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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哲夫作者簡介:邢哲夫 ,山東(dong) 平度人,中共惠州市委黨(dang) 校教師。 |
女兒(er) 應該舉(ju) 報父親(qin) 嗎?
——從(cong) 高考作文全國卷說開去
作者:邢哲夫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首發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五月十六日戊寅
耶穌2015年7月1日
2015年全國新課標高考作文題目是:
因父親(qin) 總是在高速路上開車時接電話,家人屢勸不改,女大學生小陳迫於(yu) 無奈,更出於(yu) 生命安全的考慮,便通過微博私信向警方舉(ju) 報了自己的父親(qin) ,警方核實後,依法對老陳進行了教育和處罰,並將這起舉(ju) 報發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贏得眾(zhong) 多網友點讚,也引發一些質疑,經媒體(ti) 報道後,激起了更大範圍、更多角度的討論。對於(yu) 以上事情,你怎麽(me) 看?請給小陳、老陳或其他相關(guan) 方寫(xie) 一封信,表明你的態度,闡述你的看法。
這個(ge) 作文題若從(cong) 語文的角度可能並不算成功,但它引起的社會(hui) 討論還是非常有意義(yi) 的。因為(wei) 它涉及了一個(ge) 倫(lun) 理學的基本問題:倫(lun) 理困境。
題目中給出的類似案例,據說現實中實有其事。其實,這類案例在古籍中並不罕見,隻不過作文題中的案例較為(wei) 溫和也較為(wei) 生活化,而古籍中的類似典故,則因承載了先人的某種寓意而更極端,但其蘊含的原理卻是一樣的。
這類案例中,最著名的便是《論語》中“親(qin) 親(qin) 相為(wei) 隱”的故事:“葉公語孔子曰:‘吾黨(dang) 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dang) 之直者,異於(yu) 是,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直在其中矣。’”而《孟子》也有“舜竊負而逃”的故事:“桃應問曰:‘舜為(wei) 天子,皋陶為(wei) 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子曰:‘執法而已。
然則舜不禁與(yu) ?’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則舜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訢然,樂(le) 而忘天下。’”孟子以及孔子都不自覺地意識到,人們(men) 在倫(lun) 理道德之前的選擇常常會(hui) 處於(yu) 矛盾之中,選擇任何一個(ge) 都有其合理也有其悖逆。如果說孔子在強調親(qin) 緣的同時不自覺地也為(wei) 訟父者留出空間(孔子並沒有直截了當地說那個(ge) 楚國人是錯的,隻是說魯國人的選擇更好),那麽(me) 孟子則幹脆在事實上對皋陶代表的“法治”予以肯定和讓步,雖然最終的勝利還是血緣。
但不管怎麽(me) 說,在孔子和孟子眼中,對血緣的維護顯然高於(yu) 對律法的尊重,也就是說,如果作文題中的小女孩的故事讓聖賢來評判,恐怕可能並不討好。
《史記·循吏列傳(chuan) 》中記錄了一個(ge) 更為(wei) 極端的例子:“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堅直廉正,無所阿避。行縣,道有殺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縱其父而還自係焉。使人言之王曰:‘殺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廢法縱罪,非忠也;臣罪當死。’曰:‘追而不及,不當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誅而死,臣職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在父親(qin) 與(yu) 君王之間,石奢進退失據,以至於(yu) 不得不自刎。漢代劉向《說苑》中記錄了一個(ge) 類似的故事:楚國白公之亂(luan) ,白公想要脅迫楚國的申鳴支持自己,又知道申鳴是個(ge) 孝子,於(yu) 是挾持了他的家人。申鳴說:“食君之祿,必當忠君之事。國君現在落難,我隻能為(wei) 國君死。”於(yu) 是殺死白公,而父親(qin) 也被白公手下殺害。而申鳴又說:“作為(wei) 兒(er) 子,不能保全父親(qin) ,不是孝子。我於(yu) 父親(qin) 有愧。”於(yu) 是自殺。孔孟那裏揭出的倫(lun) 理困境,到了漢儒這裏,居然要以死來解決(jue) 。
可以說,倫(lun) 理困境是難以克服的。但這並不意味著以孔孟為(wei) 代表的早期儒家在倫(lun) 理困境麵前無能為(wei) 力。孔孟解決(jue) 倫(lun) 理困境的基礎是基於(yu) 血緣的人倫(lun) 。
潘光旦先生在《說“倫(lun) ”字》一文中引用《說文解字》“侖(lun) ,思也,從(cong) 亼從(cong) 冊(ce) ”, 認為(wei) “侖(lun) ”有編次、條理之義(yi) ,引申為(wei) 秩序。“倫(lun) ”之“侖(lun) ”與(yu) “淪”之“侖(lun) ”在條理秩序上含義(yi) 相通。而在《釋名》“淪”意為(wei) “水文相次有倫(lun) 理也。“淪”就是水中的漣漪,漣漪的一個(ge) 特點就是由中心向四周輻散,而每個(ge) 個(ge) 體(ti) 就如同水中一個(ge) 個(ge) 漣漪的中心,“淪”運行之“理”亦即由近而遠,先親(qin) 後疏。所以,人倫(lun) 是一個(ge) 以血緣為(wei) 紐帶的生活場域,血親(qin) 關(guan) 係相對於(yu) 其他關(guan) 係具有優(you) 先性。而台灣學者林安梧先生在《儒學與(yu) 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之哲學省察》中認為(wei) ,傳(chuan) 統社會(hui) 公共關(guan) 係的主要構成方式也是“血緣性的縱貫軸” 。它是一種垂直的長幼關(guan) 係而不是平行的夫妻、朋友。所以,儒家傳(chuan) 統在麵對倫(lun) 理困境的時候,采取的應然決(jue) 斷就是“親(qin) 親(qin) 相隱”、“疏不間親(qin) ”。然而基於(yu) 自然的人倫(lun) 與(yu) 其處身社會(hui) 形態之間也充滿張力。正如曆史學家閻步克先生所說,在家國高度同構的封建社會(hui) ,君臣關(guan) 係常常也以血親(qin) 關(guan) 係的形式結構。“在封建時代,政統、親(qin) 統、道統之間的分化依然有限,並存在著高度的一致性”、“中國古代的所謂‘親(qin) 親(qin) ’,是相當泛化的,它並不僅(jin) 僅(jin) 限於(yu) 真實的親(qin) 緣關(guan) 係。”(閻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因此,正如黃建躍先生《先秦儒家的公私之辨》所說,“儒家的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是兩(liang) 大連續體(ti) ”。所以“父子”與(yu) “君臣”之間便很難說誰更具優(you) 先性。而在“尊尊”勝於(yu) “親(qin) 親(qin) ”的帝國時代,由於(yu) “天下為(wei) 公”的政治圖景對血緣和家庭的超越,“天地君親(qin) 師”的序列已然君在親(qin) 前。倘若君臣關(guan) 係與(yu) 父子關(guan) 係產(chan) 生矛盾,儒家原典的指示便很難貫徹。以至於(yu) 宋儒如蘇轍竟然公開批判《孟子》中“舜竊負而逃”的故事乃“野人之言”,和公天下的 “政治正確”大異其趣。
但即便如此,儒家倫(lun) 理依然為(wei) 這類倫(lun) 理悖論和困境的解決(jue) 提供了最低限度的規定性和方向性,那就是由遠及近、疏不間親(qin) 、推己及人、擴而充之。雖然這一原則並不能解決(jue) 前麵《史記》《說苑》等故事中的困境,但與(yu) 其說那些烈士的流血是因為(wei) 這一原則的無力,不如說是因為(wei) 這一原則被背離之後的負疚和撕扯。但畢竟這一原則是最低限度的共識,而違背這一原則的負疚和撕扯僅(jin) 僅(jin) 是極其罕見的極端狀態。這一原則的基礎不是某些形而上的自然法,而是人們(men) 生活的親(qin) 緣處境。我們(men) 隻要對照西方古典倫(lun) 理和現代倫(lun) 理,就可發現儒家倫(lun) 理在這一問題的極高明而道中庸。正如柯小剛先生在《道路與(yu) 廣場》一文中指出,中國古典哲學的思維是道路式的,西方古典哲學的思維是廣場式的。道路式的思維使得世界呈現為(wei) 一個(ge) 由遠及近、質地分明的生活圖景,形成了一種時間上有先後、空間上有親(qin) 疏的的基本規定性和層次感。生活中/道路上的各種問題在由遠及近的序列中按其親(qin) 緣程度有序地解決(jue) 。而古希臘那種一目了然的廣場式世界圖景在理論上保障了理性在解決(jue) 具體(ti) 問題上的一勞永逸。然而這種對於(yu) 實際生活世界的過分超越使得西方古典哲學將生活世界中的種種悖論和不諧置於(yu) 理性的邊緣。現代西方哲學顛倒了古希臘的世界理解,人的內(nei) 在性成為(wei) 了道德的立法者,自然的外在性從(cong) 道德法權中隱退。這一內(nei) 在性使得倫(lun) 理悖論重新成為(wei) 切己的事物。而這些悖論一旦被這唯一真實的內(nei) 在自我所接觸,哲學的大廈便搖搖欲墜。
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看,儒家倫(lun) 理比起古希臘哲學更具有處身性和親(qin) 在性。因為(wei) 它麵對的是實際生活本身而不是外在超越的自然正當,所以更接地氣也更富人情。首先,它沒有回避實際生活中的倫(lun) 理悖論問題。儒家倫(lun) 理非常敏感地意識到倫(lun) 理困境的無處不在,而不是一廂情願地根據某種大全式的理式來超越實際生活本身。聯係最近被熱炒的複旦教授辱罵孔孟事件,我們(men) 可以看到那位教授的根本錯誤在於(yu) 以無悖論無困境的完美哲學要求儒家,卻不知道一切倫(lun) 理都應該麵對困境,承擔悖論,哪怕給出一個(ge) 並不完美的方案或方向;其次,儒家倫(lun) 理雖然沒有提出萬(wan) 能的解決(jue) 方案,但卻至少給出了一個(ge) 最低限度地形成共識的方案,一個(ge) 最大限度地符合人性的方案,這是麵對倫(lun) 理困境時最低限度的方向和規定。雖然有學者認為(wei) 儒家倫(lun) 理這種“單向性”無法解決(jue) 了悖論(黃建躍《先秦儒家的公私之辨》),但筆者認為(wei) ,這種最低限度的規定性方向性恰恰避免了困境中的任意決(jue) 斷。有方向總比沒有方向好,在路上總比無路可走好。它不是根據渺渺冥冥的外在律令,而是根據實實在在的生活之親(qin) 緣關(guan) 係。它不是死板教條的規範倫(lun) 理學,也不是玄晦高蹈“意義(yi) 倫(lun) 理學”(趙汀陽先生提出的概念),而是一種篤實敦厚的“關(guan) 係倫(lun) 理學”。這一關(guan) 係不是庸俗世故的人情,而是血濃於(yu) 水的親(qin) 在,是時時刻刻都要被它羈絆和牽掛的一縷溫情。回到高考作文題,我們(men) 仿佛同樣也陷入了某種困境。我們(men) 可以寫(xie) 信批評那個(ge) 女大學生小陳,畢竟她讓公眾(zhong) 淩駕在親(qin) 情之上,讓他的父親(qin) 難堪;我們(men) 也可以寫(xie) 信表揚小陳,因為(wei) 她的所作所為(wei) 並不是為(wei) 了某些過分超越的價(jia) 值,而僅(jin) 僅(jin) 是擔心父親(qin) 的安全,希望父親(qin) 平安。應該說,單純的批評和表揚已然無法承擔這類困境,或許這對於(yu) 小陳並不成為(wei) 困境,而隻是最自然而然的本能關(guan) 懷,這是局外人再怎麽(me) 深思也達不到的。所以我們(men) 不妨為(wei) 小陳點個(ge) 讚。點讚的同時也不妨為(wei) 這道有趣的高考作文題點個(ge) 讚。畢竟,在這個(ge) 去政治化的時代,倫(lun) 理問題可能是這個(ge) 社會(hui) 中唯一嚴(yan) 肅的問題。
責任編輯:葛燦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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