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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亦作者簡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曾任職於(yu) 複旦大學社會(hui) 學係,現任同濟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經學研究所所長,兼任複旦大學儒學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儒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本體(ti) 與(yu) 工夫—湖湘學派研究》《共和與(yu) 君主—康有為(wei) 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學史》《儒家倫(lun) 理與(yu) 中國社會(hui) 》,主編《何謂普世?誰之價(jia) 值?》等。 |
正情與(yu) 性其情
作者:曾亦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本體(ti) 與(yu) 工夫——湖湘學派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四月十七日庚戌
耶穌2015年6月3日
一 “性其情”與(yu) 消除性情分離之努力
性情相分以後,性是本然,而情則是自然,因此,如何將自然與(yu) 本然統一起來,即如何“性其情”,實為(wei) 性情問題之應有之義(yi) 。
最早提出“性其情”之說的應追溯至曹魏時的王弼。《易·文言傳(chuan) 》王弼注雲(yun) :
不為(wei) 乾元,何能通物之始無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是故始而亨者,必乾元也。利而正者,必性情也。
其後道學家們(men) 多襲用其說。如伊川《顏子所好何論》曰:
天地儲(chu) 精,得五行之秀者為(wei) 人,其本也真而靜,其未發也五性具焉,曰仁義(yi) 禮智信。形既生矣,外物觸其形而動於(yu) 中矣,其中動而七情出焉,曰喜怒哀樂(le) 愛惡欲。情既熾而益蕩,其性鑿矣。是故覺者約其情使合於(yu) 中,正其心,養(yang) 其性,故曰性其情。愚者則不知製之,縱其情,而至於(yu) 邪僻,梏其性而亡之,故曰情其性。凡學之道,正其心、養(yang) 其性而已。(《二程文集》卷九)
伊川此說,足見宋人論性與(yu) 魏晉學術之淵源。而此種關(guan) 係,宋人亦不諱言之,如朱子曰:“‘性其情’,乃王輔嗣語,而伊洛用之,亦曰‘以性之理節其情,而不一之於(yu) 流動之域耳’,以意逆誌,而不以詞害焉,似亦無甚害也。”(《朱子文集》卷53,《答胡季隨》第十)又曰:“情本不是不好底,李翱滅情之論,乃釋老之言。程子情其性、性其情之說,亦非全說情不好也。”(《朱子語類》卷59)可見,宋人論性情頗有契於(yu) 魏晉玄學者,而不同於(yu) 後來之佛家也。
在孟子那裏,情雖然與(yu) 性分離開來,但尚未具有一種消極的意味,仍然被看作是善,不過隻是善之端,故須擴充開來以至於(yu) 性,就是說,情須提升為(wei) 性。在荀子那裏,性情皆是作為(wei) 自然,而具有一種消極的意味,故將本然的一方歸之聖王所製定的禮樂(le) ,因此,性其情乃是通過禮樂(le) 與(yu) 性情的關(guan) 係表現出來,即是說,須通過克服性情之自然方能符合禮樂(le) 之本然。
漢儒大致沿襲了荀子以自然說性情的思想,而不讚同孟子性善之說。[1]然而,在後來的發展中,漢儒逐漸將性與(yu) 情區別開來,以性為(wei) 善,而情則為(wei) 惡,可見,亦不盡同於(yu) 荀子。不過,漢儒之整個(ge) 理路卻與(yu) 荀子無異,即是要用禮樂(le) 來擾化人之情,使之歸於(yu) 善,而性在擾化人情的過程中並無重要的作用。然而,性的地位在漢儒那裏卻有一種逐漸上升的趨勢,因為(wei) 性最初是作為(wei) 一種生之自然的善,然後才逐漸成為(wei) 一種本然的善,如《白虎通》則明確說人有“五常之性”,就是說,這直接將用以擾化人之情性的綱常倫(lun) 理看作是人所本具的性,這表明,性開始具有一種本體(ti) 的意味。在以後的發展中,性逐漸失去了生之自然的那一麵,而取得了一種本然善的地位,其間玄學的泛濫與(yu) 佛教的傳(chuan) 入對性之地位的上升有極大的關(guan) 係。
中唐時的李翱乃援佛入儒,其代表作《複性書(shu) 》較全麵的表述了“性其情”的內(nei) 涵。[2]我們(men) 大致可從(cong) 三個(ge) 方麵來把握李翱的這種闡釋:其一,性善情惡,性之善是本然之善,而情之惡則是對此本然之善的障蔽,就是說,性由於(yu) 情之動而不能不有所昏蔽;其二,欲複性則須去除昏蔽,而性之昏蔽是由於(yu) 情之動而牽擾人心而來,情不能不動,所以要去除昏蔽,隻能讓心不動,即心要處於(yu) 一種“弗慮弗思”的狀態,如此,“情則不生”,性自然能複矣。其三,“不動心”不是滅情而別求一個(ge) 靜,而是“無不知也,無弗為(wei) 也,其心寂然,光照天地”,因此,李翱又說:“性與(yu) 情不相無也。雖然,無性則情無所生矣。是情由性而生。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性不自性,由情以明。”[3]“由情而明”即是說性當由情而呈現於(yu) 外,離情無以見性;而“因性而情”乃是說情不當僅(jin) 停留在一自然狀態,而須由性而化情,即須性其情也。由此,我們(men) 可以看到,李翱對性情關(guan) 係的闡釋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兩(liang) 宋道學發展的基本格局。
宋代道學的興(xing) 起,固然可以看作對漢唐儒學的某種反動,但是,涉及到許多具體(ti) 問題的討論,卻又是由漢唐人的見解進一步發展而來。就性情問題而論,魏晉人“性其情”的主張通過伊川、朱子“性體(ti) 情用”這種表述而得到體(ti) 現。在宋人的表述中,情被賦予了一種相當積極的內(nei) 涵,這不僅(jin) 在於(yu) 情不再視作一種純粹消極、被裁製的方麵,而且是被看作性之發用,看作一種內(nei) 在本體(ti) 必然要顯現出來的形式。此時,人情通常被領會(hui) 成孟子所說的“四端”。然而,在朱子那裏,情作為(wei) 性之發用又蘊涵另一層意思,即情應當成為(wei) 性之發用就是說,換言之,性通過心之主宰作用,以克製情本身的那些消極因素,此時,情通常被看作是“七情”。
可見,當性與(yu) 情分離以後,性逐漸取得了一種本然善的內(nei) 涵,而情則愈益成為(wei) 一種純粹自然的東(dong) 西,從(cong) 而是消極的東(dong) 西。因此,要消除性與(yu) 情的分離,必然要采取“性其情”這樣一種表達形式。可以說,“性其情”實為(wei) 諸家所共許之義(yi) 。
二 “正情”與(yu) 情之發而中節
情既然是消極的,但人又不能無情,[4]因此,“性其情”的另一表達便是“正其情”。五峰提出“正情”的概念亦為(wei) 道學家們(men) 所共許。[5]《知言》有言:
首萬(wan) 物,存天地,謂之正情。備萬(wan) 物,參天地,謂之正道。順秉彝,窮物則,謂之正教。(《往來》)
曷若講明先王之道,存其心,正其情,大其德,新其政,光其國,為(wei) 萬(wan) 世之人君乎!(《文王》)
在五峰這裏,“正情”指的是天地之情,是廓然大公的情,即五峰所說的“首萬(wan) 物,存天地”之情。[6]這種廓然大公之情與(yu) 一己之私情的根本區別在於(yu) ,人情之自然自是有私,但不能說就一無是處,尤其是其中那種真切、誠摯正是一切情所必須具備的,問題在於(yu) ,私情往往囿於(yu) 情之自然所及處,如此而為(wei) 心之係累,人之昏蔽正由此而來。因此,情必須正。不過,正情不是要在私情之外別立一種情,而隻是將此私情擴充開來便是正情,亦即所謂“大公”之情。[7]
可見,“正情”的態度乃是不病情,更不去情,而是要在情之流行處把握一個(ge) 度,以使情不為(wei) 吾心之障蔽。對此,五峰說得甚為(wei) 明白:
凡天命所有而眾(zhong) 人有之者,聖人皆有之。人以情為(wei) 有累也,聖人不去情;人以才為(wei) 有害也,聖人不病才;人以欲為(wei) 不善也,聖人不絕欲;人以術為(wei) 傷(shang) 德也,聖人不棄術;人以憂為(wei) 非達也,聖人不忘憂;人以怨為(wei) 非弘也,聖人不釋怨。然則何以別於(yu) 眾(zhong) 人乎?聖人發而中節而眾(zhong) 人不中節也。中節者為(wei) 是,不中節者為(wei) 非;挾是而行則為(wei) 正,挾非而行則為(wei) 邪;正者為(wei) 善,邪者為(wei) 惡。而世儒乃以善惡言性,邈乎遼哉!(《知言疑義(yi) 》)
所謂“天命所有”,不是指“天命之謂性”,相當於(yu) 告子所說的“生之謂性”,亦即孟子所說的謂命不謂性的耳目口鼻之自然,而五峰在此指人情。人情乃“天命所有而眾(zhong) 人有之者”,故情不能去,亦不必去。因此,情雖然有累於(yu) 心,具有一種消極的意義(yi) ,然聖人卻“不去情”。然而,這又何以可能呢?
在五峰看來,聖人之情隻是一種廓然大公的天地之情。欲獲得這種大公之情,不是要以理去裁製私情,而是在私情之發動處,心常若無事而不與(yu) 焉。因此,這種態度不是去情,而是要去除私情那種係著於(yu) 物的性格,從(cong) 而使情能發而中節。人情之不能中節,至於(yu) 往而不複,常因情之私於(yu) 對象而已。大公即是無私,因此,必須使人情從(cong) 其所私之對象上出離開來,從(cong) 而將他物收攝進來,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心,而達到一種大公之情。[8]
五峰在此認為(wei) ,人們(men) 的善惡觀念實由這種對情之把握的中節與(yu) 否而來,“中節者為(wei) 是,不中節者為(wei) 非”。後來,朱子作《知言疑義(yi) 》,對此段大加非議,以為(wei) 這不免以性為(wei) 無善無惡。朱子說道:
“聖人發而中節”,故為(wei) 善,“眾(zhong) 人發不中節”,故為(wei) 惡。“世儒乃以善惡言性,邈乎遼哉!”此亦性無善惡之意。然不知所中之節,聖人所自為(wei) 邪?將性有之邪?謂聖人所自為(wei) ,則必無是理;謂性所固有,則性之本善也明矣。
五峰批評世儒以善惡言性,南軒以為(wei) 隻是指荀、楊諸人,則恐未必也。觀明道“凡人說性,隻是說‘繼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語,可知五峰所批評的亦包括道學內(nei) 部以理說性的觀點。荀、楊是在生之自然上言性,此固然非五峰所能同意,而朱子那種性理之善亦未必就是五峰所說的性。朱子批評性無善惡,其真實原因在於(yu) 其心性二分的主張,因為(wei) 心是無善無惡,故須別立一個(ge) 性善本體(ti) 以待心去依循,否則,性其情如何可能呢?五峰則無此種擔擾,心之流行處便是性,便自能見個(ge) 善惡之分別在內(nei) 。因此,五峰說“盡心成性”,正是要使性從(cong) 心中直接呈現出來,此種態度實本於(yu) 孟子之“盡心知性”說。
朱子分心性為(wei) 二,則心隻是一知覺之心,性隻是一不動的理,然而,朱子又要說明這不動的性如何去性其情,而這隻能通過心之統攝性情的作用方成為(wei) 可能。既然心隻是無內(nei) 容的活動,而性隻是無活動的內(nei) 容,因此,朱子實難領會(hui) 五峰以性為(wei) 無善無惡的的說法,更不能領會(hui) 一個(ge) 無內(nei) 容的活動又如何會(hui) 在情之流行中有個(ge) 中節的把握,所以,朱子隻好將“聖人發而中節”以下刪去,而總之以“亦曰天理人欲之不同爾”語。
由此可見,朱子並非反對性其情就是要使情發而中節的說法,而是反對以中節與(yu) 否來說明善惡價(jia) 值之成立,就是說,隻是因為(wei) 先有個(ge) 善惡之價(jia) 值判斷,然後才能通過心之主宰作用而使情發而中節,而不是因為(wei) 先有情之中節然後才有善惡之價(jia) 值判斷。心隻是一個(ge) 活動,其中並無任何形式的東(dong) 西在其中,而須將別處之一善的理拿來,將此理作用於(yu) 情上,如是情得以中節,也就是說,善惡不是由於(yu) 情之中節與(yu) 否,而是因為(wei) 本有一個(ge) 現成的善惡在那裏了,人心正是依此現成的善惡去主宰情之發用,情才可能中節。在此,朱子之心、性、情三分的傾(qing) 向顯露無遺。[9]
朱子認為(wei) ,性必然是善的,如此方有條理,然而通過心之主宰作用而使情合乎此條理,這便是情之中節。但是,我們(men) 將循著五峰之思路,而闡明這樣一點:心即是性,心之動即是性之流行所在,盡心方能盡性。關(guan) 於(yu) 此問題,我們(men) 首先要說明中節之情即是性之情,情之中節即表明性發用於(yu) 情上。
作為(wei) “生之自然”的情隻是私情,不論是孝親(qin) 之情還是男女之情,本質上都是一種私情。私情之特點在於(yu) 有私,即任其自然之情,而囿於(yu) 情之自然所及處。這種“任”的態度就是情之放縱、無節製,從(cong) 而把一種本然的東(dong) 西排除開來。而中節之情則不然,它本質上是一種大公之情。所謂廓然大公,即是人心不蔽於(yu) 情之自然所及處,而同時將他者收攝在吾心之中。換言之,當我之情之自然發動時,同時亦包含對他者的一種關(guan) 注在內(nei) 。然而,這又如何可能呢?
我們(men) 平時都有這種體(ti) 會(hui) ,當較少帶有情緒思考問題時,眼界往往較開闊,也較容易接納不同的意見,然而,當情緒一上來,卻什麽(me) 也不管了,隻是執定眼前所認的死理,如此,人心自昏蔽矣。因此,古人就由此想到,既然人不可能無情,那麽(me) ,人們(men) 為(wei) 什麽(me) 不能在有情緒之時又同時與(yu) 自己的情緒保持一種距離,如審美一般,以一種俯視的態度看待自己的情緒,此時自然就將其他的事物也收入眼界,而避免了由於(yu) 情緒之執著於(yu) 某一處而來的昏蔽。因為(wei) 情的特點就是偏執,容易係於(yu) 一處,人若是隨順情之自然而動,則不免有偏,偏則暗。心則不然,心在本質上是明。情雖能使心昏蔽,使心為(wei) 情所累而不知所之,然心若能從(cong) 此係縛中擺脫出來,不為(wei) 情所牽動,自作主宰,則情自不能障蔽吾心之明。心自作主宰,即是心不動。心不動,則雖當情之萬(wan) 動紛煩之際,而常若優(you) 遊居於(yu) 無事之地,如此心之明不為(wei) 所昏,昭昭徹徹,天下之理莫不畢具於(yu) 吾心矣。
因此,當情之自然萌動時,若同時升起一個(ge) 不動的心,此時情會(hui) 有根本性的變化。心不動,即是從(cong) 世間俗務抽身遠引,反求諸己,將那係情於(yu) 外的“放心”收之於(yu) 內(nei) ,而事物本然也就呈現出來了。[10]換言之,當我們(men) 的情之自然流行時,同時其中會(hui) 升起一種指向本然的眼光,此時之情就不再僅(jin) 僅(jin) 是自然,同時也是本然,即是性之情了。
因此,所謂情之中節不是依理去裁製情,功夫不是在情上做,而是在心上做,心隻要在情之發動時卻又能與(yu) 事物保持一種距離,不為(wei) 之所係累,則情之發動自能中節。《傳(chuan) 習(xi) 錄》卷上載有一事,頗能說明這個(ge) 問題:
澄在鴻臚寺倉(cang) 居,忽家信至,言兒(er) 病危,澄心甚憂悶不能堪。先生曰:“此時正宜用功,若此時放過,閑時講學何用?人正要在此時磨煉?父之愛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個(ge) 中和處。過即是私意。人於(yu) 此處多認做天理當憂,則一向憂苦,不知己,是‘有所憂患,不得其正’。大抵七情所感,多隻是過,少不及者。才過便非心之本體(ti) 。必須調停適中始得。就如父母之喪(sang) ,人子豈不欲一哭便死,方快於(yu) 心?然卻曰‘毀不滅性’。非聖人強製之也。天理本體(ti) ,自有分限。不可過也。人但要識得心體(ti) ,自然增減分毫不得。”
陽明以為(wei) ,父之愛子,乃人之常情,若發而中節便是大公之情,過則是私意、私情也。然而當此之時,如何用功呢?陽明在此要人“識得心體(ti) ”。然而,“識得心體(ti) ”大概有兩(liang) 種解釋:其一,即所謂明理,即在道理上認識到人情過不及之不是。其二,對心體(ti) 有一種體(ti) 認,這種體(ti) 認本身就包含著一種使情發而中節的功夫。陽明雖以良知為(wei) 本體(ti) ,主張知行合一,但從(cong) 此處陽明的表述來看,“識得心體(ti) ”與(yu) 明道、五峰講的“識仁”還是相差很遠的,而更近於(yu) 朱子的“格物致知”功夫。
五峰對“正情”的理解,亦頗見於(yu) 他處。《知言·陰陽》有言:
夫婦之道,人醜(chou) 之者,以淫欲為(wei) 事也;聖人安之者,以保合為(wei) 義(yi) 也。接而知有禮焉,交而知有道焉,惟敬者為(wei) 能守而勿失也。《語》曰“樂(le) 而不淫”,則得性命之正矣。謂之淫欲者,非陋庸人而何?
所謂“樂(le) 而不淫”,應該不是指數量上的節製,而是要求人們(men) 在行夫婦之事時,須同時保持一個(ge) “敬”的態度。敬即是不動心,是一種自持於(yu) 己(“能守”)而不為(wei) 對象所動(“勿失”)的態度,即當其行夫婦之事時,常優(you) 遊在外,而同時升起另一個(ge) 心在俯視那行房事的心。關(guan) 於(yu) 這個(ge) 道理,我們(men) 在道家房中術那裏是不難發現的。五峰又言:
一裘裳也,於(yu) 冬之時舉(ju) 之,以為(wei) 輕,逮夏或舉(ju) 之,則不勝其重。一絺綌也,於(yu) 夏之時舉(ju) 之,以為(wei) 重,逮冬或舉(ju) 之,則不勝其輕。夫衣非隨時而有輕重也,情狃於(yu) 寒暑而亂(luan) 其心,非輕重之正也。世有緣情立義(yi) ,自以為(wei) 由正大之德而不之覺者,亦若是而已矣!孰能不狃於(yu) 情以正其心,定天下之公乎!(《知言·天命》)
狃,習(xi) 慣也。裘裳、絺綌隻是一物,然情卻有冬夏之不同,若人心狃於(yu) 情,則心亂(luan) 而不正矣。心如衡平一般,隻是不動,否則又如何能“定天下之公平”?
明道言“情順萬(wan) 物而無情”,情的特點是執於(yu) 一,故發於(yu) 此則失於(yu) 彼,彼此不能相顧,故情須是順乎萬(wan) 物之來,一物之來即以一情應之,而不蔽於(yu) 一物之偏也。然順萬(wan) 物之情又與(yu) 俗情之隨俗不同,而是在情之發處保持一種出離心,即持一種無情的態度,如此方能情順萬(wan) 物。明道《定性書(shu) 》謂“聖人之喜,以物之當喜;聖人之怒,以物之當怒。是以聖人之喜怒不係於(yu) 心,而係於(yu) 物也”,即是說心當居於(yu) 無事之地,則情之發不係於(yu) 己而係於(yu) 物,如是,情雖生而吾心又何與(yu) 焉!此情之所以隨順萬(wan) 物而無情也。
故五峰曰:“有情無情,體(ti) 同而用分”(《知言·陰陽》)有情之情是情,無情之情亦是情,此所謂體(ti) 同。然而有情之情乃是泥乎一物之私情,而無情之情則是順乎萬(wan) 物之公情,此所謂用分。可見,聖人不病情,不去情,隻是於(yu) 情之發處使其中節而已。然而情之中節不是由情外之理以裁製人情,而是即人情之發處卻又不為(wei) 情所動,這才是五峰所說的“正情”。
【注釋】
[1] 董仲舒明確反對孟子之說,以性與(yu) 情為(wei) 陰陽二氣,皆在氣上為(wei) 言。蓋若陽氣性為(wei) 善,則陰氣情自不便言惡,是以性情俱不可為(wei) 善,“天地之所生,謂之性情。性情相與(yu) 為(wei) 一暝。情亦性也。謂性已善,奈其情何?”(《春秋繁露·深察名號》)在董仲舒那裏,情是欲,肯定是惡的;而性則分三品,可以說是善惡混雜。後來王充綜論董仲舒言性情之大意曰:“董子覽孫孟之書(shu) ,作情性之說……性生於(yu) 陽,情生於(yu) 陰;陰氣鄙,陽氣仁。曰性善者,是見其陽也;謂惡者,是見其陰者也。”(《論衡·本性篇》)此說實未必盡合乎董仲舒本義(yi) 也。然董仲舒論性之善或情之惡,乃在氣上為(wei) 言,即皆以為(wei) 生之自然。因此,性情問題在漢儒那裏應該表現為(wei) 禮樂(le) 之本然與(yu) 性情之自然的關(guan) 係,似乎更能契入性情問題。當然,這種情況後來大概發生變化,如《孝經·援神契》曰:‘性生於(yu) 陽以理執,情生於(yu) 陰以係念。’”《孝經·鉤命訣》謂:“情生於(yu) 陰,欲以時念也;性生於(yu) 陽,以理也。陽氣者仁,陰氣者貪,故情有利欲,性有仁也。”可見,情惡性善是後來的看法。至《白虎通》,則有以“五常”為(wei) 性的說法,這實在是個(ge) 很大的變化。無論如何,這種說法意味著將性與(yu) 禮樂(le) 等同起來,從(cong) 而性具有一種本然善的意味,而不同於(yu) 那種生之自然上的善。由此推知,後來魏晉之際性之成立為(wei) 本體(ti) 與(yu) 之當不無關(guan) 係。
[2] 佛家亦言性其情,如宗密《普賢行願品疏鈔》謂:“若以情情於(yu) 性,性則妄動於(yu) 情;若以性性於(yu) 情,情則真靜於(yu) 性。”即是言不可情其性,而須性其情。李翱與(yu) 佛家之關(guan) 係亦由此可見。
[3] 此層意思亦見於(yu) 李翱對“格物致知”的闡釋,他說:“物者,萬(wan) 物也。格者,來也,至也。物至之時,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著於(yu) 物者,是致知也。”心之不動不是個(ge) 枯木死灰,而是個(ge) “昭昭明辨”的心,即心是在物之紛至遝來時,而無所係累,如此心自能明辨矣。
[4] 李翱亦曰:“聖人者,豈其無情也?聖人者,寂然不動,不往而到,不言而神,不耀而光。製作參乎天地,變化合乎陰陽,雖有情也,未嚐有情也。”可見,聖人之寂然不動並非無情,隻是不為(wei) 情所昏耳。
[5] 如朱子曰:“人之生,不能不感物而動,曰感物而動,性之欲也,言亦性所有也。而其要係乎心君宰與(yu) 不宰耳。心宰則情得其正,率乎性之常,而不可以欲言矣。心不宰則情流而陷溺其性,專(zhuan) 為(wei) 人欲矣。”(《文集》卷64,《答何倅》)這亦是正其情之意。
[6] 這種意義(yi) 上的“正情”與(yu) 我們(men) 通常所說的道德情感完全不同。二者都屬於(yu) 正情,但後者由循理而來,而前者則直接是對本體(ti) 的體(ti) 認。伊川、朱子與(yu) 明道、五峰之分別也體(ti) 現於(yu) 此,
[7] 我們(men) 前麵曾說到,並非所有私情都是可擴充的,因此,中國人尤重視父子之情,正是因為(wei) 這種情本身所具有的那種包容性,即可能達到“大公”。
[8] 明道之《定性書(shu) 》雲(yun) :“夫人之情,易發而難製者,惟怒為(wei) 甚,第能於(yu) 怒時遽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亦可見外誘之不足惡,而於(yu) 道亦思過半矣。”對情的態度隻是忘之,隻是先擱置一邊,則此心自昭昭,而外物因此不能牽動吾心,又何必惡之哉?這種對待私情的態度與(yu) 那種以理裁製情的做法是根本不同的,由此獲得的大公之情也超出了道德領域裏的那種情。
[9] 牟宗三先生以為(wei) ,“是非、善惡等乃是對於(yu) 表現層上的事作價(jia) 值判斷,乃是價(jia) 值判斷上的指謂謂詞。至於(yu) 心體(ti) 、性體(ti) 之自身乃是判斷之絕對標準,其本身不是一事相,故亦不是接受判斷者。即依此義(yi) 而言心體(ti) 性體(ti) 不可以是非善惡言。”(《心體(ti) 與(yu) 性體(ti) 》第二冊(ce) ,第472頁)牟宗三以為(wei) 性乃價(jia) 值判斷之根據,而非判斷的對象,故不可以善惡言。然這種說法對朱子未見得有說服力,蓋朱子此處有言:“然不知所中之節,聖人所自為(wei) 邪?將性有之邪?謂聖人所自為(wei) ,則必無是理;謂性所固有,則性之本善也明矣。”(《知言疑義(yi) 》)即是說,情之所以中節為(wei) 善,是由於(yu) 性善,此顯然亦是以性作為(wei) 價(jia) 值判斷之根據,故須言善。至於(yu) 牟氏以五峰是“限是非、正邪、善惡於(yu) 表現層”(《心體(ti) 與(yu) 性體(ti) 》第二冊(ce) ,第472頁),則誠然也。
五峰弟子吳晦叔明確言心、性與(yu) 情三者為(wei) 一,而對朱子性體(ti) 情用的主張不以為(wei) 然。《五峰學案》吳晦叔條下雲(yun) :“《遺書(shu) 》雲(yun) :‘自性之有形者謂之心,自性之有動者謂之情。’又曰:‘心本善,發於(yu) 思慮則有善有不善。若既發,則可謂之情,不可謂之心。’夫性也,心也,情也,其實一也。今由前而觀之,則是心與(yu) 情各自根於(yu) 性矣;由後而觀之,則是情乃發於(yu) 心矣。竊謂人之情發,莫非心為(wei) 之主,而心根於(yu) 性,是情亦同本於(yu) 性也。今曰‘若既發,則可謂之情,不可謂之心’,然則既發之後,安可謂之無心哉?豈非情言其動,而心自隱然為(wei) 主於(yu) 中乎?”
[10] 伊川、朱子及後來陽明的功夫都是主張“正念頭”,即在一事一物上去消除內(nei) 心之邪念的功夫,這與(yu) 孟子提示的“求放心”道路並不相同。明道《定性書(shu) 》有雲(yun) :“苟規規於(yu) 外誘之除,將見滅於(yu) 東(dong) 而生於(yu) 西也,非惟日之不足,顧其端無窮,不可得而除也。”可見,正念頭功夫之難。後來顏習(xi) 齋仿此做工夫,結果困頓不能堪。明道《識仁篇》雲(yun) :“蓋良知良能,元不喪(sang) 失,以昔日習(xi) 心未除,卻須存習(xi) 此心,久則可奪舊習(xi) 。此理至約,惟患不能守。既能體(ti) 之而樂(le) ,亦不患不能守也。”此處實言“求放心”之功夫,可見亦易也。因此,“正念頭”功夫似易實難,“求放心”功夫則似難實易。
案“正念頭”功夫與(yu) 佛家“黑白石”法頗相似,即當心中起一惡念,則下一黑石,若生一善念,則下一白石,初時黑多白少,漸漸修習(xi) 而白黑平等,直至黑石都盡,唯有白石。而“求放心”之法,在五峰那裏指一種“識仁”功夫,與(yu) 朱子的理解不同。
責任編輯:陳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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