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亦 郭曉東】明道之繼述:湖湘學術之察識與涵養(上)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5-11-16 1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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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亦

作者簡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曾任職於(yu) 複旦大學社會(hui) 學係,現任同濟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經學研究所所長,兼任複旦大學儒學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儒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本體(ti) 與(yu) 工夫—湖湘學派研究》《共和與(yu) 君主—康有為(wei) 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學史》《儒家倫(lun) 理與(yu) 中國社會(hui) 》,主編《何謂普世?誰之價(jia) 值?》等。

明道之繼述:湖湘學術之察識與(yu) 涵養(yang) (上)

作者:曾亦 郭曉東(dong)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宋明理學》(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十月初五日丙申

           耶穌2015年11月16日

 


二程之學自宋室南渡之後大致一分為(wei) 二,一派上承程伊川,經呂與(yu) 叔(大臨(lin) )、楊龜山(時)之闡揚,至朱子而大成,是為(wei) 主敬窮理之學;一派則祖述程明道,經謝上蔡(良佐)、胡文定(安國)之發明,至胡五峰(宏)而著名一時,是為(wei) 察識涵養(yang) 之學。後者以地域言之,又名湖湘之學。

 

胡文定,名安國,字康侯,北宋建寧崇安(今屬福建)人。生於(yu) 神宗熙寧七年,卒於(yu) 高宗紹興(xing) 八年(公元1074-1138),六十五歲。哲宗紹聖四年(公元1097)進士,擢為(wei) 太學博士,旋提舉(ju) 湖南學事。高宗紹興(xing) 元年(公元1131),為(wei) 中書(shu) 舍人兼侍講,文定獻《時政論》,欲高宗“當必誌於(yu) 恢複中原,祇奉陵寢;必誌於(yu) 掃平仇敵,迎複兩(liang) 宮”,積極主張抗金,《宋史·胡安國傳(chuan) 》稱其“誌於(yu) 康濟時艱,見中原淪沒,遺黎塗炭,常若痛切於(yu) 其身”。紹興(xing) 五年(公元1135),詔為(wei) 經筵舊臣,纂修《春秋傳(chuan) 》,八年書(shu) 成,高宗謂“深得聖人之旨”,進為(wei) 寶文閣直學士。卒,諡文定。

 

胡文定在官四十年,然曆職不及六載。為(wei) 人剛正,不附權貴。欽宗曾問中丞許翰識胡安國否,許答雲(yun) :“自蔡京得政,士大夫無不受其籠絡,超然遠跡不為(wei) 所汙如安國者實鮮。”《宋史》稱“渡江以來,儒者進退合義(yi) ,以安國、尹焞為(wei) 稱首。”此足見文定之“強學力行”。

 

其學以治《春秋》為(wei) 長,撰有《春秋傳(chuan) 》三十卷,以“尊王攘夷”為(wei) 大旨。後為(wei) 元、明兩(liang) 朝科舉(ju) 取士之經文定本,對後代有重大影響。從(cong) 師門傳(chuan) 承而言,胡文定並非二程嫡傳(chuan) ,不過,他本人自稱其學問多得之於(yu) “伊川書(shu) ”。高宗時,曾有諫官詆文定為(wei) “假托程頤之學者”,而文定直言不諱,曰:“孔、孟之道不傳(chuan) 久矣,自頤兄弟始發明之,然後知其可學而至。今使學者師孔、孟,而禁不得從(cong) 頤學,是入室而不由戶。”而全祖望稱文定為(wei) “私淑洛學而大成者”,“南渡昌明洛學之功,文定幾侔於(yu) 龜山”(《宋元學案》卷三十四《武夷學案》),可見,胡文定之學術與(yu) 二程有著莫大之淵源。

 

不過,真正影響胡文定之道學思想的卻是程門高弟謝上蔡。黃梨洲定《武夷學案》,以文定為(wei) 上蔡門人,然據文定所雲(yun) :“吾與(yu) 謝、遊、楊三公,皆義(yi) 兼師友,實尊信之。若論其傳(chuan) 授,卻自有來曆。據龜山所見在《中庸》,自明道先生所授;吾所聞在《春秋》,自伊川先生所發。”(《龜山學案》)則文定與(yu) 上蔡亦在師友之間,而其《春秋》學則得自伊川。故全謝山(祖望)不同意其師說:“朱子所作《上蔡祠記》,有雲(yun) 文定以弟子禮稟學,梨洲先生遂列文定於(yu) 上蔡門人之目,非也。文定嚐曰:‘吾與(yu) 遊、楊、謝三公,皆義(yi) 兼師友。’又曰:‘吾丈人行也,然則何為(wei) 自稱弟子?’《龜山行狀》嚐言文定傳(chuan) 其學,而文定不以為(wei) 然,曰:‘吾自從(cong) 伊川書(shu) 得之。’則於(yu) 上蔡可知矣。梨洲先生謂先生得力於(yu) 上蔡,不知但在師友之間也。”(《武夷學案》)蓋文定雖修後進禮以見上蔡,然謝氏終不敢以師自居也,此其一也;文定之學乃自二程遺書(shu) 中悟得,其與(yu) 遊、楊二先生遊,卻未必相契也,遂求龜山以見上蔡,此其二也;五峰及其門弟子獨推崇謝氏,故朱子之攻謝氏與(yu) 此不無關(guan) 係,可見湖湘一脈學術與(yu) 謝氏淵源之深,此其三也。

 

又,程明道作《識仁》、《定性》二篇,以日用之間體(ti) 認天下大本為(wei) 入手之功夫,湖湘學者之“察識”、“觀過”之說皆由此而來。而湖湘學者與(yu) 朱子辯仁愛,大致本於(yu) 明道、上蔡之說,此足以成立明道至湖湘為(wei) 一脈相承之學。

 

大致而言,胡安國之經學思想頗有本於(yu) 伊川,而其道學思想則本於(yu) 明道。

 

胡五峰,名宏,字仁仲,文定少子。生年不詳[1],卒於(yu) 高宗紹興(xing) 三十一年(公元?-1161)。寓居衡山五峰,學者稱為(wei) 五峰先生。五峰一生不耽於(yu) 仕途,初以蔭補右承務郎,不調。秦檜當國,留意於(yu) “故家子弟”,意欲用之,五峰辭之甚厲。檜死,五峰被召,竟以疾辭,卒於(yu) 家。

 

五峰平生學術以道學自任,謂“道學衰微,風教大頹,吾徒當以死自擔”(《宋元學案》卷四十二《五峰學案》)。撰有《知言》六卷和《皇王大紀》八十卷,另有《易外傳(chuan) 》、書(shu) 、表、記等,今有中華書(shu) 局點校本《胡宏集》。

 

五峰之學術淵源,據其弟子張南軒(栻)所言,先生“自幼誌於(yu) 大道,嚐見楊中立(楊時)先生於(yu) 京師,又從(cong) 侯師聖(侯仲良)於(yu) 荊門,而卒傳(chuan) 文定公之學,優(you) 悠南山之下餘(yu) 二十年,玩心神明,不舍晝夜;力行所知,親(qin) 切至到”(《知言·序》)。而《宋史》本傳(chuan) 與(yu) 《宋元學案》之說法大致本於(yu) 此,“幼事楊時、侯仲良,而卒傳(chuan) 其父安國之學”(《宋史》本傳(chuan) ),“嚐見龜山於(yu) 京師,又從(cong) 侯師聖於(yu) 荊門,卒傳(chuan) 其父之學”(《五峰學案》),清人在評述五峰《知言》時也稱,“宏作此書(shu) ,亦仍守其家傳(chuan) ”(《四庫全書(shu) 總目提要》卷九十二)。

 

所謂“卒傳(chuan) 其父之學”,不僅(jin) 僅(jin) 指五峰接受了文字的政治理想、經學思想,更為(wei) 重要的是,作為(wei) 宋代道學兩(liang) 大支脈之一的湖湘學術,其主要的觀點是由五峰所奠立的,而其中某些觀點我們(men) 大致可以追述到文定那裏,如論天理人欲之說。

 

胡五峰所開創的湖湘學說在南宋初年影響極大,而其弟子南軒又與(yu) 朱子、呂東(dong) 萊(祖謙)齊名,時稱“東(dong) 南三賢”。全謝山對其學問非常推崇,以為(wei) “中興(xing) 諸儒所造,莫出五峰之上”,“卒開湖湘之學統”(《五峰學案》)。因此,我們(men) 下麵主要以五峰為(wei) 中心來討論湖湘學派的學術思想。

 

 

第一節  感物而動與(yu) 感物而通

 

感乃“動人心也”,人心與(yu) 物相接而自有感。感在中國思想中實在是一非常重要的觀念,其在儒家典籍中的表述主要見於(yu) 《禮記》、《易》與(yu) 《春秋》,此外還有《詩》。《春秋》經傳(chuan) 中有大量關(guan) 於(yu) 災異的記載及闡釋,從(cong) 而發展成為(wei) 漢代非常有影響力的天人感應學說,它作為(wei) 一種政治理論深深影響到漢以後直到清的傳(chuan) 統政治運作。而《禮記·樂(le) 記》、《易》之感卦與(yu) 係辭以及《詩》中的“比興(xing) ”手法,卻涉及到一般意義(yi) 上“感”的觀念,雖然後世頗見稱引,但真正引起一場學術史上的爭(zheng) 論卻是到了南宋的湖湘學者與(yu) 朱子那裏。

 

《禮記·樂(le) 記》上說:“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yu) 物而動,性之欲也。”而《易傳(chuan) 》卻說:“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這兩(liang) 種表述之間似乎存在著一種矛盾:前者說感而不得不動,而後者說的則是唯其不動方能感。宋人對此一般持一種調和態度,即認為(wei) 兩(liang) 種說法並不矛盾。到了胡五峰這裏,則以聖、凡區別二說,即《樂(le) 記》說的是凡人之感物[2],而《易傳(chuan) 》說的則是聖人之感物。換言之,人心感物有兩(liang) 種方式,即聖情與(yu) 俗情之不同:聖人之應事接物是“感物而通”,而此心寂然不動;而俗人則是“感物而動”,此心憧憧往來於(yu) 紛紜世事之間。

 

五峰《答曾吉甫書(shu) 》雲(yun) :

 

竊謂未發隻可言性,已發乃可言心,故伊川曰“中者,所以狀性之體(ti) 段”,而不言狀心之體(ti) 段也。心之體(ti) 段則聖人無思也,無為(wei) 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也。未發之時,聖人與(yu) 眾(zhong) 生同一性;已發,則無思無為(wei)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聖人之所獨。夫聖人盡性,故感物而靜,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眾(zhong) 生不能盡性,故感物而動,然後朋從(cong) 爾思,而不得其正矣。若二先生以未發為(wei) 寂然不動,是聖人感物亦動,與(yu) 眾(zhong) 人何異?尹先生乃以未發為(wei) 真心,然則聖人立天下之大業(ye) ,成絕世之至行,舉(ju) 非真心耶?

 

五峰以性為(wei) 未發,心為(wei) 已發,則性乃“聖人與(yu) 眾(zhong) 人同一性”,而聖凡之不同則是因為(wei) 感物之方式的不同,聖人雖感物,然其心未嚐動也,故能遂通天下之故,而凡人則為(wei) 物所係,其感則不能不動也。

 

既然動、靜為(wei) 心感物時之狀態,那麽(me) ,儒家所說的不動心就不是在心之未應物時去強製其心不動,而是在紛繁事變中被體(ti) 會(hui) 到的,五峰因此明確將他所說的“不動心”與(yu) 和靖、龜山所說的存養(yang) 於(yu) 未發之前那個(ge) 寂然不動的心區別開來。其《答曾吉甫書(shu) 》第三雲(yun) :

 

先君子所謂“不起不滅”者,正以“靜亦存,動亦存”而言也,與(yu) 《易》“無思無為(wei)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大意相符,非若二先生指喜怒哀樂(le) 未發為(wei) 寂然不動也。

 

所謂“靜亦存,動亦存”即明道所說的“動亦定,靜亦定”。五峰對“不動心”的區分亦源於(yu) 《樂(le) 記》之“人生而靜”與(yu) 《易傳(chuan) 》之“寂然不動”的區分。《樂(le) 記》所說的“靜”隻是說人當有個(ge) 未發時節,此為(wei) 人所共具,而《易傳(chuan) 》所說的“不動”則是已發時對本體(ti) 的領會(hui) ,故非眾(zhong) 人所能有。可見,五峰所說的靜是在已發上說,是一種極高的境界,非聖人不能;而尹、楊所說的靜則是在未發上說,凡人皆有此未發時刻。後來朱子之中和說實源出尹、楊二先生。

 

五峰對感之動與(yu) 靜的區分後來直接為(wei) 湖湘學者所繼承,其季子胡季隨(名大時)便以此接引學者。《朱子文集》卷五十三《答胡季隨十三》雲(yun) :

 

學者曰:“《樂(le) 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yu) 物而動,性之欲也。’五峰有曰:‘昧天性,感物而動者,凡愚也。’向來朋友中有疑此說,謂‘靜必有動,然其動未有不感於(yu) 物。’所謂‘性之欲’者,恐指已發而不可無者為(wei) 言,若以為(wei) 人欲,則性中無此,五峰乃專(zhuan) 以感物而動為(wei) 言昧天性而歸於(yu) 凡愚,何也?”

 

大時答曰:“按本語雲(yun) ‘知天性,感物而通者,聖人也;察天性,感物而節者,君子也;昧天性,感物而動者,凡愚也。’曰知,曰察,曰昧,其辨了然矣。今既不察乎此,而反其語而言‘乃以感物而動為(wei) 昧天性’者,失其旨矣。”

 

學者又曰:“曰知,曰察,曰昧,其辨固了然。但鄙意猶有未安者,感物而動爾。《樂(le) 記》曰止雲(yun) ‘感物而動,性之欲也’,初未嚐有聖人、君子、凡愚之分,通與(yu) 節之說。今五峰乃雲(yun) ‘知天性,感物而通者,聖人也;察天性,感物而節者,君子也;昧天性,感物而動者,凡愚也。’是不以感物而動為(wei) 得也。更望垂誨。”

 

大時答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yu) 物而動,性之欲也。物格知至,然後好惡形焉。好惡無節於(yu) 內(nei) ,知誘於(yu) 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於(yu) 物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觀其下文,明白如此,則知先賢之言為(wei) 不可易矣。……湘山詩雲(yun) :‘聖人感物靜,所發無不正。眾(zhong) 人感物動,動與(yu) 物欲競。’殆亦與(yu) 先賢之意相為(wei) 表裏雲(yun) 爾。”

 

此書(shu) 在光宗紹熙五年(公元1194),其時朱子任知潭州荊湖南路安撫使,胡季隨將其與(yu) 湖南學者之答問呈與(yu) 朱子,此書(shu)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而作。

 

“知天性,感物而通者,聖人也;察天性,感物而節者,君子也;昧天性,感物而動者,凡愚也。”此說出於(yu) 五峰之《釋疑孟》。書(shu) 中問者的觀點實近乎朱子,即認為(wei) “性不能不動”乃人之所同俱,故不能說是凡愚之性。而季隨則據《樂(le) 記》上下文,以為(wei) “感物而動”說的即是指凡愚之人。

 

此說亦為(wei) 胡廣仲(名實,五峰之從(cong) 弟)所主。據《朱子語類》所載:

 

且如五峰《疑孟辨》忽出甚“感物而動者,眾(zhong) 人也;感物而節者,賢人也;感物而通者,聖人也”。劈頭便罵了個(ge) 動。他之意,是聖人之心雖感物,隻靜在這裏,感物而動便不好。中間胡廣仲隻管支離蔓衍說將去,更說不回。某一日讀文定《春秋》,有“何況聖人之心感物而動”一語。某執以問之曰:“若以為(wei) 感物而動是不好底心,則文定當時何故有此說?”廣仲遂語塞。先生複笑而言曰:“蓋他隻管守著五峰之說不肯放,某卻又討得個(ge) 大似五峰者與(yu) 他說,隻是以他家人自與(yu) 之辨極好。道理隻是見不破,彼便有許多病痛。”(140.103)

 

看來,胡廣仲對五峰此說亦有發明,且與(yu) 朱子有過問難。

 

朱子對胡季隨的說法提出了批評:

 

此兩(liang) 條問者知其可疑,不易見得如此,但見得未明,不能發之於(yu) 言耳。答者乃是不得其說而強言之,故其言粗橫而無理,想見於(yu) 心亦必有自瞞不過處,隻得如此撐拄將去也。須知感物而動者,聖愚之所同,但眾(zhong) 人昧天性,故其動也流;賢人知天性,故其動也節;聖人盡天性,故其動也無事於(yu) 節而自無不當耳。文義(yi) 之失猶是小病,卻是自欺強說,乃心喪(sang) 膏肓之疾,他人針藥所不能及,又須是早自覺悟醫治,不可因循掩諱而忌扁鵲之言也。

 

朱子明顯站在問者的立場,也就是說,《樂(le) 記》所說的“感物而動”乃是“聖愚所同”。然而朱子亦區別開聖人、賢人、眾(zhong) 人之不同:聖人之動乃是“無事於(yu) 節而自無不當”,賢人“動也節”,眾(zhong) 人則“動也流”。我們(men) 發現,朱子這種說法與(yu) 五峰並無太大區別。那麽(me) ,朱子為(wei) 什麽(me) 反對五峰之說呢?這裏涉及到對心性關(guan) 係的理解有著根本的不同。朱子分心性為(wei) 二,故性自身不能動,然又不能不動,隻能通過心之動而動;而另一方麵,性之動又易為(wei) 外物為(wei) 牽引,故須通過心之主宰作用方能使性之動純乎性也。所以,朱子那裏的聖、賢、眾(zhong) 人的分別不是性之動與(yu) 否的不同,而是心能否主宰於(yu) 動之間從(cong) 而使動中節與(yu) 否的不同。也就是說,性總是要動的,這是聖愚所同,至於(yu) 動之有節與(yu) 否,心能否主宰其間,方是聖愚所別。

 

而張南軒論及《樂(le) 記》“人生而靜”章時,卻站在朱子的立場,而不讚同乃師之說。南軒說道:

 

《樂(le) 記》“人生而靜”一章,曰靜曰性之欲,又曰人欲靜者,性之本然也,然性不能不動,感於(yu) 物則動矣,此亦未見其不善。故曰性之欲,是性之不能不動者然也。然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流為(wei) 不善矣。此豈其性之理哉!一己之私而已。於(yu) 是而有人欲之稱,對天理而言,則可見公私之分矣。譬諸水泓然而澄者,其本然也,其水不能不流也,流亦其性也,至於(yu) 因其流激,汨於(yu) 泥沙,則其濁也,豈其性哉?”(《南軒學案》)

 

南軒認為(wei) ,性不能不動,故感物而動未見得就不善,動亦是性之所有也。惡不是由性之動而來,而是由性之動而無節而來。南軒作為(wei) 五峰之後湖湘學派最為(wei) 重要的代表人物,在此完全是站在朱子的立場上,由此亦可見得南軒與(yu) 五峰之差別有多大。

 

五峰則以為(wei) 即心即性,因此,性之動對他來說不是一個(ge) 需要解決(jue) 的問題,這種本體(ti) 論上的前提直接導致了其工夫論上那種即本體(ti) 即功夫的立場,即無需另外強調心之主宰作用。其實,當五峰區別“感物而動”與(yu) “感物而通”時,所謂“感物”即是朱子所說的性之動,隻是性動在五峰那裏從(cong) 未成為(wei) 一個(ge) 問題。而感物之所以有動、通與(yu) 節的不同,卻不是由於(yu) 心之主宰作用是否行乎其間,而是由於(yu) 能否對本體(ti) 有一種體(ti) 認。就是說,當人心若能即世間而出世間,則世間諸事諸物自不足以為(wei) 我之係累,不足以障蔽我之靈明,如此,人心隨感而應,自無不中節;否則,人心不能超然於(yu) 事變之上,則自為(wei) 物所累,為(wei) 物所動矣。

 

這裏表麵上看來五峰的說法與(yu) 朱子似無太大不同,然我們(men) 若細加推究,便發現這種細微的差別裏卻涵蘊著本體(ti) 論乃至工夫論上的兩(liang) 種完全對立的立場。

 

 

第二節  仁愛之辨

 

對仁的體(ti) 認在明道、五峰那裏一直是個(ge) 非常重要的問題,而朱子壓根兒(er) 否認這種體(ti) 認的可能性。正是基於(yu) 這樣一種學術差異,朱子意識到必須區分開仁與(yu) 愛,並就此與(yu) 張南軒展開了討論。而在孔、孟那裏,雖皆以“愛人”界定仁,然仁卻是由孝弟、四端這類施之親(qin) 近者的情感推擴開來而及於(yu) 疏遠者的情,與(yu) 作為(wei) 自然之情的愛有著根本的不同,可以說,仁愛之別本自分明。然漢唐以後,多不分仁愛,乃至以愛言仁。宋代理學之興(xing) ,辨析概念極盡精微,故絕不容此等含糊。

 

朱子與(yu) 南軒在這個(ge) 問題上的討論最初是圍繞南軒所作的《洙泗言仁錄》一書(shu) 展開的。孝宗乾道七年(公元1171)夏,南軒去國,退居長沙,編成《洙泗言仁錄》。這個(ge) 做法實本於(yu) 伊川“將聖賢所言仁處類聚觀之”語,南軒在《洙泗言仁序》言及其作此書(shu) 的目的時說道:“某讀程子之書(shu) ,其間教門人取聖賢言仁處,類聚以觀而體(ti) 認之。因裒《魯論》所載,疏程子之說於(yu) 下,而推以己見,題曰《洙泗言仁》,與(yu) 同誌者共講焉”(《南軒文集》七卷本,卷三)然而,朱子並不同意這種做法。對此,朱子在《答張敬夫十六》說道:

 

“類聚孔孟言仁處,以求夫仁”之說,程子為(wei) 人之意,可謂深切。然專(zhuan) 一如此用功,卻恐不免長欲速好徑之心,滋入耳出口之弊,亦不可不察也。大抵二先生之前,學者全不知有仁字,凡聖賢說仁處,不過隻作愛字看了。自二先生以來,學者始知理會(hui) 仁字,不敢隻作愛說。然其流複不免有弊者。蓋專(zhuan) 務說仁,而於(yu) 操存涵泳之功,不免有所忽略,故無複優(you) 柔厭飫之味、克己複禮之實。不但其蔽也愚而已,而又一向離了愛字,懸空揣摸,既無真實見處。故其為(wei) 說,恍惚驚怪,弊病百端,殆反不若全不知有仁字,而隻作愛字看卻之為(wei) 愈也。

 

熹嚐謂,若實欲求仁,固莫若力行之近。但不學以明之,則有撻埴冥行之患,故其蔽愚。若主敬致知,交相為(wei) 助,則自無此蔽矣。若且欲曉得仁之名義(yi) ,則又不若且將愛字推求。若見得仁之所以愛而愛之所以不能盡仁,則仁之名義(yi) 意思,瞭然在目矣,初不必求之於(yu) 恍惚有無之間也。此雖比之今日高妙之說,稍為(wei) 平易,然《論語》中,已不肯如此迫切注解說破處。至孟子,方間有說破處,然亦多是以愛為(wei) 言。殊不類近世學者,驚怪恍惚,窮高極遠之言也。

 

此書(shu) 雖直接針對南軒《洙泗言仁錄》而發,不過,朱子關(guan) 於(yu) 仁愛的基本觀點皆包含在其中:

 

其一、朱子對“類聚孔孟言仁處,以求夫仁”的做法是不讚成的,以為(wei) “不免長欲速好徑之心,滋入耳出口之弊”。

 

其二,朱子根本上是反對以“求仁”為(wei) 功夫。張橫渠以“天地萬(wan) 物之心”為(wei) 仁,明道之“手足痿痹為(wei) 不仁”,其他學者類似的說法亦多,朱子雖然不反對這種對仁的理解,但是,如果撇開愛而專(zhuan) 以求仁為(wei) 功夫,這是很難成立的。因為(wei) ,一方麵,撇開愛求仁,則不免“求之於(yu) 恍惚有無之間”,“一向離了愛字,懸空揣摸,既無真實見處”,在朱子看來,如此求得的本體(ti) 未必就是本體(ti) ,隻是懸空揣摸,這實際上是否認直指本心是不可能的。朱子的這些說法後來亦見於(yu) 其對象山的批評。另一方麵,專(zhuan) 在本體(ti) 上用功,則忽視了“操存涵泳之功”,故“無複優(you) 柔厭飫之味、克己複禮之實”。朱子強調主敬涵養(yang) ,其中一個(ge) 根本性的考慮就是要對治由氣質帶來的昏蔽。

 

朱子認為(wei) ,撇開愛說仁,還不如以愛說仁那樣功夫能做到實處。朱子的這種立場實在是因為(wei) 其工夫論是隻在下學處用功,久之,自有上達的功夫在其中。因此,人隻要在愛處用功,則自有對仁的體(ti) 驗,而不必專(zhuan) 以體(ti) 驗仁體(ti) 為(wei) 功夫。

 

朱子與(yu) 南軒圍繞《洙泗言仁錄》展開的討論還隻是批評湖湘學者的“識仁”功夫,主張功夫隻是在愛處做,久之自可對仁有所體(ti) 會(hui) 。後來,朱子作《仁說》,大概是為(wei) 了闡明下學而上達之功夫的必然性,而將仁愛關(guan) 係理解為(wei) 一種體(ti) 用關(guan) 係。朱子與(yu) 南軒就這種觀點進行了討論。

 

朱子《答張敬夫四十三》則針對南軒“南軒之所訶,正謂以愛名仁者”語,闡明仁與(yu) 愛之體(ti) 用關(guan) 係:

 

熹按程子曰“仁,性也;愛,情也”,豈可便以愛為(wei) 仁,此正謂不可認情為(wei) 性耳,非謂仁之性,不發於(yu) 愛之情,而愛之情,不本於(yu) 仁之性也。熹前說以愛之發,對愛之理而言,正分別性情之異處,其意最為(wei) 精密,而來諭每以愛名仁見病。下章又雲(yun) :“若專(zhuan) 以愛名仁,乃是指其用而遺其體(ti) ,言其情而略其性,則其察之亦不審矣。”蓋所謂愛之理者,是乃指其體(ti) 性而言,且見性情體(ti) 用,各有所主,而不相離之妙,與(yu) 所謂遺體(ti) 而略性者,正相南北,請更詳之。

 

朱子、南軒此處所發乃針對伊川之語。《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八載:

 

問仁。曰:“此在諸公自思之,將聖賢所言仁處,類聚觀之,體(ti) 認出來。孟子曰:‘惻隱之心仁也。’後人遂以愛為(wei) 仁。惻隱固是愛也。愛自是情,仁自是性,豈可專(zhuan) 以愛為(wei) 仁?孟子言惻隱為(wei) 仁,蓋謂前已言‘惻隱之心,仁之端也’,既曰仁之端,則不可便謂之仁。退之言‘博愛之謂仁’,非也。仁者固博愛,然便以博愛為(wei) 仁則不可。”

 

在孟子那裏,既以惻隱之心為(wei) 仁,又以為(wei) 仁之端,這至少在文字上容易使人把作為(wei) 性的仁與(yu) 作為(wei) 情的愛混同起來,伊川斷言漢以後在性情問題上的這種概念上的混亂(luan) 當溯源於(yu) 孟子。南軒據此言“程子之所訶,正謂以愛名仁者”,此語本不差。然朱子殆反感南軒過分強調仁與(yu) 愛之分別,“來諭每以愛名仁見病”。我們(men) 細細體(ti) 會(hui) 朱子這段話,可能發現,南軒與(yu) 朱子都不反對仁與(yu) 愛有別,且都主張仁為(wei) 性為(wei) 體(ti) ,而愛則為(wei) 情為(wei) 用,朱子更說仁即是“愛之理”,那麽(me) ,他們(men) 的差別何在呢?我們(men) 將此書(shu) 與(yu) 《答張敬夫十六》相對照,便可發現,南軒以察識仁體(ti) 為(wei) 功夫,對仁體(ti) 的體(ti) 認無須在愛處推求,所以,南軒所看重的是仁與(yu) 愛的分別,而不是關(guan) 聯。而且,對漢儒“以愛名仁”的批評亦是道學內(nei) 部的一主導傾(qing) 向,南軒這種立場是很自然的。至於(yu) 朱子則根本反對識仁的功夫,而是將識仁作為(wei) 一種效驗推至將來,所以朱子主張功夫隻是下學,久之自有個(ge) 上達的體(ti) 驗,而不可專(zhuan) 以上達為(wei) 事。愛便是功夫的入作處,正是基於(yu) 這種考慮,朱子強調仁與(yu) 愛的關(guan) 聯。

 

朱子《又論仁說》(即《答張敬夫四十四》)則闡明其言仁體(ti) 愛用之用意所在:

 

昨承開論仁說之病,似於(yu) 鄙意未安,即已條具請教矣,再領書(shu) 誨,亦已具曉,然大抵不出熹所論也,請複因而申之。謹按程子言仁,本末甚備,今撮其大要,不過數言。蓋曰“仁者生之性也,而愛其情也”,“孝悌其用也”,“公者所以體(ti) 仁,猶言克己複禮為(wei) 仁也”。學者於(yu) 前三言者,可以識仁之名義(yi) ,於(yu) 後一言者,可以知其用力之方矣。

 

今不深考其本末指意之所在,但見其分別性情之異,便謂愛之與(yu) 仁,了無幹涉;見其以公為(wei) 近仁,便謂直指仁體(ti) ,最為(wei) 深切。殊不知仁乃性之德,而愛之本,因其性之有仁,是以其情能愛。但或蔽於(yu) 有我之私,則不能盡其體(ti) 用之妙。惟克己複禮,廓然大公,然後此體(ti) 渾全,此用昭著,動靜本末,血脈貫通爾。程子之言,意蓋如此,非謂愛之與(yu) 仁,了無幹涉。非謂公之一字,便是直指仁體(ti) 也。

 

由漢以來,以愛言仁之弊,正為(wei) 不察性情之辨,而遂以情為(wei) 性爾。今欲矯其弊,反使仁字,泛然無所歸宿,而性情遂至於(yu) 不相管,可謂矯枉過直,是亦枉而已矣。其弊將使學者終日言仁,而實未嚐識其名義(yi) 。且又並與(yu) 天地之心、性情之德而昧焉。竊謂程子之意,必不如此,是以敢詳陳之,伏惟采察。

 

此書(shu) 極重要,可謂朱子論仁愛之總綱。

 

所謂“大抵不出熹所論”指朱子與(yu) 南軒都主張仁為(wei) 體(ti) ,愛為(wei) 用。二人之不同處殆正如朱子此處所說,他之強調性體(ti) 情用是為(wei) 了指示“用力之方”,而南軒則“不深考其本末指意之所在,但見其分別性情之異,便謂‘愛之與(yu) 仁,了無幹涉’,見其以公為(wei) 近仁,便謂‘直指仁體(ti) ,最為(wei) 深切’”。其“本末指意”正是指示人要從(cong) 愛處用力也。朱子甚至以為(wei) 若是撇開愛說仁,則仁不免為(wei) “漠然無情,但如虛空木石。雖其同體(ti) 之物,尚不能有以相愛,況能無所不溥乎?”

 

因此,朱子雖然以仁為(wei) 體(ti) ,然而仁體(ti) 卻是不動的,隻是一抽象的理,甚至隻是一邏輯上的設定;而在湖湘學者那裏,仁卻是活生生的、可以當下被體(ti) 認到的。所以,朱子為(wei) 了消除這種困難,便要將心與(yu) 性統一起來,即通過心之主宰作用,性得以將其條理、形式在情上表現出來。朱子大概意識到這樣一種要求,所以在《答張敬夫四十五》(即《又論仁說》)便開始強調心之作用,以實現心與(yu) 性的合一。書(shu) 雲(yun) :

 

今觀所雲(yun) ,乃直以此為(wei) 仁,則是以知此覺此,為(wei) 知仁覺仁也。仁本吾心之德,又將誰使知之而覺之耶?若據孟子本文,則程子釋之已詳矣,曰:知是知此事,覺是覺此理,意已分明,不必更求玄妙。且其意與(yu) 上蔡之意,亦初無幹涉也。上蔡所謂知覺,正謂知寒暖飽饑之類爾,推而至於(yu) 酬酢佑神,亦隻是此知覺,無別物也。但所用有大小爾,然此亦隻是智之發用處,但惟仁者為(wei) 能兼之。故謂仁者心有知覺,則可,謂心有知覺謂之仁,則不可。蓋仁者心有知覺,乃有仁包四者之用而言,猶雲(yun) 仁者知所羞惡辭讓雲(yun) 爾。若曰心有知覺謂之仁,則仁之所以得名,初不為(wei) 此也。今不究其所以得名之故,乃指其所兼者,便為(wei) 仁體(ti) ,正如言仁者必有勇,有德者必有言,豈可遂以勇為(wei) 仁,言為(wei) 德哉?

 

在朱子看來,仁是理,心是知覺。單言仁,則仁不能動;單言心,則與(yu) 與(yu) 知寒暖飽饑之知覺無異,故須合心與(yu) 性為(wei) 言,方無病。若謝良佐直接在知覺上說仁,則性之理亦不複存,隻是一空蕩蕩的心,如此,與(yu) 佛老何異?朱子基於(yu) 這樣一種認識,批評湖湘學者對謝氏的解釋。大概湖湘學者為(wei) 了回應朱子的批評,將謝氏之“知覺”解為(wei) “知此覺此”,南軒更解為(wei) “知仁覺仁”,意在表明上蔡之知覺並非如朱子所說的隻是一知寒暖飽饑之心。然而,朱子以為(wei) 如此說亦不妥,觀其引程子“知是知此事,覺是覺此理”語,我們(men) 可以發現,朱子還有另一考慮,即反對對本體(ti) 的知,主張知覺隻是對事理而言,而南軒之“知仁覺仁”正觸著了朱子的這個(ge) 忌諱。所以,朱子想要說的隻是性使心去知此事,性使心去覺此理,而不是心去知覺此性。

 

由此,我們(men) 亦可看出朱子與(yu) 湖湘學者對仁體(ti) 的理解的不同。朱子說仁,隻是一個(ge) 與(yu) 心相分的性理,而湖湘學者說仁,則是心性或心理不分的本體(ti) ,因而既可說是性或理,亦可說是心。就是說,朱子所說的性隻是一不動的、虛懸起來的體(ti) ,而湖湘學者所說的性,隻是活生生的、能當下被體(ti) 認到的體(ti) 。

 

大概南軒由於(yu) 朱子的批評,對自己原來所持的觀點作了相當大的改動,如“愛之理”之說,本不見於(yu) 五峰,而係朱子之發明,南軒卻取之以說仁,然其對朱子的意思大概還不是很明白,加上自己多少還未完全擺脫湖湘學術的影響,故其說仁,雖力圖靠近朱子,然與(yu) 朱子終有未合也。

 

次年,南軒亦作《仁說》。此書(shu) 可以看作是在朱子的影響下而作。南軒在與(yu) 朱子的交往中,逐漸改變了以前一些看法,而將自己關(guan) 於(yu) 仁的見解重新作了一番整理。南軒在此書(shu) 中雖多取朱子說,然而卻未必真能契合朱子意,我們(men) 從(cong) 《答張敬夫四十八》(即《文集》三十二《答欽夫仁說》)可以發現,朱子對南軒的批評大致同於(yu) 前書(shu) ,故可推知南軒論仁與(yu) 朱子始終有一定距離,而朱子以為(wei) “隻一二處未合”大概有點一廂情願罷了。

 

前麵我們(men) 從(cong) 南軒與(yu) 朱子的書(shu) 信答問中可以看到,湖湘學者包括南軒在內(nei) 對仁的理解是相當一致的,即皆讚同上蔡“知覺言仁”、明道“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的說法。

 

從(cong) 湖湘學者相關(guan) 表述可以看到,湖湘學者並不一般地反對朱子的“仁體(ti) 愛用”之說,而隻是反對在朱子的闡述中對仁與(yu) 愛之作為(wei) 情,或者說仁與(yu) 愛在發用上的不同的混淆。因此,當湖湘學者祖述明道、上蔡關(guan) 於(yu) 仁的觀點時,不是要將仁之發用看作是仁之本體(ti) ,而是要人在仁之發用處即心之“知覺”處、心之“大公”處去體(ti) 會(hui) 仁之所以仁。

 

 

第三節  性善與(yu) 性無善惡

 

自孟子以後,儒家基本上主張性善之說,或雜於(yu) 善惡以言性。至北宋,程明道則認為(wei) “性無善惡”,《河南程氏遺書(shu) 》載明道語雲(yun) :

 

生之謂性。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也。人生氣稟,理有善惡,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liang) 物相對而生也。有自幼而惡,是氣稟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凡人說性,隻是說“繼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卷一,李端伯傳(chuan) 師說)

 

天下善惡皆天理。謂之惡者非本惡,但或過不及便如此。(卷二上,呂與(yu) 叔東(dong) 見錄)

 

“生之謂性”本是孟子所批評的告子之說,明道在此卻讚同了告子這種提法。告子說“生之謂性”,大致是以飲食男女為(wei) 性,不過,從(cong) 以上所引明道語看來,明道倒不一定就讚同告子這種對“生之謂性”的理解,但至少可以肯定一點,明道也不完全同意孟子對性的看法。在明道看來,孟子所說的性善隻是派生性的,猶《易傳(chuan) 》所謂“繼之者善”,而在此種性之前還有一種無善無惡的性。善固如此,而惡更非本然性的了。

 

在明道以後,胡文定、五峰極大地發揮了這個(ge) 思想,後來朱子將這種說法歸之於(yu) 釋氏,而對這個(ge) 說法進行了批評,從(cong) 此,“性無善惡”與(yu) “性善”之辨才真正成為(wei) 一個(ge) 問題。

 

五峰言性無善惡處頗多,如:

 

凡人之生,粹然天地之心,道義(yi) 完具,無適無莫,不可以善惡辨,不可以是非分,無過也,無不及也。此中之所以名也。(《知言疑義(yi) 》)

 

五峰認為(wei) 天地之心雖“道義(yi) 完具”,卻“無適無莫,不可以善惡辨,不可以是非分”。而在朱子看來,這個(ge) 說法是相矛盾的。因為(wei) 心隻是個(ge) 形而下的知覺運動,這是可以說無善無惡的,然而,如果因此認為(wei) 性也是無善無惡的,這就成問題了。而對五峰來說,心即是性,心無善無惡,性自當亦是無善無惡。

 

因此,五峰重新對孟子之“性善”進行了闡釋。他說道:

 

或問性。曰:“性也者,天地之所以立也。”曰:“然則孟軻氏、荀卿氏、揚雄氏之以善惡言性也,非歟?”曰:“性也者,天地鬼神之奧也。善不足以言之,況惡乎?”或者問曰:“何謂也?”曰:“宏聞之先君子曰:‘孟子所以獨出諸儒之表者,以其知性也。’宏請曰:‘何謂也?’先君子曰:‘孟子道性善,善雲(yun) 者,歎美之詞,不與(yu) 惡對。’”

 

荀、揚言性有善惡,隻是在生之自然上言性,性在他們(men) 那裏尚未有本體(ti) 的意味,而孟子所說的性則是就本體(ti) 上說。五峰表麵上把荀、揚拉在一起批評,其實他真正的用意是要批評孟子的性善之說。

 

據五峰的說法,以孟子言性善為(wei) “歎美之詞”本出自文定。不過,從(cong) 文定、五峰對性的理解來看,似乎比明道走得更遠。明道尚且認為(wei) 在善之性外別有所謂無善無惡的性,換言之,明道認為(wei) 既有繼善之性,又有本然之性。而文定、五峰以“歎美之詞”解釋孟子性善時,實際上把明道那裏兩(liang) 種不同的性合而為(wei) 一,認為(wei) 孟子所說的性善實際上就是說性無善無惡。因此,當明道直接認為(wei) 孟子“性善”乃是在派生義(yi) 上言性,而文定父子則稍存回護之心,即認為(wei) 孟子雖言“性善”,但其意思與(yu) 他們(men) 所說的“性無善惡”並無二致。

 

正是因為(wei) 文定父子與(yu) 明道對孟子性善的不同說法,後來朱子欲回護明道,幹脆否認這種淵源,而認為(wei) 此說本得自楊時,而楊時得自常摠,欲以證成此說與(yu) 佛氏之淵源。據《朱子語類》雲(yun) :

 

然文定又得於(yu) 龜山,龜山得之東(dong) 林常摠。摠,龜山鄉(xiang) 人,與(yu) 之往來,後住廬山東(dong) 林。龜山赴省,又往見之。摠極聰明,深通佛書(shu) ,有道行。龜山問:“‘孟子道性善’,說得是否?”摠曰:“是。”又問:“性豈可以善惡言?”摠曰:“本然之性,不與(yu) 惡對。”此語流傳(chuan) 自他。然摠之言,本亦未有病。蓋本然之性是本無惡。及至文定,遂以“性善”為(wei) 讚歎之辭;到得致堂、五峰輩,遂分成兩(liang) 截,說善底不是性。若善底非本然之性,卻那處得這善來?既曰讚歎性好之辭,便是性矣。若非性善,何讚歎之有?如佛言“善哉!善哉!”為(wei) 讚美之辭,亦是說這個(ge) 道好,所以讚歎之也。(101.169)

 

“性無善惡”說為(wei) 楊時得自乃師明道先生,抑或得自東(dong) 林常摠,皆不可考。然而朱子如此說,其用意卻是很清楚,即把此說的淵源追溯至佛氏,而維護孟子的性善說,便對明道意存回護。朱子甚至認為(wei) ,常摠之言本無病,隻是胡安國理解錯了。

 

性既不可用善惡相對之善來稱述它,然又不可不以之為(wei) 善,於(yu) 是在湖湘學者那裏又提出了“本然之性”或“本然之善”的概念。《語類》上有一段話較完整地概括了湖湘學者論性的基本觀點:

 

季隨[3]主其家學,說性不可以善言。本然之善,本自無對;才說善時,便與(yu) 那惡對矣。才說善惡,便非本然之性矣。本然之性是上麵一個(ge) ,其尊無比。善是下麵底,才說善時,便與(yu) 惡對,非本然之性矣。“孟子道性善”,非是說性之善,隻是讚歎之辭,說“好個(ge) 性”!如佛言“善哉”!(101.169)

 

朱子這段話概括得還是相當準確的。胡季隨在此將“本然之善”與(yu) “善惡相對”之善區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不同層麵的性,可以說是進一步發揮了明道的思想。因為(wei) “本然”二字,既說明了人源初的那種渾沌狀態,又強調後世的善惡是從(cong) 這種渾沌狀態中派生出來的,可以說,“本然之性”實在是將明道、湖湘學者之“性無善惡”思想的一種概念化的表述。然而朱子卻試圖抹掉這種思想與(yu) 明道的淵源,卻將之上溯到佛氏。

 

“本然之性”的概念雖不見於(yu) 五峰《知言》,亦不見於(yu) 五峰之文集,然而從(cong) 我們(men) 對“性無善惡”的分析,便可知道“本然之善”實是其應有之義(yi) 耳。蓋五峰以無善無惡說性,從(cong) 遊之學者必多質疑者,故五峰欲說明性無善無惡與(yu) 性善之關(guan) 係,從(cong) 而提出了“本然之性”的概念。而朱子則以為(wei) 如此不免有二性之過。

 

朱子如此不滿於(yu) 五峰之性無善惡說,可能更多是出乎衛道或辟佛的立場。道學家之辟佛的理由基本上是一致的,即佛家那種出世間的人生態度從(cong) 根本上否定了儒家綱常倫(lun) 理乃至現世生活的價(jia) 值。道學之興(xing) 起的重要原因乃是要辟佛,因此,作為(wei) 道學運動的最為(wei) 基本命題的“性即理”,即是將體(ti) 現在儒家那裏的綱常倫(lun) 理看作人之本性。所以,在朱子看來,五峰如此以無善無惡說性,則不免以性為(wei) 空虛,有否定綱常倫(lun) 理的危險,“胡氏之學,大率於(yu) 大本處看不分曉,故銳於(yu) 辟異端,而不免自入一腳也”(《語類》,101.183)。

 

在朱子看來,性善即是以理為(wei) 性。朱子對這個(ge) 意思表達得甚多,如:

 

到伊川說“性即理也”,無人道得到這處。理便是天理,又那得有惡!孟子說“性善”,便都是說理善;雖是就發處說,然亦就理之發處說。(《語類》,95.35)

 

韓愈說性自好,言人之為(wei) 性有五,仁義(yi) 禮智信是也。指此五者為(wei) 性,卻說得是。性隻是一個(ge) 至善道理,萬(wan) 善總名。(《語類》,101.185)

 

在朱子看來,性善即是理善。又雲(yun) :

 

胡氏說善是讚美之辭,其源卻自龜山,《龜山語錄》可見。胡氏以此錯了,故所作《知言》並一齊恁地說。本欲推高,反低了。蓋說高無形影,其勢遂向下去。前日說韓子雲(yun) :“何謂性?仁義(yi) 禮智信。”此語自是,卻是他已見大意,但下麵便說差了。荀子但隻見氣之不好,而不知理之皆善。揚子是好許多思量安排;方要把孟子“性善”之說為(wei) 是,又有不善之人;方要把荀子“性惡”之說為(wei) 是,又自有好人,故說道“善惡混”。溫公便主張楊子而非孟子。程先生發明出來,自今觀之,可謂盡矣。(《語類》,101.170)

 

朱子以為(wei) 五峰說性無善惡,“本欲推高”,即在倫(lun) 理的善之上還有個(ge) 本然的善,卻又批評說如此則“高無形影,其勢遂向下去”,即墮於(yu) 以形質說性也,亦即告子以杞柳、湍水說性也。

 

【注釋】

 

[1] 其兄明仲(寅)生於(yu) 宋哲宗紹聖五年(公元1098),五峰當生於(yu) 此後數年,或曰1102年,或曰1105年,而據吳仁華先生考訂,五峰當於(yu) 徽宗崇寧四年(1105)。

 

[2] 陸象山幹脆批評《樂(le) 記》這段話,他說:“‘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yu) 物而動,性之欲也。’是為(wei) 不識艮背行庭之旨。”(《象山語錄》,嚴(yan) 鬆年錄)此說頗近於(yu) 五峰之說。

 

[3] 據《嶽麓諸儒學案》雲(yun) ,胡大時字季隨,崇安人。五峰季子。先後師張南軒、陳止齋(傅良)及陸象山諸人。

 

責任編輯: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