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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亦作者簡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曾任職於(yu) 複旦大學社會(hui) 學係,現任同濟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經學研究所所長,兼任複旦大學儒學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儒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本體(ti) 與(yu) 工夫—湖湘學派研究》《共和與(yu) 君主—康有為(wei) 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學史》《儒家倫(lun) 理與(yu) 中國社會(hui) 》,主編《何謂普世?誰之價(jia) 值?》等。 |
程伊川:涵養(yang) 須用敬,進學在致知
作者:曾亦 郭曉東(dong)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宋明理學》(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九月廿三日甲申
耶穌2015年11月4日
程伊川,名頤,字正叔,明道先生之弟。生於(yu) 宋仁宗明道二年,卒於(yu) 徽宗大觀元年(公元1033—1107),七十五歲。南宋嘉定十三年(公元1220),賜諡“正公”,淳祐元年(公元1241),封伊川伯,從(cong) 祀孔子廟庭。學者稱伊川先生。
伊川十四、五歲時,與(yu) 其兄明道一起曾受學於(yu) 周濂溪。後來遊太學,以《顏子所好何學論》一文,獲得當時太學直講胡安定的賞識,並被授以學職。伊川亦以師禮事安定,其稱濂溪往往直呼名字,而稱安定則必稱先生,故《宋元學案》列伊川為(wei) 安定門人。
伊川少有經世之誌。皇祐二年(公元1050),尚隻有十八歲的伊川便上書(shu) 宋仁宗,“勸仁宗以王道為(wei) 心,生靈為(wei) 念,黜世俗之論,期非常之功”(朱子《伊川先生年譜》),同時希望能麵見皇帝“罄陳所學”,但未能如願。嘉祐四年(公元1059),伊川廷試落榜,從(cong) 此不再以科舉(ju) 為(wei) 業(ye) ,也多次放棄“恩蔭”出仕的機會(hui) 。英宗、神宗兩(liang) 朝,大臣多次舉(ju) 薦他,均不願出仕,而是與(yu) 其兄明道一起在洛陽廣泛授徒講學。直至元豐(feng) 八年(公元1085),在明道去世後,經過司馬光、呂公著等人的大力薦舉(ju) ,以布衣出任崇政殿說書(shu) ,負責教育年幼的宋哲宗。伊川作為(wei) 帝師,頗以師道自任,曾上書(shu) 要求增加講課次數,同時還要求改變講官站著輔講的規定,在講書(shu) 時,容貌莊嚴(yan) ,在帝前也不稍事假借,對當時的議論貶褒,往往無所顧避。他對哲宗的要求十分苛嚴(yan) ,某一春日,哲宗戲折柳枝,就遭到伊川的批評:“方春發生,不可無故摧折”。(朱子《伊川先生年譜》)諸如此類的事情,時有發生,使得少年皇帝頗多不滿,遂於(yu) 元祐二年(公元1087)罷教席,差管勾西京國子監。紹聖年間,哲宗親(qin) 政,重行王安石新法,伊川因曾經反對新法被列元祐“奸黨(dang) ”,先被放歸田裏,後又送涪州(今四川涪陵)編管。徽宗即位後,被赦回洛陽,但不久又以“邪說詖行,惑亂(luan) 眾(zhong) 聽”而再次被列黨(dang) 籍,並遭講學之禁。崇寧五年(公元1106),複宣議郎致仕,次年卒於(yu) 洛陽家中。
伊川氣質剛方,嚴(yan) 毅莊重,有如孤峰峭壁,這與(yu) 明道溫潤寬和的氣象形成鮮明的對照。與(yu) 明道接交,使人如沐春風,而與(yu) 伊川相處,則有“程門立雪”的故事:
朱公掞來見明道於(yu) 汝,歸謂人曰:“光庭在春風中坐了一個(ge) 月”。遊、楊初見伊川,伊川瞑目而坐,二子侍立。既覺,顧謂曰:“賢輩尚在此乎?日既晚,且休矣。”及出門,門外之雪深一尺矣。(《二程外書(shu) 》卷十二)
這一記載相當形象地說明了二程兄弟在氣象上的差別。在接引弟子時,若議論有異,明道常會(hui) 說“更有商量”,伊川則直說“不然”,所以明道生前曾對伊川說:“異日能尊嚴(yan) 師道,是二哥。若接引後學,隨人材而成就之,則不敢讓。”(《外書(shu) 》卷十二)
伊川曾對弟子張繹說:“我昔狀明道先生之行,我之道蓋與(yu) 明道同。異時欲知我者,求之於(yu) 此文可也。”(《伊川先生年譜》)也就是說,在伊川看來,其學與(yu) 乃兄同,事實上,二程弟子與(yu) 後學大多是無差別地看待二人之學。但從(cong) 南宋開始,亦有學者逐漸察覺到二程學術的不同之處。從(cong) 此,有的學者主張二程之學同大於(yu) 異,也有學者則認為(wei) 二程兄弟異大於(yu) 同,直至現代,仍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莫衷一是。然而,二程兄弟性格上的差異與(yu) 氣象上的差別,必然要使兩(liang) 人的學術與(yu) 思想表現出不同的風格。如果說二程從(cong) 總體(ti) 精神上為(wei) 道學指明方向並正式確立天理的本體(ti) 地位是兩(liang) 人相同之處的話,那麽(me) ,具體(ti) 對本體(ti) 與(yu) 功夫的討論上,伊川開出了與(yu) 明道完全不同的路徑,明道主張即本體(ti) 即功夫,以體(ti) 認本體(ti) 為(wei) 功夫之大,而伊川則主張主敬涵養(yang) 、格物窮理的下學功夫。隨著洛學的進一步傳(chuan) 承與(yu) 流變,程門後學在自覺與(yu) 不自覺中,使得這一區別日益明顯起來,道學門戶之分立,亦隨之而起。其中伊川之學,南宋後經朱子而發揚光大,成為(wei) 道學之大宗,學術史上遂有“程朱理學”之稱。
伊川的著作及言論與(yu) 明道的一起合編於(yu) 《二程全書(shu) 》中,但伊川的著作較明道為(wei) 多,除了最能代表二程學術與(yu) 思想的講學語錄《二程遺書(shu) 》外,其晚年所成的《程氏易傳(chuan) 》一書(shu) 也是他的重要代表作。
第一節 性即理
在宋明道學史上,伊川最大的貢獻之一在於(yu) “性即理”的提出:
性即理也,所謂理,性是也。(《遺書(shu) 》卷二十二上)
性即是理,理則自堯舜至於(yu) 塗人,一也。(《遺書(shu) 》卷十八)
“性即理”這一命題是伊川在與(yu) 弟子討論孟子性善論時提出的。在伊川看來,因為(wei) “性即是理”,理無有不善,所以“性無不善”。而之所以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善的產(chan) 生,伊川認為(wei) ,那是人所稟受的“才”與(yu) “氣”的問題:
問:“人性本明,因何有蔽”?曰:“此須索理會(hui) 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雖荀楊亦不知性。孟子所以獨出諸儒者,以能明性也。性無不善,而有不善者才也。性即是理,理則自堯舜至於(yu) 塗人,一也。才稟於(yu) 氣,氣有清濁。稟其清者為(wei) 賢,稟其濁者不愚”。(《遺書(shu) 》卷十八)
性出於(yu) 天,才出於(yu) 氣,氣清則才清,氣濁則才濁。……才則有善與(yu) 不善,性則無不善。(《遺書(shu) 》卷十九)
在此伊川嚴(yan) 格區分了性與(yu) 氣,然而,就象橫渠一樣,他有時也把所稟受的氣也稱為(wei) 性:
孟子言性,當隨文看。不以告子“生之謂性”為(wei) 不然者,此亦性也,彼命受生之後謂之性爾,故不同。繼之以“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yu) ?”然不害為(wei) 一。若乃孟子之言善者,乃極本窮源之性。(《遺書(shu) 》卷三)
“‘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性一也,何以言相近?”曰:“此隻是言性質之性。如俗言性急性緩之類,性安有緩急?此言性者,生之謂性也。” (《遺書(shu) 》卷十八)
“生之謂性”,與(yu) “天命之謂性”,同乎?性字不可一概論。“生之謂性”,止訓所稟受也。“天命之謂性”,此言性之理也。今人言天性柔緩,天性剛急,俗言天成,皆生來如此,此訓所稟受也。若性之理也,則無不善,曰天者,自然之理也。(《遺書(shu) 》卷二四)
在此,“生之謂性”與(yu) “天命之謂性”被嚴(yan) 格地區分了開來。在伊川看來,能在嚴(yan) 格意義(yi) 上稱得上“性”的,隻有在孟子“性善論”意義(yi) 上的“性”,它是本於(yu) “天”的天命之性,伊川稱之為(wei) “極本窮源之性”,同時又稱之為(wei) “性之理”或“性之本”等等,這是真正意義(yi) 上的“性”。而“生之謂性”,是由受生之後因稟“氣”而有的“性”,是氣稟自身的屬性,如性之緩急剛柔之類,它與(yu) 牛所有的“牛之性”,馬所有的“馬之性”並沒有什麽(me) 太大的差別,所以伊川訓之為(wei) “所稟受”,稱之為(wei) “氣質之性”,亦即伊川所謂的“才”。值得注意的是,明道雖然也從(cong) 氣稟的角度說“生之謂性”,但並不是象伊川那樣就氣稟論“氣質之性”,同時又另外別立一個(ge) 本然之性。對於(yu) 明道來說,實是通過此氣稟來指向其本然之性,認為(wei) 本然之性隻有通過氣稟才可能被我們(men) 所領會(hui) ,離此氣稟也就談不上性,因而說“性即氣,氣即性。”(《遺書(shu) 》卷一)相較而言,伊川“氣質之性”的說法更接近於(yu) 橫渠。同時,但就象橫渠立“氣質之性”之名的同時,又稱“君子有弗性者焉”一樣,伊川雖然也承認有“生之謂性”的合理性,但稱之為(wei) “才”的“氣質之性”嚴(yan) 格意義(yi) 上說也不能被稱為(wei) “性”,在伊川看來,孔子說“性相近”,荀子說“性惡”,楊雄說“性善惡混”,所說的充其量隻是“氣性”、“才性”,而不是真正意義(yi) 上的“性”,所以又稱“荀、楊亦不知性”。(《遺書(shu) 》卷十八)
然而,盡管如此,伊川認為(wei) “氣質之性”仍然有其存在的意義(yi) 。在他看來,孟子雖然把握住了真正意義(yi) 上的“性”,但卻沒有說清楚“才”。而事實上,“才”在人的成德過程中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人之稟賦有無可奈何者,聖人所以戒忿疾於(yu) 頑。(《遺書(shu) 》卷三)
大抵人有身,便有自私之理,宜其與(yu) 道難一。(《遺書(shu) 》卷三)
因此,忽視氣質之性,而僅(jin) 僅(jin) 談論本然之性是不夠的,正是由於(yu) “氣質之性”構成了人成德之路上的一個(ge) 重要的負麵因素,所以學者的功夫就必須努力加以對治。在伊川看來,“大賢以下即論才,大賢以上即不論才”(《遺書(shu) 》卷十八)。也就是說,大賢以上的聖人與(yu) 賢人,所稟得的氣清才美,所謂“堯舜性之”,“由仁義(yi) 行”,所作所為(wei) 無不合於(yu) 道,故可以“不論才”;而對於(yu) 大賢以下的一般人來說,“才”始終都是一個(ge) 成德的障礙,這是所謂“人之稟賦”的“無可奈何”處,因此,“大賢之下”的人在成德功夫中,就不能不考慮到“才”的因素。但所謂“無可奈何”,並不是要“自暴自棄”,通過學者的功夫,即可以“變化氣質”而“複性之本”:
除是積學既久,能變化氣質,則愚必明,柔必強。(《遺書(shu) 》卷十八)
夫學而知之,氣無清濁,皆可至於(yu) 善而複性之本。(《遺書(shu) 》卷二二上)
從(cong) 這裏我們(men) 可以看出伊川之重視克己、閑邪之類收束身心之功夫的原因所在。所以在伊川看來,如果僅(jin) 講“氣質之性”而不講“天命之性”,固然是“不知性”,但反過來若僅(jin) 講“天命之性”而不講“氣質之性”,對於(yu) 一般的學者來說同樣也有所不足,就這一意義(yi) 上說,“論性不論氣不備,論氣不論性不明”。(《遺書(shu) 》卷六)[1]
這樣,通過“性即理”這一命題,伊川以性、氣分設的方式,既解決(jue) 了性善論之根據及惡何以可能的問題,同時又為(wei) 成德之功夫指明了方向。但這一命題的內(nei) 涵對於(yu) 伊川來說並不止於(yu) 此。在伊川看來,此性、氣之分設,於(yu) 人之一心中,則進而體(ti) 現為(wei) 性、情之分設。早在伊川十八歲時所作的《顏子所好何學論》中,就明確提出了“性其情”的主張。性、情之分,本是中國思想中固有的傳(chuan) 統,漢晉時期的學者多有相關(guan) 的說法,伊川早年“性其情”的主張,也可直接追溯到王弼那裏。然而,如果說伊川早年的主張尚有前人印跡的話,其中歲以後“性即理”這一命題的提出,遂度越諸子,成為(wei) 朱子所謂的“無人道得到這處”。(《朱子語類》卷九五)
對性、情關(guan) 係的討論則離不開心。伊川論心、性、情三者的關(guan) 係說:
問:“心有善惡否?”曰:“在天為(wei) 命,在義(yi) 為(wei) 理,在人為(wei) 性,主於(yu) 身為(wei) 心,其實一也。心本善,發於(yu) 思慮,則有善有不善。若要發,則可謂之情,不可謂之心。譬如水,隻謂之水,至於(yu) 流而為(wei) 派,或行於(yu) 東(dong) ,或行於(yu) 西,卻謂之流也”。(《遺書(shu) 》卷十八)
性之本謂之命,性之自然者謂之天,自性之有形者謂之心,自性之有動者謂之情,凡此數者皆一也。(《遺書(shu) 》卷二五)
問:“喜怒出於(yu) 性否”?曰:“固是。才有生識,便有性,有性便有情。無性安得情”?又問:“喜怒出於(yu) 外,如何”?曰:“非出於(yu) 外,感於(yu) 外而發於(yu) 中也”。問:“性之有喜怒,猶水之有波否”?曰:“然。湛然平靜如鏡者,水之性也。及遇沙石,或地勢不平,便有湍激;或風行其上,便為(wei) 波濤洶湧。此豈水之性也哉?人性中隻有四端,又豈有許多不善底事?然無水安得波浪,無性安得情也?”(《遺書(shu) 》卷十八)
在伊川看來,性為(wei) 天命所賦,但天命既賦之於(yu) 人,則需有所著落,這一天命之性著落於(yu) 人身上的載體(ti) 就是“心”,這就是“自性之有形者謂之心”的意思所在。當然,“性”本身作為(wei) “理”,何以會(hui) “有形”?故朱子懷疑這是“門人記錄之誤”。(《朱子語類》卷五九)作為(wei) “理”的“性”當然是無形的,但具體(ti) 落實於(yu) 人的身上時,卻必須有一個(ge) 有形的載體(ti) ,這就是“心”,這也就是所謂的“心生道也,有是心,斯具是形以生。”(《遺書(shu) 》卷二一下)可見,更準確的說法應是“主於(yu) 身為(wei) 心”。因此,就心性關(guan) 係而言,“心”是“性”的載體(ti) ,“性”是“心”的本體(ti) 。自“心”作為(wei) 有形之載體(ti) 而言,則與(yu) “氣”相連屬;而從(cong) “心”之有“性”作為(wei) 其本體(ti) 而言,又通於(yu) 道,甚至可以說“心即性”:
問:“人之形體(ti) 有限量,心有限量否?”曰:“論心之形,則安得無限量?”又問:“自是人有限量。以有限之形,有限之氣,苟不通之以道,安得無限量?”孟子曰:‘盡其心,知其性’,心即性也。在天為(wei) 命,在人為(wei) 性,論其所主為(wei) 心,其實隻是一個(ge) 道。苟能通之以道,又豈有限量?天下更無性外之物。若雲(yun) 有限量,除去性外有物始得。(《遺書(shu) 》卷十八)
可見,心與(yu) 性的關(guan) 係是一而二、二而一。在此心、性之分的前提下,則相應地有性、情之分,性與(yu) 情的區分亦係之於(yu) 心:
心一也,有指體(ti) 而言者(注:寂然不動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也)。(《與(yu) 呂與(yu) 叔論中書(shu) 》,《文集》卷九)
所謂心之寂然不動之體(ti) ,無疑指的是性;就用而言,則是情。就性作為(wei) 體(ti) 而要表現出它的用來說,有作為(wei) 體(ti) 的性,就有作為(wei) 用的情,也就是說,性應當表現為(wei) 情,就此我們(men) 可以說“有性便有情”。然而,在伊川那裏,理是不動的,因此,伊川“自性之有動者謂之情”之類的說法並不太合適。[2]即使是“有性便有情”這種說法也有待檢討。伊川以“水波之喻”來論證“有性便有情”,但這一論證多少也有些問題。事實上,伊川於(yu) 水波之喻中混淆了“水”與(yu) “水之性”。“水之性”固然可以比喻作人之性,“波”也可以比喻作“情”,但波之所以為(wei) 波,並不是因為(wei) 有“水之性”,而是因為(wei) 有“水”。“水”與(yu) “水之性”不同,“水”仍是有形質的東(dong) 西,“水之性”則是“無形”的“理”。如果要接著這個(ge) 比喻說的話,那麽(me) 我們(men) 可以把“水”比喻作“心”。相形之下,伊川“水流之喻”要諦當得多,在這一比喻中,伊川正是把水比喻作心,把水之流而為(wei) 派比喻作情。因此,嚴(yan) 密地說,應該是性由心而生情,情則為(wei) 心之所發,這正如伊川所比喻的,心如穀種,其所具有之生機為(wei) 性,而其發生則為(wei) 情。(《遺書(shu) 》卷十八)也就是說,種子之發生(情)是生機(性)引發,但生機不能夠自己發生,必須借種子(心)而發生,正是由種子之活動,生機才得以發生,這正如朱子所說的:“性便是許多道理,得之於(yu) 天而具於(yu) 心者。發於(yu) 智識念慮處,皆是情。”(《朱子語類》卷九八)
為(wei) 了進一步說明此性、情之分,伊川又從(cong) 仁與(yu) 愛的關(guan) 係進行了討論:
萬(wan) 物皆有性,此五常性也。若夫惻隱之類,皆情也,凡動者謂之情。(《遺書(shu) 》卷九)
仁義(yi) 禮智信,於(yu) 性上要言此五事,須要分別出。若仁則固一,一所以為(wei) 仁。惻隱則屬愛,乃情也,非性也。(《遺書(shu) 》卷十五)
問仁。曰:“此在諸公自思之,將聖賢所言仁處,類聚觀之,體(ti) 認出來。孟子曰:‘惻隱之心,仁也’。後人遂以愛為(wei) 仁。惻隱固是愛也。愛自是情,仁自是性,豈可專(zhuan) 以愛為(wei) 仁?孟子言惻隱為(wei) 仁,蓋為(wei) 前已言‘惻隱之心,仁之端也’,既曰仁之端,則不可便謂之仁。(《遺書(shu) 》卷十八)
在伊川看來,“仁義(yi) 禮智信”作為(wei) “理”,自然屬於(yu) “性”,而由“心”所發出來的“惻隱”、“愛”等等,並不能稱為(wei) “性”,而隻能稱為(wei) “情”。同樣,即便是“孝悌”之類儒家最基本的倫(lun) 理原則,在伊川看來也隻能是情,因為(wei) 它隻是在“用”的層麵上說,而不是作為(wei) 性的“仁”。(《遺書(shu) 》卷十八)
“情”既為(wei) “心”之發用,而就“心”而言,“心”既是有形質的東(dong) 西,即“有限之形,有限之氣”,其實是屬“氣”的。這樣,由具有“氣”之屬性的“心”而發出來的“情”,同樣也就具有“氣”的屬性,從(cong) 而是“有善有不善”。就這個(ge) 意義(yi) 上說,性、情之分其實也就是變相的性、氣之分。“性即理”這一命題的核心內(nei) 涵便是以“理”訓“性”,因此性氣之分的實質上也就是理氣之分:
離了陰陽更無道,所以陰陽者是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遺書(shu) 》卷十五)
“一陰一陽之謂道”,道非陰陽也,所以一陰一陽道也,如一闔一闢謂之變。(《遺書(shu) 》卷三)
所謂的道,也就是理。很顯然,這種理氣之分設,不外乎是要表明,“然”與(yu) “所以然”、“形上”與(yu) “形下”的區別。這種“然”與(yu) “所以然”、“形上”與(yu) “形下”的區別,表現於(yu) 人之一心,也正即是性與(yu) 氣、性與(yu) 情的區別。就“性即理”這一命題而言,除了以“理”來規定“性”之外,同時也意味著以“性”來規定“理”:“所謂理,性是也。”由此看來,理氣之分設,並不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說明氣之所以然,而是以仁義(yi) 禮智之性之理,來說明具有氣質之性、有形氣之心的人類的道德生活之可能的所以然,從(cong) 而為(wei) 有形氣之身的人提供成德可能之根據,並由此指向人成德可能之功夫。事實上,在伊川的思想體(ti) 係中,單純的理氣問題並不是他關(guan) 注的主要對象,隻有依性情而說理氣,才能彰顯出其理氣論的意義(yi) 所在。[3]
總之,“性即理”之說可以說是宋明道學最基本的命題之一,在道學史上有著重要地位,它與(yu) 橫渠的“心統性情”說一起構成了朱子性情理論的兩(liang) 條基本支柱,故朱子對它評價(jia) 極高,認為(wei) 是“無人道得到這處”,“直自孔子後,惟是伊川說得盡,這一句便是千萬(wan) 世說性之根基”(《朱子語類》卷九五)。
第二節 閑邪存誠,居敬集義(yi)
就“性即理”而言,無論是性氣分設還是性情分設,在功夫上都指向那個(ge) 具有“氣”之屬性的“心”。正是因為(wei) 人之稟賦有“無可奈何”之處,所以隻能夠通過收束身心以“性其情”來加以對治。因此,伊川極其重視治心之功夫,這一功夫也就是所謂“敬”的功夫,故伊川說“入道莫如敬” (《遺書(shu) 》卷三),又說“學者莫若且先理會(hui) 得敬”(《遺書(shu) 》卷十八),又如邵伯溫問:“心術最難,如何執持?”伊川僅(jin) 回答一個(ge) “敬”字。(《遺書(shu) 》卷二二上)可見,“主敬”對於(yu) 伊川來說即是學者的入門功夫。
然而,怎樣去下“敬”的功夫呢?在伊川看來,敬首先是閑邪存誠、主一無適之道:
敬是閑邪之道。閑邪存其誠,雖是兩(liang) 事,然亦隻是一事。閑邪則誠自存矣。天下有一個(ge) 善,一個(ge) 惡。去善即是惡,去惡即是善。譬如門,不出便入,豈出入外更別有一事也?(《遺書(shu) 》卷十八)
閑邪則誠自存,不是外麵捉一個(ge) 誠來存著。今人外麵役役於(yu) 不善,於(yu) 不善中尋個(ge) 善來存著,如此則豈有入善之理?隻是閑邪,則誠自存。故孟子言性善,皆由內(nei) 出。隻為(wei) 誠便存,閑邪更著甚工夫?但惟是動容貌、整思慮,則自然生敬。(《遺書(shu) 》卷十五)
“閑邪”與(yu) “存誠”均出自《易傳(chuan) 》:“閑邪存其誠”(《乾·文言》)在伊川看來,既然心之所發有善有不善,那麽(me) ,要保證心之所發為(wei) 善,首先就必須摒棄所有不善的念頭,防止邪念的侵擾,這是“閑邪”;而一旦將邪念摒之於(yu) 人心之外,則自然隻有善沒有惡,那麽(me) 就是“存誠”。“存誠”的功夫並不是要外在地尋一個(ge) “誠”來“存”,“存誠”隻是“閑邪”。而這種“閑邪”的功夫,在伊川看來也很簡單,隻是“動容貌、整思慮”。
所謂“動容貌”,對治的是人之“身”,指的是人應該在外在的儀(yi) 容形態上莊重嚴(yan) 肅,非禮勿視聽言動:
非禮勿視聽言動,邪斯閑矣。(《遺書(shu) 》卷二上)
嚴(yan) 威儼(yan) 恪,非敬之道,但致敬須自此入。(《遺書(shu) 》卷十五)
儼(yan) 然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其中自有個(ge) 敬處。(《遺書(shu) 》卷十八)
於(yu) 外在的儀(yi) 容形態上保持莊重嚴(yan) 肅,雖然並不就意味著是內(nei) 在的敬,但學者下持敬之功夫,卻應該從(cong) 這裏入手。能夠在外在的儀(yi) 容形態上保持莊重嚴(yan) 肅,則自然會(hui) 有內(nei) 在的敬心,而不致於(yu) 產(chan) 生鄙詐怠慢之心:“言不莊不敬,則鄙詐之心生矣;貌不莊不敬,則怠慢之心生矣”。(《遺書(shu) 》卷一,未注明誰語,可視為(wei) 二先生共同的主張)因此,伊川甚至作視、聽、言、動之《四箴》以自警,伊川本人嚴(yan) 毅莊重之氣象,可以說是性格使然,亦可說是學術使然。
所謂“整思慮”,所對治的則是人的“心”。人心若思慮不定,則所發之情即不可能合於(yu) 理而為(wei) 善,故需要“整思慮”,使人心所發之思慮排除不正以歸於(yu) 正。然而,在伊川看來,“整思慮”所要對治的,尚不僅(jin) 僅(jin) 是使思慮得“正”的問題:
曰:“若思慮果出於(yu) 正,亦無害否?”曰:“且如在宗廟則主敬,朝廷主莊,軍(jun) 旅主嚴(yan) ,此是也;如發不以時,紛然無度,雖正亦邪”。(《遺書(shu) 》卷十八)
僅(jin) 僅(jin) 使思慮得“正”還不夠,若思慮紛亂(luan) ,“發不以時”,則仍然可能“雖正亦邪”。因此,“整思慮”不僅(jin) 僅(jin) 意味著是“正思慮”,而是要收拾身心,使思慮不散亂(luan) 、不走作。而思慮散亂(luan) 是當時學者在下功夫時碰到的一個(ge) 常見問題,如司馬光就“嚐患思慮紛亂(luan) ,有時中夜而作,達旦不寐,可謂良自苦。”(《遺書(shu) 》卷二上,未注明誰語)特別是當時的關(guan) 中學者,多有這一問題,橫渠就曾因受外物牽累而向明道請教定性的問題,橫渠門下呂與(yu) 叔、蘇季明等人也都有類似的問題請教於(yu) 伊川。在伊川看來,思慮紛亂(luan) 是人心感物時的自然現象:“人心不能不交感萬(wan) 物,亦難為(wei) 使之不思慮。”(《遺書(shu) 》卷十五)也就是說,人心感物,如果放任自流,自然會(hui) 產(chan) 生諸多雜念,從(cong) 而導致思慮紛擾。之所以人心感物會(hui) 導致思慮紛擾,關(guan) 鍵又在於(yu) “心主不定”:
人多思慮不能自寧,隻是做他心主不定。(《遺書(shu) 》卷十五)
人心作主不定,正如一個(ge) 翻車,流轉動搖,無須臾停,所感萬(wan) 端。(《遺書(shu) 》卷二下)
因此,“整思慮”之功夫,唯在使心有所“主”
昔呂與(yu) 叔嚐問為(wei) 思慮紛擾,某答以但為(wei) 心無主,若主以敬,則自然不紛擾。譬如以一壺水投於(yu) 水中,壺中即實,雖江湖之水,不能入矣。(《遺書(shu) 》卷十八)
可見,所謂有所“主”,即是“主以敬”,也就是說,若使心常常保持“敬”的狀態,則思慮自然就不會(hui) 紛亂(luan) ,從(cong) 而達到“整思慮”的效果。這種“主”於(yu) 敬的功夫,伊川又稱之為(wei) “主一”:
所謂敬者,主一之謂敬。所謂一者,無適之謂一。且欲涵泳主一之義(yi) ,一則無二三矣。言敬,無如聖人之言,《易》所謂“敬以直內(nei) ,義(yi) 以方外”,須是直內(nei) ,乃是主一之義(yi) 。(《遺書(shu) 》卷十五)
敬隻是主一也。主一,則既不之東(dong) ,又不之西,如是則隻是中。既不之此,又不之彼,如是則隻是內(nei) 。(《遺書(shu) 》卷十五)
所謂的“主一”,並不僅(jin) 僅(jin) 是專(zhuan) 心於(yu) 一事,而是一心專(zhuan) 注於(yu) 敬,所以說敬隻是主一,主一隻是敬。在伊川看來,人心不能二用,用於(yu) 一事,其他事尚不能入,更何況是專(zhuan) 注於(yu) 敬。心既主於(yu) 敬,則外在之物就不能幹擾,心也就不會(hui) 走作放逸而陷於(yu) 散亂(luan) 的狀態,即能“無二三”,能“既不之東(dong) ,也不之西”,故說“無適”。然而,如何才能下“主一”的功夫呢?伊川說:
有以一為(wei) 難見,不可下工夫。如何一者,無他,隻是整齊嚴(yan) 肅,則心便一,一則自是無非僻之奸。(《遺書(shu) 》卷十五)
在伊川看來,“一”的功夫並不難下,“隻是整齊嚴(yan) 肅”。而所謂“整齊嚴(yan) 肅”,某種意義(yi) 上說,即是“動容貌、整思慮”。“動容貌、整思慮”是閑邪的功夫,從(cong) “整齊嚴(yan) 肅”的效驗看,“則心便一,一則自是無非僻之奸” ,則“整齊嚴(yan) 肅”也是閑邪的功夫。因此,“主一”的功夫與(yu) “閑邪”的功夫,其實是一而二、二而一,二者互為(wei) 功夫,亦互為(wei) 效驗。從(cong) “閑邪”的角度來說,“閑邪”之後心自然能“一”,可以說“閑邪”是“主一”的功夫;從(cong) “主一”的角度來說,“主一”則邪不能入,則“主一”亦可說是“閑邪”的功夫。然而,二者又微有區別。就“閑邪”而言,是要將“邪”禦之於(yu) 外,功夫多少比較消極;就“主一”來說,以“敬”主於(yu) 內(nei) ,內(nei) 有所主而外不能奪,則是更為(wei) 積極的涵養(yang) 功夫。在這一意義(yi) 上說,“閑邪則固一矣,主一則不消言閑邪。”(《遺書(shu) 》卷十五)
然而,盡管“閑邪存誠”與(yu) “主一無適”的功夫嚴(yan) 格上說有所區別,但籠統地說都屬於(yu) 內(nei) 在的“主敬”的功夫,即《易·文言》中所說的“敬以直內(nei) ”。在伊川看來,這種“主敬”功夫主要適合於(yu) 平時沒事時候的操存涵養(yang) ,而在應事接物之時,但如果要做到事得其宜的話,還需要一種“集義(yi) ”的功夫加以補充:
問:“必有事焉,當用敬否?”曰:“敬隻是涵養(yang) 一事。必有事焉,須當集義(yi) 。隻知用敬,不知集義(yi) ,卻是都無事也”。又問:“義(yi) 莫是中理否?”曰:“中理在事,義(yi) 在心內(nei) ,苟不主義(yi) ,浩然之氣從(cong) 何而生?理隻是發而見於(yu) 外者。……問:“敬義(yi) 何別?”曰:“敬隻是持己之道,義(yi) 便知有是有非。順理而行,是為(wei) 義(yi) 也。若隻守一個(ge) 敬,不知集義(yi) ,都是都無事也。”(《遺書(shu) 》卷十八)
如果說“主敬”是涵養(yang) 此心,是“敬以直內(nei) ”的話,而“集義(yi) ”則是使所存之心形諸於(yu) 外,亦可稱是“義(yi) 以方外”(《易·文言》)。在伊川看來,學者之功夫不能僅(jin) 僅(jin) 是作為(wei) “持己之道”的持敬,還必須將此敬心體(ti) 現於(yu) 應事接物之中,從(cong) 而“順理而行”。伊川舉(ju) 例說,僅(jin) 存孝親(qin) 之心,並不足以言孝,而須知道如何去做才能真正合於(yu) 孝道,這即是“集義(yi) ”。就“集義(yi) ”的目的來說,是為(wei) 了使事得其宜,但“集義(yi) ”的功夫卻仍然隻是在心上做,這就是所謂“中理在事,義(yi) 在心內(nei) ”,所以當門人問及是否義(yi) 隻在事上時,伊川馬上回答“外內(nei) 一理也,豈特事上求合義(yi) 也”。(《遺書(shu) 》卷十八)就此而言,“集義(yi) ”之功夫,亦可稱是事上求敬的功夫,嚴(yan) 格上說應該是從(cong) 屬於(yu) “主敬”的功夫,因此,就“直內(nei) ”與(yu) “方外”二者而言,伊川還是認為(wei) “敬以直內(nei) ”的功夫更為(wei) 根本:
問:“人有專(zhuan) 務敬以直內(nei) ,不務方外,如何?”曰:“有諸中者,必形諸外。惟恐不直內(nei) ,內(nei) 直則外必有方”。(《遺書(shu) 》卷十八)
可見,在“主敬”與(yu) “集義(yi) ”兩(liang) 種功夫中,“主敬”仍然占主要地位。而伊川之所以特意指出“集義(yi) ”之功夫,則是擔心“主敬”功夫若專(zhuan) 主於(yu) 內(nei) ,則有所偏而近於(yu) 釋氏枯槁肆恣之學:
彼釋氏之學,於(yu) “敬以直內(nei) ”則有之矣,“義(yi) 以方外”則未之有也,故滯固者入於(yu) 枯槁,疏通者歸於(yu) 肆恣,此佛之教所以為(wei) 隘也。(《遺書(shu) 》卷四,未注明誰語)
就此而言,“集義(yi) ”之功夫則是為(wei) 救偏所發,於(yu) 事上求敬,以免於(yu) 釋氏的虛靜之“敬”。故朱子將“集義(yi) ”之敬稱為(wei) “活敬”,以區別於(yu) 未能“集義(yi) ”的“死敬”:“敬有死敬,有活敬。若隻守著主一之敬,遇事不濟之以義(yi) ,辨其是非,則不活。若熟後,敬便有義(yi) ,義(yi) 便有敬。”(《朱子語類》卷十二)
總之,涵養(yang) 用敬,是程門最重要的教法,後來基本上被朱子完全繼承下來,成為(wei) 程朱一係最重要的功夫之一。朱子稱:“程先生所以有功於(yu) 後學者,最是敬之一字有力”。又說:“敬者功夫之妙,聖學之成始成終者皆由此。秦漢以來,諸儒皆不識這敬字。直至程子方說得親(qin) 切”。(《朱子語類》卷十二)
第三節 格物窮理,進學致知
對於(yu) 伊川來說,涵養(yang) 用敬,對治的隻是人心中“氣”的一麵,通過“敬”的方法對“心”加以涵養(yang) 約束,從(cong) 而使之得以與(yu) 理合一;然而,人心作為(wei) 性的載體(ti) ,尚有“理”的一麵,必須明此理,才可能性其情而成其德。而就理而言,“天下隻有一個(ge) 理”(《遺書(shu) 》卷十八),又曰“內(nei) 外一理”,故需通過對“物”之理的了解來明心之理,否則,應事接物也就有可能不合於(yu) 義(yi) ,因此,從(cong) 工夫層麵上說,除了主敬涵養(yang) 之外,又必須有窮理之學。為(wei) 此伊川借用《大學》的“格物致知”之說,來作為(wei) 此窮理的工夫法門,從(cong) 而正式開出格物窮理、進學致知之工夫,故伊川總論其功夫曰:“涵養(yang) 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遺書(shu) 》卷十八)。
“格物”與(yu) “致知”出自《大學》,是《大學》所謂 “八條目”中的兩(liang) 條。二程兄弟極重視《大學》一書(shu) ,伊川甚至認為(wei) 它是初學者的“入德之門”(《遺書(shu) 》卷二二上),並通過對“格物”、“致知”的詮釋,正式開出“格物致知”之學,這一學說後來經朱子進一步發揮,與(yu) “涵養(yang) 用敬”之學一樣,成為(wei) 程朱理學的核心工夫理論。
伊川認為(wei) ,“格物致知”是學者進德修業(ye) 之起點:
或問:“進修之術何先?”曰:“莫先於(yu) 正心誠意。誠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遺書(shu) 》卷十八)
客觀上看,伊川在此隻是順著《大學》的文本說,然其確切含義(yi) ,因《大學》文本本身語焉不詳,從(cong) 而留下了極大的詮釋空間。就《大學》文本來說,“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致”,則格物是致知的功夫,致知是格物的效驗。因此,欲明格物之功夫,須先了解何為(wei) 致知。在伊川那裏,“知”有兩(liang) 種,一種是“德性之知”,一種是“聞見之知”:
聞見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則知之,非內(nei) 也,今之所謂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聞見。(《遺書(shu) 》卷二五)
但在伊川看來,致知所要“致”的“知”,並不是要“博物多能”的“聞見之知”,而是內(nei) 在的“德性之知”:
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則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遺書(shu) 》卷二五)
“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有遷,迷而不知,則天理滅矣,故聖人欲格之。(《遺書(shu) 》卷二五)
致知,但知止於(yu) 至善,為(wei) 人子止於(yu) 孝,為(wei) 人父止於(yu) 慈之類,不須外麵。隻務觀物理,泛然正如遊騎無所歸也。(《遺書(shu) 》卷七,未注明誰語,《伊川學案》作伊川語)
可見,“致知”的意義(yi) ,並不是要獲得現代學術中所謂知識論意義(yi) 上知識,而是致人內(nei) 心本有之“知”,以明心中固有的理。本著這一目的,伊川遂把作為(wei) “致知”方法之“格物”理解為(wei) “窮理”:
格,至也,如‘祖考來格’之格。凡一物上有一理,須是窮致其理。(《遺書(shu) 》卷十八)
又問:“如何是格物?”先生曰:“格,至也,言窮至物理也”。(《遺書(shu) 》卷二二上)
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也。窮其理,然後足以致之,不窮則不能致也。(《遺書(shu) 》卷二五)
訓“格”為(wei) “至”,而所謂的“至”,指的是“窮至物理”,也就是“窮理”。在伊川看來,不能窮其理,就不能稱為(wei) “至”,所以伊川又直接將“格物”訓為(wei) “窮理”。如果我們(men) 把窮理當作一種功夫的話,那麽(me) 格物的方法就是窮理;如果我們(men) 把窮理當作目的的話,那麽(me) 窮理的方法就是格物。在伊川那裏,二者實際上可以互訓,這也就意味著二者隻是一種功夫,事實上,伊川常常將格物與(yu) 窮理連在一起,稱之為(wei) “格物窮理”的功夫,即通過事物對的考察來窮理。那麽(me) ,具體(ti) 地說,我們(men) 應該如何下這一功夫?在伊川看來,由於(yu) 世界上的事物是千差萬(wan) 別的,“凡一物上有一理”,所以通過事物來窮理的方法就不可能是單一的:
窮理亦多端:或讀書(shu) ,講明義(yi) 理;或論古今人物,別其是非;或應接事物而處其當,皆窮理也。(《遺書(shu) 》卷十八)
或問:“學必窮理。物散萬(wan) 殊,何由而盡窮其理?”子曰:“誦詩書(shu) 、考古今、察物情、揆人事,反複研究而思索之,求止於(yu) 至善,蓋非一端而已也。”(《程氏粹言》卷一)
在伊川看來,就象“千蹊萬(wan) 徑皆可適國”(《遺書(shu) 》卷十五)一樣,無論是讀書(shu) 論史,還是待人接物,都可以在這上麵窮理。但同時伊川也說得很清楚,讀書(shu) 不是為(wei) 了擴充知識,而是為(wei) 了闡明義(yi) 理,論史不是為(wei) 了增廣見聞,而是為(wei) 了明辨是非,應事接物也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使事得其宜,而這些都是為(wei) 了“止於(yu) 至善”這一總的目的,即“致知”的要求,這進而可以看出,格物致知之學,並非為(wei) 了滿足知識的要求,而是一種道德的要求。
盡管窮理有多種途徑,但從(cong) “物我一理”的角度來說,格物窮理之功夫又不外乎有“觀物”與(yu) “察己”兩(liang) 個(ge) 麵向:
問:“觀物察己,還因見物反求諸身否?”曰:“不必如此說。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曉此,合內(nei) 外之道也。語其大,至天地之高厚;語其小,至一物之所以然,學者皆當理會(hui) 。”又問:“致知,先求之四端,如何?”曰:“求之性情,固是切於(yu) 身,然一草一木皆有理,須是察。”(《遺書(shu) 》卷十八)
問:“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曰:“不拘。凡眼前無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至於(yu) 君臣父子間皆是理”。(《遺書(shu) 》卷十九)
“致知”既然要“致”的是內(nei) 在固有的德性之知,那麽(me) ,“格物”當然要“反求諸身”,所以伊川說:“‘致知在格物’,格物之理,不若察之於(yu) 身,其得尤切。”(《遺書(shu) 》卷十七)又說:“君子之學,將以反躬而已矣。反躬在致知,致知在格物。” (《遺書(shu) 》卷二五)當有學生問如何格物時,伊川則答之以“但立誠意去格物”(《遺書(shu) 》卷二二上)。甚至當學者想到下格物功夫時,就被伊川認為(wei) 是“近於(yu) 道”,因為(wei) 想到格物,也就意味著“收其心而不放。”(《遺書(shu) 》卷二五)這些種種說法,顯然都是在人“性分上”下功夫的說法,即將反躬察己作為(wei) 格物窮理的方法,這也就是格內(nei) 心之物。但是,從(cong) 另一麵說,既然“內(nei) 外一理”,“物我一理”,那麽(me) ,格物就不應該僅(jin) 僅(jin) 隻局限於(yu) “性分中物”,通過格“外物”之理,同樣也可以達到“察己”的效果,這也就是“才明彼即曉此”的“合內(nei) 外之道”,所以伊川說“一草一木皆有理,須是察”,同樣,天之所以高,地之所以厚,水之所以寒,火之所以熱等等問題,也是屬於(yu) 格物的範圍之內(nei) 。當然,這些說法,確實有一些追求客觀知識的意味,以至於(yu) 有些學者把它稱為(wei) “泛知識論的傾(qing) 向”。這確實抓住了伊川分疏不夠嚴(yan) 密之毛病,但從(cong) 伊川本人的理路來說,這種批評並不是太有力。伊川所要格的“外物”之理,顯然並不能等同於(yu) 我們(men) 今天所想象的“知識”,而僅(jin) 僅(jin) 隻是為(wei) 了“觀物理以察己”(《遺書(shu) 》卷十八)。嚴(yan) 格地說諸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之類的“理”,與(yu) “君臣父子間皆是理”的“理”,是同一層麵同一意義(yi) 上的理。這一點在伊川講蜂蟻豺獺之理時說得尤其明確,在他看來,觀蜂蟻之理在於(yu) 知“蜂蟻知衛其君”,格豺獺之理在於(yu) 知“豺獺知祭”,這些所謂的“理”,顯然隻是人德性意義(yi) 上理,而不是現代知識論意義(yi) 上的物理。這一觀點後來得到朱子更加充分的發揮,朱子在解“虎狼”“螻蟻”的“性”時,就是按照伊川的這一思路,而有“虎狼之仁,螻蟻之義(yi) ”的說法(《朱子語類》卷六二)。因此,對於(yu) 伊川來說,格物窮理,就是試圖通過對事物上所表現出來的“天理”來領會(hui) 自己身上所具有的天理,完全是心性論的問題,而不是知識論的問題。
就格物之為(wei) “觀物”與(yu) “察己”相結合的合內(nei) 外之道而言,世間所有的事物都應該是學者格物的對象。然而吾生之有涯,又豈能盡格所有之物?於(yu) 是,學者就不免有疑問,到底是應該遍格萬(wan) 物呢,還是隻在一物上窮盡其理?從(cong) 理論上說,伊川既然承認“一物之理即萬(wan) 物之理”,那麽(me) ,在一物上窮盡其理,那麽(me) 應該也就意味一通百通,萬(wan) 理具在。事實上,伊川就說:
格物窮理,非是要盡窮天下之物,但於(yu) 一事上窮盡,其他可以類推。(《遺書(shu) 》卷十五)
然而,就實際情況而言,伊川則認為(wei) ,一個(ge) 人僅(jin) 僅(jin) 隻窮一物之理,便能遍見諸理,是不可能辦到的事:
人要明理,若止一物上明之,亦未濟事,須是集眾(zhong) 理,然後脫然自有悟處。然於(yu) 物上理會(hui) 也得,不理會(hui) 也得。(《遺書(shu) 》卷十七)
或問:“格物須物物格之,還隻格一物而萬(wan) 理皆知?”曰:“怎生便會(hui) 該通?若隻格一物便通眾(zhong) 理,雖顏子亦不敢如此道。須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積習(xi) 既多,然後脫然自有貫通處”。(《遺書(shu) 》卷十八)
又問:“隻窮一物,見此一物,還便見得諸理否?”曰:“須是遍求。雖顏子亦隻能聞一知十,到後來達理了,雖億(yi) 萬(wan) 亦可通”。(《遺書(shu) 》卷十九)
這裏伊川讓我們(men) 看到了他工夫論中最重要的一個(ge) 特色,即表現出了一種漸進式的工夫理論,即“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通過日積月累的格物功夫,然後才“脫然有貫通處”。也就是說,一方麵伊川要求學者“遍求”諸物之理,但“遍求”並不意味著要窮盡天下所有事物之理,因為(wei) 那既不可能,也不現實。“遍求”隻是“積習(xi) ”,就下手而言,學者盡管“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地去格,每格得一件,便明得一理,這樣積累多了,就自然會(hui) 融會(hui) 貫通,由物理而明得天理。而一旦貫通明理之後,即使不曾格過的物,也同樣明得其理,也就是所謂“雖億(yi) 萬(wan) 亦可通。”這是典型的漸進功夫,它與(yu) 明道的功夫說恰恰形成鮮明的對比。明道有時也講“格物致知”,如他說:“‘致知在格物’。格,至也,窮理而至於(yu) 物,則物理盡。”(《遺書(shu) 卷二上,未注明誰語,《宋元學案》作明道語)這裏明道甚至也與(yu) 伊川一樣訓“格”為(wei) “至”,但二者所“至”的方向大不相同。明道之格物,是“窮理而至於(yu) 物”,先窮理然而再至於(yu) 物,而所謂先窮理也就是先識仁,先體(ti) 認本體(ti) ,故可謂先“上達”而後“下學”的功夫;而伊川的方向則相反,是“窮至物理”,是通過漸進的格物功夫之後而“至”於(yu) 理,是由先“下學”而後才“上達”的功夫。
第四節 洛學之傳(chuan) 承與(yu) 分化
二程子歿後,程門弟子繼續弘道不已,使得洛學一脈不但不象關(guan) 學那樣由張載之去世而“再傳(chuan) 何其寥寥”,(《呂範諸儒學案》,《宋元學案》卷三一)反而源遠流長,傳(chuan) 承不斷,故朱子作道學譜係之著作,就題名為(wei) 《伊洛淵源錄》。而二程門人中,傳(chuan) 承師學最力並且卓有成效者,當推二程的兩(liang) 位首席弟子謝上蔡與(yu) 楊龜山。謝良佐弘教荊南,而後有湖湘之學統;楊龜山傳(chuan) 學道南,三傳(chuan) 之後有朱子。則謝、楊二子可說是極有功於(yu) 程門洛學。
1.謝上蔡與(yu) 湖湘學統
謝上蔡(公元1050-1103),名良佐,字顯道,壽春上蔡人,學者稱上蔡先生。元豐(feng) 元年(公元1078),明道知扶溝,上蔡往師事之,遂成程門高弟,明末黃宗羲說:“程門弟子,竊以為(wei) 上蔡第一”,全祖望則說:“洛學之魁,皆推上蔡”。(《宋元學案·上蔡學案》)明道非常賞識上蔡,曾說“此秀才展拓得開,將來可望。”(《上蔡語錄》卷一)上蔡亦不負明道厚望,而卓然成為(wei) 一大家。
上蔡之學,兼師二程,然總體(ti) 風格上,則近於(yu) 明道,其中最能得明道精義(yi) 者,莫過於(yu) “以覺訓仁”:
自然不可易底,便喚作道體(ti) 。在我身上,便喚作德。有知覺,識痛癢,便喚作仁。(《上蔡語錄》卷一)
這正是順著明道“麻木不仁”的比喻而進一步做出的發揮。在明道那裏,尚隻是以不能知覺為(wei) 不仁,而上蔡則進一步發揮此義(yi) ,更是直接提出能知覺即是仁的說法。上蔡以識痛癢來比喻知覺,此識痛癢並不是從(cong) 生理學或心理學意義(yi) 上說,而是完全按照明道的思路,在痛癢相關(guan) 之“覺”處來領會(hui) 此仁心仁體(ti) ,如他在解仲弓“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時說,“但存得‘如見大賓’、‘如承大祭’底心,便是識痛癢。”(《上蔡語錄》卷一)可見,上蔡所說之“識痛癢”,隻是識得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痛癢相關(guan) 之心,覺亦是覺此,此即是人之本心,也即是天理所在。可見,所謂“以覺訓仁”,隻是體(ti) 認本體(ti) 之意。進而上蔡又以生意言仁:
心者何也,仁是也。仁者何也?活者為(wei) 仁,死者為(wei) 不仁。今人身體(ti) 麻痺不知痛癢,謂之不仁。桃杏之核可種而生者,謂之桃仁杏仁,言有生之意。推此仁可見矣。(《上蔡語錄》一)
這也是本於(yu) 明道的說法。以“生意”言仁其實就是以“覺”言仁。所謂有“知覺”,也就是有“生意”的體(ti) 現。人能從(cong) 一己之生命推及天地萬(wan) 物同稟所生,是為(wei) 能覺。能覺此則知天地本與(yu) 我為(wei) 一體(ti) ,無不出於(yu) 天理這一本體(ti) ,故說:“人心與(yu) 天地一般,隻為(wei) 私心自小了,任理而為(wei) ,而己無與(yu) 焉,天而已矣。豈止與(yu) 天一般,隻便是天地。”(《上蔡語錄》卷二)
從(cong) 工夫論上說,上蔡之工夫論在形式上頗折衷於(yu) 伊川格物窮理之說,以“窮理”為(wei) 功夫的門徑,稱“學者且須是窮理”。(《上蔡語錄》卷二)但其所謂的“格物窮理”,卻不是伊川所說的“積久貫通”之說,而是指出要“窮其大者”,從(cong) 而“一處理窮,處處皆通”。(《上蔡語錄》卷二)其所謂“大者”,其實就是指作為(wei) 本體(ti) 之天理,“所謂格物窮理,須是識得天理始得。”(《上蔡語錄》卷一)由此我們(men) 可以看出,“窮理”的“窮”字對於(yu) 上蔡來說,猶如明道“識仁”的“識”字,也即是所謂的“覺”字。識得天理,即覺此仁也,亦即是對本體(ti) 之體(ti) 悟也。因此,“窮理”之功夫,原來就是表現在對本體(ti) 的體(ti) 悟之中。對本體(ti) 有所領悟,即知天理“乃自然底道理,無毫發杜撰”(《上蔡語錄》卷一),從(cong) 而隻要循理而行,不加以個(ge) 人的私意,則自然中道。所謂“窮理之至,自然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cong) 容中道。”(《上蔡語錄》卷二)此全然是《識仁篇》中“學者須先識仁”從(cong) 而“未嚐致纖毫之力”之意。
上蔡之功夫又有涵養(yang) 用敬之說:
須察見天理含養(yang) 始得。(《上蔡語錄》卷一)
謝子曰:“事至應之,不與(yu) 之往,非敬乎?萬(wan) 變而此常存,奚紛擾之有?夫子曰:‘事思敬’,正謂此耳。”(《上蔡語錄》卷一)
可見,上蔡所謂的“敬”,隻是於(yu) 人情事變之中,直接體(ti) 會(hui) 常存之本體(ti) ,從(cong) 而據理之當然,以應外之事物。這一說法也較近也明道而與(yu) 伊川有別。上蔡又說:
敬是常惺惺法,心齋是事事放下,其理不同。(《上蔡語錄》卷二)
這是說明儒家之“敬”與(yu) 釋老“心齋”之不同。“常惺惺”意為(wei) 時時提醒、警覺自己。但這裏所謂的“常惺惺”,並不是伊川意義(yi) 上的收斂放縱之義(yi) ,而是使得本心昭昭常明之義(yi) 。因此,“敬”之為(wei) “常惺惺”,猶如“以覺訓仁”之“覺”字,隻是對本體(ti) 之察識。
上蔡之學,經胡安國而開出了湖湘學統。上蔡在知荊南應城縣時,胡安國曾從(cong) 之問學,據朱子稱:
(上蔡)中間嚐宰是邑(應城),南陽胡文定公以典學使者行部過之,不敢問以職事,顧因紹介,請以弟子禮見。入門,見吏卒植立庭中,如土木偶人,肅然起敬,遂稟學焉。(《朱文公文集》卷八十)
但胡安國本人則說:
吾與(yu) 謝、遊、楊三公,皆義(yi) 兼師友,實尊信之。若論其傳(chuan) 授,卻自有來曆。據龜山所見在《中庸》,自明道先生所授;吾所聞在《春秋》,自伊川先生所發。(《龜山學案》,《宋元學案》卷二五)
這兩(liang) 種說法並不互相矛盾。我們(men) 可以這樣認為(wei) ,胡安國曾經請益於(yu) 上蔡是事實,但他未必與(yu) 上蔡有師弟的名分,否則的話文定當不會(hui) 如此說。從(cong) 另一方麵來說,胡安國雖然不列於(yu) 上蔡門牆之下,卻尊信其學,從(cong) 中所得實多。他所記之《上蔡語錄》,“提綱挈領,指示學者用力處,亦卓然非他書(shu) 所及。”(朱熹:《上蔡語錄·跋》)由此看來,胡氏頗能得上蔡學的精義(yi) ,就這一意義(yi) 而言,胡安國確確實實傳(chuan) 承了上蔡的學問,雖然他自稱私淑伊川,但卻是經上蔡的接引始得知程氏之學,故其學也必然深深打上了上蔡的烙印,已非伊川學之本色。胡安國之學,經其子胡宏而大顯,父子倆(lia) 先後講學於(yu) 湖湘,遂開出湖湘一派,成為(wei) 南渡後之一大學術重鎮。五峰及其後胡氏子弟亦多宗明道、上蔡之學,特別對上蔡讚譽有加。而湖湘學派中最主要的學術觀點,也大多也可以追溯到上蔡那裏,如“先察識後涵養(yang) ”,顯然都有深刻的上蔡印記。錢穆先生即據此認為(wei) ,“上蔡與(yu) 湖湘之學有其精神血脈之相通”,[4]牟宗三先生也稱五峰之學“實環繞明道、上蔡及其父而轉出者”,[5]就此而言,我們(men) 以“上蔡-五峰”一係為(wei) 明道正傳(chuan) ,應該說可以成立。
2.楊龜山與(yu) 道南傳(chuan) 承
楊龜山(公元1053-1035),名時,字中立,號龜山,學者稱龜山先生,南劍將樂(le) 人。元豐(feng) 四年(公元1081),以師禮見明道於(yu) 穎川,遂受業(ye) 焉。龜山資稟甚高,深得明道之喜,明道每言曰:“楊君最會(hui) 得容易。”及其歸,明道送之出門,謂坐客曰:“吾道南矣。”(《外書(shu) 》卷十二)所謂“道南之傳(chuan) ”,即由此而得名。北宋末年,因元祐黨(dang) 案,洛學一度受禁,直到宋欽宗時,方啟用龜山為(wei) 國子祭酒。南渡後,龜山地位更高,一時程氏門人始進,因而龜山對洛學在南宋的發展與(yu) 傳(chuan) 播起了極其重要的作用,所以史稱“東(dong) 南學者惟楊時為(wei) 程氏正宗”。(《宋史》卷四二八,《道學二》)其中龜山傳(chuan) 羅仲素(從(cong) 彥),仲素傳(chuan) 李延平(侗),三傳(chuan) 之後得朱子,則龜山這一傳(chuan) 承係統,對於(yu) 整個(ge) 道學運動來說,可以說是居功至偉(wei) 。
龜山之學最大的特色在於(yu) “體(ti) 認未發”之說:
學者當於(yu) 喜怒哀樂(le) 未發之際,以心體(ti) 之,則中之義(yi) 自見。(《答學者其一》,《龜山集》卷二一)
惟道心之微,而驗之於(yu) 喜怒哀樂(le) 未發之際,則其義(yi) 自見,非言論所及也。(《答問》,《龜山集》卷十四)
朱子曾說:
李先生教人,大抵令於(yu) 靜中體(ti) 認大本未發時氣象分明,即處事應物自然中節,此乃龜山門下相傳(chuan) 指訣。(《答何叔京二》,《朱文公文集》卷四十)
朱子以“體(ti) 驗未發”為(wei) “龜山門下相傳(chuan) 指訣”,的確很準確地歸納出了龜山以下道南傳(chuan) 承的特色所在,龜山教羅豫章,豫章教李延平,均不離乎“體(ti) 認未發”一語。“體(ti) 認未發”之說出自《中庸》首章:“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從(cong) 伊川開始,如何在詮釋這句話時表達出學者的功夫,遂成為(wei) 一個(ge) 問題。伊川曾就這一問題與(yu) 呂大臨(lin) 、蘇季明等人展開過激烈的辯論。
在呂大臨(lin) 看來,要在已發時能夠作到無過無不及之“時中”,必須求之於(yu) 喜怒哀樂(le) 未發之際,功夫既要在已發上用,也要在未發上體(ti) 究。但對伊川來說,心隻能是已發,功夫亦隻能在心之已發處用,未發無功夫可言,他在與(yu) 蘇季民討論中和問題時,就明確反對呂氏的說法:“若言存養(yang) 於(yu) 喜怒哀樂(le) 未發之時,則可;若言求中於(yu) 喜怒哀樂(le) 未發之前,則不可”,又曰:“於(yu) 喜怒哀樂(le) 未發之前,更怎生求?隻平日涵養(yang) 便是。涵養(yang) 久,則喜怒哀樂(le) 發自中節”。(《遺書(shu) 》卷十八)很顯然,伊川對這一問題的理解與(yu) 明道相去甚遠,而呂氏則近於(yu) 明道。明道直接以體(ti) 認本體(ti) 為(wei) 功夫,體(ti) 認本心則無分於(yu) 已發未發,故有“動亦定、靜亦定”之說,這大概也就是明道不討論已發未發而隻講識仁的原因。就此而言,我們(men) 可以認為(wei) ,明道學說中完全包含有體(ti) 認未發之意。因此,龜山所謂道南指訣,實本於(yu) 明道而非伊川。其實這一點前賢已多論及,如胡安國指出:“龜山所見在《中庸》,自明道先生所授。”(《龜山學案》,《宋元學案》卷二五)黃宗羲亦說:“羅豫章靜坐看未發氣象,此是明道以來,下及延平,一條血路也。”(《豫章學案》,《宋元學案》卷三九)
然而,龜山體(ti) 認未發氣象所要體(ti) 認的到底是什麽(me) 呢?《龜山語錄》載:
仲素問盡其心者知其性,如何是盡心底道理?曰:未言盡心,須先理會(hui) 心是何物。……人大抵須先體(ti) 會(hui) 仁之為(wei) 道。知仁則知心,知心則知性。(《語錄》第三,《餘(yu) 杭所聞》,《龜山集》卷十二)
李似祖、曹令德問:“何以知仁?”曰:“孟子以惻隱之心為(wei) 仁之端,平居但以此體(ti) 究,久久自見。”……二人退,餘(yu) 從(cong) 容問曰:“萬(wan) 物與(yu) 我為(wei) 一,其仁之體(ti) 乎?”曰:“然。”(《語錄》第二,《京師所聞》,《龜山集》卷十一)
由此可見,龜山“體(ti) 驗未發”所欲體(ti) 究的,乃是“萬(wan) 物與(yu) 我為(wei) 一”的“仁之體(ti) ”,這很顯然是直接稟承明道“識仁”之說而來。因此,道南一脈的精髓,也在於(yu) 直接體(ti) 認本體(ti) ,即以體(ti) 認本體(ti) 為(wei) 功夫。然而,與(yu) 明道、上蔡不同的是,龜山在講體(ti) 驗未發時,更強調在“靜”中體(ti) 認涵養(yang) :
夫至道之歸,固非筆舌能盡也。要以身體(ti) 之、心驗之,雍容自盡於(yu) 燕閑靜一之中默而識之,兼忘於(yu) 書(shu) 言意象之表,則庶乎其至矣。(《寄翁好德》,《龜山集》卷十七)
伊川、明道都不反對靜中涵養(yang) ,但伊川之講靜坐,隻是為(wei) 了使心無雜念而主於(yu) 敬,這還是以收束習(xi) 心、閑邪存誠為(wei) 目的。對於(yu) 明道來說,靜坐固然可以體(ti) 認本體(ti) ,然而並不是舍此莫屬,靜中可以體(ti) 認不動的本心,動中同樣也可以體(ti) 認這一本體(ti) 。龜山一係專(zhuan) 由靜中去體(ti) 認,而同時又有上蔡所傳(chuan) 的則重在動中察識,則明道之學由此分流出兩(liang) 支。然而,這種分流,並不是朱子所認為(wei) 的那種察識與(yu) 涵養(yang) 的根本區別。在朱子看來,這是兩(liang) 種功夫路數根本上不同的區別,即到底是直接體(ti) 驗本體(ti) 作為(wei) 功夫的下手處,還是必須專(zhuan) 做涵養(yang) 的功夫以湊合本體(ti) 。而上蔡一係的“察識”與(yu) 龜山一係的“涵養(yang) ”之間的差別則不是這樣,就工夫論而言,他們(men) 實在是沒有根本性的分歧,無論如上蔡所重在動中察識,還是如龜山所重在靜中涵養(yang) ,都是以體(ti) 認得本心之體(ti) 為(wei) 前提,也即意味著都稟承的是明道“即本體(ti) 即功夫”的路數。
龜山之學另一個(ge) 比較重要的一麵是其“格物”說:
為(wei) 是道者,必先明乎善,然後知所以為(wei) 善也。明善在致知,致知在格物。號物之數至於(yu) 萬(wan) ,則物蓋有不可勝窮者。反身而誠,則舉(ju) 天下之物在我矣。(《答李杭》,《龜山集》卷十八)
很顯然,格物致知之說有很深伊川的烙印,但伊川的格物說,到了龜山這裏,則成了“反身而誠”。在龜山看來,物既有不可勝窮者,因而其所要格的對象也就不再是“物”,而是在反求自身上下功夫,故又說,“反而求之,則天下之理得矣。”(《答李杭》,《龜山集》卷十八)這與(yu) 伊川格物說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
二程之學,經龜山道南三傳(chuan) 之後而有朱子,朱子可說是伊洛道南一係的正宗嫡傳(chuan) 了。雖然朱子也念念不忘其道南淵源,但對道南諸公的評價(jia) 並不太高,對龜山則多有貶語,對豫章也很少說及,隻有對延平終身稱述不衰。而對道南所傳(chuan) 之學,朱子也未能領會(hui) 其精義(yi) ,據他自己所說:
餘(yu) 蚤從(cong) 延平李先生學,受《中庸》之書(shu) ,求喜怒哀樂(le) 未發之旨,未達而先生沒。(《中和舊說序》,《朱文公文集》卷七五)
昔聞之師,以為(wei) 當於(yu) 未發已發之幾默識而心契焉,……向雖聞此而莫測其所謂。(《答何叔京》第四,《朱文公文集》卷四十)
舊聞李先生論此最詳,……當時既不領略,後來又不深思,遂成蹉過,孤負此翁耳。”(《答林擇之書(shu) 》第二十,《朱文公文集》卷四三)
由此可見,朱子之學,並不是從(cong) 道南入手。雖然朱子不能傳(chuan) 延平之學,但道南的問題,即已發未發問題,卻一直困擾著他。乾道二年丙戌(公元1166),他實現了第一次重大的思想轉變,這就是所謂“丙戌之悟”的“中和舊說”,這一時期的思想具有較深的湖湘學色彩,以性為(wei) 未發,心為(wei) 已發,以察於(yu) 良心之發現為(wei) 本領功夫。但朱子在此悟後,依然“紛糾而難明”,“冥迷而難喻”(《中和舊說序》,《朱文公文集》卷七五),這使得丙戌所悟其實隻是一次未定之論。直至三年之後,即乾道五年已醜(chou) (公元1169),朱子又有了第二次重大的思想變化,長期困擾他的問題終於(yu) “凍解冰釋”,盡悟舊說之非,是為(wei) 所謂“已醜(chou) 之悟”的“中和新說”。中和新說最主要的變化是對舊說工夫論上的修正,確立了主敬功夫的重要性,一方麵強調以未發時的莊敬涵養(yang) 為(wei) 本領功夫,同時也注重已發時的主敬省察,即所謂“敬字通貫動靜”(《答林擇之書(shu) 》第二十一,《朱文公文集》卷四三)。在確立新說的最重要的文獻《已發未發說》中,朱子摘錄了伊川《與(yu) 呂大臨(lin) 論中書(shu) 》及《與(yu) 蘇季明論中和》兩(liang) 段文字,則朱子“己醜(chou) 之悟”,全由伊川學為(wei) 入手處,不但在工夫論上以伊川“涵養(yang) 須用敬”為(wei) 歸依,在對心性本體(ti) 的體(ti) 會(hui) 上,也承接了伊川的理路,以心性情三分,性之本體(ti) 為(wei) 理,心之發用為(wei) 情等等。中和新說的確立,應該認為(wei) 是朱子真正成學的開始,此後朱子漸次以伊川學為(wei) 綱領,一步步地建立起其龐大的理學體(ti) 係,從(cong) 而使伊川學最終成為(wei) 道學之大宗。
【注釋】
[1] 此條未注明誰語,《宋元學案》卷十五、《近思錄》卷二均作伊川語。朱子對此的看法頗為(wei) 自相予盾,據陳榮捷先生的考察,《朱子語類》中多次引用此語,但有時作伊川語,有時又作明道語,有時又直稱“程子”。因此陳先生認為(wei) ,朱子是將這句話當作兄弟倆(lia) 人共同的意見,從(cong) 而可以任意地說是明道或伊川語。參見陳榮捷:《朱學論集》,台北:學生書(shu) 局,1981年,第156頁。牟宗三先生亦稱此句為(wei) 二程共許之法語,參見《心體(ti) 與(yu) 性體(ti) 》第二冊(ce) ,台北:中正書(shu) 局, 1969,第163、308頁。從(cong) 二程兄弟各自的義(yi) 理係統上說,他們(men) 倆(lia) 都有可能這麽(me) 說,但兩(liang) 者各自展開的義(yi) 理方向則並不相同,這是我們(men) 要注意的。
[2] 參見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第二冊(ce) ,台北:正中書(shu) 局,1969,第286頁。
[3] 參見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教篇》,第176頁。
[4] 見錢穆:《朱子新學案》,成都:巴蜀書(shu) 社,1986,第849頁。
[5] 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第二冊(ce) ,第430頁。
責任編輯: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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