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義虎】推動移風易俗,豈能粗暴行事?——向哈爾濱市政府進一言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7-03-31 08:45:18
標簽:
齊義虎

作者簡介:齊義(yi) 虎,男,字宜之,居號四毋齋,西元一九七八年生於(yu) 天津,同濟大學中國哲學博士。先後任教於(yu) 西南科技大學政治學院、樂(le) 山師範學院。主要研究政治儒學和傳(chuan) 統文化,著有《經世三論》。


推動移風易俗,豈能粗暴行事?

——向哈爾濱市政府進一言

作者:齊義(yi) 虎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首發

時間:西曆2017年3月31日



      3月14日,哈爾濱市政府發布了一條《》,宣布自即日起全市禁止生產(chan) 、經營、焚燒冥紙、冥幣等行為(wei) ,違者將處以罰款。通告中說,此舉(ju) 是為(wei) 了“革除喪(sang) 葬陋習(xi) ,倡導文明祭祀,淨化城市環境,建設美麗(li) 城區”。在他們(men) 看來,燒紙錢屬於(yu) “封建迷信”,不僅(jin) 汙染了環境,更汙染了精神,有害無益,作為(wei) 陋習(xi) ,除之後快。


      客觀地看,燒紙錢確實存在很多問題,諸如環境汙染、火災隱患、道路安全等。而且受活人世界不良風氣的影響,喪(sang) 葬祭祀領域近年來出現了許多亂(luan) 象。比如互相攀比、寡廉鮮恥,喪(sang) 禮上跳脫衣舞,給死人燒小姐等。對此進行針對性的治理本來是好事,但簡單粗暴的一刀切卻要不得。


  


古訓有雲(yun) :修其教不易其俗。燒紙錢的風俗始於(yu) 唐代,距今已有1300年的曆史。哈爾濱建城才不過100多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也還不到70年。一個(ge) 年輕的城市政權妄圖以一紙行政命令廢除一個(ge) 一千多年的習(xi) 俗,未免太自負了。

      類似的事情早有前車之鑒。民國時期曾一度以行政命令取消春節,警察強迫商家開業(ye) ,搗毀民間供祀的果品,不光處以罰金,甚至緝拿賣曆本的小販。後來怎麽(me) 樣?還不是以失敗告終。文革時期以革命化的名義(yi) 又試了一次,但最後依舊沒有擋住習(xi) 俗的反彈。

      荀子曰:“君子以為(wei) 文,百姓以為(wei) 神。”本朝雖以唯物主義(yi) 立國,但隻可要求黨(dang) 員和政府官員,不宜苛責老百姓。正常的燒紙錢作為(wei) 一種神道設教,有其慎終追遠的教化意義(yi) 。中國傳(chuan) 統認為(wei) 人死亡並不等於(yu) 徹底的消滅,而是以另外一種方式繼續存在於(yu) 世界上。中文裏的“亡”字本義(yi) 就是消失、找不到了。所以對亡者的祭奠就是與(yu) 他們(men) 的溝通和重逢,對於(yu) 生者這是孝道的延續,這裏體(ti) 現了中國人對生命的獨特理解。

      在這個(ge) 孝道衰微的時代,給逝去的親(qin) 人燒紙已經成了為(wei) 數不多的保留儀(yi) 式。中央已在提倡孝道,為(wei) 何不能給民間習(xi) 俗一個(ge) 生存的空間呢?子貢欲去告朔之羊,子曰:“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今天的燒紙錢也應如是觀之。對燒紙,可以規範,但不宜取締,畢竟燒紙事小而喪(sang) 祭事大。一個(ge) 不再祭祀祖先的城市,即便環境再優(you) 美,也是一個(ge) 冷漠的地方。


再說,燒紙並非天天進行,其汙染程度並不是造成環境問題的主要原因。相比之下,如果我們(men) 的政府把禁止燒紙錢的精力用到整治企業(ye) 汙染、減少汽車尾氣排放等方麵,會(hui) 取得更大的成效。


      為(wei) 了禁止燒紙錢,政府提出了一些替代性方案,比如鮮花、網絡、放氣球、音樂(le) 祭祀等。但給人的感覺就是,上墳燒報紙——糊弄鬼呢。這些隻能算紀念,而不是祭祀。紀念是做給活人看的,祭祀卻要事死如事生,祭神如神在。


如果政府真有心移風易俗,就應該提倡和恢複家廟祭祀,以取代燒紙錢這種粗劣的祭拜形式。至於(yu) 說陋習(xi) ,現代殯葬業(ye) 似乎更多,為(wei) 了追逐暴利,把死人當作搖錢樹,人死得毫無尊嚴(yan) 感。這才是政府最應當去大力革除的陋習(xi) 和陋規。


最後用一句東(dong) 北話建言哈爾濱市政府:海燕呐,你可長點心吧!


附錄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guan) 於(yu) 禁止生產(chan) 經營焚燒冥紙冥幣等

封建迷信喪(sang) 葬用品有關(guan) 事宜的通告

哈政規〔2017〕15號


為(wei) 了革除喪(sang) 葬陋習(xi) ,倡導文明祭祀,淨化城市環境,建設美麗(li) 城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殯葬管理條例》《哈爾濱市殯葬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城鄉(xiang) 容貌和環境衛生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現就本市行政區域內(nei) 禁止生產(chan) 、經營和焚燒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喪(sang) 葬用品有關(guan) 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ge) 人生產(chan) 、經營冥幣和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會(hui) 同市場監管部門,沒收殯葬迷信用品,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五百元至一千元罰款。


二、禁止在喪(sang) 事活動中擺放、焚燒冥幣和紙人、紙馬(牛)等紮糊的封建迷信喪(sang) 葬用品。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wei) ,可以並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禁止在城鎮街道燒紙、焚燒遺物或者拋撒紙錢。違反上述規定,由街道辦事處、鄉(xiang) (鎮)人民政府會(hui) 同公安派出所予以製止;拋撒紙錢的,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hui) 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製止;製止無效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四、從(cong) 事喪(sang) 葬用品生產(chan) 、經營的單位和個(ge) 人,應當嚴(yan) 格按照審批範圍生產(chan) 、經營。違反上述規定,由市或者區、縣(市)民政部門會(hui) 同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wei) ,沒收全部成品、半成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五、任何單位和個(ge) 人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wei) 均有權進行舉(ju) 報。舉(ju) 報電話:12345。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