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亦】辟異端與“除雜草”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4-06-11 07: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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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亦

作者簡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曾任職於(yu) 複旦大學社會(hui) 學係,現任同濟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經學研究所所長,兼任複旦大學儒學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儒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本體(ti) 與(yu) 工夫—湖湘學派研究》《共和與(yu) 君主—康有為(wei) 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學史》《儒家倫(lun) 理與(yu) 中國社會(hui) 》,主編《何謂普世?誰之價(jia) 值?》等。


辟異端與(yu) “除雜草”

作者:曾亦


儒學之興(xing) ,必由辟異端。孟子辟楊墨,而明道統;宋儒辟佛老,而道統傳(chuan) 。時至今日,西學狂潮一浪高過一浪,一百多年來,中國遍地腥羶,傳(chuan) 統之命脈可謂不絕若縷。

在我們(men) 這個(ge) 時代,重提“辟異端”到底具有怎樣一種意義(yi) 呢?我想,這主要涉及兩(liang) 點:第一,如何正視本民族固有的傳(chuan) 統;第二,如何看待外來的文化。可以說,先儒的“辟異端”提供了一個(ge) 最好的解決(jue) 問題的思路。

中國人對待外來文化曆來持一種非常開放的態度。一方麵,這固然與(yu) 古人那種“上國”姿態有關(guan) ,但另一方麵,也許是更為(wei) 重要的,須歸因於(yu) 古人那種“辟異端”的態度。

所謂“辟異端”,絕非在一般學者中常常有的門戶之見,即僅(jin) 僅(jin) 因為(wei) 某種思想、觀念或文化的異域性就對之加以摒斥,而是將之從(cong) 產(chan) 生它們(men) 的那種特定土壤中剝離出來,消除它們(men) 身上的異域性或者它們(men) 自身所有的門戶性質,而使之為(wei) 我所用,成為(wei) 促使吾國文明生長的養(yang) 料。這種做法,我稱之為(wei) “除雜草”。

我們(men) 可以把這個(ge) 道理說得更為(wei) 明白些。異端好比生長在花圃中的雜草,雜草的繁茂對於(yu) 花樹的成長無疑是非常有害的,因此,必須經常除掉這些雜草。當雜草從(cong) 生長它們(men) 的土壤中被抽取出來以後,就失去了它的生命力,然而,它的價(jia) 值才真正體(ti) 現出來,因為(wei) 它可以作為(wei) 肥料。這些肥料化為(wei) 花樹的有機成分而被吸納到花樹裏去了,這個(ge) 時候,我們(men) 固然可以說那些美麗(li) 的花朵是因為(wei) 吸收了這些養(yang) 料所致,但從(cong) 這些花朵本身,我們(men) 絕對看不出絲(si) 毫屬於(yu) 雜草的因素,它完完全全是從(cong) 自己的根上成長起來的。因此,外來的文化也好比這些雜草,它們(men) 生長的土壤是在遠方的異國,當它們(men) 來到新的國度時,自然要尋找它生根發芽的土壤,毫無疑問,我們(men) 不能讓它過度生長,要經常鏟除它們(men) ,把它們(men) 變成肥料,方能保證我們(men) 整個(ge) 中華文化根柢裏那個(ge) 傳(chuan) 統的生長。所謂“辟異端”就是消除異學身上的異域性,使之為(wei) 我所用而已。

這種“辟異端”的態度在曆代統治者那裏體(ti) 現得極為(wei) 明顯。曆代統治者一般不會(hui) 有門戶之見的,都是將外來文化當作一種有輔於(yu) 世道人心的教化措施來看待的。換言之,統治者一般是以一種功利的態度看待各種文化,絕不會(hui) 因為(wei) 某種文化的異域性就對之采取一種摒斥的態度。隻有這種異域文化能為(wei) 我所用,就扶持,如果不能為(wei) 我所用,而是頑強地保持其“異域性”,就斥為(wei) 邪教,加以誅殺。

《禮記》中有所謂“四誅”的說法:

析言破律,亂(luan) 名改作,執左道以亂(luan) 政,殺;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zhong) ,殺;行偽(wei) 而堅,言偽(wei) 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zhong) ,殺;假於(yu) 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zhong) ,殺。此四誅者,不以聽。(《王製》)

這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後三種被誅殺的對象都有“疑眾(zhong) ”的特征,即我們(men) 常說的“妖言惑眾(zhong) ”。為(wei) 什麽(me) “疑眾(zhong) ”就必須誅殺呢?這是因為(wei) 異學找到了它的信眾(zhong) ,找到了它得以生長的土壤,而不能為(wei) 我所用。

這種態度在後世政府對待邪教的政策中得到反應。這與(yu) 西人眼中的專(zhuan) 製統治是兩(liang) 碼事。而“孔子誅少正卯”事亦當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加以理解。其理由與(yu) “四誅”如出一轍:

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營眾(zhong) ,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荀子·宥坐》)

此未必實有其事,然從(cong) 荀子本人及後世儒家的態度來看,他們(men) 是相信這件事的真實性,準確地說,這件事是可以理解的,因而就是真實的。何況孔夫子本人也說過:“攻乎異端,斯害也己。”(《為(wei) 政》)近世西人眼中的“政治犯”實際上也應該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理解,這本身是西人在敵國之內(nei) 培植勢力的一種做法,並無理論上加以探討的必要,隻是國內(nei) 大多知識分子惑於(yu) 西學,故不得不稍加辨明一二。

同時,“辟異端”又是一種確立吾國之道統,即民族精神的必由之途。異端好比野花,它固然別具一種欣賞價(jia) 值,然而它們(men) 的生長不僅(jin) 會(hui) 影響到花圃中家花的成長,而且往往喧賓奪主,影響我們(men) 正常的審美趣味。那種打著文化多元主義(yi) 旗號的種種異端,不僅(jin) 僅(jin) 對我們(men) 固有的民族精神大肆擠壓,使民族精神失去生長的正常空間,而且造成百姓無所適從(cong) ,此又為(wei) “疑眾(zhong) ”之第二義(yi) 。因此,必須把這些野花除掉,才能使一種真正具有價(jia) 值、值得欣賞的東(dong) 西顯露出來。

“異端”的危害有二:一則不肯為(wei) 我所用,對於(yu) 吾國民族精神的正常生長無有益處,反而擠壓吾國民族精神的生長空間,此其一也;一則使百姓無所適從(cong) ,而造成價(jia) 值取向的混亂(luan) ,乃至於(yu) 道德的淪喪(sang) ,人心的頹敗。

因此,“辟異端”得分兩(liang) 步走,首先是確立吾國之道統,其次是吸納外來的文化,使之為(wei) 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