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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鋒作者簡介:任鋒,男,西元一九七七年生,晉地介休人,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政治學係教授。研究方向為(wei) 中西方政治思想史,當代政治理論,政治文化。著有《道統與(yu) 治體(ti) :憲製會(hui) 話的文明啟示》《治體(ti) 代興(xing) :立國思想家與(yu) 近世秩序思維》《儒家與(yu) 憲政論集》(杜維明、姚中秋、任鋒合著)等。 |
重溫我們(men) 的正義(yi) 觀
作者:任鋒
來源:作者惠賜
時間:2014年4月16日
讀到一段往事:某戶人家1947年土改分得土地,勤勤懇懇發家致富,好不容易家境殷實。五十年代合作化、公社化,土地一律歸公,包括自家添置的新車新畜。後來直到八十年代初又再分到責任田,期間政策起起落落、變更不定,直把人鬧糊塗了。但老家長一直秘藏著當初的土地證和地契,直到去世前示與(yu) 子孫,講了一句話,“白紙黑字,紅章大印,能不算數?”
講者回首琢磨這種現象,提出“耕者有其田”、“買(mai) 房置地”乃是老百姓心中的“天經地義(yi) ”。
細細想來,這種“天經地義(yi) ”,不就表達了國人長久以來秉持的一種正義(yi) 觀?雖然二十世紀革命的各種口號、理想喊得衝(chong) 破雲(yun) 霄,最終還是要貼近地麵,接上地氣。諸種高調的社會(hui) 藍圖,還是要俯就人性民情裏麵的常道中道。
可以說,中華文明擁有自身悠久的正義(yi) 傳(chuan) 統,自先民以來就形成了偉(wei) 大莊嚴(yan) 的正義(yi) 精神。這個(ge) 精神傳(chuan) 統的源頭,就在先民聖賢仰天俯地,從(cong) 天地宇宙之運行、萬(wan) 物人我之共生中汲取到的大智慧。《詩》中詠歎:“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書(shu) 》中諄諄:“惟天陰騭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彝倫(lun) 攸敘”,“惟天監下民,典厥義(yi) ”。所謂“物則”、“秉彝”、“彝倫(lun) ”,都源出於(yu) 天,體(ti) 現於(yu) 人。就像千百年來的耕耘、收獲、交換、流通、恤助一樣,裏麵有深刻的道理和倫(lun) 常。天生民,天佑民,天監民,我們(men) 這個(ge) 族群的正義(yi) 秩序方得有所底定。老話說,“人在做,天在看”,是之謂也。現代轉型中的一派曆史主義(yi) ,把一切文明價(jia) 值都曆史化、相對化,天也成了過時的“封建迷信”。隻剩個(ge) 孤零零的人,放縱其狂妄,煽動其激情,與(yu) 天爭(zheng) 功,不知敬畏是何事。失去了天道天理維係的人義(yi) ,又怎能體(ti) 味得到正義(yi) 的神聖莊嚴(yan) ,又怎麽(me) 把握到古老正義(yi) 的恒常?
有了這層維係,先民才懂得了在天道、萬(wan) 物麵前的謙遜,才認識到人類理性的邊界、德行的藩籬,才領悟到“物之不齊,物之情也”、“維齊非齊”的洞見。中華文明的正義(yi) 視界,才會(hui) 在天、人、物之間生發出“仁民愛物”的大德境界。
這個(ge) 正義(yi) 傳(chuan) 統的經典表達,在堯、舜、禹、湯等二帝三王的時代最早確立起來。記載他們(men) 言行的五經,成為(wei) 中華文明的精神基底。《尚書(shu) 》記述堯的功績,“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於(yu) 上下。克明俊德,以親(qin) 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wan) 邦。黎民於(yu) 變時雍。”你看堯帝自治而治人,正義(yi) 始於(yu) 個(ge) 體(ti) 的誠敬文明,貫穿於(yu) 各層次治理社群的各得其序,最終彌散為(wei) 一種普遍、雍和的風俗民情。對於(yu) 個(ge) 體(ti) 與(yu) 各社群內(nei) 在秩序的體(ti) 貼,分別由安安、親(qin) 睦、平章昭明、協和傳(chuan) 達出來。其間的正義(yi) 感是如此精微、高明而廣遠,層層衍托,不限於(yu) 古希臘式的城邦,亦非一燈獨明式的帝國,既無利維坦式的傲慢,也超越部族主義(yi) 的樸野。
天下的協和如何實現,如沐春風的雍和如何維係,三代經典為(wei) 後人理解正義(yi) 標識出了定向、範圍與(yu) 通道。春秋戰國的諸子百家正是基於(yu) 這個(ge) 文明根基,繼續闡發各自的領悟。其間,孔孟荀代表的儒家與(yu) 申韓等法家成為(wei) 影響後世至深的兩(liang) 個(ge) 力量。
儒家述而不作,最為(wei) 謙遜地繼承了先民的正義(yi) 智慧,也最為(wei) 出色地發明了其中的精神骨髓。透過義(yi) ,他們(men) 塑造了我們(men) 對善惡是非的感知和信念,讓我們(men) 窺見了人性深處對於(yu) 人倫(lun) 情感、公共權威與(yu) 卓越品質的複雜熱望,也指示出人們(men) 在麵對這些熱望糾結時的情境化智慧。
如《孟子》中的一個(ge) 著名寓言所言,“桃應問曰:‘舜為(wei) 天子,皋陶為(wei) 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孟子曰:‘執之而已矣。’‘然則舜不禁與(yu) ?’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則舜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訢然,樂(le) 而忘天下。’”
舜作為(wei) 人子與(yu) 天子,父親(qin) 殺人犯法,該如何處置?這裏,聖王舜並沒有大義(yi) 滅親(qin) ,也沒有枉法佞法。麵對公職與(yu) 私恩的衝(chong) 突,他承認父子親(qin) 情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也承認皋陶代表的司法權威的合法性(“有所受之”)。因此,他才會(hui) “執之”法辦,也才會(hui) 進一步放棄掉天子的職位,“竊負而逃”,背著父親(qin) 躲藏到偏僻的海濱。在人倫(lun) 之義(yi) 與(yu) 司法公正之義(yi) 發生嚴(yan) 重衝(chong) 突時,舜不得已以這樣的辦法盡量兼顧親(qin) 親(qin) 與(yu) 尊尊的價(jia) 值需求。這裏,有孔子所言“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的直行,那是人性恩義(yi) 的坦直表露,也要就範於(yu) 公共法理秩序的公義(yi) ,盡力符合人們(men) 的正義(yi) 渴望。而舜的解決(jue) 辦法,在這兩(liang) 重價(jia) 值下試圖提出最適宜的方案——也是充滿抉擇煎熬的方案:作為(wei) 別人無法替代的個(ge) 體(ti) ,他無法冒險承受由己之手失去父親(qin) 的痛苦,也不能否棄客觀的法律權威,隻能將自己從(cong) 公職上放逐,選擇保全自身相對健全的人倫(lun) 情感。儒家的這種正義(yi) 觀,讓我們(men) 體(ti) 會(hui) 到作為(wei) “人之正路”的義(yi) 與(yu) 作為(wei) “宜”者之義(yi) 在麵對複雜人性情境時,可能將人們(men) 推至一個(ge) 抉擇難斷的狀態。那個(ge) 時刻的正義(yi) 召喚,最能考驗與(yu) 勘察一個(ge) 文明的品質。而後世中華法係的容隱製度,顯現出先民對舜之抉擇的大體(ti) 認同和維續。
中華文明麵對這種召喚產(chan) 生的正義(yi) 觀,在“中”、“和”、“公”、“正”、“直”等理念中有典型聚顯,也在“仁”與(yu) “禮”之間獲得其標誌性的確認。
夫子所稱道的“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直道而行,就是合乎人情、禮俗和法度的正義(yi) 理想。政治體(ti) 之法度,能“道之以德,齊之以禮”,順遂社會(hui) 社群之習(xi) 慣風俗,而形成持續積極的禮法,就能為(wei) 正義(yi) 生活提高一個(ge) 秩序的保障。人們(men) 在這種公共秩序中,易維持普遍的正義(yi) 共識,形成強健的正義(yi) 感,養(yang) 成審慎靈活的正義(yi) 技藝。在個(ge) 體(ti) 、社群與(yu) 公共權威之間,在人情、民風和禮法之間,在共識、技藝與(yu) 政體(ti) 之間,秩序的正義(yi) 就透過諸要素之間積極的互動與(yu) 整合而抵達中和的理想狀態。
透過三代禪讓,透過鬱鬱周禮,儒家從(cong) 禮中把握到了正義(yi) 秩序的架構規則,並經由仁賦予其超越而深邃的德性精神。禮的封建製經驗,最值得我們(men) 留意:分封與(yu) 宗法製度在當時曆史環境下最大程度地體(ti) 現了三代的公天下遺訓,貴族共和製度構造了政治體(ti) 係中最為(wei) 密切的相互依存與(yu) 共治關(guan) 係,對於(yu) 風俗民情的遂順和提升保障了地方知識的最優(you) 汲取與(yu) 公共轉化。明白了這些禮法規則,我們(men) 才能理解儒家強調德禮甚於(yu) 政刑的緣由,才能把握到從(cong) 士與(yu) 國人向儒家君子的角色轉變,以及這種轉變下對於(yu) 忠信中和的持續推崇。
相對來說,法家一係在戰國秦漢最為(wei) 有力地構建起了一種國家本位的正義(yi) ,將個(ge) 體(ti) 轉換為(wei) 國家實力的充實單位,利用嚴(yan) 密整齊的集權官僚製實現了以國家利益為(wei) 絕對主導的價(jia) 值再造。秦製代表的這種正義(yi) 固然為(wei) 廣土眾(zhong) 民的新型國家鍛造了骨骼,然而隻有經過了漢武之際援引儒家進行的憲製更化,才能夠避免其強促短命的國運規律。而後者的更化,正是再度激活了民族內(nei) 部那些類封建性的憲製因子,將其適宜轉化,透過士大夫共治、尊重社會(hui) 和地方治理的架構更新,最終以禮法正義(yi) 中和國家正義(yi) 。這才能保障大一統天下對於(yu) 公義(yi) 精神的真正維係,有效遏製專(zhuan) 權獨斷的體(ti) 製病。
《漢書(shu) 》中記載了這樣一個(ge) 故事:“頃之,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cong) 橋下走,乘輿馬驚。於(yu) 是使騎捕之,屬廷尉。釋之治,問。曰:“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以為(wei) 行過,既出,見車騎,即走耳。”釋之奏當:“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qin) 驚吾馬,馬賴和柔,令它馬,固不敗傷(shang) 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yu) 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yu) 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qing) ,天下用法皆為(wei) 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這種君臣形成共識的法律公共觀,將天下人置於(yu) 法律的公共約束之下,構成了先民正義(yi) 觀的根幹。宋人曾言“天下之法當與(yu) 天下共之,有司守之以死,雖天子不得而私也,而後天下之大公始立”,再如明人言“行於(yu) 朝廷則為(wei) 公道,發於(yu) 士君子則為(wei) 公論。公道廢而後公論興(xing) ,公論息則天理滅”,“在下為(wei) 公論,在上為(wei) 公法。公法立則公論行而不顯,公法亡則公論顯而不行”。這種儒家公共意識挈領下的法度、共識,正是傳(chuan) 統正義(yi) 觀的核心要素。
《論語》中夫子罕以仁許人,而義(yi) 則成為(wei) 對於(yu) 君子的主要期許,如子曰:“君子義(yi) 以為(wei) 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有四憂: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yi) 不能徙”,“君子喻於(yu) 義(yi) ,小人喻於(yu) 利”。又,子路曰:“不仕無義(yi) 。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yi) ,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luan) 大倫(lun) 。君子之仕也,行其義(yi) 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君子是正義(yi) 人格的體(ti) 現,也是中國傳(chuan) 統培育的儒家公民。這種儒家公民,正是通過禮的講習(xi) 、德的修養(yang) ,經由社會(hui) 與(yu) 政治公共生活的磨練,一步步養(yang) 成的。現代國人當從(cong) 這種角色中體(ti) 悟其正義(yi) 的秩序內(nei) 涵。
在麵臨(lin) 轉型挑戰的當代中國,正義(yi) 問題的關(guan) 鍵性毋庸贅言。我們(men) 長久以來習(xi) 慣於(yu) 麵向西方文明學習(xi) 這方麵的智慧,但也不能忘卻故國傳(chuan) 統中的正義(yi) 資源。這個(ge) 寶庫蘊藏著我們(men) 這個(ge) 國族最為(wei) 深厚和廣遠的正義(yi) 信念與(yu) 正義(yi) 記憶,天義(yi) 根源、三代公法、禮法正義(yi) 與(yu) 國家正義(yi) 、公共精神與(yu) 儒家公民,是滋養(yang) 我們(men) 這個(ge) 文明的樹基。珍惜它,澆灌它,我們(men) 才能真正聚合在一起,進而追求喬(qiao) 木之繁茂更新。
(此文發表於(yu) 《中國文化報》2014年4月16日,有刪節,此為(wei) 未刪節稿)
責任編輯: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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