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飛】點校重刊張錫恭撰《喪服鄭氏學》序

欄目:新書快遞
發布時間:2017-11-06 19:28:22
標簽:
吳飛

作者簡介:吳飛,男,西元一九七三年生,河北肅寧人,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博士。現為(wei) 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北京大學禮學研究中心主任。著有《婚與(yu) 喪(sang) 》《心靈秩序與(yu) 世界曆史》《神聖的家》《現代生活的古代資源》《人倫(lun) 的“解體(ti) ”:形質論傳(chuan) 統中的家國焦慮》《生命的深度:〈三體(ti) 〉的哲學解讀》《禮以義(yi) 起——傳(chuan) 統禮學的義(yi) 理探詢》等。


點校重刊張錫恭撰《喪(sang) 服鄭氏學》序

作者:吳飛

來源:“燕園禮學”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九月十八日丁酉

            耶穌2017年11月6日

 

  

 

書(shu) 名:《喪(sang) 服鄭氏學》

作者:(清)張錫恭 撰/ 吳飛 點校

出版社:上海書(shu) 店出版社

出版年:2017-10


【目錄】

 

點校重刊喪(sang) 服鄭氏學序吳飛

序 曹元弼

序 劉承幹

喪(sang) 服形製圖

 

卷一 斬衰

喪(sang) 服第十一解題

斬衰形製

釋服第十三婦人不杖

釋服第十二絞帶布帶

 

卷二 斬衰

諸侯爲天子

父爲長子

爲人後者

 

卷三 斬衰

妻爲夫

妾爲君

女子子在室爲父

斬衰女服形製

釋服第七釋總

釋服第八釋髽

釋喪(sang) 服注“髽露紒也猶男子之髺髪”

子嫁反在父之室

士大夫之眾(zhong) 臣爲其君

 

卷四 齊衰三年

齊衰三年形製

父卒則爲母

繼母如母

慈母如母

母爲長子

 

卷五 齊衰杖期

齊衰杖期形製

父在爲母

出妻之子爲母

釋服第十六釋爲父後

父卒繼母嫁從(cong) 爲之服報

修禮芻議第九(或第六)嫁母服

 

卷六 齊衰不杖期

齊衰不杖期形製

祖父母

世父母叔父母

大夫之適子爲妻

昆弟

爲眾(zhong) 子

昆弟之子

大夫之庶子爲適昆弟

適孫

釋服第二十二釋正尊降服

修禮芻議第十二(或第七)適孫之婦姑在為(wei) 夫之祖父母服

爲人後者爲其父母報

宋濮議論

修禮芻議第十三爲人後者之子爲父之本宗服

 

卷七 齊衰不杖期

女子子適人者爲其父母昆弟之爲父後者

繼父同居者

釋服第二十七繼父服

爲夫之君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姑姊妹報

爲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

妾爲女君

婦爲舅姑

夫之昆弟之子

公妾大夫之妾爲其子

女子子爲祖父母

大夫之子爲六大夫六命婦

大夫爲祖父母適孫爲士者

公妾以及士妾爲其父母

 

卷八 齊衰三月

齊衰三月形製

寄公爲所寓經傳(chuan) 註疏

爲舊君君之母妻

庶人爲國君

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爲舊國君

繼父不同居者

曾祖父母

修禮芻議第十曾祖高祖服

大夫爲宗子

舊君

曾祖父母爲士者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爲曾祖父母

 

卷九 殤大功

殤大功形製

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

叔父之長殤中殤等

其長殤皆九月纓絰其中殤七月不纓絰

 

卷十 成人大功

成人大功形製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

從(cong) 父昆弟

爲人後者爲其昆弟

庶孫

適婦

修禮芻議第十六婦爲夫族服爲婦服

女子子適人者爲眾(zhong) 昆弟

姪丈夫婦人報

修禮芻議第十四女子兩(liang) 出不再降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大夫爲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爲士者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爲母妻昆弟

皆爲其從(cong) 父昆弟之爲大夫者

爲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

大夫之妾爲君之庶子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爲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大夫及其妻子公之昆弟君爲姑姊妹女子子嫁於(yu) 尊同者

釋服第二十四始封之君降服

 

卷十一 繐衰

繐衰形製

諸侯之大夫爲天子

 

卷十二 殤小功

殤小功形製

叔父等之下殤

爲人後者爲其昆弟從(cong) 父昆弟之長殤

爲夫之叔父之長殤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

爲姪庶孫丈夫婦人報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爲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長殤

大夫之妾爲庶子之長殤

 

卷十三 成人小功

成人小功形製

從(cong) 祖祖父母從(cong) 祖父母報

從(cong) 祖昆弟

從(cong) 父姊妹

孫適人者

爲人後者爲其姊妹適人者

爲外祖父母

釋服之繼母之黨(dang) 非徒從(cong) 辨

從(cong) 母丈夫婦人報

修禮芻議第十五(或第十一)外親(qin) 女子無出降

夫之姑姊妹娣姒婦報

修禮芻議第十九夫之從(cong) 族祖姑及從(cong) 祖姑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爲從(cong) 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子子適士者

大夫之妾爲庶子適人者

庶婦

君母之父母從(cong) 母

君子子爲庶母慈己者

 

卷十四 緦麻

緦麻三月形製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

庶孫之婦

庶孫之中殤

從(cong) 祖姑姊妹適人者報

從(cong) 祖父從(cong) 祖昆弟之長殤

外孫

從(cong) 父昆弟姪之下殤

夫之叔父之中殤下殤

從(cong) 母之長殤報

庶子爲父後者爲其母

釋服第十七庶子爲父後者爲其母

士爲庶母

貴臣貴妾

乳母

釋服第二十六乳母

從(cong) 祖昆弟之子

曾孫

父之姑

從(cong) 母昆弟

妻之父母

姑之子

舅之子

夫之姑姊妹之長殤

夫之諸祖父母報

君母之昆弟

從(cong) 父昆弟之子之長殤昆弟之孫之長殤

爲夫之從(cong) 父昆弟之妻

 

卷十五 記

解記字

公子爲母妻之服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於(yu) 兄弟降一等

爲人後者於(yu) 兄弟降一等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與(yu) 兄弟居加一等

朋友皆在他邦袒免歸則已

朋友麻

君之所爲兄弟服室老降一等

夫之所爲兄弟服妻降一等

庶子爲後者爲其外祖父母從(cong) 母舅無服不爲後如邦人

宗子孤爲殤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親(qin) 則月算如邦人

改葬緦

童子唯當室緦

凡妾爲私兄弟如邦人

大夫弔於(yu) 命婦錫衰命婦弔於(yu) 大夫亦錫衰

女子子適人者爲其父母婦爲舅姑惡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總

妾爲女君君之長子惡笄有首布總

 

卷十六 記

凡衰外削幅裳內(nei) 削幅幅三袧

若齊衰內(nei) 裳外

負廣出於(yu) 適寸

適博四寸出於(yu) 衰

釋服第五辟領

衰長四寸博四寸

釋服第二端衰

衣帶下尺

衽二尺有五寸

釋服第六衽

袂屬幅

衣二尺有二寸

祛尺二寸

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爲受受冠七升

齊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爲受受衰八升

釋服第一爲母齊衰四升

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

大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自書(shu) 覆校喪(sang) 服鄭氏學刊本後

主要校勘用書(shu)

人名索引

 

【點校重刊《喪(sang) 服鄭氏學》序】

 

《喪(sang) 服鄭氏學》一書(shu) 十六卷,是晚清民國學者張聞遠先生(1858-1924)的著作。我從(cong) 西元二零一一年開始涉足喪(sang) 服之學,在《續修四庫全書(shu) 》中偶見此書(shu) ,稍一翻閱,便覺精微細密,遠遠超過胡竹邨《儀(yi) 禮正義(yi) 》之喪(sang) 服部分,於(yu) 是開課與(yu) 諸生共讀,吾友周飛舟也開課細讀此書(shu) 。兩(liang) 個(ge) 師門都花了兩(liang) 年時間來讀完一遍,愈覺體(ti) 大思精,非熟讀數過不能通其義(yi) 。於(yu) 是我邊讀邊校,歷數年始畢。其後我與(yu) 飛舟又兩(liang) 次合作開課,細讀此書(shu) ,才對喪(sang) 服學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在此期間,我又搜羅聞遠先生其他著述,於(yu) 上海圖書(shu) 館見《茹荼軒日記》十八卷,應爲封衡甫舊藏,又於(yu) 復旦大學圖書(shu) 館見《茹荼軒日記》二十六卷及《喪(sang) 禮鄭氏學》、《茹荼軒文集》、《續集》鈔本,並與(yu) 曹叔彥先生往復信劄數十通,應該是王欣夫先生攜至復旦的。[1]此間又賴海內(nei) 友朋之力,得先生諸多課藝、函劄,泛覽通觀,並至鬆江訪秀野橋、小昆山,至江陰尋南菁書(shu) 院遺跡,得見張氏後人張敬淦先生,仰慕覃思不能已,恨不親(qin) 聆先生教誨。此《喪(sang) 服鄭氏學》爲先生畢生用力所在,百年之後得再校付梓,謹述飛數年讀書(shu) 所得,以告慰先生之靈,並求正於(yu) 學界諸君子。

 

  

 

《喪(sang) 服鄭氏學》稿本,現藏於(yu) 臺灣“中研院”傅斯年圖書(shu) 館

 

一、聞遠先生生平

 

張氏爲鬆江府婁縣望族,家於(yu) 西門外南埭,先生五世祖友竹公昀工書(shu) 畫,清高宗南巡,以獻畫得賜錦;其祖柳泉公允垂官至杭州知府,頗有政聲;父夬齋先生爾耆不事舉(ju) 業(ye) ,勘定經史,藏書(shu) 甚富,並善古文。聞遠先生生於(yu) 鹹豐(feng) 八年戊午四月二十二日,幼年喪(sang) 母,夬齋先生課之讀書(shu) 屬文十餘(yu) 年,雲(yun) :“今日所誦,即他日所行也。”又教之以入仕當學範文正,不仕當效顧亭林。先生之學問誌節,根砥來自家學。光緒二年丙子,先生入府學,其後從(cong) 陳杏生先生士翹遊,讀《四書(shu) 大全》,同學者有錢復初先生同壽,其後成爲莫逆之交。先生曾和杏生先生詩雲(yun) :“古昔非無禍變尋,儒生嬗守到如今。試看冬月重冰節,不絕梅花數點心。風雨難摧伏氏壁,弦歌終賸竇公音。千鈞一髮知誰任,函丈摳衣仰望深。”[2]可見其立誌向學之誠。

 

光緒九年,江蘇學政、兵部侍郎黃漱蘭(lan) 建南菁書(shu) 院於(yu) 江陰,以漢、宋兼采、經世致用爲宗旨[3],禮聘南匯張嘯山爲院長,嘯山時在鬆江,與(yu) 夬齋交好,聞遠先生並閔頤生等隨至江陰,肄業(ye) 南菁。嘯山旋捐館,漱蘭(lan) 乃改聘定海黃元同先生以周。聞遠先生從(cong) 其父讀書(shu) ,已有漢、宋兼采之意,自從(cong) 黃先生學,更專(zhuan) 意經學,尤重三禮;其後王葵園繼任江蘇學政,聞遠先生亦得從(cong) 學。聞遠於(yu) 南菁書(shu) 院結識曹君直先生元忠、叔彥先生元弼兄弟,論學甚相得。先生往江陰,常過蘇州曹家盤桓數日,相與(yu) 論學。據復旦圖書(shu) 館藏往還信劄,二人初識即論漢學門徑,聞遠先生在叔彥先生啟發下始細讀《說文》。二人信劄往復數十年,皆互稱吾師。[4]可以說,聞遠先生從(cong) 其父、杏生先生受桐城文法、性理之學,成爲其一生品節之要,而從(cong) 黃元同、王葵園、曹叔彥受漢學家法、禮學門徑,則爲其一生學問造就之端。漢、宋兼采之學,都在先生的學問行事體(ti) 現出來。

 

  

 

張錫恭先生像

 

先生光緒十一年成拔貢,光緒十四年鄉(xiang) 試獲捷,次年夬齋先生辭世,聞遠先生哀毀逾常。因爲其父子之間不止尋常養(yang) 育之恩,且授學課書(shu) 十餘(yu) 年,情深誼厚。先生在南菁兼習(xi) 經、古之學,課藝多列超等,得元同、葵園讚賞有加。[5]後人論南菁課生,也多把先生當做元同門下翹楚。[6]南菁書(shu) 院刊刻課生課藝,於(yu) 海內(nei) 影響甚钜,[7]聞遠先生精治三《禮》之名,也不脛而走。飛所見最晚課藝作於(yu) 光緒二十二年,元同先生亦於(yu) 光緒二十四年辭去院長之職。

 

當時張香濤督湖廣,銳意進取,夬齋生時已頗屬意,後香濤創兩(liang) 湖書(shu) 院,涵育人才,叔彥參與(yu) 頗深,力薦聞遠先生。香濤誠意禮聘,甚至致電鬆江知府,請他幫助督促。[8]先生雖已受聘鬆江府學,最終還是答應赴鄂,任經學教習(xi) 。遊楚數年,弟子悅服,聞遠先生亦頗得香濤中體(ti) 西用之旨。[9]但可惜,其子遘疾夭喪(sang) ,先生夫婦匆匆返鄉(xiang) ,不久後,其妻劉氏亦病沒。此前之喪(sang) 父,此時之喪(sang) 子喪(sang) 妻,先生創痛甚钜,其後專(zhuan) 治喪(sang) 禮之學,於(yu) 此不無關(guan) 係。

 

此後先生任教鬆江府學,並館於(yu) 蒯禮卿家,沉潛數年,於(yu) 喪(sang) 服之學頗有心得,致繆藝風書(shu) 中雲(yun) :“居常私念,倘得假以著書(shu) 之歲月,將王肅偽(wei) 書(shu) 中凡涉典禮者,一一詳辨,使不得復申其喙,王肅之謬破,則鄭君之義(yi) 著,然後彚輯漢、唐之注疏,國朝諸老之著述,以成一書(shu) ,採取其精要,乃可爲學堂課本。”[10]先生此時已有著書(shu) 論服之誌。光緒三十二年,清廷預備立憲,開憲政編查館、法律館、禮學館三館,溥玉岑任禮學館總纂官,君直先生實主其事,所以禮學館多南菁舊人。聞遠先生應徴入京,修凶禮之部。憲政、法律二館非常西化,唯禮學館以維持禮教爲誌,三館論事多不諧,禮學館中有曹君直、張聞遠、錢復初諸先生,抨擊沈家本所定民法、刑律草案。修禮三年,聞遠先生喪(sang) 服之學也日益精專(zhuan) 。其於(yu) 宣統二年致繆藝風先生書(shu) 言,已作《修禮芻議》二十一篇[11]、《釋服》六篇,並作《禮經宮室圖考》一篇,爲著《喪(sang) 禮鄭氏學》之發軔。[12]

 

宣統三年七月,先生所修兇禮部分大致完稿,於(yu) 是回鄉(xiang) 省親(qin) 。月餘(yu) 而武昌事起,鬆江易幟,清帝遜位,先生兄弟族人都剪髮辮響應,先生將田產(chan) 盡歸兄弟,獨賴禮學館薪俸,隱居在小昆山祖祠之側(ce) 。上海爲前清遺老聚居之邑,前朝大員、貴家公子,無不日日招引,抨擊民國,花天酒地,醉生夢死,梁節庵守德宗陵寢,亦不時奔走上海,聯絡舊臣。君直時或躋身其中,叔彥偶一相聚,然仍以著書(shu) 爲要務,而我聞遠先生,雖近在咫尺,亦時時難遣故國之思,然專(zhuan) 意守先待後,留窮著書(shu) ,於(yu) 遺老中亦屬鳳毛麟角之純儒。故君直有詩贊之雲(yun) :“吾愛張夫子,隱居峰泖間。衣冠流俗訝,經籍列朝頒。結屋依先墓,開門見故山。有時入城市,知是買(mai) 書(shu) 還。”[13]時間久了,先生應該知道復辟大清已然無望,那他如此專(zhuan) 意著述究竟爲何?當年先生對夬齋先生說,願學顧亭林先生,可謂一語成讖。魯迅看到聞遠先生爲尹嘉銓《小學大全》作跋[14],不明白前清遺老爲何喜歡刊刻清代前期的禁書(shu) ,卻不知道,聞遠、君直、叔彥這樣的遺民,同亭林先生一樣,耿耿孤忠雖係一代興(xing) 亡,胸中誌向實關(guan) 天下萬(wan) 世。隻是,身處民國時期的他們(men) 比清初的遺民更加艱難,他們(men) 不懂現代世界,外麵的世界也不懂他們(men) ,但他們(men) 仍然相信,自己所做的學問不會(hui) 中絕,總會(hui) 有益於(yu) 世道人心,雖然不知道已經大不一樣的世道人心何時以及如何會(hui) 接納他們(men) 。故而,先生對於(yu) 明末抗清英雄亦滿懷敬意,引爲同道。隱居十年,先生賦詩雲(yun) :“十年斯地避囂塵,地僻從(cong) 來鮮雜賓。清淺一灣資汲水,扶疏數樹足添薪。陸臺蔓草書(shu) 誰讀,夏墓鬆楸德有鄰。涼夜倚扉間眺望,兩(liang) 三星火是螢燐。”雖久處困頓之中,先生不僅(jin) 葆全清臣誌節,而且充滿簞食瓢飲之樂(le) 。六十卷大著,即在這窮山草廬中寫(xie) 就。

 

  

 

顧亭林像

 

《喪(sang) 禮鄭氏學》一書(shu) ,先生規劃已久,欲以《喪(sang) 服》一篇爲綱,遍解《周禮》、《儀(yi) 禮》、大小《戴記》中相關(guan) 篇章,而解《喪(sang) 服》之書(shu) 自然最係統,亦應最先完成。在禮學館時,此書(shu) 已初成數卷。民國五年,《喪(sang) 服鄭氏學》十六卷完稿,而先生病。君直來訪,見此稿,遂攜至劉翰怡處。翰怡時正刊刻《求恕齋叢(cong) 書(shu) 》,見之甚喜,遂付梨栆。先生又用十年,成《禮經鄭氏學》十一卷、《禮記鄭氏學》三十二卷,附所修《大清通禮喪(sang) 禮》一卷,此四十四卷即《喪(sang) 禮鄭氏學》。

 

民國十三年,江浙戰起,先生本在病中,受到驚嚇,連夜駕舟至其甥張澤封衡甫處,自此不起,是年九月歿於(yu) 張澤。錢名山先生爲賦詩雲(yun) :“先生身居碧玉屏,迥然雲(yun) 間一曙星,終年閉戶注《禮經》,神遊三代通古靈,髡者到來不拔扃,欲往從(cong) 之求典型,首陽山前戰血腥,今年宣統歲甲子,月日先生赫然死,斂無棺衾拜無子,亡國遺民合如此,君不見溝壑從(cong) 來屬誌士,安用汙人紅十字!”

 

先生卒後,封衡甫爲刊刻《茹荼軒文集》,王欣夫爲刊刻《茹荼軒續集》、《禮學大義(yi) 》。其《喪(sang) 禮鄭氏學》一書(shu) 卷帙浩大,後王欣夫、金鬆岑兩(liang) 先生爲籌資刊刻,因抗日戰起而輟,鈔本今藏復旦大學圖書(shu) 館。

 

此先生一生行事之大略,飛有另文詳述。[15]

 

二、清代禮學與(yu) 喪(sang) 服學述略

 

《喪(sang) 服鄭氏學》、《喪(sang) 禮鄭氏學》共六十卷,實本一書(shu) ,先生一生之學,俱匯於(yu) 此,可以看作清世喪(sang) 服學集大成之作。有清一朝,經學昌明,禮學尤盛,而清代言禮學的大家,很少有有不用力於(yu) 喪(sang) 服學的。叔彥序有雲(yun) :“天道至教,聖人至德,著在六經,其本在禮,禮有五經,本在喪(sang) 服。”劉翰怡序中,聞遠先生亦自道:“由吾書(shu) 而探鄭君之誼,其於(yu) 鄭君禮注之意,庶幾其不倍乎?由注誼以探禮經,其於(yu) 周公製服之心,庶幾其不倍乎?由製服以觀親(qin) 親(qin) 、尊尊之等殺,於(yu) 聖人之盡倫(lun) ,或可窺見萬(wan) 分之一乎?”

 

喪(sang) 服向為(wei) 禮學大宗,魏晉南北朝之際,論喪(sang) 服之書(shu) 尤多,書(shu) 雖皆佚,然其說多存於(yu) 孔、賈二疏與(yu) 《通典》中,解經疏注,明例議禮,堪稱極盛。不過,鄭學之綱仍在《周官》,義(yi) 疏學之要亦在《周官》,至隋唐而六部官製得以立;且魏、晉之際乃準五服以製罪之禮法架構的形成時期,故議禮之盛實關(guan) 律學之興(xing) 。

 

禮學之盛,魏晉南北朝之後,當推清世。但清儒治《周官》的成績並不很高,至孫仲容始變,即便孫氏之《周官正義(yi) 》,所長在於(yu) 文字訓詁,而非經學體(ti) 係的建構,這是清人禮學大異於(yu) 漢、唐禮學之處。當時,六部官製久經成形,研究《周官》中的六官已非時代急務,延至晚清,六部製陵次變爲西式官製,這種必要就更沒有了。禮律架構已歷千年,禮學館所爭(zheng) 反爲準五服製罪之存廢,其關(guan) 注點也和魏晉議禮非常不同。故清世禮學雖遠承魏晉,此二點頗不同,故清人喪(sang) 服學重在義(yi) 理,不在服議。清儒禮學專(zhuan) 門著述約有三類,一爲禮學通書(shu) 類,有《讀禮通考》、《五禮通考》、《禮書(shu) 綱目》、《禮書(shu) 通故》等,皆甚用力於(yu) 喪(sang) 服學,徐健庵《讀禮通考》全爲喪(sang) 禮之書(shu) ,黃元同《禮書(shu) 通故》於(yu) 宗法、喪(sang) 服用力尤深。一爲新義(yi) 疏學類,此類著述頗多,沈果堂《儀(yi) 禮小疏》、胡竹邨《儀(yi) 禮正義(yi) 》、鄭子尹《儀(yi) 禮私箋》、曹叔彥《禮經校釋》等皆於(yu) 喪(sang) 服學甚爲屬意;一爲禮學專(zhuan) 論類,尤以喪(sang) 服類著作最爲特出,其著者如程易疇《儀(yi) 禮喪(sang) 服文足徴記》,淩次仲《禮經校釋》本爲清代禮學力作,其《封建尊尊服製考》尤具特識,他如夏韜甫之《三綱製服尊尊述義(yi) 》與(yu) 《學禮管釋》、夏謙甫之《五服釋例》、崔東(dong) 壁之《五服異同匯考》、吳子序之《喪(sang) 服會(hui) 通說》,及張淵甫未刊之《儀(yi) 禮喪(sang) 服文足徴記辨誤》,其旨皆在探喪(sang) 服之義(yi) 理。喪(sang) 服本爲人倫(lun) 之學,禮學親(qin) 親(qin) 、尊尊、長長、男女有別之義(yi) ,尤具其中,故探研喪(sang) 服之學,可窺禮義(yi) 之大,叔彥先生所謂“禮有五經,本在喪(sang) 服”,正在於(yu) 此。故清人禮學之盛,正在由喪(sang) 服以探人倫(lun) 禮義(yi) 之全體(ti) ,此一統係集大成於(yu) 聞遠先生二書(shu) 。請略述之。

 

喪(sang) 服義(yi) 理之大,在於(yu) 親(qin) 親(qin) 、尊尊二端,歷代言喪(sang) 服親(qin) 親(qin) 、尊尊之義(yi) 者,多推《禮記·三年問》所雲(yun) 至親(qin) 以期斷及加隆之義(yi) 。賈公彥《儀(yi) 禮疏》述其義(yi) 雲(yun) :“聖人初欲爲父母期,加隆焉,故爲父母三年。必加隆至三年者,孔子答宰我雲(yun) :‘子生三年,然後免於(yu) 父母之懷。’是以子爲之三年報之。”宋人黃榦乃推廣其義(yi) 曰:“從(cong) 祖祖父者,祖之昆弟也;其子謂從(cong) 祖父,又其子謂從(cong) 祖昆弟,又其子謂從(cong) 祖昆弟之子,凡四世。上三世以祖父己旁親(qin) 之義(yi) 推之,皆當服小功,名爲三小功。下一世以子旁殺之義(yi) 推之,當服緦。此三小功一緦,與(yu) 己同出曾祖。族曾祖父者,曾祖之兄弟也,其子謂族祖父,又其子謂族父,又其子謂族昆弟,凡四世。以曾祖祖父己旁親(qin) 之義(yi) 推之,皆當服緦麻,名爲四緦麻,此即《禮記·大傳(chuan) 》雲(yun) ‘四世而緦,服之窮也’。四世皆名爲族,族,屬也,骨肉相連屬,故以族連之。此四緦麻與(yu) 己同出高祖,爲四世,旁推亦四世,四世既有服,則高祖有服明矣。”[16]此更推至親(qin) 期斷及上殺、下殺、旁殺之意,喪(sang) 服六術及諸服例,盡在其中。其後數百年,治喪(sang) 服學者多從(cong) 其說,清初徐健庵亦雲(yun) :“其説以期爲斷,父至尊,母至親(qin) ,故加隆,以盡孝子之恩。加之則倍,故再期也。”[17]但清初的姚立方懷疑至親(qin) 期斷之說同於(yu) 宰我短喪(sang) 之論[18],說出自《荀子》的《三年問》非孔門之學。此清人喪(sang) 服學立新說之始。至程易疇之《宗法》、《喪(sang) 服》二書(shu) ,則爲清人重整喪(sang) 服學義(yi) 理發軔之作。

 

  

 

《禮記》書(shu) 影

 

易疇作《儀(yi) 禮喪(sang) 服文足徴記》,後人以其與(yu) 鄭君立異者,觸處成病。易疇之說雖然錯誤很多,但治喪(sang) 服者沒有不讀他的書(shu) 的,爲什麼呢?因爲易疇之書(shu) 有義(yi) 理貫通上下,開清人喪(sang) 服學統,其功實不可沒。《儀(yi) 禮喪(sang) 服文足徴記》爲《通藝錄》之四,《通藝錄》的前三篇依次爲《論學小記》、《論學外篇》、《宗法小記》,這四篇都是易疇學術精義(yi) 所在。易疇而爲乾嘉大師,絕不僅(jin) 僅(jin) 是因爲考據訓詁。《通藝錄》起首二篇,爲易疇辨性理之作,承戴東(dong) 原辟宋學之緒,而無其過激之弊。其言曰:“竊以謂禮之本出於(yu) 理,而理亦有所難通,據理而執一,不以禮權之,亦不可通也。人之言曰:‘天下止有一理。’餘(yu) 以爲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烏(wu) 在其爲一理也?”[19]易疇以爲禮出於(yu) 理,而禮緣人情而定,故曰:“故言理者,必緣情以通之;情也者,出於(yu) 理而妙於(yu) 理者也。情通則彼執一之理自屈,而吾之理伸矣;情不通,則吾之理轉成其爲執一,是吾以理啟人之爭(zheng) 矣。”[20]易疇晚號“讓堂”,並題一聯雲(yun) :“直任理來終惹氣,曲通情處漸能和。”

 

易疇的宗法、喪(sang) 服學就由此義(yi) 理學而來。其《宗法小記》與(yu) 《儀(yi) 禮喪(sang) 服文足徴記》本是一體(ti) ,易疇強調喪(sang) 服是精義(yi) 之學:“人恒有言曰:天下止此一理。此非精義(yi) 之學也。義(yi) 主於(yu) 斷,通乎理之歧途而權之,於(yu) 行乎不能行之時而止之以不得而不止,斷之於(yu) 義(yi) 而已矣。彼謂天下止一理者,是知其一說而不知其又有一說也。”[21]此與(yu) 《論學外篇》如出一轍,易疇強調這一點,旨在其《喪(sang) 服經傳(chuan) 》文足徴之說。《喪(sang) 服》一篇對喪(sang) 服服敘雖言之綦詳,畢竟還有許多未盡之服。如有曾祖曾孫之服,而未言高祖玄孫之服,有姑姊妹女子子適人、反在父之室、適人無主之服,而未言其在室之服;旁親(qin) 之服,爲從(cong) 租祖父母、從(cong) 祖父母之小功服皆言報,而爲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等之緦麻服無報字。鄭君雲(yun) :“凡不見者,以此求之。”言鄭氏喪(sang) 服學者多依已言之服推不言之服,故由曾祖之齊衰三月而推出高祖之齊衰三月,由曾孫之緦麻三月而推出玄孫之緦麻三月,由姑姊妹女子子適人之服,而包其在室之服於(yu) 世叔父、昆弟、子之中,由旁尊報服之例而推出不言報之服,於(yu) 是有了歷代沿用的完整喪(sang) 服圖。易疇卻大反此意,攻鄭氏之學以服例推衍喪(sang) 服圖,即以一理言喪(sang) 服,不是精義(yi) 之學,喪(sang) 服精義(yi) 之學,在於(yu) 以權斷製,禮例固有其理,製服卻不全依照此理,故於(yu) 《喪(sang) 服經傳(chuan) 》所言之外,再無他服。易疇發此精義(yi) 之學,以爲經不言高祖玄孫之服,即無高祖玄孫之服,不言姑姊妹女子子在室之服,則凡女子皆無在室之服,唯有適人之服,經不言報者,即不報其服。另有鄭君疑傳(chuan) 之數處,傳(chuan) 皆應無誤。據易疇之說,則數千年之喪(sang) 服圖全然不對。其精義(yi) 之學以權論製,但終究不可能全無義(yi) 理,所謂權製,其實是一義(yi) 理勝另一義(yi) 理,如其論報服雲(yun) :“伸於(yu) 此,不得不屈於(yu) 彼,裁製之宜,於(yu) 是乎出。所謂義(yi) 也,應報未始非義(yi) ,而旁殺之義(yi) 足以奪之。大哉權乎!權之,而義(yi) 之分始定,此之謂精義(yi) 之學也。夫惟精義(yi) ,乃可與(yu) 議禮;可議禮,乃可以製服。”[22]易疇並不是不言理,而是以旁殺之理奪相報之理,因而就把期斷、加隆、六術之理都丟(diu) 掉了,但他又特別重視從(cong) 宗法中尋求喪(sang) 服之理,所以其喪(sang) 服學之義(yi) 理,都在《宗法小記》一書(shu) 中。他的宗法學大旨有二,一曰宗道兄道,一曰尊祖敬宗。他說:“宗之道,兄道也,大夫士之家,以兄統弟而以弟事兄之道也。”[23]因宗法特重兄弟,故其釋“尊祖敬宗”亦以爲,尊祖即在於(yu) 敬祖之宗子,即同輩之嫡兄弟。以兄道統宗法,並以此領喪(sang) 服,此即易疇喪(sang) 服學特重旁殺之由來,由此可以旁殺屈上殺,可以旁殺勝報服,所以高祖之子、孫、曾孫雖皆有緦麻之服,而高祖不必有服,因爲族曾祖父、族祖父、族父之緦麻,都是由同代宗子旁殺而來,而不是由高祖而來。其餘(yu) 喪(sang) 服也可以此類推。他說:“人道親(qin) 親(qin) ,自小宗始。小宗有四,自繼禰之宗始。親(qin) 親(qin) 之殺,則繼禰者爲隆。由是而繼祖,而繼曾祖,而繼高祖,則其所漸殺焉者也。”[24]以小宗釋親(qin) 親(qin) ,並以敬宗釋尊尊,這就是易疇言親(qin) 親(qin) 、尊尊的基本架構,與(yu) 前代之喪(sang) 服義(yi) 理完全不同,也正是後人詬病的原因。

 

  

 

《儀(yi) 禮喪(sang) 服文足徴記》書(shu) 影

 

易疇同郡淩次仲也攻擊理學,其激烈程度遠過東(dong) 原、易疇,甚至說“聖學禮也,不雲(yun) 理也”。而其《禮經釋例》一書(shu) ,考《禮經》之例,非常細密圓融。其中的《封建尊尊服製考》一文,亦爲抽繹喪(sang) 服學義(yi) 理之作。次仲雲(yun) :“先王製禮,合封建而言之,故親(qin) 親(qin) 與(yu) 尊尊竝重。封建既廢,尊尊之義(yi) ,六朝諸儒或有能言之者,宋以後儒者因陋生妄,於(yu) 其所不知,輒以己意衡量聖人,由是說喪(sang) 服者日益多,而禮意日益晦。心竊惑焉,謹取經與(yu) 傳(chuan) 言尊尊之義(yi) 者,別輯為(wei) 一篇,名曰《封建尊尊服製考》,而以《戴記》釋經與(yu) 傳(chuan) 者證之,俾讀者一覽而知,不致迷於(yu) 所往,庶於(yu) 經義(yi) 不無少裨焉。”[25]淩氏爲糾正後人過重親(qin) 親(qin) 之失,獨標尊尊之服,並以封建之製釋之,從(cong) 程氏以宗法言喪(sang) 服的架構又推進了一步。其後又有夏韜甫作《三綱製服尊尊述義(yi) 》,其弟謙甫作《五服釋例》。夏氏兄弟學尊朱子,辟淩氏不遺餘(yu) 力,而其喪(sang) 服學卻在很多地方繼承了淩氏。韜甫之書(shu) 專(zhuan) 言尊尊,就次仲之封建尊尊之義(yi) 而發明之,謙甫則以此意釋喪(sang) 服製度之全體(ti) ,其大義(yi) 雲(yun) :“至尊之服,則父也,君也,夫也,所謂三綱者是也;至親(qin) 之服,則母也,妻子也,昆弟也,所謂一體(ti) 者是也。由尊尊之義(yi) 而推之,則祖也,適也,宗也,此正統不降之例也。由親(qin) 親(qin) 之義(yi) 而推之,則上殺也,下殺也,旁殺也。此五服遞降之例也。”[26]較之易疇之宗法,次仲之封建,韜甫之三綱,謙甫之喪(sang) 服學則兼顧禮例之總體(ti) ,而其以尊尊領親(qin) 親(qin) ,以三綱先一體(ti) ,則直承次仲、韜甫而來。既以三綱之尊尊領一體(ti) 之親(qin) 親(qin) ,自然不大重視至親(qin) 期斷與(yu) 加隆之說,因爲後者一定會(hui) 以一體(ti) 至親(qin) 之服爲製服之本,而加隆是第二位的原則,所以親(qin) 親(qin) 必先於(yu) 尊尊。所以夏謙甫之書(shu) 亦首尊尊,次正尊、私尊、不降、降服,全由尊尊之服爲主。

 

所以,從(cong) 程易疇到夏謙甫,構成了清儒喪(sang) 服學極特異之一係,重宗法、封建、尊尊,雖至謙甫亦將親(qin) 親(qin) 之服納入其中,但終究以尊尊爲重,而不大重視至親(qin) 以期斷的原則。此一係與(yu) 自漢、唐以來之喪(sang) 服義(yi) 理全然不同,且使親(qin) 親(qin) 、尊尊之服難以統合爲一,但這一派對於(yu) 喪(sang) 服的製度基礎的解釋,卻頗爲犀利獨到,是我們(men) 應該特別重視的。

 

   

 

《禮經釋例》書(shu) 影

 

清世喪(sang) 服義(yi) 理學又有另外一係,直接繼承了漢、唐喪(sang) 服學的主要傳(chuan) 統,以至親(qin) 期斷爲製服之本,尤其重視親(qin) 親(qin) 之義(yi) 。崔東(dong) 壁作《五服異同匯考》,卷一首言爲父、爲母、爲妻、爲子、爲夫諸至親(qin) 之服,次言爲大功以上同堂之服,再次言同族之服,又次言外姻之服。卷二、卷三則釋他服,而於(yu) 書(shu) 末總結說:“期也者,歴時之一周也,故見新麥則感焉,見新穀則感焉,乍寒則感焉,乍暖則感焉,乃至蔬果新登,雨雪乍至,亦莫不覩之而感,而哀生焉。凡至親(qin) 之喪(sang) ,期之內(nei) ,無乎不哀也,故曰至親(qin) 以期斷也。至於(yu) 父母之喪(sang) ,恩尤深,義(yi) 尤重,不但初見之而感而哀也,即再見之而猶不能不感,不能不哀,但感漸淺而哀漸殺耳,必至再期之後,三見之,然後其情漸習(xi) ,其心漸平,可以勉強復其故常,故親(qin) 喪(sang) 皆以三年爲斷也。”[27]這一說法不僅(jin) 全依至親(qin) 期斷的原則立論,甚至直接使用了被長期批判的宰我之說。

 

又有吳子序先生,撰《喪(sang) 服會(hui) 通說》,也以至親(qin) 期斷之說爲立說之基:“人之哀死也無殊,同居者爲甚,既葬而反,入門而弗見也,登堂又弗見也,是故哀之弗釋,以至於(yu) 期也。期則天道變矣,百物易矣,故至親(qin) 者服喪(sang) ,皆以期爲斷爲主,然後倍之。三年之抑而期也,降之於(yu) 其不爲主而已,期之抑而大功也,降之於(yu) 其不同居而已。”[28]子序也非常重視宗法、廟祭,但是他對宗廟之義(yi) 的解釋與(yu) 程易疇非常不同,專(zhuan) 以同居立說,所以宗法之道起於(yu) 父子昆弟同居之至親(qin) ,由親(qin) 而疏,由同居而上溯至四世高祖,因而服之義(yi) 盡於(yu) 四世。“父子昆弟,人道之至親(qin) 也,至親(qin) 之道,同居以終其世,沒猶親(qin) 其宗廟,宗族之名,由此立焉。弟以昆爲宗,宗者,上同事其祖;昆以弟爲族,族者,下兼屬其子孫。凡人父子昆弟同居,以終其世,則必有四世之屬,蓋其子孫必有逮事曾祖預祭高祖之廟,與(yu) 族昆弟爲同居者,服之義(yi) 盡於(yu) 四世,以此也。”[29]他又說:“聖人之仁天下,使人父子昆弟終相保,而仁民之道盡之矣。宗之言,主也,子宗其父,弟宗其昆,何以謂之宗?以昆弟同居而事父之廟。同居而事父之廟,其祭也必有爲之主者,故異居而各事其廟,則無宗矣。人所及不過四世,幼逮事其曾祖,老耄得有曾孫,宗之屬由此窮。”[30]子序仍以至親(qin) 爲本宗五屬喪(sang) 服之本,五屬之服又爲喪(sang) 服全體(ti) 之本,他對五屬親(qin) 親(qin) 之服的解釋,頗可補易疇之失,但對於(yu) 尊尊之義(yi) ,卻多有未盡之處。其言義(yi) 服,又專(zhuan) 據外姓之服立論:“五屬服喪(sang) ,仁之至也;名服,義(yi) 之至也;降、出者,義(yi) 以節仁;服外親(qin) ,仁以輔義(yi) 。”[31]卷三多言尊服,但與(yu) 親(qin) 親(qin) 之說很難融貫起來。

 

與(yu) 吳子序、夏韜甫同時,還有遵義(yi) 鄭子尹先生。子尹著《儀(yi) 禮私箋》,多有發前人所未發之處,論喪(sang) 服之義(yi) 尤精。子尹有一個(ge) 更完整的理論考慮,欲融尊尊、親(qin) 親(qin) 於(yu) 一說,立論仍以至親(qin) 期斷爲本,而以加隆爲宗法尊、重之義(yi) ,其說曰:“按服製之本,《三年問》曰:‘至親(qin) 以期斷。’至親(qin) 者,一體(ti) 之親(qin) 也。父子首足,父兼母,子兼女。夫妻牉合,昆弟四體(ti) ,兼姊妹。皆骨肉不可分異,是爲至親(qin) 。其生也恩愛絕常,其死也哀痛至極。聖人以送死當有已,復生當有節,一期則天地之中莫不更始也,因象之,而並斷以齊衰期,是爲服本。由是,親(qin) 以及親(qin) ,情有厚薄,則哀有深淺,而大功九月、小功五月、緦麻三月之差生焉。…聖人乃卽其至尊、重者而加隆焉。”[32]父母、祖、曾、高並世叔父母皆以尊加,長子則以重加。子尹的這一說法,看上去隻不過是回到了漢、唐以來喪(sang) 服學的正統理論,但是我們(men) 如果細細品味他的理論,其實已經兼采了清儒喪(sang) 服學兩(liang) 個(ge) 傳(chuan) 統各自的說法,所以較清初徐健庵之學更周詳細密,因而是清代喪(sang) 服學理論的一個(ge) 重大推進。但對於(yu) 《喪(sang) 服經傳(chuan) 》諸加隆、降、報之例,子尹之說還有不少未盡之處,因爲他把尊尊與(yu) 親(qin) 親(qin) 兩(liang) 個(ge) 原則判然二分,明晰有餘(yu) ,細密不足,對於(yu) 喪(sang) 服禮義(yi) 的許多精微之處,就缺少解釋力了。聞遠先生《喪(sang) 服鄭氏學》引子尹之說非常多,對子尹稱許甚高,但先生的兩(liang) 部書(shu) ,圓融透徹又勝過子尹,所以我們(men) 說,聞遠先生的兩(liang) 部書(shu) ,才是清人喪(sang) 服學的殿軍(jun) 之作。

 

三、聞遠先生之喪(sang) 服學

 

叔彥先生序《喪(sang) 服鄭氏學》雲(yun) :“此書(shu) 囊括大典,網羅眾(zhong) 家,刪裁繁誣,刊改漏失,精微廣大,直與(yu) 鄭注、賈疏並重。”這絕不是溢美之辭。此書(shu) 體(ti) 例,首以經傳(chuan) 注疏,次采諸儒闡發鄭學之說,在諸說相持之處,則下以按語。如書(shu) 名所標,先生學尊鄭氏,家法謹嚴(yan) ,但對於(yu) 與(yu) 鄭氏不同的,如王肅、敖繼公、郝敬,以及程易疇諸家的說法,也都給以充分的重視。全書(shu) 採擇精當,立論審慎,極得鄭氏學精義(yi) 。比如論婦人不杖、子服出母嫁母之服、高祖玄孫之服、爲人後之服,皆爲不刊之論,足息千年聚訟,這些地方,讀者自然可以體(ti) 會(hui) ,此不具論。而先生喪(sang) 服學最突出之處,則在正尊降服之說,不僅(jin) 是讀此書(shu) 的鎖鑰,也是聞遠先生學術的關(guan) 竅所在,可以看作清人喪(sang) 服學義(yi) 理的最高成就。

 

   

 

《喪(sang) 服鄭氏學》(求恕齋叢(cong) 書(shu) 刻本)書(shu) 影

 

《正尊降服篇》本是《釋服》諸篇之一,根據先生日記,作於(yu) 辛亥年十月廿四日,當時武昌炮聲正隆,鬆江已然獨立,張氏族人多解髮辮,先生避地小昆山或方月餘(yu) ,攀柏哀嚎,掩卷流涕,坐處危局,采薇窮山,竟然還能細玩經傳(chuan) ,推衍服例,而成此曠世之作,讀之可想見其學思之深,定力之钜。

 

《喪(sang) 服鄭氏學》中,此篇附於(yu) “不杖期章”適孫條後。《喪(sang) 服傳(chuan) 》解適孫之服曰:“不敢降其適也。”敖繼公難解“不敢降”之義(yi) ,疑傳(chuan) 有誤,雲(yun) :“繼公謂,祖於(yu) 孫宜降於(yu) 子一等而大功,此期者,亦異其爲適加隆焉爾,非不降之謂也。”敖氏之疑,即依至親(qin) 以期斷與(yu) 降殺、加隆之舊說而生,卻與(yu) 傳(chuan) 齟齬。因爲,若是按照至親(qin) 期斷之例,父爲眾(zhong) 子期,祖爲孫當大功,而實際上父爲長子三年,祖爲適孫期,這似乎應該算作加隆,而傳(chuan) 爲什麼說不降呢?如果說此傳(chuan) 偶誤,但這類說法非止適孫一處,他如“大功章”適婦條傳(chuan) :“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適也。”“齊衰三年章”母爲長子條,傳(chuan) 曰:“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三處皆以不降爲說,同條共貫,一定有同樣的邏輯。先生雖多不喜敖氏之說,但此處畢竟關(guan) 涉服例全體(ti) ,所以不得不由其說再思親(qin) 尊之服,而抽繹正尊降服之例。凡是旁尊報卑屬之服,都是以所施之服爲報,即彼此之服相同,而正尊報卑屬之服卻各自不同,適子適孫、眾(zhong) 子庶孫、子婦孫婦,所施與(yu) 所報之服都不同。先生爲了探明其加降之例,還是回到了至親(qin) 以期斷的原則,細細推衍。從(cong) 至親(qin) 期斷上殺,應該是這樣的:爲父母當期,爲祖父母當大功。因爲加隆,所以爲父母三年,爲祖父母期,這一點適子與(yu) 眾(zhong) 子無異,而父母報眾(zhong) 子期,隻爲適子三年,眾(zhong) 孫爲祖父母期,適孫上傳(chuan) 祖重,爲祖服三年,祖父母爲適孫期,爲眾(zhong) 孫皆大功。按照鄭子尹之說來推,則子孫以尊加隆父母與(yu) 祖父母,適孫以重加隆祖父母,父祖亦以重加隆適子適孫。此說粗看可通,但《服傳(chuan) 》爲什麼說“不降”,而不說“加隆”呢?敖繼公能有此疑,實屬難能可貴。至於(yu) 婦服之例,就連這樣加隆的說法也難講通了。婦從(cong) 夫降一等,夫爲父母三年,則婦爲舅姑期。父母爲適子三年,爲適婦降一等,似乎當服期;爲眾(zhong) 子期,爲庶婦降一等,似乎當服大功。同理,孫爲祖父母期,孫婦爲夫之祖父母當降一等大功,祖父母爲適孫亦期,則爲適孫婦當降一等大功,爲庶孫大功,爲庶孫婦當降一等小功。然考喪(sang) 服經,婦服都再降了一等,適婦在大功,而非期,庶婦在小功,而非大功,庶孫婦在緦麻,而非小功。婦服爲什麼比她所施之服差二等?敖繼公與(yu) 鄭子尹皆未能深究。《服傳(chuan) 》釋此等服都說不降,不說加隆,至親(qin) 期斷與(yu) 加隆之說顯然無法解釋婦服。聞遠先生熟玩此數條,然後說:“降服者,降其本服也。此爲婦服之例也。”由至親(qin) 期斷之例推衍,子之本服爲期,婦從(cong) 夫降一等,本服大功,孫之本服大功,孫婦降一等小功,故婦降本服一等爲小功,孫婦降一等爲緦麻,所以庶婦在小功、庶孫婦在緦麻。舅姑爲適婦大功,是因爲不降其本服;適孫婦經中未見,因爲適孫之婦如果其姑尚在,服與(yu) 庶孫婦同,其姑如果不在,則亦當不降本服,爲小功。

 

降本服一等,並不是專(zhuan) 爲婦而發的。婦之服本由其夫而來,婦服既降本服,則子、孫之服也要降本服,眾(zhong) 子降一等爲大功,庶孫降一等爲小功,然則其服爲期與(yu) 大功者,不是因爲不降本服,而是因爲報其加隆。適子三年、適孫期,則既不降其本服,又報其加隆。

 

此說使經傳(chuan) 之文圓融無礙,而與(yu) 子尹以尊、重加隆之說不同。如果加隆皆以尊、重而加,眾(zhong) 子、庶孫有何尊、重可言,而要報其加隆?如果本服爲親(qin) 親(qin) 之服,適者爲重,爲什麼會(hui) 因適而不降本服?先生又釋其意曰:“是加隆之服,尊之至,由親(qin) 之至也。子孫雖卑屬,其親(qin) 則一也,祖父母、父母不忍不報也。加隆者不忍不報,則所降者必其本服也。降其本服者,嚴(yan) 父之誼;不忍不報者,愛子之仁。”先生並不是說加隆之服不是尊尊之服,但他強調的是,此尊尊之服並不是親(qin) 親(qin) 之愛以外的又一原則,尊尊之敬就是來自親(qin) 親(qin) 之愛。長子眾(zhong) 子由至親(qin) 而加隆其恩,所以爲父母由期加隆爲三年。父母以正尊臨(lin) 卑屬,因尊而降子之本服,卻又因親(qin) 而不忍不報其加隆,則本服與(yu) 加隆,都是親(qin) 親(qin) 中有尊尊、尊尊中有親(qin) 親(qin) 。父、祖爲適都不降其本服,不是因爲適親(qin) 於(yu) 庶,是因爲適重於(yu) 庶,這更可以說明,本服不止是親(qin) 親(qin) 之服。

 

至親(qin) 以期斷是製服之本,從(cong) 期降殺,就有了親(qin) 親(qin) 諸服,父母加隆,不是因爲親(qin) 親(qin) 外又有尊尊,而是因至親(qin) 生至尊,所以因加隆其恩而加隆其服,加隆其恩就生出了尊尊之義(yi) [33],適子眾(zhong) 子皆爲父三年,就是由此而來的。父子互爲至親(qin) ,其本服皆期,但因爲父尊子卑,所以降本服一等,變親(qin) 親(qin) 之本服以示尊卑,這與(yu) 加隆三年以成至尊,其義(yi) 同而服正相反。但父子骨肉,其情終勝於(yu) 其他至親(qin) ,所以又報子加隆其恩之服,而復爲期。成服雖無異於(yu) 本服之期,但其間加降之密,曲盡人情,正是先生所謂“先王製禮,仁之至,義(yi) 之盡”的道理。舅姑之於(yu) 婦,無至親(qin) 之愛,有尊卑之義(yi) 。婦爲舅姑之服,因爲是從(cong) 夫而來,而不是至親(qin) ,本服大功,加隆至期,不是加隆其恩,而是純由尊尊。舅姑之爲婦服,以尊臨(lin) 卑而降其本服一等,又不必因恩報其加隆,於(yu) 是就成了小功之服。而對於(yu) 長子,父並不因重適而加隆之,因爲沒有尊長加隆卑屬的道理,隻是因爲“正體(ti) 於(yu) 上,又乃將所傳(chuan) 重”,而不降其本服,即不以尊臨(lin) 卑而降服。對於(yu) 適婦,也同樣因爲重適之故而不降其本服,但也因爲沒有至親(qin) 之恩,所以不報加隆,爲她服期。

 

《正尊降服篇》的這層意思,滲透在《喪(sang) 服鄭氏學》和《喪(sang) 禮鄭氏學》中各處。此說一立,就爲喪(sang) 服理論打開了一扇門。雖然先生並沒有明確講下去,我們(men) 可以稍作引申:祖父母爲孫及孫婦之服,略不同於(yu) 父母爲子及子婦之服。因爲適子眾(zhong) 子都爲父三年,而父爲長子、眾(zhong) 子之服不同,因爲諸子尊父都是由至親(qin) 生至敬,本無親(qin) 親(qin) 外之尊尊義(yi) 。但孫之於(yu) 祖,情非至親(qin) ,本服大功,加隆爲期,親(qin) 不及父,敬亦稍殺。根據降本服與(yu) 報加隆之意,祖爲孫大功,爲其婦緦麻,這與(yu) 父母爲子、服之服義(yi) 同而稍殺。“不杖期章”祖父母條傳(chuan) 曰:“何以期也?至尊也。”賈疏:“祖爲孫止大功,孫爲祖既疏,何以亦期?答雲(yun) ‘至尊也’者,祖爲孫降至大功,似父母於(yu) 子降至期,祖雖非至親(qin) ,是至尊,故期。若然,不雲(yun) ‘祖至尊’,而直雲(yun) ‘至尊’者,以是父之至尊,非孫之至尊,故直雲(yun) ‘至尊’也。”祖之“至尊”稍異於(yu) 父之“至尊”,因爲祖的至尊並非來自至親(qin) ,而是因爲他是父之至尊,所以孫也要尊之,親(qin) 親(qin) 外之尊尊義(yi) ,由此漸明,正體(ti) 現在適孫爲祖之服。如果適子早亡,立一孫爲適孫,適孫上承祖重,由期加爲三年,這是適孫一個(ge) 人爲祖父母加隆之服,與(yu) 眾(zhong) 孫不同,那麼他所加隆的,更不是因至愛而生的尊服,而純爲宗法尊尊之服,與(yu) 婦爲舅姑之服比較接近。這樣加隆的服,祖不報之,所以祖不爲適孫三年,僅(jin) 爲服期。曾孫上爲曾祖後,以及玄孫上爲高祖後,皆同此例。

 

親(qin) 親(qin) 、尊尊是喪(sang) 服六術的核心與(yu) 根本,是人倫(lun) 之精義(yi) 。愛有差等,親(qin) 親(qin) 爲製服之本,而尊尊生於(yu) 親(qin) 親(qin) ,但尊尊其實有兩(liang) 層含義(yi) ,其一爲根於(yu) 至親(qin) 之至尊,與(yu) 親(qin) 親(qin) 渾淪無二,所以無論長子庶子,爲父母皆應服三年之服,以盡孝子之愛、敬,由父母上殺,其親(qin) 次之,尊亦次之,故其服遞減,“自仁率親(qin) ,等而上之至於(yu) 祖”,就是這個(ge) 道理。而由此至尊之義(yi) ,再推出爲祖之尊,宗法之尊由此而生,這是尊尊的第二層含義(yi) 。曾祖、高祖,上至太祖,相隔既遠,其親(qin) 已疏,但因爲他們(men) 是宗法之重所在,所以其宗廟之尊勝過父祖,所謂“自義(yi) 率祖,等而下之至於(yu) 禰”,就是這個(ge) 道理。婦爲舅姑之加隆、適孫爲祖之三年、爲宗子之服,也都是因爲這層宗法之尊而來的;父、祖爲適不降服,也是因爲宗法之重。鄭注雲(yun) :“用恩,則父母重而祖輕;用義(yi) ,則祖重而父母輕。恩重者爲之三年,義(yi) 重者爲之齊衰。”即是此意。

 

  

 

張錫恭《茹荼軒文集》書(shu) 影

 

我們(men) 再由此抽繹喪(sang) 服之親(qin) 親(qin) 、尊尊,就已經超出了鄭子尹所謂至親(qin) 期斷與(yu) 尊、重加隆那過於(yu) 簡單的理解,而尊尊之義(yi) ,更不是親(qin) 親(qin) 外之的另一義(yi) ,親(qin) 親(qin) 期斷之所以爲喪(sang) 服之本,其理更密,而喪(sang) 服曲盡人情之義(yi) ,其旨益明。細玩此篇,《喪(sang) 服鄭氏學》、《喪(sang) 禮鄭氏學》二書(shu) 之大綱已明,洋洋六十卷,可於(yu) 此窺其大略,《正尊降服》一篇,乃先生禮學要旨所在,讀者需要特別注意。也正是因爲這一篇,先生的兩(liang) 部著作成爲清儒喪(sang) 服學的殿軍(jun) 之作。程易疇、淩次仲並夏氏兄弟以宗法、封建、三綱之義(yi) 釋喪(sang) 服,是因爲他們(men) 認爲此前喪(sang) 服諸說之過簡,但他們(men) 偏重尊尊的立說終究未能解釋喪(sang) 服學的全體(ti) 架構;崔東(dong) 壁、吳子序之書(shu) ,墨守舊說,卻又不如皖中諸公發人深思。鄭子尹欲合親(qin) 親(qin) 、尊尊二係爲一,其說既明且晰,遠勝前人,但他的缺點正在過於(yu) 明晰,親(qin) 親(qin) 、尊尊竟似判然二義(yi) ,牽合爲一,反而難盡人情隱微之妙。聞遠先生遍讀喪(sang) 服學數百家,尤於(yu) 清世諸師之說細加玩味,所以至親(qin) 期斷、加隆、宗法、封建數義(yi) ,皆折中於(yu) 夫子,先生述尊尊、親(qin) 親(qin) 之大旨,極盡圓融精審。一家之言,足以承前啟後,而清儒近三百年喪(sang) 服學之精義(yi) ,具匯於(yu) 此。所以說,正尊降服說所統攝之喪(sang) 服禮學,乃是清儒喪(sang) 服學的集大成之說。

 

四、本書(shu) 之點校整理

 

先生本欲著《喪(sang) 禮鄭氏學》六十卷,先成十六卷,於(yu) 民國七年戊午刻成《喪(sang) 服鄭氏學》,收入《求恕齋叢(cong) 書(shu) 》。雖然六十卷未能統一刊刻,但如果沒有曹、劉二先生的工作,等到六十卷成書(shu) 再覓梓人,恐怕連這十六卷也無緣麵世,世人就根本讀不到這部書(shu) ,我輩至今都不知先生的存在,更不可能尋覓其他的遺稿了。此書(shu) 問世後,雖難入民國新式學者的法眼,但治舊學者還是非常重視的。範希曾、吳承仕、張舜徽都認爲是禮學研究的上乘之作。

 

世人大多是因爲此書(shu) 而知到聞遠先生的,但其書(shu) 的刊刻,卻在先生病中,先生僅(jin) 能校其文字之小誤,而對於(yu) 其體(ti) 例之誤者及大段脫漏重復,因爲書(shu) 版已成,無由再改。此後《求恕齋叢(cong) 書(shu) 》數次重印,多用這一版。書(shu) 中有劉翰怡序,其實是聞遠先生代筆,頗爲簡略,雖亦明著全書(shu) 宗旨體(ti) 例,然全無溢美之辭。其後,曹叔彥先生又寫(xie) 了一篇序,但未及收入戊午初印本,再印時才置於(yu) 書(shu) 前。《求恕齋叢(cong) 書(shu) 》刻版至今尚在,所以上海古籍書(shu) 店、文物出版社數次重印,其《喪(sang) 服鄭氏學》或用戊午初印本,或用後印本。《續修四庫全書(shu) 》、《叢(cong) 書(shu) 集成新編》、《民國時期經學叢(cong) 書(shu) 》收入此書(shu) 影印本,皆用戊午印本,無曹序。各圖書(shu) 館藏本,亦戊午本居多。飛偶於(yu) 坊間購得後印本與(yu) 文物出版社影印本各一部,皆有曹序,才明白其間的差異。

 

此次整理,主要依後印本,置曹序於(yu) 前。又有喪(sang) 服形製圖與(yu) 釋髺髪劄記,此前或於(yu) 書(shu) 前,或於(yu) 書(shu) 末。此次將形製圖置於(yu) 書(shu) 前,以便讀者參看,而釋髺髪劄記置於(yu) 書(shu) 前書(shu) 末皆甚無謂,所以調整到卷三論髺髪之末。這是本次整理的最大改動。先生所作《自書(shu) 覆校喪(sang) 服鄭氏學刊本後》一文,描述此書(shu) 刊刻始末,指出書(shu) 中錯誤,以及所用《儀(yi) 禮疏》版本,亦附於(yu) 書(shu) 末。

 

體(ti) 例等誤雖經先生指出,飛亦不敢擅改,一仍其舊,隻是改了脫漏訛誤之處,並在校勘記中注出。先生引書(shu) ,復旦所藏《喪(sang) 禮鄭氏學》後附有簡目,似爲欣夫先生校勘時所錄,雖有助益,然多有不全,且先生所用版本,飛未必皆得寓目,故除顯誤改正外,引書(shu) 或因版本有異,或有意刪改者,飛亦不敢擅改,僅(jin) 注出其異。書(shu) 中引用《通典》甚多,但《通典》版本複雜,且經王文錦先生校勘,中華書(shu) 局本已極精審,飛於(yu) 校勘記中亦多據以校正,然終不敢多改正文。飛用以校勘之書(shu) ,多於(yu) 書(shu) 末附注版本,以備核查。

 

書(shu) 中凡避清諱處,闕筆之字則寫(xie) 爲如字,凡改字者皆一仍其舊,以成先生之誌。所用標點,皆依許逸民先生《古籍整理釋例》所定,但還是多有不能確定者,僅(jin) 力求書(shu) 中統一。

 

自初讀此書(shu) ,已經六年有餘(yu) ,其間多蒙師友襄助,不勝銘感。趙統、虞萬(wan) 裏、鄧國光、嚴(yan) 壽澂諸前輩先生提攜獎掖之力,沒齒難忘。周飛舟、林鵠、趙曉力、李猛、安文研諸君共讀此書(shu) ,糾謬不少,其中林鵠兄不辭辛勞,逐字校勘兩(liang) 過。又蒙喬(qiao) 秀巖先生及其弟子華喆、馮(feng) 茜校正數處,且教我清人禮學諸多常識。王豐(feng) 先先生翻閱初稿,糾正訛謬頗多。賢棣多人,或訪查文獻,或校勘字句,如孫帥、柏宇洲、李曉璿、林葉、許瀚藝、劉長安、楊維宇、顧超一、許嘉靜、方浩銘、周小龍、褚葉兒(er) 、張照、沈淩峰、李軼凡、餘(yu) 朋翰、秦鵬飛、劉東(dong) 奇、王燕彬、仲威諸君,於(yu) 此書(shu) 點校整理均甚助力,劉繼元君爲改正標點體(ti) 例,提供許逸民先生著作。上海書(shu) 店之許仲毅、孫鶯、鄒燁諸君使此書(shu) 終得付梓,在此一並致謝。但此書(shu) 畢竟是我點校的第一部古籍,每次重校都會(hui) 發現新的重大錯誤,而古書(shu) 體(ti) 例之繁,也多爲新式標點所難以表達,所以書(shu) 中一定還有許多錯誤,戰戰兢兢,望讀者諸君不吝斧正,使聞遠先生之學,不致湮沒無聞,此亦今日學界之大幸。丁酉夏至後學吳飛敬序於(yu) 仰昆室。

 

注釋

 

[1]日記爲什麼分藏二館?應該是因爲,上圖所藏止於(yu) 光緒二十五年初赴鄂時,日常記事甚多。復旦所藏爲光緒二十六年至民國十二年日記,多爲論學之文,大段論《喪(sang) 服經注》,且多爲撰《鄭氏學》二書(shu) 之準備,當爲欣夫先生校勘《喪(sang) 禮鄭氏學》所用。

 

[2]張錫恭,《杏生師出示近作敬步原韻》,《茹荼軒續集》,卷一;嚴(yan) 昌堉編,《雲(yun) 間兩(liang) 徵君集》,民國三十八年。

 

[3]參考趙統,《南菁書(shu) 院誌》,上海書(shu) 店出版社,2015年版。

 

[4]王欣夫輯錄《復禮堂書(shu) 牘》內(nei) 有致聞遠先生書(shu) 二十四通,《復禮堂朋舊書(shu) 牘》有聞遠先生致叔彥書(shu) 四十通。

 

[5]葵園先生嘗評其經學課藝雲(yun) :“《讀胡氏正義(yi) 》詳述淵源,窮搜根柢,菁華畢露,毫髮燦呈,求之於(yu) 古,則晁公武、陳直齋諸人未能如此精審;擬之於(yu) 今,則顧千裏、嚴(yan) 鐵橋、錢警石諸先生可與(yu) 伯仲頡頑。閱卷至斯,喜甚佩甚。訂正爲人後者爲本宗降服一條,是有關(guan) 實用之學。楊氏補成其書(shu) ,而《士昏禮》、《覲禮記》中未能述燕寢殊製之說。得此表微,胡氏亦含笑於(yu) 九泉矣。”見於(yu) 光緒十二年九月經學課藝,此課藝中兩(liang) 篇後收入《南菁講舍文集二集》、《清儒學案》,三篇收入《茹荼軒文集》,可參照。評語見於(yu) 飛所藏課藝稿本。元同先生於(yu) 復函中雲(yun) :“《禮經》之難讀,韓退之尤苦之,賢弟覃思不輟,所造莫量。”黃以周,《答張聞遠書(shu) 》,《儆季文鈔》,文三,光緒二十年,南菁講舍刻本。

 

[6]如孫同康雲(yun) :“自定海黃元同先生主講南菁書(shu) 院,江左俊彥親(qin) 炙門牆,達材成德不乏其人,而以婁縣張聞遠孝廉錫恭,丹徒陳善餘(yu) 明經慶年,太倉(cang) 唐蔚芝侍郎文治,江陰章琴若太史際治四君,尤為(wei) 高第弟子,若七十子隻有顏、閔焉。”孫雄,《清故翰林院編修章君琴若墓表》,《舊京文存》,卷八,民國二十年,北平刻本。趙劍秋憶及南菁師友,即列聞遠於(yu) 第一位,有“專(zhuan) 精三《禮》,粹然儒者”之語。見趙椿年,《覃研齋師友小記》,載《中和月刊》,民國三十年,卷二第三期。

 

[7]如魯迅《從(cong) 百草園到三味書(shu) 屋》一文,即談及其塾師誦讀南菁課生劉翰課藝之事,此課藝得超等第八名。參見趙統,《南菁書(shu) 院誌》,第475頁。

 

[8]張之洞,《光緒二十四年正月初四日致蘇州閶門內(nei) 內(nei) 閣曹叔彥》,《光緒二十四年正月初七日致蘇州閶門內(nei) 內(nei) 閣曹叔彥》,《光緒二十五年三月初五日致上海遞鬆江府濮太守》,《張之洞全集》,第九冊(ce) 電牘,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471頁,7474頁,7761頁。

 

[9]其《茹荼軒文集》鈔本中有《中學為(wei) 體(ti) 西學爲用解》一文,藏於(yu) 復旦大學圖書(shu) 館。

 

[10]《藝風堂友朋書(shu) 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978頁。

 

[11]《茹荼軒文集》中收二十篇,或有其他議禮之文未冠《修禮芻議》之名。

 

[12]收入《藝風堂友朋書(shu) 劄》,第頁。此書(shu) 無年月,而據《茹荼軒日記》,《釋服》第六篇作於(yu) 宣統二年一月,第七篇作於(yu) 是年七月,此書(shu) 言《釋服》已成六篇,當在宣統二年一月至七月間。

 

[13]曹元忠,《贈張聞遠孝廉》,《箋經室遺集》,卷十七。

 

[14]魯迅,《買(mai) 小學大全記》,《新語林》第三期,1934年8月5日;收入《且介亭雜文》,《魯迅全集》第六卷。

 

[15]吳飛,《風雨難摧伏氏壁,弦歌終賸竇公音:張聞遠先生學述》,刊於(yu) 《經學文獻研究集刊》,第十二輯,上海書(shu) 店出版社,2014年版。

 

[16]黃榦,《儀(yi) 禮經傳(chuan) 通解續》,卷十六。

 

[17]徐乾學,《讀禮通考》,卷四,《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本。

 

[18]引自杭世駿,《續禮記集說》,卷九十五,光緒三十年浙江書(shu) 局刻本。此說朱子門人已有疑之者,見《論孟精義(yi) 》卷九上。

 

[19]程瑤田,《論學外篇·讓室卮言》,嘉慶八年通藝錄之二。

 

[20]同上。

 

[21]程瑤田,《儀(yi) 禮喪(sang) 服文足徴記》,“論緦麻旁殺應報不製報服之義(yi) ”條,嘉慶八年《通藝錄》本。

 

[22]同前。

 

[23]程瑤田,《宗法小記·宗法表》,嘉慶八年《通藝錄》本。

 

[24]程瑤田,《宗法小記·庶子不爲長子三年述》;此條亦見於(yu) 《儀(yi) 禮喪(sang) 服文足徴記》。

 

[25]淩廷堪,《禮經釋例》,卷八,嘉慶十四年文選樓刻本。

 

[26]夏燮,《五服釋例敘》,同治七年刻本。

 

[27]崔述,《五服異同匯考》,卷三,道光四年東(dong) 陽縣署刻本。

 

[28]吳嘉賓,《喪(sang) 服會(hui) 通說》,卷二,南菁書(shu) 院《皇清經解續編》刻本。

 

[29]吳嘉賓,《喪(sang) 服會(hui) 通說》,卷二。

 

[30]吳嘉賓,《喪(sang) 服會(hui) 通說》,卷二。

 

[31]吳嘉賓,《喪(sang) 服會(hui) 通說》,卷二。

 

[32]鄭珍,《儀(yi) 禮私箋》,卷四,同治五年遵義(yi) 唐氏成都刻本。

 

[33]對此問題的詳細解釋,可參《喪(sang) 禮鄭氏學·三年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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