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星】仁道——人權理論的價值基礎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5-03-18 22:01:01
標簽:
韓星

作者簡介:韓星,男,西曆一九六〇年生,陝西藍田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出版有《先秦儒法源流述論》《儒法整合:秦漢政治文化論》《儒教問題:爭(zheng) 鳴與(yu) 反思》《孔學述論》《走進孔子:孔子思想的體(ti) 係、命運與(yu) 價(jia) 值》等,主編《中和學刊》《中和叢(cong) 書(shu) 》。

 

仁道——人權理論的價(jia) 值基礎

作者:韓星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表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正月廿八日癸巳日

           耶穌2015年3月18日

 


[摘要]儒家以“道”為(wei) 最高理想價(jia) 值。儒家之道屬“人道”範疇,其實質即是“仁道”,人之為(wei) 人的內(nei) 在本質。儒家的仁道體(ti) 現在政治上就是“仁政”,試圖建立以仁道為(wei) 根本的政治形態,張揚道統以與(yu) 君主專(zhuan) 製與(yu) 官本位抗衡,但在兩(liang) 千多年的政治實踐中存在很大的缺陷。今天,仁道觀念可以成為(wei) 人權理論的價(jia) 值基礎,以彌補西方人權理論過分強調工具理性,忽視價(jia) 值理性的弊端。

 

[關(guan) 鍵詞]道;人道;仁道;仁政;人權理論;價(jia) 值基礎

 

[基金項目]本文為(wei) 2012年度中國人民大學引進人才科研啟動項目“漢代經學與(yu) 核心價(jia) 值體(ti) 係”,項目編號:30212101;2012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中華文化元典基本概念研究”子課題“仁”,項目編號:12azd082。

 

 

儒學雖然沒有明確地提出人權的概念,但並不能說不重視人權問題。從(cong) 學術淵源上說,現代西方人權理論的一個(ge) 重要思想淵源就是中國儒學。通過考察中國儒學對西方的啟蒙思想家產(chan) 生的影響可以明顯地看到這一點。17、18世紀的歐洲哲學家、思想家萊布尼茨、洛克、孟德斯鳩、盧梭、伏爾泰、狄德羅等無不服膺儒家學說,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中國儒家思想的影響。他們(men) 大多論述人權、人性問題,形成了一股很大的社會(hui) 思潮,這些思想最後匯合到康德、黑格爾這些大家的哲學之中,為(wei) 現代西方理性主義(yi) 人權論的奠定了理論基礎。誠如成中英先生所說,人權、民主這些概念首先是由西方人提出來的,這沒有什麽(me) 疑義(yi) 。但是,現代西方人權論是在東(dong) 方哲學,特別是在儒家哲學思想的影響下產(chan) 生的。現代人權的哲學基礎是儒家哲學的人性倫(lun) 理或德性倫(lun) 理[1]。

 

儒家的基本精神是一種天地人一體(ti) 構架中重人重民的人文精神,是通過性善、仁愛、仁政、民本、中庸、至誠、和為(wei) 貴等概念來表達其人權理念的。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在儒家傳(chuan) 統中包含若幹思想資源,它們(men) 可以與(yu) 現代‘人權’概念相接榫,並且在儒家文化的脈絡中為(wei) 它提出另一種證成(justification)。”[2](P53)關(guan) 於(yu) 現代人權與(yu) 儒家傳(chuan) 統,李明輝經過分析、比較,認為(wei) 美國學者帕尼卡(R .Panikkar)曾歸納出《世界人權宣言》的三項哲學預設,一是普遍人性,二是個(ge) 人之尊嚴(yan) ,三是民主的社會(hui) 秩序,“在這三項預設當中,前兩(liang) 項預設無疑可在儒家思想(尤其是孟子思想)中發現有利的思想資源。”[2](P81)儒家的仁道觀念不但與(yu) 西方人權主義(yi) 的基本原則相一致,而且為(wei) 人權主義(yi) 理論的提供了價(jia) 值基礎。

 

一、儒家“於(yu) 道最為(wei) 高”

 

儒家的“道”是指古代先王之道,即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一脈相承的文化傳(chuan) 統,它代表著儒家文化的價(jia) 值理想和最高典範。《漢書(shu) ·藝文誌》:“儒家者流,……於(yu) 道最為(wei) 高。”儒家把道是放在一個(ge) 不可動搖的最高地位的,要求“士人”必須作為(wei) “道”的擔當者、固守者。如《論語·子張篇》中孔子有兩(liang) 句話:“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學以致其道”。君子要以學而達道。在這個(ge) 基礎上,孔子要求儒者:“篤信好學,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亂(luan) 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論語·泰伯》)“士誌於(yu) 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yu) 議也。”(《論語·裏仁》)“君子謀道不謀食。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君子憂道不憂貧。”(《論語·衛靈公》)“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wei) 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論語·泰伯》)“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論語·衛靈公》)顯然,孔子把道視為(wei) 一種不可輕易放棄的理想價(jia) 值。這一理想價(jia) 值是孔子從(cong) 曆史文化中概括和提煉出來的,它不離百姓日用與(yu) 社會(hui) 人生,卻又能夠超越世俗具體(ti) 利益,對社會(hui) 具有裁定和評判的意義(yi) ,因此也就成為(wei) 儒者人生價(jia) 值取向的根本依據。“孔子的‘道’具有普遍性和包涵性,它是一個(ge) 大的道理,具有廣大的客觀性,它是在人的文化發展中的人的價(jia) 值,是人的理、社會(hui) 的理。”[1]孔子要求士人們(men) 能夠超越自己個(ge) 體(ti) 的和群體(ti) 的利害得失,在“道”的基礎上發展為(wei) 對整個(ge) 社會(hui) 的深厚關(guan) 懷。孟子在孔子的基礎上有更進一步的發展,特別挺立儒者的獨立人格。他希望儒者有高遠的追求:“道在爾而求諸遠”(《孟子·離婁上》),要求儒者無論窮達都不要背棄道:“士窮不失義(yi) ,達不離道。窮不失義(yi) ,故士得己焉;達不離道,故民不失望焉。”(《孟子·盡心上》)甚至要求儒者“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無道,以身殉道。”(《孟子·盡心上》)荀子的“道”與(yu) 孟子的高遠與(yu) 超越相比,就顯得具體(ti) 、實際多了,甚至有更多現實功利的考慮。如他說:“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道也者,何也?禮義(yi) 、辭讓、忠信是也。”(《荀子·強國》)“道也者,治之經理也。”(《荀子·正名》)可以看出,從(cong) 孔子文化關(guan) 懷到荀子政治參與(yu) 的明顯變化,顯示了孔孟與(yu) 荀子之間的區別。這種區別的一個(ge) 重要標誌,就是孔孟與(yu) 荀子雖然共同言“道”,但其內(nei) 涵已經有明顯的不同,孔孟的“道”中包含著更多的文化批判因素,而荀子則更看重士人對現實政治的參與(yu) 效果。[3](P51-52)

 

古代儒者所堅守的“道”的理念,與(yu) 西方學者所追求的真理、正義(yi) 等價(jia) 值有接近的地方,但更有終極依據和超越層麵的訴求。約翰·羅爾斯在《正義(yi) 論》中這樣說:“正義(yi) 是社會(hui) 的首要價(jia) 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ti) 係的首要價(jia) 值一樣。一種理論,無論它多麽(me) 精致和簡潔,隻要它不真實,就必須加以拒絕或修正;同樣,某些法律和製度,不管它們(men) 如何有效率和有條理,隻要它們(men) 不正義(yi) ,就必須加以改造和廢除。每個(ge) 人都擁有一種基於(yu) 正義(yi) 的不可侵犯性,這種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會(hui) 整體(ti) 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4](P3)這就相對清楚地說明了西方知識分子的思想精神特質,而儒家的“道”是源於(yu) 對曆史文化的反思,由古今之變而天人之際,形成了關(guan) 注的是人根本存在的形而上的終極價(jia) 值,這就使儒者能夠培養(yang) 出一種使命感,使他們(men) 在現實當中能夠明道、體(ti) 道、修道、守道,“道”寄予他們(men) 一種文化理想,一種精神家園的眷戀。在儒家思想體(ti) 係中就形成了以道為(wei) 最高價(jia) 值統攝學、政、文、法等的立體(ti) 網絡結構,邏輯先後的安排體(ti) 現了“道”作為(wei) 終極價(jia) 值的基礎性地位。儒者們(men) 由於(yu) 對“道”的擔當,對政治的態度就由此表現出了理想和現實的奇妙結合,他們(men) 一般都是懷抱理想的現實主義(yi) 者:一方麵,他們(men) 總在試圖超越於(yu) 政治權勢之外,以道抗政,以道統政;另一方麵,他們(men) 又試圖誘君入道,借重現實權力落實道的價(jia) 值理念。

 

二、“人道”與(yu) “仁道”、“仁政”

 

按儒家學說,西方思想中的“人權”(human rights)、“人道”(humanity)都屬於(yu) 儒學話語體(ti) 係中與(yu) 天道、地道並稱的“人道”範疇。孔子主推己及人,仁者愛人,是人道的基本含義(yi) 。《孟子•盡心上》載:“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疏雲(yun) :“孟子言為(wei) 仁者,所以盡人道也,此仁者所以為(wei) 人也。蓋人非仁不立,仁非人不行。合仁與(yu) 人而言之,則人道盡矣。”這說明仁與(yu) 人可以互訓,二者合起來就囊括了人道的含義(yi) 。《易傳(chuan) •說卦傳(chuan) 》:“立人之道,曰仁與(yu) 義(yi) 。”仁義(yi) 是人道的主要內(nei) 容。《禮記·喪(sang) 服四製》:“仁義(yi) 禮知,人道具矣。”仁義(yi) 禮知就是孟子講的四端,如果能夠把這四端發揮出來,就具備了完整的人道。儒家“人道”的基本內(nei) 涵包括仁者愛人、忠恕之道、仁政王道等。孔子之後,經過曆代儒家的不斷發發揮,“人道”一詞被賦予了更高的人文含義(yi) ,成為(wei) 儒家追求的基本價(jia) 值,同時寄予了很高的價(jia) 值理想。概而言之,“人道”就是一種人之為(wei) 人的道德底線,是一種對做人的基本價(jia) 值的追求,同時,也包含了追求更高價(jia) 值理想的“仁道”。“人道”可以成為(wei) 成為(wei) 儒家“仁學”與(yu) 自由主義(yi) 對話的基礎,成為(wei) 人權理論的基礎性價(jia) 值參照。“從(cong) 人的發展、完善來看,人權富有人道精神。……人權是一個(ge) 以人道作為(wei) 社會(hui) 進步目標的目的性概念。……人權是一個(ge) 以個(ge) 人作為(wei) 人道主體(ti) 的主體(ti) 性概念。……人權是一個(ge) 以權力來推行人道的權威性概念。”“在西方,人權思想是以自然哲學為(wei) 主體(ti) 的人道主義(yi) 與(yu) 法學上的權利概念相結合的產(chan) 物。”“所以,全麵理解人權,必須同時把握這兩(liang) 個(ge) 方麵。倘若離開人道來談人權,就會(hui) 將人權囿於(yu) 法律權利。倘若離開權利來談人權,就會(hui) 流於(yu) 空泛的人道主義(yi) 。”因此,“人道原則如果不與(yu) 權利概念相結合,便會(hui) 流於(yu) 空泛,或者指向單純的道德義(yi) 務。中國古代有相當發達的人道思想,但中國曆史上沒有出現人權概念,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wei) 缺乏法學上的權利概念,以致推行人道主義(yi) 的崇高原則,隻能寄望於(yu) 開明君主,傾(qing) 心於(yu) 教化,或者靠道心佛性來顯揚。”[5](P176、89、169、28)當然,也有學者有不同意見,認為(wei) 中國人在過去幾千中享受有比西方更多的人權:

 

人權,是政治層麵上的概念,中國傳(chuan) 統的仁政王道是人性政治,講人品、重人倫(lun) 、尊人道,在實質上也當然尊重人權,維護人權。雖然,向來沒有“人權”這個(ge) 名詞觀念,但由於(yu) 有“人性、人倫(lun) 、人道”作為(wei) 生活的原理和軌道,所以幾千年來,實在比較西方享受有更多的人權。[6](P55)

 

這裏還得比較一下中西人文主義(yi) 、人道(主義(yi) )的差異。以儒家為(wei) 主體(ti) 的中國文化的人文精神與(yu) 西方文化以基督教為(wei) 主體(ti) 的人文主義(yi) 、以自然為(wei) 歸宿的人本主義(yi) 截然不同。西方的人文相對於(yu) “神”而言,西方的人文主義(yi) 是在反抗西方宗教黑暗勢力的鬥爭(zheng) 中產(chan) 生的,是歐洲文藝複興(xing) 時期新興(xing) 資產(chan) 階級反抗封建主義(yi) 的一種社會(hui) 思潮。它要求在各個(ge) 文化領域把人、人性,從(cong) 宗教神學的禁錮中解放出來。西方人文主義(yi) 主張平等、人權、民主,讚美人的力量,頌揚人的特性,反對封建等級觀念,反對經院哲學和蒙昧主義(yi) ,宣揚人的理想,提倡尊重人,推動了歐洲各國思想的解放和文化的發展。人文主義(yi) 的哲學基礎是“人性”論,提倡的是“人道主義(yi) ”的世界觀。西方的“人本主義(yi) ”也與(yu) 中國傳(chuan) 統的人文精神有所不同。西方人本主義(yi) 認為(wei) :人是萬(wan) 物的尺度。判斷是非,善惡的標準隻能是人的感覺和利害關(guan) 係,人總是從(cong) 自己出發看待自然,看待世界。西方人文主義(yi) 是一特定時代的一種思潮,一次以人為(wei) 目的的思想解放運動;人本主義(yi) 則僅(jin) 僅(jin) 是某些哲學學派的學術思想。

 

人不同於(yu) 其他動物的地方在於(yu) ,他不是滿足、停留於(yu) 自然、本能的生活,也不僅(jin) 僅(jin) 是在消極地適應環境中求得自身的生存,人之為(wei) 人就在於(yu) 他在滿足了生命的基本需求之後,更進一步對生命的意義(yi) 發生追問:到底什麽(me) 是人?如何才能真正成為(wei) 人?儒家思想體(ti) 係中“人道”與(yu) “仁道”其實是相通的。《說文》小篆“仁”字從(cong) 人從(cong) =,此“=”在甲骨文的古文字係統中重文符號,不是“一二三”數目中的“二”。因此,此“=”即“人人”,前一“人”是古漢語語法的名詞意動用法,其義(yi) 是“把人看作人”。此應為(wei) “仁”之本義(yi) ,“仁”的其他義(yi) 項都是在此基礎上引申出來的。這就是說“仁”字本義(yi) 就是一種人道思想觀念。[7]P13儒家經典《中庸》、《孟子•盡心下》、《禮記•表記》、《孔子家語·哀公問政》都引用據說是孔子說的:“仁者,人也”,這是說“仁”與(yu) “人”在基本內(nei) 涵上是相通的。在此基礎上,“仁道”與(yu) “人道”也就是相通的。《孟子•盡心下》:“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仁與(yu) 人是一個(ge) 硬幣的兩(liang) 麵,他們(men) 互為(wei) 表裏,而二者合起來就是“道”。朱熹《孟子集注》說:“仁者,人之所以為(wei) 人之理也。然仁,理也;人,物也。以仁之理,合於(yu) 人之身而言之,乃所謂道者也。”人之為(wei) 人的根本道理就在於(yu) 人具有仁這一道德。仁是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和特征,也就是說,具有了仁才能成其為(wei) 人。《孟子•離婁下》說:“惻隱之心,仁也”。“惻隱之心”即是同情心、憐愛心,是從(cong) 情感角度界定仁的。孟子還把仁愛之心稱之為(wei) “不忍人之心”,指出每個(ge) 人都有憐憫體(ti) 恤別人的心,此心是人之為(wei) 人在道德上最底線的標誌。宋儒真德秀說:“人之所以為(wei) 人者,以其有是仁也,有是仁而後命之曰人,不然則非人矣。”(《西山真文忠公文集》)是對孟子思想從(cong) 正反兩(liang) 方麵的發揮。

 

儒家多以“人”釋“仁”,以“仁”作為(wei) 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特征,其根本意義(yi) 在於(yu) 肯定人的價(jia) 值,承認人的獨立人格。這種意義(yi) 上的人並不是近代一些人批評的那樣是隻講整體(ti) 、不講個(ge) 體(ti) 的人,而是在整體(ti) 與(yu) 個(ge) 體(ti) 、社會(hui) 價(jia) 值與(yu) 個(ge) 人價(jia) 值之間走中道的人。正如梁啟超所說:

 

以今語釋之,則仁者人格之表征也。故欲知“仁”之為(wei) 何,當先知“人”之為(wei) 何,“人”何以名,吾儕(chai) 因知有我故比知有人,我圓顱而方趾,橫目而睿心,因此凡見有顱趾目心同於(yu) 我者,知其與(yu) 我同類。凡屬此一類者,錫予以一“大共名”謂之“人”。人也者,通彼我而始得名者也。彼我通,斯為(wei) 仁,故“仁”之字從(cong) 二從(cong) 人。鄭玄日:“仁,相人偶也。”(《禮記》注)非人與(yu) 人相偶,則“人”之概念不能成立。換言之,若世界上隻有一個(ge) 人,則所謂“人格”者決(jue) 無從(cong) 看出。人格者,以二人以上相互間之“同類意識”而始表現者也。既爾,則亦必二人以上交相依賴,然後人格始能完成。[8](P30)

 

梁啟超認為(wei) “仁”與(yu) “人”的相通集中體(ti) 現在人格的樹立,換句話說,人格是在人與(yu) 人交往中以仁心待人,以仁道處理人與(yu) 人關(guan) 係當中樹立起來的。儒家以仁為(wei) 人之為(wei) 人的本質也體(ti) 現了儒家追求的道德理想。正如有學者所論:“在儒家思想中,仁可以進一步的代表人的完滿理想,仁是與(yu) 全德和一切德的要素同一的。”[9](P7)

 

從(cong) 儒學發展史上看,孔子把重點放在對“人”的研究上,站在“人之為(wei) 人”的高度來反思春秋社會(hui) 禮樂(le) 崩壞過程中人與(yu) 人(包括君臣、諸侯卿大夫、父子等方麵)的關(guan) 係變化,在前人的基礎上提出了“仁”這個(ge) 概念,以“仁”為(wei) 中心,把人從(cong) 天命神學中解放出來,在中國思想史上首次係統地形成了一套人學思想體(ti) 係,為(wei) 中華文化的人文精神奠定了基礎。他從(cong) 對西周政治文化模式的核心——禮樂(le) 的思考入手強調仁道精神。他說:“禮雲(yun) 禮雲(yun) ,玉帛雲(yun) 乎哉?樂(le) 雲(yun) 樂(le) 雲(yun) ,鍾鼓乎雲(yun) 哉?”(《論語·陽貨》):“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le) 何?”(《論語•八佾》)強調指出禮絕不隻是人們(men) 表麵上看到的那些玉帛鍾鼓之類的禮樂(le) 儀(yi) 式,而是有其內(nei) 在精神的,這就是“仁”。一個(ge) 人如果“不仁”,就是把禮樂(le) 的形式做得再完美,也沒有任何意義(yi) 。又“林放問禮之本”,得到了孔子的讚揚,“大哉問”(《論語·八佾》),這裏禮的本質就是指的禮精神實質,也就是以“仁”為(wei) 中心的道德體(ti) 係。正如有學者所論,“《論語》中多處為(wei) ‘仁’規定界說,其特點是:‘仁’不是以祖先神的崇拜為(wei) 出發點,而是以人的理性為(wei) 基點;不是以氏族群體(ti) 為(wei) 出發點,而是以個(ge) 人修身為(wei) 基點;不是以維護一方而犧牲另一方為(wei) 出發點,而是力求照顧到人際雙方的利益為(wei) 基點。孔子將‘仁’解釋為(wei) ‘愛人’就顯示了這樣一些特點。”[10](P6)“孔子之學名為(wei) ‘仁學’,這是就其理想而言。就其現實而言,孔子之學則可名為(wei) ‘人學’。但孔子是要用人的理想來啟發和改造人的現實的,也就是要用人性之‘仁’來實現人生,使‘人’的現實轉化為(wei) 至善。故‘仁學’可以是‘人學’,而‘人學’也可以是‘仁學’,兩(liang) 者是密切關(guan) 聯著的。”[11]P 402-403。對此,徐複觀從(cong) 人文主義(yi) 轉向的視角進行了梳理,他認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大約從(cong) 周公已經開始人文主義(yi) 性格的建構,禮樂(le) 就是其標誌,但這隻是外在的人文主義(yi) 。孔子使之轉化為(wei) 內(nei) 發的道德的人文主義(yi) 。經過此一轉化,中國文化的道德性格,才正在建立起來。“《論語》上所說的仁,是中國文化由外向內(nei) 的反省、自覺,及由此反省、自覺而發生的對人、對己的要求與(yu) 努力的大標誌。”[12]P235這樣,“由於(yu) ‘仁’這一內(nei) 在人格世界的建構,外在的‘禮’在內(nei) 在的‘仁’中獲得了根據、保證,從(cong) 而價(jia) 值之源的尋求實現了由外向內(nei) 的轉化。”[13](P118)所以,陳淳《北溪字義(yi) 》就說:“孔門教人,求仁為(wei) 大。”

 

從(cong) 孔子開始,儒家就非常重視人的生命價(jia) 值。《論語·鄉(xiang) 黨(dang) 》載:“廄焚。子退朝,曰:‘傷(shang) 人乎?’‘不(否)’,問馬。”馬廄著火了,孔子首先詢問伺馬的下人有沒有事,得知人沒有問題才問馬。所以,孔子先關(guan) 心人的傷(shang) 亡,後關(guan) 心馬的傷(shang) 亡。重視生命價(jia) 值,隻是在人和牲口之間優(you) 先強調人。孔子反對不教而殺,這是直接針對統治者不尊重老百姓的生存權、生命權,濫施刑罰的行為(wei) 。《論語·堯曰》載孔子說:“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強調統治者不得濫用刑殺手段殘害人的生命,即使對於(yu) 犯罪,也不能草率行事,而應本著“與(yu) 其殺不辜,寧失有罪;與(yu) 其增以有罪,寧失過以有赦”的原則“求所以生之”,“不得其生之之道,乃刑殺”,因為(wei) “死者不可複生,斷者不可複續也”(《尚書(shu) 大傳(chuan) 》卷四引孔子語)孔子反對人殉,並反對用俑殉葬。春秋以前統治者往往用人(主要是奴隸殉葬),春秋時期用人殉葬遭到了一些人反對,於(yu) 是就出現了仿人的泥、木做的替代物——俑,但用俑殉葬這種觀念從(cong) 本質上來看,仍然是人殉製度的延續,反映了人們(men) 的人殉觀念,所以孔子仍然反對。《孟子·梁惠王上》記載:“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為(wei) 其象人而用之也。”在孔子看來,用俑殉葬仍然近乎用人,也是不人道的,所以孔子表示反對。《孔子家語·曲禮公西赤問》子遊問於(yu) 孔子曰:“葬者塗車芻靈,自古有之,然今人或有偶,偶亦人也是無益於(yu) 喪(sang) 。”孔子曰:“為(wei) 芻靈者善矣,為(wei) 偶者不仁,不殆於(yu) 用人乎!”子遊問孔子說,送葬的人用泥車和草人草馬殉葬,這是自古就有了。但是,如今有人製作偶像殉葬,這是無益於(yu) 喪(sang) 事的辦理的。孔子說,用泥車和草人草馬比較好,製作偶像的人是沒有仁愛的表現,這不是接近用人來殉葬嗎?可見孔子讚成用泥車和草人草馬,反對用偶像。泥車和草人草馬合乎“明器”的標準。明器是指隨葬的器物,古人又稱為(wei) “藏器”,後世又稱為(wei) “冥器”,就是指專(zhuan) 為(wei) 死人加工,形象上相似,功用上不可利用的器物,因而做工一般都比較粗惡。《禮記·檀弓》說這種明器“竹不成用,而瓦不成膝,琴瑟張而不平,竽笙備而不和,有鍾磬而無簨簴”,竹器、瓦器都無法使用,琴瑟和竽笙沒有宮商之音,鍾磬無法懸掛。之所以如此,並非是欺死者無知,而是為(wei) 著節省人力、物力,目的隻要能體(ti) 現孝子的孝心和情感就行了。

 

儒家的仁道體(ti) 現在政治上就是“仁政”,是曆代儒家竭力倡導的。孔子強調的“仁”不僅(jin) 僅(jin) 是一種倫(lun) 理道德學說,更是一種治國理政的學說。孔子不滿當時“天下無道”,動蕩不安的社會(hui) ,抱著強烈的憂患意識和救世情懷,奔遊列國,汲汲以求,倡導“德化”、“禮治”。他說:“為(wei) 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zhong) 星共之。”(《論語·為(wei) 政》)對執政者的政治道德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這就是“正”。當季康子問政與(yu) 孔子,孔子對 曰:“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論語·顏淵》)又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不正,雖令不從(cong) 。”(《論語·子路》)又說:“苟正其身矣,於(yu) 從(cong) 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論語·子路》)這就是說,執政者必須從(cong) 端正自身開始,通過其人格魅力和道德感召力去治理民眾(zhong) (正人)。這樣,才能造就一個(ge) 良好的秩序社會(hui) 。他提出“為(wei) 國以禮”,集中表達了他對禮在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認識。除了重視德、禮,孔子也沒有忽視政、刑在治國理民過程中的重要性,他指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wei) 政》)朱注:“道,猶引導,謂先之也。政,謂法製禁令也。齊,所以一之也。道之而不從(cong) 者,有刑以一之也。免而無恥,謂苟免刑罰。而無所羞愧,蓋雖不敢為(wei) 惡,而為(wei) 惡之心未嚐忘也。禮,謂製度品節也。言躬行以率之,則民固有所觀感而興(xing) 起矣,而其淺深厚薄之不一者,又有禮以一之,則民恥於(yu) 不善,而又有以至於(yu) 善也。”可見,孔子認為(wei) 在治國理民過程中,德、禮與(yu) 政、刑都是不可缺少的,不過,在這四者當中他是有先後的,這就是德、禮為(wei) 先,政、刑為(wei) 後。

 

孔子先德、禮,後政、刑的思想還體(ti) 現在下麵幾個(ge) 關(guan) 係上:在政治與(yu) 經濟關(guan) 係上,他主張先經濟後政治,也就是先富後教。冉有問為(wei) 政首先要解決(jue) 什麽(me) 問題,孔子回答是民富起來,而後再進行教化。又子貢問為(wei) 政,他說:“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論語·顏淵》)同樣把足食放在首位。

 

在惠與(yu) 使的關(guan) 係上,他主張先惠後使。孔子認為(wei) 使民是必然的,但不能無條件地使,應該是先惠而後使,“惠則足以使人。”(《論語·陽貨》)

 

在教與(yu) 殺的關(guan) 係上,孔子提出以直正枉,先教而後殺。哀公問曰:“何為(wei) 則民服?”孔子回答:“舉(ju) 直錯諸枉,則民服;舉(ju) 枉錯諸直,則民不服。”(《論語·為(wei) 政》)季康子問政與(yu) 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wei) 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論語·顏淵》)

 

孟子繼承和發揚了孔子“仁”學思想,將之從(cong) 倫(lun) 理道德學說發展為(wei) 實行王道政治理想的仁政。孟子的仁政思想是以性善論為(wei) 理論基礎,以保障民生為(wei) 核心,以推行教化為(wei) 歸宿。仁政的具體(ti) 內(nei) 容很廣泛,包括經濟、政治、教育以及統一天下的途徑等,其中貫穿著一條民本思想的線索。在經濟方麵主張“製民之產(chan) ”,就是讓人們(men) 具有一定的財產(chan) ,這實際上是井田製的內(nei) 容之一;在政治主張王道政治,作王霸之辨,主張王道,反對霸道,著眼於(yu) 爭(zheng) 取民心,目的是“保民而王”(《孟子·梁惠王上》)。孟子的仁政說發展了春秋以來的重民、重人的“民本”思想,提出“民為(wei) 貴,社稷次之,君為(wei) 輕”的觀點,將民本思想發揮到了極致。另外,孟子還強調為(wei) 君者真正得民心必須與(yu) 民同樂(le) ,應樂(le) 民之樂(le) ,憂民之憂。

 

孟子反對非正義(yi) 戰爭(zheng) ,指斥“春秋無義(yi) 戰。彼善於(yu) 此,則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孟子·盡心下》)這個(ge) 時期諸侯國之間的戰爭(zheng) 都不符合“義(yi) ”的標準,即不但違反了西周以來禮製所規定的上下等級名分製度,也給人民帶來了無窮無盡的災難。對於(yu) 統治者不顧人民的死活,頻繁地發動戰爭(zheng) ,攻城略地,他更是痛恨至極,怒斥道:“爭(zheng) 地以戰,殺人盈野;爭(zheng) 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帥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yu) 死。”因此,孟子建議“善戰者服上刑”(《孟子·離婁上》),讓那些好戰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孟子說:“殺一無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義(yi) 也。”(《孟子·盡心上》)“行一不義(yi) ,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wei) 也。”(《孟子·公孫醜(chou) 上》)孟子認為(wei) 君子仁民愛物,慈心不殺,應先從(cong) 小事做起。他說:“君子之於(yu) 禽獸(shou) 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他見齊宣王不忍牛之觳觫而就死地,就稱讚齊宣王“是心足以王矣!”荀子說:“行一不義(yi) 、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仁者不為(wei) 也。”(《荀子·王霸》)以仁義(yi) 作為(wei) 基本的人道標準,要求統治者即使得天下也不可濫殺無辜、刑虐百姓,這是對人的生命價(jia) 值的肯定。

 

“仁政”的人性論依據是孟子的性善論,要求君主首先是個(ge) 仁者——有仁心才能行仁政。可是,經過數千年的政治實踐,這方麵存在很大的缺陷。正如嚴(yan) 複批評的那樣:

 

夫製之所以仁者,必其民自為(wei) 之;使其民而不自為(wei) ,徒坐待他人仁我,不心蘄之而不得也。就令得之,顧其君則誠仁矣,而製則猶未仁也。使暴者得而用之,向之所以為(wei) 吾慈母者,乃今為(wei) 之豺狼可也。嗚呼!國之所以常處於(yu) 安,民之所以常免於(yu) 暴者,亦恃之而已,非待其人之仁也。恃其欲為(wei) 不仁而不可得也,權在我者也。使彼而能吾仁,即亦可以吾不仁,權在彼者也。[14]P258

 

而梁啟超也認為(wei) :

 

中國先哲言仁政,泰西近儒倡自由,此兩(liang) 者其形質同而精神迥異,其精神異而正鵠仍同。何也?仁政必言保民,必言牧民。牧之保之雲(yun) 者,其權無限也,故言仁政者,隻能論其當如是,而無術以使之必如是。雖以孔孟之至聖大賢,嘵音瘏口以道之,而不能禁二千年來暴君賊臣之繼出踵起,魚肉我民。何也?治人者有權,而治於(yu) 人者無權,其施仁也,常有鞭長莫及、有名無實之憂,且不移時而熄焉;其行暴也,則窮凶極惡,無從(cong) 限製,流毒及全國,亙(gen) 百年而未有艾也。聖君賢相,既已千載不一遇,故治日常少而亂(luan) 日常多。[15](P5)

 

原因在於(yu) 仁政隻強調了義(yi) 務,而忽視了權利,使權利義(yi) 務分屬不能的政治主體(ti) :至聖大賢有仁而無權,暴君賊臣有權而非仁。按照儒家的曆史性解釋,在上古堯舜禹文武周公聖王那裏二者是完美結合在一起的。春秋以降,二者一分為(wei) 二,儒家隻能以仁政為(wei) 基本理念的道統與(yu) 以權力為(wei) 基本追求的政統進行抗衡。

 

總之,“中國古代的聖賢不能從(cong) 人本主義(yi) 、民本主義(yi) 及天道、仁義(yi) 中推導出人權,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因於(yu) 權利概念過於(yu) 貧乏,普遍的道德要求不能轉化為(wei) 普遍的權利要求,轉化為(wei) 製度內(nei) 的要求。”[5]P23當然,應該看到,儒家的仁道思想雖然沒有直接推出人權理論,但“仁道注重人的人格尊嚴(yan) ,注重人的本體(ti) 意義(yi) 、注重人的主體(ti) 性和能動性、注重人的自主性和自由性”,“是人權主義(yi) 的前提”[16],特別是儒家的仁政理念,試圖建立以仁道為(wei) 根本的政治形態,張揚道統以與(yu) 君主專(zhuan) 製與(yu) 官本位抗衡,是符合現代民主發展的基本方向的。總之,儒家的仁道思想具有普世價(jia) 值,可以成為(wei) 人權理論的價(jia) 值基礎,在現代社會(hui) 發揮基礎性的作用。

 

結語

 

當前在西方以人權理論作為(wei) 普世的價(jia) 值觀,以西方中心主義(yi) 的視角和霸權主義(yi) 者的心態對世界上各個(ge) 國家民族指手畫腳的時候,我們(men) 需要在確立中國文化主體(ti) 性的基礎上以自信開放的態度吸收包括西方文明在內(nei) 的一切有價(jia) 值的人類文明成果,但關(guan) 鍵是我們(men) 怎麽(me) 找到我們(men) 自己的發展道路和方向,找到東(dong) 方文明複興(xing) 的新形式。

 

西方人堅持他們(men) 的權利,“而東(dong) 方人渴望夢想成真”。“當西方政客為(wei) 重視家庭價(jia) 值搖旗呐喊以挽救西方社會(hui) 的道德淪落時,在東(dong) 方傳(chuan) 統文化中成長起來的亞(ya) 洲新一代領導者,則把家庭作為(wei) 生活中最重要的內(nei) 容。他們(men) 中的絕大多數支持原則上的民主,但認為(wei) 東(dong) 方社會(hui) 沒有必要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17]P275、267“人們(men) 越來越多地談論多元文明。這意味著‘放棄把一個(ge) 文明解釋為(wei) 一種理想,或毋寧說是唯一的理想’,……相反,存在著許多文明,它們(men) 每一個(ge) 都以自己的方式文明化了。”“設置這些誕生於(yu) 東(dong) 方的新的政治社會(hui) 將複製那些我們(men) 西方人所熟悉的政治社會(hui) 是荒謬的。這些東(dong) 方文明的複興(xing) 將采取新的形式。”[18]P24、22這是西方學者的期待和期望,更是我們(men) 應該努力的道路和方向。

 

在人權方麵,儒學不但對西方人權理論的形成有直接影響,還有仁道觀念可以成為(wei) 人權理論的價(jia) 值基礎,以彌補西方人權理論過分強調工具理性,忽視價(jia) 值理性的弊端,為(wei) 人權理論奠定深厚的價(jia) 值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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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yu) 《河北學刊》2015年第1期,P20-25,1.0萬(wan) 字。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