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海濤】《荀子·解蔽》“是其庭可以搏鼠”注評與新解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5-07-21 20:20:43
標簽:
姚海濤

作者簡介:姚海濤,男,西元一九八一年生,山東(dong) 高密人,山東(dong) 大學哲學碩士。現為(wei) 青島城市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wei) 先秦儒家哲學、荀子哲學。

《荀子·解蔽》“是其庭可以搏鼠”注評與(yu) 新解 

作者:姚海濤(青島城市學院) 

來源:作者授權發布原載於(yu) 《平頂山學院學報》2025年第3


摘要:《荀子·解蔽》“是其庭可以搏鼠”句,號稱難解,亦多歧解。曆來諸家的注釋大約可分為(wei) 五類說法,分別是“思不精不能成歌”說、“指揮棒打鼠”說、“狸捉鼠而亂(luan) 歌”說、“潛修深思不可歌詠亂(luan) 之”說、“穢亂(luan) 之庭惡能與(yu) 歌”說。此五類注解皆從(cong) 某一側(ce) 麵立說,雖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卻或失之於(yu) 泛泛之談而含混,或失之於(yu) 迂曲臆測而彌縫,或失之於(yu) 強用他典而曲從(cong) ,或失之於(yu) 想象增訓而附會(hui) ,或失之於(yu) 無謂引申而強解。“清閑喻靜思”新說以字字落實的客觀態度,以內(nei) 證與(yu) 外證相參驗之法,將此句拆解,並與(yu) 曾子本人的思想、《荀子》他篇,以及《管子》《孔子家語》等經典相參照印證,主張此句並非如眾(zhong) 多解說所雲(yun) 的上讀作為(wei) 總結語,而當下讀作為(wei) 下段治心之道與(yu) 批判思孟學派的起始語。

 

關(guan) 鍵詞:官庭;搏鼠;歌詠;清閑喻靜思

 

一、“搏鼠句”之難解

 

先秦典籍,時間久遠,最是難讀。戰國之末有《荀子》,經西漢劉向整理之,兩(liang) 漢諸儒未有注之者,直至中唐楊倞始為(wei) 之注,而有宋一代貶抑太過,疏解無存,清中期以後,注解眾(zhong) 多。由於(yu) 漢宋間注釋接力斷裂,文句中尚有不少疑難句未獲善解。

 

《荀子·解蔽》有一疑難句:“曾子曰:‘是其庭可以搏鼠,惡能與(yu) 我歌矣!’”[1]389(為(wei) 行文方便,後文以“搏鼠句”來代稱之)對於(yu) 句中所稱引曾子一語之意到底為(wei) 何,曆來不得確解。自楊倞注以來,各家意見不一,未成定論,以致有不少學者對此表示無可奈何。如熊公哲先生認為(wei) :“此句殊難得正解,恐有訛奪。”[2]464以有“訛奪”為(wei) 由,論定“搏鼠句”難解恐非。李滌生先生則坦言:“此文不得其解。”[3]可見,“搏鼠句”確乎為(wei) 《荀子》一大難解之句。

 

“搏鼠句”之所以難解,原因大約有三。一是,此句出現的位置比較“蹊蹺”。其出現在《荀子·解蔽》“自古及今,未嚐有兩(liang) 而能精者也”與(yu) “空石之中有人焉”兩(liang) 段之間,上段已經有較為(wei) 完整的表達與(yu) 結論,完全可以不必再引一曾子語,故有上屬或下屬之疑。二是,此句屬引文,但不太符合荀文成例。一般而言,荀子在引用經典句之後,往往結之以“此之謂也”,“搏鼠句”則未按成例,故有“訛奪”之嫌。三則,此句並非簡單的一句話,涉及的人物有孔門“曾子”和“與(yu) 我歌”的對話者,以及“庭”(場所或工具),還有“搏鼠”“歌”諸事,且未介紹相關(guan) 背景,可謂橫空出世,故給後人滿頭霧水之惑。

 

“搏鼠句”無太大訛誤問題,僅(jin) 巾箱本、劉本、遞修本皆將“惡能與(yu) 我歌矣”之“矣”作“乎”,另據盧文弨,元刻本中亦作“乎”[4]1116。玩其文意,“惡能”一詞與(yu) “乎”構成問句比較順暢,加之楊倞注為(wei) “安能與(yu) 我成歌詠乎”[1]389,亦用“乎”字,故當以“乎”為(wei) 是。一字差異並不影響對句意的整體(ti) 性理解,故在此不予討論。要想破解此難題,當結合《解蔽》篇、《荀子》他篇、曾子事跡學說,甚至要輔以其他文獻典籍,字斟句酌,通盤考量其中所涉及的內(nei) 容,方得真解。

 

二、既往“搏鼠句”注解之述評

 

仔細斟酌“搏鼠句”,其中主要出現了“庭”“鼠”“歌”三大要素,所以在解讀之時當從(cong) 此著手。觀曆來注解,大體(ti) 言之,其亦從(cong) “庭”“鼠”“歌”三大要素展開,但又各有側(ce) 重,故而形成了不同的注解方式與(yu) 解讀模式。

 

(一)“思不精不能成歌”說述評

 

諸家注解以楊倞注最早,其雲(yun) :“‘是’,蓋當為(wei) ‘視’。曾子言有人視庭中可以搏擊鼠,則安能與(yu) 我成歌詠乎?言外物誘之,思不精,故不能成歌詠也。”[1]389楊倞注將庭視為(wei) 搏擊老鼠之場所,老鼠則為(wei) 外物誘惑之一,人在歌詠之時心思為(wei) 老鼠所牽引,導致人之思慮未能專(zhuan) 精於(yu) 歌,所以不能成歌詠之事。唱歌是頗費思慮、心神之事,必將調動人之發音、情感、記憶等能力,以至楊注將老鼠視為(wei) 人內(nei) 在思慮之外在牽絆物。

 

表麵看來,楊倞注似可通,實則不然。楊注過於(yu) 籠統,未能對“思不精”的原因進行合理化解釋,故此注出現最早,本應對後世影響廣大,但後世解“搏鼠句”時幾無采用之者,而紛紛另尋他解。可見,楊倞“思不精不能成歌”說失之於(yu) 泛泛之談而含混,不為(wei) 後人認可。

 

(二)“指揮棒打鼠”說述評

 

“指揮棒打鼠”說是近人觀點。此說雖屬後起,影響卻極大。章詩同《荀子簡注》、樓宇烈《荀子新注》(即北大注釋組《荀子新注》之新版)、張覺《荀子譯注》、天津三結合注釋組《荀子選注》等眾(zhong) 多《荀子》版本皆主此說,王天海《荀子校釋》則雲(yun) :“高說或可從(cong) 。”[5]不斷有注者將此說進一步彌合、完善,使其幾成定論,但僅(jin) 從(cong) 曆來學者不斷“打補丁”來看,此說的缺陷亦比較明顯。

 

正如章詩同《荀子簡注》所說,“歌唱時看到擊節拍的短棒就想用來打老鼠,那還能和我一起歌唱下去嗎!是,借作‘視’。庭,借作‘莛’,草莖,歌詠時用為(wei) 擊節的短棒”[6],此說的關(guan) 鍵點是短棒兼有擊音樂(le) 節拍與(yu) 打老鼠二用,見其一而思其二,即三心二意之義(yi) 。

 

此說最早可能來自高亨先生。高亨解釋說:

 

“庭”疑借為(wei) “莛”,為(wei) “筳”。《說文》:“莛,莖也。”《漢書(shu) ·東(dong) 方朔傳(chuan) 》:“以筳撞鍾。”顏注:“筳謂藳(槁)莖也。”《莊子·齊物論》篇:“舉(ju) 莛為(wei) (與(yu) )楹。”義(yi) 同。是莛者草莖也。《說文》:“筳,繀絲(si) 管也。”《楚辭·離騷》:“索瓊茅以筳篿兮。”王注:“筳,小折竹也。”是筳者小竹幹也。古人歌時,持蒿莛或竹筳以擊節,亦可用以搏鼠。今歌者視其莛,莛可以搏鼠,是其心不在歌,而在搏鼠。心既別馳,必不能歌。故曰“惡能與(yu) 我歌矣”。即《孟子》學弈者其心以為(wei) 有鴻鵠將至之意也。[4]1117

 

此處將“搏鼠句”與(yu) 《孟子·告子上》中的“弈秋誨弈”事相聯係,以孟書(shu) 證荀,實則非當也。

 

據《孟子·告子上》:

 

今夫弈之為(wei) 數,小數也。不專(zhuan) 心致誌,則不得也。弈秋,通國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誨二人弈,其一人專(zhuan) 心致誌,惟弈秋之為(wei) 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wei) 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yu) 之俱學,弗若之矣。為(wei) 是其智弗若與(yu) ?曰:非然也。[7]838-840

 

弈秋所教誨之二人正走了兩(liang) 相對反的道路,一人專(zhuan) 心致誌,一人三心二意,所彰顯的是專(zhuan) 心致誌之於(yu) 學弈的重要性。將此典故與(yu) “搏鼠句”相聯係,說明二事道理相通,但要提請注意的是,道理相通與(yu) 訓詁相合為(wei) 兩(liang) 回事,切不可以訓詁強就道理,在具體(ti) 細節上隨意勾連,否則將失卻訓詁追尋文本原義(yi) 之真諦。

 

根據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莛”有二義(yi) :一是草莖;二是木棍,通“梃”[8]。前者即《莊子》中“莛與(yu) 楹”之“莛”,後者即歐陽修《鍾莛說》所謂“削木為(wei) 莛,以莛叩鍾”[9],莛、梃通用,梃為(wei) 木製的叩鍾木棍。由此看來,木棍似可與(yu) 樂(le) 器建立聯係。《孟子·梁惠王上》亦有“殺人以梃與(yu) 刃,有以異乎”[7]66,梃與(yu) 刃一樣,皆可為(wei) 殺人之器,可見其為(wei) 木質的棍棒。庭可通莛、筳、梃。詳言之,莛為(wei) 草莖,筳為(wei) 竹竿,而梃為(wei) 木棒,似乎可以建立起與(yu) 唱歌間的關(guan) 聯。

 

如上所述,高亨認定“庭可以搏鼠”之“庭”當是搏鼠之工具,於(yu) 是將“庭”借為(wei) “莛”,解為(wei) 指揮歌者歌詠之木棍,而在此卻用於(yu) “搏鼠”;又借指揮棒與(yu) 搏鼠棒的相似性,由於(yu) 人的不同認知而生出“不專(zhuan) 心”義(yi) ,引申為(wei) 三心二意。要強調的是,高亨所引孟子句大意與(yu) 荀子“搏鼠句”相似,但並不能因而進一步塗描成搏鼠與(yu) 唱歌之一心二用,更不能釋庭為(wei) 莛,再解釋為(wei) 歌唱指揮棒以牽就之。

 

高亨所創的“指揮棒打鼠”說理解起來似乎比較流暢、順適,采用者眾(zhong) ,但於(yu) 典無據,於(yu) 理有礙,失之於(yu) 迂曲臆測而彌縫,恐非曾子之原意,亦非荀子所引之意。正因為(wei) 如此,蕭旭認為(wei) :“高亨說以蒿莛或竹筳以擊節、搏鼠,別無所證,蓋臆說耳。”[10]449蕭旭認可朱亦棟所引《韓詩外傳(chuan) 》之說,並猜測“荀子蓋用此典”[10]449,而這就屬於(yu) 另外一種解釋了。

 

(三)“狸捉鼠而亂(luan) 歌”說述評

 

以上解釋均未明確指出搏鼠事與(yu) 歌到底存在怎樣的內(nei) 在關(guan) 聯,均暗示了搏鼠之主體(ti) 是人,而在一般意義(yi) 上,狸貓搏鼠是一更為(wei) 常見的自然現象。朱亦棟提出了“狸捉鼠而亂(luan) 歌”說以解決(jue) 上述問題,其將《韓詩外傳(chuan) 》卷七所載的孔子鼓瑟之典用以解“搏鼠句”。朱氏據他書(shu) 以解荀,提出“狸捉鼠而亂(luan) 歌”說,能否真正破解“搏鼠句”?

 

朱亦棟雲(yun) :

 

《韓詩外傳(chuan) 》:“昔者孔子鼓瑟,曾子、子貢側(ce) 門而聽,曲終,曾子曰:‘嗟乎!夫子瑟聲殆有貪狠(狼)之誌、邪僻之行,何其不仁趨利之甚。’子貢以為(wei) 然,不對而入,夫子望見子貢有諫過之色、應難之狀,釋瑟而待之。子貢以曾子之言告。子曰:‘嗟乎!夫參,天下賢人也,其習(xi) 知音矣!鄉(xiang) 者丘鼓瑟,有鼠岀遊,狸見於(yu) 屋,循梁微行,造焉而避,厭目曲脊,求而不得。丘以瑟淫其音,參以丘為(wei) 貪狠(狼)邪僻,不亦宜乎?’”此段正與(yu) 此條相合,故采之。[4]1117

 

此段典故由於(yu) 引入了搏鼠之狸與(yu) 鼓瑟之孔子,當然能夠比較順適地解釋搏鼠與(yu) 歌者間的複雜關(guan) 係,但其仍舊存在比較明顯的問題。其一,鼓瑟與(yu) 唱歌是二事。歌與(yu) 曲畢竟有異,鼓瑟與(yu) 唱歌亦不可同日而語。其二,孔子鼓瑟之典與(yu) “搏鼠句”不必是一事。雖均出現了曾子,但並不能保證荀子所引曾子語恰是點評孔子鼓瑟事之曾子句。其三,孔子鼓瑟之典所言指狸搏鼠未得而亂(luan) 曲,“搏鼠句”卻並非亂(luan) 曲,而是“與(yu) 我歌”,差異較為(wei) 懸殊。簡言之,“狸捉鼠而亂(luan) 歌”說將搏鼠事完全落實,指出了此並非一想象中事,但明顯不足的是所據典故與(yu) “搏鼠句”可能並非一事,故而不能相互解釋,失之於(yu) 強用他典而曲從(cong) 。

 

“搏鼠”作為(wei) 一種技能,必有搏鼠之主體(ti) 、工具與(yu) 場所。關(guan) 於(yu) 此,《莊子·秋水》雲(yun) :“騏驥驊騮,一日而馳千裏,捕鼠不如狸狌,言殊技也。”[11]515宋代張嵲詩曰:“惟知口打賊,未辨狸搏鼠。”[12]宋代程俱詩亦有“驅驥搏鼠難為(wei) 功,不如置之牛皂中”[13]。在這些描述中,狸為(wei) 善搏之獸(shou) ,包括可以搏鼠。人亦可以搏野獸(shou) ,如《孟子》所載馮(feng) 婦搏虎事。與(yu) 其不同,據“搏鼠句”雲(yun) “庭可以搏鼠”,似不允當,於(yu) 是就出現了前所述及的高亨將庭釋為(wei) 莛,並以之為(wei) 搏鼠工具的解法。朱亦棟以他書(shu) 所載典故來補充這一空當,如此就出現了“狸捉鼠而亂(luan) 歌”說,不過,這已經犯了訓詁學增字為(wei) 訓之大忌諱。實則,“庭可以搏鼠”之“庭”不必是主體(ti) 、工具,亦可是場所。

 

(四)“潛修深思不可歌詠亂(luan) 之”說述評

 

此外,還有一種解釋將“搏鼠”之事隱去,而以之為(wei) 庭虛無人之證,想象出一潛修深思之人在其中,提出了“潛修深思不可歌詠亂(luan) 之”說。此說由郝懿行首倡,而後熊公哲、方孝博、楊柳橋等人皆從(cong) 之。

 

郝懿行認為(wei) 楊注解釋未當,並另立新說:“此言庭虛無人,至靜矣,恐有潛修其中而深思者,我何可以歌詠亂(luan) 之乎?《荀》義(yi) 當然,注似失之。”[1]390郝說想象出了一個(ge) 潛修深思者在庭中,而不可以歌詠亂(luan) 之,倒是具有某種合理性,但於(yu) 訓詁無據。

 

熊公哲《荀子今注今譯》一書(shu) 注解之時雖已點出“搏鼠句”難得正解,但此句仍遵從(cong) 郝懿行說而解之雲(yun) :“玩其文意,是其庭,‘其’字必有所指,此言其人之庭,虛靜如此,其為(wei) 潛修其中而深思之士可知也,我何可以歌詠亂(luan) 之乎。”[2]464熊氏進一步將潛修深思之士定位為(wei) 庭之主人,欲歌者為(wei) 客人。

 

方孝博《荀子選》亦采用郝說,並進一步解釋道:“可以搏鼠,形容其寂靜。恐有人在室內(nei) 潛修深思,故不敢歌詠以擾亂(luan) 之。”[14]可以搏鼠之庭,即是一寂靜之所?此恐未必然。

 

楊柳橋《荀子詁譯》采用郝說,並作了一定發揮,將此句翻譯為(wei) :“我看看這個(ge) 院落,寂靜得都可以捉老鼠,這怎麽(me) 能夠允許我在這裏歌唱呢?”[15]429可是“寂靜得都可以捉老鼠”的院落是一個(ge) 什麽(me) 院落呢?在這裏是講不通的。楊柳橋所釋在此說中,最為(wei) 隨意,隨意得不講道理。

 

“潛修深思不可歌詠亂(luan) 之”說雖建立起唱歌與(yu) 唱歌場所“庭”之間的關(guan) 聯,皆點出庭之寂靜,皆認定不可在此寂靜之所歌唱以亂(luan) 潛修深思之人,但此解若字字落實下來,“與(yu) ”似取答應、允許之意,歌詠反倒成了亂(luan) 思之源。與(yu) 前所述及之解釋皆不同,其竟將歌詠視為(wei) 亂(luan) 庭的禁止項。“惡能與(yu) 我歌矣”的潛台詞當是說話者希望對方能夠與(yu) 之歌,而此說卻將此意消除,與(yu) 荀子原意不符。

 

孔門弟子均受禮樂(le) 之教,歌為(wei) 樂(le) 之事,自不可免。在《論語》中,孔子“取瑟而歌”[16]168,“與(yu) 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16]97,“於(yu) 是日哭,則不歌”[16]92。《莊子·秋水》亦雲(yun) :“孔子遊於(yu) 匡,宋人圍之數匝,而弦歌不惙。”[11]529孔子愛樂(le) 喜歌,將之作為(wei) 教化手段施於(yu) 弟子。曾子能歌之證載於(yu) 《莊子·讓王》:“曾子居衛,縕袍無表,顏色腫噲,手足胼胝。三日不舉(ju) 火,十年不製衣,正冠而纓絕,捉衿而肘見,納屨而踵決(jue) 。曳縰而歌《商頌》,聲滿天地,若出金石。”[11]856從(cong) 此處所記可見,曾子能歌《商頌》,水平極高。

 

郭沫若《儒家八派的批判》即引此以為(wei) 釋:“曾子的一句話頗費解,但在《莊子·讓王篇》有一段故事可相印證。‘曾子居衛,……曳縰而歌《商頌》,聲滿天地,若出金石。……’據此可見‘是其庭可以捕鼠’乃表示食米狼藉,以致老鼠縱橫,所斥責者的生活是與(yu) 曾子相反的。曾參的作風,和他父親(qin) 曾點,不是頗相類似嗎?”[17]112-113有意思的是,郭沫若將“搏鼠”徑寫(xie) 作“捕鼠”,並且發揮了十足的想象力,想象出了曾子吃飯之時的“食米狼藉”,想象式地還原了此語的可能情境,但既然如此貧困,“三日不舉(ju) 火,十年不製衣”,怎能“食米狼藉”,浪費糧食。再者,從(cong) 《論語》四子侍座章[16]123-124可知,曾參的作風與(yu) 父親(qin) 曾點大不相同。可以說,郭沫若之解,純屬文學的而非訓詁的,臆測的而非可靠的,想象的而非真實的,失之於(yu) 想象增訓而附會(hui) ,故絕不可取;而點出庭院穢亂(luan) 之意卻正與(yu) 鍾泰“穢亂(luan) 之庭惡能與(yu) 歌”說類似。

 

(五)“穢亂(luan) 之庭惡能與(yu) 歌”說述評

 

唱歌為(wei) 一鄭重的音樂(le) 之事,除了全身心的投入外,還需要清靜的環境。“穢亂(luan) 之庭惡能與(yu) 歌”說即從(cong) 場所之於(yu) 唱歌的影響角度著眼。鍾泰《荀注訂補》有雲(yun) :“其庭可以搏鼠,言穢亂(luan) 也,故曰惡能與(yu) 我歌。郝說非是。又,矣同乎,不必改字。”[18]鍾泰之說,意在“可以搏鼠”之庭並非至靜之形容,而是穢亂(luan) 之表征。

 

此說雖反郝懿行說,實與(yu) “潛修深思不可歌詠亂(luan) 之”說有一脈相承之處,區別在於(yu) 彼則為(wei) 歌詠造成的聲音之亂(luan) 庭,此則為(wei) 穢之亂(luan) 庭。此說之所以未確,在於(yu) 穢亂(luan) 之理由並不充分,失於(yu) 無謂引申而強解:“其庭可以搏鼠”未必“言穢亂(luan) ”,因為(wei) 所有庭院皆可有鼠出遊,皆可因之有穢亂(luan) 場麵。

 

以上諸說,落腳點或在“鼠”,或在“庭”,或在“歌”,衍生出了圍繞三者的五種解釋。這些解釋在一定意義(yi) 上皆有其道理,但又經不起推敲,因此需要進一步推進“搏鼠句”的解釋。

 

三、“清閑喻靜思”新說

 

推進“搏鼠句”的解釋,需要確立三條解讀的基本原則。一是,要將此句置於(yu) 《解蔽》全篇中進行總體(ti) 性理解,結合荀子之於(yu) 曾子的態度來解讀。二是,要明了荀子選取此句的真正用意何在,厘清前後段落間內(nei) 在起承轉合的思理邏輯。三是,要重視《荀子》文本內(nei) 證與(yu) 先秦典籍外證,不可脫離此句文本,憑空馳思遐想。若按照這三條原則解讀“搏鼠句”,雖不中,不遠矣。

 

推進“搏鼠句”的解釋,要承認曾子此句之本意因失去所依托的故事情境而不可求索的客觀事實。荀子為(wei) 文喜引“詩”、引“書(shu) ”、稱“傳(chuan) 曰”、稱“孔子曰”等,《解蔽》篇亦用此筆法,故與(yu) 《勸學》中的首句“君子曰”類似,此處引曾子之語可以視為(wei) 一段之結束語,亦可視為(wei) 下段之起始語。

 

“賦詩斷章”是荀子引文的重要特點。荀子引經據典向以“賦詩斷章,餘(yu) 取所求焉”[19]為(wei) 選取運用之標準,往往以斷章取義(yi) 、托言寄意為(wei) 主,運用靈活組排的方式以服務於(yu) 文章整體(ti) ,故不宜以引文本意而索求之。“搏鼠句”當如是觀,亦即不可糾結於(yu) 曾子之原始語境與(yu) 意義(yi) 去理解它,而當以荀子謀篇布局之意而逆推。同時,需要明確的是,此段當與(yu) 曾子的思想有密切關(guan) 聯,故可從(cong) 荀子對曾子的態度以及所引曾子話語打開突破口。

 

(一)“搏鼠句”中的曾子

 

荀子雖於(yu) 《非十二子》中批駁思孟學派,在他篇中亦涵影射批判之意,但從(cong) 未批評過曾子。曾子者,思孟學派之祖也,其在《荀子》中竟完全以正麵形象出現。觀荀子所引曾子言行計8次,其中明顯標示曾子言行者,《解蔽》1次,《大略》3次,《法行》3次;未標識曾子言行而化用者,《榮辱》1次,此語實為(wei) 《法行》標識為(wei) 曾子的那次。荀子所引曾子言行並無絲(si) 毫批判意味,反觀孔門的其他弟子,荀子曾批駁子張氏、子夏氏、子遊氏之賤儒。對比荀子的態度,其對曾子的服膺甚至偏愛顯露無遺。

 

應該承認,即便荀子非思孟,也主要非其“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統,猶然而材劇誌大,聞見雜博。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甚僻違而無類,幽隱而無說,閉約而無解”[1]93,並未批評其反求諸己之學,反而對思孟走向內(nei) 在的理路,有讚同而倡導之意。反求諸己是儒家重要的思想標誌,荀子亦不能外也。與(yu) 之相應,稱引曾子之語在《荀子》中的重要意義(yi) 恰恰在於(yu) 顯發內(nei) 在的層麵,“搏鼠句”就是顯例。

 

另,對於(yu) 句子的解讀要與(yu) 篇目的大體(ti) 內(nei) 容相協合,否則多致歧誤。《解蔽》全篇所要揭櫫的問題是欲惡、始終、遠近、博淺、古今之蔽,可謂荀子心理學篇什,而“搏鼠句”文本正處於(yu) 荀子對人的內(nei) 在心理活動所引發之蔽進行發覆之際。

 

(二)“搏鼠句”之“是”通“視”

 

文本解釋,務求字字落實。先看“是其”二字。“是”之一字,自楊倞注時便解為(wei) “視”:“‘是’,蓋當為(wei) ‘視’。”[1]389久保愛曰:“是與(yu) 諟通,又與(yu) 題通,視也。”[4]1117劉師培亦雲(yun) :“《廣雅·釋詁》:‘ ,視也。’此文‘是’字,與(yu) 《詩·小雅·小宛》篇‘題彼脊令’之‘題’並‘ ’字之假。”[4]1117是、 通假,此說確當。

 

“視”之用例,荀子引《傳(chuan) 》曰:“不知其子視其友,不知其君視其左右。”[1]434相類似地,《論語·為(wei) 政》有雲(yun) :“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16]57-58“視其庭”與(yu) “視其友”“視其所以”結構或相同、或類似,可相互參照理解。

 

(三)“搏鼠句”之“庭”為(wei) “官庭”

 

再看“庭”字。查尋《荀子》,“庭”共有四處,除“搏鼠”句外,還有“門庭之間”“壇宇宮庭”“君之末庭”。從(cong) 這些“庭”字的用法,可見其意基本與(yu) “廷”不別。據《三禮辭典》,“不庭”一詞指的是“背叛而不來王庭朝見者”[20]。此固定用語中之“庭”,僅(jin) 指王庭。求之於(yu) 《周易》,有“王庭”“門庭”“戶庭”之說。觀之於(yu) 《尚書(shu) 》,其庭皆為(wei) 王庭之意。訴之於(yu) 《詩經》,則有“庭燎”“公庭”“發言盈庭”“在周之庭”“幹不庭方”,指的是處理公務的“王庭”;又可見“胡瞻爾庭有縣貆兮”“俟我於(yu) 庭”“殖殖其庭”“灑掃庭內(nei) ”,公務之庭的色彩淡些,而有了生活之庭的色彩。

 

當然,庭、廷二字,容有不同,可作分別。吳小如先生曾辨析雲(yun) :“據《說文》,‘庭’訓‘宮中’,‘廷’訓‘朝中’;一般的用法,‘庭’是門庭、庭院之庭,而‘廷’則是朝廷之廷。”[21]48又雲(yun) :“‘廷’本是一,後人因帝王與(yu) 公卿不同,遂分‘廷’‘庭’為(wei) 二。”[21]49依其意,廷與(yu) 帝王權力有關(guan) ,故有“朝廷”一詞。

 

《荀子》“朝廷”用例多達11處,庭則主要與(yu) 公卿有關(guan) :《儒效》雲(yun) ,“是君子之所以騁誌意於(yu) 壇宇宮庭也”[1]145;《哀公》雲(yun) ,“君平明而聽朝,日昃而退,諸侯之子孫必有在君之末庭者,君以(此)思勞 ,則勞將焉而不至矣”[1]526。前句中的“宮庭”即“宮廷”,後句中的“聽朝”與(yu) “末庭”有了區分,一是平明之時辦公之所,一是日昃之時經過之處,但“朝”與(yu) “庭”明顯連接在一起。具體(ti) 地說,此處“君之末庭”之“庭”指的是魯哀公之朝堂下首末位,顯屬諸侯一級的場所。另,《論語》所載季氏“八佾舞於(yu) 庭”[16]61之“庭”正是季氏住所,而季氏並非帝王、諸侯,僅(jin) 為(wei) 魯國卿大夫;“鯉趨而過庭”[16]162之“庭”則是孔家庭院。《孟子》載齊人之一妻一妾“相泣於(yu) 中庭”[16]281,以及《荀子》“門庭之間”[1]81之“庭”,亦是普通庭院而已。可見,先秦典籍之中尚未有明確的庭、廷之分。

 

既然“庭”或為(wei) 辦公場所,或為(wei) 休憩之所,可結合具體(ti) 文本與(yu) 相關(guan) 典籍,尋繹出與(yu) “搏鼠句”相類似的典籍用例,進而以其作為(wei) 依據,對“搏鼠句”之“庭”進行綜合判斷(詳見表1)。從(cong) “(《孔子家語》)今之傳(chuan) 本傳(chuan) 自荀卿”[22]及“《韓詩》,《荀卿子》之別子也”[1]前言19,可知《孔子家語》與(yu) 《韓詩外傳(chuan) 》與(yu) 荀子間的密切關(guan) 係,並且有著眾(zhong) 多共同話語。又,荀子長期浸淫於(yu) 稷下,而《管子》為(wei) 稷下先生作品集,故正可據《管子》諸書(shu) 中相似結構與(yu) 情境的話語來理解“搏鼠句”所涉之“庭”。

 

 

資料來源:楊朝明、宋立林:《孔子家語通解》,濟南:齊魯書(shu) 社,2013年版,第170、183頁;王先謙:《荀子集解》,沈嘯寰、王星賢整理,北京:中華書(shu) 局,2012年版,第296頁;蕭旭:《荀子校補》,台北:花木蘭(lan) 文化出版社,2016年版,第364頁;韓嬰:《韓詩外傳(chuan) 集釋》,許維遹校釋,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版,第206頁;黎翔鳳:《管子校注》,梁運華整理,北京:中華書(shu) 局,2020年版,第180—181頁。

 

由表1可知,破解《荀子·強國》“觀其朝廷”句,並建立起其與(yu) “搏鼠句”間的聯係是一大關(guan) 鍵。荀子認為(wei) ,秦國的朝廷已經達到了“恬然如無治”的境地:“庭”為(wei) “官庭”,是公堂、官署之意;“庭”閑與(yu) 否是衡量政治是否清明的標準。荀子以“如無治者”為(wei) 治國理政的較高境界,儒家經典中“垂衣裳而天下治”[23]、“垂拱而天下治”[24]等,皆是此類表達,集中體(ti) 現了先秦儒家“為(wei) 政以德”的價(jia) 值觀。

 

(四)“搏鼠句”之“搏”和“與(yu) ”

 

“搏”之一字,比較易解。《荀子》中三次出現“搏”,除“搏鼠”句外,另外兩(liang) 次分別是:“詈侮捽搏”,楊倞注“搏”為(wei) “手擊也”[1]333;“譬之是猶烏(wu) 獲與(yu) 焦僥(jiao) 搏也”,楊倞注為(wei) “鬥也”[1]198。另,“搏鼠”一詞不為(wei) 《荀子》孤例,亦見於(yu) 他籍。除前所述及者外,尚有如《淮南子·主術訓》:“狸之不可使搏牛,虎之不可使搏鼠也。”[25]325《淮南子·說林訓》:“乳狗之噬虎也,伏雞之搏狸也。”[25]623搏有對打、捕捉、跳動等義(yi) ,在此僅(jin) 用捕捉、擊打義(yi) 。另,搏未必為(wei) 手持工具以捕擊之,亦可徒手。筆者於(yu) 20世紀90年代的農(nong) 村,曾見家人以手搏鼠之舉(ju) 。換言之,此“庭”並非如高亨所言需借為(wei) “莛”方可得解。

 

除“搏鼠句”外,“與(yu) 我”還在《王製》中出現了兩(liang) 次,即“人之民惡我甚,則日欲與(yu) 我鬥”[1]153,以及“人之民日欲與(yu) 我鬥,吾民日不欲為(wei) 我鬥,是強者之所以反弱也”[1]153,所以,“搏鼠句”中“與(yu) 我”之“與(yu) ”宜釋為(wei) “和”,其並非“允許”之義(yi) 。

 

(五)“搏鼠句”的定位與(yu) 大意

 

在厘清了關(guan) 鍵詞的詞義(yi) 之後,“搏鼠句”的句子大意基本可從(cong) 兩(liang) 個(ge) 角度索解:其一,作為(wei) 承上之句,作“壹而能精”解讀;其二,作為(wei) 啟下之句,作“清閑喻靜思”解讀。二者孰是孰非?

 

從(cong) 大的語言環境來看,此句處於(yu) 《解蔽》篇,解讀之時當符合本篇主旨。雖然並不能斷然排除其為(wei) 他篇所竄入,但竄入之可能因無法查實,故不在本討論之列。從(cong) 小的語言環境來看,所引之句有承上與(yu) 啟下兩(liang) 種可能。此句跨著兩(liang) 個(ge) 段落,而這兩(liang) 個(ge) 段落所表達的意思既有所承接,又有所差異,因此“搏鼠句”當與(yu) 這兩(liang) 個(ge) 段落有密切關(guan) 聯,起著連貫文意的作用。

 

若與(yu) 前文相聯係,“搏鼠句”上段雲(yun) :

 

小物引之則其正外易,其心內(nei) 傾(qing) ,則不足以決(jue) 庶理矣。故好書(shu) 者眾(zhong) 矣,而倉(cang) 頡獨傳(chuan) 者,壹也;好稼者眾(zhong) 矣,而後稷獨傳(chuan) 者,壹也;好樂(le) 者眾(zhong) 矣,而夔獨傳(chuan) 者,壹也;好義(yi) 者眾(zhong) 矣,而舜獨傳(chuan) 者,壹也。倕作弓,浮遊作矢,而羿精於(yu) 射;奚仲作車,乘杜作乘馬,而造父精於(yu) 禦。自古及今,未嚐有兩(liang) 而能精者也。[1]389

 

似乎從(cong) 壹與(yu) 兩(liang) 的關(guan) 係入手來理解是一正確思路。此處之“兩(liang) ”,毫無疑問便指兩(liang) 事,亦即“搏鼠”和“與(yu) 我歌”,二者皆需要專(zhuan) 一,不可能兼顧。荀子向來反對兼技與(yu) 兼官,對專(zhuan) 一有深刻闡發,如“君子結於(yu) 一”[1]10、“虛壹而靜,謂之大清明”[1]385等,俯拾即是,而由“未嚐有兩(liang) 而能精者也”簡化而來的“壹而能精”說也呼之欲出。

 

若與(yu) 後文相聯係,“搏鼠句”下段談“善射以好思”[1]390的觙,談“孟子惡敗而出妻”[1]390,即大談“治心之道”,由是其大意當不出“治心之道”的範圍。有學者認為(wei) ,觙指的是孔伋,即子思。朱駿聲第一個(ge) 從(cong) 文字學上將荀子所謂“空石之中有人焉,其名曰觙”之“觙”認定為(wei) “伋”[26],其雖未論及此處之人是否為(wei) 孔伋,但對後人多有啟發。郭沫若進而認為(wei) ,荀子隱射的正是孔伋(子思)[17]112。楊柳橋《荀子詁譯》雖未明言此人就是孔伋,但其引《史記·孔子世家》及《仲尼弟子列傳(chuan) 》所記“魯孔伋,字子思;燕伋,字思”,根據古人名與(yu) 字間的相關(guan) 性,認定“伋”有“思”之義(yi) :“其人善思,故以‘觙’名之。”[15]427鄧漢卿《荀子繹評》亦持觙為(wei) 孔伋之說[27],或是襲郭沫若說而不言明,或是自己發明,恐是前者。

 

將“空石”解為(wei) “孔氏”、“觙”通為(wei) “伋”,確實解決(jue) 了一大難題。荀子所講的“善射以好思”之“射”並非如一些注者所認為(wei) 的是射箭之人,而是“射覆”之“射”,是俗語所稱的“猜”。在此荀子運用了如同《賦》篇的猜謎語的手法,指出子思、孟子一脈的問題,而此處竟是除了《非十二子》之外其批判思孟學派的又一重要且集中的片斷。

 

要著重指出的是,郭沫若實際上已經將“搏鼠句”下讀,視曾子、子思與(yu) 孟子為(wei) 禁欲主義(yi) 者。此說雖可商,但將之下讀並與(yu) 子思、孟子作一係統說明的思路卻值得借鑒,可能符合荀子本意:“搏鼠句”為(wei) 曾子斥責與(yu) 自己禁欲主義(yi) 生活相反者,有道不同不相為(wei) 謀之義(yi) ,故曰“惡能與(yu) 我歌”。

 

又,此段之後有“故仁者之行道也,無為(wei) 也;聖人之行道也,無強也”[1]391,如此便可以解釋荀子引文常例“此之謂也”之所以未在“搏鼠句”出現,可能正在於(yu) 其為(wei) 下段之首句,而非上段之末句。換言之,雖然“搏鼠句”有承上啟下之用,但主要是啟下,而非承上。同時,荀子以曾子語作為(wei) 批判思孟之起始語,無疑增加了批判的力度。

 

綜上所述,“搏鼠句”大意當為(wei) :“看他的官庭老鼠橫行,當以搏鼠為(wei) 第一要務了,哪裏有半點清閑的樣子,怎麽(me) 能有閑心與(yu) 我一起唱歌呢?”有鼠可搏,非證其亂(luan) ,而證有事需要解決(jue) ,有不清靜之意,亦即有鼠橫行,則無心思與(yu) 人歌唱應和。荀子引用曾子此句意在反用“清閑喻靜思”,並以此展開治心之於(yu) 解蔽的意義(yi) 。曾子原文之意可能是講論唱歌之事,而荀子在此化用曾子語,托言官庭為(wei) 政以寄寓閑靜對於(yu) 思慮的重要性,既表現了儒家垂拱而治的政治理想,又為(wei) 接下來對思孟學派的批評作了鋪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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