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雙中心治理
作者:吳鉤
來源:新浪博客(吳鉤)
時間:2013年6月8日
我有個(ge) 看法:想了解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治理方式,與(yu) 其讀曆史學者充滿意識形態偏見的總結,不如讀讀過來人的回憶錄。我讀過幾種民國學者的回憶錄,這些回憶錄都談到了他們(men) 家鄉(xiang) 的公共生活。從(cong) 中我發現,這些老輩人筆下的傳(chuan) 統鄉(xiang) 村社會(hui) ,幾乎都存在一個(ge) 有趣的現象,即民間權威與(yu) 官方領導並立,構成了基層治理的兩(liang) 個(ge) 權力中心。
民國學者楊懋春在一本帶有回憶錄性質的社會(hui) 學著作《一個(ge) 中國村莊》中寫(xie) 道:清末民初的山東(dong) 台頭村,村莊領袖可分為(wei) 正式的官方領導與(yu) 非正式的民間領袖。“非官方領導不是通過選舉(ju) 或任命產(chan) 生的”,“說他是領導,是因為(wei) 他受到欽佩和尊敬,並在村莊社會(hui) 生活中起著重要作用”;而“官方領導一般是鄉(xiang) 紳和族長的工作人員甚至傳(chuan) 令員”,如果官方領導沒有足夠的權威解決(jue) 村莊的問題,就必須求助民間領袖出麵。
所謂“正式的官方領導”,通常是當時政府委任的保長之類,即國家權力伸入社會(hui) 基層的行政末端,具有傳(chuan) 達與(yu) 執行國家政令、收稅及調解村莊糾紛的權力。而“非正式的民間領袖”主要由鄉(xiang) 紳、族長、耆老構成,他們(men) 在地方上擁有較高的地位、名望、威信與(yu) 影響力,是鄉(xiang) 村社會(hui) 公認的權威,這種權威並非來自民選,也不是官授,但得到地方社會(hui) 的承認。我將這種建立在個(ge) 人威望、公眾(zhong) 承認以及習(xi) 俗基礎之上的權威,稱為(wei) “自發性權威”。一名鄉(xiang) 紳,並不是有錢有勢有國家權力撐腰,就可以獲得“自發性權威”的,他通常還需要造福於(yu) 鄉(xiang) 人,維護地方的利益,才能夠在當地民眾(zhong) 中建立聲望、積累權威。
這樣,傳(chuan) 統基層社會(hui) 便出現了一個(ge) “二元權力結構”,權力與(yu) 權威適度分離,作為(wei) 國家權力末端的保長,掌握著一部分行政權力,但缺乏權威;作為(wei) 民間領袖的鄉(xiang) 紳、族長,一般不具備正式的國家權力,但擁有權威。兩(liang) 者構成了微妙的互相製約、又相互依賴的關(guan) 係。
楊懋春描述的這種鄉(xiang) 村治理特點並不是孤例。老一輩社會(hui) 學家費孝通在《鄉(xiang) 土中國》中也說:“在鄉(xiang) 村裏所謂調解,其實是一種教育過程。我曾在鄉(xiang) 下參加過這類調解的集會(hui) 。我之被邀,在鄉(xiang) 民看來是極自然的,因為(wei) 我是在學校裏教書(shu) 的,讀書(shu) 知禮,是權威。其他負有調解責任的是一鄉(xiang) 的長老。最有意思的是保長從(cong) 不發言,因為(wei) 他在鄉(xiang) 裏並沒有社會(hui) 地位,他隻是個(ge) 幹事。”
梁啟超的自傳(chuan) 也提到,在他的家鄉(xiang) ——廣東(dong) 新會(hui) 茶坑鄉(xiang) ,政府委派有保長,是負責治理村莊的幹部,“保長有俸給,每年每戶給米三升,名曰‘保長米’,由保長親(qin) 自沿門征收”,但鄉(xiang) 村的實際治理權掌握在“自發性權威”手裏,“本保自治機關(guan) 則吾梁氏宗祠‘疊繩堂’。自治機關(guan) 之最高權,由疊繩黨(dang) 子孫年五十一歲以上之耆老會(hui) 議掌之。未及年而有‘功名’者,亦得與(yu) 焉。會(hui) 議名曰‘上祠堂’。本保大小事,皆以‘上祠堂’決(jue) 之。疊繩堂置值理叫人至六人,以壯年專(zhuan) 管會(hui) 計,其人每年由耆老會(hui) 議指定,但有連任至十餘(yu) 年者。凡值班雖未及年,亦得列席於(yu) 耆老會(hui) 議。保長一人專(zhuan) 以應官,身扮甚卑,未及年者則不得列席耆老會(hui) 議。”
這些民國老輩人的講述可以相互印證,讓我們(men) 相信,“雙中心”的治理結構在傳(chuan) 統基層社會(hui) 可能是普遍存在的。這種治理結構產(chan) 生自國家權力與(yu) 地方精英對村莊控製權的爭(zheng) 奪。國家需要強化對基層社會(hui) 的管製,因此傾(qing) 向於(yu) 委派比較聽話的人作為(wei) 國家權力在鄉(xiang) 村的代理。而這種職役性質的工作,又是傳(chuan) 統社會(hui) 中那些珍惜自身聲譽的鄉(xiang) 紳不屑幹的,他們(men) 更願意充當國家權力代理的監督者、地方社會(hui) 福利的監護人。代表國家權力的保長,手上的權力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但其地位、權威遠不及地方社會(hui) 的“自發性權威”,這就達成了國家權力代表受地方社會(hui) 代表製衡的權力均衡。
有沒有“自發性權威”的存在,是我考量社會(hui) 自治程度的一個(ge) 指標。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不管政治是清明還是昏暗,總有一群鄉(xiang) 紳致力於(yu) 社會(hui) 構建,造福地方,如北宋呂大鈞、南宋朱熹、明代王守仁、清末張謇,以及更多的沒有在曆史上留下名字的尋常鄉(xiang) 紳。近代中國的社會(hui) 轉型,最大的錯誤便是摧毀了這個(ge) 鄉(xiang) 紳階層,將傳(chuan) 統基層社會(hui) 的雙中心改造成單一中心,結果,地方社會(hui) 對手握國家權力的基層幹部喪(sang) 失了製衡的力量。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