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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星作者簡介:韓星,男,西曆一九六〇年生,陝西藍田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出版有《先秦儒法源流述論》《儒法整合:秦漢政治文化論》《儒教問題:爭(zheng) 鳴與(yu) 反思》《孔學述論》《走進孔子:孔子思想的體(ti) 係、命運與(yu) 價(jia) 值》等,主編《中和學刊》《中和叢(cong) 書(shu) 》。 |
原標題:儒道佛之間:三國至清末曆代朝廷處理三教關(guan) 係的模式·特征·經驗
作者:韓星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hui) 科學版)》2019年第2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三月初五日丙子
耶穌2019年4月9日
摘要
三國至清末曆代朝廷在道、政、教的三元結構下,形成了以政為(wei) 主、以教為(wei) 用的政教關(guan) 係模式,帝王對三教總體(ti) 上處於(yu) 主動、主宰的地位。曆代朝廷在處理三教關(guan) 係時逐漸形成了三教並用、以儒為(wei) 主、道佛輔助的三教關(guan) 係基本模式。在三教關(guan) 係的演變過程中,以儒家人文理性為(wei) 底色,使道佛二教也打上了人文烙印,形成了中國文化人文精神的主體(ti) 色調。曆代帝王處理三教關(guan) 係,大都懂得先確立儒家的主體(ti) 地位,在此基礎上也運用多樣化的調節手段,促進三教會(hui) 通融合而不是排斥衝(chong) 突,實現了從(cong) 三教融合到三教合一,體(ti) 現了中國文化兼容並包、兼收並蓄、融會(hui) 貫通、多元一體(ti) 的基本特征。這可以為(wei) 今日中國政教關(guan) 係以及處理複雜宗教問題提供有益的曆史借鑒。
關(guan) 鍵詞
儒道佛;政教關(guan) 係;三教關(guan) 係;人文理性;三教合一
中國曆史上上古就有原始宗教,但殷周之際中國文化發生了人文轉向,至春秋時期完成了這種人文轉向。伴隨儒家的出現,中國文化形成了以儒家人文理性為(wei) 基本精神,不同宗教信仰同時存在的多元一體(ti) 的文化格局,其中儒道釋是這一文化格局中三大主要文化體(ti) 係。儒、道、釋作為(wei) “三教”概念相提並論最早出現在魏晉南北朝時期,以朝廷為(wei) 主導的三教關(guan) 係的曆史也就由此展開。在道、政、教三元結構下,從(cong) 政教關(guan) 係視角考察三國至清末曆代朝廷對待儒、道、佛三教的態度、政策、管理等相關(guan) 內(nei) 容,把握朝廷與(yu) 三教互動的曆史進程,總結處理三教關(guan) 係的經驗教訓,是傳(chuan) 承與(yu) 發展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重要內(nei) 容,也可以為(wei) 今日中國政教關(guan) 係以及處理複雜宗教問題提供有益的曆史借鑒。
一、道、政、教三元結構下以政為(wei) 主,以教為(wei) 用的政教關(guan) 係模式
從(cong) 三國以降至清末,曆代朝廷在道、政、教的三元結構下,政治與(yu) 教化結合即中國特色的“政教合一”傳(chuan) 統得以擴展為(wei) 朝廷與(yu) 儒道佛三教以及其他宗教的複雜多向關(guan) 係,形成了獨特的政教模式。在道統方麵,因為(wei) 中國不是基督教、伊斯蘭(lan) 教等一神教的文化背景,而是以道或理為(wei) 普適的、至上的形而上本體(ti) 和價(jia) 值本源,曆代帝王大都有明確的道統意識;在政統方麵,曆代帝王大都注重三教平衡,社會(hui) 和諧有序,國家統一,尋求長治久安之道。他們(men) 認識到,他們(men) 所代表的政統要接受道統的指導,明白道統是為(wei) 政之本,要尊道行政,把儒家提供的堯舜之道作為(wei) 最高政治理想,把王道王製作為(wei) 現實政治目標。一般而言,帝王大都能夠立足於(yu) 政統,接受道統指導。但由於(yu) 他們(men) 也是人,他們(men) 有個(ge) 人興(xing) 趣愛好,有個(ge) 性缺陷,也有自己的信仰需求和偏向,再加上皇室成員、朝廷重臣與(yu) 不同宗教的錯綜複雜關(guan) 係,都會(hui) 影響到政教關(guan) 係。另外,儒道佛三教也為(wei) 了自我發展壯大,取得政治優(you) 勢,會(hui) 尋求帝王的青睞與(yu) 支持。這樣,就形成了政與(yu) 教的複雜互動,但總體(ti) 上看中國古代是一種以政為(wei) 主,以教為(wei) 用的關(guan) 係,主要體(ti) 現在王權處於(yu) 主導地位,利用三教來輔佐朝政,教化社會(hui) ,三教要生存發展,則必須依賴王權的支持與(yu) 扶助。
我們(men) 通過梳理三國魏晉南北朝以降曆代朝廷處理三教關(guan) 係的曆史可以發現,以政為(wei) 主,以教為(wei) 用是中國古代基本的政教模式。在中國古代政治文化背景下,三教想要求得生存發展,爭(zheng) 得優(you) 越地位,都必須得到皇帝的認可和支持。先以佛教為(wei) 例,魏晉南北朝時期關(guan) 於(yu) “沙門是否應禮敬王者”,即僧人拜不拜皇帝的問題,曾有過多次激烈爭(zheng) 論。儒家是提倡尊卑等級和綱常名教,孔子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說,漢代以後統治者更結合法家、陰陽家,形成了三綱五常的倫(lun) 理原則。但是,產(chan) 生於(yu) 印度的佛教原本有很高的社會(hui) 地位,佛教徒禮拜佛祖釋迦牟尼,而對世俗的任何人包括君王和父母都不跪拜。進入中國以後佛教不承認名教,認為(wei) 王侯也是佛門弟子,隻有佛才是至高無上的。這樣,佛教不但衝(chong) 擊儒家的綱常名教,也會(hui) 動搖社會(hui) 的倫(lun) 理秩序。於(yu) 是,東(dong) 晉鹹康六年(340年),輔佐成帝的庾冰“為(wei) 帝出詔令僧致敬”(《廣弘明集·僧行篇序》),主張用名教統一思想,要求佛教徒、沙門要崇敬王侯。這樣就激起了許多朝野佛教徒以及佞佛朝貴的不滿,於(yu) 是就爆發了激烈的爭(zheng) 論。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年)有司上奏,批評佛教,建議沙門禮敬帝王,孝武帝遂推行此議,甚至不惜動用酷刑,強迫僧人就範,卻遭到僧侶(lv) 的抵製。孝武帝死後,此政策停止。不過由於(yu) 北朝王權強大有力,佛教不得不緊緊依靠世俗王權才能獲得發展空間,如北魏道武帝時任命沙門法果為(wei) 管理北魏佛教的最高長官“道人統”。法果常陪伴在道武帝左右,深得道武帝歡心,把道武帝當成當世如來佛,讓僧人們(men) 都以大禮參拜道武帝。他的解釋是,“能鴻道者人主也。我非拜天子,乃是禮佛耳。”(《魏書(shu) ·釋老誌》)能弘揚佛教的是當今的皇帝,我屈服皇權就是拜佛。東(dong) 晉十六國時期的前秦,名冠於(yu) 世的高僧釋道安就認識到“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高僧傳(chuan) ·釋道安傳(chuan) 》),道安在戰亂(luan) 時期他提出弘揚佛法必須依靠當權者,確保了佛教的傳(chuan) 播,借以教化社會(hui) 。東(dong) 晉末年,安帝在位期間,桓玄總攬朝政,處理國事。他認為(wei) 君權至高無上,為(wei) 了“尊主崇上”,也要求沙門要禮敬王者。桓玄重提庾冰所起草的詔令,於(yu) 元興(xing) 二年(403)頒布政令,強製沙門弟子跪拜王者。針對桓玄所頒布的政令,佛門高僧慧遠作《答桓太尉書(shu) 》、《沙門不敬王者論》,詳細論述了他所認為(wei) 的出家人不應禮敬王者的道理。慧遠不畏權勢,敢於(yu) 同有“震主之威”的桓玄極力抗爭(zheng) ,在江南佛教界獲得了極大的尊敬。這個(ge) 問題從(cong) 東(dong) 晉至唐朝,一直有爭(zheng) 論,經過上千年的爭(zheng) 議,中國僧人最後還是采取了服從(cong) 皇權需要,接受儒家文化中孝親(qin) 忠君的政治倫(lun) 理原則,自覺地在儒家意識形態為(wei) 主導的情況下發揮輔助王化的作用。
道教也有類似情況。如道教一開始形成就明確了自己“助帝王化天下”的地位,《太平經》就說:“君臣者,治其亂(luan) ,聖人師弟子,主通天教,助帝王化天下。”[1]漢末五鬥米教和黃巾起義(yi) ,是朝代更迭時以道教為(wei) 基礎反抗現政權,自然遭到了東(dong) 漢、三國帝王的打擊、分化和利用,如曹操曾先後三次參與(yu) 鎮壓黃巾,其中第二次受降青州黃巾30餘(yu) 萬(wan) 為(wei) 己所用。曹操親(qin) 率大軍(jun) 西征漢中,張魯投降。曹操遂分批遷天師道眾(zhong) 散居中原各地。他善於(yu) 利用原始道教天命轉移,黃天當立,取得太平道和天師道對其的信任和認同,實現了軍(jun) 事上征服、政治上擴大自己實力的目的。最後,經過寇謙之、陶弘景等人的整頓,道教從(cong) 民間宗教向上層宗教轉化,變成了一種適應封建朝廷的半官方宗教。太武帝聽從(cong) 寇謙之的進言,改年號為(wei) “太平真君”,並親(qin) 至道壇,受道教符錄,成為(wei) 道士皇帝,封寇謙之為(wei) 國師,新天師道與(yu) 皇權結合,一度成為(wei) 國教。陶弘景雖然隱居不仕,但梁武帝寫(xie) 信派人送到容句曲山(今茅山),向他請教國家大事;陶弘景也常給梁武帝寫(xie) 信,指點朝政。這樣,朝廷與(yu) 茅山間書(shu) 信往來不斷,陶弘景是一個(ge) 隱居道士,卻對朝廷有很大影響,當時人們(men) 因此稱他為(wei) “山中宰相”。
在這一政教模式中,帝王對三教總體(ti) 上處於(yu) 主動、主宰的地位,高居於(yu) 三教之上。如果某位帝王虔誠信奉某一宗教,他就成為(wei) 該教的當然教主。在中國曆史上,帝王一般大都奉行三教並用政策,但他們(men) 對待三教並不是簡單地1+1+1=3,而是根據個(ge) 人的興(xing) 趣、信仰和需要給儒道佛三教排列座次。如周武帝“辨釋三教先後,以儒教為(wei) 先,道教為(wei) 次,佛教為(wei) 後”(《北周書(shu) ·武帝紀上》)。唐王朝唐初三帝時期三教共存、道先佛後的政策;武則天與(yu) 唐中宗統治時期是三教共存、佛先道後的政策;唐睿宗統治時期,三教並行、不分先後的政策在此時正式形成,終唐之日,遂為(wei) 定製。當朝廷認為(wei) 某一宗教發展過度,打破了三教平衡,影響到國家政治,危害社會(hui) 穩定時,就會(hui) 出台政策,采取措施,對該宗教進行限製、打擊,其中“三武一宗”滅佛事件即是如此,對佛教的過度膨脹給予嚴(yan) 厲打擊。這其中當然也有儒、道與(yu) 佛教競爭(zheng) 的因素,但采取的方式則是借用政權,利用政治打擊佛教,而不是直接的宗教鬥爭(zheng) 。如北魏太武帝滅佛,很大程度上受到司徒崔浩的影響。崔浩出身儒學世家,博學多聞,恪守儒家“夷夏”的觀念,排斥各種與(yu) 儒家思想相抵觸的意識形態。同時他曾師從(cong) 寇謙之,信仰天師道,頗得太武帝信任,武帝有大事總向他谘詢。於(yu) 是崔浩常在太武帝前非毀佛教,遂使武帝對佛教漸生不滿。太平真君六年(445年),盧水的胡人蓋吳在杏城(陝西黃陵)起義(yi) ,有眾(zhong) 十餘(yu) 萬(wan) 人。七年,太武帝親(qin) 自率兵前去鎮壓,到達長安時,在一所寺院發現兵器,懷疑沙門與(yu) 蓋吳通謀,大為(wei) 震怒。崔浩趁機勸武帝“悉誅天下沙門,毀諸經象,帝從(cong) 之”(《資治通鑒·宋紀六》),一時舉(ju) 國上下風聲鶴唳。還好,信仰佛教的太子拓跋晃監國,延緩宣布詔書(shu) ,避免了全國範圍大規模的流血事件發生。
盡管如此,帝王也不能過分強勢,不然會(hui) 導致政教關(guan) 係的扭曲、破裂。如宋徽宗崇道,自稱是“昊天上帝元子,為(wei) 大霄帝君”,要道士尊稱他為(wei) “教主道君皇帝”(《續資治通鑒·宋記》)。於(yu) 是群臣及道錄院上表冊(ce) 封他為(wei) “教主道君皇帝”,成為(wei) 人王、神仙、教主三位一體(ti) 的皇帝,成為(wei) 集皇權、神權、教權於(yu) 一體(ti) 的淩駕於(yu) 天地人神之上的絕對主宰。但這其實是宋徽宗一場自我導演、自我欺騙、自我迷醉的鬧劇,加速了北宋王朝走向覆亡的步伐。
如果帝王昏庸,朝廷腐敗,再加上迷信道佛,就會(hui) 帶來朝政危機。如明世宗統治後期,因為(wei) 承平日久,漸失進取精神,生活日益腐化;迷信方士,好長生不老之術;尊崇道教,好鬼神事,日事齋醮;勞民傷(shang) 財,大建宮觀;迷信丹藥,引發宮變。方士、道士們(men) 利用其夢想長生不死和迷信靈瑞現象,屢行詐騙之術,每年不斷修設齋醮,造成巨大的靡費。因為(wei) 崇道甚篤,以至於(yu) 崇道排佛,毀佛寺,逐僧人,大力扶植道教,使道教在明代的發展達到了高潮,道士的人數已到了失控的狀態,帶來一係列弊端,使朝政麵臨(lin) 嚴(yan) 重危機。
二、三教並用,以儒為(wei) 主,道佛輔助三教關(guan) 係模式
從(cong) 三國以降曆代朝廷處理三教關(guan) 係,主要是帝王如何對待三教的態度、政策和管理,逐漸形成了三教並用,以儒為(wei) 主,道佛輔助的三教關(guan) 係的基本模式。魏晉南北朝儒道佛三教並稱,儒教與(yu) 道佛相提並論,既有宗教性的一麵,又有居中製衡,延續政教合一傳(chuan) 統的一麵,這樣就形成了在葛兆光先生看來相當奇特的現象:“從(cong) 《弘明集》《廣弘明集》收錄的資料來看,六朝時期佛教和道教的論爭(zheng) 其實相當奇特,雙方在教義(yi) 道理上的爭(zheng) 論並不算多,互相攻擊的時候,發言的依據常常並不是自家的,卻是以儒家倫(lun) 理道德和政治為(wei) 中心,得到皇權認可的道理,撰文批評的時候,預設的讀者聽眾(zhong) 也並不是佛教徒或道教徒,而是皇帝和上層知識階層……”[2]這是因為(wei) 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中國政治意識形態是以儒家思想為(wei) 主導的,很大程度上製度也是按照儒家的設計建構的,政治文化也在很大程度上儒家化了。
儒家確實蘊含著宗教品格,即宗教性或宗教成分,往往是通過相互聯係的內(nei) 在超越和外在超越體(ti) 現出來的:一方麵是指儒家在內(nei) 在心性修養(yang) 中有“內(nei) 在超越”的宗教體(ti) 驗,如《孟子》《中庸》的“誠”,《大學》中的定、靜、安、慮、得,都涉及到儒家的宗教性體(ti) 驗與(yu) 道德實踐;另一方麵,是外在的三祭之禮。三祭之禮是宗教性禮儀(yi) 形式,所以也能使人們(men) 產(chan) 生“與(yu) 天地合其德,與(yu) 日月合其明,與(yu) 四時合其序,與(yu) 鬼神合其吉凶”(《周易·文言傳(chuan) 》)“外在超越”的宗教性體(ti) 驗[3]。因此,在中國古代社會(hui) ,儒家發揮了宗教的信仰和社會(hui) 教化功能,起著準宗教的作用,但又不是真正意義(yi) 上的宗教。儒家經典中雖然有“上帝”,也不絕對排斥鬼神,但不像基督教、伊斯蘭(lan) 教一神教的上帝、真主,儒家也沒有形成獨立的宗教組織、製度、儀(yi) 式,而這些都是典型的世界性宗教的基本要素。孔子主張“敬鬼神而遠之”,對鬼神的存在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而是以中道的態度化解了今人關(guan) 於(yu) 無神論和有神論之間二元對立的張力。因為(wei) 儒家有宗教性和宗教這一層麵的內(nei) 容,就使儒教在中國曆史上除了發揮學校教育和社會(hui) 教化功能,也發揮了宗教信仰的功能。曆史上儒家也一定程度上擔當了滿足儒生、士大夫精神信仰需求,其宗教層麵可以麵對多元宗教,與(yu) 其他宗教對話交流,以儒為(wei) 主,整合多元宗教[3]。
中國古代帝王大都懂得“孔子之教,非帝王之政不能及遠;帝王之政,非孔子之教不能善俗。教之不能遠,無損於(yu) 道;政之不能善俗,必危其國”(《孔貞叢(cong) :《闕裏誌》卷十,天曆二年(1329),《遣官祭闕裏廟碑》)。所以他們(men) 建立王朝以後大都先確立儒家的主體(ti) 地位,以儒為(wei) 主,治國理政,再利用和控製道佛。如道武帝拓跋珪建立了北魏以後,就意識到“天下可馬上取之,不可以馬上治之”(《魏書(shu) ·儒林傳(chuan) 》),初定中原即開始重視儒學和建立學校,接受漢文化,以儒家的仁政、德治治理北魏。同時他也好道信佛,實行以儒學為(wei) 主體(ti) ,兼以扶植道佛兩(liang) 教的三教政策,這對其後帝王具有奠基性的影響。後來孝文帝拓跋宏繩武祖業(ye) ,以儒治國,以老處世,以釋修心養(yang) 性,在處理儒道佛三教關(guan) 係上,他能夠把握住以儒為(wei) 主,兼容道佛,但又明確提出禁斷圖讖,裁抑佛道,以鞏固儒學的正統地位。道武帝時期形成了以儒為(wei) 主,三教並行的文化格局,並保持了大約50年,直到世祖太武帝滅佛,這種文化格局才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如果三教關(guan) 係處理不好,造成三教失衡,就會(hui) 產(chan) 生悲劇性的後果。這方麵曆代的教訓也很多。梁武帝在個(ge) 人信仰不同時期,治理國家不同層麵,形成了對待儒道佛三教的複雜糾結關(guan) 係,使三教並存而不能很好地並用,過分佞佛而導致三教關(guan) 係失衡,結果從(cong) 文化觀上喪(sang) 失了中華文化的主體(ti) 性,從(cong) 國家治理上沒有堅持以儒為(wei) 主,居中製衡,道佛輔助的主體(ti) 治理模式,而是自己沉迷佛教走火入魔,縱容親(qin) 小無法無天,誤用侯景餓死台城,教訓深刻。
三、以儒家人文理性為(wei) 底色的三教人文特色
儒家在漫長的曆史發展中形成了以人文理性為(wei) 主,以神道設教的宗教為(wei) 輔的本質特征,這成為(wei) 曆代朝廷三教並用,以儒為(wei) 主,整合三教的基本前提和出發點[3]。儒學是人學,是以人為(wei) 本之學,具體(ti) 體(ti) 現為(wei) 以仁為(wei) 儒家核心價(jia) 值體(ti) 係之核心[4]。“人文”一詞在儒家經典中指詩書(shu) 禮樂(le) ,人倫(lun) 道德,一般與(yu) “天文”對稱。如《周易·賁卦·彖傳(chuan) 》雲(yun) :“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孔穎達疏雲(yun) :“言聖人觀察人文,則詩書(shu) 禮樂(le) 之謂,當法此而化成天下也!”儒家是在天人合一的構架下講為(wei) 政者必須觀察天文,以掌握大自然的運行規律;天上觀察人文,使天下之人均能遵從(cong) 文明禮儀(yi) ,以人道教化人們(men) ,造就一個(ge) 天下有道的文明世界。
儒家人文精神奠基於(yu) 孔子。孔子針對當時禮崩樂(le) 壞的現實,通過反思西周禮樂(le) 文明,發出世紀之問:“禮雲(yun) 禮雲(yun) ,玉帛雲(yun) 乎哉?樂(le) 雲(yun) 樂(le) 雲(yun) ,鍾鼓乎雲(yun) 哉?”(《論語·陽貨》)他指出,禮和樂(le) 不隻是舉(ju) 行儀(yi) 式時獻玉帛、敲鍾鼓之類的外在形式,而是有其內(nei) 在精神的。有一次,他的學生林放問“禮之本”,孔子讚揚他“大哉問”,並回答道:“禮,與(yu) 其奢也,寧儉(jian) ;喪(sang) ,與(yu) 其易也,寧戚。”(《論語·八佾》)“禮之本”是指禮的精神實質,孔子以喪(sang) 葬禮儀(yi) 為(wei) 例,強調發自內(nei) 心的真實感情才是禮的根本。從(cong) 孔子的整個(ge) 思想體(ti) 係看,他構建了以“仁”為(wei) 核心之核心的價(jia) 值體(ti) 係。《禮記》中的《中庸》《表記》等都引用據說是孔子說的:“仁者,人也”,意思是說“仁”與(yu) “人”的基本內(nei) 涵相通,“仁”是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特征,也即一個(ge) 具有仁心仁德才稱得上是個(ge) 人。孔子以“仁”作為(wei) 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特征,就從(cong) 根本上肯定了人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形成了其思想體(ti) 係的主體(ti) ——仁學。孔子站在“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高度來對春秋社會(hui) 禮樂(le) 崩壞過程中人與(yu) 人的關(guan) 係變化進行曆史反思,進一步開啟了儒家人文理性的思想道路,對中國文化的人文轉向具有決(jue) 定性的意義(yi) 。郭沫若先生把孔子的“仁學”稱為(wei) “人的發現”[5],張豈之先生也認為(wei) ,“《論語》中多處為(wei) ‘仁’規定界說,其特點是:‘仁’不是以祖先神的崇拜為(wei) 出發點,而是以人的理性為(wei) 基點;不是以氏族群體(ti) 為(wei) 出發點,而是以個(ge) 人修身為(wei) 基點;不是以維護一方而犧牲另一方為(wei) 出發點,而是力求照顧到人際雙方的利益為(wei) 基點。孔子將‘仁’解釋為(wei) ‘愛人’就顯示了這樣一些特點。”[6]對此,徐複觀先生通過中國文化人文轉向的考察,認為(wei) “中國文化,大約從(cong) 周公已經開始了人文主義(yi) 性格的建構。禮樂(le) 是人文主義(yi) 的表征……這是外在的人文主義(yi) 。通過人生的自覺反省,將周公外在的人文主義(yi) 轉化而為(wei) 內(nei) 發的道德人文主義(yi) ;此種人文主義(yi) :外可以突破社會(hui) 階級的限製,內(nei) 可以突破個(ge) 人生理的限製,為(wei) 人類自己開辟出無限的生機,無限的境界,這是孔子在文化上繼承周公之後而超過了周公製禮作樂(le) 的勳業(ye) 。……《論語》上所說的仁,是中國文化由外向內(nei) 的反省、自覺,及由此反省、自覺而發生的對人、對己的要求與(yu) 努力的大標誌。”[7]《孟子·盡心上》載:“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所謂仁,就是人。人和仁結合起來,就是儒家之道——人之為(wei) 人之道。朱熹《孟子集注·盡心上》注曰:“仁者,人之所以為(wei) 人之理也。然仁,理也;人,物也。以仁之理,合於(yu) 人之身而言之,乃所謂道者也。”這就是說,“仁”是人之為(wei) 人的道理,一個(ge) 人具有仁心仁德,才算得上是人,不然不成其為(wei) 人。張載也曾說:“仁者人也,當辨其人之所謂人。學者,學所以為(wei) 人。”(《張子語錄·語錄中》)孟子還說:“惻隱之心,仁也”(《孟子·離婁下》),但不能反過來說“仁,惻隱之心也”,因為(wei) “惻隱之心”隻是“仁”的發端,是仁的初始部分,不是仁的全部,所以《孟子·公孫醜(chou) 上》又更確切地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
儒家人文精神是在天地人一體(ti) 的有機整體(ti) 宇宙觀下以人為(wei) 本的精神。天與(yu) 地不同,各有功能,不可替代。人為(wei) 天地所生,具有天地之性,在天地之間居中而立,與(yu) 天地並立為(wei) 三,能夠溝通天地,條暢萬(wan) 物。《周易》乾卦象征天,坤卦象征地。《易傳(chuan) ·乾·象傳(chuan) 》雲(yun)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即是以乾象征天道的剛強健動之性,君子效法天道,在個(ge) 人的修養(yang) 方麵就要自強不息;《易傳(chuan) ·坤·象傳(chuan) 》雲(yun)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即是以坤象征地道的厚重順承之性,君子效法地道,在個(ge) 人修養(yang) 方麵就要厚德載物。儒家強調天地人一體(ti) ,但人在天地之間最為(wei) 尊貴,《尚書(shu) ·泰誓上》雲(yun) :“惟天地萬(wan) 物之母,惟人為(wei) 萬(wan) 物之靈”;孔子也說:“天地之性人為(wei) 貴”(《孝經·聖治章》);荀子說:“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shou) 有知而無義(yi) ,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yi) ,故最為(wei) 天下貴也。”(《荀子·王製》)《禮記·禮運》也認為(wei) :“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hui) ,五行之秀氣也。”就是說,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為(wei) 天地所生,人在天地間居中而立,但並不與(yu) 天地以及天地之間的花草樹木、鳥獸(shou) 昆蟲相對立,而是能夠使天地萬(wan) 物聯係成一個(ge) 有機整體(ti) 。比較起來,人在天地萬(wan) 物之中具有特殊價(jia) 值,人為(wei) 萬(wan) 物之靈,人是既具有感性也具有理性,人既具有生物性也講道德禮義(yi) ,人凝聚了天地宇宙萬(wan) 物的精華,能夠主動創造,自我發展。人的主動性和能動性主要表現在“讚天地之化育”:“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yu) 天地參矣。”(《禮記·中庸》)“參”是“叁”的意思,人與(yu) 天地可以並立為(wei) 三。“讚”是“助”的意思,人能夠協助天地萬(wan) 物的生長化育。人不是淩駕於(yu) 天地之上的主宰者,而是通過盡己性、盡人性、盡物性,讓天地萬(wan) 物都能夠各安其位,各遂其性,讚助天地,生成萬(wan) 物。
與(yu) 此同時,儒家理性是一種實用理性。這個(ge) 觀點是李澤厚先生在《中國古代思想史論》中概括出來的。他這樣解釋說:“所謂‘實踐(用)理性’,首先指的是一種理性精神或理性態度……不是用某種神秘的熱狂而是用冷靜的、現實的、合理的態度來解說和對待事物和傳(chuan) 統;不是禁欲或縱欲式地扼殺或放任情感欲望,而是用理智來引導、滿足、節製情欲;不是對人對己的虛無主義(yi) 或利己主義(yi) ,而是在人道和人格的追求中取得某種均衡。對待傳(chuan) 統的宗教鬼神也是如此,不需要外在上帝的命令,不盲目服從(cong) 非理性的權威,卻仍然可以拯救世界(人道主義(yi) )和自我完成(個(ge) 體(ti) 人格和使命感);不厭棄人世,也不自我屈辱、‘以德報怨’,一切都放在實用的理性天平上加以衡量與(yu) 處理。”[8]
他說的“實用理性”是立足於(yu) 人文精神的一種合乎人道,追求理想人格,沒有宗教狂熱、禁欲、厭世和個(ge) 性放縱、個(ge) 人主義(yi) 的理性,與(yu) 西方的理性主義(yi) 不同,李澤厚還比較說:“實用理性同杜威的實用主義(yi) 也有著某些相似性:實用理性也將有用性懸為(wei) 真理的標準,認定真理在於(yu) 其功用、效果。不過,實用理性又不能等同於(yu) 杜威的實用主義(yi) ,因為(wei) 它承認、尊重、相信、甚至強調去符合一個(ge) 客觀的原則、規則或秩序,此一原則、規則或秩序在某種意義(yi) 上乃是獨立於(yu) 人的思維和經驗的,這就是天道,或稱天命。人道不能同天道分開,人道必須遵從(cong) 天道,天道與(yu) 人道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東(dong) 西。”[9]這就揭示了儒家的實用理性是在天人合一的構架下既強調百姓日用,人道為(wei) 本,又強調天道性命,下學上達的基本特征。
儒家以人文理性為(wei) 主,反映在中國文化對待人與(yu) 神關(guan) 係問題上就是重人輕神。在中國文化中,人們(men) 把人事看得比鬼神重要,許多宗教活動大都是圍繞人事活動而展開的。中國古代大多數思想家、宗教家對宗教比較理性,很少狂熱,他們(men) 關(guan) 心的重心是社會(hui) 、人生的現實問題,從(cong) 而影響到上至帝王將相,下至平民百姓,形成了中國傳(chuan) 統文化重人事、輕鬼神的特色。這種轉變大概是從(cong) 西周開始的。西周統治者提出了“以德配天”“皇天無親(qin) ,惟德是輔”等一係列思想觀念,認為(wei) 天命是隨著道德轉移的,天意即民意,所以要“敬德保民”。西周後期出現了“疑天”思潮,人們(men) 不再像過去那樣消極被動地祈求上天的恩賜,而是把關(guan) 注的重心放在人事方麵,於(yu) 是神的地位逐漸下降,人的地位不斷上升。春秋時期人們(men) 對傳(chuan) 統神人關(guan) 係進行了新的人文思考和理性構建,最終導致了神人關(guan) 係的重大突破,完成了春秋時期價(jia) 值觀的根本轉向,奠定了中國文化的人文主義(yi) 傳(chuan) 統,抑製了宗教神本主義(yi) 的發展。盡管後來在中國文化中,宗教觀念和宗教活動一直存在,且呈現多樣化,但卻一直未能形成充分發育,一元獨大的一神宗教。即使外來宗教傳(chuan) 入,也往往到了中國後會(hui) 變形、走樣,被中國化、被人文化,否則它就難以在中國立足、生存和發展。所以,外來宗教在中國文化人文精神的涵化下也就失去了在產(chan) 生地的某些宗教成分,而成為(wei) 中國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
關(guan) 於(yu) 道家是否有人文精神,長期以來學界認為(wei) 道家是“道法自然”,《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斷言道家是歸本於(yu) 自然,因而反人文的,而往往忘了這句話前麵的一句:“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也仍然是宇宙四大之一,並與(yu) 道、天、地並列。由道家宗教化後形成的道教,也繼承了道家的人文精神,形成了以人為(wei) 本的修仙理論。“道教的修煉是以人為(wei) 中心的,認為(wei) 人可以通過自身修煉而‘長生不死’,乃至於(yu) ‘得道成仙’。因此,在道教修煉過程中,人始終處於(yu) 主導地位,對於(yu) 生命的追求也充分體(ti) 現了‘以人為(wei) 本’的修仙理論。”[10]這就是道教仙道貴生的人文精神。道教也受儒家人倫(lun) 道德影響,如葛洪所說:“覽諸道戒,無不雲(yun) 欲求長生者,必欲積善立功,慈心於(yu) 物,恕己及人,仁逮昆蟲,樂(le) 人之吉,湣人之苦,賙人之急,救人之窮,手不傷(shang) 生,口不勸禍,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不自貴,不自譽,不嫉妬勝己,不佞諂陰賊,如此乃為(wei) 有德,受福於(yu) 天,所作必成,求仙可冀也。”(《內(nei) 篇·微旨》)因此要求信徒“欲求仙者,要當以忠孝、和順、仁信為(wei) 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務方術,皆不得長生也。”(《內(nei) 篇·對俗》)把儒家的人倫(lun) 道德修養(yang) 看成是得道成仙的必備條件。
關(guan) 於(yu) 佛教的人文特色,印度佛教以“佛”為(wei) 中心,否定現實人生,以此世為(wei) 苦海,世間一切有情都是由五蘊和合而成,人的生命也是由五蘊和合而成,人有貪嗔癡愛,隻有擺脫現實人生,實現超越輪回,進入不生不滅、絕對空寂的涅槃境界才是終極目標。但佛教中國化的禪宗興(xing) 起後,情形大變。“禪宗一方麵破除對佛祖等外在權威的迷信和崇拜,強調每個(ge) 人的自性自度,另一方麵又將解脫理想融化於(yu) 當下的現實人生之中,把修道求佛的修行貫穿在平常的穿衣吃飯之間,主張直指人心、即心即佛、‘平常心是道’,強調凡聖平等、人佛無異和自然任運、自在解脫。禪宗以人性解佛性,把抽象神聖的佛性拉向人們(men) 當下本善的智慧心,其所說的自心自性,既是指宇宙本體(ti) 或精神,也是對‘自家生命’或人生實踐主體(ti) 的肯定,它所說的‘修行’實際上就是人的自然生活本身,而它所說的‘佛’,實際上也是指那種內(nei) 外無著、來去自由的解脫‘人’……主張‘出世’的佛教在中國則最終轉向了‘入世’而麵向人生。”[11]這就確立了“人”在佛教修行實踐中的主體(ti) 地位,使佛教發生了由“佛本佛教”向“人本佛教”的根本性轉變。明代高僧憨山德清把儒家人倫(lun) 之道作為(wei) 佛教的基礎,他說:“舍人道無以立佛法……是則佛法以人道為(wei) 鎡基……所言人道者,乃君臣、父子、夫婦之間,民生日用之常也。”(《老子道德經憨山注·論行本》)可以看出,在佛教中國化的過程中,受中國文化以儒家為(wei) 主的人文精神影響,形成了鮮明的人文特色,直至到近代以降出現了現代“人間佛教”。
這樣,以儒家人文理性為(wei) 底色,道佛二教也打上了人文烙印,具備了人文色彩,於(yu) 是以儒家為(wei) 主,道佛輔助,構成了中國文化內(nei) 在的主體(ti) 結構,形成了中國文化人文精神的主體(ti) 色調。
四、從(cong) 三教融合到三教合一
儒家以人文理性為(wei) 主體(ti) 的特征,體(ti) 現為(wei) 以人為(wei) 本、仁者愛人、中庸之道、和而不同、和為(wei) 貴等價(jia) 值追求,使儒家在曆史上可以與(yu) 包括宗教在內(nei) 的外來各種思想文化交流互鑒,會(hui) 通融合。以人文理性為(wei) 主,具有複合形態的儒家或儒教就高於(yu) 其他單一的宗教與(yu) 世俗哲學、倫(lun) 理,形成“圓教”,因而儒教沒有排他性,可以和而不同,兼容並包,正如《中庸》所言:“萬(wan) 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以儒家為(wei) 主體(ti) 的中國文化可以包容土生土長的、外來的各種文化成分,隻要不使自身發生質變,都能心胸開闊,兼收並蓄,百川歸海,不擇細流。因為(wei) 能開放,能包容,就能夠融會(hui) 貫通。
曆代帝王處理三教關(guan) 係,大都懂得先確立儒家的主體(ti) 地位,在此基礎上也運用多樣化的調節手段,促進三教會(hui) 通融合而不是排斥衝(chong) 突,實現了從(cong) 三教融合到三教合一。從(cong) 三教融合到三教合一一般分為(wei) 魏晉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三個(ge) 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最初儒、道、佛是各自獨立的,有了“三教”之稱後,三教開始相提並論,彼此開始有了相互影響,在中國文化的語境中偏重於(yu) 它們(men) 社會(hui) 功能的互補。
第二階段,隋唐統治者都采取了以儒學為(wei) 正統,三教並存,並行不悖的基本政策,尤其是唐代統治者崇儒、禮佛、尊道,還鼓勵三教展開自由辯論。道宣《集古今佛道論衡》記載的隋唐“論衡”雖然多是佛道二教論衡,但實際上是“三教論衡”。辯論的結果,帝王給三教排序,但無論崇道或崇佛,儒家道統的指導思想和治國理政的主體(ti) 地位沒有動搖,這樣使三教既得到朝廷的承認和帝王的禮遇,又強化了三教對政權的依賴性和政權對三教的權威性。這種由朝廷主持並調節“三教論衡”的方式,有助於(yu) 避免三教之間由競爭(zheng) 尖銳化演化為(wei) 暴力衝(chong) 突,使三教彼此既互相鬥爭(zheng) ,又互相融合。在三教融合走向三教合一的過程中,儒家主要對佛、道思想中的哲學層麵和思維方法有所吸取,以充實自己心性論和宇宙論方麵的思想。而佛、道除了堅持自己出世主義(yi) 的宗教世界觀外,還著重吸取了儒家的倫(lun) 理政治思想,容納儒家的忠孝、仁義(yi) 等思想,以與(yu) 整個(ge) 中國社會(hui) 的社會(hui) 結構相適應。正如學者所論:“隋唐時期佛教與(yu) 儒、道兩(liang) 家所形成的三足鼎立之勢,為(wei) 三教的融合提供了客觀條件,而三教在各自的發展過程中也都深切地感受到了相互補充、相互融合的必要性,因而都表現出了強烈的融合他人理論精華的主觀意向,儒佛道三教在理論上呈現出的進一步融合的趨勢是這個(ge) 時期三教關(guan) 係的最重要特點。”[12](P16)
到第三個(ge) 階段,即宋代以降三教才出現真正宗教形態上的合一。三教融合之勢,至宋代更趨明顯,到明代真正完成。有學者通過電腦光盤檢索,“三教合一”之稱在整個(ge) 《四庫全書(shu) 》中隻出現過八次,且全都是在元代以後。也就是說,在明代之前,隻有“三教”的概念,而根本沒有“三教合一”概念的流行。或者說,明代以前的人們(men) ,尚未認識到三教在外在形態上有合一的可能性。明代人所說的“合一”,仍可分兩(liang) 個(ge) 層次。其一依然是以往“三教歸一”、“三教一家”的那層意思,即主要指三家在道德價(jia) 值觀念上的一致性;其二是當時的社會(hui) 中已經有了合三教為(wei) 一教的實際形態存在,即晚明林兆恩甚至創立以儒為(wei) 主體(ti) 的三教合一的宗教“三一教”,其他一些民間宗教裏也有以此為(wei) 旗幟的,可見諸於(yu) 那些民間宗教的經典“寶卷”[13]。對此,餘(yu) 英時先生指出:“唐宋以來中國宗教倫(lun) 理發展的整個(ge) 趨勢。這一長期發展最後匯歸於(yu) 明代的‘三教合一’,可以說是事有必至的。”[14]
在三教合一形成的過程中既有鬥爭(zheng) ,又有融合。鬥爭(zheng) 表現為(wei) 儒家因佛、道二教威脅和破壞了宗法主義(yi) 的治道而攻擊佛教和道教,以及佛、道二教之間由於(yu) 基本教義(yi) 的差異和爭(zheng) 奪宗教地位而發生激烈紛爭(zheng) ,不免有宗教衝(chong) 突,但曆代朝廷盡可能把衝(chong) 突限製在国际1946伟德層麵,避免發展為(wei) 宗教戰爭(zheng) 。“三教之間政治、經濟和理論上的矛盾爭(zheng) 論雖然一直不斷,但三教融合的總趨勢卻始終未變。儒、道、佛三教中許多重要的思想家都從(cong) 自身發展的需要出發以及迎合大一統政治的需要,提倡三教歸一、三教合一,主張在理論上互相包容……”[12](P15)。融合表現為(wei) 一些帝王和三教中的不少思想家,都分別站在各自的立場上提出過三教同源、三教融合、三教一體(ti) 、三教歸一等主張。僅(jin) 以帝王為(wei) 例,如隋文帝宣稱:“門下法無內(nei) 外,萬(wan) 善同歸;教有淺深,殊途共致。”(《曆代三寶記》卷十二)唐太宗下詔雲(yun) :“老君垂範義(yi) 在清虛,釋迦貽則理存因果。求其教也,汲引之跡殊途;求其宗也,弘益之風齊致。”(《廣弘明集》卷二十五)武則天在《條流佛道二教製》詔書(shu) 說:“佛、老二教,同歸於(yu) 善,無為(wei) 究竟,皆是一宗。”(《全唐文》卷九十五)唐肅宗李享《三教聖像讚》雲(yun) :“佛教見性,道教保命,儒教明倫(lun) ,綱常是正,……要在圓融,一以貫之。三教一體(ti) ,九流一源,百家一理,萬(wan) 法一門。”(《混元三教九流圖讚碑》)唐玄宗謂:“會(hui) 三歸一”,“理皆共貫。”(《賀論三教狀禦批》)宋真宗認為(wei) :“釋氏戒律之書(shu) ,與(yu) 周孔荀孟跡異道同,大指勸人為(wei) 善,禁人之惡。”(《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四十五)南宋孝宗說:“蓋三教,末流昧者執之,自為(wei) 異耳。夫佛老絕念無為(wei) ,修身心而已矣。孔子教以治天下者,特施設之不同耳,譬猶耒耜而耕,機杼而織。”(《釋氏稽古略》)明太祖朱元璋《三教論》寫(xie) 道:“於(yu) 斯三教,除仲尼之道,祖堯舜,率三王,刪詩製典,萬(wan) 世永賴;其佛仙之幽靈,暗助王綱,益世無窮,惟常是吉。嚐聞天下無二道,聖人無兩(liang) 心,三教之立,雖持身榮儉(jian) 之不同,其所濟給之理一。然於(yu) 斯世之愚人,於(yu) 斯三教,有不可缺者。”(《明太祖集》卷十)清世祖順治帝說:“儒、釋、道三教並垂,皆使人為(wei) 善去惡,反邪歸正,遵王法而免禍患。”(《明實錄·世祖實錄》)清雍正皇帝說:“三教雖各具治心、治身、治世之道,然各有所專(zhuan) 。其各有所長,各有不及處,亦顯而易見,實缺一不可者。”(《道藏輯要·雍正上諭》)帝王的三教融合論當然是從(cong) 其政治需要出發,主要是就政治作用和社會(hui) 功能而論的,盡管是出於(yu) 國家治理和社會(hui) 穩定的需要,但在客觀上促進了“三教合一”的形成。
“三教合一”是三教在長期的曆史發展中形成同中有異、異中有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水乳交融態勢。但三教合一不是三教簡單相加,合為(wei) 一教,就其主體(ti) 而言,三教依然各樹一幟,相對獨立,隻是盡可能地以我為(wei) 主,吸收其他二教有益於(yu) 自己的成分,於(yu) 是就有儒家式的三教合一、道家式的三教合一和佛教式的三教合一三種類型,分別以新儒學(宋明理學心學)、新道教(全真道)和新禪宗為(wei) 代表。這三種類型至明清更多見於(yu) 民間宗教信仰,典型的如林兆恩,就是三教合一思想的集大成者。他不僅(jin) 繼承了我國曆史上三教合一的思想,而且對古代宗教進行改革,創立了一個(ge) 以儒為(wei) 主、兼容道佛、融會(hui) 貫通、自成體(ti) 係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宗教。林兆恩說:“三教合一者,合而一之以孔子之儒也。……餘(yu) 之所謂三教合一者,譬之植桃、李、梅於(yu) 其庭,庭且隘,而木又拱,不得已乃擇其種之美者,而存其一。若仲尼之仁,乃種之美者也。餘(yu) 故曰道歸於(yu) 儒也,釋歸於(yu) 儒也。”(《林子三教正宗統論·非三教小引》)因此,他的三一教“貫穿著一個(ge) 主要線索──三教合一思想。而這一思想的本質是道一而教三,合佛、道二教以歸儒宗孔。”[15]
從(cong) 三教融合到三教合一的曆史過程,構成了中國文化內(nei) 在結構的動態演變過程,對中國文化而言,意義(yi) 重大,能夠體(ti) 現中國文化的兼容並包、兼收並蓄、融會(hui) 貫通、多元一體(ti) 的基本特征,使得中國文化極端的宗教偏見、極端的宗教狂熱很罕見,沒有發生激烈的宗教衝(chong) 突和大規模的宗教戰爭(zheng) ,使得各種外來宗教傳(chuan) 進中國以後,其爭(zheng) 鬥的鋒芒都被磨鈍,逐漸實現“中國化”,進而能夠與(yu) 其他宗教相互尊重,彼此共存,不斷融合,使得中國成為(wei) 世界各種宗教的大熔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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