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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宋政府給官員分配住房嗎?——宋朝公務員製度之三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四月初八日庚寅
耶穌2017年5月3日
許多國家都實行高官住房製度——官邸製,我們(men) 耳熟能詳的“白宮”即為(wei) 美國總統官邸,“唐寧街10號”為(wei) 英國首相官邸,“愛麗(li) 舍宮”為(wei) 法國總統官邸。國外官邸製雖有千差萬(wan) 別,但總的原則卻是一致的:一、國家隻為(wei) 少數高級別的官僚提供官邸;二、官員對官邸隻有居住權,沒有產(chan) 權,任期內(nei) 入住,卸任後搬出;三、官邸的費用由國家財政承擔。
按照這三條標準,中國古代也推行類似的官邸製,尤以唐宋時期為(wei) 典型。
秦漢時,國家實行的是“名田宅”製,“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即政府按照臣民的爵位高低,配給不同等級的住宅,很像是計劃經濟體(ti) 製下的福利分房。
唐代之後,國家不再對官員進行製度化的“賜田宅”,而慢慢形成了類似於(yu) 現代西方國家采用的“官邸製”。唐宋的官邸製分中央官與(yu) 地方官兩(liang) 套係統:在地方一級,州衙與(yu) 縣衙通常都劃分為(wei) 辦公區(外衙)與(yu) 生活居(內(nei) 衙),地方官員及其家眷一般都居住在內(nei) 衙。
而在京師,中央政府則隻向高級別的少數高官提供官邸,多數官員是住不了官邸的,如當過禮部主客郎中的白居易就沒有資格入住官邸,隻好寫(xie) 了一首《卜居》的詩發牢騷:“遊宦京都二十春,貧中無處可安貧。長羨蝸牛猶有舍,不如碩鼠解藏身。且求容立錐頭地,免似漂流木偶人。但道吾廬心便足,敢辭湫隘與(yu) 囂塵。”白大詩人遊宦京都二十年,官至禮部主客郎中,相當是外交部招待外賓的司長,卻連一套住房也混不到。
不管是地方政府的官舍,還是中央高級官僚的官邸,所有權都歸國家,官員隻能在任期內(nei) 獲得居住權,離任則必須搬走。唐玄宗時,宰相李日知提出辭職,獲朝廷批準,“及還,飾裝將出居別業(ye) ”,即回官邸收拾了一番,準備搬出來。李日知辭職前並未與(yu) 妻子商量,所以妻子很吃驚,罵他:“家室屢空,子弟名宦未立,何為(wei) 辭職也?”
宋朝立國後,中央政府在很長時間內(nei) 都未建設官邸,京朝官隻能自己租房子,仁宗朝的宰相韓琦說,“自來政府臣僚,在京僦官私舍宇居止,比比皆是。”韓琦所言,絕非誇大。與(yu) 韓琦同時代的歐陽修調到京師任職,租住的是破舊小屋,一下大雨就浸水,他隻好像唐朝的白居易那樣寫(xie) 詩譴懷:“嗟我來京師,庇身無弊廬。閑坊僦古屋,卑陋雜裏閭。鄰注湧溝竇,街流溢庭除。出門愁浩渺,閉戶恐為(wei) 瀦。牆壁豁四達,幸家無貯儲(chu) 。”
連宰相都是租房居住,有朱熹的話為(wei) 證:“且如祖宗朝,百官都無屋住,雖宰執亦是賃屋。”真宗朝的樞密副使(相當於(yu) 副宰相職務)楊礪,租住在陋巷,“僦舍委巷中”,他去世時,宋真宗冒雨前往祭拜,發現巷子狹窄,連馬車都進不了,“乘輿不能進,步至其第,嗟憫久之”。
當然,在京城租房子還是挺方便的,北宋汴京的租賃市場非常發達,除了有大量民宅出租,也可以租住公屋。宋政府建有一批公租房,並設立一個(ge) 叫做“樓店務”(類似於(yu) 房管局)的機構進行管理,官民均可向“樓店務”申請租房。那租金呢?自掏腰包,以致有一位叫做章伯鎮的北宋京官發牢騷說:“任京有兩(liang) 般日月:望月初,請料錢,覺日月長;到月終,供房錢,覺日月短。”看樣子這位章大人還是一名“月光族”。
高官無專(zhuan) 門的官邸,各自租房居住,雖然可以減輕財政壓力,但也會(hui) 給政府帶來某些不便,宋筆記《石林詩話》說,“京師職事官,舊皆無公廨,雖宰相執政,亦僦舍而居,每遇出省或有中批外奏急速文字,則省吏遍持於(yu) 私第呈押,既稽緩,又多漏泄。”意思是說,宰相僦舍而居,有時下班之後,宰相回家了,卻有緊急的文件需要宰相審閱、批示,那隻能由“省吏”送到宰相私第呈押,這樣既耽擱了事情,也容易漏泄機密。
因此,到宋神宗熙寧—元豐(feng) 年間,朝廷便撥款在皇城右掖門之前修建了一批官邸:“詔建東(dong) 西二府各四位,東(dong) 府第一位凡一百五十六間,餘(yu) 各一百五十三間。東(dong) 府命宰臣、參知政事居之;西府命樞密使、副使居之。……始遷也,三司副使、知雜禦史以上皆預。”這批官邸,民間稱為(wei) “八位”,大概是有八套的意思吧。
從(cong) 史料記載可以看出:有資格入住“八位”官邸的都是副國級以上的宰相、參知政事、樞密使、樞密副使、三司使、三司副使、禦史中丞(相當於(yu) 議長)、知雜禦史(相當於(yu) 副議長)。他們(men) 隻是在任職之內(nei) 有權居住於(yu) 官邸,離任即必須搬出,南宋鹹淳年間,宰相馬廷鸞因為(wei) 有“翻胃之疾”(嘔血),上書(shu) 請辭。盡管當時病情很重,無法長途跋涉回鄉(xiang) ,但他辭職後還是立即從(cong) 官邸中搬走,“遂出寓於(yu) 六和塔”,在六和塔租房居住養(yang) 病。
至於(yu) 部長以下的官員,是不安排官邸的,還得“僦舍而居”。當然,如果有錢,也可以自己購置住宅,不過宋朝官員俸祿雖高,但京師寸土寸金,宋人說,“重城之中,雙闕之下,尺地寸土,與(yu) 金同價(jia) ,非熏戚世家,居無隙地。”許多官員在京城是買(mai) 不起房子的,當過宰相的寇準,“曆富貴四十年,無田園邸舍,入覲則寄僧舍或僦居”,為(wei) 官四十年,居然也未能在京師置產(chan) ,入京覲見皇帝時,隻能在寺院寄宿或者租住民居。即便官員有錢購房,宋政府對此也有限製,如宋仁宗天聖七年,朝廷出台了一道“限購令”:“詔現任近臣除所居外,無得於(yu) 京師置屋。”限製現任京官在首都購買(mai) 第二套房。禁令隻針對官員,平民不受限製。
在地方一級,宋代的州縣衙門通常都包含了居住區與(yu) 辦公區,“或以衙為(wei) 廨舍,早晚聲鼓,謂之衙鼓,報牌謂之衙牌,兒(er) 子謂之衙內(nei) 。”廨即官署,指政府辦公區;舍即官舍,指官員居住區。州縣的長官一般都會(hui) 配備官舍,但並不是所有的地方官都有這個(ge) 待遇,寇準被貶為(wei) 道州司馬時,州政府就沒有給他分配住房,“百姓聞之,競荷瓦木,不督而會(hui) ,公宇立成,頗亦宏壯”,當地百姓擁戴寇準,動手給他建造了一所房子。蘇轍被貶謫到雷州,也是“不許占官舍”,“遂僦民屋”,但蘇轍的政敵——宰相章惇認為(wei) 他有“強奪民居”之嫌疑,命令雷州政府“究治”,蘇轍最後拿出了租賃合同,才未被治罪,“以僦券甚明,乃止”。

“廨舍合一”的地方衙門製度,一直延續到明清時期。明清的縣衙都由辦公區與(yu) 生活區組合而成,馮(feng) 友蘭(lan) 先生小時候曾經隨父親(qin) 在縣衙居住過(他父親(qin) 在晚清時署理過崇陽知縣),對縣衙的構造很熟悉。他在《三鬆堂自序》中說:
“進了(縣衙)大門,繞過儀(yi) 門,就是大堂。大堂前麵兩(liang) 側(ce) 各有一排房子,這是縣衙門的六房辦公之地。……大堂後邊,就是‘宅門’。這個(ge) 稱號表示此門以內(nei) 就是縣官的私宅。宅門進去,是二堂。二堂後邊,還有三堂。進了宅門,往西邊拐,就是花廳,是縣官會(hui) 客的地方。花廳西頭,有一個(ge) 套間,叫簽押房,是縣官辦公的地方。花廳後邊,隔一個(ge) 院子,就是上房。母親(qin) 領著我們(men) 都住在上房裏麵。還有廚房和其他零碎房屋,都在東(dong) 邊的院子裏。這個(ge) 格局和體(ti) 製,大概各州縣衙門都是一樣。”
中國古代實行流官製,官員離任,即交回房產(chan) 。
不過對旗人,清廷則給予“福利分房”的特權,由朝廷“撥給官房”,即按照官階高低向旗人分配房產(chan) ,“一品官給房二十間,二品官給房十五間,三品官給房十二間,四品官給房十間,五品官給房七間,六品、七品官給房四間,八品官給房三間。”這是清初的分配標準,後來由於(yu) 財政不堪重負,標準才有所降低:“各處取到旗下官員,撥給房屋,各照舊例酌減。”雍正、乾隆年間,朝廷又開始推行市場化的“房改”,允許福利房交易,旗人可以通過繳納首付與(yu) 分期付款的方式獲得完整的產(chan) 權。
民國建立之後,旗人的住房福利特權才被廢止,隻有總統、內(nei) 閣總理等高官由國家分配官邸,其他政府官員,則自購房或者租房,實際上即恢複了唐宋的官邸製。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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