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當“拗相公”遇到“司馬牛”:悲催的相愛相殺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十月廿四日壬申
耶穌2017年12月10日

北宋熙寧年間,在神宗皇帝的支持下,執政王安石發動了一場具有劃時代意義(yi) 的變法。熙寧變法涵蓋了行政、社會(hui) 與(yu) 經濟體(ti) 製等層麵的改革,就經濟層麵而言,新法可謂是試圖通過發展國家資本主義(yi) 的方式實現“民不加賦而國用足”的目標,曆史意義(yi) 非比尋常。
可惜在變法的過程中,產(chan) 生了非常多的問題,比如市易法,即國家設立官營貿易公司,原本是為(wei) 了“通有無、權貴賤,以平物價(jia) ,所以抑兼並也”,防止大商賈把持市場、操控物價(jia) ,結果卻是:由於(yu) 官營貿易公司壟斷了市場,“凡商旅所有,必賣於(yu) 市易”,導致“市梳樸則梳樸貴,市脂麻則脂麻貴”,“人皆怨謗”。
但麵對同僚們(men) 對於(yu) 變法的質疑,王安石卻從(cong) 不肯停下來聽聽反對者的意見,一意孤行,剛愎自用,因此得了一個(ge) “拗相公”的名號。不想三十年河東(dong) ,三十年河西,宋神宗英年早逝,年幼的哲宗繼位,由同情舊黨(dang) 的高太後垂簾聽政,高太後很快便召回舊黨(dang) 領袖司馬光。
司馬光執政之後,大舉(ju) 罷停新法,恢複舊法,包括以民間“無有不言免役之害”為(wei) 由,廢除了貨幣化的免役法(募役法),複行中世紀式的差役法。
平心而論,熙寧變法盡管存在著種種問題,但從(cong) 整體(ti) 來看,王安石的新法無疑順應了曆史演進的大勢所趨。特別是募役法的推行,顯然是曆史性的進步。我們(men) 現在回過頭看曆史,不論哪一個(ge) 國家,隨著社會(hui) 經濟的發展,其財稅結構總是會(hui) 發生類似的變遷:
1、從(cong) 以農(nong) 業(ye) 稅為(wei) 主發展至以商業(ye) 稅為(wei) 主。
2、從(cong) 以人頭稅為(wei) 主發展至以財產(chan) 稅為(wei) 主。
3、從(cong) 以實物稅為(wei) 主發展至以貨幣稅為(wei) 主。
4、從(cong) 人身支配的役折算成非人身支配的稅。
5、從(cong) 輕稅率轉為(wei) 高稅率(因為(wei) 現代政府要處理的事務遠比古典政府複雜)。王安石的役法改革,實質上便是將人身支配的役折算成非人身支配的稅。
但司馬光似乎缺乏洞察曆史大勢的眼光,固執地要廢除募役法。他的做法自然受到變法派的強烈反對,支持王安石變法的章惇跟司馬光一再辯論:“臣看詳臣民封事降出者,言免役不便者固多,然其間言免役之法為(wei) 便者,亦自不少。但司馬光以其所言異己,不為(wei) 簽出,蓋非人人皆言免役為(wei) 害,事理分明”;“況此免役之法,利害相雜。臣今所言,非謂不可更改,要之,改法須是曲盡人情,使纖悉備具,則推行之後,各有條理,更無騷擾。”
保守派中的開明之士其實也不讚同司馬光的搞法,如時任右司諫的蘇轍上書(shu) 說:“自罷差役,至今近二十年,乍此施行,吏民皆未習(xi) 慣。兼差役之法,關(guan) 涉眾(zhong) 事,根牙盤錯,行之徐緩,乃得詳審。若不窮究首尾,匆遽便行,但恐既行之後,別生諸弊。”
給事中範純仁也跟司馬光商量:恢複差役之法“且緩議,先行於(yu) 一州,候見其利害可否,漸推之一路,庶民不騷擾而法可久行”。司馬光執意不聽,範純仁隻能長歎說:“是又一王介甫矣!”稱司馬光跟王安石一樣都是不可救藥的老頑固。
翰林學士蘇軾也跟司馬光爭(zheng) 辯過免役、差役之利弊,蘇軾認為(wei) ,免役法與(yu) 差役法各有利害,但如今民眾(zhong) 已習(xi) 慣了免役法,若驟然又改為(wei) 差役法,未必樂(le) 意。但司馬光不管那麽(me) 多,堅持要全麵恢複差役法。二人爭(zheng) 執不下,蘇軾“及歸舍,方卸巾弛帶,乃連呼曰:‘司馬牛!司馬牛!’”大罵司馬光的脾氣跟牛一樣強。
你可能還想不到,司馬光實際上比王安石還要早提出募役法的設想——早在宋英宗年間,司馬光便提議:“臣愚以為(wei) ,凡農(nong) 民租稅之外,宜無所預。衙前當募人為(wei) 之,以優(you) 重相補。”所謂“衙前”之役,指農(nong) 民應役替官府運輸、保管物資,承役之人負擔極重。司馬光因此建議,將農(nong) 民服役改為(wei) 政府募役。《文獻通考》解釋說,“溫公此奏,言之於(yu) 英宗之時,所謂募人充衙前,即熙寧之法也。” 然而,等到司馬光暮年執政之時,他卻非要廢了王安石的募役法不可。
他命戶部尚書(shu) 曾布“增損役法”,即廢募役,複差役,但曾布婉言拒絕了:“免役一事,法令纖悉皆出己手,若令遽自改易,義(yi) 不可為(wei) 。”倒是時任開封府知府的蔡京極力迎合司馬光,在五日限期內(nei) “悉改畿縣雇役,無一違者”,得到司馬光的表揚:“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
司馬光全盤廢除募役法之時,役法改革的主操盤手王安石早已致仕,正閑居金陵,抱病在床,“聞朝廷變其法,夷然不以為(wei) 意。及聞罷役法,愕然失聲曰:‘亦罷至此乎?’良久曰:‘此法終不可罷,安石與(yu) 先帝議之二年乃行,無不曲盡。’”但離開了權力中樞的王安石已經回天無力,未久,他便去世了。
當初王安石以激進的方式推行變法,落了一個(ge) “拗相公”之譏;之後司馬光複以“激退”的方式廢除新法,也得了一個(ge) “司馬牛”的外號。這兩(liang) 位先後執政的北宋著名政治家,政見對立,性格卻是同樣執拗,身上都有一股“知其不可為(wei) 而為(wei) 之”的牛脾氣。但對政治家來說,也許“知其不可為(wei) 而為(wei) 之”並不是一種好的品格,因為(wei) 政治往往需要適可而止,需要妥協,需要彼此各退一步。(首發於(yu) 《新華每日電訊》)

附 司馬光與(yu) 王安石的其他相似之處(友情提示:下麵文字前幾天發過,已看過的朋友可以略過)
他們(men) 的私生活方式高度相似,都是生活十分儉(jian) 樸的人。宋人邵伯溫說,“荊公(王安石)官浸顯,俸祿入門,任諸弟取去盡不問。溫公(司馬光)通判太原時,月給酒饋待賓客外,輒不請。”隻不過王安石不修邊幅,天性不會(hui) 享受生活;而司馬光則是有意識地過著樸實的生活,嚴(yan) 格要求自己。
他們(men) 都是終身不納妾的士大夫,難得他們(men) 的夫人也一樣,都給丈夫買(mai) 了小妾,但都給丈夫送走了。王安石送走小妾的事跡,載於(yu) 邵伯溫《邵氏聞見錄》:“王荊公知製誥,吳夫人為(wei) 買(mai) 一妾,荊公見之,曰:‘何物也?’女子曰:‘夫人令執事左右。’安石曰:‘汝誰氏?’曰:‘妾之夫為(wei) 軍(jun) 大將,部米運失舟,家資盡沒猶不足,又賣妾以償(chang) 。’公愀然曰:‘夫人用錢幾何得汝?’曰:‘九十萬(wan) 。’公呼其夫,令為(wei) 夫婦如初,盡以錢賜之。”
司馬光送走小妾的事跡,亦見《邵氏聞見錄》:“司馬溫公從(cong) 龐穎公辟為(wei) 太原府通判,尚未有子。穎公夫人言之,為(wei) 買(mai) 一妾,公殊不顧。夫人疑有所忌也,一日教其妾:‘俟我出,汝自裝飾至書(shu) 院中。’冀公一顧也。妾如其言,公訝曰:‘夫人出,汝安得至此?’亟遣之”。“公(司馬光)無子,以族人之子康為(wei) 嗣。”
所以邵伯溫說,“荊公、溫公不好聲色,不愛官職,不殖貨利皆同。”
他們(men) 也都不喜歡乘坐轎子,認為(wei) 乘坐轎子是以人代畜,不人道。《朱子語類》載,“南渡以前,士大夫皆不甚用轎,如王荊公(王安石)、伊川(程頤)皆雲(yun) ,‘不以人代畜’。朝士皆乘馬。或有老病,朝廷賜令乘轎,猶力辭後受。”
《邵氏聞見錄》則載,“司馬溫公為(wei) 西京留台,每出,乘馬,或不張蓋,自持扇障日。程伊川謂曰:‘公出無從(cong) 騎,市人或不識,有未便者。’公曰:‘某惟求人不識耳。’王荊公辭相位,惟乘驢。或勸其令人肩輿,公正色曰:‘自古王公雖不道,未嚐敢以人代畜也。’”
所以邵伯溫很感慨:“嗚呼!二公之賢多同,至議新法不合絕交,惜哉!”
責任編輯:柳君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