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治平】硬軟並施: 秦漢郡縣大一統推行脈絡 ——從李斯變革到《削藩策》、“推恩令”的哲學反思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5-12-14 09: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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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治平

作者簡介:餘(yu) 治平,男,西元一九六五生,江蘇洪澤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現任上海交通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著有《唯天為(wei) 大——建基於(yu) 信念本體(ti) 的董仲舒哲學研究》《董子春秋義(yi) 法辭考論》《春秋公羊夷夏論——儒家以文明教化為(wei) 本位的一種天下秩序設計》《春秋終始——公羊經學的當代詮釋》《董仲舒春秋大一統申義(yi) 》等。

硬軟並施: 秦漢郡縣大一統推行脈絡 

——從(cong) 李斯變革到《削藩策》、“推恩令”的哲學反思

作者:餘(yu) 治平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船山學刊》2025年第5期

 

摘要:秦始皇滅六國之初,周青臣、李斯讚同郡縣製,而保守派淳於(yu) 越則竭力反對,結果是郡縣取代分封,置三十六郡,硬性結束封建天下,確立以皇帝為(wei) 核心的中央集權製帝國政體(ti) 。漢初“天下兩(liang) 製”,郡國並存,尊尊之製湮沒在親(qin) 親(qin) 之義(yi) 中。諸多問題暴露後,漢帝不得不采取補救措施,削弱諸侯地盤,剝奪其王權,讓其國將不國,勢同郡邑,並置大小封國於(yu) 郡縣監控下。晁錯《削藩策》是決(jue) 定全麵郡縣大一統的關(guan) 鍵性文獻,果斷鏟除桀驁不馴的諸侯勢力,有遠見,有膽略。主父偃“推恩令”則以溫情脈脈的柔性手段達到強幹弱枝的成效,避免了戰爭(zheng) 流血。武帝還實施《左官律》《附益之法》《阿黨(dang) 法》《酎金律》,以律法條例的強硬方式剝奪諸侯王的各種權力和自由。賈誼當年“眾(zhong) 建諸侯”“少其力”和小國化的三步戰略,經過景、武兩(liang) 朝君臣的努力,終於(yu) 把諸侯都送進了曆史。鐵腕手段、溫柔措施同舉(ju) ,軍(jun) 事化與(yu) 法律化並用,使大一統和高度集權得以實現,“天下之治安”局麵可期可待。

 

關(guan) 鍵詞:郡縣製;大一統;李斯;晁錯;《削藩策》;推恩令


作者簡介:餘(yu) 治平,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同濟大學經學研究院副院長、敦和經學講席教授。

 

從(cong) 思想淵源上看,《荀子·儒效》竭力塑造的“大儒”[1]136,能夠恪守“先王之道”並“比中而行之”[1]121,是“善調一天下者”[1]136,調和百官,一致萬(wan) 民,並且擁有“齊一天下”[1]137的偉(wei) 大理想;能夠成為(wei) 凝聚“四海之內(nei) 若一家”[1]121“億(yi) 萬(wan) 之眾(zhong) 而博若一人”[1]130的政治領袖,郝懿行曰“眾(zhong) 所歸往也”[1]121,劉台拱曰“億(yi) 萬(wan) 之眾(zhong) ,親(qin) 附若一人”[1]130,王念孫曰“億(yi) 萬(wan) 之眾(zhong) 而專(zhuan) 若一人,即所謂和專(zhuan) 如一也”[1]130;當然,也有可以“一製度”[1]139的治理能力和變革效果。荀子的思想深刻影響了其弟子韓非、李斯,而韓非、李斯又影響了秦始皇實施“郡縣製”的最終決(jue) 策。荀子無疑是繼承了孔子的遺產(chan) 的,仍屬於(yu) 儒家脈絡,但他的思想裏可以孕育、分離出法家的因子,於(yu) 是,荀學便可以裂變出一個(ge) 嶄新的法家流派。荀子活著的時候,還沒有儒家、法家的分殊。相比於(yu) 孔子死後的“儒分為(wei) 八”、孟子之儒,“調一”“齊一”的大肆主張使得荀學成為(wei) 儒家門派中能夠積極麵對現實、解決(jue) 問題並具有強硬手段和力量的一支。

 

一、硬上弓:“海內(nei) 為(wei) 郡縣,法令由一統”

 

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初,帝國政體(ti) 到底是用封建製還是用郡縣製,一開始還是很有爭(zheng) 議的。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三十四年“始皇置酒鹹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wei) 壽”,即邀請學者參加祝壽宴。席間仆射周青臣與(yu) 博士齊人淳於(yu) 越的爭(zheng) 議,頗能反映當時人們(men) 對這兩(liang) 種製度的基本認識水平。周青臣當著秦始皇的麵“進頌”,表彰其“平定海內(nei) ,放逐蠻夷”的豐(feng) 功偉(wei) 績,當然能夠滿足秦始皇的虛榮心並討其歡心。透過“賴陛下神靈明聖”“日月所照,莫不賓服”“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之類的阿諛奉承之辭,不難看出,郡縣製取代分封製在當時是很得人心的。因為(wei) 它一可“人人自安樂(le) ”,二可“無戰爭(zheng) 之患”,三可“傳(chuan) 之萬(wan) 世”。[2]61這三大優(you) 點的確足以暫時彌補分封製的缺陷與(yu) 不足。緊接著,作為(wei) 保守派勢力的淳於(yu) 越則不依不饒地予以了堅決(jue) 還擊:“臣聞殷、周之王千餘(yu) 歲,封子弟功臣,自為(wei) 枝輔。今陛下有海內(nei) ,而子弟為(wei) 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1)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麵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2]61總結商、周王朝推行分封製延續千年的曆史經驗,淳於(yu) 越以為(wei) ,分封製的第一大好處就是“封子弟功臣,自為(wei) 枝輔”,這種製度尊重並利用了人際世界最基本、最核心,也最可靠的血緣關(guan) 係,天子為(wei) 王,封建親(qin) 戚為(wei) 諸侯,則可以形成拱衛、保護之勢,進而呈現出後世柳宗元在《封建論》中所描繪的“布履星羅,四周於(yu) 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wei) 朝覲會(hui) 同,離為(wei) 守臣扞城”[3]70-71的治理格局與(yu) 效果。而這恰恰是任何一個(ge) 帝王都不會(hui) 拒絕的理想選擇。(2)郡縣製則不同,“陛下有海內(nei) ”,而“子弟為(wei) 匹夫”,異姓勢力掌握著中央朝廷和地方的實權,不利於(yu) 皇帝形成自己的“輔拂”力量,發生緊急事件和危險狀況時,連一支靠得住、可調遣、可支配的信任力量都沒有,這顯然是不安全的。淳於(yu) 越又試圖上升到理論高度而提醒皇帝:“事不師古”,則不“能長久”。借鑒曆史總有好處,罔顧前代曆史經驗,肯定吃虧(kui) 。因此,他希望皇帝不要違背政治常識而盲目行事。最後,他還深究讚成郡縣製的周青臣之用心不良,直言其不是忠臣。

 

秦始皇一時未作表態,對誰都不置可否,卻開放機會(hui) 讓大家進行充分討論。於(yu) 是,丞相李斯進奏,說了一大段話,相當重要,因為(wei) 它經過秦始皇的肯定和采納而非常真實地決(jue) 定了隨後兩(liang) 千多年中國曆史的道路與(yu) 進程,也因為(wei) 它非常清楚地交代了法家治理天下的底牌與(yu) 基本思路,更因為(wei) 它可以揭示出秦始皇實施思想大一統、進行文化鉗製的直接原因。

 

漢語世界中,李斯可能是第一個(ge) 提出和使用“一統”詞匯的人。(3)《秦始皇本紀》中李斯已經提出:“海內(nei) 為(wei) 郡縣,法令由一統”,“今海內(nei) 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wei) 郡縣”。[2]56-57可見,“一統”是一項值得肯定和推廣的創新性政治製度。李斯的奏折是有深厚的哲學分析能力的,一上來就能夠抓住淳於(yu) 越的思想漏洞和局限。曆史是過去式,發生於(yu) 它之中的一切都已經成為(wei) 過去,其所積攢的無論是經驗還是教訓,都隻是以往時間向度裏的內(nei) 容,它們(men) 對曆史有作用,卻未必對未來有效。錯過相應的時間點,則有新的事物發生,“五帝不相複,三代不相襲”是必然規律,“各以治,非其相反”則是“時代變異”的基本要求。在李斯看來,夏、商、周三代所積攢的分封製經驗,是完全不值得秦始皇學習(xi) 和取法的。被人們(men) 總結出來的思維曆史經驗、曆史規律或曆史法則,往往隻對一般事件、一般人物有效,而對突破曆史常規的、具有劃時代意義(yi) 的偉(wei) 大事件和偉(wei) 大人物則幾乎完全不適用。“愚儒”、庸人是永遠理解不了秦始皇這樣的“創大業(ye) ”而能夠“建萬(wan) 世之功”的偉(wei) 大人物的情懷的。

 

在李斯的這段分析中,大部分篇幅都在說明,推行思想大一統和文化專(zhuan) 製主義(yi) 的重要性及其基本實施路徑。一方麵,分封製因為(wei) 其所依賴的血緣關(guan) 係注定“後屬疏遠”而直接導致“諸侯並爭(zheng) ”,群雄兼霸,政治上實現不了大一統則必然禍害黔首。(4)春秋以來,至戰國為(wei) 盛,天下人民苦於(yu) 戰伐而不得安寧。另一方麵,諸侯方國又紛紛“厚招遊學”,吸納和儲(chu) 備知識分子,鼓勵他們(men) 追求真理,慫恿他們(men) 持不同政見,放任他們(men) 自由議論天下之是是非非,甚至敢於(yu) 抨擊和指責時政缺失,而叫板天子和其他諸侯……這樣必然嚴(yan) 重紊亂(luan) 君臣秩序,破壞社會(hui) 存在的基本倫(lun) 常。而這又恰恰是注重效率、強調一致的法家所不能接受和容忍的,必須加以改變和糾正。

 

“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nong) 工,士則學習(xi) 法令辟禁”[2]61,是秦王朝當時的基本形勢。秦以強大的軍(jun) 事力量摧毀了東(dong) 方六國的存在,統一了天下,政令法規皆出於(yu) 皇帝一人,而不是眾(zhong) 多諸侯,更不是多如牛毛的卿士大夫。(5)秦政的最大特點是“一”而不是“多”,是“統”而不是“分”,國家、民眾(zhong) 的管控權力,政治、經濟、財政、軍(jun) 事等各種社會(hui) 資源,全都集中在中央朝廷而非諸侯方國。曆史演進到秦始皇這裏,他以強硬的皇權力量結束了封建天下的製度,進而第一次真正實現了嚴(yan) 格意義(yi) 上的“大一統”。對於(yu) “大一統”的體(ti) 製而言,“法令出一”是最基本的要求,隻有這樣才能保證舉(ju) 國上下的高度一致,集權主義(yi) 開始在東(dong) 方帝國誕生。

 

二、漢家江山“郡國兩(liang) 製”

 

秦始皇果斷采納了李斯的建議,以郡縣製取代分封製,在全境置三十六郡,(6)確立了以皇帝為(wei) 核心的中央集權製帝國政體(ti) 。然而,由於(yu) 國運短乍,秦所建構的法律秩序與(yu) 政治製度並沒有能夠深入人心。秦亡漢興(xing) 之後,劉邦君臣雖然重建了新的中央政權,但真正的政治統一和意識形態統一還遠遠未能落實。統治集團內(nei) 部爭(zheng) 權奪位的事件時有發生,從(cong) 最初的七位異姓諸侯王與(yu) 皇朝分庭抗禮甚至舉(ju) 兵反叛,到劉邦死後朝臣對呂後勢力的鏟除,再到文帝時諸王勢力的極度膨脹,景帝時的“吳楚七國之亂(luan) ”,帝國一統的政治局麵中潛含的不穩定因素隨時都有可能爆發,從(cong) 而對新興(xing) 王朝的安全直接構成了威脅。

 

漢興(xing) 五六十年間,是“天下兩(liang) 製”的結構,分封與(yu) 郡縣並存,血緣恩情猶切,尊尊之製湮沒在親(qin) 親(qin) 之義(yi) 中,一時間還盛行不起來。據《史記·漢興(xing) 以來諸侯王年表》,“漢興(xing) ,序二等。高祖末年,非劉氏而王者,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高祖子弟同姓為(wei) 王者九國,唯獨長沙異姓,而功臣侯者百有餘(yu) 人。”[2]148韋昭《注》曰:“漢封功臣,大者王,小者侯也”[4]953,即分王、侯兩(liang) 個(ge) 等級。秦始皇在全境厲行郡縣製度,已經使天下形成“無尺土之封”的局麵,這種情況下誰再行分封,則顯然是開曆史倒車,不合政治潮流。劉漢政權原本是布衣起家,對分封製度和郡縣製度的認識、理解和研究顯然都是不充分、不到位的,短時間內(nei) 輕取大統之後便意氣用事(7),聽任本能,“一邊倒”地排斥前朝所創造的政治製度與(yu) 文明成果,而簡單化處理以“非劉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2]471,還沒有建立起必要的政治理性,所以才走了曆史的回頭路,一下子封了許多國,而渾然不知隱患和災難即將來臨(lin) 。當然,這也不能排除是劉邦對“亡秦孤立之敗”[5]414教訓的自覺汲取。他有睿智,且看到了秦始皇私天下之心太重,不行分封而得罪大家,調動不起大家參與(yu) 新政權建設的積極性,才導致政權迅速覆滅並至死無人搭救的症結所在。

 

漢高祖所封之地的範圍,大致包括“自雁門、太原以東(dong) 至遼陽,為(wei) 燕、代國;常山以南,大行左轉,度河、濟、阿、甄以東(dong) 薄海,為(wei) 齊、趙國;自陳以西,南至九疑,東(dong) 帶江、淮、穀、泗,薄會(hui) 稽,為(wei) 梁、楚、淮南、長沙國”,它們(men) “皆外接於(yu) 胡、越”。[2]148而太行山以東(dong) 、秦嶺以南的廣袤地區的開發與(yu) 發展,都得仰仗劉家自己的子弟力量。當然,此間偶爾也不得不犒勞一下少量的異姓王,實質上也夾雜著利用他們(men) 的政治目的。“漢獨有三河、東(dong) 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雲(yun) 中至隴西,與(yu) 內(nei) 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頗食邑其中。”[2]148已經開發好的,土地質量高的,相對發達、成熟的地區,歸朝廷直接管轄,屬於(yu) 內(nei) 服,是公主、列侯的食邑,王室成員的一切花費開銷都指望它們(men) 。為(wei) 什麽(me) 要采取這樣的分封辦法呢?因為(wei) “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廣強庶孽,以鎮撫四海,用承衛天子也”[2]148。高祖打下了江山,“親(qin) 親(qin) ”是第一反應,迅速就可以兌(dui) 現成古今底層受壓抑的人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苟富貴,無相忘”[2]422,所以高祖大行分土封爵之事。然而,對此行為(wei) 做一個(ge) 高大上的粉飾則可以說:封建親(qin) 戚是通過“廣強庶孽”,以實現“鎮撫四海”和“承衛天子”的雙重政治目的。[6]47

 

但分封不久便暴露出了嚴(yan) 重問題,“內(nei) 地北距山以東(dong) 盡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連城數十,置百官宮觀,僭於(yu) 天子”[2]148。地方勢力慢慢做大後,經常罔顧朝廷,尾大不掉。春秋、戰國時代的那些“諸侯病”一時間又都發作了起來:“漢定百年之間,親(qin) 屬益疏,諸侯或驕奢,忕邪臣計謀為(wei) 淫亂(luan) ,大者叛逆,小者不軌於(yu) 法,以危其命,殞身亡國。”[2]148血緣關(guan) 係的作用和影響,在分封剛開始的階段可能還具有一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尚且能夠起到拱衛天子、開發邊遠、守護疆土的積極作用,但時間一久則親(qin) 戚疏遠,關(guan) 係鬆散,變得利益至上而不講親(qin) 情了。隔了幾代,血脈之力顯然淡薄,藕斷連一絲(si) ,親(qin) 親(qin) 之恩講與(yu) 不講,還得看天子本人的權威和影響力,也要看各個(ge) 諸侯王的自身德性素質,偶然性很大,並不必然,經不起任何外在因素的幹擾。宮崎市定稱:“沒有誠意的封建關(guan) 係不可能永久持續,不是中央的背信就是地方的叛離。”[7]84

 

當諸多問題暴露之後,皇帝必定會(hui) 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天子觀於(yu) 上古,然後加惠,使諸侯得推恩分子弟國邑,故齊分為(wei) 七,趙分為(wei) 六,梁分為(wei) 五,淮南分三,及天子支庶子為(wei) 王,王子支庶為(wei) 侯,百有餘(yu) 焉。”“吳楚時,前後諸侯或以適削地,是以燕、代無北邊郡,吳、淮南、長沙無南邊郡,齊、趙、梁、楚支郡名山陂海鹹納於(yu) 漢。”[2]148加速分化,小國再小,顯然是剝奪諸侯王權力的一個(ge) 很好的辦法。《漢書(shu) ·武帝紀》載,元朔二年春正月,皇帝昭曰:“梁王、城陽王親(qin) 慈同生,願以邑分弟,其許之。諸侯王請與(yu) 子弟邑者,朕將親(qin) 覽,使有列位焉。”於(yu) 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8]63分解封土、化大為(wei) 小的結果是:“齊分為(wei) 七”“趙分為(wei) 六”“梁分為(wei) 五”“淮南分為(wei) 三”。[8]154如此致力於(yu) 削弱諸侯地盤,必然讓其國將不國,勢同郡邑。朝廷通過封土再劃分,有意識地遏製諸侯實力膨脹,也取得了一些暫時的成效:“諸侯稍微,大國不過十餘(yu) 城,小侯不過數十裏,上足以奉貢職,下足以供養(yang) 祭祀,以蕃輔京師。”[2]148限製了分封土地和人口的規模,隻夠諸侯維持政治生活的基本需要就行,勿使其留有盤大、做活的空間。在削弱諸侯勢力的同時,朝廷也在大規模地推行郡縣製。“漢郡八九十,形錯諸侯間,犬牙相臨(lin) ,秉其阨塞地利,強本幹,弱枝葉之勢,尊卑明而萬(wan) 事各得其所矣。”[2]148在侯國之間、周圍見縫插針,直接把各個(ge) 大小封國都置於(yu) 郡縣監控之下,讓他們(men) 自由不得,以防止惹是生非乃至反叛朝廷。

 

而令人不解的一點是,漢室最初對秦十分仇視,為(wei) 什麽(me) 卻願意繼承並推行其郡縣之製呢?是出於(yu) 分封製流弊盡顯的無奈,還是完全歸於(yu) 一種具有曆史理性的自覺行為(wei) ?對此沒有明確的史料記載,隻能靠推測。宮崎市定以為(wei) :“封建製度雖已成為(wei) 落後時代的製度,但在漢初又部分性地複活了,其中有著無可奈何的理由。理由就在韓信的話裏,給建立功勳的功臣分封是天子的任務,這樣的觀念在當時依然盛行。”[7]83中央政府管轄的八九十個(ge) 郡,與(yu) 已經做了最小化處理的上百個(ge) 封國共在,運轉的是郡、國並行的治理體(ti) 製。在劉漢統治者這裏,郡的設置,未必是看在曆史趨勢的份上,其直接目的可能是為(wei) 了鉗製一下欲望已經膨脹到極限的各方諸侯。郡與(yu) 國之間,犬牙交錯。郡多於(yu) 國,把諸侯湮沒在郡守群體(ti) 之中,以便於(yu) 監督諸侯的一舉(ju) 一動,切實維護中央朝廷的核心利益。這便構成了漢初中國的基本事實。這個(ge) 時候的漢帝國統治者似乎才領悟到郡縣製有“強本幹”“弱枝葉”“明尊卑”的各種優(you) 點(8),推行郡縣製則是其不得不作出的政治選擇。

 

三、鐵腕晁錯:“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

 

平息“吳楚七國之亂(luan) ”後,景帝終於(yu) 下決(jue) 心徹底廢分封、行郡縣,全麵繼承、恢複和實施秦製,而實行天下一統。我們(men) 不妨設想一下,如果沒有身為(wei) 朝廷重臣、師承“申、商刑名”(9)學說的法家人物晁錯的《削藩策》,會(hui) 不會(hui) 發生“吳楚七國之亂(luan) ”?如果沒有“吳楚七國之亂(luan) ”,漢代中國會(hui) 不會(hui) 繼續推行郡縣製?後世中國會(hui) 不會(hui) 一直延續分封製而耽擱推行郡縣製?這些都是難以回答的問題。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晁錯的《削藩策》才是決(jue) 定中國“大一統”曆史的一個(ge) 關(guan) 鍵性、起了決(jue) 定性作用的文獻,非常重要,不容忽視。而《削藩策》的奏請及其被采納,無疑應當看作一次標誌性的政治事件。

 

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禦史大夫晁錯“說上”曰:

 

昔高帝初定天下,昆弟少,諸子弱,大封同姓,故王孽子悼惠王王齊七十餘(yu) 城,庶弟元王王楚四十餘(yu) 城,兄子濞王吳五十餘(yu) 城。封三庶孽,分天下半。今吳王前有太子之郤,詐稱病不朝,於(yu) 古法當誅,文帝弗忍,因賜幾杖。德至厚,當改過自新。乃益驕溢,即山鑄錢,煮海水為(wei) 鹽,誘天下亡人,謀作亂(luan) 。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2]762

 

高祖建漢之初分封同姓親(qin) 戚是迫不得已,乃情勢所逼,因為(wei) “昆弟少,諸子弱”,隻有借助於(yu) 血緣紐帶的力量才能夠鞏固中央王權,幾乎把一半的江山都送到了皇親(qin) 國戚的手中,就是出於(yu) 對親(qin) 情的高度信任。但運轉數十年下來,則顯得弊端重重,矛盾迭出,不改革則有覆滅王朝之禍患。當前尤為(wei) 突出的問題是吳王劉濞,其為(wei) 人傲慢驕溢,其行為(wei) 挑戰王權,根本不把朝廷放在眼裏。按照晁錯的策略,隻有一個(ge) 字“削”,試圖借助鐵腕方式強製鏟除那些桀驁不馴的諸侯勢力,並且態度必須堅決(jue) ,措施必須果斷,因為(wei) 與(yu) 其坐等諸侯王叛變逆反,還不如趁早動手,掌握主動權,免得後患無窮。隨後不久,景帝就尋找借口予以一一收拾:楚王劉戊違犯漢喪(sang) 製,被罰削去東(dong) 海一郡;趙王劉遂有罪,削去其河間郡;膠西王劉昂私賣官爵,則削去六縣。

 

現在的問題是,晁錯的《削藩策》在前,而吳楚起兵在後。曆史的真實情況是,晁錯的建言激怒了地方諸侯王的勢力,為(wei) 原本就比較緊張的皇帝與(yu) 諸侯、中央與(yu) 地方關(guan) 係火上澆油,進而把郡、國問題的糾結從(cong) 暗地裏的爭(zheng) 鬥轉到了台麵上的公開決(jue) 戰。據《史記·吳王濞列傳(chuan) 》,“漢廷臣方議削吳。吳王濞恐削地無已,因以此發謀,欲舉(ju) 事”[2]762。有朝廷削藩政策在前,才導致諸侯憂慮重重,人心惶惶,都唯恐自己成為(wei) 重拳打擊的對象。“諸侯既新削罰,振恐,多怨晁錯。”[2]763由此見得,吳王決(jue) 定起事可能是被逼迫的。但他又“念諸侯無足與(yu) 計謀者,聞膠西王勇,好氣,喜兵,諸齊皆憚畏,於(yu) 是乃使中大夫應高誂膠西王”[2]762,邁出了聯合其他諸侯王的一步,以便壯大力量與(yu) 聲威。中大夫應高說服膠西王的理由主要是:“今者主上興(xing) 於(yu) 奸,飾於(yu) 邪臣,好小善,聽讒賊,擅變更律令,侵奪諸侯之地,征求滋多,誅罰良善,日以益甚。”[2]762可見,這些叛逆諸侯隻是反奸臣而不是反皇帝,起事的借口如同“清君側(ce) ”,似乎並沒有什麽(me) 毛病。後來劉濞發兵的《告諸侯書(shu) 》也說:“以漢有賊臣,無功天下,侵奪諸侯地,使吏劾係訊治,以僇辱之為(wei) 故,不以諸侯人君禮遇劉氏骨肉,絕先帝功臣,進任奸宄,詿亂(luan) 天下,欲危社稷”[2]764,好像都是因為(wei) 朝廷任用了奸臣,危害了社稷安寧,所以該予以討伐。也就是說,這樣做是被逼的,絕不是反皇帝本人。應高的勸辭說:“今吳王自以為(wei) 與(yu) 大王同憂,願因時循理,棄軀以除患害於(yu) 天下”[2]763,目的是為(wei) 了皇帝好。吳王“欲內(nei) 以晁錯為(wei) 討,外隨大王後車,彷徉天下,所鄉(xiang) 者降,所指者下,天下莫敢不服”[2]763。顯然,最初吳王並不是要造反,壓根就沒想過要推翻漢室,而是要“請誅晁錯,以清君側(ce) ”。口號看似很正當,殺賊臣而不殺皇帝。隻要維持封建諸侯的既得利益,就不反朝廷了。

 

其實,劉濞還算是善於(yu) 動員和號召天下的,顯示出很強的組織力。《告諸侯書(shu) 》上列出十一王:膠西王、膠東(dong) 王、菑川王、濟南王、趙王、楚王、淮南王、衡山王、廬江王、故長沙王子,再加上吳王劉濞自己。東(dong) 、西、南、北、中,幾乎到處都有代表。“七國之發也,吳王悉其士卒,下令國中曰:‘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將。少子年十四,亦為(wei) 士卒先。諸年上與(yu) 寡人比,下與(yu) 少子等者,皆發。’”[2]763身先士卒,父子皆兵。於(yu) 是,竟然“發二十餘(yu) 萬(wan) 人”,當下響應者眾(zhong) 多,兵源數量不小。後續響應者,也有很多,“南使閩越、東(dong) 越,東(dong) 越亦發兵從(cong) ”。[2]763“及削吳會(hui) 稽、豫章郡書(shu) 至,則吳王先起兵,膠西正月丙午誅漢吏二千石以下,膠東(dong) 、菑川、濟南、楚、趙亦然,遂發兵西。”而“濟北王城壞未完,其郎中令劫守其王,不得發兵。膠西為(wei) 渠率,膠東(dong) 、菑川、濟南共攻圍臨(lin) 菑。”甚至,“趙王遂亦反,陰使匈奴與(yu) 連兵”。[2]763這樣一來,事情就一發而不可收了。而朝廷也未必不期盼著如此,以便使剿滅的理由顯得更充分,也有利於(yu) 集中收拾處置,拳頭握得緊一點,打擊起來會(hui) 更有力。

 

漢景帝三年(前154年)正月,吳王劉濞起兵廣陵,置糧倉(cang) 於(yu) 淮南東(dong) 陽,西渡淮河,與(yu) 楚兵會(hui) 合,並派遣間諜和遊軍(jun) 深入肴澠地區活動。吳楚聯軍(jun) 則繼續西進。膠西等國叛軍(jun) 共攻齊王劉將閭據守的臨(lin) 淄,趙國則約匈奴聯兵犯漢。七國軍(jun) 隊在叛亂(luan) 之初,進展得比較順利。景帝得知消息後,便與(yu) 晁錯商量出兵事宜。晁錯建議景帝禦駕親(qin) 征,自己留守京城。曾任吳國丞相的袁盎則急忙向景帝獻策——誅殺晁錯,理由竟然是滿足叛軍(jun) “清君側(ce) ”的口號要求以換取他們(men) 退兵。景帝封袁盎為(wei) 太常,令其秘密出使吳國試探媾和。十多天後,丞相陶青、中尉陳嘉、廷尉張歐又聯名上書(shu) ,請求彈劾晁錯,提議將其滿門抄斬。景帝誤聽其言,腰斬晁錯於(yu) 東(dong) 市,使其成為(wei) 了一個(ge) 名副其實的“‘反封建’的獻身者”[8]56。然而,殺死晁錯並沒有讓七國軍(jun) 隊停下進攻的步伐,反而迅速導致了劉濞自稱“東(dong) 帝”,與(yu) 漢室中央政權公開分庭抗禮,並拒見袁盎。從(cong) 前線回來的將軍(jun) 鄧公則點破景帝:“吳王為(wei) 反數十年矣,發怒削地,以誅錯為(wei) 名,其意非在錯也。”並且,他還為(wei) 晁錯鳴冤抱屈:“夫晁錯患諸侯強大不可製,故請削地以尊京師,萬(wan) 世之利也。計畫始行,卒受大戮,內(nei) 杜忠臣之口,外為(wei) 諸侯報仇,臣竊為(wei) 陛下不取也。”[2]734(10)朝廷裏總算還有人站出來為(wei) 晁錯說句公道話!在諸侯做大、做強而中央不可控製的情況下,不“削地”則不足以使之“尊京師”,這顯然是唯一可行的辦法。晁錯當然是識得大體(ti) 、大局的,可惜的是一幫君臣的糊塗,竟然要了他的身家性命,死得那麽(me) 慘烈。叛兵都聯手進攻政府軍(jun) 了,朝廷卻還殺忠臣,簡直就是讓親(qin) 者痛、仇者快。這個(ge) 時候的景帝也隻有狠下決(jue) 心,趕緊部署而予以武力鎮壓了。他派太尉周亞(ya) 夫率三十六位將軍(jun) 領兵抵禦,派曲周侯酈寄領兵攻打趙國,派欒布攻擊齊地諸叛國,以大將軍(jun) 竇嬰駐屯滎陽以監視齊、趙之動向。及至三月,叛亂(luan) 即被平息,七王皆死。七個(ge) 封國,除保存楚國而另立新王外,其餘(yu) 六國皆被立即廢除。

 

鎮壓七國叛亂(luan) 之後,景帝便致力於(yu) 削弱同姓諸侯王的勢力,加強中央集權:所有諸侯國的支郡、邊郡都被朝廷收回;采納並推行當年賈誼“眾(zhong) 建諸侯而少其力。力少則易使以義(yi) ,國小則亡邪心”[7]984的建言,采取“眾(zhong) 建諸侯”、“少其力”、小國化的三步戰略,先後分封了諸多皇子為(wei) 諸侯王;規定諸侯王不能自治其國,無權幹涉封國的政事治理,隻能按朝廷規定的數額收取封國的租稅作為(wei) 俸祿;取消諸侯王任免封國官吏、征收賦稅的權力,由皇帝直接向封國委派官吏;改革諸侯國內(nei) 部官製,變丞相為(wei) 相,裁去禦史大夫,剝奪了諸侯王的核心政治權力。最後這一條非常關(guan) 鍵,切中了中央集權政治體(ti) 製得以維係和賴以存在的根本命脈。後世柳宗元在《封建論》一文中,堅信“郡縣之設”的最大好處就是中央對地方行使官吏任命權,“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3]73-74隻要地方行政長官及其重要官吏的任命權牢牢控製在皇帝的手中,朝廷就不愁地方不聽話、不服從(cong) ,皇帝、朝廷實施天下治理的行政效率也會(hui) 獲得極大提升。

 

當年的秦始皇率先在全天下實行郡縣製,但無寸土之封,他隻具備了創製之功,相當於(yu) 僅(jin) 僅(jin) 擁有專(zhuan) 利的發明權。而後世中國用不用,到底是繼續實行分封製,還是遵循郡縣製,關(guan) 鍵要看漢初這個(ge) 決(jue) 定中國曆史基本走向的關(guan) 鍵時點。晁錯的《削藩策》承上啟下,在分封行廢、郡縣存亡的關(guan) 鍵時點上,建言采取鐵腕手段,有遠見,有膽略,有氣魄,作用甚巨,不可替代。楚、秦開郡縣之風氣,商鞅大範圍試驗,秦始皇則令行全天下,而到了漢初皇帝這裏卻可以選擇郡縣,也可以不選擇,繼續推行分封製度也不是沒嚐試過。但恰恰就在郡國並行出現諸多矛盾的這個(ge) 節骨眼上,晁錯的建議顯然對景帝的最終決(jue) 策發揮了極為(wei) 重要的影響。可以斷定,晁錯的《削藩策》決(jue) 定了漢初中國“政治大一統”的基本方向,而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則促成了漢初中國“思想大一統”的道路選擇。後世中國實行了兩(liang) 千多年的中央一統的皇權專(zhuan) 製,其真正全域推開的體(ti) 製性源頭應該追溯到漢初臣子晁錯、董仲舒的建議上。

 

四、軟著陸:主父偃的溫柔“推恩”

 

想要全麵實施郡縣製,則必須對分封製作出一個(ge) 明確的了結,無論是繼承,還是否定,抑或讓二者同時並存,都必須給予一個(ge) 曆史交代。而真正能夠實質性地削弱封建製度,對之造成致命打擊的,則要等到漢武帝的登場。他的一個(ge) 書(shu) 生臣子的“推恩令”建言,足以構成推行已久的分封製急轉直下乃至壽終正寢的一個(ge) 標誌性事件,以一種溫柔而非強硬的方式葬送了已經延續了三代的封建製度。

 

元朔二年(前127年),《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chuan) 》載,主父偃“說上”曰:

 

古者諸侯不過百裏,強弱之形易製。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裏,緩則驕奢易為(wei) 淫亂(luan) ,急則阻其強而合從(cong) 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之,則逆節萌起,前日晁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yu) 雖骨肉,無尺寸之地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不削而稍弱矣。[2]818

 

顯然,關(guan) 心本姓宗室的子弟,照顧各個(ge) 諸侯封國內(nei) 的弱勢群體(ti) ,隻是一個(ge) 說得出口、足以迷惑人的漂亮說辭,析分封國,弱化規模,土田遞減,支離解構,才是真正的目的和意圖。聰明的武帝,幾乎是毫不猶豫地采納了主父偃的計策。(11)

 

至於(yu) “推恩令”的內(nei) 容,班固在《漢書(shu) ·景十三王傳(chuan) ·中山靖王劉勝》中解釋曰,武帝“其後更用主父偃謀,令諸侯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而漢為(wei) 定製封號,輒別屬漢郡。漢有厚恩,而諸侯地稍自分析弱小雲(yun) ”[8]1062。所有諸侯王的嫡長子都可以繼承王位,其餘(yu) 的庶子則在封國之內(nei) 封侯,新的封侯國不再受王國管轄,而是直接由郡守管理,政治地位相當於(yu) 一個(ge) 縣級單位。這種置國於(yu) 郡下的製度設計和安排,要的就是讓郡守有機會(hui) 插手封國之內(nei) 政內(nei) 務。原本不相幹的郡、國,開始了權力交叉和單向的關(guan) 係滲透;原本隻屬於(yu) 諸侯的人事任免大權,也悄悄轉移到郡守這裏來了。《漢書(shu) ·諸侯王表》稱:“武帝施主父之冊(ce) ,下推恩之令,使諸侯王得分戶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籓國自析。自此以來,齊分為(wei) 七,趙分為(wei) 六,梁分為(wei) 五,淮南分為(wei) 三。”[8]154對於(yu) 皇帝和中央朝廷而言,整治封國的一個(ge) 優(you) 化戰略就是弱化它,不讓它龐大,把它往小裏拆,往細處分,直至最終完全肢解。這是首選的一條政策。諸侯管轄疆域的細分,背後所演繹的是地方權力分化、弱化的大一統邏輯。於(yu) 是,封國被越分越小,一時間,竟湧現出一百一十個(ge) 小諸侯國,這些新諸侯國的規模明顯被縮小了,“諸侯稍微,大國不過十餘(yu) 城,小侯不過數十裏,上足以奉貢職,下足以供養(yang) 祭祀,以蕃輔京師”[2]148。所謂的“大國”,不過是嫡長子對王國的繼承,而那些小諸侯所獲封的土田和人口,也不過勉強維持職奉、祭祀之用。單個(ge) 諸侯的力量,各個(ge) 侯國的規模體(ti) 量,無疑都縮小了很多,要想折騰起事,也沒有那個(ge) 實力了。

 

通過武帝的這麽(me) 一次劃分和重組,“漢郡八九十,形錯諸侯間,犬牙相臨(lin) ,秉其阨塞地利,強本幹,弱枝葉之勢,尊卑明而萬(wan) 事各得其所矣”[2]148。直屬中央朝廷管轄的郡,已經占到整個(ge) 國土麵積的百分之八九十,並且它們(men) 大都穿插在各個(ge) 大小諸侯國土之間,郡縣的土地與(yu) 諸侯國的土地形成犬牙交錯之格局,阻止各個(ge) 諸侯國連接成片,以便對它們(men) 實施有效的鉗製。行政區劃上,還讓郡縣占據有利地形,能夠及時觀察和掌握大小諸侯國的內(nei) 部信息,便於(yu) 管控和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這種情況下,即使有諸侯王膽敢叛亂(luan) ,朝廷也可以作出適當反應予以及時平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8]63推恩令以一種溫情脈脈的柔和方式實現了漢帝國“大一統”的政治目的,不僅(jin) 達到了本幹強、枝葉弱的治理成效,而且避免了戰爭(zheng) 流血,最大限度地減少了生命犧牲,降低了對社會(hui) 、對文明的破壞。流行數千年之久的分封製度,以這種溫柔的方式而壽終正寢,退出了曆史舞台,這無疑是古代皇帝的幸運;因為(wei) 其能夠避免戰爭(zheng) 殺戮、流血事件的發生,因而也是古代中國人民的福祉。

 

為(wei) 了有效限製諸侯王權力,漢武帝還建立和完善了一套製度體(ti) 係,製定、頒布和實施了《左官律》《附益之法》《阿黨(dang) 法》《酎金律》,以律法條例的強硬形式逐步剝奪諸侯王的各種權力和自由。文獻記載有《漢書(shu) ·諸侯王表第二》,其文曰:“作左官之律,設附益之法,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與(yu) 政事。”[8]154解決(jue) 諸侯的基本生存問題,卻不讓其參與(yu) 國事,剝奪其政治權力。《漢書(shu) ·高五王傳(chuan) ·燕靈王劉建傳(chuan) 》讚曰:“自吳、楚誅後,稍奪諸侯權,左官附益阿黨(dang) 之法設。”[8]883可見,此事不虛。諸法並行,幾欲置諸侯王於(yu) 困厄不展之絕境,以便皇帝專(zhuan) 斷而形成高度的中央集權。

 

《左官律》,服虔注曰:“仕於(yu) 諸侯為(wei) 左官,絕不得使仕於(yu) 王侯也。”這就等於(yu) 堵塞了以服務諸侯為(wei) 職事的左官的上升通道。應劭則解曰:“人道上右。今舍天子而仕諸侯,故謂之‘左官’也。”顏師古《疏》曰:“左官,猶言‘左道’也。”漢時依照上古之禮法,“朝廷之列,以右為(wei) 尊,故謂降秩為(wei) ‘左遷’”。[10]159淮南王謀反之後,漢武帝規定,讀書(shu) 人如果跑到諸侯王手下當官,就會(hui) 受到許多限製,不能住在首都,不能晉升提拔,諸侯犯罪跟著連坐,等等。實際上,這就等於(yu) 禁止諸侯王養(yang) 士,招攬天下賓客,豢養(yang) 社會(hui) 上的知識分子。限製臣民擅自出仕諸侯,以剝奪諸侯王儲(chu) 備知識精英的權力,防止其培養(yang) 私人黨(dang) 羽而圖謀不軌。然而,《後漢書(shu) ·丁鴻傳(chuan) 》載,“臣愚以為(wei) 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權門,傾(qing) 覆諂諛,以求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誅”[11]357,則說明到東(dong) 漢時期,左官依然存在,雖嚴(yan) 禁卻不能停止。究其原因則可能在於(yu) ,底層讀書(shu) 人進入官方體(ti) 製內(nei) 的概率依然很低,終其一生也不可能有機會(hui) 侍奉天子,於(yu) 是,大多數人隻得投靠諸侯王謀生,先活下來再說,即便諸侯王違法,受到連坐也隻有認命了。

 

《附益之法》,張晏注曰:“律鄭氏說,封諸侯過限,曰‘附益’,或曰‘阿媚王侯’,有重法也。”顏師古《疏》曰:“附益者,蓋取孔子雲(yun) ‘求也為(wei) 之聚斂而附益之之義(yi) 也,皆背正法而厚於(yu) 私家也。’”[10]159設置這條附益之法的主要目的,就是限製諸侯王的活動空間。每個(ge) 諸侯王都會(hui) 賄賂皇帝身邊的大臣,以在朝中尋求靠山或代理人,讓他們(men) 在皇帝麵前多多美言,此乃“附益”。凡是來京主動附益者,凡是阿曲於(yu) 王侯者,都將受到重罰。漢武帝規定,朝廷大臣如果擅自結交諸侯王,幫助其獲得不正當的利益,或者自己受賄,皆為(wei) 附益,皆要受到處罰,嚴(yan) 重的還要課以棄市之刑。《附益之法》的實施,在政治上孤立了諸侯王,不僅(jin) 扼殺限製了其人才力量來源,而且大大降低了其拉幫結派的可能性。

 

《阿黨(dang) 法》針對諸侯王身邊的主要輔助官員。班固《漢書(shu) ·高五王傳(chuan) 》張晏注曰:“諸侯有罪,傅、相不舉(ju) 奏,奏為(wei) 阿黨(dang) 。”[10]977可見,諸侯有罪,其傅、其相倘若不予舉(ju) 報,則傅、相皆有罪,重至棄市。諸侯王不得自行聘任封國的官員,也根本就沒有這項權力。傅,是諸侯王的老師、顧問。相,則是諸侯王的事務總管。在諸侯國裏,傅、相的地位很高,他們(men) 一般都是由朝廷任命到地方的。作為(wei) 諸侯王的下屬官員,其職責雖然是服務好諸侯王,但他們(men) 所效忠的對象則必須是任命他們(men) 的皇帝和朝廷。誰授予他們(men) 官職,他們(men) 就對誰負責,這是天經地義(yi) 的道理,所以也就不能指望他們(men) 會(hui) 忠於(yu) 地方上的諸侯王了。向王國派遣傅、相,其實就是在諸侯王身邊安插耳目,相當於(yu) 皇帝送來的臥底,目的就是監視諸侯王的一言一行。武帝推出“阿黨(dang) 法”,要求並鼓勵這些朝廷委派下來的官員積極舉(ju) 報,不可懈怠和玩忽職守。朝廷嚴(yan) 懲那些忘記初心,而反過來與(yu) 諸侯王串通一氣、結黨(dang) 營私的官員。這樣勢必導致諸侯王與(yu) 身邊傅、相的關(guan) 係惡化,對傅、相有所顧忌而戒心重重。吳王劉濞在起事前,就殺掉了封國內(nei) 所有二千石以上的官員,他們(men) 都被當成了朝廷派來的臥底。有的大臣剛剛被朝廷委派為(wei) 諸侯國相,還在赴任的途中,身負劣跡的諸侯王聞訊就先自殺了,以免落得滿門皆罪的下場。這樣,武帝便不動一兵一卒,不需要流一滴血,就可以切實瓦解諸侯王的勢力。

 

《酎金律》,酎金是漢代諸侯獻給朝廷供祭祀之用的貢金。《史記·平準書(shu) 》曰:“至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yu) 人。”[2]235裴駰《集解》引如淳曰:“《漢儀(yi) 注》:王子為(wei) 侯,侯歲以戶口酎黃金於(yu) 漢廟,皇帝臨(lin) 受獻金以助祭。大祀日,飲酎。飲酎受金,金少不如斤兩(liang) ,色惡,王削縣,侯免國。”[12]568漢文帝規定,每年春季祭祖的時候,諸侯都要獻上貢金,助天子祭。至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年)突然要求檢查貢金的成色,結果發現問題多多,最終有一百多個(ge) 王侯受到處罰。武帝頒布酎金律,不過是削弱諸侯、打擊地方的一種借口,其目的無非是搜刮並削弱各方諸侯之財力,以加強和鞏固中央國庫之盈收。《史記·衛將軍(jun) 驃騎列傳(chuan) 》中,衛青兒(er) 子陰安侯衛不疑、發幹侯衛登,以及與(yu) 衛青一起出擊匈奴的功臣公孫賀、韓說皆因酎金而失侯。《漢書(shu) ·外戚恩澤侯表》中記錄了無數王侯因為(wei) “坐酎金”而被罷免的案例。

 

“非正”律與(yu) “亂(luan) 妻妾位”律。檢查已經娶過門的妻妾是否達標,檢查已經死了的妻妾牌位、廟製是否規範。《漢書(shu) ·外戚恩澤侯表》曰,哀帝“元壽二年五月”,汝昌侯傅商“以商兄子紹奉祀封,八月,坐非正免”[8]317。《後漢書(shu) ·孝獻帝紀》曰:“又恭懷、敬隱、恭湣三皇後並非正嫡,不合稱後,皆請除尊號。製曰:‘可。’”[11]94漢代遵周製,諸侯王權力交接延續嫡長子繼承的傳(chuan) 統。嫡長子繼承製一般都要求有嫡立嫡,無嫡立長,但漢律隻允許立嫡子,即隻有正妻之子方可為(wei) 嗣。正妻無子,則除國為(wei) 郡,庶子再多也不得繼承王位。庶子繼承則為(wei) “非正”,依律當免為(wei) 庶人,取消其諸侯王室之一切待遇。為(wei) 杜絕“非正”現象,防止從(cong) 母親(qin) 身份開始變更庶子的地位,漢帝還配套頒布並實施了“亂(luan) 妻妾位”律。所謂“亂(luan) 妻妾位”,是指以妻為(wei) 妾,或以妾為(wei) 妻。《漢書(shu) ·外戚恩澤侯表》曰,孔鄉(xiang) 侯傅晏於(yu) 哀帝“元壽二年,坐亂(luan) 妻妾位免,徙合浦”[8]316。亂(luan) 妻妾位而生的庶子如果繼位,則一律削除其王室成員身份,甚至還要處以遷刑。這一條處罰與(yu) 關(guan) 懷子弟的“推恩令”並不矛盾,因為(wei) 推恩的前提是合理合法,既然違背了王位的嫡長子繼承製度,以庶子冒充嫡子,正庶不分,則一律加以處罰。以妻為(wei) 妾、以妾為(wei) 妻,打亂(luan) 了人倫(lun) 生活的正常秩序,按照漢、唐、清律的規定,都是必須受到處罰的犯罪行為(wei) 。《唐律疏議·戶婚》有:“諸以妻為(wei) 妾,以婢為(wei) 妻者,徒二年。”《大清律·戶律·婚姻》雲(yun) :“凡以妻為(wei) 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為(wei) 妻者,杖九十,並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後娶之妻)離異(歸宗)。”

 

“私出界罪”雖沒有明確的文獻記載,但曆來都認為(wei) 其來源於(yu) 武帝《附益之法》。為(wei) 了防止諸侯王互相溝通,重現吳楚七國聯盟之類的地下組織,皇帝規定諸侯國王不經朝廷同意,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封地,違者降為(wei) 侯爵。諸侯王如果擅自越出封國疆界,則構成“私出界罪”,依法戍邊禦寇兩(liang) 年,服勞役刑,重則處以極刑。後來的《唐律疏議·職製》也規定:州、縣有境界,折衝(chong) 府有地團。刺史、縣令、折衝(chong) 都尉、果毅都尉等文武官員不因公事而私出境界,地團經宿者即處杖刑一百。

 

這些法律條例的強力推行,各個(ge) 諸侯國王都經不起“雞蛋裏挑骨頭”般的追查和法辦,因而不斷地關(guan) 門倒閉,而這也正中了皇帝欲行中央集權的下懷。自吳、楚反後,《史記·三王世家》太史公曰:“諸侯獨得食租稅,奪之權。其後諸侯貧者或乘牛車也。”[2]482諸侯封國的地位、力量與(yu) 聲勢逐漸衰微,以一種不流血的溫柔方式使其從(cong) 原先的獨立王國下降為(wei) 與(yu) 郡縣相當的政治單位,其權力基本被架空。“封建雖有其名,但諸侯隻是不治民的退休金領取者。”[7]85於(yu) 是,皇帝再也不需要糾結於(yu) 封國與(yu) 郡縣之間的關(guan) 係了,而可以放開手腳發揮自己的天下治理才能了。

 

結 語

 

賈誼當年“眾(zhong) 建諸侯”“少其力”和小國化的三步戰略,經過景帝、武帝兩(liang) 朝君臣上下的努力兌(dui) 現和紮實推進,終於(yu) 即將把諸侯國王們(men) 一個(ge) 個(ge) 都“送進了曆史”。鐵腕手段、溫柔措施同舉(ju) ,軍(jun) 事化與(yu) 法律化並用,終於(yu) 使大一統和高度集權得以實現,於(yu) 是,“天下之治安”的局麵便可期可待了。從(cong) 高祖建漢之初,於(yu) 關(guan) 中行郡縣、關(guan) 東(dong) 則盡為(wei) 諸侯地,到誅除異姓諸侯王,改封子弟,建為(wei) 宗藩,再到宗藩一一反叛,後曆經文、景、武三代皇帝不懈裁抑,終使問題獲得比較圓滿的解決(jue) ,“百年震蕩乃定”(12)。據《全漢文》建元元年(前140年)鼎文“定天下,萬(wan) 物伏”,足見武帝在中國曆史從(cong) 分封轉向郡縣製度完善過程中的重要貢獻和發揮的關(guan) 鍵作用。及至千年之後的柳宗元祭出《封建論》一文,則對分封製度作了曆史性的理論總結。蘇軾說:“封建者,爭(zheng) 之端而亂(luan) 之始也”,而“以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論,當為(wei) 萬(wan) 世法也”。[13]258-259接下來的中國曆史,幾乎都是郡縣製的施展空間,封國已名存實亡,或封王而不封土,隻賜予皇室宗親(qin) 以優(you) 厚的經濟待遇。(13)漢製暢行兩(liang) 千餘(yu) 年,其政體(ti) 法式、文官係統、典章規範一直為(wei) 後世王朝所仿效和繼承,影響深刻而久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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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蘇軾.蘇東坡全集:下.北京:中國書店,1986.
 
[14]崔瑞德,魯惟一.劍橋中國秦漢史:公元前221—公元前220年.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
 
注釋
 
(1)田常,即田成子,承襲父親田乞之位,而後唆使齊國大夫鮑息弑殺齊悼公,立齊簡公。田成子、闞止(即監止,字子我)任齊國的左右相。六卿分晉,指春秋後期,晉侯衰微,政出大夫。範氏、中行氏、知氏、韓氏、趙氏、魏氏六卿秉持國政,相繼改革田畝製、稅製,圖謀富強,相互兼並,最終導致晉室瓦解而一分三:趙國、韓國、魏國。
 
(2)然而,“淳於越的議論雖黜於秦而售於漢,劉季和他一樣,也隻把封建當作政治體製的問題,不知道封建製同時也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組織的問題。”參見杜正勝:《周代封建的建立》,載《中國上古史(待定稿)》:第3本,台北:“中研院”曆史語言研究所,1985年,第53頁。
 
(3)“‘一統’一詞並不見於《論語》和《荀子》。《孟子》曾用‘定於一’來形容統一,但這畢竟不是‘一統’的精確表達。”又,“李斯曾上書秦王,鼓勵秦王滅諸侯,成帝業,文中‘一統’二字首次連用”。參見魯惟一:《董仲舒:“儒家”遺產與〈春秋繁露〉》,戚軒銘、王玨、陳顥哲譯,香港: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2017年,第191—192頁。
 
(4)也就是說,“當親屬關係一代一代疏遠下去,疏遠到血緣的凝聚力不足以化解政治利害的衝突時,封建製就無法有效運作,而不能不解體了。”參見管東貴:《從李斯廷議看周代封建製的解體》,載《從宗法封建製到皇帝郡縣製的演變——以血緣解紐為脈絡》,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147頁。
 
(5)實際上,秦在殲滅六國之後,下一步要怎麽做,“最初並沒有事先的計劃”,李斯“在變化中摸索著,形成了天下統一構想”。然而,李斯“並不是無視現實的”,正因為“他了解統一天下的困難”,所以“才堅持實行郡縣製”。參見鶴間和幸:《秦始皇的遺產——秦漢帝國》,馬彪譯,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45頁。
 
(6)所謂的三十六郡,必須說明的有兩點:一是三十六郡並非秦始皇二十六年一次性設置的,而是經曆了從戰國時期的秦國到滅六國之後的秦帝國宣告成立的一個漫長過程,是逐漸發展出來的曆史結果。二是三十六郡之數字也有爭議,《史記·秦本紀》《漢書·地理誌》的記載並不一致,甚至有超出三十六的;郡名也有疑惑,後來的《晉書》出現了“黔中郡”,湘西龍山縣出土的裏耶秦簡中還出現了“洞庭郡”。
 
(7)秦末,自陳涉起事以來,風雲變幻,誰主沉浮,一時難辨。論資格,楚霸王才是抗擊強秦暴政的主力,劉邦短時間內建政稱帝,純屬巧取,甚至是篡奪了抗秦戰爭的勝利果實。如果憑借武裝實力、殲敵數量和占有地盤,顯然都輪不到漢軍。這就難怪太史公讀秦、楚之際曰:“初作難,發於陳涉;虐戾滅秦,自項氏;撥亂誅暴,平定海內,卒踐帝祚,成於漢家”,進而感慨“五年之間,號令三嬗,自生民以來,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城頭變幻大王旗,短短五年,三更其幟,塵埃落定卻在漢家。參見司馬遷:《史記·秦楚之際月表》,李全華標點,長沙:嶽麓書社,1988年,第147頁。
 
(8)漢文帝時期,諸侯國尾大不掉的問題還未十分突出,甚至一度“複封淮南厲王子四人皆為列侯”。賈誼曾多次上疏勸阻,以為“患之興自此起矣”,“諸侯或連數郡,非古之製,可稍削之”,但“文帝不聽”。及至景帝朝,最終釀成叛亂之禍而不得不派兵削藩。參見司馬遷:《史記·屈原賈生列傳》,第632頁。值得注意的是,賈誼這裏的削藩建言,表麵上與其《過秦論》中“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後”的主張不一致,但實際上,按照《漢書·賈誼傳》之《疏陳政事》的主張,他提倡多分封、眾建諸侯的目的不是擴大諸侯王國的勢力,而是要“少其力”,小國化,最終導致衰微、瓦解而倒閉。參見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第73頁。
 
(9)晁錯《削藩策》“更令三十章”,無疑引起諸侯嘩變。其父聞訊,從老家潁川趕到京師對晁錯說:“上初即位,公為政用事,侵削諸侯,別疏人骨肉,人口議多怨公者,何也?”晁錯回答:“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廟不安。”其父曰:“劉氏安矣,而晁氏危,吾去公歸矣!”遂飲藥死,曰:“吾不忍見禍及吾身。”參見司馬遷:《史記·袁盎晁錯列傳》,第734頁。景帝必須在親親、尊尊之間作出唯一的選擇,分封與郡縣、郡與國之間的矛盾在當時已經激化到非常尖銳的程度。晁錯父親不允許兒子因為“侵削諸侯”而破壞人際世界最基本的倫常法則,親親為大,“疏人骨肉”終歸是傷天害理的事情,不得好報。而晁錯的理由則完全站在漢家皇室的立場上了,雖然他也非常清楚親親為大的道理,但現在卻迫不得已,因為諸侯勢力已經嚴重威脅朝廷的存在,不削藩則“天子不尊,宗廟不安”。削諸侯的目的是為了尊京師,所謀在於萬世之利,即為帝國的長治久安大計考慮,是穩固漢室政權的需要。
 
(10)於是景帝默然良久,曰:“公言善,吾亦恨之。”皇上終於意識到晁錯的策略是對的,悔恨自己殺錯了人,但為時已晚。引文參見司馬遷:《史記·袁盎晁錯列傳》,第734頁。
 
(11)主父偃“朝奏”,而武帝“暮召入見”,覲見速度之快,實屬罕見。隨後主父偃即被拜為郎中,又“數見,上疏言事”,以至“一歲中四遷”,提拔速度之快,實屬罕見。武帝的治理方略和思想傾向,由此可以窺得一斑。引文參見司馬遷:《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第814—818頁。
 
(12)盡管在麵上廢除了分封,但“漢以來皇帝製一直都有封建製伴隨”,唐、明、清曆代初建之君無不行分封之事,安撫衝鋒陷陣的功臣,需要靠得住的親戚拱衛皇室,經常成為皇帝的當務之急。對皇帝而言,隻要他立國、治國的絕對依靠力量一天沒有真正找到,隻要“政權的安全靠什麽力量來保護”這個問題一天不解決,分封建侯的行為就一天都不可能絕跡。參見管東貴:《從秦皇到漢武曆史急遽震蕩的深層含義》,載《從宗法封建製到皇帝郡縣製的演變——以血緣解紐為脈絡》,第128、129、139頁。
 
(13)然而,“諸國作為一種製度,一直持續到後漢時期,公元140年有20國的行政單位;但大約從公元前100年起,國與郡之間的區別正在失去其大部分實際意義”。顯然,封國更趨於郡縣化,權力不斷邊緣化、空心化。“國存在到漢末,是為了行政的方便;它們是給皇室成員賞賜或封爵的手段,或者是把持異議的皇室成員安插到遠離首都而不致造成威脅的地方的手段。”參見崔瑞德、魯惟一:《劍橋中國秦漢史——公元前221—公元前220年》,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5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