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鋒】天人、治教與君子——《中庸》經義解析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6-07-05 21:40:21
標簽:
任鋒

作者簡介:任鋒,男,西元一九七七年生,晉地介休人,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政治學係教授。研究方向為(wei) 中西方政治思想史,當代政治理論,政治文化。著有《道統與(yu) 治體(ti) :憲製會(hui) 話的文明啟示》《治體(ti) 代興(xing) :立國思想家與(yu) 近世秩序思維》《儒家與(yu) 憲政論集》(杜維明、姚中秋、任鋒合著)等。

  

 

 

天人、治教與(yu) 君子——《中庸》經義(yi) 解析

作者:任鋒(弘道書(shu) 院副院長)

來源:《天津師範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4年第4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六月初一日丁亥

           耶穌2016年7月4日

 

 

 

摘要:《中庸》代表了一個(ge) 兼具道德哲學與(yu) 政治哲學意味的經義(yi) 體(ti) 係,蘊含著儒家政治思維的根本原理。天人秩序指向政治體(ti) 的精神根基,以超越維度與(yu) 人間秩序的高度混融為(wei) 特色,人被賦予參讚者、協調者的核心角色。這種秩序形態衍生出一種治教模式,儒家之道作為(wei) 一種公共文教與(yu) 政治體(ti) 製之間呈現合體(ti) 分用的關(guan) 係,顯示出政治與(yu) 道德精神的密切聯係。君子作為(wei) 文教和政治雙重意義(yi) 的複合型精英,被視為(wei) 此類秩序和治理的樞紐。

 

關(guan) 鍵詞:天人秩序;治教;《中庸》;合體(ti) 分用

 

自儒家“四書(shu) ”經典係統確立之後,《中庸》被普遍認為(wei) 是探討道德形上學的“性命之書(shu) ”。然而,統觀其首三句綱領,在天道性命的邏輯環節上治教問題遞進展開,可以說,本自包涵了一個(ge) 兼具道德哲學與(yu) 政治哲學意味的經義(yi) 體(ti) 係。而後者指向儒家政治思維的根本原理,其中大經大法的解析同樣值得我們(men) 深人探求。

 

一、天人秩序

 

中國文明的世俗性鮮明,這一點似乎成為(wei) 文明比較視野下的通見。然而,這一點極易引發誤解,使人忽視中國文明內(nei) 在精神取向的複雜性構成。若用超越世界與(yu) 此在世界的分析範疇來看,問題要旨在於(yu) ,如何理解中國文明受儒家型塑造成一種處理超越與(yu) 此在關(guan) 係的特殊方式——這裏稱之為(wei) 天人秩序的取向類型。[1]

 

所謂天人秩序,乃指此一秩序的超越維度與(yu) 此在世界高度混融,以此在世界為(wei) 秩序存有的基礎,同時保持了內(nei) 在而活躍的超越精神取向。換言之,它不同於(yu) 一個(ge) 外在而絕對的超越權威支配下的秩序圖景(如奧古斯丁之基督教文明),也不同於(yu) 完全以此在世界為(wei) 自滿自足的現代世俗主義(yi) 的秩序想象。如張灝先生所言:“儒家思想並非如某些現代學者所認定的隻是某種世俗人文主義(yi) 的傳(chuan) 統,因為(wei) 其現世取向根源於(yu) 以天或天道為(wei) 核心的超越性信仰。”[2]

 

這一特質在《中庸》裏有清晰體(ti) 現。首句指示出“天命”這一超越維度,這是宇宙萬(wan) 物的來源和本體(ti) ,無論是漢儒之氣化宇宙論,抑或宋儒之天理世界觀,都由此發源。後者尤其發揮《中庸》後半部分“誠”、“明”的精義(yi) ,作為(wei) 道德形上學的要目。由天命而把握萬(wan) 物天地的本性,並率性、修道,確立此世間的道德禮法,這就向我們(men) 揭示出中和、誠明的普遍法則。天命天道並不虛空懸隔於(yu) 外,而是貫徹天地人萬(wan) 物,人事萬(wan) 物之間的存在法則有根本相通的精神。無論這種相通是呈現為(wei) 天人實質相應抑或本質內(nei) 合的形態,人們(men) 所處的宇宙世界、人類本身都是超越精神貫注、蘊涵神聖性和德性精神的存在。宇宙萬(wan) 物的存在、人類世界的文明,就在於(yu) 認識到並時刻體(ti) 現這種道的精神。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人類秩序在宇宙世界中扮演關(guan) 鍵的角色,而體(ti) 現這種文明精神的人類角色又是這種關(guan) 鍵的核心所在。《中庸》用“君子之道”來指示這種價(jia) 值。“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yu) 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中庸》第十二章)從(cong) 君子實踐可以看出道之廣大精微,如朱子所言:“君子之道,近自夫婦居室之問,遠而至於(yu) 聖人天地之所不能盡,其大無外,其小無內(nei) ,可謂費矣。然其理之所以然,則隱而莫之見也。蓋可知可能者,道中之一事,及其至而聖人不知不能。則舉(ju) 全體(ti) 而言,聖人固有所不能盡也。”[3](P22)人類對於(yu) 日用常道中天命天理的知行是可能的,並且趨向於(yu) 樂(le) 觀積極。然究極而言終有其界限,不至於(yu) 淪為(wei) 一種僭越狂妄的人類中心主義(yi) 。

 

因此,人類在秩序構成中的理想角色,保持了一份克製“主宰者”全知全能衝(chong) 動的謙遜,更體(ti) 現為(wei) 一種代理者、參讚者的協同氣質(究其至乃稱“配天”)。(《中庸》第三十一章)在踐履中和之道的基礎上,君子聖賢不僅(jin) 實現自我人格精神的精進,也助成實現他人、天地萬(wan) 物所處世界的秩序理想。所謂“唯天下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yu) 天地參矣”(《中庸》第二十二章)。在人類與(yu) 天地萬(wan) 物高度關(guan) 聯的精神模式中,人類自身需要充分實現其本性,才能聯動參與(yu) 到更大秩序的維係更新中去,即“萬(wan) 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中庸》第三十章)。這是自身存在之超越精神的要求,分享天命莫大的尊嚴(yan) 榮光,同時,也意味著一個(ge) 艱苦弘毅的使命天職,指向“人極”理想的無盡探索。

 

二、治教形態的合體(ti) 分用

 

朱子於(yu) 《中庸章句》首章解釋中指出:“於(yu) 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wei) 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則其日用事物之間,莫不各有當行之路,是則所謂道也。⋯⋯性道雖同,而氣稟或異,故不能無過不及之差,聖人因人物之所當行者而品節之,以為(wei) 法於(yu) 天下,則謂之教,若禮、樂(le) 、刑、政之屬是也。”[3](P17)這裏闡釋人類政治的起源,並揭示出修道乃涵括立法立教之事業(ye) ,儒家之教因禮樂(le) 刑政而確立彰顯。可以說,這是觸及政治與(yu) 道德精神、政治與(yu) 至善之關(guan) 係的大關(guan) 節。

 

如何理解儒家對於(yu) 這個(ge) 大問題的思考精義(yi) ?如何理解儒家之所謂教與(yu) 治的關(guan) 係?現代學人往往對照其他文明中的政教關(guan) 係模式來嚐試闡釋。根據《中庸》,不妨將儒家對於(yu) 治教關(guan) 係的理解稱為(wei) “合體(ti) 分用”模式。這是一種著眼於(yu) 政治與(yu) 道德精神、而非政治與(yu) 宗教精神之關(guan) 聯的秩序思考類型,是頗具中國文明特質的“治教”和“政教”典範。

 

政教合體(ti) 、或日治教合體(ti) 的根本麵向構成了古典儒家政治文明的特質。

 

儒家的政治觀從(cong) 根本上揭示出人類公共事務必須具備一個(ge) 堅實的精神基礎,而在儒家自身乃取一種道德的而非宗教或意識形態的精神為(wei) 其根基。這種道德精神,就是儒家的文教精神,依天命性道而展現、開示於(yu) 此世間的諸種活動,尤其是於(yu) 政治實踐之中。《中庸》言:“人道敏政,地道敏樹。夫政也者,蒲盧也。故為(wei) 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親(qin) 親(qin) 為(wei) 大。義(yi) 者,宜也,尊賢為(wei) 大。親(qin) 親(qin) 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qin) ,思事親(qin) 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中庸》第一章)其中修身、親(qin) 親(qin) 、尊賢等體(ti) 現的仁義(yi) 精神,就是儒家理想政治的根基與(yu) 啟示。

 

進一步說,這個(ge) 仁義(yi) 精神就是《中庸》所標榜的中和與(yu) 誠明,所謂“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中庸》第一章);“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誠者非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內(nei) 之道也”。(《中庸》第二十一、二十五章)人事萬(wan) 物實現各自的本性,體(ti) 現中和誠實的天命精神,人類於(yu) 此間擔負經綸的天職,這是儒家之所謂教的根本命意,即宋儒所謂“立人極”者(首由周敦頤於(yu) 《通書(shu) 》中提出,而成為(wei) 宋明理學的核心命題)。

 

儒家的政治世界即乘此而興(xing) ,並展現為(wei) 治教合中有分的複雜形態。我們(men) 可以根據《中庸》文本從(cong) 曆史與(yu) 機理兩(liang) 個(ge) 角度予以探討。

 

從(cong) 曆史角度來講,《中庸》在論述中和之道的基礎上,引用了舜、周文王、周武王、周公等聖王功德來予以印證。這種證明方式,訴諸曆史上的典範楷模,而非一外在而絕對的超越權威,內(nei) 裏的曆史意識正是此世文明超越維度的溯源性顯現,也奠定了此種文明形態在演進機理上的保守基調。這種回溯返觀的保守基調本身乃是文明積累演化的內(nei) 在之義(yi) 。在舜、武王、周公等聖王典範中,這一點透過孝的核心品德尤其有所體(ti) 現。“夫孝者,善繼人之誌,善述人之事者也”(《中庸》第十九章),對於(yu) 天命性道的敬畏循導、對於(yu) 祖先先哲的繼述傳(chuan) 承,落實在聖王功德之中,落實於(yu) 郊社、祖廟之禮中,“斯禮也,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中庸》第十八章),對於(yu) 普遍人類社群中的血親(qin) 序列、賢能原則進行了協衡安頓,奠立了普遍秩序的根基。可以說,舜等人於(yu) 文明傳(chuan) 統的長期演進中體(ti) 悟把握到了其根本精神,並透過實踐落實於(yu) 事業(ye) 之中,進一步為(wei) 天下共同體(ti) 確立起維係更化的大經大法。這是上古聖神“繼天立極”的要義(yi) 所在,也是中國文明源頭“治教合一”典範的旨趣所在。

 

從(cong) 理論上了解這一典範,可依據《中庸》第二十九章:“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過矣乎!上焉者,雖善無征,無征不信,不信民弗從(cong) 。下焉者,雖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從(cong) 。故君子之道,本諸身,征諸庶民,考諸三王而不繆,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知人也。是故君子動而世為(wei) 天下道,行而世為(wei) 天下法,言而世為(wei) 天下則。”宋代大儒、事功學重鎮薛季宣在《中庸解》中曾對此有精彩發抉,茲(zi) 錄於(yu) 此:“三重,三節也。上焉,不可使知之者也。下焉,日用而不知者也。故君子用其中,必本於(yu) 修身。本諸身,征諸庶民,匹夫匹婦皆可與(yu) 知之。上無太高,下無太瀆,百姓心悅誠服,知所征信,則敬而從(cong) 之,所以適道也。天地鬼神,先聖後聖,其道一而已矣,莫不以人為(wei) 本,知天知人,不過內(nei) 外之合而已。民有所征信而能信,無思不服不可得而遠近,吾修道之教也,見譽有由矣,外是而求譽,非永終譽者也。”[4](P398)

 

相對於(yu) 鄭玄、朱子等人將“三重”釋為(wei) “三王之禮”、“議禮、製度、考文”,季宣從(cong) 政教的精神維度予以解釋,將治理事務的基礎放在鬼神宗教與(yu) 樸野鄙俗之間,也即人倫(lun) 日用常行之上。這個(ge) 基礎的優(you) 勢在於(yu) 人類治理事務普遍的相通性和恒常性,因此可以“用中”,可以從(cong) 修身擴展到更廣範圍的共同體(ti) 活動。季宣治理思想的精髓在於(yu) “行其所無事”,正是基於(yu) 人類常情常性之上的經驗理性,以生成符合社會(hui) 群體(ti) 運行機製的根本正當規則。他在解釋《中庸》的九經大法時指出:“九經之治自修身始,所謂行之者一,皆行其所無事也⋯⋯皆行其所無事,而以修身為(wei) 本。君子之於(yu) 天下也,將以安全之也,非徒有之而已。修身以教,各因其材而篤,使人得之觀感,鹹事其事,不敢不勉,以尊乎治者。先王修道之教也,皆自我出也,所以行之者廣,求諸己者,豈不約乎!”[4](P393—394)以個(ge) 體(ti) 自發的社群經驗理性為(wei) 本,透過對於(yu) 群體(ti) 情境的參驗推演,提煉、型塑各類人群之間的治理規則,以此彰顯天命性理的廣大與(yu) 高明,這是理解以修身崇禮為(wei) 要的儒家治理觀的關(guan) 鍵。

 

“天地位,萬(wan) 物育”的終極境界以治理世界的禮樂(le) 中和為(wei) 樞紐。《中庸》第九章雲(yun) :“子日: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天下國家均平,為(wei) 何仍與(yu) 中庸之道存在差距?以王船山《讀四書(shu) 大全說·中庸》中的評論為(wei) 例,船山日:“而但言均而已,不過為(wei) 差等其土宇皈章,位置其殷輔人民,則子路所謂‘何必讀書(shu) 然後為(wei) 學’者,固可治幹乘之賦。求之後世,則漢文幾至刑措,可謂均之至矣;而至於(yu) 禮樂(le) ,固謙讓而未遑。唯其內(nei) 無存養(yang) 省察之功、見天命流行之實體(ti) ,而外不能備三重之權以寡過也⋯⋯均天下國家者,須撇下他那名法權術,別與(yu) 一番經綸,使上安民治,風移俗易,方展得中庸之用出。”[5](P96-97)可見,中庸之政治理想,在於(yu) 不同於(yu) 黃老或法家治術的“別與(yu) 一番經綸”,乃以禮樂(le) 中和為(wei) 關(guan) 鍵,充分實現天命流行下的中道秩序。

 

明此治教合體(ti) 的原理,再來看其分用的一麵。正是這一麵,將合體(ti) 關(guan) 係中的張力充分顯示出來,推進了儒家政治思考的成熟化。

 

《中庸》第二十八章言:“非天子,不議禮,不製度,不考文。今天下,車同軌,書(shu) 同文,行同倫(lun) 。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le) 焉。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le) 焉。子日:‘吾說夏禮,杞不足征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cong) 周。’”第三十章又言:“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辟如天地之無不持載,無不覆幬;辟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萬(wan) 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wei) 大也。”

 

從(cong) 曆史演進來看,這裏圍繞禮樂(le) 指出了兩(liang) 種進路:一個(ge) 是天子,另一個(ge) 是孔子。前者須是德、位合一,另外還需要時;後者則有德而無位無時。而根據《中庸》文本語脈語義(yi) ,顯然將後者視作具有同等甚至更大價(jia) 值的權威。漢儒更尊之為(wei) “素王”,就是表達這種二元權威的價(jia) 值觀。

 

按治教合一的原始典範,天子本是兼具政治與(yu) 精神二重權威於(yu) 一身的秩序中心。至此,孔子於(yu) 天子之外呈現出集中代表精神權能的另一種權威。如何理解二者的關(guan) 係?治教分用的思路在這裏顯示其價(jia) 值。這種演變也逼現出了原始典範之中的一些根本機理,此即教、治之間的規則衍生邏輯。或者說,在治教合體(ti) 的秩序原理之下,開放了不同功能承擔者的分用並存場域,如分別由家、鄉(xiang) 、國等扮演治理中心的秩序模式。

 

孔子代表的精神權威,恰恰承擔著對於(yu) 文明傳(chuan) 統的記載、整理、傳(chuan) 承和解釋,此須是有德者所為(wei) ,乃能彰顯文教之精神。在堯舜文武確立起來的文明係統中,孔子祖述和憲章者是此一文明的源點精神。這個(ge) 邏輯可以進一步逆推,堯舜等聖王自身奠造文明,也不是無中生有的創生樹立,也勢必依據此前相承之文明風俗,堯之“欽”、舜之“大孝”都包含有這種意思。堯舜文武德位時兼備,成就大功德,這個(ge) 事實不能掩蓋上述精神。而孔子的價(jia) 值,在於(yu) 將更為(wei) 根基的文明精神予以權威化體(ti) 現。天子的治理事功,比較起來,是需要道德、時遇和權位相結合的高度複雜的實踐活動,需要命運或偶然性的青睞;而夫子事業(ye) ,則代表更為(wei) 恒常、更為(wei) 持續的文明常道邏輯。明乎此,當可理解如薛季宣所言:“禮樂(le) ,聖人之事也;製禮作樂(le) ,天子之事也。”[4](P398)進一步說,聖人所做的,是文明共同體(ti) 自身根本規則的發現、闡發與(yu) 守護(在漢儒那裏,“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乃落實於(yu) 《春秋》、《孝經》。);在這個(ge) 基礎上,治理規則的製作製定或日顯明化成文法化,才屬於(yu) 擁有機遇、權位和能力的政治家。在遠離原始典範的政治演進中,這種分用雖然分享著同一個(ge) 共同體(ti) 的政治理念和理想,卻更顯示出相對獨立的秩序價(jia) 值與(yu) 功能——祖述憲章與(yu) 製作訂立。如果說天子角色掌握著某種製憲權,那麽(me) ,這種權力也不能脫離此一共同體(ti) 的文明傳(chuan) 統規則而任意施用(《中庸》所謂“自用”、“自專(zhuan) ”)。朱子於(yu) 《中庸章句序》中明言:“自是以來,聖聖相承:若成湯、文、武之為(wei) 君,皋陶、伊、傅、周、召之為(wei) 臣,既皆以此而接夫道統之傳(chuan) ,若吾夫子,則雖不得其位,而所以繼往聖、開來學,其功反有賢於(yu) 堯舜者。”[3](P14-15)可以說,正是表明了儒家承擔道統的根本法價(jia) 值所在。

 

三、治教與(yu) 君子

 

朱子於(yu) 《中庸章句序》張皇道統論說,開啟近世道統與(yu) 治統的張力論域,可以說將上述治教分用的二元權威論推展到一個(ge) 新的階段。據此,孔子、儒家更多地體(ti) 現了文明體(ti) 係內(nei) 部精神權威在機理與(yu) 功能上的相對獨立價(jia) 值。近世道學又揭示出“立人極”之義(yi) 理規模,以天理人道標識世教、陶冶風俗,以大學性命之教引領、鍛育士民人心。然而,在此我們(men) 應認識到,治教分用仍然是在其合體(ti) 的前提下展開,二者辯證綜合,實不能割裂開認識。精神道德權威祖述憲章,治理權威製禮作樂(le) ,二者在規則機理和功能上有分張之勢、分立之途;同時,二者又在政治理念和理想上共同分享同一套意義(yi) 秩序,在組織和規範上甚至分享同一個(ge) 核心機製(士君子群體(ti) )。傳(chuan) 統儒者在這方麵並未陷入非此即彼、非一元即二元的思維陷阱,而是竭力維係二者合體(ti) 分用之規模(根本緣由賴於(yu) 前揭天人秩序之特質)。

 

張灝先生在近作中分析朱子的人極與(yu) 皇極思想,認為(wei) 前者衍生出強烈的道統意識,而其二元權威精神在後來的《皇極辨》中又收歸於(yu) 君主的一元權威,使其批判抗議精神大打折扣。張先生認為(wei) ,這顯示出朱子思想中的一個(ge) 內(nei) 在困境,政教一元與(yu) 二元之間發生很大的衝(chong) 突。[6]然而,從(cong) 治教合體(ti) 分用的角度來看,這種困境感或日衝(chong) 突未必有如斯之盛。承認或回溯文明原始的合體(ti) 典範,未必就意味著否認或放棄治教分用的機理與(yu) 功能之價(jia) 值。那種“君主乃至高標準”的表述在義(yi) 理上是否以喪(sang) 失道統一治統之必要張力為(wei) 代價(jia) 為(wei) 歸途,還值得深入討論。本文更願意將其視作朱子對於(yu) 原始合體(ti) 典範的凝練說明,旨在彰顯儒家政治理念的核心道德精神。在現實的政治形態和理路上,朱子更顯示出明智銳利的思考,對其分用關(guan) 係的推展更有切實的貢獻和啟示。易言之,合體(ti) 與(yu) 分用,本儒家治教之兼容兩(liang) 麵,未必要拆裂作是非選擇看。

 

這種精妙關(guan) 係從(cong) 朱子同期的一些論述也可窺見形神。比如事功學巨子葉適(號水心),論述《中庸》之道時,批評過於(yu) 單向突出《大學》之教的思想取向,強調要將《皇極》代表的治道與(yu) 其合觀,才能真正把握中庸精義(yi) 。[7](P726—733)水心強調三代聖王功德為(wei) 本的統紀之學,在治教典範的意義(yi) 上實與(yu) 晦庵《皇極辨》同趣。而其對於(yu) 皇極的發覆,則更為(wei) 曉暢地揭示出合乎中庸精義(yi) 的秩序構成模式,也即一種以共治體(ti) 製為(wei) 核心的多中心正義(yi) 秩序。[8]水心的這一思路,指示出治教分途並進,隻有在治教雙重意義(yi) 上都支撐起合乎中庸精義(yi) 的秩序論述,才能完整實現儒家的政治理念。道學家偏重於(yu) 文教、道統,而事功家補充治體(ti) 之維,強調合內(nei) 外之道才是中庸的正途。水心的這個(ge) 思緒上可溯至薛季宣以《中庸》參解《皇極》的努力,下可證之於(yu) 王船山對於(yu) 《中庸》的皇極式解讀,強調大中政治精神與(yu) 中庸義(yi) 理的合轍。[5](P59)二者背後都可見儒家思考治教形態的邏輯連貫性。

 

而這個(ge) 天人秩序下的治教形態,在秩序人格上的表現就是儒家之士君子。君子角色體(ti) 現出一種混融了政治與(yu) 文教雙重視野的精英人格,治教形態的合體(ti) 性與(yu) 分用性對於(yu) 其曆史發展形成了長期深遠的影響。

 

“子日:道不遠人,人之為(wei) 道而遠人,不可以為(wei) 道。詩雲(yun)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wei) 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yu) 人。”(《中庸》第十三章)“道不遠人”,“以人治人”,需要從(cong) 天人秩序的根本義(yi) 去理解,這是政治的人文屬性,也是“君子之道,本諸身,征諸庶民”的類通原理之根基。在這個(ge) 原點上,君子以修身為(wei) 本,祖述憲章,是凝成根本規則、通往製作的邏輯前提,“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溫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禮。”(《中庸》第二十七章)構成君子精神特質的是一種德性指向下智識積累的學,是“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的知行,是夫子自謂的“學殷禮”、“學周禮”、“吾從(cong) 周”。

 

如《中庸》第二章:“仲尼日: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君子的中庸精神以時中而體(ti) 現於(yu) 此世的所有活動中,溫故知新,敦厚崇禮,特別在對於(yu) 禮則的繼承損益中表現其政治訴求,最終落實於(yu) 人事乃至萬(wan) 物的中和位育。與(yu) 此相對,《中庸》裏的“民”鮮能行中庸,“小人”恣無忌憚,“賢不肖者”過或不及,以及“素隱行怪”的異端,俱是人世間的眾(zhong) 生相,不能與(yu) 於(yu) 中庸。[5](P89-90)

 

從(cong) 曆史形態上看,君子理想構成了維係中華文明數千年的士大夫傳(chuan) 統之精神範型,使其成為(wei) 文明規則係統忠誠而活躍的守護者,致力於(yu) 為(wei) 國家治理提供各種文化、社會(hui) 與(yu) 政治的精英與(yu) 權威。這也成為(wei) 中華文明有別於(yu) 其他文明特別是宗教型文明的重要機製,對於(yu) 我們(men) 明智思考現代中國的秩序經綸別具深意,值得進一步探討。

 

【參考文獻】:

 

[1]任鋒.窮途末路中的複新:中國文明與(yu) 世俗化問題[J].曆史法學,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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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薛季宣.薛季宣集[M].上海:上海社會(hui) 科學院出版社,2003.

[5]王夫之.讀四書(shu) 大全說[M].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5.

[6]張灝.政教一元,還是政教二元?——傳(chuan) 統儒家思想中的政教關(guan) 係[J].思想(台北),2012(20)

[7]葉適.葉適集(下)[M].北京:中華書(shu) 局,1960.

[8]任鋒.近世儒學思想的政治維度:以葉適為(wei) 中心[J].國學學刊,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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