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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義虎作者簡介:齊義(yi) 虎,男,字宜之,居號四毋齋,西元一九七八年生於(yu) 天津。先後任教於(yu) 西南科技大學政治學院、樂(le) 山師範學院。主要研究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和儒家憲政問題,著有《經世三論》。 |
國家對國民的保護是無限的嗎?
——中國公民國外傳(chuan) 教遇害事件淺議
作者:齊義(yi) 虎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首發
時間:西曆2017年6月16日

兩(liang) 位中國公民由於(yu) 在巴基斯坦傳(chuan) 教而遇害的新聞已經好幾天了,但網絡上就此事的討論熱情似乎並沒有減退。概括一下無外乎兩(liang) 種聲音:
一種是反躬自省心態。
認為(wei) 凡事皆前有因後有果。雖然恐怖分子殺人必須譴責,但那兩(liang) 人也絕非完全無辜。他們(men) 在韓國人的雇傭(yong) 下,到伊斯蘭(lan) 教國家傳(chuan) 播基督教,本身就涉嫌違法,具有強烈的宗教挑釁意味,其危險性是可以預見的,完全屬於(yu) 咎由自取。
好比一個(ge) 水庫,警示牌明明已經提醒有危險了,有些人還要執意下水遊泳,那麽(me) 被淹死又能怨誰呢?怪政府施救不及時嗎?但政府立警示牌就已經免責了呀。人雖死但錯誤不容逃避,如果涉嫌違法,更不宜隱諱,這樣才能警示教育國民出國注意自身安全。
另一種則是護犢子心態。
認為(wei) 兩(liang) 名中國人畢竟是我們(men) 的同胞,又是被恐怖分子殺害的,故隻可譴責恐怖主義(yi) ,不可指責死者的錯誤,否則就是蔑視人權、沒有仁心、喪(sang) 盡天良。
已退休卻不甘寂寞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鳴這次也跳出來了,給儒家扣上“法家心腸”的大帽子。孔子講君子有智仁勇三達德,智是排在第一位的。似這種不問是非曲直、隻管撒嬌任性的道德綁架主義(yi) ,不過是婦人之仁,跟傻白甜一根筋的白左實際上處於(yu) 一個(ge) 智商水平。

而且他們(men) 還宣稱,不管國民做了什麽(me) 事,國家對其都有無限的保護責任。其潛台詞便是:國人被殺、政府失職。這種把什麽(me) 事最後都能歸咎到政府的邏輯可以說是公知的一貫套路,為(wei) 此甚至不惜違背他們(men) 所信仰的自由主義(yi) 原則。
問題是,國家對國民的保護是無限的嗎?用自由主義(yi) 的話說,國民是否具有優(you) 先於(yu) 國家支配自己生命的自由權?
比如,一個(ge) 人想要自殺,國家是否有阻止的權力?美國一人欲自殺,其母報警,警察來後警告無效遂將其擊斃,瞬間自殺變他殺。似這樣的國家權力不是很諷刺嗎?
另外醫學上的安樂(le) 死也涉及到這個(ge) 問題。國家也許有提醒國民珍愛生命的義(yi) 務,但對於(yu) 自殺者至少並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生命固然可貴,但首先要自己負責,而不是把一切責任都甩給國家。
這兩(liang) 天,新聞報道一位四川老人投河自盡,民警營救反被勒脖子,要被拉著一起死。像這種人,國家還有必要去施救嗎?去巴基斯坦這種國家傳(chuan) 教在某種意義(yi) 上具有與(yu) 自殺同樣的性質,基督徒甚至會(hui) 把這種作死視作偉(wei) 大的獻身。既然求死得死,又焉得怨?
基督徒之所以熱衷於(yu) 傳(chuan) 教,因為(wei) 在他們(men) 的教義(yi) 裏,傳(chuan) 福音是有高額回報的。這有點像傳(chuan) 銷組織,發展的下線越多,自己的積分等級也就越高,將來更有可能獲得上帝的揀選,進入天國。
說到底,傳(chuan) 教就是以拉別人入教的形式來為(wei) 自己積分,是一種典型的“毫不利人專(zhuan) 門利己”的自私行為(wei) 。這與(yu) 伊斯蘭(lan) 教裏那些為(wei) 了天堂72處女不惜做人肉炸彈的恐怖分子是一路貨色。不在個(ge) 人修為(wei) 上下功夫,老想著進行信徒數量的擴張,這還隻是一種很低端的宗教形態,更是宗教衝(chong) 突的根源所在。
曆史上在西方由於(yu) 傳(chuan) 教曾經導致數次大規模的宗教戰爭(zheng) ,一神教如果不能改掉這個(ge) 令人討厭的臭毛病,將來還會(hui) 把災難引到中國。
外來宗教之中國化首先就是要入鄉(xiang) 隨俗,改革不合時代和國情的極端教義(yi) ,如此才能和平發展,引導人向善。
宗教在當下中國存在的一個(ge) 原則就是要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相適應,如果不能適應那就要麵臨(lin) 被取締或驅逐的後果。而且信仰自由不等於(yu) 傳(chuan) 教自由,喋喋不休的傳(chuan) 教騷擾恰是對個(ge) 人自由選擇信仰的幹涉。
為(wei) 了落實公民個(ge) 體(ti) 信仰自由的憲法性權利,有必要對各個(ge) 宗教的傳(chuan) 教行為(wei) 進行法律上的約束和限製:外國人不得來華傳(chuan) 教,中國人也不應該出國傳(chuan) 教;傳(chuan) 教僅(jin) 限於(yu) 宗教場所,不得出界;宗教信仰隻能個(ge) 體(ti) 化,自主選擇,不能族教捆綁,從(cong) 小入教,否則皆屬違法。
對於(yu) 那些高喊著要求國家營救的人,我很好奇他們(men) 可有具體(ti) 的辦法?在確認人質被殺害之前,人家綁匪既不要贖金,也不跟你談判,國家該如何營救?難道要派軍(jun) 隊出國去剿匪嗎?可巴基斯坦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呀。
即便要贖金,這個(ge) 錢應該由誰出?家屬、教會(hui) 還是國家?他們(men) 個(ge) 人的錯誤,憑什麽(me) 用全體(ti) 納稅人的錢來買(mai) 單?
空喊口號的聖母婊最好當,也最容易為(wei) 自己贏得愛心人士的聲譽,但一點用也沒有,不過是虛偽(wei) 的道德自我標榜罷了。
這些傳(chuan) 教士往往宗教認同大於(yu) 國家認同,經常會(hui) 為(wei) 了宗教利益而不顧國家利益。這次韓國人雇傭(yong) 中國基督徒去傳(chuan) 教,就是利用了中巴友好、簽證便利的優(you) 勢,但反過來卻會(hui) 損害中巴關(guan) 係。
如果巴方因此而改變對華的簽證便利政策,受牽累的將是全體(ti) 中國人,這個(ge) 損失是那兩(liang) 個(ge) 傳(chuan) 教士承擔不起的。
中國近代曾經飽受西方傳(chuan) 教士之害,站在巴方立場,我們(men) 對這些外來的文化入侵者理應感同身受,豈可假借國家的外交資源為(wei) 其非法的傳(chuan) 教行為(wei) 保駕護航?
國家真的對國民負責,那就要事先教導民眾(zhong) ,自己信教受法律保護,參與(yu) 非法傳(chuan) 教要受法律製裁,不論在國內(nei) 還是國外。與(yu) 其事發之後替其收屍,不如及早立法教之在先,這才是仁民愛民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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