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限權改革,可從中國傳統挖掘資源——關於楊小凱的“後發劣勢”及其爭論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5-01-27 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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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洪

作者簡曆:盛洪,男,西元一九五四年生於(yu) 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經濟學博士。現任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著有《為(wei) 什麽(me) 製度重要》《治大國若烹小鮮》《在傳(chuan) 統的邊際上創新》《經濟學精神》《分工與(yu) 交易》《為(wei) 萬(wan) 世開太平》《尋求改革的穩定形式》《以善致善》(與(yu) 蔣慶合著)《舊邦新命》(與(yu) 宇燕合著)等。

 

 

限權改革,可從(cong) 中國傳(chuan) 統挖掘資源——關(guan) 於(yu) 楊小凱的“後發劣勢”及其爭(zheng) 論

作者:盛洪

來源:原載於(yu)  中評網

時間:甲午年十一月廿六

           西曆2015年1月16日

 

 

 

關(guan) 鍵詞: 限權改革 學術辯論 後發劣勢

 

前些日子,張維迎與(yu) 林毅夫在上海有一個(ge) 跟楊小凱“後發劣勢”相關(guan) 的學術辯論,後來有記者打電話給我,想就楊小凱首先提出的“後發劣勢”演講做采訪,一個(ge) 重要的原因是這個(ge) 演講當年是在天則所發表的,並且有當時演講及討論的完整記錄。

 

關(guan) 於(yu) “後發劣勢”的說法,似乎有很多誤讀。這主要是因為(wei) 一個(ge) 觀點往往會(hui) 被簡化或意識形態化。簡化的好處是容易記憶和理解,但代價(jia) 就是偏離原意。簡化的“後發劣勢”似乎是這樣的:

 

後進國家隻學習(xi) 先進國家的技術,並因有所成就而認為(wei) 自己的製度也是好的,從(cong) 而放鬆了對製度的改革,反而會(hui) 因為(wei) 製度落後而永遠落後。

 

根本規則在改變

 

以楊小凱之聰明,為(wei) 什麽(me) 沒有觀察到如此深刻的製度變革呢?

 


 

楊小凱

 

用這種“後發劣勢”理論來套中國,就可以說,當時中國二十多年的改革,主要是學習(xi) 西方國家的技術,出現了快速的經濟發展,或被稱為(wei) “中國奇跡”。但這一成就會(hui) 使人認為(wei) ,中國現有的製度無需改革,從(cong) 而落入低效的陷阱中,從(cong) 長期看會(hui) 阻礙中國的發展。

 

由於(yu) 演講畢竟是不夠充分和嚴(yan) 謹的,時間也受限製,小凱的“後發劣勢”理論似乎有不少破綻。一是他斷言,中國改革開放以後的經濟成績主要依賴於(yu) 引進技術,而在製度上沒有什麽(me) 改變,這是有著重大疏漏的。實際上,自1978年以來的改革,更根本的,是製度變革。社會(hui) 的基本原則可能寫(xie) 入憲法,也可能並沒有寫(xie) 入憲法。

 

自從(cong) 1978年以來,中國社會(hui) 實際上發生了180度的轉彎。如果沒有根本規則的改變,這一轉彎是不可思議的。第一個(ge) 重要原則的改變是,將政神分開。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建國以來黨(dang) 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jue) 議》中申明,“禁止一切形式的個(ge) 人崇拜”,從(cong) 此以後,政治領導人隻是凡人,他們(men) 會(hui) 犯錯誤,因此不能以自己“一貫正確”拒絕批評,更不能堅持錯誤。“摸著石頭過河”就是鄧小平等當時的領導人承認自己並沒有全盤把握和明察秋毫,而是根據改革或政策的結果進行調整。這是一個(ge) 根本性的改變。另一個(ge) 派生的結果,就是結束了政治領導人的終身製。現在基本上形成了一代領導人執政兩(liang) 屆十年一個(ge) 周期的慣例。在現實中,隻要不是永久掌權,就會(hui) 對領導人本身產(chan) 生強有力的約束。

 

第二個(ge) 原則的改變是,把經濟發展和人民福利作為(wei) 標準。其經典表述就是鄧小平的“不管白貓黑貓,捉住老鼠就是好貓”。這為(wei) 中國社會(hui) 帶來了價(jia) 值評價(jia) 的根本改變。如央視播出的電視劇《曆史轉折中的鄧小平》中所重現的那樣,那時沒有政治審查的高考,促進知識交流的國外書(shu) 籍的引進和譯介,避免挨餓的“包產(chan) 到戶”,推動國際經濟合作的外商投資,提高土地配置效率的土地出租,都遭到禁止或反對。

 

第三,由以上原則派生出來的一個(ge) 最重要的成果,就是中國社會(hui) 把市場製度當成一個(ge) 基礎性製度,甚至是“在配置資源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這是因為(wei) ,若要推進經濟發展和增進人民福利,市場是最好的製度。它改變了政府與(yu) 市場的邊界,官方與(yu) 民間的邊界。在計劃經濟時期,用權力配置資源,就必然要限製人的自由;且由於(yu) 政府控製了幾乎所有資源,弱小的個(ge) 人就沒有任何可以逃遁的空間,也不會(hui) 有任何表達自己意見的可能。當市場邊界擴展了,也就意味著人的自由的邊界擴展了。

 

今天,這種自由的觀念已是常識。當我們(men) 通過《曆史轉折中的鄧小平》回顧過去時,突然發現在1970年代末農(nong) 民不能養(yang) 超過四隻的鴨子,知識青年必須在雲(yun) 南農(nong) 場工作,感到恍如隔世。這是真正的製度變遷。

 

反過來,如果中國沒有進行市場化的改革,先進技術也不能很好推廣。因為(wei) 計劃經濟製度下,沒有使用新技術的壓力和動力。改革開放前我曾在國企工作過,親(qin) 眼看到新技術推廣之艱難。隻有幾個(ge) 技術員在推廣,而工人們(men) 沒有積極性去使用。在大鍋飯的體(ti) 製下,他們(men) 為(wei) 什麽(me) 要幹得更多?因而,技術創新雖然在某些時候單獨發揮過作用,但更根本的是製度變遷。好的製度,如專(zhuan) 利製度,是技術創新的重要原因。因而,用隻吸收外國的先進技術作為(wei) 中國奇跡的解釋,似乎是不充分的。

 

但是,以楊小凱之聰明,為(wei) 什麽(me) 沒有觀察到如此深刻的製度變革呢?原因似乎在於(yu) ,他把英美製度的外在形式當作法治製度的普遍形式了,“毛澤東(dong) 是人不是神”和“不管白貓黑貓,捉住老鼠就是好貓”太不像基本原則了。一個(ge) 社會(hui) 正常運轉需依賴一組基本原則,社會(hui) 治理的所有具體(ti) 規則都由此派生出來,保證這一組基本原則能被實施,是一個(ge) 社會(hui) 最重要的事。在說到法治時,一般就是指限製政府權力。

 

談到限製政府權力,這是古今中外政治中的重要難題。人類社會(hui) 各個(ge) 文明也都作出過各種努力。除了現代的民主製度,宗教對世俗政權的約束也是西方社會(hui) 的一種“限政”措施。如廣義(yi) 來看,中國漢代的天人感應說也是一種“限政”努力。而諫議製度、史官製度、太傅製度和監察製度等,都是限製權力的製度創設,並且取得了一定成果。

 

最核心的思想,是儒家認為(wei) 有一種高遠深邃、凡人無法企及的天道,政治領導人作為(wei) 一個(ge) 凡人不可能完全把握天道並始終遵循天道。這就需要有一種製度結構,通過約束或鼓勵使政治領導人盡可能地使自己的治理符合天道。士大夫集團就在這個(ge) 製度結構中起著約束和限製權力的重要作用。

 

因而,限權資源不獨隻存在於(yu) 英美,還遍布全球,在中國也很豐(feng) 富。中國人是應該全麵吸收全世界的優(you) 秀的遺產(chan) ,但也不應獨獨不對本國資源開放。中國的治理資源不僅(jin) 豐(feng) 富,而且因其具有中國的文化形式而更容易被中國人所接受。

 

政府與(yu) 市場,邊界到底在哪

 

林毅夫不否認市場是有效的,但強調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林毅夫

 

毅夫也不同意小凱的上述看法。在“後發優(you) 勢和後發劣勢”(《經濟學季刊》,2003年7月)一文中,他用非英美的其它國家的經濟成績,來說明經濟社會(hui) 體(ti) 製並非有一個(ge) 唯一正確模式,並強調製度的內(nei) 生性。隻是在他與(yu) 張維迎的辯論中,英美的製度似乎被簡化為(wei) 主要是以市場為(wei) 主的製度,而中國的製度則是側(ce) 重於(yu) 政府的更多介入。於(yu) 是論題轉換為(wei) ,政府的一些幹預是否經濟發展所必需,政府的這些幹預是否說明政府作為(wei) 一種製度(在一些方麵)比市場更基本和更有效。

 

毅夫不否認市場是有效的,但強調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一個(ge) 重要的方麵是在基礎性科學研究方麵。他指出因為(wei) 這類研究具有較強的外部性,因而需要政府的補助和激勵。針對維迎說“孔子並沒有政府資助”的反駁,毅夫強調現代科技需要更多的資金。但這個(ge) 論據並不十分有力。因為(wei) 僅(jin) 以現代科學為(wei) 例,牛頓是在劍橋大學休學的兩(liang) 年中思考出具有奠基性的現代物理理論體(ti) 係;而愛因斯坦在寫(xie) 出相對論的論文時,隻是一個(ge) 專(zhuan) 利員。不少有關(guan) 科學創新的研究表明,科學家內(nei) 在的好奇心,超常持久的思考熱情,自由的討論空間,充分的信息交流,比外在的貨幣激勵更重要。

 

關(guan) 於(yu) 技術發展,毅夫列舉(ju) 了美國政府對計算機、互聯網和其它技術的初期投入,為(wei) 後來民間企業(ye) 的技術創新奠定了基礎。這當然是事實。但要指出,這並非在戰略上不可或缺。從(cong) 製度來講,政府在這裏所扮演的角色並不是基礎性製度,而是在市場製度基礎上的輔助性推動。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政府而隻有市場,技術創新的速度可能會(hui) 慢一些;但如果隻有政府而沒有市場,則這種技術創新幾無可能。這可以從(cong) 蘇聯和計劃經濟時期的中國的教訓中看到。毅夫這一論據更為(wei) 脆弱的地方在於(yu) ,他竟然舉(ju) 的是美國的例子。這正是小凱認為(wei) 已經建立了限權製度的地方;這也並不能說明,中國政府對經濟的過多幹預是有效的。

 

毅夫所主張的有為(wei) 政府的另一個(ge) 用武之地是“產(chan) 業(ye) 政策”。他提出“產(chan) 業(ye) 甄別和因勢利導”的六個(ge) 步驟。第一向比自己高一個(ge) 台階的國家看是否有適合本國發展的產(chan) 業(ye) ;第二看國內(nei) 是否有企業(ye) 引進了該產(chan) 業(ye) ;第三,如果沒有則招商引資;第四看是否還有企業(ye) 進入到了其它有潛力的產(chan) 業(ye) ;第五是改進企業(ye) 的軟硬件環境;第六是給創新企業(ye) 一定的補助。

 

然而前四步似乎並非惟有政府可以做,且做得最好,而是企業(ye) 可以做,且比政府做得更好。因為(wei) 如果有這樣的產(chan) 業(ye) 發展空間,有戰略眼光的企業(ye) 一定不會(hui) 放過。而後兩(liang) 步則是一個(ge) 政府的本分。第五步是為(wei) 企業(ye) 提供一個(ge) 更好的生存與(yu) 發展的市場環境;而第六步是在因為(wei) 有些技術創新的風險偏大,且市場自發的技術創新投入均衡低於(yu) 因軍(jun) 事競賽而決(jue) 定的技術創新投入均衡,所以要由政府予以補貼。我們(men) 知道,這類似於(yu) 市場失靈。任何一個(ge) 市場經濟國家都不會(hui) 拒絕在市場失靈時加以補救。

 

關(guan) 於(yu) 產(chan) 業(ye) 政策的有效性,曆來都有爭(zheng) 論。即使在宣稱產(chan) 業(ye) 政策起了作用的日本,也有大量質疑。如日本通產(chan) 省曾認為(wei) 日本汽車企業(ye) 過多,想通過強製合並和限製進入提高日本汽車產(chan) 業(ye) 的集中度,但沒有實現。相反在競爭(zheng) 的壓力下,日本汽車產(chan) 業(ye) 向海外擴張,成功地占有了國際汽車市場的大量份額。而後來形成的產(chan) 業(ye) 集中化,是企業(ye) 認為(wei) 有利而自動實現的。日本汽車產(chan) 業(ye) 的成功恰恰不是因為(wei) 產(chan) 業(ye) 政策,而是對抗住通產(chan) 省的壓力才實現的。

 

回到爭(zheng) 論。毅夫的最後一個(ge) 論據是,如果說中國政府幹預過多做錯了,為(wei) 什麽(me) 過去35年還保持著相當高的增長速度。這個(ge) 論據似乎沒有區分35年中的不同階段。顯然,中國的經濟奇跡,是因為(wei) 上世紀80~90年代的改革使民營經濟從(cong) 0%發展為(wei) 今天的68%,而並不是因為(wei) 中國還有32%經濟受政府控製。就是在2000年以後的這十幾年,盡管出現過國進民退,經濟高速成長基本依賴於(yu) 民營經濟的增長。在這十幾年,我們(men) 隻能如本田宗一郎那樣說,“如果沒有政府的幹預,經濟本來可以發展得更快。”

 

而自2000年以來,國有單位城鎮就業(ye) 人數以每年1.4%的速度減少,而非國有單位城鎮就業(ye) 人數以每年6%的速度增長,其占城鎮總就業(ye) 的比重從(cong) 2000年的65%增加到了2012年的82%。非國有部門不僅(jin) 吸收了全部13951萬(wan) 人的就業(ye) 增量,而且還彌補了1263萬(wan) 國有單位減少的就業(ye) 機會(hui) 。因而可以說,假定國有企業(ye) 和非國有企業(ye) 的技術改進及管理水平提高的速度是一樣的,國有單位在這十多年的經濟增長的增量中幾乎沒什麽(me) 貢獻。

 

取消行政部門自我授予的權力

 

張維迎並不反對在中國挖掘資源,但指出毅夫所說政府的積極幹預其實並不是很有效率。

 


 

張維迎

 

經濟是一個(ge) 複雜係統,經濟的演進更複雜;對之進行完全深切的把握是理性不及的。理性有限的經濟學家們(men) 也是如此,他們(men) 盡可能近似地描述這個(ge) 複雜係統及其演進。因而,經濟學家們(men) 就像盲人摸象,都能說出經濟係統的一部分現象或特征,但並沒有完整描述。

 

小凱言不及義(yi) 的“後發劣勢”論有很多破綻,但觸及了核心問題;毅夫對小凱的批評是說,政治結構的發展並非狹義(yi) 英美製度一途,但似乎錯將我們(men) 的缺點當成另一種優(you) 勢;維迎顯然並不反對在中國挖掘資源,他在《博弈與(yu) 社會(hui) 》一書(shu) 的最後部分,專(zhuan) 門討論了“儒家社會(hui) 規範”,但指出毅夫所說政府的積極幹預其實並不是很有效率,也不是中國發展模式的真正優(you) 點。

 

就這樣,三個(ge) 經濟學家,就湊成了一個(ge) 諸葛亮。如果將小凱的“後發劣勢”用毅夫的批評加以修正,將毅夫的主張用維迎的批評加以修正,也許可以這樣說,中國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本身就經曆了重大基本規則的變革,才會(hui) 出現中國奇跡。但不能將這一奇跡歸因於(yu) 那些沒變的製度,也不能因為(wei) 中國經濟的成績而忽視這些製度存在的問題。相反,正是這些沒有經曆改革的製度正在妨礙我國的前進,且在侵蝕和瓦解我們(men) 已取得的成果。而要繼續進行改革,就不僅(jin) 要借鑒其它國家的資源,還要挖掘中國自身的資源。

 

在這方麵,我們(men) 要珍視小凱“後發劣勢”演講中的忠告。這些年我們(men) 在相關(guan) 研究中感到震驚的是,行政部門沒有扮演彌補市場失靈和縮小市場分配的差距的角色,反而在破壞市場的正常功能、加大收入分配差距和社會(hui) 的不平等。如1993年規定了國有企業(ye) 可以暫時不上交利潤(《關(guan) 於(yu) 實行分稅製財政管理體(ti) 製的決(jue) 定》),但一“過渡”就是十幾年,沒有交一分錢利潤。在2007年迫於(yu) 輿論壓力開始名義(yi) 上最多上交10%,但在總體(ti) 上,又將上交的利潤回投到國有企業(ye) 中,正負相抵還是負數;2008年到2011年為(wei) -79億(yi) 元(天則所,《國有企業(ye) 的性質、表現與(yu) 改革》,2011)。

 

在全部占有國企利潤的前提下,相關(guan) 行政部門又在2001年規定國企可以自主決(jue) 定發放工資和獎金(《關(guan) 於(yu) 深化國有企業(ye) 內(nei) 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這相當於(yu) 將允許國有企業(ye) 管理層作出擠占屬於(yu) 全國人民的利潤的決(jue) 定。其後果,就是具有壟斷性質的企業(ye) 的平均收入比社會(hui) 平均水平高六倍。這是一個(ge) 令人無法接受的人為(wei) 造成的收入差距。這是毅夫也看到的問題。而在另一方麵,這兩(liang) 個(ge) 規定使得國有企業(ye) 管理層覺得,這個(ge) 企業(ye) 就是他們(men) 自己的,由於(yu) 他們(men) 深知他們(men) 在市場上競爭(zheng) 不過民營企業(ye) ,所以傾(qing) 向於(yu) 利用他們(men) 的體(ti) 製優(you) 勢為(wei) 企業(ye) 獲得市場之外的好處。

 

我們(men) 看到的是,不少國有企業(ye) 通過一紙行政文件獲得了古今中外罕見的壟斷權。如石油領域本是一個(ge) 競爭(zheng) 性領域,但通過頒布38號文件和72號文件建立了一個(ge) 上下一體(ti) 、內(nei) 外通吃的壟斷體(ti) 係(天則所,《原油與(yu) 成品油市場放開的理論研究與(yu) 改革方案》,2013)。

 

在對構成石油壟斷的法律文件的梳理過程中,我們(men) 發現,這些文件沒有一個(ge) 可以被稱為(wei) “法律”。絕大多數文件是行政部門製定的行政文件。除了兩(liang) 個(ge) 次要的文件勉強符合“部門規章”的一個(ge) 條件——由部長簽字,其餘(yu) 都是立法法不予承認的、沒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被認為(wei) 構成關(guan) 鍵文件的“38號文件”(《關(guan) 於(yu) 清理整頓小煉油廠和規範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見》)和“72號文件”(《關(guan) 於(yu) 進一步清理整頓和規範成品油市場秩序的意見》)都隻是“意見”,即使作為(wei) 行政文件,層級也是很低,卻用來決(jue) 定用限製其它企業(ye) 進入的方法將競爭(zheng) 性的石油產(chan) 業(ye) ,改變為(wei) 壟斷產(chan) 業(ye) ,並將壟斷權交給一兩(liang) 個(ge) 企業(ye) 。這本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才能決(jue) 定的事。之所以能夠出現這種情況,正是小凱所擔憂的問題,在沒有有效約束和監督的前提下,它們(men) 可以僭越立法權,並利用手中的行政執行權落實非法的壟斷權。

 

之所以能有這樣的結果,是因為(wei) 我國治理結構中存在兩(liang) 個(ge) 重要問題。一是國企高管與(yu) 官員的身份可以互換。

 

另一個(ge) 嚴(yan) 重問題,就是執法者同時擁有著實際的立法權。他們(men) 通過起草法案,製定法律實施細則,以及直接頒布部門條例,甚至幹脆以一個(ge) “通知”或“辦法”,就把法律篡改或扭曲了。社會(hui) 似乎沒有有效的手段阻止。因此,改革首先要限製行政權力,清理和廢止行政部門多年來所頒發的行政文件,取消行政部門自我授予的權力,才是推動中國前進最應做的。

 

改革可以挖掘中國傳(chuan) 統資源

 

我們(men) 要繼續進行改革,其資源不僅(jin) 來自某些特定國家,而是來自全球,當然也包括中國自己。

 


 

盛洪 (南方周末資料圖/圖)

 

我們(men) 要繼續進行改革,其資源不僅(jin) 來自某些特定國家,而是來自全球,當然也包括中國自己。維迎也注意到,在中國,關(guan) 於(yu) 立法者與(yu) 治理者的分離,可以追溯到《尚書(shu) 》的“皋陶謨”,其提出的“天敘有典”,是典章規則出於(yu) 天的最早闡述,從(cong) 而也就是高懸於(yu) 世俗統治者之上的天道秩序。學者秋風指出,由此又產(chan) 生了立法者和治國者兩(liang) 分的局麵,如伊尹之於(yu) 商湯,周公之於(yu) 成王(《華夏治理秩序史》第一卷,233頁)。

 

到了漢朝,立法者所立之法與(yu) 統治者之間的區分更為(wei) 清楚。當漢文帝因有人驚駕而大怒時,廷尉張釋之說這隻是“擋馬罪”,罰款即可。漢文帝雖一時不能接受,但後來還是承認張釋之的裁斷是對的。到了唐朝,唐太宗因有人不聽警告,想殺雞儆猴,受到了大理少卿戴胄的阻攔。太宗說:“卿自守法,而令朕失信耶?”戴胄說:“法者,國家所以布大信於(yu) 天下;言者,當時喜怒之所發耳。陛下發一朝之忿,而許殺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臣竊為(wei) 陛下惜之。”太宗說:“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複何憂也!”這兩(liang) 段故事雖是簡短對話,而政治領導人能最後接受“法高於(yu) 君”的說法,除了他們(men) 有從(cong) 諫如流的品德外,還因為(wei) 司法人員所說之話,在那時已經具有很強的“政治正確性”。

 

關(guan) 於(yu) 國家是否應該壟斷商業(ye) 利益,儒家早已建立了基本原則。《大學》說,“國不以利為(wei) 利,以義(yi) 為(wei) 利也。”第一個(ge) “利”是指商業(ye) 利益,第二個(ge) “利”是指根本利益。意思是說國家不應把追求商業(ye) 利益作為(wei) 自己的根本利益,而應向社會(hui) 提供公平與(yu) 正義(yi) 這樣的公共物品,人民自然願意納稅和支持國家,從(cong) 而國家可以長治久安。

 

《鹽鐵論》是一個(ge) 辯論國家壟斷是否正當的會(hui) 議記錄,賢良文學們(men) 提出“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喪(sang) ”。是對“國不以利為(wei) 利”的進一步闡釋,即中央政府不該用商業(ye) 手段獲取利益,地方政府不應通過買(mai) 賣謀求財富,官員不該作商人。這種原則,顯然對解決(jue) 國企問題有著重要意義(yi) 。即是“企業(ye) ”,就要營利;又加上“國家”兩(liang) 字,就與(yu) “國不以利為(wei) 利”矛盾。“國不以利為(wei) 利”還有第二義(yi) ,就是如果國“以利為(wei) 利”,就不能“以義(yi) 為(wei) 利”。

 

中國的傳(chuan) 統上,至少自秦漢以後,每個(ge) 穩定的朝代都有國庫和皇室私庫之分。在唐代分別稱為(wei) 左藏庫和大盈庫,宋代則稱為(wei) 左藏庫和內(nei) 藏庫,明代則統稱為(wei) 國庫和內(nei) 庫。而“拔葵去織”的成語告訴我們(men) ,早在春秋時期,一個(ge) 人一旦為(wei) 官,就認為(wei) 不應再在市場上出售自己家中的產(chan) 品,以免“與(yu) 民爭(zheng) 利”。唐代法律明確規定,如本人或叔伯堂兄弟以內(nei) 的親(qin) 屬經商,不得為(wei) 官。中國傳(chuan) 統的士大夫群體(ti) 一直有著守護道統的誌向,不願甚至輕視進行商業(ye) 活動。

 

因而,現在那些以“國家”名義(yi) 追逐利益,並濫用行政權力、僭越立法權的行為(wei) ,不能用“中國特色”來辯護;解決(jue) 這些問題,也就不像“後發劣勢”預言得那樣悲觀。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