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飛】陶淵明的神滅論與精神境界——兼與唐文明教授商榷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5-08-05 10:59:48
標簽:
吳飛

作者簡介:吳飛,男,西元一九七三年生,河北肅寧人,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博士。現為(wei) 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北京大學禮學研究中心主任。著有《婚與(yu) 喪(sang) 》《心靈秩序與(yu) 世界曆史》《神聖的家》《現代生活的古代資源》《人倫(lun) 的“解體(ti) ”:形質論傳(chuan) 統中的家國焦慮》《生命的深度:〈三體(ti) 〉的哲學解讀》《禮以義(yi) 起——傳(chuan) 統禮學的義(yi) 理探詢》等。

陶淵明的神滅論與(yu) 精神境界——兼與(yu) 唐文明教授商榷

作者:吳飛(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中國哲學史》2025年第4期


摘要:東(dong) 晉至南朝之間的報應論與(yu) 神滅論之爭(zheng) ,是澄清中國哲學與(yu) 宗教傳(chuan) 統中一些重要問題的可貴入手點。借助與(yu) 唐文明先生《隱逸之間》的對話,試圖理解陶淵明《形影神》中對身心、形神問題的思考,以及性命論哲學可能達到的精神境界。陶淵明與(yu) 何承天、範縝等人一樣,都既反對佛教的報應論,也反對神不滅論。其“縱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懼”所揭示的,並不是承認精神不朽,而是在身心一體(ti) 的前提下所能達到的最高精神境界。這種精神追求不依賴於(yu) 某種精神實體(ti) 的永生,而是在順應自然生滅變化之中,得到更大的精神快樂(le) 。這與(yu) “從(cong) 心所欲不逾矩”和“孔顏樂(le) 處”,屬於(yu) 同一脈絡的精神追求,也是使中國文化不同於(yu) 西方或印度宗教文化的重要一點。


關(guan) 鍵詞:陶淵明神滅論身心一體(ti)



東(dong) 晉至南朝之間的報應論與(yu) 神滅論之爭(zheng) ,是中國文明因應佛教傳(chuan) 入而發生的思想爭(zheng) 論。對於(yu) 尚未成熟的中國佛教而言,這些爭(zheng) 論並無太大的意義(yi) ,但對於(yu) 傳(chuan) 統中國思想而言,這些爭(zheng) 論卻頗能澄清一些重要問題。因而,這兩(liang) 百年的思想討論,對於(yu) 今日我們(men) 理解中國思想中的身心、形神以及命運問題,都有相當重要的參考價(jia) 值。而富有深刻哲學思想的詩人陶淵明,就尤其成為(wei) 理解這一問題的重要入手點。

 

一、由唐文明的解讀理解陶淵明


陶淵明的詩和精神境界,一向得到各家各派的極高推崇。傳(chuan) 統上一般認為(wei) 陶淵明思想融匯儒道,甚至可能受到當時已很流行的佛教的影響。但唐文明先生在近著《隱逸之間:陶淵明精神世界中的自然、曆史與(yu) 社會(hui) 》中提出新見,認為(wei) 陶淵明屬於(yu) 儒家隱逸主義(yi) 。此書(shu) 深入解讀陶淵明《形影神》組詩、《飲酒》二十首、《桃花源記並詩》三組作品,分別對應於(yu) 副標題中的自然、曆史、社會(hui) 三個(ge) 關(guan) 鍵詞,不僅(jin) 對陶淵明詩提出一個(ge) 非常獨特的思想解讀,更構成唐文明儒教思想的重要闡釋。

 

三部分解讀均基於(yu) 對陶淵明生活、思想和詩歌的細致辨證,與(yu) 傳(chuan) 統理解做了深入對話,提出新見。在第一部分,唐文明反對陳寅恪、逯欽立認為(wei) 陶淵明持神滅論、形成“新自然說”的成說,而是認為(wei) 陶淵明在《形影神》中堅持一種與(yu) 慧遠、宗炳等佛教徒非常不同的神不滅論思想,構成其思想體(ti) 係的哲學基礎。第二部分是此書(shu) 最用力,也寫(xie) 得最精彩的部分。作者首先確定此《飲酒》組詩之作在義(yi) 熙十二年,然後否定了組詩並無特定順序的舊說,而是將二十首詩分為(wei) 五組,表達了陶淵明相當係統的曆史哲學思想,構成其作為(wei) 儒家逸民的思想根據。第三部分花很大力氣否定了以“恥事二姓”解讀《桃花源記並詩》的舊說,認為(wei) 其中表達了有父子而無君臣的社會(hui) 理想。全書(shu) 三部分同條共貫,層層推進,精辟地解讀出儒家隱逸主義(yi) :

 

概而言之,對於(yu) 儒教信仰者來說,麵對沉淪化的現實政治,隱逸主義(yi) 之所以是一種合理的主張和選擇,是因為(wei) 隱逸者基於(yu) 孔子為(wei) 至聖素王的信念而隻願做孔子之民,隻願孔子為(wei) 君。既然這種內(nei) 在於(yu) 儒教信仰的隱逸主義(yi) 仍遵循了“非其君不事”的實踐推理邏輯,那麽(me) ,我們(men) 就可以將這種內(nei) 在於(yu) 儒教信仰的隱逸主義(yi) 信念稱為(wei) 儒教信仰者的逸民意識。(1)

 

看到這一結論,我們(men) 也就可以理解,唐文明之所以突然有了研究陶淵明的興(xing) 趣,是與(yu) 他一貫的儒教思想和孔子素王論非常一致的。

 

筆者很感佩書(shu) 中對一些具體(ti) 問題的考辨,深深服膺於(yu) 其中的翔實考證與(yu) 深度思考,並在唐文明解讀的引導下,重新燃起了對陶淵明的興(xing) 趣。海子曾批評以陶淵明為(wei) 代表的中國文人僅(jin) 知趣味,而不關(guan) 注生命存在(2),現在看來,實在是未能讀懂陶詩。

 

陶淵明的隱逸精神確實是以儒家為(wei) 底色的,《飲酒》中的曆史哲學含義(yi) 也可以成立,但對陶淵明總體(ti) 思想的理解,包括對《形影神》和《桃花源記並詩》的理解,筆者卻不敢苟同。其分歧焦點在對《形影神》的解讀上。

 

“自然”是陶淵明思想中的一個(ge) 核心觀念,多次出現在其詩文中,《形影神》序亦有“言神辨自然以釋之”一語,正是陳寅恪先生“新自然說”之根據(3),唐文明以之為(wei) 陶淵明思想之哲學基礎,也抓住了要害。但陶淵明的“自然”並不等於(yu) 山水,更非哲學分科中的自然哲學或宇宙論。《歸田園居》雖以“久在樊籠裏,複得返自然”描述其隱居生活,然此“樊籠”並不等同於(yu) 廟堂或政治,“自然”亦不等同於(yu) 山水或田園。其《庶人孝傳(chuan) 讚》中稱服喪(sang) 隱居的童子汝鬱“孝於(yu) 自然”,《歸去來兮辭》序中則自道:“質性自然,非矯勵所得。”“樊籠”即是“矯勵”,“自然”即其質性,隻是擺脫矯勵、回歸自然,恰恰通過辭官不做、隱居田園實現而已。因而,筆者認為(wei) ,至關(guan) 重要的《形影神》組詩之言自然,是就自我修養(yang) 之境界而論,並非就天地萬(wan) 物之宇宙論而言。陳寅恪先生所說的新舊自然說,均在這個(ge) 層麵上立論,而非宇宙論。在這個(ge) 層麵上,它正是對東(dong) 晉南朝間神滅論之爭(zheng) 的一個(ge) 回應,與(yu) 何承天、範縝同調,均主神滅論。

 

二、神滅論之爭(zheng) 的哲學意義(yi)


我們(men) 需要對神滅論之爭(zheng) 做一簡單討論,更準確地定位陶淵明思想一的時代語境。神滅問題,兩(liang) 漢之際的桓譚在《新論·形神》篇中已經有深入討論,應是針對當時的讖緯巫風,尚與(yu) 佛教無涉;但佛教傳(chuan) 入之後,很多批判佛教的學者使用桓譚書(shu) 中的譬喻與(yu) 論證。《牟子理惑論》已言神不滅,但今所見最早係統關(guan) 注這個(ge) 問題的是東(dong) 晉羅含(292-372)作《更生論》以明轉世的道理,孫盛致書(shu) 批評,羅含再作答反駁;慧遠在《沙門不敬王者論》的第五部分專(zhuan) 門討論形盡神不滅之說;鄭鮮之大約同時作《神不滅論》;陶淵明與(yu) 顏延之、慧遠等均有交往,故其作《形影神》組詩,正在這一時期;宋文帝時僧人慧琳作《白黑論》(又名《均善論》)批評佛教神不滅與(yu) 轉世報應等說法,何承天致書(shu) 慧遠弟子宗炳討論此文,宗炳激烈批評,二人往複辯難多次,宗炳《明佛論》當亦撰於(yu) 此時;後何承天作《達性論》,以呼應慧琳,顏延之又與(yu) 他多次致書(shu) 辯論;齊梁之間,範縝反複申說神滅之義(yi) ,並以問答體(ti) 作《神滅論》(4),其後蕭琛、曹思文、範雲(yun) 、沈約、梁武帝皆撰文反駁,梁武帝並要求眾(zhong) 多王公大臣表態,終結了關(guan) 於(yu) 這一命題的爭(zheng) 論。神滅論之爭(zheng) 即使在梁武帝死後也並未再起。雖然儒佛之爭(zheng) 仍然存在,但神滅問題不再是討論焦點。

 

從(cong) 羅含到範縝、梁武帝,神滅論之爭(zheng) 持續將近兩(liang) 百年,無疑是中國哲學史和思想史上不容忽視的重要事件。但該如何看待這場爭(zheng) 論的形質,卻需要仔細分辨。既然桓譚早在佛教傳(chuan) 入之前,就已經思考神滅與(yu) 否,說明這並非佛教帶來的問題,而且嚴(yan) 格說來佛教所主張的並非神不滅,而是刹那生滅,“神”甚至不是佛教概念。有學者指出,在這場爭(zheng) 論中,大部分發言者並未直接使用佛教理論,而是雙方主要采用中國經子材料討論問題。湯用彤、呂澂等先生亦早已注意到,爭(zheng) 論中的佛教學者主張神不滅論,不僅(jin) 違背了佛教無我之義(yi) ,更大悖其解脫輪回的涅槃追求。(5)呂澂先生對神不滅論的佛學背景做了基本的澄清:

 

作為(wei) 報應主體(ti) 的,在原始佛學中是指十二因緣的“識”。“行緣識”,是表示由業(ye) 生識,“識緣名色”,是表示由識而五蘊結合成為(wei) 有生命的個(ge) 體(ti) 。但是在翻譯時,作為(wei) 報應主體(ti) 的“識”借用了類似的字眼“神”來表達。“識”與(yu) “神”這兩(liang) 個(ge) 概念,不論就內(nei) 涵或外延方麵都不是完全一致的。在中國運用起來,還將它們(men) 同魂、靈、精神等混同了。(6)

 

呂先生並進一步指出,由於(yu) 主張有我論的犢子係佛學對慧遠的影響,使他堅持形盡神不滅思想,甚至認為(wei) 泥洹(即涅槃)的境界是“冥神絕境”,“並非神無,而是處於(yu) 一種冥然無形而難於(yu) 捉摸的境界。”(7)由於(yu) 這些思想與(yu) 其他一些更具佛教特點的理論混雜在一起,使佛教一方對神不滅論的主張有些混亂(luan) 。

 

要講輪回轉世,就須預設神不隨身體(ti) 而滅,至於(yu) 神是否永遠不滅,並非最重要的問題。因而儒家學者對神不滅論的批判,實是對輪回、因果報應等學說的一個(ge) 全麵批判。所以神滅論之爭(zheng) ,可追溯至關(guan) 於(yu) 報應和命運問題的更早討論。戴奎、何承天等與(yu) 慧遠、周續之師徒之間關(guan) 於(yu) 報應問題的爭(zheng) 論,應該是慧遠思考形盡神不滅問題的重要原因,這一點是唐文明注意到的;而且陶淵明明確反對因果報應,這也是唐文明非常清楚的。而在佛教一方,輪回轉世本非其核心理論,而是繼承自印度教、耆那教的一種傳(chuan) 統遺存,隨著佛教傳(chuan) 入中國。輪回說激起中國民間信仰的強烈興(xing) 趣,與(yu) 民間巫風相結合,在一定程度上繼承了漢代的讖緯之學,使中印巫教傳(chuan) 統相混雜,對小傳(chuan) 統中的民間信仰影響深遠,但並非精英佛學的關(guan) 心所在。南朝佛教學者堅持神不滅論,恰恰說明其佛學尚不成熟;何承天、範縝等學者對佛教思想的了解也不夠深入,從(cong) 儒家哲學論證神滅論,以攻擊佛教,影響雖大,卻也未能抓住佛教哲學的要害。相對而言,梁武帝君臣的反駁文章中,佛教思想就越來越成熟。此後這個(ge) 問題逐漸被拋棄,應該是因為(wei) 中國佛學深入發展,使無論佛學學者還是其反對者,均已轉移了關(guan) 注焦點。就中國佛教而言,神滅之爭(zheng) 隻是其發展過程中的一個(ge) 插曲。

 

但這並不意味著,神滅之爭(zheng) 全無思想意義(yi) 。從(cong) 桓譚到範縝,神滅思想的發展,不斷推進巫史傳(chuan) 統的進一步人文化和理性化,對於(yu) 其後的儒家哲學發展,特別是宋代之後理學自我觀的崛起,有著相當重要的影響。而這一思想線索,始終是圍繞個(ge) 體(ti) 精神境界展開的。在這場爭(zheng) 論中,主要參與(yu) 者均意識到了儒、佛二家有著相當不同的精神追求,但由於(yu) 爭(zheng) 論焦點的偏失,均未能對其精神境界做更深入的討論。陶淵明雖然沒有直接參與(yu) 這場爭(zheng) 論,卻通過《形影神》組詩,在精神境界上做了更深入了的挖掘,恰恰彌補了何承天、範縝等人論述的不足。(8)

 

三、對唐文明的兩(liang) 點批評


《形影神》組詩表達了陶淵明安身立命的哲學思想,已為(wei) 研究者所公認;但此組詩言語婉轉,屬於(yu) 陶詩中最難讀的之一,故爭(zheng) 議不斷。現代以來,陳寅恪、逯欽立先生均以為(wei) ,陶淵明雖未直接參與(yu) 神滅之爭(zheng) ,此詩體(ti) 現的是主張神滅論的新自然說,為(wei) 多數人所接受。而唐文明的主張是:

 

陶淵明基於(yu) 神—理—形的三重概念來理解包括人在內(nei) 的一切自然物的生成,具體(ti) 來說,理賦形而神隨是對包括人在內(nei) 的一切自然物的生成的恰當描述;其次,神、理與(yu) 形相對,皆為(wei) 形而上者,形有盡而氣不滅,神不滅且理有常;再次,人因其不滅之神與(yu) 有常之理而與(yu) 天地並列,為(wei) 三才之一;最後,神與(yu) 形結合於(yu) 個(ge) 體(ti) 生命而互相依附,與(yu) 氣同運,從(cong) 而宜有相與(yu) 之義(yi) 。(9)

 

唐文明以一種非常宗教化的方式理解宋明理學的天理,並因為(wei) 陶詩中兩(liang) 次用到“理”字,認為(wei) 陶淵明也持類似的看法。然後,他再借助鄭鮮之、慧遠等人的神不滅論說,將鄭鮮之神、理、氣不滅之說歸給陶淵明,以此確立陶淵明理解自然世界的三才說,構成與(yu) 慧遠等截然不同的一種儒家神不滅論。這與(yu) 他通過“天地之心”將心學改造為(wei) 一種宇宙論,是一脈相承的。但在當時的語境下,堅持儒家立場,卻在佛教神不滅論之外講出另一種神不滅論,恐怕是很難成立的。

 

唐文明以為(wei) 陶詩主張神不滅,有兩(liang) 個(ge) 主要證據,一是神所說“與(yu) 君雖異物”,一是“草木得常理”和“萬(wan) 理自森著”兩(liang) 條,前者似在說神形異物,後者似在說天理永恒。

 

首先看第一點。正如唐文明注意到的,從(cong) 慧遠到梁武帝,主神不滅論者都講形神異本。陶詩既然說“與(yu) 君異物”,豈不是與(yu) 神不滅者相同,認為(wei) 二者異源,既是異源,則形滅而神未必滅。

 

雖然主張神不滅論者均強調形神異物異源,但不能由此認為(wei) ,所有類似異物的修辭都主張神不滅論。王叔岷先生在《陶淵明詩箋證稿》中曾追溯《史記·太史公自序》司馬談的一段話作為(wei) 形神思想的遠祖,其中有更似形神二元的說法:“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複生,離者不可複反,故聖人重之。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此當為(wei) 道家之論,其神本形具之說,頗似以神形為(wei) 二本,且以神為(wei) 主。然而細究其說,以為(wei) 神可竭,形神相離而死,不可複生,實並不以神為(wei) 不滅,此僅(jin) 為(wei) 極言神之作用的修辭而已。(10)袁行霈先生更注意到《世說新語·任誕》中王佛大之語:“三日不飲酒,覺形神不複相親(qin) 。”雖似以形神為(wei) 二,言下之意卻是二者不可分離。(11)

 

主神滅論的桓譚以薪火喻形神,後為(wei) 神滅論者所廣泛使用,但此喻亦頗有異物之嫌,反而被慧遠、鄭鮮之所反用,認為(wei) 火傳(chuan) 異薪不僅(jin) 可作異物看,甚至恰恰成為(wei) 轉世投生的證據。範縝改用刀刃與(yu) 鋒利的關(guan) 係比喻形神,認為(wei) 二者是體(ti) 用關(guan) 係,便大大化解了薪火之喻的理論弱點。但他在回答曹思文的批評時說:“若合而為(wei) 用者,明不合則無用。如蛩駏相資,廢一則不可。此乃是滅神之精據,而非存神之雅決(jue) 。”(12)蛩駏,是出自《山海經》的兩(liang) 種異獸(shou) ,必須相配合才能行動。嚴(yan) 格說來,這二者顯然是異物,但範縝認為(wei) ,曹思文說形與(yu) 神“是合而為(wei) 用也,而合非即也”,不僅(jin) 不能駁倒神滅之說,甚至是自己的奧援。但曹思文之說更嚴(yan) 密,形神需要合才能起作用,確實是已經將二者當做不同的二物,因而與(yu) 範縝以形神與(yu) 刃利一般為(wei) 一體(ti) ,並不相同,所以呂澂先生認為(wei) 範縝此處已入了曹思文的彀中。(13)

 

因而,“異物”的用法,並不足以證明陶淵明主張神不滅論。而且,我們(men)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神釋》一詩是“神”對形、影所說,卻並非僅(jin) 僅(jin) 對形所說,因而神對形、影發言說“與(yu) 君雖異物,生而相依附”,這個(ge) “異物”並非嚴(yan) 格哲學意義(yi) 上的不同實體(ti) ,而隻是在寬泛意義(yi) 上,將形、影、神三者擬人化之後,互為(wei) 對象而已。以此證明陶淵明如慧遠、宗炳等人一般,認為(wei) 形、神二者為(wei) 異物,且異源,是不夠的。更何況,神此處強調的並非“異物”,而是“相依附”,與(yu) 範縝的蛩駏相資用意類似。

 

唐文明引了清人何焯與(yu) 溫汝能之說,以為(wei) 其神不滅論之先驅。何焯雲(yun) :“此篇言縱欲足以伐生,求名猶為(wei) 願外,但委運以全吾神,則死而不亡,與(yu) 天地俱永也”。(14)溫汝能注雲(yun) :“形影有盡時,惟神則不滅。”(15)誠然,這兩(liang) 處在字麵上最接近唐文明“神不滅”的解釋思路,但是否可以將何焯的“死而不亡”與(yu) 溫汝能的“神自不滅”解釋成神作為(wei) 永恒不滅的實體(ti) ,卻大有疑問。

 

何焯所說“死而不亡”,來自《道德經》“死而不亡者壽”,王弼注:“雖死而以為(wei) 生之道不亡,乃得全其壽。身沒而道猶存。”身雖死而其道存,這與(yu) 《左傳(chuan) 》中三不朽之意相通,而並非將神當做可以長存的精神實體(ti) 。僅(jin) 從(cong) 溫汝能“惟神則不滅”一語,也看不出他更多的含義(yi) 。但溫汝能在後文又說:“末總言人生天地,順受其正,則超脫形影,神自不滅。不喜、不懼,應盡須盡,是為(wei) 聖為(wei) 賢本領,成仁成義(yi) 根源。若徒以曠達語賞之,非深於(yu) 陶者也。”(16)溫汝能批評僅(jin) 以“曠達”解陶的態度,但他所理解的不滅之神,是聖賢仁義(yi) 的根源,亦非一個(ge) 形而上的實體(ti) 。所以,何焯與(yu) 溫汝能的理解,與(yu) 唐文明並不相同。

 

唐文明的第二點,是以“草木得常理”和“萬(wan) 理自森著”來證明陶淵明思想中有永恒不滅的天理。且不說宋明理學中的理是否就是永恒不變之實體(ti) ,本就是大可討論之事,魏晉南北朝時人言及理時,雖稱之為(wei) “常理”,隻是說草木榮枯生滅之理亙(gen) 古不變,正如天地山川之不變一樣。桓譚就有過這類論述:“有草木五穀,以陰陽氣生於(yu) 土,及其長大成實,實複入土,而後能生,猶人之與(yu) 禽獸(shou) 昆蟲,皆以雄雌交接相生。生之有長,長之有老,老之有死,若四時之代謝矣。而欲變易其性,求為(wei) 異道,惑之不解者也。”(《新論·祛蔽》)何承天論神滅的《達性論》中,也有類似的表述:“至於(yu) 生必有死,形弊神散,猶春榮秋落,四時代換。”(17)因而,理不滅無法推出實體(ti) 性的神不滅。至於(yu) 氣不滅,陶淵明本人並未言及,即便成立,與(yu) 神不滅更無關(guan) 涉。

 

至於(yu) 神所雲(yun) “大鈞無私力,萬(wan) 理自森著”一語(且不說諸多版本中“理”字本作“物”),“大鈞”指“造化”,“無私力”指的是自然造化之力不會(hui) 偏袒任何人,即,自然是沒有道德傾(qing) 向的,因而“萬(wan) 理”指的也是萬(wan) 物生長收藏之理。對照下一句,“人為(wei) 三才中,豈不以我故?”則此四句的意思是,自然是自然而然之混淪一體(ti) ,無善無惡,更無因果報應之事。人之所以可以與(yu) 天地並列為(wei) 三才,是因為(wei) “神”的作用。所以,此處之“神”是與(yu) 萬(wan) 理相對而言的。我們(men) 雖然可以約略以為(wei) ,神正是萬(wan) 理在人上麵的反映,即人之為(wei) 人的理,但這個(ge) 理使人與(yu) 自然萬(wan) 物的既有軌道不同,才獲得一個(ge) 特殊地位。因而,以“大鈞”與(yu) “萬(wan) 理”證明神不滅,也是沒有根據的。

 

總之,筆者不同意唐文明在《形影神》組詩中讀出的宗教化的自然哲學,自然哲學並非陶淵明最關(guan) 心的問題,陶淵明真正關(guan) 心的是自我的精神境界,“神”指的是個(ge) 體(ti) 的精神,而非天地自然之神。所以,《形影神》組詩中表達的,恰恰是在不需要假定神不滅的前提下,仍能成就偉(wei) 大的精神境界,而這才是陶淵明在神滅之爭(zheng) 中獨樹一幟、超絕特出的原因所在。因而,我們(men) 需要重新解釋此詩所表達的精神境界。

 

四、《形影神》中的精神境界


筆者是同意陳寅恪和逯欽立兩(liang) 位先生的基本結論的。陳寅恪先生認為(wei) ,陶淵明於(yu) 此形成了一種不同於(yu) 魏晉風度的新自然觀;(18)逯欽立先生進一步認為(wei) ,陶淵明並未以神來貶低形與(yu) 影。(19)而袁行霈先生則說:“此三詩設為(wei) 形、影、神三者之對話,分別代表三種人生觀,亦可視為(wei) 淵明自己思想中相互矛盾之三方麵。《形影神》可謂淵明剖析自己思想並求得解決(jue) 之記錄。”(20)此說甚有道理。雖然全詩最後是以神為(wei) 最高,但陶淵明並未因此否定形與(yu) 影的生活方式,而是將此二者統攝在神更博大的態度當中。由此,我們(men) 不僅(jin) 可以理解陶淵明的最高精神境界,亦可進一步思考,何承天、範縝等所堅持的神滅論,究竟朝向怎樣一種精神追求。

 

首先來看小序。陶淵明於(yu) 序中非常明確地講,他所批評的是“貴賤賢愚,莫不營營以惜生,斯甚惑焉”,即一種千方百計苟活於(yu) 世的態度,其中不僅(jin) 包括各種貪生怕死的俗人,也包括妄想長生的神仙之說。唐文明批評說:

 

如果說對於(yu) 一個(ge) 因必有一死而感到苦痛但又渴望不朽的人,你告訴他生命本來就是如此,靈魂會(hui) 隨著肉體(ti) 一同死亡,然後他就開釋了,這是什麽(me) 意思呢?這種開釋似乎是可能的,即通過理性思考得出形神盡滅的結論從(cong) 而徹底打消原來生出的渴望不朽的念頭。但如果不去打消原來渴望不朽的念頭,那麽(me) ,得出形神盡滅的結論就不僅(jin) 不是一種有效的開釋,而是更加坐實乃至加重了原來的痛苦。(21)

 

這種非常樸素的質疑,對神滅爭(zheng) 論雙方的精神追求全都否定了。佛教真正追求的並非神不滅,而是涅槃;神滅論一方對佛教有些誤解,把神不滅當作輪回轉世說的哲學基礎而猛烈攻擊。何承天、範縝等神滅論者的主旨是批判神不滅,至於(yu) 在神滅論的基礎上如何完成其精神追求,他們(men) 都觸及到了,但論戰文字無暇細論。而陶淵明的《形影神》恰恰補充了他們(men) 所缺失的這個(ge) 最高環節。因而,陶淵明這一組詩的最大意義(yi) ,就在於(yu) 幫助我們(men) 理解儒家神滅論基礎上的精神追求,也就是回答唐文明在上一段裏所困惑的問題。神滅論者何承天的剛直清廉、範縝的勇矯時弊,其精神支撐是什麽(me) ?而陶淵明恬淡自守背後真正的精神支撐究竟又是什麽(me) ?是否隻有假定了精神的不朽永恒,才能獲得堅強的精神力量?

 

首先看形的發言:“天地長不沒,山川無改時。草木得常理,霜露榮悴之。謂人最靈智,獨複不如茲(zi) 。”對於(yu) 人之形體(ti) 無法如天地山川般長久,雖最靈智,尚不如草木之枯而複榮,得享高年,深以為(wei) 憾。而且,“我無騰化術,必爾不複疑。”形對於(yu) 成仙之術也無興(xing) 趣,“必爾不複疑”指的是,自己必然會(hui) 死亡,不必懷疑。陳寅恪先生說陶家是濱海天師道,但從(cong) 此語看,陶淵明本人並不認同道家的長生之術。他得出的結論是:“願君取吾言,得酒莫苟辭。”飲酒代表了對待必死之命運及時行樂(le) 的態度,但並非陶淵明否定的態度。陶淵明嗜酒,而且在《飲酒》十九首中深刻思考眾(zhong) 多曆史哲學問題,這是唐文明所熟知的。其後李白《月下獨酌》,“舉(ju) 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與(yu) 此非常類似,不可輕易否定。所以,形的態度,應該是陶淵明自己人生態度的一個(ge) 方麵。

 

然後再看影對形的回答。對影的理解,既受到慧遠《萬(wan) 佛銘》的影響,亦有儒道思想之先例,前人討論已多,不必贅述。因而此詩中之“影”既指可見的身影,又有曆史上的影響之意。影發言的前四句:“存生不可言,衛生每苦拙。誠願遊昆華,邈然茲(zi) 道絕。”呼應形苦於(yu) 不能長生之憾:既否定永生,又苦於(yu) 衛生,雖有傳(chuan) 說中的長生之道,卻並不相信或認同。隨後,影自述其與(yu) 形不可分離的關(guan) 係,因而自歎其與(yu) 形同滅的命運:“與(yu) 子相遇來,未嚐異悲悅。憩蔭若暫乖,止日終不別。此同既難常,黯爾俱時滅。身沒名亦盡,念之五情熱。”但隨後轉入更抽象的影,曆史上的影響與(yu) 名聲:“立善有遺愛,胡為(wei) 不自竭?”身形雖滅,不如通過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留下千古名聲。(22)這一點,是陶淵明在未隱居之時所肯定且踐行的。他曾有過政治上的抱負,在晉祚被移之後,雖然未必如沈約以來所認為(wei) 的那樣堅持做晉朝遺民,但仍然有政治上的關(guan) 懷。(23)這正是他的“遺愛”。因而在他看來,三不朽之追求,較以酒行樂(le) 還是高出一籌的。

 

但正如方宗誠對影這一態度所批判的:“雖進一解,尚未能忘名。”(24)追求三不朽雖然偉(wei) 大,但嚴(yan) 格講來,仍然是私人的追求。神代表了超越形、影二者的一種更高境界。在《神釋》前半部分,神首先表達了兩(liang) 層意思。第一,“大鈞無私力,萬(wan) 理自森著。人為(wei) 三才中,豈不以我故?”神強調自己特殊的至高地位,萬(wan) 物當中,造化並無偏私,人之所以成為(wei) 萬(wan) 物之靈,與(yu) 天地並為(wei) 三才,正是因為(wei) 神的作用。第二,“與(yu) 君雖異物,生而相依附。結托既喜同,安得不相語?”正如影強調自己與(yu) 形不可分的關(guan) 係,神也認為(wei) 自己與(yu) 形和影不可分離,特別是指出“結托善惡同,安得不相語”,即,形、影、神三者雖然是等級、地位不同的“異物”,但善則同善,惡則同惡,在價(jia) 值上完全一體(ti) 。在形、影、神三者的發言中,首先發言的形雖然看似居於(yu) 最低的地位,且它是在對影發言,卻無一語談到影,而在影和神的發言中,前者強調自己與(yu) 形的不可分離,後者則一再申明自己與(yu) 形、影的一體(ti) 。這樣的發言語氣,呈現出形、影、神三者的兩(liang) 層關(guan) 係:一方麵,由形到影再到神,是越來越抽象、越來越高貴的;另一方麵,形是影、神之基礎與(yu) 主體(ti) ,神雖最高,卻必須依托形、影才能存在。所以,神並未否定形與(yu) 影,隻是從(cong) 形、影更上一層。故方宗誠說:“似將酒與(yu) 善一畢掃盡,非也。”(25)

 

隨後,神評判了形和影曾談到的話題:無論老少賢愚,人終究逃不脫一死,“三皇大聖人,今複在何處?彭祖愛永年,欲留不得住。老少同一死,賢愚無複數。”對於(yu) 形提出的,通過飲酒及時行樂(le) 的做法,神的批評是:“日醉或能忘,將非促齡具?”嗜酒縮短壽命,使本就無常的生命更加易逝。至於(yu) 影所說的三不朽的追求,也不是必然成立的,“立善常所欣,誰當為(wei) 汝譽?”必須有賴於(yu) 公正而敬業(ye) 的史家記載和讚美。“立善遺愛”本是孔子讚美子產(chan) 之辭,而世上又有幾個(ge) 孔子這樣的良史來作《春秋》?無論形的行樂(le) ,還是影的不朽,都不完全可靠,其實對生命的焦慮本就在身心兩(liang) 方麵損害性命的質量,更加恰當的方式莫如順應命運自然,所以說“甚念傷(shang) 吾生,正宜委運去”。

 

怎樣算是“委運去”?隨後四句正是對此的解釋:“縱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懼。應盡便須盡,無複獨多慮。”唐文明認為(wei) ,陶淵明對自然的形而上理解,使他在麵對塵世浮沉遭遇時不喜不懼,因而他與(yu) 莊子、王羲之的類似說法其實不同。筆者認為(wei) ,陶淵明總體(ti) 的人生境界確與(yu) 莊子、王羲之不同,但其中仍然包含了與(yu) 他們(men) 類似的曠達精神,而就其豐(feng) 富與(yu) 高邁而言,則與(yu) 孔子同調,是性命論傳(chuan) 統的最高精神境界。這種精神境界不僅(jin) 超越了及時行樂(le) 的自然觀,也超越了追求三不朽的人生觀,但同時又都包含了這兩(liang) 種境界追求。“大化”之為(wei) 自然,並非一形而上實體(ti) 。《列子·天瑞》:“人自生至終,大化有四:嬰孩也,少壯也,老髦也,死亡也。”《荀子·天論》:“四時代禦,陰陽大化。”郭象注《莊子·大宗師》“不知悅生,不知惡死”雲(yun) :“與(yu) 化為(wei) 體(ti) 者也。”“化”為(wei) 變化,天地間最大的變化,就是生生死死,性命論傳(chuan) 統不以存在與(yu) 非存在理解生死,而是將生長收藏均視為(wei) 大化的不同節律。同時,在每個(ge) 個(ge) 體(ti) 的性命展開中,人生遭際也都包含於(yu) 大化。若能做到對生死都不喜不懼,也就會(hui) 對世事浮沉不喜不懼,因而此處並無現代人自然與(yu) 人文的區分。至於(yu) 末尾兩(liang) 句“應盡便須盡,無複獨多慮”,這種對死亡非常豁達的態度,在其他地方多有呼應。如《擬挽歌辭》之一“有生必有死,早終非命促”,“魂氣散何之,枯形寄空木”之語,之二“一朝出門去,歸來良未央”,之三“死去何所道,托體(ti) 同山阿”,還有其《自祭文》中有“識運知命,疇能罔眷?餘(yu) 今斯化,可以無恨”,“葬之中野,以安其魂”,“廓兮已滅,慨然已遐”,“人生實難,死如之何”等語,也都是在表達對死亡的類似態度,從(cong) 中很難解讀出神不滅的意思。範縝也表達了類似的意思:“陶甄稟於(yu) 自然,森羅均於(yu) 獨化,忽焉自有,恍爾而無;來也不禦,去也不追,乘夫天理,各安其性。”

 

溫汝能評價(jia) 陶詩說:“若徒以曠達語賞之,非深於(yu) 陶者也。”(26)莊子、王羲之,乃至李白的許多類似態度,多可以“曠達”形容,陳寅恪所說“舊自然觀”,正是曠達之自然。而形影神三詩層層遞進,以後包前,方是陶淵明境界之最高處。說陶淵明綜合了儒道思想,在這個(ge) 意義(yi) 上來講也有道理。但這種綜合不是泛泛而論,最終仍然要落實到儒家精神。神釋中委運順化的態度,看上去與(yu) 縱酒行樂(le) 亦頗相似,乃至晚歲《擬挽歌辭》中竟還有“千秋萬(wan) 歲後,誰知榮與(yu) 辱?但恨在世時,飲酒不得足”之語,字麵上頗似以形駁影,以行樂(le) 超越不朽之意。但其實這是化用神釋的態度,隻是神已隱然不見。宋陳子仁雲(yun) :“觀淵明此語,便是孔子朝聞道夕死,孟子修身俟命之意;與(yu) 無見於(yu) 道、留連光景、以酒消遣者異矣。”(27)所以同樣寫(xie) 飲酒,李白詩中不免苦悶惆悵之意,陶詩即便感時傷(shang) 懷之作,仍是充滿對世界的熱愛與(yu) 樂(le) 觀之情的。“樂(le) 而不淫,哀而不傷(shang) ”,能像陶淵明這樣做到的也是極為(wei) 少見的。

 

五、結語


我雖然同意唐文明的儒家隱逸主義(yi) 之說,但不認為(wei) 陶淵明的思想與(yu) 素王有什麽(me) 關(guan) 係。誠然,陶淵明隱居是在晉亡之前,《桃花源記》中未必表達了恥事二姓的關(guan) 切,但他在晉亡後確實畢竟對廢帝頗為(wei) 同情。(28)而素王理想卻陶從(cong) 未出現在陶淵明筆下。

 

性命論的精神追求,在根本上是“為(wei) 己”之學。雖然有宇宙論和曆史哲學的層麵,但必須收束到自我當中,才能成立。

 

由此,我們(men) 可以嚐試回答使唐文明困惑的那個(ge) 理論問題:人本就因為(wei) 終有一死而苦痛,我們(men) 確認死亡不僅(jin) 會(hui) 到來,而且身心形神俱滅,為(wei) 什麽(me) 不是給他增加痛苦,反而會(hui) 使他釋然與(yu) 快樂(le) 呢?其實,不在存在論的基礎上尋求超越性的永生,而在認識到必死之大限後提升精神境界,不僅(jin) 儒道如此,佛教同樣如此,這沒有什麽(me) 可奇怪的。隻是佛教以追求涅槃寂滅為(wei) 最高境界,卻非儒道性命論所同。性命論並不追求寂滅,但認識到生長收藏之大化自然,一方麵以曠達之情珍惜形體(ti) 生命中的各種快樂(le) ,另一方麵通過文明曆史,在三不朽中獲得更大的價(jia) 值滿足,這兩(liang) 個(ge) 層麵都是重要的精神追求,但還都不是最高。最高精神自由是統攝這些,是孟子的“順受其正”,更是孔子的“從(cong) 心所欲不逾矩”和“孔顏樂(le) 處”,這種自由,是文明與(yu) 自然的和解,文明對自然的實現,是性命主體(ti) 所能達致的最高精神境界。孔子批判管仲“量小”,也是在這個(ge) 最高層次上說的,但管仲“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則是在曆史意義(yi) 上,獲得了立功之不朽,而許其仁。陶淵明雖不為(wei) 五鬥米折腰,但他並未放棄立善遺愛的曆史追求。而在這之上,他又能有對性命意義(yi) 的更高領會(hui) ,做到不喜不懼。他雖在表現上與(yu) 莊子、王羲之有類似之處,卻是在不同層麵上講的。這才應該是儒家隱逸主義(yi) 不降其誌、不辱其身的精義(yi) 所在。

 

這就是為(wei) 什麽(me) 曆代學者文人如此傾(qing) 慕陶淵明的精神追求,也都意識到《形影神》組詩是其精神境界的最好表達。甚至有不少推崇陶詩的學者文人試圖仿照其詩,詮釋其身心之論,李白《月下獨酌》應該就參考了此詩意象,而如白居易、蘇軾、楊時等則有更多仿作。其中最精彩簡潔的當屬白居易所作《自戲三絕句》,可以幫助我們(men) 理解這個(ge) 問題:

 

心問身:

 

心問身雲(yun) 何泰然,嚴(yan) 冬暖被日高眠。放君快活知恩否?不早朝來十一年。

 

身報心:

 

心是身王身是宮,君今居在我宮中。是君家舎君須愛,何事論恩自說功?

 

心重答身:

 

因我踈慵休罷早,遣君安樂(le) 歲時多。世間老苦人何限,不放君閑奈我何?

 

白居易這三首戲作雖不及陶淵明深刻高明,但他以宮與(yu) 王比喻身與(yu) 心,較桓譚的薪火之喻和範縝的刃利之喻,卻更恰當。心君之喻來自一個(ge) 更古老的傳(chuan) 統。清華簡《心是謂中》即以君主喻心:“心,中。處身之中以君之,耳、目、口、肢四者為(wei) 相。”《管子·心術上》:“心之在體(ti) ,君子之位也;九竅之有職,官之分也。”《荀子·天論》:“心居中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解蔽》:“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更有《黃帝內(nei) 經》雲(yun) :“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此類比喻尚多,不贅引。心君之喻之所以更恰當,是因為(wei) 君民之間雖是二的關(guan) 係,但君和所有臣民一樣,是整個(ge) 國家的一部分,而無另一個(ge) 來源。君為(wei) 臣民之主,但其存在依賴於(yu) 臣民。所以《荀子·王製》說:“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這也正是神與(yu) 形的關(guan) 係:神雖為(wei) 主,卻依賴於(yu) 形方能存在。白居易使身心之間互戲,表達的正是二者相互依賴,卻又可在一定程度上分而為(wei) 二的關(guan) 係。身心、形神之間的這種關(guan) 係,不僅(jin) 是陶淵明精神追求的哲學基礎,也是何承天、範縝等人精神境界的根源。

 

注釋
(1)唐文明:《隱逸之間:陶淵明精神世界中的自然、曆史與社會》,三聯書店,2025年,第299頁。
(2)海子:《詩學·一份提綱》,《海子詩全集》,作家出版社,2009年,第1047頁。
(3)陳寅恪:《陶淵明之思想與清談之關係》,《金明館叢稿初編》,三聯書店,2015年,第220頁。
(4)關於《神滅論》的寫作,民國自胡適以來,以為範縝本有一文,後經梁武帝要求,改為問答體,但近年有學者考證認為,《神滅論》隻有一稿,即問答體寫作,筆者亦從此說。參見蘇小華:《儒教掩飾下的佛教突圍——梁武帝敕答臣下審神滅論事探析》,《杭州學刊》2018年第4期;李猛:《梁武帝〈敕答臣下神滅論〉與梁初佛教》,《國學學刊》2020年第3期;陳引馳、李易特:《佛教論篇話語方式的轉變——梁武帝〈立神明成佛義記〉對範縝〈神滅論〉的批評與實踐》,《華夏文化論壇》第32輯,2023年。
(5)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商務印書館,2017年,第381頁;湯用彤:《理學·佛學·玄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118頁;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中華書局,1979年,第152-153頁。另見聶士全:《神滅與否之爭對中國佛學釋經路向的影響——兼論佛學與本土哲學的對話》,《蘇州科技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1期;李幸玲:《六朝神滅神不滅論與佛教輪回主體之研究》,《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集刊》第39號,1995年。
(6)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152頁。
(7)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153頁。近有佛學研究者對犢子部思想表達了更同情的理解(姚治華:《空與假:〈中論頌〉第24品第18頌為中心》,《哲學分析》2021年第3期),認為慧遠並非神不滅論(辛放:《“神”與“補特伽羅”:再論廬山慧遠的“薪火之喻”與“形盡神不滅”》,《佛學研究》2023年第2期)。其說甚有道理,但不能概括慧遠之外的所有其他神不滅論者。
(8)堅持神不滅論,並非佛學最高境界的中心問題,涅槃反而是以擺脫輪回為目的的。但儒家的神滅論,卻是其建構最高精神境界、使巫史傳統人文化的重要環節。就更廣泛的哲學討論而言,卻有另一個傳統,是在對輪回轉世傳統理性化之後,確立其最高精神追求的。這就是柏拉圖《斐多》中確立的靈魂不朽說,以及其後在一神教傳統中的深遠影響。因而,何承天與範縝雖錯失了佛學的核心問題,卻無意中和柏拉圖構成了較佛學更恰當的對話,和他們非常相似的一些論證也確實出現在《斐多》中。但這是另一個問題,本文不予詳論。今天學者在討論神不滅問題時,往往有意無意受到《斐多》的影響。
(9)唐文明:《隱逸之間:陶淵明精神世界中的自然、曆史與社會》,第72頁。
(10)王叔岷:《陶淵明詩箋證稿》,中華書局,2007年,第73頁。
(11)袁行霈:《陶淵明集箋注》,中華書局,2024年,第58頁。
(12)範縝:《答曹錄事〈難神滅論〉》,僧祐:《弘明集》,中華書局,2013年,第622頁。
(13)呂澂:《中國佛教源流略講》,第157頁。
(14)何焯:《義門讀書記》卷五十,中華書局,1987年,第978頁。
(15)溫汝能:《陶詩匯評箋釋》,台北:花木蘭出版公司,2018年,第52頁。
(16)溫汝能:《陶詩匯評箋釋》,第52頁。
(17)何承天:《達性論》,僧祐:《弘明集》,第225頁。
(18)陳寅恪:《陶淵明之思想與清談之關係》,《金明館叢稿初編》,第201-220頁。
(19)逯欽立:《〈形影神〉詩與東晉之佛道思想》,《逯欽立文存》,中華書局,2010年,第261-286頁。
(20)袁行霈:《陶淵明集箋注》,第68-69頁。
(21)唐文明:《隱逸之間:陶淵明精神世界中的自然、曆史與社會》,第35頁。
(22)溫汝能:《陶詩匯評箋釋》卷二,第51頁。
(23)顧農:《歸去來:不一樣的陶淵明》,中華書局,2023年,第116頁。
(24)方宗誠:《陶詩真詮》,《陶淵明資料匯編》下冊,中華書局,1962年,第37頁。
(25)方宗誠:《陶詩真詮》,《陶淵明資料匯編》下冊,第37頁。
(26)溫汝能:《陶詩匯評箋釋》,第52頁。
(27)陳仁子:《文選補遺》卷三十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573頁。
(28)顧農:《歸去來:不一樣的陶淵明》,第93-1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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