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榮】道德的實踐取向

欄目:思想評論
發布時間:2025-12-13 18: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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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榮

作者簡介:楊國榮,男,西曆一九五七年生,浙江諸暨人,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華東(dong) 師範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學院院長、哲學係教授,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會(hui) 長、中華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王學通論——從(cong) 王陽明到熊十力》《善的曆程:儒家價(jia) 值體(ti) 係的曆史衍化及現代轉換》《心學之思——王陽明哲學的闡釋》等多部專(zhuan) 著。

道德的實踐取向

作者:楊國榮(西北師範大學特聘教授,華東(dong) 師範大學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浙江大學馬一浮書(shu) 院)

來源:澎湃新聞∙理論·學術

時間:孔子二五七六年歲次乙巳八月廿七日庚申

          耶穌2025年10月18日

 

道德作為(wei) 學科,具有實踐性。道德實踐性首先與(yu) 普遍的理性規範相關(guan) :道德乃是通過行動來展開的,這種行動過程不同於(yu) 動物式的本能性的行為(wei) ,是有一定規範引導,因而具有自覺性質。從(cong) 哲學史上看,康德哲學比較多地突出了道德的這個(ge) 方麵:在他那裏,規範呈現重要的位置。有一種說法,認為(wei) 康德哲學是規範倫(lun) 理學,對此當然可以有不同意見,但康德確實對規範問題做了很多的考察,強調道德行為(wei) 、道德評價(jia) 都應以規範為(wei) 準則,而不是根據行為(wei) 的結果好壞來判斷。這是他的一個(ge) 基本特點。不過,康德哲學也有自身的問題,這主要在於(yu) 他沒有對規範的根源做出考察:他強調了規範的重要作用,但規範來自何處?規範不是從(cong) 天上掉下來、憑空產(chan) 生的。規範到底如何形成?這是個(ge) 重要的問題,康德沒有解決(jue) 。

 

從(cong) 實質的方麵看,可以基於(yu) 現實的角度,來看一般規範的來源。關(guan) 於(yu) 規範的來源,Christine曾寫(xie) 了《規範性之源》,對這個(ge) 問題作了一些解釋。不過,她對於(yu) 規範性的解釋是否確切,需要另當別論:她是康德的信奉者,其解釋也沒有超出康德的總體(ti) 思路。在我看來,考察規範性的來源應當麵對現實、以現實為(wei) 根據。在此意義(yi) 上,所謂曆史根據就是曆史中的現實:過去的現實,構成了規範的傳(chuan) 統根據。以儒家講的仁、義(yi) 、禮、智而言,它們(men) 在曆史中曾是製約行為(wei) 的規範,但本身並不是憑空產(chan) 生的,而是與(yu) 當時對人與(yu) 人之間關(guan) 係的基本理解相關(guan) 、並基於(yu) 這樣的基本關(guan) 係的理解而形成的。

 

可以看到,曆史中的規範根據是當時的現實,這也就是曆史中的現實。從(cong) 現實來看,規範又有與(yu) 現在的變遷相關(guan) 的根據,以人工智能而言,其規範便與(yu) 今天的現實相關(guan) 。在現實生活中,人到底是什麽(me) 樣的主體(ti) ?這都是可以討論的。但是這個(ge) 主體(ti) 的行為(wei) 總是有所作所為(wei) ,並需要作相應的規範,後者即是基於(yu) 信息時代的現實:人工智能產(chan) 生之後,行為(wei) 規範也不能無視這樣一個(ge) 基本事實。

 

不過,我不讚成過分強化人工智能的作用。從(cong) 現實的形態看,人工智能應看作是人的智力延伸:如果沒有人給予的數據,算力、算法,它就什麽(me) 也不是。同時,人工智能歸根到底還是依賴於(yu) 人的設計,如果在程序中,我們(men) 不作某種規定,它也就相應地缺乏某種行為(wei) 取向。從(cong) 這一方麵看,人工智能無疑基於(yu) 現實的根據。廣而言之,人工智能如何作用、機器人怎麽(me) 樣去行動,對其行為(wei) 如何加以規範,需要我們(men) 從(cong) 現實出發去考察。在信息時代,人工智能並不是法外之地,它同樣需要我們(men) 以現實作為(wei) 依據,約束相關(guan) 的行為(wei) 。當然,具體(ti) 以什麽(me) 為(wei) 根據,可以各有各的理解,並不妨從(cong) 不同的角度加以考慮。

 

以上強調的是,道德現實的實踐性就在於(yu) 它的規範性,但規範性同時又是有現實根據的。進一步看,道德又與(yu) 德性相聯係。規範是外在的東(dong) 西,朱熹曾認為(wei) “理”作為(wei) 外在對象,與(yu) 人相對。理可以看作是普遍的規範,理與(yu) 我(行為(wei) 主體(ti) )之間似乎隔了一條鴻溝。德性是人作為(wei) 主體(ti) 所具有的品格,這個(ge) 東(dong) 西不是空的。在我看來,德性首先需要與(yu) 規範的內(nei) 化相關(guan) ,現在談道德,很多哲學家都傾(qing) 向於(yu) 說德性倫(lun) 理學、規範倫(lun) 理學等,似乎德性跟規範完全判若兩(liang) 事。事實上,二者的關(guan) 係並不如此。如前所言,德性可以視為(wei) 規範的內(nei) 化。從(cong) 理性的角度來看,德性總是包含理智成分,這一點,則以規範的內(nei) 化為(wei) 前提。如果沒有規範的製約,那麽(me) 德性便缺乏其內(nei) 在依據。

 

除了規範的內(nei) 化之外,從(cong) 道德實踐來說,還涉及德性如何外化的問題。德性的外化與(yu) 德行相關(guan) 。德性並不僅(jin) 是內(nei) 在品格,它同時要化為(wei) 行為(wei) 過程,外化的過程就意味著德行的展開。德性和德行在中文中是兩(liang) 個(ge) 不同的概念,也許在英文中,有的人都翻譯為(wei) virture。但是人的行為(wei) 應對二者的內(nei) 在關(guan) 聯加以關(guan) 注。德性從(cong) 根本上說,也具有實踐性,外化為(wei) 德行、展開為(wei) 具體(ti) 行為(wei) 過程,便體(ti) 現了這一點。從(cong) 這一方麵來看,可以注意到,盡管德性似乎是內(nei) 在於(yu) 人的品格,但其實踐的取向不能忽視。說道德具有實踐品格,也是對以上關(guan) 聯的肯定。

 

從(cong) 中國哲學曆史看,儒家一係的哲學家往往注重“知”,而“知”的具體(ti) 內(nei) 容又被歸為(wei) 知人。孔子、孟子、荀子都把“知”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從(cong) 儒家傳(chuan) 統來看,知人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如何具體(ti) 理解這一點?儒家所說的“知人”至少包括三個(ge) 方麵:第一,它包括把握人的真實品格,也就是真實地把握對象和主體(ti) 的具體(ti) 規定。第二,理解社會(hui) 規範。從(cong) 理性的角度來說,一定時代的社會(hui) 都有其普遍規範:仁、義(yi) 、禮、智都屬於(yu) 這種規範。如何使規範起現實作用,需要對它的內(nei) 涵、作用方式有一定認識。第三方麵,要對更廣義(yi) 上的社會(hui) 有所認識,所謂“知人論世”,也涉及此,也就是說,要對社會(hui) 的倫(lun) 理關(guan) 係和結構加以考察。中國人(特別是儒家)把倫(lun) 理與(yu) 知人聯係在一起,有它的道理。從(cong) 以上方麵看,需要了解對象、主體(ti) ,和行為(wei) 過程以及規範,等等,這也可以看作是現實的要求。

 

進一步的考察,可能涉及一個(ge) 問題:即“知”和規範的關(guan) 係問題。規範都是普遍的,對所有的人、所有的行為(wei) 環境都一樣,普遍有效,意味著對人和行為(wei) 沒有差別、一視同仁。但是,人的行動過程又是在具體(ti) 實踐中進行的,這樣,如何把一般意義(yi) 上的規範和具體(ti) 實踐結合起來,就是我們(men) 需要麵對的一個(ge) 問題。這裏實際上涉及實踐智慧問題。英文中的Pratical wisdom這個(ge) 概念,是由亞(ya) 裏士多德提出來,並翻譯成英文的。不僅(jin) 是西方社會(hui) 對實踐智慧較為(wei) 注重,中國哲學也同樣如此。中國人雖然不一定用“實踐智慧”這個(ge) 詞,但是實際上它對實踐智慧很注重。一般的規範如何和具體(ti) 實踐緊緊相結合,這是中國哲學所討論和關(guan) 注問題。中國哲學所說的“經”和“權”的關(guan) 係,也涉及這一方麵。所謂“經”,即一般的規範,不管在什麽(me) 條件下,它都要求被無條件地履行;“權”則是根據具體(ti) 的環境與(yu) 行為(wei) 的過程來具體(ti) 地把握普遍規範,包括作必要變通。《孟子》在書(shu) 中就曾提到,按照當時的禮儀(yi) 規範的話,男女之間授受不親(qin) ,是不能直接以肌膚接觸的。但是如果嫂子不慎落入到水裏,那就必須要拉她一把,如果你不拉她的話,就如同禽獸(shou) 。這種變通,也是實踐智慧的具體(ti) 體(ti) 現。

 

要而言之,一方麵,實踐智慧應該是實踐的,這與(yu) 前麵提到的道德之實踐指向相關(guan) ;另一方麵,實踐智慧又與(yu) 具體(ti) 的實踐情景相結合。在此意義(yi) 上,實踐智慧實際上把前麵提到的規範性問題和道德實踐結合起來。也就是說,作為(wei) 理性主體(ti) ,我們(men) 要遵循普遍規範,任何場合之下都不能違背,這是行為(wei) 獲得自覺品格的前提;另一方麵,我們(men) 又需要分析具體(ti) 情景,儒家所說的知人論世,便包括對具體(ti) 環境加以考察,確定我們(men) 在一定環境下如何去踐行具體(ti) 普遍規範,如何使它發揮最大作用。

 

(本文係作者2025年10月在中國人民大學舉(ju) 行的“麵向現實的倫(lun) 理學”會(hui) 議上的發言)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