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想不到宋朝的公共租賃房原來這麽發達

欄目:鉤沉考據
發布時間:2017-10-10 17: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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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

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想不到宋朝的公共租賃房原來這麽(me) 發達

作者:吳鉤

來源:“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八月廿一日庚午

          耶穌2017年10月10日

 

包括北京、上海、廣州在內(nei) 的多個(ge) 城市都發布了“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市場”的規劃,在樓價(jia) 高企不下的情勢下,我們(men) 不妨預期:公共租賃房的擴大供應,應該可以滿足一部分暫時購買(mai) 不了商品房的城市人口的居住需求,緩解當前緊張的住房供需矛盾。

 

從(cong) 世界範圍的經驗來看,一個(ge) 城市的規模越大,經濟越繁榮,人口流動越頻繁,那麽(me) 這個(ge) 城市的房屋自住率也會(hui) 越低,租住率則相應提高,比如,據美國國家人口普查局發布的2010年官方普查數據,美國居民的房屋自有率為(wei) 65.1% ,城市的房屋自有率僅(jin) 為(wei) 47.3% ,紐約市更是隻有 33.0%。租房的門檻遠遠低於(yu) 購房,更容易滿足城市中低收入人口、流動人口以及年輕群體(ti) 、單身群體(ti) 的住房需求。因此,推進租賃房(包括公共租賃房)的建設可謂順應了城市發展的曆史方向。

 

從(cong) 曆史的經驗來看,中國曆史上正好有一個(ge) 時期,公共租賃房市場非常活躍,可以為(wei) 當下的公共租賃房建設提供借鑒。這個(ge) 曆史時期便是宋代。

 

眾(zhong) 所周知,宋朝工商業(ye) 繁榮,城市化率較高(按日本漢學家斯波義(yi) 信的統計,南宋鼎盛時期的城市化率可能達到30%。作為(wei) 對比,清代中葉的城市化率約為(wei) 7%),東(dong) 京開封府的城市人口超過100萬(wan) ,是當時世界上最大規模的超級大都市。據包偉(wei) 民先生估算,北宋後期,東(dong) 京市區的人口密度約為(wei) 12000~13000人/平方公裏,相當於(yu) 今天的日本東(dong) 京都。

 

人口密度如此之高的大城市,必定是寸土寸金,房價(jia) 高不可攀。北宋前期,東(dong) 京的一套豪宅少說也要上萬(wan) 貫,一套普通的住房也叫價(jia) 上千貫;而到了北宋末,豪宅的價(jia) 格更是暴漲至數十萬(wan) 貫,以當時銅錢的購買(mai) 力折算成人民幣,少說也得5000萬(wan) 元以上。別說市井細民無力購房,就連宰相級別的高官,也不乏租房居住之人,有些薪俸較低的中下層官員,由於(yu) 每月都要交房租,還成了“月光族”,比如有一位叫做章伯鎮的京官就發過牢騷:“任京有兩(liang) 般日月:望月初,請料錢,覺日月長;到月終,供房錢,覺日月短。”

 

 

 

當然,話又得說回來,你要在開封府租間房子居住,還是挺方便的,因為(wei) 北宋時,京師的租賃住房市場十分發達,不但有大量的民房出租,而且,宋政府也向市場提供了一大批公共租賃房,並成立了一個(ge) 叫做“店宅務”的機構來管理公屋。

 

店宅務有點像現在的物業(ye) 公司,主要負責公租房的招租、收租與(yu) 維護。宋朝時,各個(ge) 州郡幾乎都建有公租房,設有店宅務,不過還是以京師的左右廂店宅務規模最大。從(cong) 組織構架來看,左右廂店宅務置有“勾當店宅務”一員,相當於(yu) 總經理;“勾押官”3~4員,相當於(yu) 副總經理;“掠房錢親(qin) 事官”40~50名,相當於(yu) 業(ye) 務經理,主管招租與(yu) 收租業(ye) 務;另有“修造指揮”(維修工人)500人。

 

左右廂店宅務轄下的公共租賃房又有多少間呢?北宋天禧元年(1017),京師店宅務名下共有23300間公租房;天聖三年(1025),公屋數目增加到26100間;熙寧十年(1077),店宅務轄下的公屋有14626間,別墅有164所,空地有654段。以東(dong) 京常住人口20萬(wan) 戶(100萬(wan) 人)、每戶需要住房一間計算(古人說的一間房,不是指一個(ge) 房間,而是指一開間),左右廂店宅務管理的公租房可以供應大約10%的東(dong) 京人口居住。再加上私人的租賃房、其他政府部門(如國子監、汴河堤岸司等)經營的公租房,北宋東(dong) 京的租賃房市場是非常龐大的,據學者楊念群先生的估算,東(dong) 京城內(nei) 外約有半數人口是租房居住的。換言之,北宋東(dong) 京的房屋自住率隻有50%左右,接近於(yu) 今日美國城市的水平。

 

剩下的問題是,那些生活在京城中下層的宋朝人是否是否支付得起租金。這需要先弄清楚兩(liang) 個(ge) 問題:一是店宅務公屋的租金水平。這個(ge) 問題有史料可考據。據《宋會(hui) 要輯稿》,天禧元年,左右廂店宅務名下的23300間公屋共收到租金140093 貫,計算一下,便可以知道平均日租金是17文錢左右;天聖三年,店宅務的26100間公屋共收到租金134629 貫,平均日租不足15文錢。由於(yu) 15文錢隻是平均數,肯定有一部分公屋的日租金實際上低於(yu) 15文。這個(ge) 租金水平,比當時東(dong) 京私人房屋的租賃市場價(jia) 大概要低得多。

 

接下來,我們(men) 還要弄清楚宋朝市民的收入水平。根據多份宋代日工價(jia) 樣本以及程民生教授的研究,宋代的一名中下層市民,不管是在官私手工業(ye) 當雇工,還是給富貴人家當傭(yong) 人,抑或是在城市擺個(ge) 小攤做小生意,日收入基本上都在100~300文錢之間。而當時維持一名成年人基本溫飽的日開支,大約是20文錢。每日15文錢上下的住房開支,相當於(yu) 每天吃飯的費用,大致是市井細民日收入的十分之一,絕不算高。因此,從(cong) 支付能力來看,他們(men) 是租得起店宅務公屋的。

 

此外,店宅務公屋的租戶還可以享受到宋政府提供的一些優(you) 恤,包括:租金從(cong) 承租日的第六天算起,前麵五日免租金,是留給住戶搬家、收拾物件的時間;一年下來,總有好幾天可免納房租,比如遇上大雪天氣,或者是冬至、寒食等節日,朝廷通常會(hui) 下詔蠲免房租;日租金15文錢以下的貧困住戶,減免租金的機會(hui) 還會(hui) 更多一些;店宅務不能向租戶加收房租,因虧(kui) 損原因實在需要調整租金時,貧困戶的房租還是不得提高;若是公屋需要拆遷,租戶還可以獲得若幹“搬家錢”,補償(chang) 標準是同批拆遷私屋業(ye) 主的一半。

 

店宅務公屋的租金低於(yu) 市場價(jia) ,顯然會(hui) 激勵一部分人租賃公屋,再轉租他人,當起“二房東(dong) ”。為(wei) 了防止出現這一弊病,宋政府給店宅務製訂了一套完備的製度,這裏我隻介紹其中的幾條:其一,店宅務的管理者、工作人員不得承租本務轄下的任何公屋;其二,已經在京師購置了物業(ye) 的市民也不得承租店宅務公屋;其三,租戶租賃公屋,必須是自家居住,不得轉租給他人;其四,租戶若購買(mai) 了房屋,必須退還店宅務公屋;其五,租戶承租與(yu) 退租之時,都要核查身份,驗明是否為(wei) 同一人。

 

應該說,禁止公共租賃房的住戶當“二房東(dong) ”,是很合理的要求,今天的公租房製度也應當寫(xie) 入這樣的禁約。

 

一千年前的政府,能夠建成數以萬(wan) 計的公共租賃房投入市場,並形成一整套相當完備、周密的公租房製度,很不簡單。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