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延國】春秋義理視野下的“隱桓之禍”分析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7-07-03 19:06:54
標簽:
張延國

作者簡介:張延國,網名承馮(feng) 誌,男,西曆1980年1月出生,西曆2004年畢業(ye) 於(yu) 河北理工大學,目前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工作。鍾情於(yu) 公羊學,撰有《公羊學入門心得》一書(shu) 。交流郵箱:43729596@qq.com。


春秋義(yi) 理視野下的“隱桓之禍”分析

作者:張延國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六月初七日戌子

           耶穌2017年6月30日

 

【摘要】儒家經學是經世致用之學,學習(xi) 經學就是學習(xi) 其中的義(yi) 理。春秋是禮義(yi) 之大宗,春秋義(yi) 理在五經義(yi) 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以春秋經學中的“隱桓之禍”為(wei) 研究對象,探討《公羊傳(chuan) 》和《穀梁傳(chuan) 》依據的曆史事實及蘊含的春秋義(yi) 理,分析公羊學派和穀梁學派傳(chuan) 授的春秋義(yi) 理的區別及特點。

 

關(guan) 鍵詞:經學、春秋、公羊學、穀梁學

 

1、“隱桓之禍”的經學含義(yi)

 

魯隱公11年(春秋第11年)魯國的公子翬殺害了魯國的國君魯隱公,第二年魯隱公的弟弟魯桓公即位為(wei) 魯國國君,公子翬升為(wei) 上大夫,這一事件就是春秋中著名的“隱桓之禍”。

 

殺害魯隱公這一事件的策劃人是公子翬,實際執行人也是公子翬,一般認為(wei) 主犯也應當是公子翬,但是春秋經學卻並不如此認為(wei) 。魯宣公2年(春秋第116年)晉國的趙穿殺害了晉國的國君夷獆,這一事件在《春秋經》中的記載是“晉趙盾弑其君夷獆”,也就是春秋經學中的“趙盾弑君”。

 

《公羊傳(chuan) 》魯宣公6年(春秋第120年)對這一事件的評論如下:

 

趙盾弑君,此其複見何?親(qin) 弑君者,趙穿也。親(qin) 弑君者趙穿,則曷為(wei) 加之趙盾?不討賊也。何以謂之不討賊?晉史書(shu) 賊曰:“晉趙盾弑其君夷獆。”趙盾曰:“天乎!無辜。吾不弑君,誰謂吾弑君者乎?”史曰:“爾為(wei) 仁為(wei) 義(yi) ,人弑爾君,而複國不討賊,此非弑君如何?”

 

對比晉國趙盾、趙穿弑君的例子,魯國魯隱公的死就不能簡單的記載為(wei) “公子翬弑其君”,還應該追究不懲罰“公子翬”的魯桓公的責任。《穀梁傳(chuan) 》在魯桓公元年(春秋第12年)的傳(chuan) 文中,直接把弑君的人說成是魯桓公,《穀梁傳(chuan) 》傳(chuan) 文說:

 

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為(wei) 無王之道,遂可以至焉爾。

 

因此“隱桓之禍”在春秋經學中的含義(yi) 就是指“魯桓公殺害了他哥哥魯隱公”,這一事件的本質是悲慘的兄弟相殺事件。儒家強調尊尊親(qin) 親(qin) ,試圖建立君臣和睦,父子相親(qin) 的人間世界,認為(wei) 兄弟相殺、君臣相弑是人間悲劇。那麽(me) 這種人間悲劇是如何發生的?如何才能避免這樣的人間悲劇再次發生?這些都是春秋經學研究的問題。

 

2.“隱桓之禍”的曆史背景

 

分析“隱桓之禍”需要了解其曆史背景,研究魯隱公元年(春秋第1年)的曆史背景我們(men) 可以參考的文獻有《穀梁傳(chuan) 》、《公羊傳(chuan) 》、《左傳(chuan) 》和《史記》。

 

(1)《穀梁傳(chuan) 》的曆史背景

 

《穀梁傳(chuan) 》認為(wei) 魯隱公的出身比魯桓公高貴,按禮製應當由魯隱公即位為(wei) 魯國國君。魯惠公比較喜歡魯桓公,曾經想把國君之位傳(chuan) 給魯桓公,但是魯惠公臨(lin) 終前還是遵守禮製把國君之位傳(chuan) 給了魯隱公。魯隱公在日常生活中感覺到魯惠公喜歡魯桓公想把君位傳(chuan) 給魯桓公的心意,於(yu) 是遵從(cong) 父親(qin) 的心意計劃把君位讓給魯桓公。魯隱公元年的《穀梁傳(chuan) 》傳(chuan) 文說:

 

雖無事,必舉(ju) 正月,謹始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誌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為(wei) 公也。君之不取為(wei) 公,何也?將以讓桓也。讓桓正乎?曰:不正。《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隱不正而成之,何也?將以惡桓也。其惡桓,何也?隱將讓而桓弒之,則桓惡矣;桓弒而隱讓,則隱善矣。善則其不正焉,何也?《春秋》貴義(yi) 而不貴惠,信道而不信邪。孝子揚父之美,不揚父之惡。先君之欲與(yu) 桓,非正也,邪也;雖然,既勝其邪心以與(yu) 隱矣。己探先君之邪誌,而遂以與(yu) 桓,則是成父之惡也。兄弟,天倫(lun) 也。為(wei) 子受之父,為(wei) 諸侯受之君。己廢天倫(lun) ,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若隱者,可謂輕千乘之國。蹈道,則未也。

 

(2)《公羊傳(chuan) 》的曆史背景

 

《公羊傳(chuan) 》認為(wei) 魯桓公的出身比魯隱公高貴,按禮製應當由魯桓公即位為(wei) 魯國國君。魯惠公死後,魯國的大夫一起擁戴年紀大且比較賢明的魯隱公當魯國國君。魯隱公元年的《公羊傳(chuan) 》傳(chuan) 文說:

 

桓幼而貴,隱長而卑,其為(wei) 尊卑出微,國人莫知。隱長又賢,諸大夫扳隱而立之。隱於(yu) 是焉而辭立,則未知桓之將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則恐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隱之立為(wei) 桓立也。隱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3)《左傳(chuan) 》的曆史背景

 

《左傳(chuan) 》采用敘事的講述到魯惠公的原配夫人是孟子,孟子死的早且沒有子嗣,於(yu) 是就把魯隱公的母親(qin) 聲子作為(wei) 繼室。宋國宋武公的女兒(er) 仲子出生的時候,手上有字“為(wei) 魯夫人”,因此隻好把仲子嫁給魯惠公,並生下了魯桓公。魯惠公去世後魯隱公奉魯桓公國君。魯隱公元年的《左傳(chuan) 》傳(chuan) 文說: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wei) 魯夫人”。故仲子歸於(yu) 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4)《史記》的曆史背景

 

《史記》記載說魯惠公的夫人沒有兒(er) 子,有一個(ge) 地位比較低的妾生下了魯隱公,魯隱公長大以後,魯惠公為(wei) 魯隱公娶了一個(ge) 宋國的女子。由於(yu) 宋國的女子太漂亮,魯惠公情不自禁就霸占了這個(ge) 宋國的女子當自己的妻子,並生下了魯桓公.魯惠公給予宋女夫人的身份,並立魯桓公為(wei) 太子。由於(yu) 魯惠公死時魯桓公太小,不能處理魯國政務,因此魯國的大夫共同推薦魯隱公攝政。

 

四十六年,惠公卒,長庶子息攝當國,行君事,是為(wei) 隱公。初,惠公適夫人無子,公賤妾聲子生子息。息長,為(wei) 娶於(yu) 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為(wei) 夫人,以允為(wei) 太子。及惠公卒,為(wei) 允少故,魯人共令息攝政,不言即位。

 

《公羊傳(chuan) 》和《穀梁傳(chuan) 》給出了大概的曆史背景,《春秋左傳(chuan) 》和《史記》給出了更多的曆史細節。如果按照《春秋左傳(chuan) 》和《史記》講述的曆史,那麽(me) 《穀梁傳(chuan) 》所發的義(yi) 理最恰當,《春秋胡傳(chuan) 》在論述“隱桓之禍”就采用了穀梁學的義(yi) 理。但是對於(yu) 《穀梁傳(chuan) 》、《公羊傳(chuan) 》、《左傳(chuan) 》和《史記》記載的多個(ge) 版本,無論我們(men) 選擇那一家的說法,或者綜合四家的說法提出自己的獨立的看法,都隻能是可能,無法全麵駁倒其他各家的說法,因此絕對真實的“隱桓之禍”的曆史事實我們(men) 無法探求。而春秋經學並不強求絕對真實的曆史,隻是在總結各種假設和推演下的春秋義(yi) 理,同時探討“隱桓之禍”避免的一些方法和原則。

 

3、魯國君位的傳(chuan) 承原則

 

參考《史記》,魯國的第十二代國君(周公的七世孫)魯惠公在位46年,在魯隱公元年(春秋1年)的前一年去世。根據當時周朝各個(ge) 諸侯國君位的傳(chuan) 承原則,可以接著魯惠公當魯國國君的人可以分為(wei) 2類,第一類是魯惠公的弟弟們(men) ,這就是禮法中的“兄終弟及”,代表人物有公子益師、公子翬、公子驅;第二類就是魯惠公的兒(er) 子們(men) ,這就是禮法中的“父死子繼”,代表人物有魯隱公、魯桓公。周朝禮法以“父死子繼”為(wei) 主,魯國是周公之後,周朝的禮法保存的較完備,執行的也比較好,因此魯國國君繼承傾(qing) 向於(yu) “父死子繼”,也就是魯隱公、魯桓公當國君的可能性最大。

 

魯隱公和魯桓公究竟誰來當國君?誰最有資格當國君?這個(ge) 問題是當時魯國麵臨(lin) 的一個(ge) 大問題。從(cong) 目前資料來判斷周朝諸侯君位的更替主要受周朝禮法製度、周天子的意誌、現任諸侯的意誌、大夫的意誌四個(ge) 方麵的影響。

 

(1)周朝禮法製度

 

周朝的諸侯大部分是武王-周公-成王以周文王的名義(yi) 冊(ce) 封的,因此諸侯君位的傳(chuan) 承主要依靠周文王製定的一些法度,大部分諸侯的君位都是這樣得來的,比如魯國魯惠公的君位就是這樣得來的。

 

(2)周天子的意誌

 

周天子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決(jue) 定諸侯的繼承人,有些時候甚至可以違背周文王製定的法度而直接指定人選。這種情況,在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基本沒有出現過,隻出現在春秋前的曆史中。

 

(3)現任諸侯的意誌

 

現任諸侯的意誌是指當禮法的繼承人有大惡時,諸侯可以另擇新的繼承人。春秋中類似的事件發生在魯哀公3年(春秋第231年),即“衛靈公逐子而立孫”的事件,孔子親(qin) 身經曆了這一事件。

 

(4)大夫的意誌

 

大夫的意誌較著名的就是發生在魯隱公4年(春秋第4年)的“衛人立晉”事件。在春秋之中,大夫是一個(ge) 比較特殊的群體(ti) 。首先大夫是要擇賢,不能世襲,其次大夫要有智慧,要有擔當。孔子對大夫的規定表麵看是矛盾的,比如先說:“大夫無遂事”,其後又說:“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從(cong) 親(qin) 迎來說:“親(qin) 迎,禮也”,但是對於(yu) 大夫,則有:“禮,大夫任重,為(wei) 越竟逆女,於(yu) 政事有所損曠,故竟內(nei) 乃得親(qin) 迎,所以屈私赴公也”。

 

大夫渴望賢明的君主,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列國大夫在國家危難時為(wei) 了避免亡國往往會(hui) 棄正而立賢。而對於(yu) 大夫來說,君臣以義(yi) 合,當君不君時,大夫當自動退位,孔子傳(chuan) 言說:“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就是此意。從(cong) 公羊學來說,諸侯為(wei) 國體(ti) ,大夫為(wei) 股胘,士民為(wei) 肌膚,魯國者又並非僅(jin) 僅(jin) 是魯候之魯國。因此對於(yu) 大夫來說,往往忽略禮法而遵先君之命,如果不能遵先君之命則又會(hui) 本大夫之誌選擇賢者。

 

齊國公孫無知殺齊襄公而自立,齊人平定無知之亂(luan) 後去魯國迎接君位的禮法繼承人公子糾,但是受到魯國的脅迫,於(yu) 是改立齊小白為(wei) 君,是為(wei) 齊桓公。

 

晉郤缺率領大軍(jun) ,要立接菑為(wei) 邾婁國君的時候,邾婁大夫並沒有強調禮法,而隻是說二者皆可,但權在先君之命或大夫之誌而已。

 

從(cong) 這裏而言,君位傳(chuan) 承的禮法是需要天子、諸侯來維護的,大夫並沒有維護君位傳(chuan) 承禮法的責任,隻有維護先君之托的忠誠和維護國家安危的責任。從(cong) 這裏來看大夫強立魯隱公、衛宣公、齊桓公均無大過,誰讓周天子和天下諸侯不作為(wei) 呢。若天下承平,大夫又何必廢正求賢。那麽(me) 到底應該由誰來繼承魯國的君位呢?

 

4、《榖梁傳(chuan) 》義(yi) 理分析

 

4.1《榖梁傳(chuan) 》認可的曆史事實及推演

 

以《榖梁傳(chuan) 》的傳(chuan) 文為(wei) 基礎參考其他文獻做出的推演如下:

 

魯惠公有兩(liang) 個(ge) 兒(er) 子,從(cong) 禮法製度上應當立魯隱公為(wei) 君,但是魯惠公更喜歡魯桓公,因此魯惠公在思考繼承人時,長期在魯隱公和魯桓公之間猶豫,但最終在臨(lin) 終前戰勝了自己的私欲,尊先祖之禮法,將君位傳(chuan) 給了魯隱公,並上報周天子。

 

魯隱公作為(wei) 長子,非常理解父親(qin) 魯惠公對魯桓公的疼愛,作為(wei) 孝子,他不願意違背父親(qin) 晚年的心願,於(yu) 是他在很多場合表示自己隻是暫時當一段時間的國君,等魯桓公長大以後就遵照魯惠公的心願,把魯國國君的位置讓給魯桓公。當然雖然魯隱公多次表示自己要讓位,但卻並沒有太多的實際行動。

 

在魯隱公8年(春秋第8年)的時候,魯國的上大夫無駭去世,魯國上大夫的位置暫時出現空缺。公子翬非常想得到這一位置,為(wei) 了得到這個(ge) 位置公子翬就想討好魯隱公,為(wei) 魯隱公做一些私密的事情來表示忠心。公子翬對魯隱公說:“魯國國內(nei) 的大夫和百姓對你非常認可,周圍的諸侯也對你讚賞有加,那你是不是就別讓位了,繼續當下吧。如果你擔心我那個(ge) 侄子魯桓公不同意,我就直接替你把他殺了”。魯隱公不同意他叔叔公子翬的提議,他說他正準備讓位,已經開始修建讓位以後的住所,並開始安排讓位以後的生活。公子翬聽了以後大驚,按魯隱公的做法,不但自己不能當上上大夫,自己今天提出要殺魯桓公的想法要是傳(chuan) 出去,自己的生命就會(hui) 有危險,於(yu) 是公子翬跑到魯桓公那裏跟魯桓公說,魯隱公不打算歸還君位,並且魯隱公還想殺掉魯桓公以絕後患,如果魯桓公不想死,就要想辦法把魯隱公除掉。魯桓公最後同意了。然後在春秋第11年(魯隱公11年)的第11月,公子翬殺害了魯隱公,第二年魯桓公即位,公子翬當上了上大夫。

 

4.2《榖梁傳(chuan) 》提出的避免方法

 

在《榖梁傳(chuan) 》中魯惠公是一個(ge) 知錯能改的好君主、好父親(qin) ,他有正心、也有邪心,他曾在正心和邪心之間徘徊掙紮,最終正心戰勝了邪心,將魯國的君位傳(chuan) 給了魯隱公。世上偏心的父母比比皆是,偏心而最終能秉持正義(yi) 的父親(qin) 又如何不是好父親(qin) 呢?因此在《榖梁傳(chuan) 》中魯惠公對於(yu) “隱桓之禍”沒有太大責任,最大的責任人就是魯隱公。

 

《穀梁傳(chuan) 》認為(wei) “隱桓之禍”的根源在於(yu) 魯隱公的不“自正”,魯隱公作為(wei) 君位的正式繼承人,作為(wei) 得到父親(qin) 之命、天子之令的正式諸侯,一直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一直做出要讓位的姿態,但直到魯桓公成年也沒有讓,由此導致其叔叔公子翬的誤解,所以公子翬才有殺魯桓公求媚於(yu) 魯隱公以求高位的想法。如果魯隱公堂堂正正的當自己國君,以先祖周公之命為(wei) 重,不露出自己要讓位給魯桓公的意思,那魯桓公和公子翬就隻能乖乖的當好自己的公子,“隱桓之禍”也就不會(hui) 發生,兄弟相親(qin) ,叔侄相輔,魯國又如何不會(hui) 興(xing) 盛。總結起來就是“君無推國之意,桓無篡弑之情”,這樣“隱桓之禍”才能避免。

 

在《穀梁傳(chuan) 》看來,善人依善心行事,若不能用禮來指引,不明白正道之所在,有時候是非常危險的。因此《穀梁傳(chuan) 》提出人應當行正道,蹈道而直行。楊士勳在《榖梁傳(chuan) 》疏文中進一步解釋說:

 

今隱公上奉天王之命,下承其父之托,百姓已歸,四鄰所與(yu) ,苟探先君之邪心,而陷父於(yu) 不義(yi) ,開篡弑之原,啟賊臣之路,卒使公子翬乘釁而動,自害其身,故謂之“小道”。

 

因此,《榖梁傳(chuan) 》認為(wei) 魯隱公應當棄小惠而行正道,安安穩穩的當好自己的國君。在這一條裏,行正道就是指尊周文王之禮、尊周天子之命,尊君父之托,尊百姓之誌,尊四鄰之意,正道就是周文王之禮、周天子之命、君父之托、百姓之誌、四鄰之意。而魯隱公私自讓君位,雖然是善心,但是卻不正,對應而言就是不合“正道”。

 

穀梁學義(yi) 理中有正和禮兩(liang) 個(ge) 原則,若一切正常,是非的準則就是“禮”。禮是先聖相傳(chuan) 的弊端相對較少,是最接近中道的行為(wei) 準則。但當世事變遷禮不能指導某些特殊事件時,就要遵循正的原則。

 

對於(yu) 君位傳(chuan) 承,《穀梁傳(chuan) 》非常強調先君之命,而如果深究起來這個(ge) 先君之命乃是受之於(yu) 周朝的受命之王——周文王。在“隱桓之禍”中,《穀梁傳(chuan) 》的事實認定是魯惠公最終傳(chuan) 位給魯隱公,如果采用《公羊傳(chuan) 》的事實認定,魯惠公最終傳(chuan) 位給魯桓公,那麽(me) 榖梁大義(yi) 會(hui) 如何發揮呢?

 

在《穀梁傳(chuan) 》中沒有按禮的規定傳(chuan) 位的有兩(liang) 個(ge) ,一個(ge) 發生在衛國,論述在春秋第230年(魯哀公2年);一個(ge) 發生在齊國,論述在春秋第234年(魯哀公6年)。

 

齊國的故事是這樣:按禮製齊景公的正式繼承人為(wei) 公子陽生,但是由於(yu) 齊景公非常喜歡小兒(er) 子荼,於(yu) 是在臨(lin) 死前將其他的兒(er) 子都驅逐出國,立荼為(wei) 國君。後來公子陽生聯合大夫陳乞奪回了君位,殺死了國君荼。《穀梁傳(chuan) 》在論述荼的時候,是把荼當國君對待的。但是並沒有把殺害國君的責任上追到公子陽生,即“陽生入而弑其君,以陳乞主之,何也?不以陽生君荼也。其不以陽生君荼,何也?陽生正,荼不正,不正則其曰君,何也?荼雖不正,巳受命矣。巳受命於(yu) 景公而立,故可言君。入者,內(nei) 弗受也。荼不正,何用弗受?以其受命,可以言弗受也。先君巳命立之,於(yu) 義(yi) 可以拒之。陽生其以國氏,何也?取國於(yu) 荼也。”。

 

衛國的故事是這樣:衛靈公的世子蒯聵有惡行,於(yu) 是衛靈公逐蒯聵而立蒯聵之子。衛靈公去世後,蒯聵回衛國爭(zheng) 奪君位,《穀梁傳(chuan) 》說:“納者,內(nei) 弗受也。帥師而後納者,有伐也,何用弗受也?以輒不受也。以輒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信父而辭王父,則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

 

從(cong) 齊國和衛國的故事來看,若魯惠公最終傳(chuan) 位給魯桓公,那魯桓公就可以受君父之命而為(wei) 國君。如魯國大夫不接受魯桓公,而強立魯隱公,那就是衛國的另外一個(ge) 故事,這個(ge) 故事發生在春秋第11年(魯隱公11年)。

 

衛國立公子晉的故事:衛國祝籲殺害了衛國國君完,其後衛國諸大夫誅殺了祝籲,誅殺祝籲之後,衛國大夫並沒有擁護禮製的順位繼承人,而是選擇了一個(ge) 年長且賢明的公子晉立為(wei) 國君。

 

如果以穀梁義(yi) 理為(wei) 基礎,在麵對“隱桓之禍”采用《公羊傳(chuan) 》的事實,那《穀梁傳(chuan) 》發的義(yi) 就和《公羊傳(chuan) 》一樣了。

 

5、《公羊傳(chuan) 》義(yi) 理分析

 

5.1《公羊傳(chuan) 》認可的曆史事實及推演

 

《公羊傳(chuan) 》對“隱桓之禍”的事實認定與(yu) 《穀梁傳(chuan) 》略有不同,《公羊傳(chuan) 》認為(wei) 按照周朝的禮法,諸侯一輩子隻能結一次婚,這一次婚禮最多可以娶9個(ge) 老婆(諸侯一娶九女,諸侯不再娶),這9個(ge) 老婆來自3個(ge) 不同的國家(同姓國),其中來自第1個(ge) 國家的是嫡夫人、嫡夫人侄、嫡夫人娣;來自第二個(ge) 國家右媵、右媵侄、右媵娣;來自第三個(ge) 國家的是左媵、左媵侄、左媵娣。這9個(ge) 人的身份排名是1嫡夫人、2右媵、3左媵、4嫡侄、5嫡娣;6右媵侄、7右媵娣、8左媵侄娣、9左媵娣。在一般情況下“父死子繼”都是嫡夫人的大兒(er) 子繼承君位,不過魯惠公的嫡夫人死的很早,沒有留下世子,因此魯國的君位就隻能從(cong) 剩下的8個(ge) 人的兒(er) 子中選擇了。

 

《公羊傳(chuan) 》認為(wei) ,魯桓公的母親(qin) 是按“右媵”的身份娶進魯國的,因此按禮法應該讓魯桓公繼承君位,但是魯桓公繼承君位存在一定的危險。魯國第十二代君主魯惠公在位46年,魯惠公晚年魯國和周邊國家的關(guan) 係非常緊張,因此在魯惠公死時,魯國需要一名能決(jue) 斷、有擔當、能很好的處理周邊國家關(guan) 係的賢明君主。很顯然,年僅(jin) 10歲左右的魯桓公是不能完成這一使命的。春秋後期大夫秉政,君主年幼不年幼關(guan) 係不大,但在春秋初年,大夫秉政還比較少,國家的權力主要掌握在國君的手裏,因此即便魯國的大夫們(men) 都擁護魯桓公當國君,要10歲的魯桓公和宋國、齊國、邾婁國、莒國、戎人等結盟周旋,恐怕也難以取信於(yu) 他國。而魯隱公在春秋1年的年紀也合適,處事也賢明,因此在這個(ge) 危機的時候,魯隱公就是一個(ge) 比較合適的國君人選,魯隱公當時應該得到了魯國貴族公子益師、公子翬、公子驅、司空無駭等等實權派大夫的支持。《公羊傳(chuan) 》記載這一件為(wei) “諸大夫扳隱而立之”,這裏的“諸大夫”就包括公子益師、公子翬、公子驅、司空無駭(這些人多是魯隱公的叔叔)等等實力派人物。諸大夫支持魯隱公當魯國的國君,那麽(me) 魯隱公自己的態度呢?

 

魯隱公作為(wei) 魯惠公的兒(er) 子,一要遵守禮法,二要考慮他這些叔叔們(men) 的意見,此外他更要遵從(cong) 他父親(qin) 魯惠公的意見。那麽(me) 魯惠公生前是什麽(me) 態度呢?

 

從(cong) 現有史料來看,魯惠公生前對君位的傳(chuan) 承也是搖擺、猶豫。還有根據《左傳(chuan) 》魯桓公的母親(qin) 仲子可能是後娶,年齡要比魯惠公小很多,老夫少妻的情況下仲子在魯國的實際地位可能較高,而魯惠公生前對幼小的魯桓公多一些疼愛也是有可能的。因此按《公羊傳(chuan) 》魯惠公在彌留之際最終還是決(jue) 定把君位傳(chuan) 給魯桓公。

 

然而不管魯惠公在彌留之際最終把君位傳(chuan) 給了誰,在當時的情況下,隻有魯隱公登上君位,全力周旋魯國才能轉危為(wei) 安,這是魯國諸大夫的共識。魯隱公也認識到了這一點,於(yu) 是決(jue) 定暫時登上君位,等國家平定了之後再把君位讓給魯桓公。因此在《公羊傳(chuan) 》中,魯隱公就是一個(ge) 有仁心,能審時度勢能行權的賢明君主。

 

5.2《公羊傳(chuan) 》提出的避免方法

 

從(cong) 《公羊傳(chuan) 》來談“隱桓之禍”,其根源在魯惠公的“妃匹不正”。徐彥疏文中提到春秋7缺,最後1缺就是“惠公妃匹不正,隱、桓之禍生,是為(wei) 夫之道缺也”。其次在於(yu) 諸大夫之背心,不能盡心輔佐魯桓公。而對於(yu) 如何避免“隱桓之禍”,《公羊傳(chuan) 》給出的方案就是要製定禮、守禮,並再一次強調了國君君位的傳(chuan) 承辦法,即:

 

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因此《公羊傳(chuan) 》對於(yu) “隱桓之禍”更強調“禮”的原則,試圖以“禮”的原則來避免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6、結論

 

學習(xi) 春秋經學的本質是學習(xi) 春秋義(yi) 理,掌握春秋義(yi) 理的一些原則,學習(xi) 如何去分辨是非。在處理“隱桓之禍”時,《公羊傳(chuan) 》強調春秋義(yi) 理中“禮”的原則,肯定魯隱公讓國的賢者之心;《穀梁傳(chuan) 》則強調春秋義(yi) 理中“正”的原則,認為(wei) 魯隱公存讓國之心是行小惠而背正道行。雖然《公羊傳(chuan) 》和《穀梁傳(chuan) 》對魯隱公的評價(jia) 相反,但是這隻是因為(wei) 二傳(chuan) 所依據的曆史事實不同,從(cong) 春秋義(yi) 理而言《公羊傳(chuan) 》和《穀梁傳(chuan) 》都是正確的,都值得我們(men) 去體(ti) 會(hui) 、深思。

 

【注:此文係作者提交給“麵向未來的經學與(yu) 禮學”會(hui) 議論文】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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