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競恒】 江浙兩頭婚的曆史淵源與“存亡繼絕”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21-01-08 19:31:53
標簽:兩頭婚
李競恒

作者簡介: 李競恒,字久道,西元一九八四年生,四川江油人,複旦大學曆史學博士。現任四川師範大學巴蜀文化研究中心教師。出版專(zhuan) 著有《愛有差等:先秦儒家與(yu) 華夏製度文明的構建》《幹戈之影:商代的戰爭(zheng) 觀念、武裝者與(yu) 武器裝備研究》《論語新劄:自由孔學的曆史世界》《早期中國的龍鳳文化》。

江浙兩(liang) 頭婚的曆史淵源與(yu) “存亡繼絕”

作者:李競恒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南方周末》2021年1月8日,發表時有刪減,本文為(wei) 原文

 

江浙地區民間正在自發興(xing) 起一種“兩(liang) 頭婚”,即男不娶女不嫁的小家庭,兼顧男、女父母雙方家庭,生兩(liang) 個(ge) 小孩,分別跟祖父、外公姓。一些人說這是“現代進步”,也有真現代進步的人批評這是“傳(chuan) 統傳(chuan) 宗接代思想”,而真堅守“傳(chuan) 統傳(chuan) 宗接代思想”的一些傳(chuan) 統人士,則批評這是壞了傳(chuan) 統父係繼承的綱常。

 

最早姓氏的出現及其功能,本來就是組建父係血緣共同體(ti) ,“姓”的“生”是一個(ge) 表音符號,“姓”字上古音在心母耕部,“生”字上古音在生母耕部,齒音疊韻,發音基本相同,所以“姓”字不是望文生義(yi) 地解讀為(wei) “女性所生,代表母係”,其“女”隻是標注父係家族中的女性才用“姓”,“生”則隻是一個(ge) 表音符號,“姓”隻是區分有同源的父係家族之間不通婚的這個(ge) 功能。所以,“姓”完全是父係的,筆者在《南方周末》發表的《文化意義(yi) 上的“父親(qin) ”為(wei) 何重要》一文中已指出,姓氏的出現是文明的產(chan) 物,動物沒有父親(qin) 這個(ge) 文化角色,姓氏從(cong) 父才產(chan) 生了文化意義(yi) 上的父親(qin) 角色。所以,中國傳(chuan) 統姓氏從(cong) 父,是保護文明的,這一點毫無疑問。

 

那麽(me) ,兩(liang) 頭婚挑戰了這個(ge) 文明原則嗎?筆者認為(wei) 沒有。因為(wei) 從(cong) “母姓”那個(ge) 小孩其實是負責延續外公這個(ge) 父係的姓氏。傳(chuan) 統人士會(hui) 說,你這亂(luan) 了綱常。但孟子說,嫂子溺水,以手相援救,並不是失禮,當然這不是叫你日常沒事摸嫂子的手。兩(liang) 頭婚這種的出現,其實是大規模獨生子女情況下的應急救濟措施。

 

中國傳(chuan) 統最核心的“仁”,講究“存亡繼絕”,就是盡一切可能延續即將滅亡的家族共同體(ti) 。《論語·堯曰》孔子說:“興(xing) 滅國,繼絕世,舉(ju) 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荀子·王製》、《公羊傳(chuan) ·僖公十七年》等儒家文獻都有類似的表達。就是仁者不忍心看到別人家的香火延續斷絕,要盡可能一個(ge) 不少地手牽手走下去。

 

有人會(hui) 說,傳(chuan) 統遇到這種,可以收養(yang) 遠房同姓嘛,何必亂(luan) 了父係綱常。但現代社會(hui) 大家族早就被瓦解了,大家都是獨生子女,哪來的“遠房同姓”給你繼承?對於(yu) 隻有一個(ge) 女兒(er) 的家庭,就麵臨(lin) 這樣的情況,獨生子女生女兒(er) 的概率是一半,也就是說一半家庭都麵臨(lin) 斷絕祭祀。當然,也有“進步人士”會(hui) 說,你家有王位要繼承哇?姓氏毫無意義(yi) 。對此,筆者在上述文章中做了交代,秦朝那種徹底原子散沙化的平民就沒有姓,編戶齊民可以按照某郡某縣某鄉(xiang) 某裏某爵位加“狗蛋”、“黑娃”——你覺得土可以叫“史密斯”來管理,最極端就是給數字編號。亂(luan) 七八糟的姓氏,其實是妨礙這種編號管理的。所以漢儒推動民間擁有姓氏,最大意義(yi) 是讓民間形成了英國思想家柏克所說“死者、生者、未出生者的生命共同體(ti) ”,這種生命之河的共同體(ti) 意識可以有效克服“爽一把就死”的時間偏好。而按照奧地利經濟學派的觀點,文明和野蠻的重要區分就是時間偏好更低。公民家古老世係的姓氏,其實就是社會(hui) 上一個(ge) 最小的“王位”。若幹最小“王位”之間的合作,才能避免成為(wei) 數字編號。

 

從(cong) 曆史來看,華夏習(xi) 慣法的“禮”以直接父係繼承為(wei) 主流,但也給外公這個(ge) 父係的存亡繼絕留有一點空隙。傅斯年說古中國是“夷夏東(dong) 西說”,東(dong) 部地區的繼承法外孫是可以繼承外公的,《左傳(chuan) ·襄公六年》所謂“莒人滅鄫”,就是東(dong) 部地區兩(liang) 小國,鄫君是莒君的外孫,莒君讓他繼承自己家氏,從(cong) 西部周人角度看,這就是莒的滅亡。但從(cong) 東(dong) 部習(xi) 慣法看,這是一種對外公家世的繼承。同樣東(dong) 部的古代《高麗(li) 律·戶婚》記載若無嫡子、嫡孫、庶孫,“則女孫”,即立孫女為(wei) 後嗣,讓外曾孫繼承外曾祖的父係。雖然孔子以來“吾從(cong) 周”,以西部周人繼承法為(wei) 本,但東(dong) 部習(xi) 慣並未徹底消失,而是保存在民間習(xi) 慣法中。

 

《三國誌·吳書(shu) ·朱然傳(chuan) 》記載朱然是朱治的外甥,十三歲時被收為(wei) 後嗣。這裏,外甥繼承的其實就是外公家族的父係家姓。朱然是浙江丹陽人,這也是一個(ge) 東(dong) 部地區的例子。此外,《晉書(shu) ·陳騫傳(chuan) 》記載陳騫的父親(qin) 本來是廣陵劉氏,被外祖父陳氏收養(yang) ,於(yu) 是繼承了外祖父的家姓和祭祀。廣陵在揚州,這顯然也是一個(ge) 東(dong) 部地區的習(xi) 慣法例子。而魏晉時期西部地區的賈充,死後無子,妻子槐氏讓賈充外孫奉其祭祀,遭到了郎中令韓鹹、中尉曹軫、博士秦秀等人的批評(《晉書(shu) ·賈充傳(chuan) 》、《秦秀傳(chuan) 》)。可見魏晉時期東(dong) 部地區給外公這邊父係繼承留有空間,而西部地區反對。

 

到宋代理學家陳淳編著的《北溪字義(yi) 》中,也記載“今世多有取女子之子為(wei) 後,以姓雖異,而氣類相近,似勝於(yu) 同姓而屬疏者”。就是說在南宋時期的民間習(xi) 慣法中,常見將外孫作為(wei) 外祖父的父係繼承人。到晚清法學家沈家本,也說“近日史館中有許鄧起樞,並以二姓兼稱。其他之以異姓親(qin) 屬為(wei) 嗣者,更難僂(lou) 指數。此亦風俗之習(xi) 慣,不能遽禁者也”(《曆代刑法考》四冊(ce) ,中華書(shu) 局,2013年,第2119頁)。一直到民國時期的民事調查中,很多地方都存在以外孫繼承外公為(wei) 後嗣的民間習(xi) 慣法(蘇亦工:《中法西用》,社會(hui) 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第235頁)。

 

對於(yu) 江浙地區兩(liang) 頭婚的兼顧父係、外祖係這一現象,在獨生子女特殊時代,尤其具有“存亡繼絕”的仁義(yi) 意義(yi) 。並且,也符合傳(chuan) 統華夏習(xi) 慣法的補充救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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