) 仁(用當代的科學方法論話語敘述,為(wei) :儒家設定天道為(wei) 仁——對比道家設定天地不仁)。董仲舒寫(xie) 道:

 

仁之美者在於(yu) 天,天,仁也,天覆育萬(wan) 物,既化而生之,有養(yang) 而成之,事功無已,終而複始,凡舉(ju) 歸之以奉人,察於(yu) 天之意,無窮極之仁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3]329

 

天地之常,一陰一陽,陽者天之德也,陰者天之刑也。……與(yu) 天同者大治,與(yu) 天異者大亂(luan) ,故為(wei) 人主之道,莫明於(yu) 在身之與(yu) 天同者而用之,使喜怒必當義(yi) 而出,如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也。使德之厚於(yu) 刑也,如陽之多於(yu) 陰也。(《春秋繁露·陰陽義(yi) 》)[3]341-342

 

是故陽行於(yu) 順,陰行於(yu) 逆。逆行而順,順行而逆者,陰也。是故天以陰為(wei) 權,以陽為(wei) 經。陽出而南,陰出而北。經用於(yu) 盛,權用於(yu) 末。以此見天之顯經隱權,前德而後刑也。故曰:陽天之德,陰天之刑也。陽氣暖而陰氣寒,陽氣予而陰氣奪,陽氣仁而陰氣戾,陽氣寬而陰氣急,陽氣愛而陰氣惡,陽氣生而陰氣殺。是故陽常居實位而行於(yu) 盛,陰常居空位而行於(yu) 末。天之好仁而近,惡戾之變而遠,大德而小刑之意也。先經而後權,貴陽而賤陰也。(《春秋繁露·陽尊陰卑》)[3]327

 

這段話描述陽氣性質為(wei) 暖、予、仁、寬、愛、生,陰氣性質為(wei) 寒、奪、戾、急、惡、殺,乃是對天道的具體(ti) 解說。依據天道陰陽性質的理論闡述治國理政時經權位置,確立德主刑輔原則,充分展示董仲舒思想中國家治理的宗教內(nei) 涵。古代中國的國家機器具有宗教內(nei) 涵,也就是說,國家機器承擔著教會(hui) 功能。皇帝稱作天子,既是國家元首,又是宗教元首。職能部門中有些有宗教功能,有些直接執行宗教職能。董仲舒提出的理論,揭示國家並非純世俗的,而是有宗教性質、宗教功能的。

 

人倫(lun) 關(guan) 係亦歸之於(yu) 天道。儒家認為(wei) 孝乃為(wei) 人之本。董仲舒以五行學說論證孝為(wei) 天之經、地之義(yi) (《春秋繁露·五行對》[3]314-315。文多不錄)。孝之本亦歸屬天道。

 

以上所述即所謂“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意思是天道即人道,或曰,正確的行為(wei) 皆合乎天道——“與(yu) 天同者大治,與(yu) 天異者大亂(luan) ”。文王之德之純,即天人合一:全然合於(yu) 天命。

 

小結:何謂天道?氣之運行也。氣之運行,一陰一陽。五行亦氣之運行也。行,運行也。依木、火、土、金、水次序各當值(用事)72天,其氣則青、赤、黃、白、黑(《春秋繁露·治水五行》[3]381)。故而天道即氣之陰陽五行。陰陽五行皆氣之運行特性。在董仲舒,陰陽五行皆屬運行,未看作實質。等陰陽五行實質化,解釋為(wei) 陰氣、陽氣,木、火、土、金、水之材質,就過渡為(wei) 科學概念。醫學理論、命相學所用五行,皆作材質看。與(yu) 董仲舒所論陰陽五行,概念內(nei) 涵有明顯差異。

 

四、天人感應是以天道約束天子的宗教學說

 

氣之運行或會(hui) 出差錯。依據五行理論,五行行差則出現異常氣象:

 

火幹木,蟄蟲蚤出,蚿雷蚤行。土幹木,胎夭卵毈,鳥蟲多傷(shang) 。金幹木,有兵。水幹木,春下霜。(《春秋繁露·治亂(luan) 五行》[3]383)

 

天,氣也;人亦氣也。故而天人合一。天、人,一氣也。天人又能相感。卜筮之所以能行,不僅(jin) 天道可知,還須有知之之法。卜筮即知天意之法。怎樣知之?感應。

 

自古以來就把感應作為(wei) 認知天意的方法。隻有少數人具備這種能力,可以從(cong) 事卜筮。董仲舒擴大感應的義(yi) 涵。人,氣也。人的錯誤行為(wei) 即氣之運行性質出偏差,於(yu) 是影響天之氣:

 

王者與(yu) 臣無禮,貌不肅敬,則木不曲直,而夏多暴風。風者,木之氣也,其音角也,故應之以暴風。王者言不從(cong) ,則金不從(cong) 革,而秋多霹靂。霹靂者,金氣也,其音商也,故應之以霹靂。王者視不明,則火不炎上,而秋多電。電者,火氣也,其音徵也,故應之以電。王者聽不聰,則水不潤下,而春夏多暴雨。雨者,水氣也,其音羽也,故應之以暴雨。王者心不能容,則稼穡不成,而秋多雷。雷者,土氣也,其音宮也,故應之以雷。(《春秋繁露·五行五事》[3]387)

 

犯錯誤的人不是一般人。普通人沒那麽(me) 大的感應能量。必須王者才會(hui) 有征應。天之氣感應之,現之以異象,有警示之意。

 

這五件事,皆屬天道:

 

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何謂也?夫五事者,人之所受命於(yu) 天也,而王者所修而治民也(筆者案:可見是天道)。故王者為(wei) 民,治則不可以不明,準繩不可以不正(筆者案:此則“與(yu) 天同者大治,與(yu) 天異者大亂(luan) ”之義(yi) )。王者貌曰恭,恭者敬也。言曰從(cong) ,從(cong) 者可從(cong) 。視曰明,明者知賢不肖,分明黑白也。聽曰聰,聰者能聞事而審其意也。思曰容,容者言無不容。恭作肅,從(cong) 作乂,明作哲,聰作謀,容作聖。何謂也?恭作肅,言王者誠能內(nei) 有恭敬之姿,而天下莫不肅矣。從(cong) 作乂,言王者言可從(cong) ,明正從(cong) 行而天下治矣。明作哲,哲者知也,王者明則賢者進,不肖者退,天下知善而勸之,知惡而恥之矣。聰作謀,謀者謀事也,王者聰則聞事與(yu) 臣下謀之,故事無失謀矣。容作聖,聖者設也,王者心寬大無不容,則聖能施設,事各得其宜也。(《春秋繁露·五行五事》[3]389-392)

 

王者的貌言視聽思五事影響天之氣,因而皆屬國家大事:

 

王者能敬,則肅,肅則春氣得,故肅者主春。……於(yu) 時陰氣為(wei) 賊,故王者欽。欽不以議陰事,然後萬(wan) 物遂生,而木可曲直也。春行秋政,則草木凋;行冬政,則雪;行夏政,則殺。[3]392

 

王者態度端正則氣正。氣正,影響上天(氣)運行健全,此天人感應之義(yi) 。

 

王者能治,則義(yi) 立,義(yi) 立則秋氣得,故乂者主秋。秋氣始殺,王者行小刑罰,民不犯則禮義(yi) 成。於(yu) 時陽氣為(wei) 賊,故王者輔以官牧之事,然後萬(wan) 物成熟。秋草木不榮華,金從(cong) 革也。秋行春政,則華;行夏政,則喬(qiao) ;行冬政,則落。秋失政,則春大風不解,雷不發聲[3]392-393。

 

王者能治,為(wei) 天下確立義(yi) ,於(yu) 是上天感應為(wei) 秋氣正。秋氣殺,乃感受到的天道(我在北京生活20年,在上海生活45年,對比之,北部感受秋殺明顯)。對應天道,“王者行小刑罰”。意在“立義(yi) ”(維護禮義(yi) )。人道順天意也(天不言,行四季示天意)。

 

下亦相仿:“王者能知,則知善惡,知善惡則夏氣得,故哲者主夏。”“王者無失謀,然後冬氣得,故謀者主冬。”文多不錄。

 

天子貌似尊榮,實則責任重大,貌言視聽思皆牽動天氣。想必嚇唬皇帝不輕,做皇帝樂(le) 趣全無。董仲舒下獄,原因或在此乎?

 

其實上天概念在董仲舒那裏頗似當代中國的大自然,無所不包,卻又無形態;看似極抽象,卻是極實在——就在身邊。天人感應運用甚廣。求雨、止雨,皆依此原理。行之甚易:“止雨之禮,廢陰起陽。……夫婦在官者,鹹遣婦歸。女子不得至市。”[3]439當代認為(wei) 大自然自帶規律,或曰大自然之運動就是規律。古人則認為(wei) 天為(wei) 氣、理與(yu) 氣同在;甚至可以解釋為(wei) ,天即氣也(氤氳),氣之運行即道,故而氣即道也。當代科學設定大自然中萬(wan) 物相互作用;舊學則設定氤氳(上天)之陰陽五行感應。思路異向耳。董仲舒曰:“天者群物之祖也,故遍覆包函而無所殊,建日月風雨以和之,經陰陽寒暑以成之。”(《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又曰:“天地者,萬(wan) 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春秋繁露·觀德》[3]269)直接理解為(wei) 大自然,不亦宜乎!

 

參考文獻:

 

[1]黑格爾.曆史哲學[M].王造時,譯.上海:上海書(shu) 店出版社,1999:136.

 

[2]孫詒讓.周禮正義(yi) [M].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7:135.

 

[3]蘇輿.春秋繁露義(yi) 證[M].鍾哲,點校.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2.

 

[1]楊慶堃《中國社會(hui) 中的宗教》(修訂譯本,範麗(li) 珠等譯,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89-90頁:“原始宗教是從(cong) 傳(chuan) 統中誕生並發展起來的,並沒有一個(ge) 明確的創始人,其公眾(zhong) 特征是基於(yu) 民眾(zhong) 對共同信仰體(ti) 係的普遍接受,這種共同信仰在原則上讓民眾(zhong) 別無選擇。但自願性宗教卻是基於(yu) 一種個(ge) 人對信仰的選擇,然後皈依,完全可以和社群普遍接受的信仰沒有關(guan) 係。”他又在該書(shu) 第228頁把中國的原始宗教描述為(wei) “彌漫性宗教”,把自願性宗教描述為(wei) “製度性宗教”。

 

[2]王曉陽《宗教學基礎十五講》(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57頁。這本教材是北京大學發起、全國16所重點大學和一些科研單位協作編寫(xie) 的大型《大學素質教育通識課係列教材》中的一種。

 

[3]《周禮注疏》(整理本,趙伯雄整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47頁記“大宰之職”:“以九兩(liang) 係邦國之民。……四曰儒,以道得民。”司徒屬地官,太宰屬天官。此處所列太宰之職,涉及的是管理諸侯之路數。儒屬於(yu) 諸侯國的官職,故而提及;但其職能對應司徒直轄的保氏。又,述“大司徒之職”,於(yu) 第310頁“以本俗六安萬(wan) 民。……四曰聯師儒”提及。

 

[4]王鈞林《中國儒學史》第一卷“先秦卷”(廣東(dong) 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作者從(cong) 胡適認為(wei) “儒是殷民族的教士”引申,征引徐中舒研究甲骨文得出的結論“甲骨文中儒字的本義(yi) 為(wei) 濡,向我們(men) 揭示了一個(ge) 曆史事實:儒家的起源絕不是班固所說的‘儒家者流,蓋出於(yu) 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專(zhuan) 門替殷商奴隸主貴族祭祖事神,辦喪(sang) 事,當司儀(yi) 的那一批人,才算是最早的儒家”“殷滅於(yu) 周後,儒者作為(wei) 殷遺民的一部分,仍然活動於(yu) 社會(hui) 之上,他們(men) 就是後來儒家黨(dang) 派所從(cong) 由來的前身”。王鈞林認為(wei) :“徐中舒的發現,最終解決(jue) 了儒之由來的問題。這是徐中舒的一項重大學術貢獻。”(80-81頁)。不知這些專(zhuan) 事祭祖事神辦喪(sang) 事當司儀(yi) 的人士是國家體(ti) 製內(nei) 的工作人員(如果是,還要問:屬於(yu) 哪個(ge) 部門?),還是遊離於(yu) 社會(hui) 之中的“自由職業(ye) 者”,或已經組織為(wei) NGO(非政府組織)?徐中舒的論文發表於(yu) 1975年,因而有“奴隸主”之說。

 

[5]《周禮注疏》整理本,第55頁。五帝方位是中國的,名稱似是外來語之漢字注音,疑為(wei) 外來宗教之神。

 

[6]《周易·係辭上》:“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shu) ,聖人則之。”簡述作卦之源。《周易·係辭下》更詳細地敘述道:“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yu) 天,俯則觀法於(yu) 地,觀鳥獸(shou) 之文與(yu) 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yu) 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wan) 物之情。”太初立一為(wei) 道乃統說。起於(yu) 何時,先於(yu) 陰陽爻,抑或數字卦?尚待推究。無論河圖洛書(shu) 八卦,皆先民對天道的探究,則無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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