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亦】“識仁”與“以心觀心”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5-06-24 22:11:20
標簽:
曾亦

作者簡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曾任職於(yu) 複旦大學社會(hui) 學係,現任同濟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經學研究所所長,兼任複旦大學儒學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儒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本體(ti) 與(yu) 工夫—湖湘學派研究》《共和與(yu) 君主—康有為(wei) 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學史》《儒家倫(lun) 理與(yu) 中國社會(hui) 》,主編《何謂普世?誰之價(jia) 值?》等。


“識仁”與(yu) “以心觀心”

作者:曾亦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本體(ti) 與(yu) 工夫——湖湘學派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五月初九日辛未

           耶穌2015年6月24日

 

 

“正心”若隻是當作一求靜的功夫(即主敬),朱子尚猶許可,至將其作為(wei) 一上達本體(ti) 的功夫(即主靜),朱子則萬(wan) 難同意,而僅(jin) 視為(wei) 功夫至極而後有的效驗。朱子對明道《定性書(shu) 》的把握僅(jin) 止於(yu) 此,其對“主靜”的了解亦僅(jin) 止於(yu) 此。故朱子論濂溪“主靜立人極”之說,隻是說到立個(ge) 未發之中(即心之寂然不動的狀態),而絕不可能說這個(ge) 靜就是本體(ti) 。

 

因此,朱子言仁,強調要與(yu) 義(yi) 、禮、智一起看,認為(wei) 仁隻是理,而不可在心上說。[1]對朱子來說,“識仁”充其量也不過是識仁之名義(yi) 而已,即所謂明理。這與(yu) 明道、五峰對“識仁”的理解有根本不同。


 


一  明道之《識仁篇》與(yu) 朱子對五峰“識仁”說的批評

 

明道《識仁篇》雲(yun) :

 

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yu) 物同體(ti) 。義(yi) 、禮、智、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若心懈則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須窮索。存久自明,安待窮索?此道與(yu) 物無對,大不足以明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萬(wan) 物皆備於(yu) 我”,須反身而誠,乃為(wei) 大樂(le) 。若反身未誠,則猶是二物有對,以己合彼,終未有之,又安得樂(le) ?《訂頑》意思,乃備言此體(ti) 。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嚐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得,蓋良知良能,元不喪(sang) 失,以昔日習(xi) 心未除,卻須存習(xi) 此心,久則可奪舊習(xi) 。此理至約,惟患不能守,既能體(ti) 之而樂(le) ,亦不患不能守也。[2]

 

關(guan) 於(yu) 此段意思,須辨明兩(liang) 點:其一,明道在此強調以仁包義(yi) 、禮、智,這與(yu) 朱子為(wei) 了說明仁是不動之理而將仁義(yi) 禮智並列不同。其二,識得“渾然與(yu) 物同體(ti) ”之理,與(yu) 朱子所說的“識仁之名義(yi) ”不同,後者隻是講論所得,而前者則是心上真切有體(ti) 會(hui) 。又,明道說要“誠敬存之”,若以為(wei) 所存的是理,則始終有一物橫亙(gen) 在心中,如此則滯而未化,可見,所存的隻是“與(yu) 物同體(ti) ”的心,而非“與(yu) 物同體(ti) ”的理。並且,明道接著又說,如此便能“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若以為(wei) 存得是理,恐怕不能有此效驗也。因此,五峰之“察識涵養(yang) ”功夫實本“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一語而來,察識即是要體(ti) 會(hui) 那“渾然與(yu) 物同體(ti) ”的心,涵養(yang) 則是常使此心提在那裏,如上蔡言“常惺惺”也,久之,私欲自能斷盡。[3]

 

朱子於(yu) 明道尚不敢妄加非議,以為(wei) 隻是“地位高者事”,[4]即隻可作為(wei) 效驗看,而不可當作功夫。然明道理論之規模立得甚早,此時明道尚非地位高者,是以朱子常言明道天資好,又謂隻是“造道之言”,並非真有所見也。[5]朱子對明道之矛盾態度可謂昭然。至湖湘學者言“識仁”,朱子則無此顧忌,而肆意批評之。因此,朱子對湖湘學者“識仁”功夫的批評,我們(men) 大致可以看作對明道的批評。

 

在湖湘學者那裏,“識仁”之說見於(yu) 五峰《知言》,而朱子以為(wei) 可疑,並對之進行了批評。《知言疑義(yi) 》載:

 

彪居正問:“心無窮者也。孟子何以言盡其心?”曰:“惟仁者能盡其心。”居正問為(wei) 仁。曰:“欲為(wei) 仁,必先識仁體(ti) 。”曰:“其體(ti) 如何?”曰:“仁之道弘大而親(qin) 切。知者可以一言盡,不知者雖設千萬(wan) 言亦不知也。能者可以一事舉(ju) ,不能者雖指千萬(wan) 事亦不能也。”曰:“萬(wan) 物與(yu) 我為(wei) 一,可以為(wei) 仁之體(ti) 乎?”曰:“子以六尺之軀,若何而能與(yu) 萬(wan) 物而為(wei) 一?”曰:“身不能與(yu) 萬(wan) 物為(wei) 一,心則能矣。”曰:“人心有百病一死,天下之物有一變萬(wan) 生,子若何而能與(yu) 之為(wei) 一。”居正悚然而去。他日問曰:“人之所以不仁者,以放其良心也。以放心求心可乎?”曰:“齊王見牛不忍殺。此良心之苗裔因利欲之間而見者也。一有見焉,操而存之,存而養(yang) 之,養(yang) 而充之,以至於(yu) 大,大而不已與(yu) 天同矣。此心在人,其發見之端不同。要在識之而已。”

 

朱子對之批評道:

 

“欲為(wei) 仁,必先識仁之體(ti) ”,此語大可疑。觀孔子答門人問為(wei) 仁者多矣。不過以求仁之方告之,使之從(cong) 事於(yu) 此而自得焉爾。初不必使先識仁體(ti) 也。又以放心求之問甚切,而所答者反若支離。夫心操存舍亡,間不容息。知其放而求之,則心在是矣。今於(yu) 已放之心不可操而複存者,置不複問。乃俟異時見其發於(yu) 他處而後從(cong) 而操之,則夫未見之間,此心遂成間斷,無複有用功處。及其見而操之,則所操者亦發用之一端耳。於(yu) 其本源全體(ti) ,未嚐有一日涵養(yang) 之功,便欲擴而充之,與(yu) 天同大。愚竊恐無是理也。(《知言疑義(yi) 》)

 

朱子的批評大致有三:第一,朱子在此尚未直接否定仁體(ti) 不可識,隻是不同意將“識仁”看做下手的功夫而已。換言之,功夫隻是下學,即在“求仁之方”上用功,而上達則自在其中,故不主張刻意在上達處用功。南軒順著朱子的意思,謂“必待識仁之體(ti) 而後可以為(wei) 仁。不知如何而可以識也。學者致為(wei) 仁之功,則仁之體(ti) 可得而見。識其體(ti) 矣,則其為(wei) 益有所施而無窮矣。然則答為(wei) 仁之問,宜莫若敬而已矣”。可見,南軒不僅(jin) 順著朱子的意思說“為(wei) 仁”先於(yu) “識仁”,甚至根本反對識仁之可能。

 

第二,朱子曰:“及其見而操之,則所操者亦發用之一端耳。於(yu) 其本源全體(ti) ,未嚐有一日涵養(yang) 之功,便欲擴而充之,與(yu) 天同大。”在朱子看來,若缺乏在本體(ti) 上的涵養(yang) 之功,而隻仁體(ti) 發用之一端上操存,如何便能擴充開來以至於(yu) 與(yu) 天同大?識仁隻能作為(wei) 涵養(yang) 功夫以後方有的效驗。

 

對湖湘學者來說,識仁乃是已發時功夫,即在心之流行處體(ti) 認仁體(ti) 。常人之心莫不是放心,其間雖有良知萌發,此為(wei) 仁體(ti) 之發見處,然而去體(ti) 認這良知的卻是放心,因此,彪居正不免有“以放心求心”的疑問。五峰舉(ju) 《孟子》中齊王之“不忍人之心”為(wei) 例,一方麵表明,良知無所不在,利欲之間猶有可見,所以,察識功夫是可以成立的;另一方麵,要在良知中體(ti) 會(hui) 一個(ge) 仁,然後方能加以操存涵養(yang) 之功,所謂“充之以至於(yu) 大,大而不已與(yu) 天同矣”,正是說仁體(ti) 。仁有小大,然仁之為(wei) 仁,正在於(yu) 要涵容他者,私情與(yu) 大公之情便是如此。然常人並非無仁心,雖是量小而已,故齊王之包容心僅(jin) 能止於(yu) 祭祀之羊,而不能及於(yu) 百姓,這正是量小而已,然不可謂之非仁也。識仁不是識得此心為(wei) 善,而是識得仁體(ti) 。何謂仁體(ti) ,便是仁之所以為(wei) 仁,即本質上的一種對他者的涵容心。如能識得仁體(ti) ,則自知當下良知之小,自能要去擴充以至大。故孔子不輕許人以仁,蓋因為(wei) 仁之為(wei) 仁,隻是心量上的不同,而心量之擴充是無止盡的,故求仁未可有盡也。

 

其實,識仁之體(ti) 並不難。蓋朱子、南軒與(yu) 東(dong) 萊諸人,以為(wei) 識仁體(ti) 當指心量上的擴充,而對湖湘學者來說,作為(wei) 下手功夫的識仁隻是明白仁之所以為(wei) 仁,即體(ti) 認仁之大公的本質。[6]

 

朱子曰:“孟子指齊王愛牛之心,乃是因其所明而導之。非以為(wei) 必如此,然後可以求仁也。夫必欲因苗裔而識根本,孰若培其根本而聽其枝葉之自若邪?”五峰本是個(ge) 隨處體(ti) 認天理的意思,朱子則以為(wei) 是定是尋個(ge) 苗裔處去體(ti) 認根本,至於(yu) 培其根本而聽其枝葉自若,此正不識五峰察識涵養(yang) 之說的要義(yi) 也。

 

第三,朱子以為(wei) 此種已發工夫則不免有間斷,即須待良知發見時,察識方有用功處,則平日不複有用功處也。朱子此說誠中五峰工夫之病,故後來湖湘學者又有“觀過知仁”之說,不僅(jin) 能在良知萌蘖處體(ti) 認仁體(ti) ,即便在人心之不當處亦能體(ti) 認仁體(ti) 。

 

二  湖湘後學之“觀過知仁”與(yu) 朱子之駁難

 

“觀過知仁”的說法出自《論語·裏仁篇》,雲(yun) :“人之過也,各於(yu) 其黨(dang) 。觀過,斯知仁矣”。其後,明道《定性書(shu) 》有“觀怒”之說,到湖湘學者那裏,則發展成為(wei) 一種係統的工夫理論。然“觀過知仁”之說未見於(yu) 五峰,而五峰弟子如南軒、伯逢、晦叔、廣仲皆言之。朱子曰:

 

五峰曾說,如齊宣王不忍觳觫之心,乃良心,當存此心。敬夫說“觀過知仁”,當察過心則知仁。二說皆好意思。然卻是尋良心與(yu) 過心,也不消得。隻此心常明,不為(wei) 物蔽,物來自見。(《語類》卷101)

 

可見,五峰本人隻是在良知萌蘖處言仁,未曾說出“觀過知仁”語。朱子在此僅(jin) 謂南軒有“觀過知仁”之說,[7]然而,我們(men) 從(cong) 《文集》中相關(guan) 書(shu) 信發現,朱子與(yu) 湖南學者對“觀過知仁”的討論主要集中在其《與(yu) 胡廣仲》第三書(shu) (《文集》卷42),《與(yu) 胡伯逢》第三、四書(shu) (《文集》卷46),《與(yu) 吳晦叔》第六、七、九書(shu) (《文集》卷42)。蓋吳晦叔、胡伯逢與(yu) 胡廣仲主張“觀過知仁”最力,故朱子與(yu) 之論辨較多。下麵我們(men) 主要就朱子與(yu) 吳晦叔在此問題上的論辨進行分析。

 

乾道七年辛卯(1171),時朱子年42,作《觀過說》,開始對湖湘學者的“觀過知仁”進行批評。朱子曰:

 

觀過之說,詳味經意,而以伊川之說推之,似非專(zhuan) 指一人而言,乃是通論人之所以有過,皆是隨其所偏,或厚或薄,或不忍或忍,一有所過,無非人欲之私。[8]若能於(yu) 此看得兩(liang) 下偏處,便見勿忘勿助長之間,天理流行,鳶飛魚躍,元無間斷,故曰:“觀過斯知仁矣。”蓋言因人之過而觀所偏則亦可以知仁,非以為(wei) 必如此而後可以知仁也。若謂觀己過,竊嚐試之,尤覺未穩當,必俟有過而後觀,則過惡已形,觀之無及矣,久自悔吝,乃是反為(wei) 心害,而非所以養(yang) 心。若曰不俟有過而預觀平日所偏,則此心廓然,本無一事,卻不直下栽培涵養(yang) ,乃豫求偏處而注心觀之,聖人平日教人養(yang) 心求仁之術似不如此之支離也。(《文集》卷67)

 

此篇尚未直接對識仁功夫提出批評,而僅(jin) 僅(jin) 就觀己過抑或與(yu) 他人之過並觀提出疑問。表麵上看來,朱子所說頗為(wei) 在理,但是,站在湖湘學者的立場,識仁功夫必將隻是觀己過。因為(wei) 識仁不是要獲得一個(ge) 關(guan) 於(yu) 仁的知識,而在於(yu) 本身已是行了。識仁並非識仁之理,而是識仁之心,即是“於(yu) 怒時遽忘其怒”,在情緒之發動時體(ti) 會(hui) 一個(ge) 不動的心。出於(yu) 這樣一種功夫的要求,觀他人之過時,此心本不與(yu) 焉,無所謂動與(yu) 不動,如此體(ti) 會(hui) 出來的仁隻是仁之理,而非仁之心也。故觀他人過不足以成為(wei) 一種識仁功夫。

 

朱子與(yu) 湖湘學者論“觀過知仁”大致集中在辛卯、壬辰間。《答吳晦叔》第六書(shu) 雲(yun) :

 

觀過一義(yi) ,思之甚審。如來喻及伯逢兄說,必謂聖人教人以自治為(wei) 急,如此言乃有親(qin) 切體(ti) 驗之功,此固是也。然聖人言知人處亦不為(wei) 少,自治固急,亦豈有偏自治而不務知人之理耶?

 

又謂人之過不止於(yu) 厚薄愛忍四者,而疑伊川之說為(wei) 未盡。伊川止是舉(ju) 一隅耳,若“君子過於(yu) 廉、小人過於(yu) 貪”,“君子過於(yu) 介、小人過於(yu) 通”之類,皆是亦不止於(yu) 此四者而已也。但就此等處看,則人之仁不仁可見,而仁之氣象亦自可識,故聖人但言“斯知仁矣”。此乃先儒舊說,為(wei) 說甚短而意味甚長,但熟玩之,自然可見。若如所論,固若親(qin) 切矣。然乃所以為(wei) 迫切淺露而去聖人氣象愈遠也。

 

且心既有此過矣,又不舍此過,而別以一心觀之;既觀之矣,而又別以一心知此觀者之為(wei) 仁。若以為(wei) 有此三物遽相看覷,則紛紜雜擾,不成道理。若謂止是一心,則頃刻之間有此三用,不亦匆遽急迫之甚乎?凡此尤所未安,姑且先以求教。

 

朱子此段所論大致不出其《觀過說》與(yu) 《觀心說》二書(shu) 範圍,其要點有二:

 

其一,朱子不理會(hui) 觀過須是觀己過,故晦叔言觀過乃所以自治,朱子則泛然以知人之急為(wei) 對,其失觀過之旨遠矣。[9]

 

其二,朱子以為(wei) ,人之過是一心,別以一心觀之則又是一心,至再以一心觀此觀過者,於(yu) 是有三心矣。然而心止是一心,而“頃刻之間有此三用”,“紛紜雜擾,不成道理”。三心說實乃湖湘學之精微處,朱子自不識也。古人常以心譬諸鏡,鏡有三用,猶心之有三也:鏡之照物是一心;然鏡何以能照,以其明也,此又是一心;至於(yu) 鏡何以能明,以其靜也,此則是第三心也。心之照物瞬間即有此三心在活動,然三心畢竟皆此一心也。且明之於(yu) 照、靜之於(yu) 明,並非明以照為(wei) 物而加以把捉也,亦非靜以明為(wei) 物而加以把捉也。可見,湖湘學之觀過功夫別有精妙義(yi) 理,惜乎朱子不能深切體(ti) 悟也。

 

朱子《答吳晦叔》第七書(shu) 雲(yun) :

 

然前所示教,引“巧言令色”、“剛毅木訥”兩(liang) 條,以為(wei) 聖人所以開示為(wei) 仁之方,使人自得者,熹猶竊有疑焉,而前書(shu) 亦未及論也。蓋此兩(liang) 語正是聖人教人實下功夫、防患立心之一術,果能戒巧令、務敦樸,則心不恣縱,而於(yu) 仁為(wei) 近矣,非徒使之由是而知仁也。

 

大抵向來之說,皆是苦心極力要識“仁”字,故其說愈巧,而氣象愈薄。近日究觀聖門垂教之意,卻是要人躬行實踐,直內(nei) 勝私,使輕浮刻薄、貴我賤物之態潛消於(yu) 冥冥之中,而吾之本心渾厚慈良、公平正大之體(ti) 常存而不失,便是仁處。其用功著力,隨人淺深各有次第。要之,須是力行久熟,實到此地,方能知此意味。蓋非可以想象臆度而知,亦不待想象臆度而知也。

 

此段意思較前書(shu) 又近一層。前書(shu) 尚隻是論“觀過”之病,此書(shu) 則直言“知仁”功夫之弊矣。

 

朱子反對以識仁為(wei) 功夫,主張功夫隻是為(wei) 仁。朱子顯然不理解湖湘學者所說“識仁”意思,以為(wei) 識仁乃是聖人地步方始見得,是地位高者事,至於(yu) 眾(zhong) 人,則當做“躬行實踐,直內(nei) 勝私”的功夫。朱子以為(wei) ,為(wei) 仁而後可以識仁,而湖湘學者則認為(wei) ,須先識仁而後為(wei) 仁。仁本有質與(yu) 量的不同,猶陽明說聖人有成色與(yu) 分兩(liang) 的不同:仁之所以為(wei) 仁乃與(yu) 物同體(ti) 之義(yi) ,亦即佛家之平等心。此心之發於(yu) 大處、遠處,固是仁,然其發於(yu) 小處、近處,亦不能說不是仁。蓋仁之發用不同,隻是量上的不同,然其質則莫不可謂之仁也,如齊王之不忍之心、常人見孺子入井之心,皆是仁心發於(yu) 小處,即心量之小處,然不可不謂之仁也。聖人教人做功夫,便是要擴充人本有之仁心,大而與(yu) 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而已。

 

因此,凡人之心量雖未至於(yu) 聖人地步,亦不可謂全無仁心也。既有仁心,如何不能識仁?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經驗,即其小處而論,實未甚難,未必隻是“想象臆度而知”也。

 

朱子《答吳晦叔》第九書(shu) 雲(yun) :

 

夫泛論知行之理,而就一事之中以觀之,則知之為(wei) 先,行之為(wei) 後,無可疑者。然合夫知之淺深、行之大小而言,則非有以先成乎其小,亦將何以馴致乎其大者哉?

 

蓋古人之教,自其孩幼而教之以孝悌誠敬之實,及其少長,而博之以《詩》、《書(shu) 》、《禮》、《樂(le) 》之文,皆所以使之即夫一事一物之間,各有以知其義(yi) 理之所在,而致涵養(yang) 踐履之功也。及其十五成童,學於(yu) 大學,則其灑掃應對之間、禮樂(le) 射禦之際,所以涵養(yang) 踐履之者,略已小成矣,於(yu) 是不離乎此而教之以格物以致其知焉。致知雲(yun) 者,因其所已知者推而致之,以及其所未知者而極其至也,而所謂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者,至是而無所不盡其道焉。

 

故《大學》之書(shu) ,雖以格物致知為(wei) 用力之始,然非謂初不涵養(yang) 履踐而直從(cong) 事於(yu) 此也,又非謂物未格、知未至,則意可以不誠,心可以不正,身可以不修,家可以不齊也。但以為(wei) 必知之至,然後所以治己治人者,始有以盡其道耳。

 

吳晦叔承上文朱子論為(wei) 仁與(yu) 知仁先後而來,強調知仁先於(yu) 為(wei) 仁,故說“知先行後”。而朱子此處所發,似是泛論知行關(guan) 係,頗有文不對題之感。然而,我們(men) 從(cong) 中可以看出,“行先知後”正是朱子一貫之立場也,後來陸象山、王陽明反以“知先行後”以譏朱子。

 

至朱子《答胡伯逢》第三書(shu) ,則批評識仁功夫有“知而不行”之病。朱子曰:

 

昔明道先生嚐言:“凡人之情易發而難製者,惟怒為(wei) 甚。能於(yu) 怒時遽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亦可以見外誘之不足惡,而於(yu) 道亦思過半矣。”若如來教之雲(yun) ,則自不必忘其怒而觀理之是非,第即夫怒而觀夫怒,則吾之善端固已萌焉而可以自得矣。若使聖賢之門已有此法,則明道豈故欲舍夫徑捷之途,而使學者支離迂緩以求之哉?亦以其本無是理故爾。

 

且孟子所謂“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者,正謂精思力行、從(cong) 容涵詠之久,而一日有以泮然於(yu) 中,此其地位亦已高矣。今未加克複為(wei) 仁之功,但觀宿昔未改之過,宜其方且悔懼愧郝之不暇,不知若何而遽能有以自得之邪?

 

有所知覺,然後有地以施其功者,此則是矣。然“覺知”二字,所指自有淺深。若淺言之,則所謂覺知者,亦曰覺夫天理人欲之分而已。夫有覺於(yu) 天理人欲之分,然後可以克己複禮而施為(wei) 仁之功,此則是也。今連上文讀之而求來意之所在,則所謂覺知者乃自得於(yu) 仁之謂也。如此,則覺字之所指者已深,非用力於(yu) 仁之久,不足以得之,不應無故而先能自覺,卻於(yu) 即覺之後方始有地以施功也。

 

朱子此處又從(cong) 新的角度對“觀過知仁”進行了批評。在朱子看來,人有過則須改之,而湖湘學者則隻是將此過置諸一邊而觀之(知),而不去做那改過的工夫(行),故有知而不行之弊。朱子此語亦是妄說,蓋“觀過”正是要人從(cong) 其過處超脫出來,如此方能觀過,這種做法本身就蘊涵著一種改過的功夫。我們(men) 平日不難有這種經驗,人若能觀己過,必是已悔過了。此種道理甚明,朱子殆思之不細耳。

 

又,“有所知覺,然後有地以施其功”之語,正是湖湘學之“先察識而後涵養(yang) ”的功夫,亦即先知仁而後能為(wei) 仁之意也。

 

朱子《答胡伯逢》第四書(shu) 雲(yun) :

 

“知仁”之說,亦已累辨之矣。大抵如尊兄之說,則所以行之者甚難而未必是,而又以知仁、為(wei) 仁為(wei) 兩(liang) 事也。(自注:所謂“觀過知仁”,因過而觀,因觀而知,然後即夫知者而謂之仁。其求之也崎嶇切促,不勝其勞,而其所謂仁者,乃智之端也,非仁之體(ti) 也。且雖如此,而亦曠然未有可行之實,又須別求為(wei) 仁之方,然後可以守之,此所謂“知之甚難而未必是,又以知與(yu) 為(wei) 為(wei) 兩(liang) 事”者也。)如熹之言,則所以知之者雖淺而便可行,而又以知仁、為(wei) 仁為(wei) 一事也。不知今將從(cong) 其難而二者乎?將從(cong) 其易而一者乎?以此言之,則兩(liang) 家之得失可一言而決(jue) 矣。

 

朱子自詡其功夫是易行道,而觀過識仁之功夫是難行道。蓋下學功夫雖支離,而人人能做,故朱子以為(wei) 易行;而湖湘之功夫雖直悟本體(ti) ,卻非常人所能,故朱子以為(wei) 難行。

 

朱子又作《觀心說》,對湖湘之學進行了一總結性的批評。[10]在此篇中,朱子以“觀過”(包括五峰之觀良知苗裔)與(yu) 佛家之“觀心”相比,而根本否定觀過之可能性。朱子曰:

 

或問:“佛者有觀心之說,然乎?”曰:“夫心者,人之所以主乎身者也,一而不二者也,為(wei) 主而不為(wei) 客者也,命物而不命於(yu) 物者也,故以心觀物,則物之理得。今複有物以反觀乎心,則是此心之外複有一心而能管乎此心也。然則所謂心者,為(wei) 一耶,為(wei) 二耶?為(wei) 主耶,為(wei) 客耶?為(wei) 命物者耶,為(wei) 命於(yu) 物者耶?此亦不待教而審其言之謬矣。……心則一也,以正不正而異其名耳。“惟精惟一”,則居其正而審其差者也,絀其異而反其同者也。能如是,則信執其中,而無過不及之偏矣,非以道為(wei) 一心,人為(wei) 一心,而又有一心以精一之也。夫謂“操而存”者,非以彼操此而存之也;“舍而亡”者,非以彼舍此而亡之也。心而自操,則亡者存;舍而不操,則存者亡耳。然其操之也,亦曰不使旦晝之所為(wei) 得以梏亡其仁義(yi) 之良心雲(yun) 爾,非塊然兀坐以守其炯然不用之知覺而謂之操存也。……釋氏之學,以心求心,以心使心,如口齕口,如目視目,其機危而迫,其途險而塞,其理虛而其勢逆。蓋其言雖有若相似者,而其實之不同蓋如此也。(《文集》卷67)

 

按朱子所言,觀過實質上就是觀心,即在此“過心”外另起一心以觀之。然而,心不是物,不可作為(wei) 一對象來把捉,所謂“為(wei) 主不為(wei) 客者也”,“命物而不命於(yu) 物者也”,因此,觀心是不可能的。朱子此番說話本也不差。然而問題在於(yu) ,觀過(亦包括佛家之觀心)是否就是如朱子所說的“塊然兀坐以守其炯然不用之知覺”的意思,或者說,當我們(men) 以心觀心時,是否就是將心作一物來把捉,是否就犯了二心之過。

 

朱子批評湖南學者“觀過知仁”之功夫,其中最難對付的就是其三心說,而就湖湘學派自身而言,三心說實為(wei) 整個(ge) 湖湘學說得以成立的關(guan) 鍵。關(guan) 於(yu) 此問題,我們(men) 將另辟專(zhuan) 文來加以討論。

 

    【注釋】

 

[1] 上蔡之“知覺言仁”,即是發揮仁為(wei) “萬(wan) 物一體(ti) 之心”之旨,即強調要在心上言仁。而朱子遂曲解“知覺”為(wei) 一形而下的、動物的心,並以為(wei) 佛家之說亦不外此。上蔡言“知覺”固有取諸佛家,此概念在佛家那裏指此心之靈明,如何能譬諸動物之心。可見,朱子之肆意歪曲如此。

 

湖南學者極推崇上蔡此語。胡廣仲曰:“‘心有所覺謂之仁’,此謝先生救拔千餘(yu) 年陷溺固滯之病,豈可輕議哉!夫知者,知此者也;覺者,覺此者也。果能明理居敬,無時不覺,則視聽言動莫非此理之流行,而大公之理在我矣。尚何憒驕險薄之有!”(《五峰學案》下胡廣仲條)此語雖係與(yu) 南軒之答問,然實針對朱子而發。朱子《答胡廣仲書(shu) 》第五雲(yun) :“所引孟子‘知覺’二字,卻恐與(yu) 上蔡意旨不同。蓋孟子之言,知覺謂知此事,覺此理,乃學之至而知之盡也。上蔡之言知覺,謂識痛癢、能酬酢者,乃心之用而知之端也。”朱子以為(wei) 當說個(ge) 知此覺此,方能使心與(yu) 理一,而人心亦別於(yu) 動物心。廣仲則本乎心即性之旨,說知覺自是知此覺此,不必在心外別立一個(ge) 理以待心去知覺。因此,廣仲以為(wei) “無時不覺”即是“明理居敬”,如此其視聽言動間自是天理之流行。又胡伯逢曰:“‘心有知覺之謂仁’,此上蔡傳(chuan) 道端的之語,恐不可謂有病。夫知覺亦有深淺。常人莫不知寒識暖,知饑識飽,若認此知覺為(wei) 極至,則豈特有病而已!伊川亦曰:‘覺不可以訓仁’,意亦猶是,恐人專(zhuan) 守著一個(ge) 覺字耳!若夫謝子之意,自有精神。若得其精神,則天地之用即我之用也,何病之有!以愛言仁,不若覺之為(wei) 近也。”(同上,胡伯逢條)伯逢此語已是遷就朱子,以為(wei) 朱子所批評的隻是常人之知覺也。然伯逢謂知覺有深淺語,已自說得差了。蓋知覺不論淺深,皆是知此覺此,其發用皆是天理之流行。

 

[2] 明道又曰:“醫書(shu) 言手足痿痺為(wei) 不仁,此言最善名狀。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莫非己也。認得為(wei) 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諸己,自與(yu) 己不相幹。如手足不仁,氣已不貫,皆不屬己。故‘博施濟眾(zhong) ’,乃聖人之功用。仁至難言,故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取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欲令如是觀仁,可以得仁之體(ti) 。”(《遺書(shu) 》卷二上,二先生語上,東(dong) 見錄)仁體(ti) 即仁之所以為(wei) 仁,即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心也。

 

[3] 唐君毅先生欲融貫五峰與(yu) 朱子,而站在朱子的立場,以為(wei) 五峰缺了一段去除氣稟物欲之雜的工夫,而朱子之主敬則專(zhuan) 為(wei) 此而發。此種說法亦未盡然,蓋朱子去除氣稟物欲的功夫在前一段,而五峰則在後一段,即此處明道所謂“存習(xi) 此心,久則可奪舊習(xi) ”也。

 

[4] 劉蕺山曰:“此程子見道分明語也。乃先儒以為(wei) 地位高者之事,非淺學可幾,學者隻合說克己複禮為(wei) 仁。周海門深不然之,以為(wei) 不識仁而能複禮者,無有是處,極為(wei) 有見。”(《明道學案》)此語正是針對朱子而發。

 

[5] “造道之言”這個(ge) 概念出自伊川。或問橫渠地位未至聖人,然其《西銘》如何說得這般好,伊川對此曰:“言有多端,有有德之言,有造道之言。有德之言說自己事,如聖人言聖人事也。造道之言則知足以知此,如賢人說聖人事也。橫渠道盡高,言盡醇,自孟子後儒者,都無佗見識。”(《遺書(shu) 》卷18,伊川先生語四)朱子在此借用這兩(liang) 個(ge) 概念,以為(wei) 明道天資好,故能發此“造道之言”,然地位終未至此,故不足為(wei) “立德之言”也。

 

[6] 朱子不明識仁體(ti) 的道理,曰:“與(yu) 物同體(ti) 固是仁,隻便把與(yu) 物同體(ti) 做仁不得。恁地,隻說得個(ge) 仁之軀殼。須實見得,方說得親(qin) 切。如一椀燈,初不識之;隻見人說如何是燈光,隻恁地搏摸,隻是不親(qin) 切。隻是便把光做燈,不得。”(《語類》卷97,程子之書(shu) 三)欲識仁之體(ti) ,並非定要心量擴充到那個(ge) 地步方見得親(qin) 切。“與(yu) 物同體(ti) ”乃是仁之所以為(wei) 仁,如何能說是“仁之軀殼”?如不明白此理,則仁始終隻是愛也。

 

朱子說仁,是在理上說仁。如論程子“觀雞雛”以知仁時說,是因為(wei) 雞雛本身有一個(ge) 仁的理在,所以我可以在上麵觀之,朱子曰:“蓋當是時飲啄自如,未有所謂爭(zheng) 鬬侵陵之患者,隻此便是仁也。”(《語類》卷97,程子之書(shu) 三)又論“切脈可以體(ti) 仁”時說,認為(wei) 脈是仁,而不可說切脈是仁,蓋“脈理貫通乎一身,仁之理亦是恁地。”(同上)如此切脈方能體(ti) 仁。朱子如此說仁,亦無怪乎後來陽明之“格竹子”之惑也。其實不論是觀雞雛還是切脈,所以能從(cong) 中體(ti) 會(hui) 到仁,不是因為(wei) 其中本有個(ge) 仁的道理在其中,而是我本有個(ge) 仁的心,故方能有此體(ti) 認也。孟子言見孺子入井而有惻隱之仁,不是說孺子身上本有個(ge) 惻隱的理在那裏,我方得以生此心也。否則,孟子何不說孺子做別事時我亦能生此心也。孺子隻是個(ge) 小小的物,而能較易觸動我心中的那一絲(si) 不忍之心、憐愛之心而已。且若換一個(ge) 大漢,甚至我的一個(ge) 仇家,我亦難以產(chan) 生此心。孟子設喻極精當,正見得聖人對人情洞察之細微也。

 

[7] 朱子在《答張敬夫》第二書(shu) 中對南軒之識仁說進行了批評:“若曰‘於(yu) 事物紛至之時,精察此心之所起’,則是似更於(yu) 應事之外別起一念,以察此心。以心察心,煩擾益甚,且又不見事物未至時用力之要。”這種批評與(yu) 朱子對胡氏子弟的批評如出一轍。陳來先生以此書(shu) “強調思慮未發、事物未至時工夫,反對以已發察識為(wei) 主”,遂定此書(shu) 在己醜(chou) 間,然而,此書(shu) 主旨在於(yu) 批評湖湘學者之識仁功夫,尤其是提出了“以心觀心”之說,以證成識仁功夫之不當,則絕非己醜(chou) 之悟所能涵蓋。此書(shu) 似當作於(yu) 辛卯前後。

 

[8] “觀過”之“過”大致有二解,朱子大致從(cong) 漢唐人舊說,而作“過失”解;此外,“過”亦可作“過愛”解,如人子之過於(yu) 愛親(qin) ,至於(yu) 父子相隱之類,然仁亦可見諸此也。後一說尤近於(yu) “觀過知仁”之本義(yi) 。

 

[9] 朱子此說亦見於(yu) 《答胡伯逢第三》,朱子曰:“昨承諭及知仁之說,極荷開曉之詳,然愚意終覺未安。來諭大抵專(zhuan) 以自知自治為(wei) 說,此誠是也。然聖人之言有近有遠,有緩有急,《論語》一書(shu) 言知人處亦豈少耶?”且批評胡伯逢曰:“大抵讀書(shu) 須是虛心平氣,優(you) 遊玩味,徐觀聖賢立言本意所向如何,然後隨其遠近淺深輕重緩急而為(wei) 之說,如孟子所謂以意逆誌者,庶乎可以得之。若便以吾先入之說,橫於(yu) 胸次,而驅率聖賢之言,以從(cong) 己意。設使義(yi) 理可通,已涉私意穿鑿,而不免於(yu) 郢書(shu) 燕說之誚,況又義(yi) 理窒礙,亦有所不可行者乎!”朱子不會(hui) 湖湘學者立言宗旨,而妄加己說,正有“郢書(shu) 燕說之誚”也。

 

[10] 束景南先生認為(wei) ,《觀心說》“標誌著朱熹清算湖湘學的論戰的結束”(《朱子大傳(chuan) 》第294頁),這個(ge) 說法是確切的。而且,從(cong) 此書(shu) 的內(nei) 容來看,湖湘之學得以成立的關(guan) 鍵就是“以心觀心”,這也是我們(men) 有必要進一步討論“三心說”的理由。

 

責任編輯:陳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