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論是天人論之樞紐,更是社會(hui) 與(yu) 人生論之基石。孔子不言人性善惡,隻說“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少成若天性,習(xi) 貫如自然”(貫同摜通慣),但孔子之後的孟子、荀子卻各著書(shu) 說“性善—性惡”並流傳(chuan) 甚廣。古來飽學者於(yu) 孟荀人性論素有理解差異,近來一些淺者的臆斷燕說更致其撲朔迷離甚至紫之奪朱。
晚清張聞遠先生《喪(sang) 服鄭氏學》徵引古今喪(sang) 服學著作甚多。作者整理點校此書(shu) 既竟,遂分析其徵引文獻特點,共有四點:搜羅富、校訂精、存秘逸、除門戶。基於(yu) 這四點,聞遠先生可以吸取曆代的喪(sang) 服學精華,詮釋鄭學精要而不佞鄭,成為(wei) 詮釋喪(sang) 服義(yi) 理同條共貫的一套完整喪(sang) 服學體(ti) 係,使得其書(shu) 不僅(jin) 成為(wei) 清代喪(sang) 服學集大成之作,於(yu) 曆代喪(sang) 服學之整理提···
《孟子·離婁下》“由仁義(yi) 行,非行仁義(yi) 也”之第二個(ge) “行”,當訓為(wei) “言”“說”。此句意為(wei) “要依仁義(yi) 行事,不能隻說說而已”。孟子反對的不是“勉強施行仁義(yi) ”,而是隻說不做的“假仁假義(yi) ”。清華簡《厚父》第五簡“古天降下民惟曰其助上帝亂(luan) 下民”與(yu) 《梁惠王下》引《書(shu) 》相似,此之“亂(luan) (治)下民”即彼之“寵之”,“寵”讀為(wei) “用”,訓為(wei) “治”。故趙岐以“寵之”···
賢能政治會(hui) 產(chan) 生一種唯我獨尊的中央集權,造成政府精神的轉變,可能把英國社會(hui) 變成由暴君和奴隸組成的兩(liang) 極世界。封建貴族試圖阻止官僚階級支配國家,卻意外製造出了一個(ge) 新貴族階級,這無疑意味著社會(hui) 之間相互監督製衡的脆弱係統的終結。
2018年11月,四川大學“中國史青年沙龍”(第一期)在四川大學曆史文化學院召開。本期所討論的主題是“錢穆與(yu) 五四運動”,由華東(dong) 師範大學瞿駿教授擔任引言人。本文為(wei) 瞿駿教授的演講紀要。
荀子“義(yi) ”概念的一項主要意涵是“上下有差”。禮義(yi) 建構並維持了此種差等社會(hui) ,也確定了社會(hui) 成員的“分義(yi) ”,亦即他們(men) 的位階、角色和職業(ye) 等及其相應之義(yi) 務與(yu) 權利。荀子雖然認為(wei) “上下有差”乃天下通義(yi) ,但上下位階並非固定不變的,而是可以流通升降,其原則在於(yu) 禮義(yi) 、德性、賢能等,而這是每個(ge) 人憑其天賦之人性能力與(yu) 後天之修為(wei) 皆能成就的。這···
春秋時代的“義(yi) 勇”觀念皆與(yu) 廣義(yi) 的君臣之義(yi) 有關(guan) ,析而言之,則可分為(wei) 三類:其一,在主君蒙難的事件中不顧個(ge) 人安危主動趨君之難;其二,在被動卷入亂(luan) 臣賊子叛亂(luan) 事件中,在受到後者威逼與(yu) 利誘時嚴(yan) 別“義(yi) 利”之辨並守死善道;其三,在家國忠孝公私發生衝(chong) 突時,一般選擇先履行家庭義(yi) 務或克服個(ge) 人性情,然後以死成全公義(yi) 。
由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副院長劉東(dong) 教授擔任主編的《海外中國研究叢(cong) 書(shu) 》獲得本屆全球華人國學傳(chuan) 播獎之卓越傳(chuan) 播力獎。在頒獎盛典現場,劉東(dong) 教授接受了鳳凰網國學的專(zhuan) 訪,就海內(nei) 外“中國學”研究的交流、新清史中的族群文化觀念、國學熱的現狀與(yu) 前景等問題談了他的一些看法。
從(cong) 良知宇宙整體(ti) 來看,陽明的“知行合一”共可分為(wei) 五個(ge) 層麵;而從(cong) 其生成的過程來看,這五個(ge) 層麵又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過程,或稱為(wei) “二天”說:先天知行合一與(yu) 後天知行合一;從(cong) “知行合一”產(chan) 生的方式來看,又可分為(wei) “化生型知行合一”和“頭腦軀幹型知行合一”。於(yu) 是,我們(men) 就有了“知行合一”的“五層”說、“二天”說和“兩(liang) 型”說。
《賢能政治》出版後引起讀者的廣泛討論和評價(jia) 。作者在文中對黃玉順、劉京希、章永樂(le) 、曹峰四位學者的評論做出了回應。首先為(wei) “垂直的民主尚賢製”辯護,列舉(ju) 了在中國實行這種製度的四大理由,並解釋了不能實行選舉(ju) 民主製的原因,指出黃、劉評論中的缺陷。接著作者提出了依靠毛時代和道家資源糾正賢能政治缺陷的可能性。
傳(chuan) 統儒學重“親(qin) 親(qin) ”,不僅(jin) 視之為(wei) 家庭倫(lun) 理的核心,也是推仁愛及於(yu) 他人,乃至於(yu) 萬(wan) 物的為(wei) 政之君德的根基。故有子以孝悌為(wei) 行仁之本,認為(wei) 若不能孝悌於(yu) 其親(qin) ,則既能忍於(yu) 親(qin) ,則孰不可忍!故而以為(wei) 仁德之存,必以孝親(qin) 為(wei) 始,而後方能推愛及於(yu) 他人,故孟子曰“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
康有為(wei) 《春秋董氏學》成書(shu) 於(yu) 光緒二十年(1894),並於(yu) 光緒二十三年(1897)冬由上海大同譯書(shu) 局刊行。同《孔子改製考》一樣,該書(shu) 之作,是試圖為(wei) 其維新變法思想作進一步的理論論證。
此書(shu) 實為(wei) 南海變法之理論依據,“有為(wei) 政治上變法維新之主張,實本於(yu) 此”;其影響之大,較《新學偽(wei) 經考》尤甚,故梁啟超比於(yu) “火山大噴火”、“大地震”。
政教分離盡管是近代國家的立國原則,但是這一原則是否意味著國家不再需要宗教?倘若如此,是否意味著人類不再需要宗教?反過來說,如果宗教對於(yu) 人類精神生活而言仍然是不可避免的,那麽(me) ,國家應當如何對待和處理宗教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