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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亦作者簡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曾任職於(yu) 複旦大學社會(hui) 學係,現任同濟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經學研究所所長,兼任複旦大學儒學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儒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本體(ti) 與(yu) 工夫—湖湘學派研究》《共和與(yu) 君主—康有為(wei) 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學史》《儒家倫(lun) 理與(yu) 中國社會(hui) 》,主編《何謂普世?誰之價(jia) 值?》等。 |
工夫與(yu) 效驗
――從(cong) 程明道論“識仁”看朱子對《大學》新本的闡釋
作者:曾亦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複旦大學哲學評論》第一輯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三月十九日癸未
耶穌2015年5月7日
“識仁”是明道哲學中最為(wei) 重要的概念之一,到了湖湘學者那裏,“識仁”被明確闡發為(wei) 學者入手的基本功夫。然而,從(cong) 稍後朱子對湖湘學者的批評來看,“識仁”被看成是“地位高者事”,是工夫到一定地步自然而有的效驗,這樣,“識仁”作為(wei) 工夫的那層內(nei) 涵就被消除掉了。
那麽(me) ,“識仁”之為(wei) 工夫抑或效驗,這個(ge) 問題對朱子本人來說意味著什麽(me) ?他如此花大力氣批評湖湘學者的“識仁”工夫,強調“識仁”隻可作效驗看,而不可作為(wei) 學者之入手工夫,其用意何在?朱子這樣一種說法不僅(jin) 對於(yu) 我們(men) 把握其工夫論的性質,乃至對於(yu) 重新審視整個(ge) 道學的源流,都是一個(ge) 需要加以認真考察的問題。[1]
長期以來,我們(men) 囿於(yu) 理學與(yu) 心學這樣一種格局,過分看重朱陸之爭(zheng) 在道學史上的重要性,結果把道學發展中一些更為(wei) 重要、乃至根本性的問題給忽視掉了。本文所討論的“識仁”概念無疑是朱子整個(ge) 學術活動中最為(wei) 關(guan) 注的問題之一,而“識仁”本身能否成立為(wei) 一種工夫,對於(yu) 儒家的工夫論來說實在是一個(ge) 至關(guan) 緊要的問題。下麵,我們(men) 主要從(cong) 朱子對明道“識仁”概念的把握入手,考察這種理解是怎樣深深地影響到其對《大學》新本的闡釋,並由此凸顯出這樣一種考察對於(yu) 我們(men) 重新審視整個(ge) 道學源流的所具有的重要性。
一、識仁之為(wei) 工夫抑或效驗
明道《識仁篇》首言“學者須先識仁”,此中“先”字,即是強調“識仁”是學者入手之工夫。明道說得甚是直截明白,而程門弟子對此並未產(chan) 生任何歧義(yi) ,且徑直將《大學》中之入手工夫即“格物”解釋為(wei) “識仁”:
必窮物之理同出於(yu) 一為(wei) 格物,知萬(wan) 物同出乎一理為(wei) 知至。(呂與(yu) 叔)
窮理隻是尋個(ge) 是處,然必以恕為(wei) 本。(謝上蔡)
天下之物不可勝窮,然皆備於(yu) 我而非從(cong) 外得。(楊龜山)
“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為(wei) 非程子之言。(尹和靖)
物物致察,宛轉歸己(胡文定)[2]
而朱子在《或問》中對這些說法一一進行了批評。[3]從(cong) 朱子的批評可以看到,這裏出現了兩(liang) 種對“格物”概念的解釋:一種解釋是把格物工夫看成是對“理一”之理(天理)的把握,而另一種解釋則把格物工夫看成是對“分殊”之理(定理)的把握。
在此,我們(men) 須先強調這樣一點,即明道所說的格物(識仁)工夫雖然是指向本體(ti) 的,但絕非對本體(ti) 的“想象臆度”(如朱子即如此批評湖湘學術),而是“物物致察”,屬於(yu) 在日用處用功的已發時工夫。而朱子的格物則是“即物窮理”,在這一點上與(yu) “識仁”並無不同,皆屬於(yu) 已發時工夫。兩(liang) 種工夫的區別僅(jin) 僅(jin) 表現在這樣一點:前者是在個(ge) 別中看到一般,即所謂“日用之間,觀此流行之體(ti) ”(《答何叔京書(shu) 》,《朱子文集》,以下簡稱《文集》,卷四十),而後者則是由一般推知個(ge) 別,即所謂“事事物物莫不各有定理”(《語類》卷十四,122條),“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大學章句補傳(chuan) 》,以下簡稱《補傳(chuan) 》)。
那麽(me) ,這樣一種對“格物”概念的不同理解意味著什麽(me) 呢?
我們(men) 認為(wei) ,道學內(nei) 部的分歧首先是工夫論上的,即首先是因為(wei) 道學家們(men) 對學者如何下手做工夫有不同的看法,然後為(wei) 了說明他們(men) 各自主張的工夫的直截有效(“易簡”),而對心性關(guan) 係這一類本體(ti) 論問題作了進一步闡發。因此,對《大學》中作為(wei) 學者入手的格物工夫的理解就成了一關(guan) 鍵性的問題,這也成了我們(men) 重新判分道學源流的主要依據。[4]
對明道一係來說,格物即是識仁。識仁作為(wei) 工夫,不僅(jin) 可能,而且必要。而朱子則根本反對這種立場。
首先,在朱子看來,識仁作為(wei) 工夫,尤其是作為(wei) 學者入手之工夫,是不可能的。[5]也就是說,識仁隻能看作效驗,即作為(wei) 工夫至極而自然可有的經驗,至於(yu) 平日用力,隻是做居敬(整容貌、正思慮、尊瞻視)、窮理(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的下學工夫,上達之效驗則不待求,而自在其中矣,“至於(yu) 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補傳(chuan) 》)。
然而,朱子這種說法在處理明道之《識仁篇》時就遇到了極大的困難。朱子欲尊明道,故不得不回避對明道的批評,且百般彌縫明道與(yu) 伊川的不同,而當承繼明道之學的謝上蔡、湖湘學者重複同樣的論調時,朱子則對之大加撻伐。
對於(yu) 朱子這種自相矛盾的立場,似乎還可以找到這樣一種彌縫的辦法,這就是如何理解“地位高者事”的說法。當朱子認為(wei) 識仁是“地位高者事”時,其實可能有兩(liang) 層不同的意思:一方麵,識仁僅(jin) 僅(jin) 被看作效驗,即作為(wei) 下學工夫自然而有、不待求的效驗,或者說,工夫隻要在下學處做,自有個(ge) 上達之效在其中,而不必著意去做上達的工夫;另一方麵,識仁也有工夫的意味,隻不過不是作為(wei) 學者入手的工夫,而是作為(wei) 地位高者方可做得的工夫,因此,像明道這樣天資甚高的人,自可以在識仁上做工夫。
後一種說法在朱子那裏不是很明顯。但識仁既可作工夫看,亦可作效驗看,對於(yu) 朱子來說,當是一個(ge) 最妥當的處理辦法。就是說,明道以識仁作為(wei) 學者入手的工夫,對於(yu) 天資較高的人來說,是可行的,而對於(yu) 一般的人來說,識仁隻是下學工夫到一定地步方有的效驗。儒家言材質,素來有上、中、下三品的不同,這種說法具有強烈的工夫論的意味。材質不同,則為(wei) 學之方法自當有不同。兩(liang) 種為(wei) 學門徑的區分,在明道與(yu) 伊川那裏已發其端,至胡五峰與(yu) 朱子,則各就其根器、材質之不同,而發展出一套極完備的工夫論學說。這種做法,與(yu) 禪宗之南北、利鈍、頓漸的區分正相合也。[6]然後,隨著湖湘利根之學的湮沒,這一為(wei) 學門徑也不為(wei) 人所知了,直至陽明晚年,才意識到聖門之教有鈍根、利根之不同。[7]
從(cong) 《補傳(chuan) 》“豁然貫通”的說法來看,朱子更多的是主張識仁隻可作效驗看的。因此,當湖湘學者將識仁明確作為(wei) 工夫提出來時,朱子的反應是相當強烈的。[8]在他看來,既然識仁不可能成為(wei) 工夫,那麽(me) ,識仁隻能是勉強識仁,最終不過揣摩影像而已,未必實有所見也。[9]
不過,朱子僅(jin) 僅(jin) 在一點上承認識仁作為(wei) 工夫是可能的,即將識仁看作是小學工夫,隻是知曉得“仁之名義(yi) ”而已。如《答呂伯恭二十四》(《文集》卷三十三)雲(yun) :
竊意此等名義(yi) ,古人之教自其小學之時,已有白直分明訓說,而未有後世許多淺陋玄空、上下走作之弊,故其學者亦曉然知得如此名字。但是如此道理不可不著實踐履,所以聖門學者皆以求仁為(wei) 務,蓋皆已略曉其名義(yi) ,而求實造其地位也。若似今人茫然理會(hui) ,不得則其所汲汲以求者乃其平生所不識之物,複何所向望愛說而知所以用其力邪?
顯然,這種對識仁的理解絕非明道、五峰之本意。
其次,朱子否定識仁作為(wei) 工夫是必要的。當朱子將“識仁”看作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之後自有的效驗而言,實際上就否認了識仁作為(wei) 工夫是必要的。就是說,下學自有上達之效,那麽(me) ,就沒有必要做什麽(me) 上達的工夫了。
而明道、五峰一係則從(cong) 相反的方麵肯定了識仁是必要的。工夫雖在上達處,久之自有下學之效,更準確地說,不上達則無以下學,不識仁則無以除舊習(xi) 、外誘。這個(ge) 道理在《識仁篇》與(yu) 《定性書(shu) 》中都說得甚明白: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嚐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蓋良知良能,元不喪(sang) 失,以昔日習(xi) 心未除,卻須存習(xi) 此心,久則可奪舊習(xi) 。(《識仁篇》)
易曰:“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cong) 爾思。”苟苟於(yu) 外誘之除,將見滅於(yu) 東(dong) 而生於(yu) 西也,非惟日之不足,顧其端無窮,不可得而除也。(《定性書(shu) 》)
明道在《定性書(shu) 》首先強調識仁工夫是必要的,而否認將“除外誘”作為(wei) 入手工夫,甚至認為(wei) 這種工夫根本是不可能的,“不可得而除也”;而在《識仁篇》中進一步強調識仁之效至於(yu) “除外誘”、“奪舊習(xi) ”。此處須注意一點,明道所謂“未嚐致纖毫之力”,絕不是認為(wei) 上達後便一了百了,而是認為(wei) 工夫隻是存養(yang) 本體(ti) ,而不必用力於(yu) 奪舊習(xi) ,然其效則至於(yu) 奪舊習(xi) 。
所以,在明道那裏,工夫明顯有二:《定性書(shu) 》講的是上達工夫,即後來所說的“識仁”工夫,而《識仁篇》講的卻是上達後,或者說,識得仁體(ti) 後,當如何用功,即下學工夫。下學工夫是以誠敬之心存養(yang) 仁體(ti) ,其用力雖在本體(ti) 上,而其效則至於(yu) 除外誘、奪舊習(xi) 。可見,若不能識仁,如何能滅盡人欲、盡複天理呢?對明道來說,識仁之必要是顯而易見的。
這兩(liang) 段工夫到了湖湘學者那裏,更明確地闡發為(wei) “先察識而後涵養(yang) ”。“察識”是察識仁體(ti) ,屬已發時工夫;“涵養(yang) ”是涵養(yang) 仁體(ti) ,屬未發時工夫。[10]前者旨在上達,後者則以下學為(wei) 務。
當朱子將識仁看作效驗,看作學者工夫至極而有的境界時,實際上否定了識仁作為(wei) 工夫的可能性。其實,在明道那裏,識仁之法並不象朱子以為(wei) 的那樣高。
《定性書(shu) 》對識仁之法說得非常清楚,即所謂“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既然是君子之“學”,可見“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純然是在工夫上言,而非效驗。而且,明道還恐人錯看,將君子之學看作君子之效驗,又漸漸說低去,最為(wei) 落實在“於(yu) 怒時遽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一句。可見,《定性書(shu) 》所論純是識仁之法,後來湖湘學者之“觀過知仁”,實本乎此。[11]
朱子對《定性書(shu) 》的解讀明顯是有問題的。《語類》卷九十五上有這樣一段話:
“明道《定性書(shu) 》自胸中瀉出,如有物在後麵逼逐他相似,皆寫(xie) 不辨。”直卿曰:“此正所謂‘有造道之言’。”曰:“然。隻是一篇之中,都不見一個(ge) 下手處。”蜚卿曰:“‘擴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這莫是下工處否?”曰:“這是說已成處。且如今人私欲萬(wan) 端,紛紛擾擾,無可柰何,如何得他大公?所見與(yu) 理皆是背馳,如何便得他順應?”道夫曰:“這便是先生前日所謂‘也須存得這個(ge) 在’。”曰:“也不由你存。此心紛擾,看著甚方法,也不能得他住。這須是見得,須是知得天下之理,都著一毫私意不得,方是,所謂‘知止而後有定’也。不然,隻見得他如生龍活虎相似,更把捉不得。”
“造道之言”這個(ge) 概念出自伊川。或問橫渠地位未至聖人,然其《西銘》如何說得這般好,伊川對此說道:“言有多端,有有德之言,有造道之言。有德之言說自己事,如聖人言聖人事也。造道之言則知足以知此,如賢人說聖人事也。橫渠道盡高,言盡醇,自孟子後儒者,都無它見識。”(《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八,伊川先生語四)就是說,“立德之言”才真正是效驗,而“造道之言”,則由於(yu) 工夫畢竟未到,多少有幾分“想象臆度”的味道。朱子在此借用這個(ge) 說法,以為(wei) 明道天資好,故能發此“造道之言”,然地位終未至此,故不足為(wei) “立德之言”也。看來,朱子承認明道天資好,卻無形中將明道的“地位”降低了。
雖然如此,朱子仍然肯定《定性書(shu) 》具有效驗的意義(yi) ,也正如此,朱子否定了定性之為(wei) 工夫。所以,當其弟子認為(wei) “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是工夫時,朱子否定了這種說法,認為(wei) 隻是效驗,“存養(yang) 之功至,而得性之本然也”。[12]
雖然朱子在識仁之為(wei) 工夫抑或效驗這個(ge) 問題上更多的偏向後者,然而,當朱子安排《大學》新本中的三綱領、定靜安慮得與(yu) 八條目之次第,尤其是八條目時,則不得不兼取二者,即肯定每一條目皆為(wei) 工夫,又強調後一條目為(wei) 前一條目的效驗。譬如,他時而說某項條目是“效驗次第如此”,“待將來熟時,便自見得”,時而又說“節節有工夫”,“工夫須著並到”。其中,如何處理致知與(yu) 誠意、誠意與(yu) 正心的關(guan) 係,最能看出朱子整個(ge) 學說的基本傾(qing) 向,而朱子改定《大學》新本的意圖亦由此可見。
二、“節節有工夫”與(yu) “效驗次第如此”
朱子改定《大學》新本及其對《大學》新本的闡釋,始終貫穿著工夫與(yu) 效驗這樣一條線索。朱子在《大學章句》(以下簡稱《章句》)與(yu) 《或問》中雖然對此言之不詳,然亦非絕無僅(jin) 有,至《語類》,則極言此理,而《章句》之旨義(yi) 由是顯露無遺矣。[13]
其實,在《大學》首章中,已相當明確地將工夫與(yu) 效驗的問題揭示出來了。
首先,“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這是在效驗上言八條目。如《章句》雲(yun) :
知既盡,則意可得而實矣。意既實,則心可得而正矣。
致知之功至其極處,則有意誠之效,而誠意之功至至其極處,則有心正之效,此語明是以後一節為(wei) 前一節工夫之效驗。又,《語類》卷十五第146條雲(yun) :
初間“欲明明德於(yu) 天下”時,規模便要恁地了。既有恁地規模,當有次序工夫;既有次序工夫,自然有次序功效: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隻是就這規模恁地廣開去,如破竹相似,逐節恁地去。[14]
在朱子看來,大學工夫大段皆在格物致知上。格致的工夫多了,則誠正修齊治平的工夫則少了,而效驗的意味則多了。朱子改定《大學》新本,較之二程的改本及宋以前的古本,最大的不同就是為(wei) 格物、致知兩(liang) 條目作傳(chuan) ,從(cong) 而確立了格物致知作為(wei) 大學入手工夫的地位。
格物致知對朱子來說,不僅(jin) 僅(jin) 是作為(wei) 入手的工夫,而且相當程度上涵蓋了其它條目,以至於(yu) 誠正修齊治平常常隻被看作是格致工夫至極之後自然而有的效驗。正是基於(yu) 這樣一個(ge) 考慮,朱子如此改定《大學》新本,就自在情理之中了。
然而,從(cong) 《大學》的結構來看,朱子又不可能完全否定其它條目的工夫意味。如首章雲(yun) :“古之欲明明德於(yu) 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這明明強調八條目各自是一段工夫,所以,朱子又主張八條目“節節有工夫”
《語類》中這類說法也很多。如卷十六第187條雲(yun) :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五者,其實則相串,而以做工夫言之,則各自為(wei) 一事,故“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著“而”字,則是先為(wei) 此,而後能為(wei) 被也。蓋逐一節自有一節功夫,非是籠侗言知至了意使自誠,意誠了心便自正,身便自修,中間更不著功夫。然但隻是上麵一截功夫到了,則下麵功夫亦不費力耳。[15]
其實,在朱子那裏,每一條目都應該有兩(liang) 層意思,既可以作為(wei) 工夫,亦可以作為(wei) 效驗: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在工夫上言,而物格、知致、意誠、心正、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則是在效驗上言。這一點當是朱子一貫的想法,然而當朱子具體(ti) 處理《大學》之次第時,則常常放棄了這個(ge) 立場,而這與(yu) 朱子過分強調格物致知工夫有著極大的關(guan) 係。
下麵,我們(men) 就來具體(ti) 考察朱子是怎樣圍繞工夫與(yu) 效驗的問題來闡釋《大學》新本的。
1.明明德、新民與(yu) 止於(yu) 至善
《章句》雲(yun) :
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齊家以下,新民之事也。
朱子以八條目工夫分成兩(liang) 大段,分別以明明德與(yu) 新民統領之。顯然,明明德與(yu) 新民是工夫,但隻是大段工夫或工夫之綱領而已,至於(yu) 具體(ti) 用功則全在八條目上。[16]
如此,“止於(yu) 至善”就不可能是工夫,隻能是效驗。[17]《章句》雲(yun) :
明明德新民,皆當至於(yu) 至善之地而不遷,蓋必其有以盡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欲之私也。
就是說,八條目工夫必須用力至“止於(yu) 至善”之地方是圓滿,或者說,工夫必須做到有“止於(yu) 至善”的效驗出現而後可。[18]《語類》如此等語亦多,卷十四雲(yun) :
明明德,便要如湯之日新;新民,便要文王之“周雖舊邦,其命維新”。各求止於(yu) 至善之地而後止也。(119條)
欲新民,而不止於(yu) 至善,是“不以堯之所以治民者治民”也。明明德,是欲去長安;止於(yu) 至善,是已到長安也。(120條)
明明德、新民皆是工夫,而止於(yu) 至善是效驗,此處說得極明白。故學問須是“求止於(yu) 至善”,不得止則不止也。[19]如此言效驗,則與(yu) 朱子論“識仁”之效又不同。
2.知止與(yu) 定靜安慮得
止於(yu) 至善是在事上言,而定靜安慮得則在心上言,[20]二者皆是明明德、新民之功至極而後有的效驗。
這種說法對朱子來說,亦屬一貫的立場。然而,朱子對“知止”的理解又有不同的說法,這樣,“知止”又或多或少地具有了工夫的意思,而定靜定慮得則作為(wei) “知止”的效驗。
《語類》卷十四第121條雲(yun) :
劉源問“知止而後有定”。曰:“此一節,隻是說大概效驗如此。“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於(yu) 至善”,卻是做工夫處。”
此處則以三綱領皆為(wei) 工夫,而定靜安慮得為(wei) 其效驗。
而定靜安慮得雖然一層深似一層,然其間則絕無工夫,隻要“知止”工夫做得盡,則“效驗次第如此”。[21]《或問》雲(yun) :
能知所止,則方寸之間,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理既有定,則無以動其心而能靜矣。心能靜,則無所擇於(yu) 地而能安矣。能安則日用之間從(cong) 容閑暇,事至物來有以揆之而能慮矣。能慮則隨事觀理,極深研幾,無不各得其所止之地而止之矣。然既真知所止,則其必得所止固已不甚相遠。(《或問》)
所謂“真知所止”,即是強調“知止”工夫要做得盡,則後麵自然有定靜安慮得之效。《語類》對這個(ge) 道理說得更明白,卷十四雲(yun) :
陳子安問:“知止至能得,其間有工夫否?”曰:“有次序,無工夫。才知止,自然相因而見。隻知止處,便是工夫。”(167條)
問“知止能得”一段。曰:“隻是這個(ge) 物事,滋長得頭麵自各別。今未要理會(hui) 許多次第,且要先理會(hui) 個(ge) 知止。待將來熟時,便自見得。”(170條)
黃去私問知止至能得。曰:“工夫全在知止。若能知止,則自能如此。”(171條)
知止本是指三綱領中的“止於(yu) 至善”的工夫,這個(ge) 工夫貫乎八條目,就是說,在八條目中的每一段都必須至乎其極,以止於(yu) 至善,“明明德新民,皆當至於(yu) 至善之地而不遷”(《章句》),我們(men) 相信這個(ge) 說法應該是朱子的本意,否則,定靜安慮得僅(jin) 僅(jin) 作為(wei) 效驗的說法就不那麽(me) 顯得有說服力了。
然而,在朱子那裏,“知止”又常常被看作致知階段的工夫,即僅(jin) 僅(jin) 在致知這個(ge) 條目上止於(yu) 至善,其效則至於(yu) 定靜安慮得。顯然,這個(ge) 說法就大大提高了致知在整個(ge) 大學工夫中的地位。這層意思在《或問》中體(ti) 現得很明顯:
蓋明德新民固皆欲其止於(yu) 至善,然非無有以知夫至善之所在,則不能有以得其所當止者而止之,如射者固欲其中人正鵠,然不先有以知其正鵠之所在,則不能有以得其所當中者而中之也。知止雲(yun) 者,物格知至而於(yu) 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至善之所在,是則吾所當止之地也。
甚至在《語類》還有這樣的說法,卷十四第174條雲(yun) :
知止至能得,是說知至、意誠中間事。
這種說法與(yu) 其說是降低了定靜安慮得的地位,還不如說是大大提高了致知工夫的重要性。
朱子如此突出致知工夫,我們(men) 首先可以斷定這樣一點,即陸王所理解的在朱子那裏的致知工夫肯定是有問題的,或者說,致知絕非隻是陸王所批評的泛觀博覽的意思。[22]
那麽(me) ,我們(men) 如何理解朱子所說的致知工夫呢?
3.致知與(yu) 誠意
朱子在此提出了“所當然”與(yu) “所以然”的區別。《或問》中說道:
至於(yu) 天下之物,則必各有所以然之故與(yu) 其所當然之則。所謂理也,人莫不知;而或不能使其精粗隱顯究極無餘(yu) ,則理所未窮,知必有蔽,雖欲勉強以致之,亦不可得而致矣。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觀理以格。夫物格者,極至之謂,如“格於(yu) 文祖”之格,言窮之而至其極也。
格物與(yu) 致知,在朱子那裏是被看作同一段工夫,其區別僅(jin) 僅(jin) 在於(yu) :格物是就事理上言,致知則是在心知上言。然內(nei) 外之理本無二,故窮格外物之理即是至極吾心之知。
對於(yu) “所當然”與(yu) “所以然”兩(liang) 個(ge) 概念,今世學者多出乎誤解。《語類》卷十八第93條有這樣一段話:
問:“《或問》,物有當然之則,亦必有所以然之故,如何?”曰:“如事親(qin) 當孝,事兄當弟之類,便是當然之則。然事親(qin) 如何卻須要孝,從(cong) 兄如何卻須要弟,此即所以然之故。如程子雲(yun) :‘天所以高,地所以厚。’若隻言天之高,地之厚,則不是論其所以然矣。”
按照儒家的經典說法,“事親(qin) 當孝,事兄當弟”乃人之良知良能。所謂良知良能,就是強調孝弟是人與(yu) 生俱來、自然就知道的當然之則。朱子《大學章句補傳(chuan) 》所說的“人心之靈莫不有知”即強調了“所當然”是眾(zhong) 所俱有的知識,既然如此,則“所當然”就絕非大學階段所要做的工夫,更多是屬於(yu) 小學階段所要注意的事項。
“所當然”作為(wei) 小學階段達到的目標,雖然其中有“應當”的意思,但更多的是“自然”的意思。當朱子談到“所當然”時,常常是用孝弟、四端這類良知良能來作比。如《語類》卷十七第43條雲(yun) :
蓋仁,本隻有慈愛,緣見孺子入井,所以傷(shang) 痛之切。義(yi) 屬金,是天地自然有個(ge) 清峻剛烈之氣。所以人稟得,自然有裁製,便自然有羞惡之心。禮智皆然。蓋自本原而已然,非旋安排教如此也。……且如知得君之仁,臣之敬,子之孝,父之慈,是知此事也;又知得君之所以仁,臣之所以敬,父之所以慈,子之所以孝,是覺此理也。
朱子又以“不容已”言“所當然”,《語類》卷十八第90條雲(yun) :
問:“《或問》雲(yun) :‘天地鬼神之變,鳥獸(shou) 草木之宜,莫不有以見其所當然而不容已。’所謂‘不容已’,是如何?”曰:“春生了便秋殺,他住不得。陰極了,陽便生。如人在背後,隻管來相趲,如何住得!”
而“不容已”則如孝親(qin) 敬長之情,不自禁而然。《語類》卷十八又雲(yun) :
或問:“理之不容已者如何?”曰:“理之所當為(wei) 者,自不容已。孟子最發明此處。如曰:‘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qin) ;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自是有住不得處。”(91條)
又如人見赤子入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此其事“所當然而不容已”者也。(94條)
“不容已”表麵上是指理所當然,實際上是情不自已的意思。禮法這些在我們(men) 今人看來純粹出乎“應當”的東(dong) 西,而在古人那裏,則通過小學階段的涵養(yang) ,而成為(wei) 一種純粹自然的東(dong) 西。中國人常說的“習(xi) 慣成自然”即是這個(ge) 意思。[23]
然而,僅(jin) 僅(jin) 出乎自然的好善之心是不夠的,特別是當上古時重視“養(yang) 成”的禮樂(le) 傳(chuan) 統被破壞以後,如何把那些尚存的、僅(jin) 僅(jin) 作為(wei) “應當”的禮法化為(wei) 一種自然的東(dong) 西,這些都使朱子在“所當然”概念之上提出了“所以然”的概念,並將之作為(wei) 大學工夫的目標。
然而,“所以然”更是一個(ge) 讓人誤解的概念。這種誤解來自兩(liang) 個(ge) 方麵:其一,“所以然”被理解成“為(wei) 何”的意思,如思索事親(qin) “應當”孝的道理,這種說法容易導致把朱子學看作有知識論的傾(qing) 向;其二,“所以然”被理解成“如何”的意思,[24]如王陽明所說的如戲子一般知道許多溫親(qin) 奉養(yang) 的儀(yi) 節,可以說是最具代表性的批評,這種說法最易把朱子學看作具有知識論傾(qing) 向。
這裏尤須注意“精粗隱顯究極無餘(yu) ”、“窮之而至其極”之類的話,《章句》亦言:“物格者,物理之極處無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無不盡也。”《補傳(chuan) 》則言:“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可以說,“所當然”隻是人知道見父當孝、見兄當弟的道理,而“所以然”則是說明大學之格致工夫就是要將此道理推至極處,或者說,至極其本有之良知。
那麽(me) ,為(wei) 什麽(me) 要將本有之良知推至極處呢?朱子這裏大概包含兩(liang) 方麵的考慮:
其一,格物須是“眾(zhong) 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故不得不通過讀書(shu) 、講求獲得必要的知識。《語類》卷十五第95條雲(yun) :
如“籩豆之事,則有司存”,非謂都不用理會(hui) 籩豆,但比似容貌、顏色、辭氣為(wei) 差緩耳。又如官名,在孔子有甚緊要處?聖人一聽得郯子會(hui) ,便要去學。蓋聖人之學,本末精粗,無一不備,但不可輕本而重末也。今人閑坐過了多少日子,凡事都不肯去理會(hui) 。且如儀(yi) 禮一節,自家立朝不曉得禮,臨(lin) 事有多少利害!
事變無窮,故平時自當盡量掌握有關(guan) 的知識,否則,應事接物怎能做得恰到好處以臻於(yu) 至善呢?一個(ge) 行為(wei) 之為(wei) 善,是因為(wei) 其意圖是善的;但一個(ge) 行為(wei) 要達到至善,則要把事情的各個(ge) 細節都要安排妥貼,一絲(si) 一毫都不能不善,因此,這就需要掌握有關(guan) 的知識。然而,掌握必要的知識與(yu) 為(wei) 知識而知識的知識論傾(qing) 向根本不是一回事,因為(wei) 為(wei) 了將一件事情做好而去掌握知識,或者說,為(wei) 了“行”而去“知”,怎能說是知識論傾(qing) 向呢?[25]
其二,致知乃至極其知,即使“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使吾心之所發無一絲(si) 毫之不善。朱子常用“磨鏡”來比喻致知,即是強調致知的同時,也是克己的過程。道學家講的“行”主要是指這層意思,我們(men) 熟悉的“狠鬥私字一閃念”、“靈魂深處鬧革命”的說法正是地道的宋儒話語。
對此,我們(men) 可以注意到這樣一個(ge) 事實:僅(jin) 僅(jin) 自然要孝,是否就能知道孝的這許多儀(yi) 節?或者說,一個(ge) 動機善的人,是否就能夠把事情做得善。顯然這是不可能的。這除了讀書(shu) 不夠的原因之外,另一個(ge) 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們(men) 之所以不能把事情做得善,是因為(wei) 心裏畢竟有纖毫不善在那裏,隻是人們(men) 常常沒有覺察到而已。因此,讀書(shu) 表麵上是要學許多儀(yi) 節,實際上是要通過究極事物之理,而使人心中潛伏著那些不善的東(dong) 西顯露出來。致知表麵上是要在事物上求個(ge) 至善,實際上是要使人心之私“莫見乎隱,莫顯乎微”。
因此,純粹出乎自然的孝行,實際上其根子裏還有很多不善的東(dong) 西,雖然一時沒有發出來,但可能在別的地方發出來。而讀書(shu) 就是主動去尋找這些不善的東(dong) 西,然後加以克治之功。這樣,當人們(men) 克盡一切私欲之後,意之所發無有不誠,如何會(hui) 有知得孝弟而不能行的道理。致知以止於(yu) 至善,其效驗必然是真知。[26]
可見,朱子主張致知工夫須至其“所以然”,正好是要反對那種知識論傾(qing) 向。就是說,當我知道“為(wei) 何”及“如何”去孝去弟時,實際上已經去孝去弟,已經將一切阻礙我去孝去弟的私心克除掉了,已經在籌度如何方能順我父兄的意了。朱子將意誠看作致知工夫的效驗,即包含了這樣一種考慮:致知須是至於(yu) 要去行了,才是知止,才是真知。
如此去看致知,才能理解朱子對致知與(yu) 誠意關(guan) 係的闡釋。因此,意誠自是致知之效驗,致知不至於(yu) 意誠地步,則工夫終有未到處。《或問》雲(yun) :
知無不盡,則心之所發幾能一於(yu) 理無自欺也。
朱子一方麵強調意誠為(wei) 致知之效驗,另一方麵,朱子隻是說致知之功盡,尚隻是“幾能一於(yu) 理無自欺”,這實際上仍然保留了誠意作為(wei) 工夫的獨立性。[27]
那麽(me) ,我們(men) 怎樣來理解誠意工夫呢?特別是對於(yu) 朱子來說,致知工夫實質上又是誠意工夫,甚至整個(ge) 修身工夫常常被歸結為(wei) 誠意工夫,而且,從(cong) 我們(men) 前麵對“知止”的分析來看,知止於(yu) 至善,便是“眾(zhong) 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補傳(chuan) 》,前者指事物上求個(ge) 定理,後者則是指心之所發無一纖毫不善。如此看來,致知工夫確已涵蓋了大學整個(ge) 修身工夫。那麽(me) ,當朱子強調在致知之後尚有一段誠意工夫時,到底想要表明什麽(me) 呢?
按照《或問》的說法,人本來是好善,“人之常性,莫不有善而無惡,其本心莫不好善而惡惡”,這就是中國人所說的“良知”。[28]既然人就其本然而言是好善,那麽(me) ,人們(men) 後來雖然知道種種為(wei) 善去惡的道理,卻隻是流於(yu) 虛文,而不能真正去好善惡惡呢?朱子認為(wei) 這時出於(yu) “形體(ti) 之累”、“氣稟之拘”,所以人心為(wei) 物欲之私所蔽,“固有瞢然不知其善惡之所在者,亦有僅(jin) 識其粗而不能真知其可好或惡之極者”。《或問》雲(yun) :
夫不知善之真可好,則其好善也,雖曰好之,而未能無不好者以拒之於(yu) 內(nei) ;不知惡之真可惡,則其惡惡也,雖曰惡之,而未能無不惡者以挽之於(yu) 中。是以不免於(yu) 苟為(wei) 為(wei) 以自欺,而意之所發,有不誠者。夫好善而不誠,則非惟不足以為(wei) 善,而反有以賊乎其善;惡惡而不誠,則非惟不足以去惡,而適所以長乎其惡。是則其為(wei) 害也,徒有甚焉,而何益之有哉。聖人於(yu) 此,蓋有憂之,故為(wei) 大學之教,而必首之以格物致知之目,以開明其心術,使既有以識夫善惡之所在,與(yu) 其可好可惡之必然矣,至此而複進之以必誠其意之說焉,則又欲其謹之於(yu) 幽獨隱微之奧,以禁止其苟且自欺之萌,而凡其心之所發,如曰好善,則必由中及外,無一毫之不好也;如曰惡惡,則必由中及外,無一毫之不惡也。夫好善而中無不好,則是其好之也如好好色之真,欲以快乎己之目,初非為(wei) 人而好之也;惡惡而中無不惡,則是其惡也如惡惡臭之真,欲以足乎己之鼻,初非為(wei) 人而惡之也。所發之實既如此矣,而須臾之頃、纖芥之微,念念相承又無敢有少間斷焉,則庶幾乎內(nei) 外昭融,表裏澄徹,而心無不正、身無不修矣。若彼小人幽陷之間,實為(wei) 不善,而猶欲外托於(yu) 善以自蓋,則亦不可謂其全然不知善惡之所在,但以不知其真可好惡,而又不能謹之於(yu) 獨,以禁止其苟且自欺之萌,是以淪陷至於(yu) 如此而不自知耳。
按照《或問》的說法,實際上又大大降低了格致工夫的地位。就是說,格致工夫所達到的隻是“識夫善惡之所在,與(yu) 其可好可惡之必然”,這個(ge) 說法就很接近我們(men) 通常的看法,其中本來的“知行合一”意思就大大淡化了。
按照朱子本來的意圖,格致工夫是要格去己私、發明本心,其效必致於(yu) 意誠,意既誠,則自是好善惡惡。然而此處,朱子卻強調知善是格致工夫,而好善方是誠意工夫。大概前者是朱子的本意,隻是為(wei) 了照顧文本的結構,所以又不得不強調誠意工夫的獨立性,但這樣一來,卻把格致工夫降到了陸王所批評的那個(ge) 方麵了。
這是對致知與(yu) 誠意關(guan) 係的處理主要見於(yu) 《或問》,然而我們(men) 在《語類》卻發現朱子又從(cong) 另一個(ge) 方麵來處理二者關(guan) 係。《語類》卷十六雲(yun) :
若知之已至,則意無不實。惟是知之有毫末未盡,必至於(yu) 自欺。(69條)
蓋到物格、知至後,已是意誠八九分了。隻是更就上麵省察,如用兵禦寇,寇雖已盡翦除了,猶恐林穀草莽間有小小隱伏者,或能間出為(wei) 害,更當搜過始得。(89條)[29]
致知與(yu) 誠意皆屬於(yu) 誠意工夫,隻是致知階段已做了大段誠意工夫,而真正到了誠意階段,隻是做些清掃戰場的工作。這種說法應該更體(ti) 現朱子的本意。
在《大學》在誠章章,有三個(ge) 概念:毋自欺、自慊、慎獨。三者都可用來界定誠意工夫,然而,其意思雖相關(guan) 卻有不同,特別是,朱子本人多少對之作出了一定的區分。自慊相當於(yu) 《或問》所說的獨立於(yu) 格致工夫的誠意工夫,而慎獨則相當於(yu) 作為(wei) 格致工夫的補充的誠意工夫。而關(guan) 鍵是對“自欺”的理解。
從(cong) 朱子的敘述來看,自欺主要有兩(liang) 方麵意思:
其一,“自欺者,外麵如此做,中心其實有些子不願,外麵且要人道好”(卷十六)[30],自欺也就是我們(men) 通常所說的表裏不一的意思,這層意思顯然是致知工夫所要完成的任務,因此隻可以效驗言。
其二,《章句》以為(wei) “自欺”乃“知為(wei) 善以去惡,而心之所發有未實也”。什麽(me) 是心之未實呢?卷十六第74條雲(yun) :
隻是自家知得善好,要為(wei) 善,然心中卻覺得微有些沒緊要底意思,便是自欺,便是虛偽(wei) 不實矣。正如金,已是真金了,隻是鍛煉得微不熱,微有些渣滓去不盡,顏色或白、或青、或黃,便不是十分精金矣。顏子“有不善未嚐不知”,便是知之至;“知之未嚐複行”,便是意之實。又曰:“如顏子地位,豈有不善?所謂不善,隻是微有差失,便能知之;才知之,便更不萌作。隻是那微有差失,便是知不至處。”
這裏講的“微有差失”,與(yu) 慎獨工夫那裏講的“八分”是有根本不同的。慎獨亦是已發時工夫,即於(yu) 一念萌動處察其善惡是非,這在性質上本屬格致工夫,而誠意階段講慎獨純粹是因為(wei) 格致階段照管不到,所以要到這裏來講。因此,同屬誠意工夫,慎獨與(yu) 這裏講的勿自欺是不同的。這裏講的“勿自欺”近乎“自慊”工夫。[31]
看來,在朱子那裏,“勿自欺”實際上是有三層意思的:其一,作為(wei) 格致工夫的效驗;其二,作為(wei) 格致工夫的補充,即慎獨[32];其三,真正意義(yi) 上的誠意工夫,即自慊[33]。
而《章句》則以“勿自欺”言誠意工夫,[34]大概正是因為(wei) “勿自欺”在其內(nei) 涵上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既有慎獨的意思,也有自慊的意思。
誠意章與(yu) 朱子整個(ge) 學術的關(guan) 係尤為(wei) 緊密,如何處理誠意與(yu) 致知的關(guan) 係又是其中最關(guan) 鍵的問題。朱子至臨(lin) 終前仍在修改誠意章,亦見得朱子本人對此章的重視。
4.誠意與(yu) 正心
按照《大學》的結構,誠意之工夫,其效必至於(yu) 心正,朱子在《章句》中亦順著文氣說道:
意既實,則心可得而正矣。
然而,從(cong) 《語類》中來看,對此則無明確的說法,而更多地是強調正心工夫的獨立性。卷十六123條雲(yun) :
問:“先生近改‘正心’一章,方包括得盡。舊來說作意或未誠,則有是四者之累,卻隻說從(cong) 誠意去。”曰:“這事連而卻斷,斷而複連。意有善惡之殊,意或不誠,則可以為(wei) 惡。心有得失之異,心有不正,則為(wei) 物所動,卻未必為(wei) 惡。然未有不能格物、致知而能誠意者,亦未有不能誠意而能正心者。”
據其弟子萬(wan) 人傑所言,朱子曾經認為(wei) 之所以有正心階段的那些毛病,是因為(wei) 意有未誠,那麽(me) ,誠意之功夫盡,其效則至於(yu) 心正。這種說法顯然是有毛病的,所以,朱子在此處糾正了這種說法,強調正心階段的毛病不是由於(yu) 心之所發(意)有不善,而是因為(wei) 心本身由於(yu) 為(wei) 外物所累,故不正。克治一念發動之不善,屬於(yu) 格致誠工夫,而心之為(wei) 物所動則是由於(yu) 所謂氣質上毛病。氣質本身無所謂善惡,其導致意念上的惡則隻是就其效驗而言,或者說,氣質不好並不必然會(hui) 為(wei) 惡。[35]這種說法實際上承認了正心工夫的獨立性,而且,這種獨立性較八條目中任何一段工夫都要大得多。
雖然,念慮有不善,不會(hui) 導致氣質上的不好,但是,念慮若有不善,氣質上肯定不好。[36]朱子由此推出,誠意工夫未盡,則正心工夫不可能做得盡,所以,“欲正其心者,必先誠其意”。朱子用“連而卻斷,斷而複連”來表達誠意與(yu) 正心兩(liang) 段工夫的這種關(guan) 係。
而在另一段話中,朱子幹脆否定了“意誠則心正”的說法,卷十六124條雲(yun) :
或問“正心”、“誠意”章。先生令他說。曰:“意誠則心正。”曰:“不然。這幾句連了又斷,斷了又連,雖若不相粘掇,中間又自相寬。譬如一竿竹,雖隻是一竿,然其間又自有許多節。意未誠,則全體(ti) 是私意,更理會(hui) 甚正心!然意雖誠了,又不可不正其心。意之誠不誠,直是有公私之辨,君子小人之分。意若不誠,則雖外麵為(wei) 善,其意實不然,如何更問他心之正不正!意既誠了,而其心或有所偏倚,則不得其正,故方可做那正心底工夫。” [37]
兩(liang) 段工夫的連屬僅(jin) 僅(jin) 在於(yu) ,沒有誠意工夫,心便不可能正。而誠意之後,而心或有偏倚,則又要做正心的工夫。可見,正心顯然是別為(wei) 一段工夫。
那麽(me) ,正心的工夫當如何做呢?
誠意的工夫是省察,而正心的工夫則是存養(yang) 。
是以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然後此心常存而身無不修也。(《章句》
正心,卻不是將此心去正那心。但存得此心在這裏,所謂忿懥、恐懼、好樂(le) 、憂患自來不得。(《語類》卷十六136條)
《大學》並沒有明確說明正心工夫當如何做,這個(ge) 問題在道學家那裏產(chan) 生的分歧甚至是根本性的,這就是主靜與(yu) 主敬之不同。
朱子繼承了伊川“涵養(yang) 須用敬”的說法,因此,朱子在此說的存養(yang) 之法顯然隻能是主敬工夫。然而,敬在朱子那裏是有兩(liang) 層不同意思的:一方麵,敬指小學階段的工夫,這層意思在《或問》及“中和新說”那裏體(ti) 現的尤為(wei) 明顯;另一方麵,敬又是貫通大學整個(ge) 階段的工夫,這也是朱子屢屢提及的說法。《或問》中協調了這兩(liang) 種說法:古時自幼及長,皆有禮樂(le) 以養(yang) 其心,然而後世禮崩樂(le) 壞,一般人便欠缺了這段涵養(yang) 工夫,所以,今人主敬,隻是要補上這一段小學工夫而已。
但在這裏,朱子似乎提出了另一種涵養(yang) 工夫。然而,至於(yu) 這種涵養(yang) 工夫是否是敬,朱子在《語類》中卻未明說。[38]從(cong) 朱子《語類》與(yu) 《或問》中以“鑒空衡平”為(wei) 正心之效來看,[39]主敬顯然不可能達到這般效驗,因為(wei) 敬畢竟隻是小學工夫,對於(yu) 大學工夫來說,終究是輔助性的。
朱子回避了正心工夫是什麽(me) 的問題,最後又主張工夫全在格致上,[40]這實際上又認為(wei) 心正是誠意工夫的效驗了。
可見,如何處理誠意與(yu) 正心的關(guan) 係,亦是一個(ge) 極為(wei) 重要的問題。朱子改定《大學》新本,格物、致知、誠意、正心諸段工夫次第而下,從(cong) 而確立了格致作為(wei) 大學的入手工夫,然而,《大學》古本則似未明確這樣一個(ge) 次第,且隻有誠意與(yu) 正心兩(liang) 段修身工夫。
另外,從(cong) 朱子對格致工夫的闡釋來看,格致與(yu) 誠意兩(liang) 段皆是誠意工夫,朱子這種做法,實際上是要證成誠意工夫先於(yu) 正心工夫。而從(cong) 程門弟子對格物的解釋來看,則似乎是將格物歸屬於(yu) 正心工夫,換言之,正心工夫先於(yu) 誠意工夫。
對朱子來說,對誠意章的解釋對其整個(ge) 學術來說關(guan) 係更大,然而,對於(yu) 道學本身來說,對正心章的解釋,尤甚是對誠意與(yu) 正心關(guan) 係的把握也許更為(wei) 重要。
這個(ge) 問題在朱子與(yu) 湖湘學者的爭(zheng) 論中,就體(ti) 現為(wei) 下學與(yu) 上達的關(guan) 係問題。
三、下學而上達與(yu) 上達而下學
朱子學術在工夫論上的基本傾(qing) 向是下學而上達,即主張工夫隻是在下學上,至於(yu) 用力之久,則自有上達之效。而我們(men) 從(cong) 朱子對《大學》新本的闡釋來看,格物、致知、誠意相當於(yu) 下學工夫,而正心則相當於(yu) 上達工夫。朱子以主敬涵養(yang) 、省察致知為(wei) 大學入手工夫,其實則是誠意工夫,而又以意不誠則心不可正,乃至於(yu) 以格致工夫為(wei) 大段工夫,其餘(yu) 則易事耳,可見,朱子之學,乃誠意而正心,下學而上達。
朱子以為(wei) ,意不誠,則心不可正,故先須誠意,然後方能正心。然觀乎明道《定性》《識仁》二書(shu) ,則專(zhuan) 在正心上用功,[41]久之,自有意誠之效。可見,明道是主張先正心而後誠意,上達而下學。
意者,心之所發。心者,體(ti) 也;意者,用也。朱子認為(wei) ,意不正,則心自不可正;而明道則以為(wei) ,心不正,故意方不正。此二說互為(wei) 表裏,本無有二。然就工夫論而言,則不免有上達與(yu) 下學之不同:朱子以為(wei) 唯是誠意,心方可正得;而明道則認為(wei) 心若可正,意自可誠得。
明道這條上達而下學的工夫後來在湖湘學派那裏得到極大的發揮,這便是“先察識而後涵養(yang) ”的工夫。
察識是是察識仁體(ti) ,涵養(yang) 是涵養(yang) 仁體(ti) 。前者是上達工夫,後者則是下學工夫。上達是大段工夫,其中本有個(ge) 下學之效,[42]然人之習(xi) 心或有未盡,則加以存養(yang) 之功。存養(yang) 不是用力於(yu) 除外誘(“外誘之不足惡”),而是用力於(yu) 存養(yang) 仁體(ti) ,久之,自有除外誘之效。故明道言存養(yang) “未嚐致纖毫之力”。然而,此語隻是說不用力於(yu) 除外誘,而不是說不用力於(yu) 存養(yang) ,蓋存養(yang) 自有除外誘之效驗,何須在此用力?
我們(men) 發現,朱子與(yu) 明道、五峰一係在工夫論上剛好是相對立的:朱子是下學而上達,大段工夫在下學,而上達則是其效驗;明道、五峰則主張上達而下學,大段工夫在上達,而下學之效驗自在其中。
對於(yu) 這兩(liang) 種工夫論的不同,朱子其實在相當程度上已意識到了。《文集》卷三十《答汪尚書(shu) 第三》(隆興(xing) 二年,甲申)雲(yun) :
大抵近世言道學者失於(yu) 太高,讀書(shu) 講義(yi) ,率常以徑易超絕,不曆階梯為(wei) 快,而於(yu) 其間曲折精微正好玩索處,例皆忽略厭棄,以為(wei) 卑近瑣屑,不足留情。以故雖或多聞博識之士,其於(yu) 天下之義(yi) 理,亦不能無所未盡。理既未盡,而胸中不能無疑,乃不複反求諸近,顧惑於(yu) 異端之說,益推而置諸冥漠不可測知之域,兀然終日,味無義(yi) 之語,以俟其廓然而一悟。殊不知物必格而後明,倫(lun) 必察而後盡。(自注:格物隻是窮理,物格即是理明,此乃《大學》功夫之始,潛玩積累,各有淺深,非有頓悟險絕處也。近世儒者語此,似亦太高矣。)彼既自謂廓然而一悟者,其於(yu) 此猶懵然也,則亦何以悟為(wei) 哉?又況俟之而未必可得,徒使人抱不決(jue) 之疑,誌分氣餒,虛度歲月而倀(chang) 倀(chang) 耳。曷若致一吾宗,循下學上達之序,口講心思,躬行力究,寧煩毋略,寧下毋高,寧淺毋深,寧拙毋巧,從(cong) 容潛玩,存久漸明,眾(zhong) 理洞然,次第無隱,然後知夫大中至正之極、天理人事之全無不在是,初無迥然超絕,不可及者。而幾微之間,毫厘畢察,酬酢之際,體(ti) 用渾然,雖或使之任至重而處所難,亦沛然行其所無事而已矣,又何疑之不決(jue) 而氣之不完哉?
下學而上達之論,朱子發得甚早。[43]蓋此時朱子與(yu) 湖湘學者接觸尚不多,他不可能批評湖湘學者,並且,朱子隨後進入了一個(ge) 推崇湖湘之學的時期,而此時他卻將湖湘的察識工夫看作是下學工夫。[44]估計下學而上達的論調源於(yu) 朱子辟佛的傾(qing) 向,而此書(shu) 所批評的儒者亦是批評當時學者佞佛的傾(qing) 向。[45]
他在另一封信《答汪尚書(shu) 第七》(乾道八年)則明確將禪家的工夫稱作“上達而下學”,並將之與(yu) “下學而上達”工夫對立起來:
竊觀來意,似以為(wei) 先有見處,乃能造夫平易,此則又似禪家之說,熹有所不能無疑也。聖門之教,下學上達,自平易處講究討論,積慮潛心,優(you) 柔厭飫,久而漸有得焉,則日見其高深遠大而不可窮矣。程夫子所謂“善學者求言必自近,易於(yu) 近者非知言者也”,亦謂此耳。今日此事,非言語臆度所及,必先有見,然後有以造夫平易,則是欲先上達而後下學,譬之是猶先察秋毫而後睹山嶽,先舉(ju) 萬(wan) 石而後勝匹雛也。夫道固有非言語臆度所及者,然非顏曾以上幾於(yu) 化者不能與(yu) 也。今日為(wei) 學用力之初,正當學問思辨而力行之,乃可以變化氣質而入於(yu) 道,顧乃先自禁切,不學不思,以坐待其無故忽然而有見,無乃溺心於(yu) 無用之地,玩歲愒日,而卒不見其成功乎!就使僥(jiao) 幸於(yu) 恍惚之間,亦與(yu) 天理人心敘秩命討之實,了無交涉,其所自謂有得者,適足為(wei) 自私自利之資而已。此則釋氏之禍,橫流稽天而不可遏者。有誌之士,所以隱憂浩歎而欲火其書(shu) 也。
然而,朱子隨著其思想的轉變,開始意識到湖湘之學亦是主張上達而下學。《文集》卷四十二《答石子重書(shu) 》(乾道四年)雲(yun) :
欽夫見處卓然,不可及,從(cong) 遊之久,反複開益為(wei) 多,但其天資明敏,從(cong) 初不曆階級而得之,故今日語人亦多失之大高。湘中學子從(cong) 之遊者遂一例學為(wei) 虛談,其流弊亦將有害。比來頗覺此病矣,別後當有捄之,然從(cong) 遊之士亦自絕難得樸實理會(hui) 者,可見此道之難也。胡氏子弟及它門人亦有語此者,然皆無實得,拈槌豎拂,幾如說禪矣,與(yu) 文定合下門庭大段相反,更無商量處。……下學處須是審察見得後,便泰然行將去此,有始終之異耳。
此時朱子尚未提出“中和新說”,但對湖湘學者這種重上達的工夫已經有所不滿,並將之與(yu) 禪家等同起來。
《文集》卷五十三《答胡季隨十四》(紹熙五年,甲寅)對五峰季子胡季隨的為(wei) 學工夫進行了批評:
不要思想準擬融釋灑落底功效判著,且做三五年辛苦不快活底功夫,久遠須自有得力處,所謂“先難而後獲”也。“灑落”兩(liang) 字,本是黃大史語,後來延平先生拈出亦是且要學者識個(ge) 深造自得底氣象,以自考其所得之淺深。不謂不一再傳(chuan) 而其弊乃至於(yu) 此,此古之聖賢所以隻教人於(yu) 下學處用力,至於(yu) 此等則未之嚐言也。
朱子批評上達而下學的工夫是禪宗的工夫,這個(ge) 說法是不錯的。然而禪宗工夫本有南北、頓漸之不同,朱子攻南宗之上達而下學,則不免視北宗之下學而上達為(wei) “聖門之教”,這在邏輯上則頗成問題。
蓋儒釋之別本不在工夫上,釋氏以根器之不同而立法,而儒門又如何不可因材質之或異而施教呢?後來到了王陽明那裏,明確主張教法因人而異,即有所謂利根人之教,亦有鈍根人之教。
陽明之“致良知”專(zhuan) 在克除意念之私上用功,本屬下學工夫。然而,陽明晚年,開始承認有所謂利根之學,如“天泉證道”時即對這兩(liang) 種教法說得極明白:
“利根之人,直從(cong) 本原上悟入,人心本體(ti) 原是明瑩無滯的,原是個(ge) 未發之中,利根之人一悟本體(ti) ,即是功夫,人己內(nei) 外一齊俱透了。其次不免有習(xi) 心在,本體(ti) 受蔽,故且教在意念上實落為(wei) 善去惡,功夫熟後,渣滓去得盡時,本體(ti) 亦明盡了。汝中之見,是我這裏接利根人的;德洪之見,是我這裏為(wei) 其次立法的。二君相取為(wei) 用,則中人上下皆可引入於(yu) 道。若各執一邊,跟前便有失人,便於(yu) 道體(ti) 各有未盡。”既而曰:“已後與(yu) 朋友講學,切不可失了我的宗旨。無善無惡是心之體(ti) ,有善有惡是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wei) 善去惡是格物。隻依我這話頭隨人指點,自沒病痛,此原是徹上徹下功夫。利根之人,世亦難遇。本體(ti) 功夫一悟盡透,此顏子、明道所不敢承當,豈可輕易望人。人有習(xi) 心,不教他在良知上實用為(wei) 善去惡功夫,隻去懸空想個(ge) 本體(ti) ,一切事為(wei) 俱不著實,不過養(yang) 成一個(ge) 虛寂。此個(ge) 病痛不是小小,不可不早說破。”(《傳(chuan) 習(xi) 錄》卷下)
這一段話明確指出了“致良知”隻是接引鈍根人的工夫,而在此之外,尚有一種利根人的工夫,是直接從(cong) 本體(ti) 上入手。所謂“一悟本體(ti) ,即是工夫”,即是上達而下學的意思,或者說,若能上達,則下學之效自在其中。
因此,一旦從(cong) 工夫論上判分道學源流,自當區分開利根之學與(yu) 鈍根之學:自明道、上蔡以至五峰,屬於(yu) 利根之學,其教法主張上達而上學;自伊川、朱子至陽明,則屬鈍根之學,其教法主張下學而上達。
學術界一貫以程朱、陸王兩(liang) 係判分道學源流,這種判分既有本體(ti) 論上的考慮,又與(yu) 兩(liang) 係在工夫論上的分歧相吻合。牟宗三先生則在兩(liang) 係之外,別立明道、湖湘、蕺山為(wei) 一係。牟先生雖頗敘及三係在工夫上的不同,然此種判分畢竟是從(cong) 本體(ti) 論上的心性關(guan) 係立說,於(yu) 發明中國思想中之“體(ti) 用不二”之旨極是有功,唯其使道學各派勢成水火,不相調合,至於(yu) 判伊川、朱子為(wei) “別子為(wei) 宗”,則不免太過。諸賢上以明道,下以教民,其宗旨非有二也,至於(yu) 因人之材質各異,其教法自是不同,於(yu) 是有“下學而上達”之教,亦有“上達而下學”之教。此自是理之自然耳,則諸賢在工夫論上雖立說各異,亦不妨其皆為(wei) 道學一脈,至於(yu) 本體(ti) 論上之不同,則是諸賢施教之方便耳,實在不必過多計較。
(刊於(yu) 《複旦大學哲學評論》第一輯)
【注釋】
[1] 著重號為(wei) 作者所加,以下未另加說明,皆類此。
[2] 參見《大學或問》(以下簡稱《或問》)。
[3] 見於(yu) 《朱子語類》(以下簡稱《語類》)卷十六第99條至111條。
[4] 近世學者多關(guan) 心本體(ti) 論問題,而忽視工夫論問題,這一方麵是因為(wei) 乾嘉以後的學者不重視道德修養(yang) ,一方麵則是受了西學談玄務虛的學術興(xing) 趣的影響。以這樣一種學術態度去審視傳(chuan) 統學問,尤其是最具“實學”意味的道學,其偏頗自不待言。觀乎當時之學術爭(zheng) 論,皆圍繞工夫論問題而發,而極少涉及本體(ti) 論問題。今之理學與(yu) 心學,則純是本體(ti) 論上的分限,而牟宗三先生將道學源流判為(wei) 三係,雖極有功,然亦從(cong) 本體(ti) 論上立論。至於(yu) 唐君毅先生,其論胡朱、朱陸之爭(zheng) ,尤重工夫論上的歧異,則頗得道學宗旨。
且從(cong) 工夫論上著眼,則諸家立說之異,皆因各自氣質不同,所立之教法遂有不同耳,然皆可判為(wei) 道學一脈,非若今人以扞格抵牾目之也。
[5] 張南軒本來一直是主張識仁工夫的,大概受了朱子的影響,則轉而主張識仁隻是效驗,如其在《知言疑義(yi) 》中說道:“必待識仁之體(ti) 而後可以為(wei) 仁,不知如何而可以識也。學者致為(wei) 仁之功,則仁之體(ti) 可得而見。識其體(ti) 矣,則其為(wei) 益有所施而無窮矣。然則答為(wei) 仁之問,宜莫若敬而已矣。”可見,在南軒看來,為(wei) 仁是工夫,而識仁則是效驗。
[6] 在此必須要避免這樣一種誤解,即上根人一入手便是上達,而下根人則須下學之久方臻至上達之效,似乎下根人要多做一段工夫。其實不然,上根人自上達入手,然後尚有一段下學工夫;而下根人至上達時,下學之功已在其中了。故不論上根人還是下根人,工夫皆有下學與(yu) 上達兩(liang) 段,隻是進路不同而已。
[7] 陽明“致良知”法門實宗朱子鈍根之學,然其辨生知安行、學知利行與(yu) 困知勉行之不同甚詳,至晚年,遂許有所謂利根之學,此其學問之一大變也。
[8] 我們(men) 在後麵將要談到,朱子始終是主張下學而上達的,即便在他傾(qing) 心於(yu) 湖湘之學時,他仍是將湖湘學者之察識工夫當作下學工夫而加以接受的。
[9] 朱子在《答張敬夫四十五》(題名《又論仁說》,《文集》卷三十一)對胡伯逢批評道:“至於(yu) 伯逢又謂上蔡之意,自有精神,得其精神,則天地之用,皆我之用矣,此說甚高妙。然既未嚐識其名義(yi) ,又不論其實用功處,而欲驟語其精神,此所以立意愈高,為(wei) 說愈妙,而反之於(yu) 身,愈無根本可據之地也。所謂‘天地之用,即我之用’,殆亦其傳(chuan) 聞想象如此爾,實未嚐到此地位也。”此是批評伯逢未到此地位,自不可能有識仁之效驗,而隻是“傳(chuan) 聞想象”而已。朱子《答吳晦叔第七》(《文集》卷四十二)亦重申此意,“大抵向來之說,皆是苦心極力要識仁字,故其說愈巧,而氣象愈薄。近日究觀聖門垂教之意,卻是要人躬行實踐,直內(nei) 勝私,使輕浮刻薄、貴我賤物之態潛消於(yu) 冥冥之中,而吾之本心渾厚慈良、公平正大之體(ti) 常存而不失,便是仁處。其用功著力,隨人淺深各有次第,要之,須是力行久熟,實到此地方能知此意味。蓋非可以想象臆度而知,亦不待想象臆度而知也。”朱子甚至亦如此批評孟子:“如孟子,卻是將他到底已教人。如言‘存心養(yang) 性,知性知天’,有其說矣,是他自知得。餘(yu) 人未到他田地,如何知得他滋味?卒欲行之,亦未有入頭處。”(《語類》卷一百二十四)在朱子看來,孟子犯了和明道一樣的錯誤,把自己到一定地步而有的效驗當作工夫看了,所以這般要求學者做工夫,而學者自是“未有入頭處”。
[10] 朱子後來將這個(ge) 說法完全顛倒過來,主張先涵養(yang) 而後察識。然而,這個(ge) 顛倒卻使察識、涵養(yang) 獲得了一種完全不同的內(nei) 涵。在朱子那裏,涵養(yang) 是對治氣稟之偏的主敬工夫,屬未發時工夫;而察識則是消除人欲之私的省察工夫,屬已發時工夫。主敬、涵養(yang) 乃學者用力之所在,相當於(yu) 明道所說的“未嚐致纖毫之力”的“除外誘”工夫。
[11] 子曰:“人之過也,各於(yu) 其黨(dang) 。觀過,斯知仁矣。”(《論語·裏仁篇》),“觀過知仁”雖取乎此,然其意則實得自明道之“忘怒”。關(guan) 於(yu) 朱子對“觀過知仁”的批評,及“識仁”能否究竟成立的問題,已另撰文,在此不作展開論述。
又,佛門有“觀怒”之法,以為(wei) 唯有以平等心靜觀之,方能消除人之嗔忿。這說可與(yu) 儒門“觀過”功夫相印證。
[12] 《語類》上尚有類似的說法,如卷九十五載:“問:‘《定性書(shu) 》是正心誠意功夫否?’曰:‘正心誠意以後事。’”(第116條)修身工夫隻是格致誠正四條目,而朱子直以“定性”為(wei) 修身以後事,則“定性”不僅(jin) 是“地位高者事”,且全無工夫的意味。
[13] 曆來治朱子之學者多注重《文集》,而以《語類》前後相抵牾之故而忽略之。勿庸諱言,《語類》中種種抵牾處甚多,這一方麵是因門人弟子記述之偏差,另一方麵則是因為(wei) 朱子本人的學說前後變化太大,甚至,朱子晚年還有如此語:“某如今方見得聖人一言一字不吾欺,隻今六十一歲,方理會(hui) 得恁地。”(《語類》卷一百四第46條)又雲(yun) :“熹覺得今年方無疑。”(同上第47條)“某為(wei) 人遲鈍,旋見得旋改,一年之內(nei) ,改了數遍不可知。”(《語類》卷六十二第35條)這些都使我們(men) 利用《語類》中的材料必須要充分的謹慎。然而,我們(men) 決(jue) 不能因此將《語類》置於(yu) 朱子研究的範圍之外。我們(men) 隻要認真推究《語類》中師弟之間的講論,便可發現,朱子對義(yi) 理辨析之精審、詳到遠非其它道學家可比,而這一點僅(jin) 僅(jin) 通過《文集》(更不用說《章句》)是無法體(ti) 會(hui) 到的。可以說,我們(men) 要真正把握朱子對儒家經典的闡釋(包括對經典本身的理解),必須要從(cong) 《語類》入手。並且,我們(men) 很多認為(wei) 《語類》中彼此抵牾之處,常常是因為(wei) 我們(men) 這些後來的闡釋者淺陋凡愚所至,甚至根本讀不懂古人在說些什麽(me) 。如此,闡釋又如何可能?
[14] 朱子又雲(yun) :“大要隻在致知格物上。如物格、知至上鹵莽,雖見得似小,其病卻大。自修身以往,隻是如破竹然,逐節自分明去。今人見得似難,其實卻易。人入德處,全在致知、格物。譬如適臨(lin) 安府,路頭一正,著起草鞋,便會(hui) 到。未須問所過州縣那個(ge) 在前,那個(ge) 在後,那個(ge) 是繁盛,那個(ge) 是荒索。工夫全在致知、格物上。”(《語類》卷十五第114條)此條亦是以“破竹”為(wei) 喻來說明“效驗次第如此”。
[15] 朱子類似的說法亦多,如卷十六第188條雲(yun) :“大學所以有許多節次,正欲學者逐節用工。非如一無節之竹,使人才能格物,則使到平天下也。夫人蓋有意誠而心未正者,蓋於(yu) 忿懥、恐懼等事,誠不可不隨事而排遣也。蓋有心正而身未修者,故於(yu) 好惡之間,誠不可不隨人而節製也。至於(yu) 齊家以下,皆是教人節節省察用功。故經序但言心正者必自誠意而來,修身者必自正心而來。非謂意既誠而心無事乎正,心既正而身無事乎修也。且以大學之首章便教人明明德,又為(wei) 格物以下事目,皆為(wei) 明明德之事也。而平天下,方且言先謹乎德等事,亦可見矣。”又卷十六第209條雲(yun) :“大學既格物、致知了,又卻逐件各有許多工夫在。曰:‘物格,知至後,其理雖明,到得後來齊家、治國、平天下,逐件事又自有許多節次,須逐件又徐徐做將去。如人行路,行到一處了,又行一處。先來固是知其所往了,到各處又自各有許多行步。若到一處而止不進,則不可;未到一處而欲踰越頓進一處,亦不可。’”
[16] 《語類》卷十四第63條雲(yun) :“大學首三句說一個(ge) 體(ti) 統,用力處卻在致知、格物。”即是此意。
[17] 朱子又以“止於(yu) 至善”是“規模之大”,如《語類》卷十四第61條雲(yun) :“明德、新民,便是節目;止於(yu) 至善,便是規模之大。”不過,規模有效驗義(yi) 。
[18] “效驗”在朱子那裏有兩(liang) 方麵意思:前麵我們(men) 在討論朱子論明道“識仁”時,是強調識仁不待求,隻是效驗而已,若除外誘的下學工夫做到極處,上達之效驗自在其中。識仁之效不必求,亦不待求,而自有之矣。而朱子在對《大學》新本進行闡釋時,除了不時有上述那層意思外,更多強調了這樣一點,即前一項工夫必須做到出現下一個(ge) 條目才算圓滿,如致知工夫須做到意誠方是至善,而誠意工夫須做到心正方是至善,換言之,致知工夫的目的不是為(wei) 了致知,而是為(wei) 了誠意,知不是僅(jin) 僅(jin) 為(wei) 了知,而是為(wei) 了行,因此,意誠才是衡量致知的標準,致知達到才是真知。所以,效驗對於(yu) 工夫來說是一個(ge) 可以看得到的目標,前一個(ge) 工夫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進入下一個(ge) 工夫做準備。效驗之於(yu) 工夫,必待求之,不求則不能也。
[19] 《語類》卷十四第32條又有:“自謂能明其德而不屑乎新民者,如佛、老便是;不務明其明德,而以政教法度為(wei) 足以新民者,如管仲之徒便是;略知明德新民,而不求止於(yu) 至善者,如前日所論王通便是。看他於(yu) 己分上亦甚修飭,其論為(wei) 治本末,亦有條理,甚有誌於(yu) 斯世。隻是規模淺狹,不曾就本原上著功,便做不徹。須是無所不用其極,方始是。看古之聖賢別無用心,隻這兩(liang) 者是吃緊處:明明德,便欲無一亳私欲;新民,便欲人於(yu) 事事物物上皆是當。”此皆是強調工夫須有效驗方是至極。
[20] 《語類》卷十四第142條雲(yun) :“知止而後有定,如行路一般。若知得是從(cong) 那一路去,則心中自是定,更無疑惑。既無疑惑,則心便靜;心既靜,便貼貼地,便是安。既安,則自然此心專(zhuan) 一,事至物來,思慮自無不通透。若心未能靜安,則總是胡思亂(luan) 想,如何是能慮!” 又,“問知止而後有定。曰:須是灼然知得物理當止之處,心自會(hui) 定。”又,“知在外,得便在我。”可見,知止是在事上言,而定靜安慮得是在心上言。
[21] 《語類》卷十四第173條雲(yun) :“問知止至能得。曰:如人飲酒,終日隻是吃酒。但酒力到時,一杯深如一杯。”表麵上看來,“一杯深如一杯”,其間當有工夫,然而朱子又強調“酒力到時”,則將工夫全歸之“知止”了。
[22] 在陸王那裏,致知工夫並不重要,所以,他們(men) 無法理解朱子為(wei) 什麽(me) 要把致知工夫提到那樣一個(ge) 地位。陸王所批評的致知,絕非朱子所說的致知;陸王所批評的朱子,也絕非真朱子。
[23] 在康德那裏,純粹作為(wei) “應當”的道德法則必須排斥任何情感,而僅(jin) 僅(jin) 被看作是一種義(yi) 務。但中國人的良知良能顯然是基於(yu) 一種自然的情感,這從(cong) 另一方麵可以看出朱子這裏講的“所當然”較少有“應當”的意味,而指的一種被養(yang) 成的、出乎自然的對善之喜好。
[24] 《或問》中以知道“事親(qin) 如何卻須要孝,從(cong) 兄如何卻須要弟”為(wei) 致知,這個(ge) 說法難免被人誤解。
[25] 與(yu) 此相關(guan) 的一種情況就是,應接事物有所謂“變處方難處”,《語類》卷十四第82條雲(yun) :“這明德亦不甚昧。如適來說惻隱、羞惡、辭遜、是非等,此是心中元有此等物。發而為(wei) 惻隱,這便是仁;發而為(wei) 羞惡,這便是義(yi) ;發而為(wei) 辭遜、是非,便是禮、智。看來這亦不是甚昧,但恐於(yu) 義(yi) 理差互處有似是而非者,未能分別耳。且如冬溫夏凊為(wei) 孝,人能冬溫夏凊,這便是孝。至如子從(cong) 父之令,本似孝,孔子卻以為(wei) 不孝。與(yu) 其得罪於(yu) 鄉(xiang) 閭,不若且諫父之過,使不陷於(yu) 不義(yi) ,這處方是孝。恐似此處,未能大故分別得出,方昧。且如齊宣王見牛之觳觫,便有不忍之心,欲以羊易之。這便見惻隱處,隻是見不完全。及到‘興(xing) 甲兵,危士臣’處,便欲快意為(wei) 之。是見不精確,不能推愛牛之心而愛百姓。隻是心中所見所好如此,且恁地做去。又如胡侍郎讀史管見,其為(wei) 文字與(yu) 所見處甚好,到他自做處全相反。不知是如何,卻似是兩(liang) 人做事一般,前日所見是一人,今日所行又是一人。是見不真確,致得如此。”就是說,同一件事情,可能此時做得好,而彼時就做不好,或者,同一個(ge) 人,做某件事做得好,而做另件事情就做不好,這些都需要用權的地方,平時不講求,事到臨(lin) 頭,則無所措手矣。
[26] 朱子所說的真知與(yu) 陽明並無區別,都有知行合一的意思。《語類》中此類說法極多,今不勞贅述。在此,我們(men) 僅(jin) 僅(jin) 指出一點,從(cong) 朱子對工夫與(yu) 效驗這個(ge) 問題的處理來看,“知至而後意誠”,真知自是朱子致知工夫的應有之效。此理甚明,何煩多言?然又不得不言也。
[27] 《或問》又雲(yun) :“致知而後意誠,然猶不敢恃其知之已至而聽其自為(wei) 也。故又曰:必誠其意,必慎其獨,而毋自欺焉。”此又進一步強調誠意工夫之必要。《語類》卷十六第68條則雲(yun) :“物既格,知既至,到這裏方可著手下工夫。不是物格、知至了,下麵許多一齊掃了。若如此,卻不消說下麵許多。看下麵許多,節節有工夫。”
[28] 良知乃知善知惡之是非心,當孟子強調其與(yu) 生俱來的性質時,實際上就賦予良知以一種“真知”的性質,亦即後來陽明所說的“知行本體(ti) ”,或者說,知善一定是好善,知惡一定是惡惡。孟子言“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即是此義(yi) 。
[29] 朱子類似的說法甚多,卷十六雲(yun) :“蓋‘知至而後意誠’,則知至之後,意已誠矣。猶恐隱微之間有所不實,又必提掇而謹之,使無毫發妄馳,則表裏隱顯無一不實,而自快慊也。”(90條)“雖不用大段著工夫,但恐其間不能無照管不及處,故須著防閑之,所以說‘君子慎其獨也’。”(91條)“‘知至而後意誠’,已有八分。恐有照管不到,故日慎獨。”(93條)
[30] 朱子又雲(yun) ,人之所以自欺,是因為(wei) 知之不至,卷十六第71條雲(yun) :“自欺是個(ge) 半知半不知底人。知道善我所當為(wei) ,卻又不十分去為(wei) 善;知道惡不可作,卻又是自家所愛,舍他不得,這便是自欺。不知不識,隻喚欺,不知不識卻不喚做‘自欺’。”
[31] 卷十六第76條雲(yun) ,“隻今有一毫不快於(yu) 心,便是自欺也”。
[32] 不過,慎獨工夫要對治的自欺與(yu) 格致工夫要對治的自欺在形相上有粗細得不同,前者是無意為(wei) 惡,而前者則是有意為(wei) 惡,故格致工夫粗,慎獨工夫細。
[33] 卷十六第80條雲(yun) ,“人固有終身為(wei) 善而自欺者。不特外麵有,心中欲為(wei) 善,而常有個(ge) 不肯底意思,便是自欺也。須是打疊得盡。”這個(ge) 說法大大強調了誠意工夫的獨立性。
朱子當其將“勿自欺”與(yu) “自慊”等同起來時,便取這層意思。卷十六雲(yun) :“人之為(wei) 善,須是十分真實為(wei) 善,方是自慊。若有六七分為(wei) 善,又有兩(liang) 三分為(wei) 惡底意思在裏麵相牽,便不是自慊”(81條),“或問‘自慊’、‘自欺’之辨。曰:‘譬如作蒸餅,一以極白好麵自裏包出,內(nei) 外更無少異,所謂‘自慊’也;一以不好麵做心,卻以白麵作皮,務要欺人。然外之白麵雖好而易窮,內(nei) 之不好者終不可掩,則乃所謂‘自欺’也。”(87條)
[34] 《章句》雲(yun) :“誠,實也。意者,心之所發也。實其心之所發,欲其一於(yu) 善而無自欺也。”
[35] 用佛家的話來說,意念之不善屬於(yu) 性罪,而氣質之過則屬於(yu) 遮罪。
[36] 這個(ge) 說法應該不難理解,譬如,我們(men) 發現,某些人心思常常是好的,但其性情卻令人難以忍受。
[37] 朱子另一個(ge) 弟子也問了同樣的問題,朱子回答道:“誠隻是實。雖是意誠,然心之所發有不中節處,依舊未是正。”(卷十五114條)
[38] 《章句》雲(yun) :“是以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然後此心常存而身無不修也。”則似以敬為(wei) 存心之法。
[39] 《或問》雲(yun) :“人之一心,湛然虛明,如鑒之空,如橫之平,以為(wei) 一心之主者,固其真體(ti) 之本然,而喜怒憂懼隨感而應,妍蚩俯仰因物賦形者,亦其用之所不能無者也。固其未感之時,至虛至靜,所謂鑒空衡平之體(ti) ,雖鬼神有不得窺其際者,因無得失之可議。及其感物之際而所應者,又皆中節,則其鑒空橫平之用流行不滯,正大光明,是乃所以為(wei) 天下之達道,亦何不得其正之法哉?唯其事物之來有所不察,應之即或不能無失,且又不能無與(yu) 俱往,則其喜怒憂懼必有動乎中者,而此心之用始有不得其正者耳。”《語類》卷十六第143條雲(yun) :“惟誠其意,真個(ge) 如鑒之空,如衡之平,妍媸高下,隨物定形,而我無與(yu) 焉,便是不得其正。”第146條雲(yun) :“人心如一個(ge) 鏡,先未有一個(ge) 影像,有事物來,方始照見妍醜(chou) 。若先有一個(ge) 影像在裏,如何照得?人心本是湛然虛明,事物之來,隨感而應,自然見得高下輕重。事過便當依前恁地虛,方得。若事未來,先有一個(ge) 忿懥、好樂(le) 、恐懼、憂患之心在這裏,及忿懥、好樂(le) 、恐懼、憂患之事到來,又以這心相與(yu) 滾合,便失其正。事了,又隻苦留在這裏,如何得正?”
[40] 《語類》卷十五第114條雲(yun) :“誠隻是實。雖是意誠,然心之所發有不中節處,依舊未是正。亦不必如此致疑,大要隻在致知格物上。如物格、知至上鹵莽,雖見得似小,其病卻大。自修身以往,隻是如破竹然,逐節自分明去。今人見得似難,其實卻易。人入德處,全在致知、格物。譬如適臨(lin) 安府,路頭一正,著起草鞋,便會(hui) 到。未須問所過州縣那個(ge) 在前,那個(ge) 在後,那個(ge) 是繁盛,那個(ge) 是荒索。工夫全在致知格物上。”卷十六第143條雲(yun) :“四者心之所有,但不可使之有所私爾。才有所私,便不能化,梗在胸中。且如忿懥、恐懼,有當然者。若定要他無,直是至死方得,但不可先有此心耳。今人多是才忿懥,雖有可喜之事亦所不喜;才喜,雖有當怒之事亦不複怒,便是蹉過事理了,便‘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了。蓋這物事才私,便不去,隻管在胸中推蕩,終不消釋。設使此心如太虛然,則應接萬(wan) 務,各止其所,而我無所與(yu) ,則便視而見,聽而聞,食而真知其味矣。看此一段,隻是要人不可先有此心耳。譬如衡之為(wei) 器,本所以乎物也,今若先有一物在上,則又如何稱!”頃之,複曰:“要之,這源頭卻在那致知上。知至而意誠,則‘如好好色,如惡惡臭’,好者端的是好,惡者端的是惡。某常雲(yun) ,此處是學者一個(ge) 關(guan) 。過得此關(guan) ,方始是實。”
[41] 《大學》言有所忿懥、恐懼、好樂(le) 、憂患則心不正,而明道則雲(yun) “人之情,易發而難製者,惟怒為(wei) 甚”,故以製怒為(wei) 定性之門徑,可知明道之定性(定心)即《大學》之正心也。
[42] 明道雲(yun) :“第能於(yu) 怒時遽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亦可見外誘之不足惡,而於(yu) 道亦思過半矣”,忘怒即是定性,此為(wei) 上達,而定性自有忘怒之效,則下學之功亦在其中矣。如此,大段工夫盡矣,故明道以為(wei) 上達則工夫已“過半矣”。
[43]其實朱子早在紹興(xing) 二十九年己卯《答許順之第三》即相當明確地表達這樣一種看法:“惟密察於(yu) 區別之中,見其本無二致者,然後上達之事可在其中矣。如吾子之說,是先向上達處坐卻,聖人之意正不如是。雖至於(yu) 堯、舜、孔子之聖,其自處常隻在下學處也。上達處不可著工夫,更無依泊處。日用動靜語默,無非下學,聖人豈曾離此來?”我們(men) 完全可以作出這樣一個(ge) 結論,即朱子之學前後雖經數變,然其工夫論上的下學立場則是一以貫之的。正是基於(yu) 這樣一個(ge) 一貫的立場,朱子即便在傾(qing) 心於(yu) 湖湘之學時,也未必真正領會(hui) 了明道―湖湘一係之精神。
[44] 如乾道三年朱子《答何叔京書(shu) 》就這樣寫(xie) 道:“因其良心發見之微猛省提撕,使心不昧,則是做工夫底本領。本領既立,自然下學而上達矣。若不察於(yu) 良心發見處,即渺渺茫茫,恐無下手處也。”
[45] 朱子最初師從(cong) 的劉白水、劉勉之與(yu) 胡籍溪皆喜佛,後來朱子師從(cong) 李延平,遂一轉而為(wei) 辟佛。據嘉慶《南平縣誌》卷十八《人物》雲(yun) :“初見侗,即與(yu) 論禪。侗正其誤曰:‘懸空理空,麵前事卻理會(hui) 不得。道亦無元妙,隻在日用間著實做功夫外領會(hui) ,便自已見道。’教熹看聖賢言語。熹將聖賢書(shu) 讀了,漸漸有味,頓悟異學之失。乃返樸歸約,就平實處為(wei) 學,於(yu) 道日進。侗喜之,……雲(yun) :‘此人別無他事,一味潛心於(yu) 此。初講學時,頗為(wei) 道理所縛,今漸能融釋於(yu) 日用處,一意下工夫。若與(yu) 此漸熟,則體(ti) 用合矣。此道理全在日用處,孰若靜處有而動處無,所非矣。’”清人童能靈《子朱子為(wei) 學次第考》卷一雲(yun) :“朱子初好禪學,至此延平始教以從(cong) 日用間做工夫,又教以隻看聖賢之書(shu) ,則其學亦一變矣。”
不過,這種影響也許來自胡籍溪。《朱子文集》卷九十七,《籍溪行狀》雲(yun) :“(籍溪先生)於(yu) 是喟然歎曰:‘所謂學者,非克己功夫也耶!’自是一意下學,不求人知。”籍溪雖好佛,工夫卻重下學。
責任編輯:葛燦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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